彩树歌

嘉锦筵之珍树兮,错众彩之氛氲。

状瑶台之微月,点巫山之朝云。

青春兮不可逢,况蕙色之增芬。

结芳意而谁赏,怨绝世之无闻。

红荣碧艳坐看歇,素华流年不待君。

故吾思昆仑之琪树,厌桃李之缤纷。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嘉锦筵上的珍贵树啊,散发着绚烂多彩的气息。 像瑶台上微微的月光,如巫山早晨的朝云点缀其中。 年轻的时光啊,不能再相逢了,更何况是美艳的容颜还增添了芬芳。 心中怀着美好的情感,却无人赏识,苦怨这世间无声无息。 红艳的荣光、翠绿的艳丽坐看着消逝,清淡的华美流年不再等待你。 所以我思念居于昆仑的珍贵树,对于桃李之间的纷纷扰扰已经厌烦了。



止戈为武赋

〔徐夤〕 〔唐〕

书契天设,文明日新。

将究止戈之义,式彰为武之仁。

足还太素,寿我生灵。

志肃三军,欲致理而臻乎至理。

论归八法,见古人而教以今人。

昔者楚庄,薄诸晋国。

小臣请筑乎京观,厥王乃陈乎道德。

谓临戎制敌,胜不在乎干戈。

示子传孙,事宜归于翰墨。

且武也者,战而不阵,师惟在和。

考其字以因明所自,止其戈而焉用其戈。

愿剑戟而器于农耕,贤哉若彼。

问军旅而对以俎豆,圣也如何。

矧乎伏羲画卦以穷微,苍颉造书而允中。

能会意以无怠,实临文而可讽。

下破山而加点,理绝乘危。

上拟成以无人,诚为动众。

以五兵为武者,非武之资。

合两字为武者,是武之奇。

当用究言其不用,有为讵及于无为。

鸟迹斯验,人情可窥。

亦胄普(疑)而明焉,其仪不昧。

秋悬心而愁矣,厥义咸知。

是宜遵史籀之文,赞升平之主。

两阶屡舞以称圣,七德修而曰武。

亦何异威而不猛,宥刑而夏楚宁施。

舍之而藏,得象而筌蹄奚睹。

今我后洞穷经之旨,知为君之难。

功不宰而八蛮自服,书同文而万国咸安。

列圣摧凶,我则怀远而柔迩。

前王伐罪,我则去杀而胜残。

故得文物重新,妖氛自弭。

庐人之百炼宁问,吕望之六韬可委。

士有偶明,试而赋上获赞皇风而之是(缺)

汉高祖斩白蛇赋

〔白居易〕 〔唐〕

高皇帝将欲戡时难,拨祸乱。

乃耀圣武,奋英断。

提神剑于手中,斩灵蛇于泽畔。

何精诚之潜发,信天地之幽赞。

卒能灭强楚,降暴秦,创王业于炎汉。

于时瓜剖区宇,蜂起英豪。

以坚甲利兵相视,以壮图锐气相高。

皆欲定四海之汹汹,救万姓之嗷嗷。

帝既心窥咸阳,气王铓砀。

率卒晨发,纵徒夜亡。

有大蛇兮,出山穴,亘路傍。

凝白虹之精彩,被素龙之文章。

鳞甲皑以雪色,睛眸其电光。

耸其身,形蜿蜿而莫犯。

举其首,势矫矫而靡亢。

勇夫闻之而挫锐,壮士睹之而摧刚。

于是从者,告于高皇。

高皇乃奋布衣,挺干将。

攘臂直进,瞋目高骧。

一呼而猛气咆哮,再叱而雄姿抑扬。

观其将斩未斩之际,蛇方欲纵毒蛰,肆猛噬。

我则审其计,度其势。

口噪雷霆,手操锋锐。

凛龙颜而色作,振虎威而声厉。

荷天之灵,启神之契。

举刃一挥,溘然而毙。

不知我者谓我斩白蛇,知我者谓我斩白帝。

于是洒雨血,摧霜鳞。

涂野草,溅路尘。

嗟乎!

神化将穷,不能保其命。

首尾虽在,不能卫其身。

盛矣哉!

圣人之草昧经纶,应乎天,顺乎人。

制敌必示以乃武乃文,静灾祸不可以弗躬弗亲。

若夫龙泉黯黯,秋水湛湛。

苟非斯剑,蛇不可斩。

天威煌煌,神武洸洸。

苟非我王,蛇不可当。

是知人在威不在众,我王也万夫之防。

器在利不在大,斯剑也三尺之长。

于以詟万物,于以威八方。

历数既终,闻素灵之夜哭。

嗜欲将至,知赤帝之道昌。

由是气吞豪杰,威震幽遐。

素车降而三秦归德,朱旗建而六合为家。

彼戮鲸鲵与截犀兕,未若我提青蛇而斩白蛇。

月三首

〔杜甫〕 〔唐〕

【其一】 断续巫山雨,天河此夜新。

若无青嶂月,愁杀白头人。

魍魉移深树,虾蟆动半轮。

故园当北斗,直指照西秦。

【其二】 并照巫山出,新窥楚水清。

羁栖愁里见,二十四回明。

必验升沉体,如知进退情。

不违银汉落,亦伴玉绳横。

【其三】 万里瞿塘峡,春来六上弦。

时时开暗室,故故满青天。

爽合风襟静,高当泪脸悬。

南飞有乌鹊,夜久落江边。

愁阳春赋

〔李白〕 〔唐〕

东风归来,见碧草而知春。

荡漾恍惚,何垂杨旖旎之愁人?

