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忤时第十三

孝和皇帝时,韦、武弄权,母媪预政。

士有附丽之者,起家而绾朱紫,予以无所傅会,取摈当时。

会天子还京师,朝廷愿从者众。

予求番次在后,大驾发日,因逗留不去,守司东都。

杜门却扫,凡经三载。

或有谮予躬为史臣,不书国事而取乐丘园,私自著述者,由是驿召至京,令专执史笔。

于时小人道长,纲纪日坏,仕于其间,忽忽不乐,遂与监修国史萧至忠等诸官书求退,曰:仆幼闻《诗》、《礼》,长涉艺文,至于史传之言,尤所耽悦。

寻夫左史,是曰《春秋》、《尚书》。

素王、素臣,斯称微婉志晦。

两京、三国,班、谢、陈、习阐其谟。

中朝、江左,王、陆、干、孙纪其历。

刘、石僣号,方策委于和、张。

宋、齐应箓,惇史归于萧、沈。

亦有汲冢古篆,禹穴残篇。

孟坚所亡,葛洪刊其《杂记》。

休文所缺,谢绰裁其《拾遗》。

凡此诸家,其流盖广。

莫不赜彼泉薮,寻其枝叶,原始要终,备知之矣。

若乃刘峻作传,自述长于论才。

范晔为书,盛言矜其赞体。

斯又当仁不让,庶几前哲者焉。

然自策名仕伍,待罪朝列,三为史臣,再入东观,竟不能勒成国典,贻彼后来者,何哉?

静言思之,其不可有五故也。

何者?

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如鲁、汉之丘明、子长,晋、齐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

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

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

由是伯度讥其不实,公理以为可焚,张、蔡二子纠之于当代,傅、范两家嗤之于后叶。

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

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

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搁笔相视,含毫不断。

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

其不可一也。

前汉郡国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后汉公卿所撰,始集公府,乃上兰台。

由是史官所修,载事为博。

爰自近古,此道不行。

史官编录,唯自询采,而左、右二史阙注起居,衣冠百家,罕通行状。

求风俗于州郡,视听不该。

讨沿革于台阁,簿籍难见。

虽使尼父再出,犹且成于管窥。

况仆限以中才,安能遂其博物!

其不可二也。

昔董狐之书法也,以示于朝。

南史之书弑也,执简以往。

而近代史局,皆通籍禁门,深居九重,欲人不见。

寻其义者,盖由杜彼颜面,访诸请谒故也。

然今馆中作者,多士如林,皆愿长喙。

无闻<齿责>舌。

傥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贬,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搢绅咸诵,夫孙盛实录,取嫉权门。

王韶直书,见仇贵族。

人之情也,能无畏乎?

其不可三也。

古者刊定一史,纂成一家,体统各殊,指归咸别。

夫《尚书》之教也,以疏通知远为主。

《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

《史记》则退处士而进奸雄,《汉书》则仰忠臣而饰主阙。

斯并曩时得失之列,良史是非之准,作者言之详矣。

顷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

” 十羊九牧,其令难行。

一国三公,适从何在?

其不可四也。

窃以史置监修,虽古无式,寻其名号,可得而言。

夫言监者,盖总领之义耳。

如创纪编年,则年有断限。

草传叙事,则事有丰约。

或可略而不略,或应书而不书,此刊削之务也。

属词比事,劳逸宜均,挥铅奋墨,勤惰须等。

某袟某篇,付之此职。

某传某志,归之彼官。

此铨配之理也。

斯并宜明立科条,审定区域。

傥人思自勉,则书可立成。

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用使争学苟且,务相推避,坐变炎凉,徒延岁月。

其不可五也。

凡此不可,其流实多,一言以蔽,三隅自反。

而时谈物议,安得笑仆编次无闻者哉!

比者伏见明公,每汲汲劝诱,勤勤于课责,或云“坟籍事重,努力用心。

” 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

”切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

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者,正为此尔。

抑又有所未谕,聊复一二言之。

比奉高命,令隶名修史,而其职非一。

如张尚书、崔、岭二吏部、郑太常等,既迫以吏道,不可拘之史任。

以仆曹务多闲,勒令专知下笔。

夫以惟寂惟寞,乃使记事记言。

苟如其例,则柳常侍、刘秘监、徐礼部等,并门可张罗,府无堆案,何事置之度外,而使各无羁束乎!

必谓诸贤载削非其所长,以仆鎗鎗铰铰,故推为首最。

就如斯理,亦有其说。

何者?

仆少小从仕,早蹑通班。

当皇上初临万邦,未亲庶务,而以守兹介直,不附奸回,遂使官若土牛,弃同刍狗。

逮銮舆西幸,百寮毕从,自惟官曹务简,求以留后。

居台常谓朝廷不知,国家于我已矣。

岂谓一旦忽承恩旨,州司临门,使者结辙。

既而驱驷马入函关,排千门谒天子。

引贾生于宣室,虽叹其才。

召季布于河东,反增其愧。

明公既位居端揆,望重台衡,飞沉属其顾盼,荣辱由其俯仰。

曾不上祈宸极,申之以宠光。

佥议搢绅,縻我以好爵。

其相见也,直云“史笔阙书,为日已久。

石渠扫第,思子为劳。

”今之仰追,唯此而已。

抑明公足下独不闻刘炫蜀王之说乎?

昔刘炫仕隋,为蜀王侍读。

尚书牛弘尝问之曰:“君王遇子其礼如何?

”曰:“相期高于周、孔,见待下于奴隶。

”弘不悟其言,请问其议。

炫曰:“吾王每有所疑,必先见访,是相期高于周、孔。

酒食左右皆餍,而我余沥不沾,是见待下于奴隶也。

”仆亦窃不自揆,轻敢方于鄙宗。

何者?

求史才则千里降追,语宦途则十年不进。

意者得非相期高于班、马,见待下于兵卒乎!

又人之品藻,贵识其性。

明公视仆于名利何如哉?

当其坐啸洛城,非隐非吏,惟以守愚自得,宁以充诎撄心。

但今者黾勉从事,挛拘就役,朝廷厚用其才,竟不薄加其礼。

求诸隗始,其义安施?

傥使士有澹雅若严君平,清廉如段干木,与仆易地而处,亦将弹铗告劳,积薪为恨。

况仆未能免俗,能不蒂芥于心者乎?

当今朝号得人,国称多士。

蓬山之下,良直差肩。

芸阁之中,英奇接武。

仆既功亏刻鹄,笔未获麟,徒殚太官之膳,虚索长安之米。

乞已本职,还其旧居,多谢简书,请避贤路。

唯明公足下,哀而许之。

至忠得书大惭,无以酬答,又惜其才,不许解史任。

而宗楚客、崔湜、郑愔等,皆恶闻其短,共仇嫉之。

俄而肖、宗等相次伏诛,然后获免于难。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孝和皇帝时,韦、武掌握权力,母媪预政。士人们要依附权贵,才能起家并继续享受荣华富贵。我却没有依附和会合的机会,只能被打发走。当天子返回京师,朝廷愿意跟随他的人很多。我请求在最后一个番次,大车启程的那一天,故意逗留不走,留在东都任守司。我在家门前扫地,经历了三年。有人诬告我自私地只关心个人的乐趣,私自著述并不关注国家大事,所以被召唤到京城,命令我专职写史。那时候小人在道德上糟蹋得很多,纪律规矩每况愈下,我在其中任职,忽然间感到不快乐,于是和监修国史的萧至忠等官员一起上书请求离职,说:我从小就听《诗经》、《礼记》,长时间涉猎艺术文学,特别喜欢历史传记。请问,左史是指《春秋》、《尚书》;素王、素臣,指的是泰氏和岐伯,他们的志愿虽微妙隐晦。两个京城,三国家,班、谢、陈、习详细阐述他们的道理;中朝、江左,王、陆、干、孙记载他们的历史。刘、石在《历代书目》中列出方策,委托和、张编写;宋、齐的应箓,归功于萧、沈。还有汲古冢的古篆字,禹的穴哪,残存的篇章。孟坚的失传,葛洪编纂了他的《杂记》;休文的缺失,谢绰整理了他的《拾遗》。所有这些家族的声誉都很广泛。没有一个不汲取那些清泉草地的营养,找到它们的枝叶,了解它们的起源和终点,都非常了解。而刘峻撰写的传记,自述自己擅长辩论;范晔写的书,夸耀他的表扬。他们都当仁不让,也是前辈的智者了。 然而我自认为是一个名垂千古的人士,在朝廷列队等候很久,曾三次担任史臣,两次再次



