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第十三章·尚同(下)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计国家百姓所以治者而为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乱者而辟之。

”然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

何以知其然也?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

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

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

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

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

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

”何以知尚同一义之可而为政于天下也?

然胡不审稽古之治为政之说乎?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

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

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

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

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

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

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

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

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

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

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

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今此何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

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

则是上下相贼也。

何故以然?

则义不同也。

若苟义不同者有党,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赏而辟百姓之毁。

是以为善者必未可使劝,见有赏也。

上以若人为暴,将罚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罚,而怀百姓之誉。

是以为暴者必未可使沮,见有罚也。

故计上之赏誉,不足以劝善,计其毁罚,不足以沮暴。

此何故以然?

则义不同也。

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奈何可?

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赏使家君,试用家君发宪布令其家?

曰:“若见爱利家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家者,亦必以告。

”若见爱利家以告,亦犹爱利家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家不以告,亦犹恶贼家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辟其毁罚。

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

家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之赏,而暴人之罚,则家必治矣。

然计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

则未也。

国之为家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乱,而薄者有争。

故又使家君总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君亦为发宪布令于国之众,曰:“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国者,亦必以告。

”若见爱利国以告者,亦犹爱利国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国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国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若国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

是以民见善者言之,见不善者言之。

国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矣。

然计若国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

则未也。

天下之为国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国,而非人之国,是以厚者有战,而薄者有争。

故又使国君选其国之义, 以尚同于天子。

天子亦为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曰:“若见爱利天下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天下者,亦以告。

”若见爱利天下以告者,亦犹爱利天下者也,上得则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天下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天下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见善、不善者告之。

天子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天下必治矣。

然计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而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

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

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

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

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

故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

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

意独子墨子有此而先王无此?

其有邪,则亦然也。

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

何以知其然也?

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此言见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

故古之圣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论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为之人,助之视听者众。

故与人谋事,先人得之。

与人举事,先人成之。

光誉令闻,先人发之。

唯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

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

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

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

”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

是故古之圣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

千里之内,有暴人焉,其乡里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罚之。

故唯毋以圣王为聪耳明目与?

岂能一视而通见千里之外哉?

一听而通闻千里之外哉?

圣王不往而视也,不就而听也,然而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足者,何也?

其以尚同为政善也。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其前,明罚以率其后。

为政若此,唯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

”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尚同之说而不可不察。

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墨子说:“智者所做的事情,必须考虑国家百姓的治理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百姓的乱因而加以排除。”那么考虑国家百姓的治理原则,为什么?因为上位者执政,得到了百姓的支持就能治理,得不到百姓的支持就会乱。怎么知道呢?上位者执政,得到百姓的支持,就能明白百姓的善和非善。若是明白了百姓的善和非善,就能奖赏善良的人,惩罚暴戾之徒。奖赏善良的人,惩罚暴戾之徒,国家就会治理好。若上位者执政,没有得到百姓的支持,就是不明白百姓的善和非善,若是不明白百姓的善和非善,就不能奖赏善良的人,也不能惩罚暴戾之徒。善良的人得不到奖赏,暴戾之徒得不到惩罚,国家就会乱。所以奖赏是不能没有得到百姓的支持就行事的一件事。那么,考虑得到百姓的支持,应该如何办呢?墨子说:“只有以尚同一义为政,才能行得通!”怎么知道尚同一义能够为天下治理行政呢?是否审视古代治理行政的说法呢?古代天刚刚生出人类的时候,还没有正式的管理制度,百姓都是随心所欲的。若是百姓随心所欲,就是一个人一个原则,十个人十个原则,百个人百个原则,千个人千个原则。及至人口众多,已经不能计算,那么他们所谓的原则,也就难以计算。这些原则之间相互冲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所以天下有一致的原则的愿望,所以选择贤良者立为天子。天子以自己的能力不能独自统治天下,所以选择相助自己的人,立为三公。三公以自己的能力不能独自辅佐天子,所以分治国家,建立诸侯。诸侯以自己的能力不能独自管理自己四境之内的事务,所以选择相助自己的人,立为卿之宰。卿之宰以自己的能力不能独自左右自己的君主,所以选择相助自己的人,立为乡长、家君。所以古代天子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不仅仅是为了享受富贵与娱乐,更是为了辅助治理混乱的刑罚政策。所以古人建立国家设立都城,就是立后王、君、公,以他们治理国家,培养卿士师长。这不是想用务虚的说法,而是适用兼容并助于治理天下的手段。现在为什么上位者不能治理好下属?为什么下属不能服从上位者?因为他们的原则不一样。如果有人的原则不一样就形成党派,上位者把某个人看作善良的人,就要奖赏他,而邪恶之徒就嫉妒百姓对他的指责;如果有人的原则不一样就形成党派,上位者把某个人看作邪恶的人,就要惩罚他,而正直之人就怀疑百姓对他的称赞。所以考虑上位者的奖赏称赞,不能激励善良,考虑惩罚指责,不能抑制邪恶。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原则不一样。那么为了实现天下一致的原则,应该怎么办呢?墨子说:“为什么不奖励乡长,试用乡长宣布法令告诉他的家庭?就是说:‘如果看到爱好利益的家人,一定要告诉;如果看到坏人