天光清而妍和,海气绿而芳新。

彩翠兮芊眠,云飘飖而相鲜。

演漾兮夤缘,窥青苔之生泉。

缥缈兮翩绵,见游丝之萦烟。

魂与此兮俱断,对风光兮凄然。

若乃陇水秦声,江猿巴吟。

明妃玉塞,楚客枫林。

试登高而望远,痛切骨而伤心。

春心荡兮如波,春愁乱兮如雪。

兼万情之悲欢,兹一感于芳节。

若有一人兮湘水滨,隔云霓而见无因。

洒别泪于尺波,寄东流于情亲。

若使春光可揽而不灭兮,吾欲赠天涯之佳人。

西江月慢·烟笼细柳

〔无名氏〕 〔唐〕

烟笼细柳,映粉墙、垂丝轻袅。

正岁稍暖律风和,装点后苑台沼。

见乍开、桃若燕脂染,便须信、江南春早。

又数枝、零乱残花,飘满地、未曾扫。

幸到此、芳菲时渐好。

恨间阻、佳期尚杳。

听几声、云里悲鸿,动感怨愁多少。

谩送目、层阁天涯远,甚无人、音书来到。

又只恐、别有深情,盟言忘了。

游楞伽寺

〔许浑〕 〔唐〕

碧烟秋寺泛潮来,水浸城根古堞摧。

尽日伤心人不见,石榴花满旧歌台。

史通·外篇·忤时第十三

〔刘知几〕 〔唐〕

孝和皇帝时,韦、武弄权,母媪预政。

士有附丽之者,起家而绾朱紫,予以无所傅会,取摈当时。

会天子还京师,朝廷愿从者众。

予求番次在后,大驾发日,因逗留不去,守司东都。

杜门却扫,凡经三载。

或有谮予躬为史臣,不书国事而取乐丘园,私自著述者,由是驿召至京,令专执史笔。

于时小人道长,纲纪日坏,仕于其间,忽忽不乐,遂与监修国史萧至忠等诸官书求退,曰:仆幼闻《诗》、《礼》,长涉艺文,至于史传之言,尤所耽悦。

寻夫左史,是曰《春秋》、《尚书》。

素王、素臣,斯称微婉志晦。

两京、三国,班、谢、陈、习阐其谟。

中朝、江左,王、陆、干、孙纪其历。

刘、石僣号,方策委于和、张。

宋、齐应箓,惇史归于萧、沈。

亦有汲冢古篆,禹穴残篇。

孟坚所亡,葛洪刊其《杂记》。

休文所缺,谢绰裁其《拾遗》。

凡此诸家,其流盖广。

莫不赜彼泉薮,寻其枝叶,原始要终,备知之矣。

若乃刘峻作传,自述长于论才。

范晔为书,盛言矜其赞体。

斯又当仁不让,庶几前哲者焉。

然自策名仕伍,待罪朝列,三为史臣,再入东观,竟不能勒成国典,贻彼后来者,何哉?

静言思之,其不可有五故也。

何者?

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如鲁、汉之丘明、子长,晋、齐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

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

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

由是伯度讥其不实,公理以为可焚,张、蔡二子纠之于当代,傅、范两家嗤之于后叶。

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

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

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搁笔相视,含毫不断。

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

其不可一也。

前汉郡国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后汉公卿所撰,始集公府,乃上兰台。

由是史官所修,载事为博。

爰自近古,此道不行。

史官编录,唯自询采,而左、右二史阙注起居,衣冠百家,罕通行状。

求风俗于州郡,视听不该。

讨沿革于台阁,簿籍难见。

虽使尼父再出,犹且成于管窥。

况仆限以中才,安能遂其博物!

其不可二也。

昔董狐之书法也,以示于朝。

南史之书弑也,执简以往。

而近代史局,皆通籍禁门,深居九重,欲人不见。

寻其义者,盖由杜彼颜面,访诸请谒故也。

然今馆中作者,多士如林,皆愿长喙。

无闻<齿责>舌。

傥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贬,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夫孙盛实录,取嫉权门。

王韶直书,见仇贵族。

人之情也,能无畏乎?

其不可三也。

古者刊定一史,纂成一家,体统各殊,指归咸别。

夫《尚书》之教也,以疏通知远为主。

《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

《史记》则退处士而进奸雄,《汉书》则仰忠臣而饰主阙。

斯并曩时得失之列,良史是非之准,作者言之详矣。

顷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

” 十羊九牧,其令难行。

一国三公,适从何在?

其不可四也。

窃以史置监修,虽古无式,寻其名号,可得而言。

夫言监者,盖总领之义耳。

如创纪编年,则年有断限。

草传叙事,则事有丰约。

或可略而不略,或应书而不书,此刊削之务也。

属词比事,劳逸宜均,挥铅奋墨,勤惰须等。

某袟某篇,付之此职。

某传某志,归之彼官。

此铨配之理也。

斯并宜明立科条,审定区域。

傥人思自勉,则书可立成。

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用使争学苟且,务相推避,坐变炎凉,徒延岁月。

其不可五也。

凡此不可,其流实多,一言以蔽,三隅自反。

而时谈物议,安得笑仆编次无闻者哉!