游楞伽寺

〔许浑〕 〔唐〕

碧烟秋寺泛潮来,水浸城根古堞摧。

尽日伤心人不见,石榴花满旧歌台。

彩树歌

〔陈子昂〕 〔唐〕

嘉锦筵之珍树兮,错众彩之氛氲。

状瑶台之微月,点巫山之朝云。

青春兮不可逢,况蕙色之增芬。

结芳意而谁赏,怨绝世之无闻。

红荣碧艳坐看歇,素华流年不待君。

故吾思昆仑之琪树,厌桃李之缤纷。

止戈为武赋

〔徐夤〕 〔唐〕

书契天设,文明日新。

将究止戈之义,式彰为武之仁。

足还太素,寿我生灵。

志肃三军,欲致理而臻乎至理。

论归八法,见古人而教以今人。

昔者楚庄,薄诸晋国。

小臣请筑乎京观,厥王乃陈乎道德。

谓临戎制敌,胜不在乎干戈。

示子传孙,事宜归于翰墨。

且武也者,战而不阵,师惟在和。

考其字以因明所自,止其戈而焉用其戈。

愿剑戟而器于农耕,贤哉若彼。

问军旅而对以俎豆,圣也如何。

矧乎伏羲画卦以穷微,苍颉造书而允中。

能会意以无怠,实临文而可讽。

下破山而加点,理绝乘危。

上拟成以无人,诚为动众。

以五兵为武者,非武之资。

合两字为武者,是武之奇。

当用究言其不用,有为讵及于无为。

鸟迹斯验,人情可窥。

亦胄普(疑)而明焉,其仪不昧。

秋悬心而愁矣,厥义咸知。

是宜遵史籀之文,赞升平之主。

两阶屡舞以称圣,七德修而曰武。

亦何异威而不猛,宥刑而夏楚宁施。

舍之而藏,得象而筌蹄奚睹。

今我后洞穷经之旨,知为君之难。

功不宰而八蛮自服,书同文而万国咸安。

列圣摧凶,我则怀远而柔迩。

前王伐罪,我则去杀而胜残。

故得文物重新,妖氛自弭。

庐人之百炼宁问,吕望之六韬可委。

士有偶明,试而赋上获赞皇风而之是(缺)

汉高祖斩白蛇赋

〔白居易〕 〔唐〕

高皇帝将欲戡时难,拨祸乱。

乃耀圣武,奋英断。

提神剑于手中,斩灵蛇于泽畔。

何精诚之潜发,信天地之幽赞。

卒能灭强楚,降暴秦,创王业于炎汉。

于时瓜剖区宇,蜂起英豪。

以坚甲利兵相视,以壮图锐气相高。

皆欲定四海之汹汹,救万姓之嗷嗷。

帝既心窥咸阳,气王铓砀。

率卒晨发,纵徒夜亡。

有大蛇兮,出山穴,亘路傍。

凝白虹之精彩,被素龙之文章。

鳞甲皑以雪色,睛眸其电光。

耸其身,形蜿蜿而莫犯。

举其首,势矫矫而靡亢。

勇夫闻之而挫锐,壮士睹之而摧刚。

于是从者,告于高皇。

高皇乃奋布衣,挺干将。

攘臂直进,瞋目高骧。

一呼而猛气咆哮,再叱而雄姿抑扬。

观其将斩未斩之际,蛇方欲纵毒蛰,肆猛噬。

我则审其计,度其势。

口噪雷霆,手操锋锐。

凛龙颜而色作,振虎威而声厉。

荷天之灵,启神之契。

举刃一挥,溘然而毙。

不知我者谓我斩白蛇,知我者谓我斩白帝。

于是洒雨血,摧霜鳞。

涂野草,溅路尘。

嗟乎!

神化将穷,不能保其命。

首尾虽在,不能卫其身。

盛矣哉!

圣人之草昧经纶,应乎天,顺乎人。

制敌必示以乃武乃文,静灾祸不可以弗躬弗亲。

若夫龙泉黯黯,秋水湛湛。

苟非斯剑,蛇不可斩。

天威煌煌,神武洸洸。

苟非我王,蛇不可当。

是知人在威不在众,我王也万夫之防。

器在利不在大,斯剑也三尺之长。

于以詟万物,于以威八方。

历数既终,闻素灵之夜哭。

嗜欲将至,知赤帝之道昌。

由是气吞豪杰,威震幽遐。

素车降而三秦归德,朱旗建而六合为家。

彼戮鲸鲵与截犀兕,未若我提青蛇而斩白蛇。

月三首

〔杜甫〕 〔唐〕

【其一】 断续巫山雨,天河此夜新。

若无青嶂月,愁杀白头人。

魍魉移深树,虾蟆动半轮。

故园当北斗,直指照西秦。

【其二】 并照巫山出,新窥楚水清。

羁栖愁里见,二十四回明。

必验升沉体,如知进退情。

不违银汉落,亦伴玉绳横。

【其三】 万里瞿塘峡,春来六上弦。

时时开暗室,故故满青天。

爽合风襟静,高当泪脸悬。

南飞有乌鹊,夜久落江边。

史通·外篇·暗惑第十二

〔刘知几〕 〔唐〕

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

昔人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

夫发经炎炭,必致焚灼。

毒味经时,无复杀害。

而行之者伪成其事,受之者信以为然。

故使见咎一时,取怨千载。

夫史传叙事,亦多如此。

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

如古来学者,莫觉其非,盖往往有焉。

今聊举一二,加以驳难,列之于左。

《史记》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

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

瞽叟、象喜,以舜为己死。

象乃止舜宫。

难曰:夫杳冥不测,变化无恒,兵革所不能伤,网罗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质为羊,刘根窜形入壁是也。

时无可移,祸有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阨于陈、蔡是也。

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

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士,有何异哉!

如《史记》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而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

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

且案太史公云:黄帝、尧、舜轶事,时时见于他说。

余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

若如向之所述,岂可谓之雅邪?

又《史记·滑稽传》:孙叔敖为楚相,楚王以霸。

病死,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

优孟即为孙叔敖衣冠。

抵掌谈语,岁余,象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

庄王置酒,优孟为寿,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欲以为相。

难曰:盖语有之:“人心不同,有如其面。

”故窊隆异等,修短殊姿,皆禀之自然,得诸造化。

非由仿效,俾有迁革。

如优孟之象孙叔敖也,衣冠谈说,容或乱真,眉目口鼻,如何取类?

而楚王与其左右曾无疑惑者邪?