注释

“辟”:通“避”。“择”:为“怿”字之误。“说”:通“悦”。“辟”:上疑脱“不”字。“而”:通“能”。窕:不满。“道”:通“导”。



墨子·第十七章·非攻(上)

〔墨子〕 〔周〕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此何也?

以亏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

是何故也?

以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

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

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

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

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

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

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

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

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

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墨子·第十八章·非攻(中)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情欲誉之审,赏罚之当,刑政之不过失。

……”是故子墨子曰:“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见”通“现”)知隐’。

谋若此可得而知矣。

” 今师徒(行军)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

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

今唯毋废一时(一季),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

今尝计军上(为“出”字之误):竹箭、羽旄(máo古代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幄幕、甲盾、拨劫(“拨”同“瞂”fá盾牌,“劫”同“鉣”jié组带铁,一种马具),往而靡弊腑(为“腐”之假借字)冷(当作“泠”lí

g清凉:泠风。

泠泠(a.形容清凉。

b.形容声音清越)。

姓。

古同“零”,凋零)不反(通“返”)者,不可胜数。

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为“往则”之误)碎拆靡弊而不反者,不可胜数。

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

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

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肌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

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鬼神因此丧失后代祭祀的),亦不可胜数。

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

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

”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

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

”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锐,且无杀,而徒得此然也?

杀人多必数于万,寡必数于千,然后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

今万乘之国,虚数于千,不胜而入。

广衍数于万,不胜而辟(开发建设)。

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

王(为“士”字之误)民者,所不足也。

今尽王(为“士”字之误)民之死,严下上之患,以争虚城,则是弃所不足,而重所有余也。

为政若此,非国之务者也。

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

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

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

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

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

”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

譬若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

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

故孝子不以食其亲,忠臣不以食其君。

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

”何以知其然也?

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闲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

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

虽南者陈、蔡,其所以亡于吴、越之间者,亦以攻战。

虽北者且不一著何(“且不一著何”当作“且一不著何”。

“一”疑为“以”字之误。

),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闲者,亦以攻战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恶失,欲安而恶危,故当攻战,而不可不非。

” 饰攻战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众,是故亡。

我能收用我众,以此攻战于天下,谁敢不宾服哉!

”子墨子言曰:“子虽能收用子之众,子岂若古者吴阖闾哉?

”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

次注林,出于冥隘之径,战于柏举,中楚国而朝宋与及鲁。

至夫差之身,北而攻齐,舍于汶上,战于艾陵,大败齐人,而葆之大山。

东而攻越,济三江五湖,而葆之会稽。

九夷之国莫不宾服。

于是退不能赏孤,施舍群萌,自恃其力,伐其功,誉其志,怠于教遂。

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

及若此,则吴有离罢之心。

越王句践视吴上下不相得,收其众以复其雠,入北郭,徙大内,围王宫,而吴国以亡。

昔者晋有六将军,而智伯莫为强焉。

计其土地之博,人徒之众,欲以抗诸侯,以为英名,攻战之速,故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众,以攻中行氏而有之。

以其谋为既已足矣,又攻兹范氏而大败之,并三家以为一家而不止,又围赵襄子于晋阳。

及若此,则韩、魏亦相从而谋曰:“古者有语:唇亡则齿寒。

赵氏朝亡,我夕从之,赵氏夕亡,我朝从之。

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

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戳力,辟门除道,奉甲兴士,韩、魏自外,赵氏自内,击智伯大败之。

”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

镜于水,见面之容。

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今以攻战为利,则盖尝鉴之于智伯之事乎?

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墨子·第十九章·非攻(下)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

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

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

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

”今天下之同意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

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

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

是以动,则不疑速通。

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

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

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

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

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

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口,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

又况失列北桡乎哉?

罪死无赦!

”以惮其众。

夫无兼国覆军,贼虐万民,以乱圣人之绪。

意将以为利天乎?

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鬼乎?

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人乎?