比者伏见明公,每汲汲劝诱,勤勤于课责,或云“坟籍事重,努力用心。

” 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

”切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

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者,正为此尔。

抑又有所未谕,聊复一二言之。

比奉高命,令隶名修史,而其职非一。

如张尚书、崔、岭二吏部、郑太常等,既迫以吏道,不可拘之史任。

以仆曹务多闲,勒令专知下笔。

夫以惟寂惟寞,乃使记事记言。

苟如其例,则柳常侍、刘秘监、徐礼部等,并门可张罗,府无堆案,何事置之度外,而使各无羁束乎!

必谓诸贤载削非其所长,以仆鎗鎗铰铰,故推为首最。

就如斯理,亦有其说。

何者?

仆少小从仕,早蹑通班。

当皇上初临万邦,未亲庶务,而以守兹介直,不附奸回,遂使官若土牛,弃同刍狗。

逮銮舆西幸,百寮毕从,自惟官曹务简,求以留后。

居台常谓朝廷不知,国家于我已矣。

岂谓一旦忽承恩旨,州司临门,使者结辙。

既而驱驷马入函关,排千门谒天子。

引贾生于宣室,虽叹其才。

召季布于河东,反增其愧。

明公既位居端揆,望重台衡,飞沉属其顾盼,荣辱由其俯仰。

曾不上祈宸极,申之以宠光。

佥议搢绅,縻我以好爵。

其相见也,直云“史笔阙书,为日已久。

石渠扫第,思子为劳。

”今之仰追,唯此而已。

抑明公足下独不闻刘炫蜀王之说乎?

昔刘炫仕隋,为蜀王侍读。

尚书牛弘尝问之曰:“君王遇子其礼如何?

”曰:“相期高于周、孔,见待下于奴隶。

”弘不悟其言,请问其议。

炫曰:“吾王每有所疑,必先见访,是相期高于周、孔。

酒食左右皆餍,而我余沥不沾,是见待下于奴隶也。

”仆亦窃不自揆,轻敢方于鄙宗。

何者?

求史才则千里降追,语宦途则十年不进。

意者得非相期高于班、马,见待下于兵卒乎!

又人之品藻,贵识其性。

明公视仆于名利何如哉?

当其坐啸洛城,非隐非吏,惟以守愚自得,宁以充诎撄心。

但今者黾勉从事,挛拘就役,朝廷厚用其才,竟不薄加其礼。

求诸隗始,其义安施?

傥使士有澹雅若严君平,清廉如段干木,与仆易地而处,亦将弹铗告劳,积薪为恨。

况仆未能免俗,能不蒂芥于心者乎?

当今朝号得人,国称多士。

蓬山之下,良直差肩。

芸阁之中,英奇接武。

仆既功亏刻鹄,笔未获麟,徒殚太官之膳,虚索长安之米。

乞已本职,还其旧居,多谢简书,请避贤路。

唯明公足下,哀而许之。

至忠得书大惭,无以酬答,又惜其才,不许解史任。

而宗楚客、崔湜、郑愔等,皆恶闻其短,共仇嫉之。

俄而肖、宗等相次伏诛,然后获免于难。

史通·外篇·暗惑第十二

〔刘知几〕 〔唐〕

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

昔人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

夫发经炎炭,必致焚灼。

毒味经时,无复杀害。

而行之者伪成其事,受之者信以为然。

故使见咎一时,取怨千载。

夫史传叙事,亦多如此。

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

如古来学者,莫觉其非,盖往往有焉。

今聊举一二,加以驳难,列之于左。

《史记》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

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

瞽叟、象喜,以舜为己死。

象乃止舜宫。

难曰:夫杳冥不测,变化无恒,兵革所不能伤,网罗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质为羊,刘根窜形入壁是也。

时无可移,祸有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阨于陈、蔡是也。

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

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士,有何异哉!

如《史记》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而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

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

且案太史公云:黄帝、尧、舜轶事,时时见于他说。

余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

若如向之所述,岂可谓之雅邪?

又《史记·滑稽传》:孙叔敖为楚相,楚王以霸。

病死,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

优孟即为孙叔敖衣冠。

抵掌谈语,岁余,象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

庄王置酒,优孟为寿,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欲以为相。

难曰:盖语有之:“人心不同,有如其面。

”故窊隆异等,修短殊姿,皆禀之自然,得诸造化。

非由仿效,俾有迁革。

如优孟之象孙叔敖也,衣冠谈说,容或乱真,眉目口鼻,如何取类?

而楚王与其左右曾无疑惑者邪?

昔陈焦既亡,累年而活。

秦谍从缢,六日而苏。

顾使竹帛显书,古今称怪。

况叔敖之殁,时日已久,楚王必谓其复生也,先当诘其枯骸再肉所由,阖棺重开所以。

岂有片言不接,一见无疑,遽欲加以宠荣,复其禄位!

此乃类中行事,岂人伦所为者哉!