昔陈焦既亡,累年而活。

秦谍从缢,六日而苏。

顾使竹帛显书,古今称怪。

况叔敖之殁,时日已久,楚王必谓其复生也,先当诘其枯骸再肉所由,阖棺重开所以。

岂有片言不接,一见无疑,遽欲加以宠荣,复其禄位!

此乃类中行事,岂人伦所为者哉!

又《史记·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

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

” 难曰:夫人既从物故,然后加以易名。

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此之不实,明然可知。

又案《左氏传》,石碏曰:“陈恒公方有宠于王。

”《论语》,陈司败问孔子:“昭公知礼乎?

”《史记》,家令说太上皇曰:“高祖虽子,人主也。

”诸如此说,其例皆同。

然而事由过误,易为笔削。

若《田氏世家》之论成子也,乃结以韵语,纂成歌词,欲加刊正,无可厘革。

故独举其失,以为标冠云。

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孔子既殁,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之如夫子也。

他日,弟子进问曰:‘昔夫子当行,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

’”“商瞿年长无子,母为取室。

孔子曰:‘瞿年四十后,当有五丈夫子。

’已而果然。

敢问夫子何以知此?

”有若默然无应。

弟子起曰:“有子避,此非子之坐也!

” 难曰:孔子弟子七十二人,柴愚参鲁,宰言游学,师、商可方,回、赐非类。

此并圣人品藻,优劣已详,门徒商榷,臧否又定。

如有若者,名不隶于四科,誉无偕于十哲。

逮尼父既殁,方取为师。

以不答所问,始令避坐。

同称达者,何见事之晚乎?

且退老西河,取疑夫子,犹使丧明致罚,投杖谢愆。

何肯公然自欺,诈相策奉?

此乃儿童相戏,非复长老所为。

观孟轲著书,首陈此说。

马迁裁史,仍习其言。

得自委巷,曾无先觉,悲夫!

又《史记》、《汉书》皆曰:上自洛阳南官,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

上曰:“此何语?

”留侯曰:“陛下所封皆故人亲爱,所诛皆平生仇忌。

此属畏诛,故相聚谋反尔。

”上乃忧曰:“为之奈何?

”留侯曰:“上平生所憎,谁最甚者?

”上曰:“雍齿。

”留侯曰:“今先封雍齿,以示群臣。

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

”于是上置酒,封雍齿为侯。

难曰:夫公家之事,知无不为,见无礼于君,如鹰鹯之逐鸟雀。

案子房之少也,倾家结客,为韩报仇。

此则忠义素彰,名节甚著。

其事汉也,何为属群小聚谋,将犯其君,遂默然杜口,俟问方对?

倘若高祖不问,竟欲无言者邪?

且将而必诛,罪在不测。

如诸将屯聚,图为祸乱,密言台上,犹惧觉知。

群议沙中,何无避忌?

为国之道,必不如斯。

然则张良虑反侧不安,雍齿以嫌疑受爵,盖当时实有其事也。

如复道之望、坐而语,是说者敷演,妄溢其端耳。

又《东观汉记》曰:赤眉降后,积甲与熊耳山齐云云。

难曰:案盆子既亡,弃甲诚众。

必与山比峻,则未之有也。

昔《武成》云:“前徒倒戈”,“血流漂杵”。

孔安国曰:盖言之甚也。

“如积甲与熊耳山齐”者,抑亦“血流漂杵”之徒欤?

又《东观汉记》曰:郭伋为并州牧,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于道次迎拜。

伋问:“儿曹何自远来?

”对曰:“闻使君始到,喜,故奉迎。

”伋辞谢之。

事讫,诸儿送至郭外,问:“使君何日到还?

”伋使别驾计日告之,既还,先期一日,伋为违信,止于野亭,须期乃入。

难曰:盖此事不可信者三焉。

案汉时方伯,仪比诸侯,其行也,前驱竟野,后乘塞路,鼓吹沸喧,旌棨填咽。

彼草莱稚子,龆龀童儿,非唯羞赧不见,亦自惊惶失据。

安能犯驺驾,凌襜帷,首触威严,自陈襟抱?

其不可信一也。

又方伯案部,举州振肃。

至如墨绂长吏,黄绶群官,率彼史人,颙然伫候。

兼复扫除逆旅,行里有程,严备供具,憩息有所。

如弃而不就,居止无恒,必公私阙拟,客主俱窘。

凡为良二千石,固当知人所苦,安得轻赴数童之期,坐失百城之望?

其不可信二也。

夫以晋阳无竹,古今共知,假有传檄它方,盖亦事同大夏,访知商贾,不可多得。

况在童孺,弥复难求,群戏而乘,如何克办?

其不可信三也。

凡说此事,总有三科。

推而论之,了无一实,异哉!

又《魏志注》:《语林》曰:匈奴遣使人来朝,太祖领崔琰在座,而已握刀侍立。

既而,使人问匈奴使者曰:“曹公何如?

”对曰:“曹公美则美矣,而侍立者非人臣之相。

”太祖乃追杀使者云云。

难曰:昔孟阳卧床,诈称齐后。

纪信乘纛,矫号汉王。

或主遘屯蒙,或朝罹兵革。

故权以取济,事非获己。

如崔琰本无此急,何得以臣代君者哉?

且凡称人君,皆慎其举措,况魏武经纶霸业,南面受朝,而使臣居君座,君处臣位,将何以使万国具瞻,百寮佥瞩也!

又汉代之于匈奴,其为绥抚勤矣。

虽复略以金帛,结以亲姻,犹恐虺毒不悛,狼心易扰。

如辄杀其使者,不显罪名,复何以怀四夷于外蕃,建五利于中国?

且曹公必以所为过失,惧招物议,故诛彼行人,将以杜滋谤口,而言同纶綍,声遍寰区,欲盖而彰,止益其辱。

虽愚暗之主,犹所不为,况英略之君,岂其若是?

夫刍荛鄙说,闾巷谰言,凡如此书,通无击难。

而裴引《语林》斯事,编入《魏史注》中,持彼虚词,乱兹实录。

盖曹公多诈,好立诡谋,流俗相欺,遂为此说。

故特申掎抚,辩其疑误者焉。

又魏世诸小书,皆云文鸯侍讲,殿瓦皆飞云云。

难曰:案《汉书》云:项王叱咤,慑伏千人。

然则呼声之极大者,不过使人披靡而已。

寻文鸯武勇,远惭项籍,况侍君侧,固当屏气徐言,安能檐瓦皆飞,有逾武安鸣鼓!

且瓦既飘陨,则人心震惊而魏帝与其群臣焉得岿然无害也?

又《晋阳秋》曰:胡质为荆州刺史,子威自京都省之,见父十余日,告归。

质踢绢一匹,为路粮。

威曰:“大人清高,不审于何得此绢?

”质曰:“是吾俸禄之余。

” 难曰:古今谓方牧二千石者,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

名以定体,贵实甚焉。

设使廉如伯夷,介若黔敖,苟居此职,终不患于贫绥者。

如胡威之别其父也,一缣之财,犹且发问,则千石俸,其费安施?

料以牙筹,推之食箸,察其厚薄,知不然矣。

或曰观诸史所载,兹流非一。

必以多为证,则足可无疑。

然人自有身安弊缊,口甘粗粝,而多藏镪帛,无所散用者。

故公孙弘位至三公,而卧布被,食脱粟饭。

汲黯所谓齐人多诈者是也。

安知胡威之徒其俭亦皆如此,而史臣不详厥理,直谓清白当然,谬矣哉!