夫杀之人为利人也博矣!

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也,则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师者之相为不利者也,曰:“将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习,师不众,率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争之不疾,孙之不强。

植心不坚,与国诸侯疑。

与国诸侯疑,则敌生虑而意羸矣。

偏具此物,而致从事焉,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今不尝观其说好攻伐之国,若使中兴师,君子,庶人也,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

久者数岁,速者数月。

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纴,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毙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

然而又与其散亡道路,道路辽远,粮食不继,傺食饮之时,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而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不利于人也,天下之害厚矣。

而王公大人,乐而行之。

则此乐贼灭天下之万民也,岂不悖哉?

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余也。

今又以争地之故,而反相贼也,然则是亏不足,而重有余也。

今逮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

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

”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

彼非所谓“攻”,谓“诛”也。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

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

苗师大乱,后乃遂几。

禹既巳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

逮至乎夏王桀,天有(车告)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余。

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

夏德大乱,予既卒其命于天矣,往而诛之,必使汝堪之。

”汤焉敢奉率其众,是以乡有夏之境,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

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闲西北之隅。

”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则此汤之所以诛桀也。

逮至乎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迁止,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

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

”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

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赐武王黄鸟之旗。

王既巳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

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

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为不义,非利物与?

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越王繄亏,出自有遽,始邦于越。

唐叔与吕尚邦齐、晋。

此皆地方数百里,今以并国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故何也?

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

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

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

此譬犹医之药万有余人,而四人愈也,则不可谓良医矣。

”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曰:“我非以金玉、子女、壤地为不足也,我欲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也。

”子墨子曰:“今若有能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

夫天下处攻伐久矣,譬若傅子之为马然。

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诸侯者,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

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

以此效大国,则小国之君说。

人劳我逸,则我甲兵强。

宽以惠,缓易急,民必移。

易攻伐以治我国,攻必倍。

量我师举之费,以争诸侯之毙,则必可得而序利焉。

督以正,义其名,必务宽吾众,信吾师,以此授诸侯之师,则天下无敌矣,其为下不可胜数也。

此天下之利,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则此可谓不知利天下之臣务矣。

是故子墨子曰:“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

今欲为仁义,求为上士,尚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非攻”之为说,而将不可不察者此也!

墨子·第十二章·尚同(中)

〔墨子〕 〔周〕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

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

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

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

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

隐匿良道,不以相教。

腐朽余财,不以相分。

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

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

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

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亦必是之。

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

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

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

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

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

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

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

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

用刑则不善也。

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

’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

则此岂刑不善哉?

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

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

’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

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

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

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

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

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

维辩使治天均。

”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

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

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於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

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

是故上下不同义。

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

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

”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

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

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

”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

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

若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

若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所以治民一众之道。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

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

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

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

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

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

”先王之言曰:“非神也。

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

”助己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

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

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

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

”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 加,莫敢不宾。

当此之时,本无有敢纷天子之教者。

《》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

”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

”即此语也。

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

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狱,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

墨子·第十一章·尚同(上)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

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

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

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

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

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

至有余力,不能以相劳。

腐朽余财,不以相分。

隐匿良道,不以相教。

天下之乱。

若禽兽然。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

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

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

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

正长既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

所非,必皆非之。

上有过则规谏之,下有善则傍荐之。

上同而不下比者,此上之所赏而下之所誉也。

意若闻善而不善,不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弗能是,上之所非弗能非。

上有过弗规谏,下有善弗傍荐。

下比不能上同者,此上之所罚而百姓所毁也。

”上以此为赏罚,明察以审信。

是故里长者,里之仁人也。

里长发政里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其乡长。

乡长之所是,必皆是之。

乡长之所非,必皆非之。

去若不善言,学乡长之善言。

去若不善行,学乡长之善行。

”则乡何说以乱哉?

察乡之所治者何也?

乡长唯能壹同乡之义,是以乡治也。

乡长者,乡之仁人也。

乡长发政乡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者,必以告国君。

国君之所是,必皆是之。

国君之所非,必皆非之。

去若不善言,学国君之善言。

去若不善行,学国君之善行。

”则国何说以乱哉?

察国之所以治者何也?

国君唯能壹同国之义,是以国治也。

国君者,国之仁人也。

国君发政国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必以告天子。

天子之所是,皆是之。

天子之所非,皆非之。

去若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

去若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

”则天下何说以乱哉?

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

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也。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灾犹未去也。

今若天飘风苦雨,溱溱而至者,此天之所以罚百姓之不上同于天者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圣王为五刑,请以治其民。

譬若丝缕之有纪,网罟之有纲,所连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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