又《史记·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

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

” 难曰:夫人既从物故,然后加以易名。

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此之不实,明然可知。

又案《左氏传》,石碏曰:“陈恒公方有宠于王。

”《论语》,陈司败问孔子:“昭公知礼乎?

”《史记》,家令说太上皇曰:“高祖虽子,人主也。

”诸如此说,其例皆同。

然而事由过误,易为笔削。

若《田氏世家》之论成子也,乃结以韵语,纂成歌词,欲加刊正,无可厘革。

故独举其失,以为标冠云。

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孔子既殁,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也。

他日,弟子进问曰:‘昔夫子当行,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

’”“商瞿年长无子,母为取室。

孔子曰:‘瞿年四十后,当有五丈夫子。

’已而果然。

敢问夫子何以知此?

”有若默然无应。

弟子起曰:“有子避,此非子之坐也!

” 难曰:孔子弟子七十二人,柴愚参鲁,宰言游学,师、商可方,回、赐非类。

此并圣人品藻,优劣已详,门徒商榷,臧否又定。

如有若者,名不隶于四科,誉无偕于十哲。

逮尼父既殁,方取为师。

以不答所问,始令避坐。

同称达者,何见事之晚乎?

且退老西河,取疑夫子,犹使丧明致罚,投杖谢愆。

何肯公然自欺,诈相策奉?

此乃儿童相戏,非复长老所为。

观孟轲著书,首陈此说。

马迁裁史,仍习其言。

得自委巷,曾无先觉,悲夫!

又《史记》、《汉书》皆曰:上自洛阳南官,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

上曰:“此何语?

”留侯曰:“陛下所封皆故人亲爱,所诛皆平生仇忌。

此属畏诛,故相聚谋反尔。

”上乃忧曰:“为之奈何?

”留侯曰:“上平生所憎,谁最甚者?

”上曰:“雍齿。

”留侯曰:“今先封雍齿,以示群臣。

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

”于是上置酒,封雍齿为侯。

难曰:夫公家之事,知无不为,见无礼于君,如鹰鹯之逐鸟雀。

案子房之少也,倾家结客,为韩报仇。

此则忠义素彰,名节甚著。

其事汉也,何为属群小聚谋,将犯其君,遂默然杜口,俟问方对?

倘若高祖不问,竟欲无言者邪?

且将而必诛,罪在不测。

如诸将屯聚,图为祸乱,密言台上,犹惧觉知。

群议沙中,何无避忌?

为国之道,必不如斯。

然则张良虑反侧不安,雍齿以嫌疑受爵,盖当时实有其事也。

如复道之望、坐而语,是说者敷演,妄溢其端耳。

又《东观汉记》曰:赤眉降后,积甲与熊耳山齐云云。

难曰:案盆子既亡,弃甲诚众。

必与山比峻,则未之有也。

昔《武成》云:“前徒倒戈”,“血流漂杵”。

孔安国曰:盖言之甚也。

“如积甲与熊耳山齐”者,抑亦“血流漂杵”之徒欤?

又《东观汉记》曰:郭伋为并州牧,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于道次迎拜。

伋问:“儿曹何自远来?

”对曰:“闻使君始到,喜,故奉迎。

”伋辞谢之。

事讫,诸儿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到还?

”伋使别驾计日告之,既还,先期一日,伋为违信,止于野亭,须期乃入。

难曰:盖此事不可信者三焉。

案汉时方伯,仪比诸侯,其行也,前驱竟野,后乘塞路,鼓吹沸喧,旌棨填咽。

彼草莱稚子,龆龀童儿,非唯羞赧不见,亦自惊惶失据。

安能犯驺驾,凌襜帷,首触威严,自陈襟抱?

其不可信一也。

又方伯案部,举州振肃。

至如墨绂长吏,黄绶群官,率彼史人,颙然伫候。

兼复扫除逆旅,行里有程,严备供具,憩息有所。

如弃而不就,居止无恒,必公私阙拟,客主俱窘。

凡为良二千石,固当知人所苦,安得轻赴数童之期,坐失百城之望?

其不可信二也。

夫以晋阳无竹,古今共知,假有传檄它方,盖亦事同大夏,访知商贾,不可多得。

况在童孺,弥复难求,群戏而乘,如何克办?

其不可信三也。

凡说此事,总有三科。

推而论之,了无一实,异哉!

又《魏志注》:《语林》曰:匈奴遣使人来朝,太祖领崔琰在座,而已握刀侍立。

既而,使人问匈奴使者曰:“曹公何如?

”对曰:“曹公美则美矣,而侍立者非人臣之相。

”太祖乃追杀使者云云。

难曰:昔孟阳卧床,诈称齐后。

纪信乘纛,矫号汉王。

或主遘屯蒙,或朝罹兵革。

故权以取济,事非获己。

如崔琰本无此急,何得以臣代君者哉?

且凡称人君,皆慎其举措,况魏武经纶霸业,南面受朝,而使臣居君座,君处臣位,将何以使万国具瞻,百寮佥瞩也!

又汉代之于匈奴,其为绥抚勤矣。

虽复略以金帛,结以亲姻,犹恐虺毒不悛,狼心易扰。

如辄杀其使者,不显罪名,复何以怀四夷于外蕃,建五利于中国?