又《新晋书·阮籍传》曰:籍至孝。

母终,正与人围棋。

对者求止,籍留与决。

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

及葬,食一蒸㹠,饮二斗酒。

然后临穴,直言“穷矣”!

举声一号,因复吐血数斗。

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难曰:夫人才虽下愚,识虽不肖,始亡天属,必致其哀。

但有苴绖未几,悲荒遽辍,如谓本无戚容,则未之有也。

况嗣宗当圣善将殁,闵凶所钟,合门惶恐,举族悲咤。

居里巷者,犹停舂相之音。

在邻伍者,尚申匍匐之救。

而为其子者,方对局求决,举杯酣畅。

但当此际,曾无感恻,则心同木石,志如枭獍者,安有既临泉穴,始知摧恸者乎?

求诸人情,事必不尔。

又孝子之丧亲也,朝夕孺慕,盐酪不尝,斯可至于癯瘠矣。

如甘旨在念,则筋肉内宽。

醉饱自得,则饥肤外博。

况乎溺情㹠酒,不改平素,虽复时一呕恸,岂能柴毁骨立乎?

盖彼阮生者,不修名教,居丧过失,而说者遂言其无礼如彼。

又以其志操本异,才识甚高,而谈者遂言其至性如此。

惟毁及誉,皆无取焉。

又《新晋书·王祥传》曰:祥汉末遭乱,扶母携弟览,避地庐江,隐居三十余年,不应州郡之命,母终,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年垂耳顺,览劝之,乃应召。

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

时人歌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

”年八十五,太始五年薨。

难曰:祥为徐州别驾,寇盗充斥,固是汉建中徐州未清时事耳。

有魏受命凡四十五年,上去徐州寇贼充斥,下至晋太始五年,当六十年已上矣。

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顺,更加六十载,至晋太始五年薨,则当年一百二十岁矣。

而史云年八十五薨者,何也?

如必以终时实年八十五,则为徐州别驾,止可年二十五六矣。

又云其未从官已前,隐居三十余载者,但其被檄时,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往,安得复有三十余年乎?

必谓祥为别驾在建安后则徐州清晏,何得云“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乎?

求其前后,无一符会也。

凡所驳难具列如右。

盖精《五经》者,讨群儒之别义。

练《三史》者,征诸子之异闻。

加以探赜索隐,然后辨其纰缪。

如向之诸史所载则不然,何者?

其叙事也,惟记一途,直论一理,而矛盾自显,表理相乖。

非复牴牾,直成狂惑者尔!

寻兹失所起,良由作者情多忽略,识惟愚滞。

或采彼流言,不加铨择。

或传诸缪说,即从编次。

用使真伪混淆,是非参错。

盖语曰:君子可欺不可罔。

至如邪说害正,虚词损实,小人以为信尔,君子知其不然。

又语曰:尽信书不如无书。

盖为此也。

夫书彼竹帛,事非容易,凡为国史,可不慎诸!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

〔刘知几〕 〔唐〕

鲁文公二年,不雨。

班氏以为自文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

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故致亢阳之祸。

案周之东迁,日以微弱。

故郑取温麦,射王中肩,楚绝苞茅,观兵问鼎。

事同列国,变雅为风。

如鲁者,方大邦不足,比小国有余。

安有暂降衰周使臣,遽以骄矜自恃,坐招厥罚,亢阳为怪。

求诸人事,理必不然。

天高听卑,岂其若是也。

《春秋》成公元年,无冰。

班氏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案今《春秋经》,札子杀毛、召,事在宣十五年。

而此言成公时,未达其说。

下去无冰,凡三载。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

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弑君,楚严公托欲为阵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因灭陈。

陈之臣子毒恨尤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

案楚严王之入陈乃宣公十一年事也。

始有蹊田之谤,取愧叔时。

终有封国之恩,见贤尼父。

毒恨尤甚,其理未闻。

又案陈前后为楚所灭有三,始宣公十一年为楚严王所灭,次昭八年为楚灵王所灭,后哀十七年为楚惠王所灭。

今董生误以陈次亡之役是楚始灭之时,遂妄有占侯,虚辨物色。

寻昭之上去于宣,鲁易四公。

严之下至于灵,楚经五代。

虽悬隔顿别,而混杂无分。

嗟乎!

下帷三年,诚则勤矣。

差之千里,何其阔哉!

《春秋》桓公三年,日有蚀之,既。

京房《易传》以为后楚严始称王,兼地千里。

案楚自武王僣号,邓盟是惧,荆尸久传。

历文、成、缪三王,方始于严。

是则楚之为王已四世矣,何得言严始称之者哉?

又鲁桓公薨后,历严、闵、釐、文、宣,凡五公而严楚始作霸,安有桓三年日蚀而已应之者邪?

非唯叙事有违,亦自占候失中者矣。

《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刘向以为釐公末年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弑君,阴胁阳之象见。

釐公不悟,遂后二年杀公子赤,立宣公。

案遂之立宣杀子赤也,此乃文公末代。

辄谓僖公暮年,世实悬殊,言何倒错?

《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

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

案釐十四年,诸侯城缘陵。

《公羊传》曰:"曷为城?

杞灭之。

孰灭之?

盖徐、莒也。

"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本耳。

然则《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

《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时,杞尚在云。

《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

刘向以为后晋灭江。

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

今云晋灭,其说无取。

且江居南裔,与楚为邻。

晋处北方,去江殊远。

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

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见者而收之,因名曰弃。

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

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

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合比奔卫。

刘向以为时则有火灾赤眚之明应也。

案灾祥之作,将应后来。

事迹之彰,用符前兆。

如华元奔晋,在成十五年,参诸弃堤,实难赴会。

又合比奔卫,在昭六年,而与元奔,俱云"先是"。

惟前与后,事并相违者焉。

《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

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襄公十五年,日有蚀之。

董仲舒、刘向皆以为自此前后,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

后为浿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旒,不得举手。

又襄公十六年五月,地震。

刘向以为是岁三月,大夫盟于浿梁,而五月地震矣。

又其二十八年春,无冰。

班固以为天下异也。

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

案春秋诸国,臣权可得言者,如三桓、六卿、田氏而已。

如鸡泽之会、浿梁之盟,其臣岂有若向之所说者邪?

然而《穀梁》谓大夫不臣,诸侯失政。

讥其无礼自擅,在兹一举而已。

非是如"政由甯人,祭则寡人,"相承世官,遂移国柄。

若斯之失也,若董、刘之徒,不窥《左氏》,直凭二传,遂广为它说,多肆奓言。

仍云"君若缀旒","君将日甚",何其妄也?

《春秋》昭十七年六月,日有蚀之。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

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

晋君还事之。

案晋厉公所尸唯三郤耳,何得云诛四大夫哉?

又州满既死,悼公嗣立,选六官者,皆获其才,逐七人者,尽当其罪。

以辱及阳干,将诛魏绛,览书后悟,引愆授职。

此则生杀在己,宠辱自由。

故能申五利以和戎,驰三驾以挫楚。

威行夷夏,霸复文、襄。

而云不复责大夫,何厚诬之甚也。

自昭公已降,晋政多门,如以君事臣,居下僣上者,此乃因昭之失,渐至陵夷。

匪由惩厉之弑,自取沦辱也。

岂可辄持彼后事。

用诬先代者乎?