且曹公必以所为过失,惧招物议,故诛彼行人,将以杜滋谤口,而言同纶綍,声遍寰区,欲盖而彰,止益其辱。

虽愚暗之主,犹所不为,况英略之君,岂其若是?

夫刍荛鄙说,闾巷谰言,凡如此书,通无击难。

而裴引《语林》斯事,编入《魏史注》中,持彼虚词,乱兹实录。

盖曹公多诈,好立诡谋,流俗相欺,遂为此说。

故特申掎抚,辩其疑误者焉。

又魏世诸小书,皆云文鸯侍讲,殿瓦皆飞云云。

难曰:案《汉书》云:项王叱咤,慑伏千人。

然则呼声之极大者,不过使人披靡而已。

寻文鸯武勇,远惭项籍,况侍君侧,固当屏气徐言,安能檐瓦皆飞,有逾武安鸣鼓!

且瓦既飘陨,则人心震惊而魏帝与其群臣焉得岿然无害也?

又《晋阳秋》曰:胡质为荆州刺史,子威自京都省之,见父十余日,告归。

质踢绢一匹,为路粮。

威曰:“大人清高,不审于何得此绢?

”质曰:“是吾俸禄之余。

” 难曰:古今谓方牧二千石者,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

名以定体,贵实甚焉。

设使廉如伯夷,介若黔敖,苟居此职,终不患于贫绥者。

如胡威之别其父也,一缣之财,犹且发问,则千石俸,其费安施?

料以牙筹,推之食箸,察其厚薄,知不然矣。

或曰观诸史所载,兹流非一。

必以多为证,则足可无疑。

然人自有身安弊缊,口甘粗粝,而多藏镪帛,无所散用者。

故公孙弘位至三公,而卧布被,食脱粟饭。

汲黯所谓齐人多诈者是也。

安知胡威之徒其俭亦皆如此,而史臣不详厥理,直谓清白当然,谬矣哉!

又《新晋书·阮籍传》曰:籍至孝。

母终,正与人围棋。

对者求止,籍留与决。

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

及葬,食一蒸㹠,饮二斗酒。

然后临穴,直言“穷矣”!

举声一号,因复吐血数斗。

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难曰:夫人才虽下愚,识虽不肖,始亡天属,必致其哀。

但有苴绖未几,悲荒遽辍,如谓本无戚容,则未之有也。

况嗣宗当圣善将殁,闵凶所钟,合门惶恐,举族悲咤。

居里巷者,犹停舂相之音。

在邻伍者,尚申匍匐之救。

而为其子者,方对局求决,举杯酣畅。

但当此际,曾无感恻,则心同木石,志如枭獍者,安有既临泉穴,始知摧恸者乎?

求诸人情,事必不尔。

又孝子之丧亲也,朝夕孺慕,盐酪不尝,斯可至于癯瘠矣。

如甘旨在念,则筋肉内宽。

醉饱自得,则饥肤外博。

况乎溺情㹠酒,不改平素,虽复时一呕恸,岂能柴毁骨立乎?

盖彼阮生者,不修名教,居丧过失,而说者遂言其无礼如彼。

又以其志操本异,才识甚高,而谈者遂言其至性如此。

惟毁及誉,皆无取焉。

又《新晋书·王祥传》曰:祥汉末遭乱,扶母携弟览,避地庐江,隐居三十余年,不应州郡之命,母终,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年垂耳顺,览劝之,乃应召。

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

时人歌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

”年八十五,太始五年薨。

难曰:祥为徐州别驾,寇盗充斥,固是汉建中徐州未清时事耳。

有魏受命凡四十五年,上去徐州寇贼充斥,下至晋太始五年,当六十年已上矣。

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顺,更加六十载,至晋太始五年薨,则当年一百二十岁矣。

而史云年八十五薨者,何也?

如必以终时实年八十五,则为徐州别驾,止可年二十五六矣。

又云其未从官已前,隐居三十余载者,但其被檄时,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往,安得复有三十余年乎?

必谓祥为别驾在建安后则徐州清晏,何得云“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乎?

求其前后,无一符会也。

凡所驳难具列如右。

盖精《五经》者,讨群儒之别义。

练《三史》者,征诸子之异闻。

加以探赜索隐,然后辨其纰缪。

如向之诸史所载则不然,何者?

其叙事也,惟记一途,直论一理,而矛盾自显,表理相乖。

非复牴牾,直成狂惑者尔!