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

董仲舒、刘向以为周之十一月,夏九日,日在氐。

出东方者,轸、角、亢也。

或曰:角、亢,大国之象,为齐、晋也。

其后田氏篡齐,六卿分晋。

案星孛之后二年,《春秋》之《经》尽矣。

又十一年《左氏》之《传》尽矣。

自《传》尽后八十二年,齐康公为田和所灭。

又七年,晋静公为韩、魏、赵所灭。

上云星孛之岁,皆出百余年。

辰象所缠,氛祲所指,若相感应,何太疏阔者哉?

且当《春秋》既终之后,《左传》未尽之前,其间卫弑君,越灭吴,鲁逊越,贼臣逆子破家亡国多矣。

此正得东方之象,大国之征,何故舍而不述,远求他代者乎?

又范与中行,早从殄灭。

智入战国,继踵云亡。

辄与三晋以名,总以六卿为目,殊为谬也。

寻斯失所起,可以意测。

何者?

二传所引,事终西狩获麟。

《左氏》所书,语连赵襄灭智。

汉代学者,唯读二传,不观《左氏》。

故事有不周,言多脱略。

且春秋之后,战国之时,史官阙书,年祀难记。

而学者遂疑篡齐分晋,时与鲁史相邻。

故轻引灾祥,用相符会。

白圭之玷,何其甚欤?

《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

成公五年,梁山崩。

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刘向以其后三家逐鲁昭公,卒死于外之象。

案乾侯之出,事由季氏。

孟、叔二孙,本所不预。

况昭子以纳君不遂。

发愤而卒。

论其义烈,道贯幽明。

定为忠臣,犹且无愧。

编诸逆党,何乃厚诬?

夫以罪由一家,而兼云二族。

以此题目,何其滥欤?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石门之外洧渊。

刘向以为近龙孽也。

郑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

是时,子产任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

此能以德销灾之道也。

按昭之十九年,晋、楚连盟,干戈不作。

吴虽强暴,未扰诸华。

郑无外虞,非子产之力也。

又吴为远国,僻在江干,必略中原,当以楚、宋为始。

郑居河、颍,地匪夷庚,谓当要冲,殊为乖角。

求诸地理,不其爽欤?

《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蚀之。

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又云:"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

"案自昭十五年,迄于获麟之岁,其间日蚀复有九焉。

事列本《经》,披文立验,安得云再蚀而已,又在《春秋》之后也?

且观班《志》编此九蚀,其八皆载董生所占。

复不得言董以事后《春秋》,故不存编录。

再思其语,三覆所由,斯盖孟坚之误,非仲舒之罪也。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

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杀太子偃师,楚因灭陈。

《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

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

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

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

裨灶之说斯灾也,曰:"五年,陈将复封。

封五十二年而遂亡。

"此其效也。

自斯而后,若颛琐之虚,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岂可复谓之陈乎。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刘知几〕 〔唐〕

班氏著志,牴牾者多。

在于《五行》,芜累尤甚。

今辄条其错缪,定为四科: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

又于四科之中,疏为杂目,类聚区分,编之如后。

第一科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

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

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

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

其志叙言之不从也,先称史记周单襄公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

又称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案宣公六年,自《左传》所载也。

夫上论单襄,则持史记以标首。

下列曼满,则遗《左氏》而无言。

遂令读者疑此宣公,亦出史记。

而不云鲁后,莫定何邦。

是非难悟,进退无准。

此所谓史记、《左氏》交错相亻并也。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

案成公者,即鲁侯也。

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

何则?

《春秋》者,鲁史之号。

言《春秋》则知是鲁君。

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

胶柱不移,守株何甚。

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

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

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

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

次叙稼穑不成,直云严公二十八年而已。

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

年代已隔,去鲁尤疏。

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

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

必为永例,理亦可容。

在诸异科,事又不尔。

求之画一,其例无恒。

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案本《志》叙汉以前事,多略其书名。

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以金玦。

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

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

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

省则都捐,繁则太甚。

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

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

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

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

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

既除丧而燕。

叔向曰:王其不终乎!

吾闻之,所乐必卒焉。

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

礼,王之大经也。

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

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

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将不免。

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

专者速及,侈则将以力毙。

九月,高子出奔北燕,所载至此,更无他说。

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陈。

而班氏探诸本传,直写片言。

阅彼全书,唯征半事。

遂令学者疑丘明之说,有是有非。

女齐之言,或得或失。

此所谓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也。

《志》云:成帝于鸿嘉、永始之载,好为微行,置私田于民间。

谷永谏曰: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

而况王蓄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

已下弗云成帝意悛与不悛,谷永言效与不效。

谏词虽具,诸事阙如。

此所谓直引时谈,竟无它述者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云釐公十年冬,大雨雹。

随载刘向之占,次云《公羊经》曰“大雨雹”,续书董生之解。

案《公羊经》所说,与上奚殊?

而再列其辞,俱云“大雨雹”而已。

又此科始言大雪与雹,继言殒霜杀草,起自春秋,讫乎汉代。

其事既尽,乃重叙雹灾。

分散相离,断绝无趣。

夫同是一类,而限成二条。

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

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

史官所录,须存凡例。

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

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

武称元鼎,每岁皆书。

哀曰建平,同年必录。

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

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

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

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

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

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

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

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

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

”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

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

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

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至诚。

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

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谓“人之情伪尽知之矣”者乎!

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也。

《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蒐于比蒲。

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

先是,公自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

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

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

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

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

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志》云:严公七年秋,大水。

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桓公。

严释父仇,复娶齐女,未人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应也。

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

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

案此说有三失焉。

何者?

严公十三年、十一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及鄑。

夫以制胜克敌,策勋命赏,可以欢荣降福,而反愁怨贻灾邪?

其一失也。

且先是数年,严遭大水,校其时月,殊在战前。

而云与宋交兵,故二国大水,其二失也。

况于七年之内,已释水灾,始以齐女为辞,终以宋师为应。

前后靡定,向背何依?

其失三也。

夫以一灾示青,而三说竞兴,此所谓敷演多端,准的无主也。

其释“厥咎舒,厥罚恒燠”,以为其政弛慢,失在舒缓,故罚之以燠,冬而亡冰。

寻其解《春秋》之无冰也,皆主内失黎庶,外失诸侯,不事诛赏,不明善恶,蛮夷猾夏,天子不能讨,大夫擅权,邦君不敢制。

若斯而已矣。

次至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而云先是遣卫、霍二将军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归,而大行庆赏。

上又闵悔勤劳,遣使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

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于是天下咸喜。

案汉帝其武功文德也如彼,其先猛后宽也如此,岂是有懦弱凌迟之失,而无刑罚戡定之功哉!

何得苟以无冰示灾,便谓与昔人同罪。

矛盾自已,始末相违,岂其甚邪?

此所谓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也。

《志》云:孝昭元凤三年,太山有大石立。

眭孟以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

京房《易传》云:“太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

”又曰:石立于山,同姓为天下雄。

案此当是孝宣皇帝即位之祥也。

宣帝出自闾阎,坐登扆极,所谓庶人受命者也。

以曾孙血属,上纂皇统,所谓同姓雄者。

昌邑见废,谪君远方,所谓人君虏者也。

班《书》载此征祥,虽具有剖析,而求诸后应,曾不缕陈。

叙事之宜,岂其若斯?

苟文有所阙,则何以载言者哉?

此所谓但伸解释,不显符应也。

《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未央宫。

又云:绥和二年,男子王褒入北司马门,上前殿。

班《志》虽有证据,言多疏阔。

今聊演而申之。

案女子九岁者,九则阳数之极也。

男子王褒者,王则臣君之姓也。

入北司马门上前殿者,三莽始为大司马,至哀帝时就国,帝崩后,仍此官,因以篡位。

夫人入司马门而上殿,亦由从大司马而升极。

灾祥示兆,其事甚明。

忽而不书,为略何甚?