寻兹失所起,良由作者情多忽略,识惟愚滞。

或采彼流言,不加铨择。

或传诸缪说,即从编次。

用使真伪混淆,是非参错。

盖语曰:君子可欺不可罔。

至如邪说害正,虚词损实,小人以为信尔,君子知其不然。

又语曰:尽信书不如无书。

盖为此也。

夫书彼竹帛,事非容易,凡为国史,可不慎诸!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

〔刘知几〕 〔唐〕

鲁文公二年,不雨。

班氏以为自文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

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故致亢阳之祸。

案周之东迁,日以微弱。

故郑取温麦,射王中肩,楚绝苞茅,观兵问鼎。

事同列国,变雅为风。

如鲁者,方大邦不足,比小国有余。

安有暂降衰周使臣,遽以骄矜自恃,坐招厥罚,亢阳为怪。

求诸人事,理必不然。

天高听卑,岂其若是也。

《春秋》成公元年,无冰。

班氏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案今《春秋经》,札子杀毛、召,事在宣十五年。

而此言成公时,未达其说。

下去无冰,凡三载。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

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弑君,楚严公托欲为阵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因灭陈。

陈之臣子毒恨尤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

案楚严王之入陈乃宣公十一年事也。

始有蹊田之谤,取愧叔时。

终有封国之恩,见贤尼父。

毒恨尤甚,其理未闻。

又案陈前后为楚所灭有三,始宣公十一年为楚严王所灭,次昭八年为楚灵王所灭,后哀十七年为楚惠王所灭。

今董生误以陈次亡之役是楚始灭之时,遂妄有占侯,虚辨物色。

寻昭之上去于宣,鲁易四公。

严之下至于灵,楚经五代。

虽悬隔顿别,而混杂无分。

嗟乎!

下帷三年,诚则勤矣。

差之千里,何其阔哉!

《春秋》桓公三年,日有蚀之,既。

京房《易传》以为后楚严始称王,兼地千里。

案楚自武王僣号,邓盟是惧,荆尸久传。

历文、成、缪三王,方始于严。

是则楚之为王已四世矣,何得言严始称之者哉?

又鲁桓公薨后,历严、闵、釐、文、宣,凡五公而严楚始作霸,安有桓三年日蚀而已应之者邪?

非唯叙事有违,亦自占候失中者矣。

《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刘向以为釐公末年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弑君,阴胁阳之象见。

釐公不悟,遂后二年杀公子赤,立宣公。

案遂之立宣杀子赤也,此乃文公末代。

辄谓僖公暮年,世实悬殊,言何倒错?

《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

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

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

《公羊传》曰:"曷为城?

杞灭之。

孰灭之?

盖徐、莒也。

"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

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

《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

刘向以为后晋灭江。

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

今云晋灭,其说无取。

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

晋处北方,去江殊远。

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

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见者而收之,因名曰弃。

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

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

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合比奔卫。

刘向以为时则有火灾赤眚之明应也。

案灾祥之作,将应后来。

事迹之彰,用符前兆。

如华元奔晋,在成十五年,参诸弃堤,实难赴会。

又合比奔卫,在昭六年,而与元奔,俱云"先是"。

惟前与后,事并相违者焉。

《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

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襄公十五年,日有蚀之。

董仲舒、刘向皆以为自此前后,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

后为浿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旒,不得举手。

又襄公十六年五月,地震。

刘向以为是岁三月,大夫盟于浿梁,而五月地震矣。

又其二十八年春,无冰。

班固以为天下异也。

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

案春秋诸国,臣权可得言者,如三桓、六卿、田氏而已。

如鸡泽之会、浿梁之盟,其臣岂有若向之所说者邪?

然而《穀梁》谓大夫不臣,诸侯失政。

讥其无礼自擅,在兹一举而已。

非是如"政由甯人,祭则寡人,"相承世官,遂移国柄。

若斯之失也,若董、刘之徒,不窥《左氏》,直凭二传,遂广为它说,多肆奓言。

仍云"君若缀旒","君将日甚",何其妄也?

《春秋》昭十七年六月,日有蚀之。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

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

晋君还事之。

案晋厉公所尸唯三郤耳,何得云诛四大夫哉?

又州满既死,悼公嗣立,选六官者,皆获其才,逐七人者,尽当其罪。

以辱及阳干,将诛魏绛,览书后悟,引愆授职。

此则生杀在己,宠辱自由。

故能申五利以和戎,驰三驾以挫楚。

威行夷夏,霸复文、襄。

而云不复责大夫,何厚诬之甚也。

自昭公已降,晋政多门,如以君事臣,居下僣上者,此乃因昭之失,渐至陵夷。

匪由惩厉之弑,自取沦辱也。

岂可辄持彼后事。

用诬先代者乎?

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董仲舒、刘向以为周之十一月,夏九日,日在氐。

出东方者,轸、角、亢也。

或曰:角、亢,大国之象,为齐、晋也。

其后田氏篡齐,六卿分晋。

案星孛之后二年,《春秋》之《经》尽矣。

又十一年《左氏》之《传》尽矣。

自《传》尽后八十二年,齐康公为田和所灭。

又七年,晋静公为韩、魏、赵所灭。

上云星孛之岁,皆出百余年。

辰象所缠,氛祲所指,若相感应,何太疏阔者哉?

且当《春秋》既终之后,《左传》未尽之前,其间卫弑君,越灭吴,鲁逊越,贼臣逆子破家亡国多矣。

此正得东方之象,大国之征,何故舍而不述,远求他代者乎?

又范与中行,早从殄灭。

智入战国,继踵云亡。

辄与三晋以名,总以六卿为目,殊为谬也。

寻斯失所起,可以意测。

何者?

二传所引,事终西狩获麟。

《左氏》所书,语连赵襄灭智。

汉代学者,唯读二传,不观《左氏》。

故事有不周,言多脱略。

且春秋之后,战国之时,史官阙书,年祀难记。

而学者遂疑篡齐分晋,时与鲁史相邻。

故轻引灾祥,用相符会。

白圭之玷,何其甚欤?