此所谓解释虽谠,义理非精也。

《志》云:哀帝建平四年,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未生二月,儿啼腹中。

及生,不举,葬之陌上。

三日,人过闻啼声。

母掘土收养。

寻本《志》虽述此妖灾,而了无解释。

案人从胞到育,含灵受气,始末有成数,前后有定准。

至于在孕甫尔,遽发啼声者,亦由物有基业未彰,而形象已兆,即王氏篡国之征。

生而不举,葬而不死者,亦由物有期运已定,非诛剪所平,即王氏受命之应也。

又案班云小女陈持弓者,陈即莽所出。

如女子田无啬者,田故莽之本宗。

事既同占,言无一概。

岂非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乎?

此所谓妖祥可知,寝默无说也。

当春秋之时,诸国贤俊多矣。

如沙鹿其坏,梁山云崩,鹢退蜚于宋者,龙交斗于郑水。

或伯宗、子产,具述其非妖。

或卜偃、史过,盛言其必应。

盖于时有识君子以为美谈。

故左氏书之不刊,贻厥来裔。

既而古今路阻,闻见壤隔,至汉代儒者董仲舒、刘向之徒,始别构异闻,辅申它说。

以兹后学,陵彼先贤,皆今谚所谓“季与厥昆,争知嫂讳”者也。

而班《志》尚舍长用短,捐旧习新,苟出异同,自矜魁博,多见其无识者矣。

此所谓不循经典,自任胸怀也。

第四科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

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

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

《志》云:庶征之恒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刘歆以为釐十六年,《左氏传》释六鶂退飞是也。

案旧史刘向学《谷梁》,刘歆学《左氏》。

既祖习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

而周木斯拔,郑车偾济,风之为害,备于《尚书》、《左传》。

向则略而不信,歆则知而不传。

又详言从怪,历叙群妖。

述雨氂为灾,而不寻赵毛生地。

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鹯。

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

盖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

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

若景帝承平,赤风如血。

于公在职,亢阳为旱。

惟纪与传,各具其详,在于《志》中,独无其说也,何哉?

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左传》云:宋人逐猰狗,华臣出奔陈。

又云:宋公子地有白马,景公夺而朱其尾鬛。

地弟辰以肖叛。

班《志》书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

案《左氏》所载,斯流实繁。

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介。

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

曹亡首于获雁,郑弑萌于解鼋。

郄至夺而家灭,华元杀羊而卒奔。

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独舍而不论,唯征犬马而已。

此所谓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书》自《春秋》以前,所有国家灾眚,贤哲占侯,皆出于《左氏》、《国语》者也。

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终鲁之定、哀,而不云《国语》,唯称史记,岂非忘本徇末,逐近弃远者乎?

此所谓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种。

但其失既众,不可殚论。

故每日之中,或举一事。

庶触类而长,他皆可知。

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戒将来。

至如春秋已还,汉代而往,其间日蚀、地震、石陨、山崩、雨雹、雨鱼、大旱、大水、犬豕为祸,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灾,而不言其应。

此乃鲁史之《春秋》、《汉书》之帝纪耳,何用复编之于此志哉!

昔班叔皮云:司马迁叙相如则举其郡县,著其字。

萧、曹、陈平之属,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盖有所未暇也。

若孟坚此《志》,错谬殊多,岂亦刊削未周者邪?

不然,何脱略之甚也。

亦有穿凿成文,强生异义。

如蜮之惑,麋之为迷,陨五石者,齐五子之征。

溃七山者,汉七国之象。

叔服会葬,郕伯来奔,亢阳所以成妖,郑易许田,鲁谋莱国,食苗所以为祸。

诸如此比,其类弘多。

徒有解释,无足观采。

知音君子,幸为详焉。

史通·外篇·杂说下第九

〔刘知几〕 〔唐〕

○诸史(六条) 夫盛服饰者,以珠翠为先。

工缋事者,以丹青为主。

至若错综乖所,分有失宜,则彩绚虽多,巧妙不足者矣。

观班氏《公孙弘传赞》,直言汉之得人,盛于武、宣二代,至于平津善恶,寂蔑无睹。

持论如是,其义靡闻。

必矜其美辞,爱而不弃,则宜微有改易,列于《百官公卿表》后。

庶寻文究理,颇相附会。

以兹编录,不犹愈乎?

又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

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

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

其有事可书而不书者,不应书而书者。

至如班固叙事,微小必书,至高祖破项垓下,斩首八万,曾不涉言。

李《齐》于《后主纪》,则书幸于侍中穆提婆第,于《孝昭纪》则不言亲戎以伐奚,于边疆小寇无不毕纪,如司马消难拥数州之地以叛,曾不挂言,略大举小,其流非一。

昔刘勰有云:“自卿、渊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

向、雄已后,颇引书以助文。

”然近史所载,亦多如是。

故虽有王平所识,仅通十字。

霍光无学,不知一经。

而述其言语,必称典诰。

良由才乏天然,故事资虚饰者矣。

案《宋书》称武帝入关,以镇恶不伐,远方冯异。

于渭滨游览,追思太公。

夫以宋祖无学,愚智所委,安能援引古事,以酬答群臣者乎?

斯不然矣。

更有甚于此者,睹周、齐二国,俱出阴山,必言类互乡,则宇文尤甚。

而牛弘、王劭,并掌策书,其载齐言也,则浅俗如彼。

其载周言也,则文雅若此。

夫如是,何哉?

非两邦有夷夏之殊,由二史有虚实之异故也。

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经典,多依《史》、《汉》,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鵩鸟之辞而文同屈、宋,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

世称近史编语,唯《周》多美辞。

夫以博采古文而聚成今说,是则俗之所传有《鸡九锡》、《酒孝经》、《房中志》、《醉乡记》,或师范《五经》,或规模《三史》,虽文皆雅正,而事悉虚无,岂可便谓南、董之才,宜居班、马之职也?

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

平头上尾,尤忌于时。

对语丽辞,盛行于俗。

始自江外,被于洛中。

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

假有辨如郦叟,吃若周昌,子羽修饰而言,仲田率尔而对,莫不拘以文禁,一概而书,必求实录,多见其妄矣。

夫晋、宋已前,帝王传授,始自锡命,终于登极。

其间笺疏款曲,诏策频烦。

虽事皆伪迹,言并饰让,犹能备其威仪,陈其文物,俾礼容可识,朝野具瞻。

逮于近古,我则不暇。

至如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

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静之敕。

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剪裁浮辞者哉?

但二萧《陈》、《隋》诸史,通多此失,唯王劭所撰《齐志》,独无是焉。

夫以暴易暴,古人以为嗤。

如彦渊之改魏收也,以非易非,弥见其失矣。

而撰《隋史》者,称澹大矫收失者,何哉?

且以澹著书方于君懋,岂唯其间可容数人而已,史臣美澹而讥劭者,岂所谓通鉴乎?

语曰:“蝉翼为重,千钧为轻。

” 其斯之谓矣!

○别传(九条) 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

”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

案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

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

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

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

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

聚麀之诮,起自昭公。

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之所载,何其阙如!

又以女子一身,而作嫔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

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

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嫔七国诸王,校以年代,殊为乖剌。

至于他篇兹例甚众。

故论楚也,则平王与秦穆同时。

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

今粗举一二,其流可知。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

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列仙》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

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

呜呼!

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

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

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

案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覆之。

又甘茂谓苏代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

”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

及向之著书也,乃用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特为指实,何其妄哉!

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

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

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

复有怀嬴失节,目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仙。

立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

杨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唯有“品藻”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

且雄哂子长爱奇多杂,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

然其撰《甘泉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之矣。

然则文章小道,无足致嗤。

观其《蜀王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其言如是,何其鄙哉!

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也。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欲求不朽,弘之在人。

何者交阯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

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

求诸人物,自古阙载。

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

既而士燮著录,刘昞裁书,则磊落英才,粲然盈瞩者矣。

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何以取闻于后世乎?

是知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

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

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父于江渚。

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

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

以兹叙事,足验凭虚。

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邪!

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谮其好色。

曹植至洛,宓妃睹于岩畔。

撰汉、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

嵇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

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

况此二渔父者,较年则前后别时,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

苟如是,则苏代所言双擒蚌鹬,伍胥所遇渡水芦中,斯并渔父善事,亦可同归一录,何止揄袂缁帷之林,濯缨沧浪之水,若斯而已也。

庄周著书,以寓言为主。

嵇康述《高士传》,多引其虚辞。

至若神有混沌,编诸首录。

苟以此为实,则其流甚多,至如蛙鳖竞长,蚿蛇相邻,莺鸠笑而后方,鲋鱼忿以作色。

向使康撰《幽明录》、《齐谐记》,并可引为真事矣。

夫识理,何为而薄周、孔哉?

杜元凯撰《女记》,博采经籍前史,显录古老明言,而事有可疑,犹阙而不载。

斯岂非理存雅正,心嫉邪僻者乎?

君子哉若人也!

长者哉若人也!

《李陵集》有《与苏武书》,词采壮丽,音句流靡。

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殆后来所为,假称陵作也。

迁《史》缺而不载,良有以焉。

编于《李集》中,斯为谬矣。

○杂识(十条) 夫自古学者,谈称多矣。

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

习于《太史》者,偏嫉孟坚。

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

又观世之学者,或躭玩一经,或专精一史。

谈《春秋》者,则不知宗周既陨,而人有六雄。

论《史》、《汉》者,则不悟刘氏云亡,而地分三国。

亦犹武陵隐士,灭迹桃源,当此晋年,犹谓暴秦之地也。

假有学穷千载,书总五车,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

而夫有云:“虽多亦安用为?

”其斯之谓也。

夫邹好长缨,齐珍紫服,斯皆一时所尚,非百王不易之道也。

至如汉代《公羊》,擅名《三传》,晋年《庄子》,高视《六经》。

今并挂壁不行,缀旒无绝。

岂与夫《春秋左氏》、《古文尚书》,虽暂废于一朝,终独高于千载。

校其优劣,可同年而语哉?

夫书名竹帛,物情所竞,虽圣人无私,而君子亦党。

盖《易》之作也,本非记事之流,而孔子《系辞》,辄盛述颜子,称其“殆庶”。

虽言则无愧,事非虚美,亦由视予犹父,门人日亲,故非所要言,而曲垂编录者矣。

既而扬雄寂寞,师心典诰,至于童乌稚子,蜀汉诸贤,《太玄》、《法言》,恣加褒赏,虽内举不避,而情有所偏者焉。

夫以宣尼叡哲,子云参圣,在于著述,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

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

子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大人儒。

”儒诚有之,史亦宜然。

盖左氏明、司马迁,君子之史也。

吴均、魏书,小人之史也。

其薰莸不类,何相去之远哉?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史云史云,文饰云哉?

何则?

史有固当以好善主,嫉恶为次。

若司马迁、班叔皮,史之好善者也。

晋董狐、齐南史,史之嫉恶者也。

必兼此二者,而重之以文饰,其唯左丘明乎!

自兹以降,吾未之见也。

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但举其宏纲,存其大体而已。

非谓丝毫必录,琐细无遗者也。

如宋孝王、王劭之徒,其所记也,喜论人帷薄不修,言貌鄙事,讦以为直,吾无取焉。

夫故立异端,喜造奇说,汉有刘向,晋有葛洪。

近者沈约,又其甚也。

后来君子,幸为详焉。

昔魏史称朱异有口才,挚虞有笔才,故知喉舌翰墨,其辞本异。

而近世作者,撰彼口语,同诸笔文。

斯皆以元瑜、孔璋之才,而处丘明、子长之任。

文之与史,何相乱之甚乎?

夫载笑立言,名流今古。

如马迁《史记》,能成一家。

扬雄《太玄》,可传千载。

此则其事尤大,记之于传可也。

至于近代则不然。

其有雕虫末伎,短才小说,或为集不过数卷,或著书才至一篇,莫不一一列名,编诸传末。

事同《七略》,巨细必书,斯亦烦之甚者。

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至于今称之。

”若汉代青翟、刘舍,位登丞相,而班史无录。

姜诗、赵壹,身止计吏,而谢《书》有传。

即其例也。

今之修史者则不然。

其有才德阙如,而位宦通显,史臣载笔,必为立传。

其所记也,止具其生前历官,殁后赠谥,若斯而已矣。

虽其间伸以状迹,粗陈一二,幺麽恒事,曾何足观。

始自伯起《魏书》,迄乎皇家《五史》,通多此体。

流荡忘归,《史》、《汉》之风,忽焉不嗣者矣。

史通·外篇·杂说中第八

〔刘知几〕 〔唐〕

○诸晋史(六条) 东晋之史,作者多门,何氏《中兴》,实居其最。

而为晋学者,曾未之知,傥湮灭不行,良可惜也。

王、檀著书,是晋史之尤劣者,方诸前代,其陆贾、褚先生之比欤!

道鸾不揆浅才,好出奇语,所谓欲益反损,求妍更媸者矣。

臧氏《晋书》称苻坚之窃号也,虽疆宇狭于石虎,至于人物则过之。

案后石之时,张据瓜、凉,李专巴、蜀,自辽而左。

人属慕容,涉汉而南,地归司马。

逮于苻氏,则兼而有之。

《禹贡》九州,实得其八。

而言地劣于赵,是何言欤?

夫识事未精,而轻为著述,此其不知量也。

张勔抄撮晋史,求其异同,而被褐此言,不从沙汰,罪又甚矣。

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修撰,多聚异闻,其为踳驳,难以觉悟。

案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

而俗云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

及干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而收流俗怪说。

又刘敬叔《异苑》称晋武库失火,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

故梁武帝令殷芸编诸《小说》,及萧方等撰《三十国史》,乃刊为正言。

既而宋求汉事,旁取令升之书。

唐征晋语,近凭方等之录。

编简一定,胶漆不移。

故令俗之学者,说凫履登朝,则云《汉书》旧记。

谈蛇剑穿屋,必曰晋典明文。

摭彼虚词,成兹实录。

语曰:“三人成市虎”。

斯言其得之者乎!

马迁持论,称尧世无许由。

应劭著录,云汉代无王乔,其言谠矣。

至士安撰《高士传》,具说箕山之迹。

令升作《搜神记》,深信叶县之灵。

此并向声背实,舍真从伪,知而故为,罪之甚者。

近者,宋临川王义庆著《世说新语》,上叙两汉、三国及晋中朝、江左事。

刘峻注释,摘其瑕疵,伪迹昭然,理难文饰。

而皇家撰《晋史》,多取此书。

遂采康王之妄言,违孝标之正说。

以此书事,奚其厚颜。

汉吕后以妇人称制,事同王者。

班氏次其年月,虽与诸帝同编。

而记其事迹,实与后妃齐贯。

皇家诸学士撰《晋书》,首发凡例,而云班《汉》皇后除王、吕之外,不为作传,并编叙行事,寄出《外戚》篇。

案《外戚》篇所不载者,唯元后耳。

安得不引吕氏以为例乎?