《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

成公五年,梁山崩。

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刘向以其后三家逐鲁昭公,卒死于外之象。

案乾侯之出,事由季氏。

孟、叔二孙,本所不预。

况昭子以纳君不遂。

发愤而卒。

论其义烈,道贯幽明。

定为忠臣,犹且无愧。

编诸逆党,何乃厚诬?

夫以罪由一家,而兼云二族。

以此题目,何其滥欤?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石门之外洧渊。

刘向以为近龙孽也。

郑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

是时,子产任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

此能以德销灾之道也。

按昭之十九年,晋、楚连盟,干戈不作。

吴虽强暴,未扰诸华。

郑无外虞,非子产之力也。

又吴为远国,僻在江干,必略中原,当以楚、宋为始。

郑居河、颍,地匪夷庚,谓当要冲,殊为乖角。

求诸地理,不其爽欤?

《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蚀之。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又云:"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

"案自昭十五年,迄于获麟之岁,其间日蚀复有九焉。

事列本《经》,披文立验,安得云再蚀而已,又在《春秋》之后也?

且观班《志》编此九蚀,其八皆载董生所占。

复不得言董以事后《春秋》,故不存编录。

再思其语,三覆所由,斯盖孟坚之误,非仲舒之罪也。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

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杀太子偃师,楚因灭陈。

《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

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

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

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

裨灶之说斯灾也,曰:"五年,陈将复封。

封五十二年而遂亡。

"此其效也。

自斯而后,若颛琐之虚,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岂可复谓之陈乎。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刘知几〕 〔唐〕

班氏著志,牴牾者多。

在于《五行》,芜累尤甚。

今辄条其错缪,定为四科: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

又于四科之中,疏为杂目,类聚区分,编之如后。

第一科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

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

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

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

其志叙言之不从也,先称史记周单襄公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

又称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案宣公六年,自《左传》所载也。

夫上论单襄,则持史记以标首。

下列曼满,则遗《左氏》而无言。

遂令读者疑此宣公,亦出史记。

而不云鲁后,莫定何邦。

是非难悟,进退无准。

此所谓史记、《左氏》交错相亻并也。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

案成公者,即鲁侯也。

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

何则?

《春秋》者,鲁史之号。

言《春秋》则知是鲁君。

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

胶柱不移,守株何甚。

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

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

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

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

次叙稼穑不成,直云严公二十八年而已。

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

年代已隔,去鲁尤疏。

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

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

必为永例,理亦可容。

在诸异科,事又不尔。

求之画一,其例无恒。

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案本《志》叙汉以前事,多略其书名。

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以金玦。

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

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

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

省则都捐,繁则太甚。

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

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

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

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

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

既除丧而燕。

叔向曰:王其不终乎!

吾闻之,所乐必卒焉。

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

礼,王之大经也。

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

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

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将不免。

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

专者速及,侈则将以力毙。

九月,高子出奔北燕,所载至此,更无他说。

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陈。

而班氏探诸本传,直写片言。

阅彼全书,唯征半事。

遂令学者疑丘明之说,有是有非。

女齐之言,或得或失。

此所谓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也。

《志》云:成帝于鸿嘉、永始之载,好为微行,置私田于民间。

谷永谏曰: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

而况王蓄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

已下弗云成帝意悛与不悛,谷永言效与不效。

谏词虽具,诸事阙如。

此所谓直引时谈,竟无它述者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云釐公十年冬,大雨雹。

随载刘向之占,次云《公羊经》曰“大雨雹”,续书董生之解。

案《公羊经》所说,与上奚殊?

而再列其辞,俱云“大雨雹”而已。

又此科始言大雪与雹,继言殒霜杀草,起自春秋,讫乎汉代。

其事既尽,乃重叙雹灾。

分散相离,断绝无趣。

夫同是一类,而限成二条。

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

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

史官所录,须存凡例。

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

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

武称元鼎,每岁皆书。

哀曰建平,同年必录。

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

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

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

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

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

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

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

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

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

”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

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

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

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至诚。

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

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谓“人之情伪尽知之矣”者乎!

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也。

《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蒐于比蒲。

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

先是,公自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

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

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

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

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

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志》云:严公七年秋,大水。

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桓公。

严释父仇,复娶齐女,未人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应也。

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

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

案此说有三失焉。

何者?

严公十三年、十一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及鄑。

夫以制胜克敌,策勋命赏,可以欢荣降福,而反愁怨贻灾邪?

其一失也。

且先是数年,严遭大水,校其时月,殊在战前。

而云与宋交兵,故二国大水,其二失也。

况于七年之内,已释水灾,始以齐女为辞,终以宋师为应。

前后靡定,向背何依?

其失三也。

夫以一灾示青,而三说竞兴,此所谓敷演多端,准的无主也。

其释“厥咎舒,厥罚恒燠”,以为其政弛慢,失在舒缓,故罚之以燠,冬而亡冰。

寻其解《春秋》之无冰也,皆主内失黎庶,外失诸侯,不事诛赏,不明善恶,蛮夷猾夏,天子不能讨,大夫擅权,邦君不敢制。

若斯而已矣。

次至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而云先是遣卫、霍二将军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归,而大行庆赏。

上又闵悔勤劳,遣使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

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于是天下咸喜。

案汉帝其武功文德也如彼,其先猛后宽也如此,岂是有懦弱凌迟之失,而无刑罚戡定之功哉!