盖由读书不精,识事多阙,徒以本纪标目,以编高后之年,遂疑外戚裁篇,不述娥姁之事。

其为率略,不亦甚邪!

杨王孙布囊盛尸,裸身而葬。

伊籍对吴,以“一拜一起,未足为劳”。

求两贤立身,各有此一事而已。

而《汉书》、《蜀志》,为其立传。

前哲致讥,言之详矣。

然杨能反经合义,足矫奢葬之愆。

伊以敏辞辨对,可免“使乎”之辱。

列诸篇第,犹有可取。

近者皇家撰《晋书》,著《刘伶》、《毕卓传》。

其述事也,直载其嗜酒沈湎,悖礼乱德,若斯而已,为传如此,复何所取者哉?

○《宋略》(一条) 裴几原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

芟烦撮要,实有其力。

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

如文帝《除徐傅官诏》、颜延年《元后哀册文》、颜峻《讨二凶檄》、孝武《拟李夫人赋》、裴松之《上注国志表》、孔熙先《罪许曜词》。

凡此诸文,是尤不宜载者。

何则?

羡、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既而罪名具列,刑书是正,则先所降诏,本非实录。

而乃先后双载,坐令矛盾两伤。

夫国之不造,史有哀册。

自晋、宋已还,多载于起居注,词皆虚饰,义不足观。

必以“略”言之,故宜去也。

昔汉王数项,袁公檄曹,若不具录其文,难以暴扬其过。

至于二凶为恶,不言可知,无俟檄数,始明罪状。

必刊诸国史,岂益异同。

孝武作赋悼亡,钟心内宠,情在儿女,语非军国。

松之所论者,其事甚末,兼复文理非工。

熙先构逆怀奸,矫言欺众,且所为稿草,本未宣行。

斯并同在编次,不加铨择,岂非芜滥者邪?

向若除此数文,别存他说,则宋年美事,遗略盖寡。

何乃应取而不取,宜除而不除乎?

但近代国史,通多此累,有同自郐,无足致讥。

若裴氏者,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故偏举其事,以申掎摭去。

○后魏书(二条) 《宋书》载佛狸之入寇也,其间胜负,盖皆实录焉。

《魏史》所书,则全出沈本。

如事有可耻者,则加减随意,依违饰言。

至如刘氏献女请和,太武以师婚不许,此言尤可怪也。

何者?

江左皇族,水乡庶族,若司马、刘、萧、韩、王,或出于亡命,或起自俘囚,一诣桑干,皆成禁脔。

此皆魏史自述,非他国所传。

然则北之重南,其礼如此。

安有黄旗之主,亲屈己以求婚,而白登之阵反怀疑而不纳。

其言河汉,不亦甚哉!

观休文《宋典》,诚曰不工,必比伯起《魏书》,更为良史。

而收每云:“我视沈约,正如奴耳。

”此可谓饰嫫母而夸西施,持鱼目而笑明月者也。

近者沈约《晋书》,喜造奇说。

称元帝牛金之子,以应“牛继马后”之征。

邺中学者王劭、宋孝王言之详矣。

而魏收深嫉南国,幸书其短,著《司马叡传》,遂具录休文所言。

又崔浩谄事狄君,曲为邪说,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胃。

当时众议抵斥,事遂不行。

或有窃其书以渡江者,沈约撰《宋书?

索虏传》,仍传伯渊所述。

凡此诸妄,其流甚多,傥无迹可寻,则真伪难辨者矣。

○北齐诸史(三条) 王劭国史,至于论战争,述纷扰,贾其馀勇,弥见所长。

至如叙文宣逼孝靖以受魏禅,二王杀杨、燕以废乾明,虽《左氏》载季氏逐昭公,秦伯纳重耳,栾盈起于曲沃,楚灵败于乾豁,殆可连类也。

又叙高祖破宇文于邙山,周武自晋阳而平邺,虽《左氏》书城濮之役,鄢陵之战,齐败于鞍,吴师入郢,亦不是过也。

或问曰:王劭《齐志》,多记当时鄙言,为是乎?

为非乎?

对曰:古往今来,名目各异,区分壤隔,称谓不同。

所以晋、楚方言,齐、鲁俗语,《六经》诸子,载之多矣。

自汉已降,风俗屡迁,求诸史籍,差睹其事。

或君臣之目,施诸朋友。

或尊官之称,属诸君父。

曲相崇敬,标以处士、王孙。

轻加侮辱,号以仆父、舍长。

亦有荆楚训多为夥,庐江目桥为圯。

南呼北人曰伧,西谓东胡曰虏。

渠、们、底、个,江左彼此之辞。

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

斯并因地而变,随时而革,布在方册,无假推寻。

足以知甿俗之有殊,验土风之不类。

然自二京失守,四夷称制,夷夏相杂,音句尤媸。

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

重规、德棻,志在文饰。

遂使中国数百年内,其俗无得而言。

盖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

”又曰:“一物不知,君子所耻。

” 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藉多闻,以成博识。

如今之所谓者,若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易臣以奴,呼母云姊。

主上有大家之号,师人致儿郎之说。

凡如此例,其流甚多。

必寻其本源,莫详所出。

阅诸《齐志》,则了然可知。

由斯而言,劭之所录,其为弘益多矣。

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

微君懋,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

皇家修《五代史》,馆中坠稿仍存。

皆因彼旧事,定为新史。

观其朱墨所图,铅黄所拂,犹有可识者。

或以实为虚,以非为是。

其北齐国史,皆称诸帝庙号,及李氏撰《齐书》,其庙号有犯时讳者,即称谥焉。

至于变世祖为文襄,改世宗为武成。

苟除兹“世”字,而不悟“襄”、“成”有别。

诸如此谬,不可胜纪。

又其列传之叙事也,或以武定臣佐降在成朝,或以河清事迹擢居襄代。

故时日不接而隔越相偶,使读者瞀乱而不测,惊骇而多疑。

嗟乎!

因斯而言,则自古著书,未能精谠,书成绝笔,而遽捐旧章。

遂令玉石同烬,真伪难寻者,不其痛哉!

○周书 今俗所行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

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繁。

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

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

太祖敕朝廷他文,悉准于此。

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

柳虬之徒,从风而靡。

案绰文虽去彼淫丽,存兹典实。

而陷于矫枉过正之失,乖夫适俗随时之义。

苟记言若是,则其谬逾多。

爰及牛弘,弥尚儒雅。

即其旧事,因而勒成。

务累清言。

罕逢佳句。

而令狐不能别求他述,用广异闻,唯凭本书,重加润色。

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隋书》(一条) 昔贾谊上书,晁错对策。

皆有益军国,足贻劝戒。

而编于汉史,读者犹恨其繁。

如《隋书·王劭、袁充》两传,唯录其诡辞妄说,遂盈一篇。

寻又申以诋诃,尤其谄惑。

夫载言示后者,贵于辞理可观。

既以无益而书,岂若遗而不载。

盖学者神识有限,而述者注记无涯。

以有限之神识,观无涯之注记,必如是,则阅之心目,视听告劳。

书之简编,缮写不给。

呜呼!

苟自古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

案《隋史》讥王君懋撰齐、隋二史叙录繁碎。

至如刘臻还宅,访子方知。

王劭思书,为奴所侮。

此而毕载,为失更多。

可谓尤而效之,罪之甚焉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