何得苟以无冰示灾,便谓与昔人同罪。

矛盾自已,始末相违,岂其甚邪?

此所谓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也。

《志》云:孝昭元凤三年,太山有大石立。

眭孟以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

京房《易传》云:“太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

”又曰:石立于山,同姓为天下雄。

案此当是孝宣皇帝即位之祥也。

宣帝出自闾阎,坐登扆极,所谓庶人受命者也。

以曾孙血属,上纂皇统,所谓同姓雄者。

昌邑见废,谪君远方,所谓人君虏者也。

班《书》载此征祥,虽具有剖析,而求诸后应,曾不缕陈。

叙事之宜,岂其若斯?

苟文有所阙,则何以载言者哉?

此所谓但伸解释,不显符应也。

《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未央宫。

又云:绥和二年,男子王褒入北司马门,上前殿。

班《志》虽有证据,言多疏阔。

今聊演而申之。

案女子九岁者,九则阳数之极也。

男子王褒者,王则臣君之姓也。

入北司马门上前殿者,三莽始为大司马,至哀帝时就国,帝崩后,仍此官,因以篡位。

夫人入司马门而上殿,亦由从大司马而升极。

灾祥示兆,其事甚明。

忽而不书,为略何甚?

此所谓解释虽谠,义理非精也。

《志》云:哀帝建平四年,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未生二月,儿啼腹中。

及生,不举,葬之陌上。

三日,人过闻啼声。

母掘土收养。

寻本《志》虽述此妖灾,而了无解释。

案人从胞到育,含灵受气,始末有成数,前后有定准。

至于在孕甫尔,遽发啼声者,亦由物有基业未彰,而形象已兆,即王氏篡国之征。

生而不举,葬而不死者,亦由物有期运已定,非诛剪所平,即王氏受命之应也。

又案班云小女陈持弓者,陈即莽所出。

如女子田无啬者,田故莽之本宗。

事既同占,言无一概。

岂非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乎?

此所谓妖祥可知,寝默无说也。

当春秋之时,诸国贤俊多矣。

如沙鹿其坏,梁山云崩,鹢退蜚于宋者,龙交斗于郑水。

或伯宗、子产,具述其非妖。

或卜偃、史过,盛言其必应。

盖于时有识君子以为美谈。

故左氏书之不刊,贻厥来裔。

既而古今路阻,闻见壤隔,至汉代儒者董仲舒、刘向之徒,始别构异闻,辅申它说。

以兹后学,陵彼先贤,皆今谚所谓“季与厥昆,争知嫂讳”者也。

而班《志》尚舍长用短,捐旧习新,苟出异同,自矜魁博,多见其无识者矣。

此所谓不循经典,自任胸怀也。

第四科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

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

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

《志》云:庶征之恒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刘歆以为釐十六年,《左氏传》释六鶂退飞是也。

案旧史刘向学《谷梁》,刘歆学《左氏》。

既祖习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

而周木斯拔,郑车偾济,风之为害,备于《尚书》、《左传》。

向则略而不信,歆则知而不传。

又详言从怪,历叙群妖。

述雨氂为灾,而不寻赵毛生地。

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鹯。

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

盖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

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

若景帝承平,赤风如血。

于公在职,亢阳为旱。

惟纪与传,各具其详,在于《志》中,独无其说也,何哉?

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左传》云:宋人逐猰狗,华臣出奔陈。

又云:宋公子地有白马,景公夺而朱其尾鬛。

地弟辰以肖叛。

班《志》书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

案《左氏》所载,斯流实繁。

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介。

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

曹亡首于获雁,郑弑萌于解鼋。

郄至夺而家灭,华元杀羊而卒奔。

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独舍而不论,唯征犬马而已。

此所谓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书》自《春秋》以前,所有国家灾眚,贤哲占侯,皆出于《左氏》、《国语》者也。

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终鲁之定、哀,而不云《国语》,唯称史记,岂非忘本徇末,逐近弃远者乎?

此所谓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种。

但其失既众,不可殚论。

故每日之中,或举一事。

庶触类而长,他皆可知。

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戒将来。

至如春秋已还,汉代而往,其间日蚀、地震、石陨、山崩、雨雹、雨鱼、大旱、大水、犬豕为祸,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灾,而不言其应。

此乃鲁史之《春秋》、《汉书》之帝纪耳,何用复编之于此志哉!

昔班叔皮云:司马迁叙相如则举其郡县,著其字。

萧、曹、陈平之属,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盖有所未暇也。

若孟坚此《志》,错谬殊多,岂亦刊削未周者邪?

不然,何脱略之甚也。

亦有穿凿成文,强生异义。

如蜮之惑,麋之为迷,陨五石者,齐五子之征。

溃七山者,汉七国之象。

叔服会葬,郕伯来奔,亢阳所以成妖,郑易许田,鲁谋莱国,食苗所以为祸。

诸如此比,其类弘多。

徒有解释,无足观采。

知音君子,幸为详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