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第七十一章·杂守

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以骇主人。

薪土俱上,以为羊坽,积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 子墨子曰:子问羊坽之守邪?

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

羊坽之政,远攻则远害,近城则近害,不至城。

矢石无休,左右趣射,兰为柱后,□望以固。

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

养勇高奋,民心百倍,多执数少,卒乃不怠。

作士不休,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

凡待烟冲、云梯、临之法,必应城以御之,曰不足,则以木椁之。

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

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无使生虑。

恚■高愤,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

冲、临、梯皆以冲冲之。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

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者四尺。

树渠无傅叶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

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令能相救。

诸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可要塞及为微职,可以迹知往来者少多即所伏藏之处。

葆民,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许之。

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

钧其分职,天下事得。

皆其所喜,天下事备。

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

为辟梯,梯两臂,长三尺,连门三尺,报以绳连之。

椠再杂,为县梁。

聋灶,亭一鼓。

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

烽火以举,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

望见寇,举一烽。

入境,举二烽。

射妻,举三烽一蓝。

郭会,举四烽二蓝。

城会,举五烽五蓝。

夜以火,如此数。

守烽者事急。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随去之,唯弇逮。

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

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

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

即有惊,举孔表,见寇,举牧表。

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

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

即见放,到,传到城止。

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

其曹一鼓。

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

参食,终岁二十四石。

四食,终岁十八石。

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

六食,终岁十二石。

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

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

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

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

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

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

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

城四面外各积其内, 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乃积聚之。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

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

吏侍守所者财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

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

守大门者二人,夹门而立,令行者趣其外。

各四戟,夹门立,而其人坐其下。

吏日五阅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为疑人,令往来行夜者射之,谋其疏者。

墙外水中为竹箭,箭尺广二步,箭下于水五寸,杂长短,前外廉三行,外外乡,内亦内乡。

三十步一弩庐,庐广十尺,袤丈二尺。

队有急,极发其近者往佐,其次袭其处。

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

节出:使所出门者,辄言节出时操者名。

百步一队。

閤通守舍,相错穿室。

治复道,为筑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常令边县豫种畜芫、芸、乌喙、袾叶,外宅沟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各为二类,一凿而属绳,绳长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脑、羽。

彘皆剥之。

吏橝桐■,为铁錍,厚简为衡枉。

事急,卒不可远,令掘外宅林。

谋多少,若治城□为击,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

涂茅屋若积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

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内之。

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

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

蔺石、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各有积分数。

为解车以枱,城矣以轺车,轮轱广十尺,辕长丈,为三辐,广三尺。

为板箱,长与辕等,高四尺,善盖上治,令可载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

城小人众,二不守也。

人众食寡,三不守也。

市去城远,四不守也。

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

率万家而城方三里。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禽滑厘问道:“敌人人多势众而勇猛,骄豪显威,威吓守方;木头土石一起用上,筑成名叫‘羊坽’的土山,堆积土石筑成高台,对我方构成居高临下之势,敌兵以大盾牌为掩护从高台猛攻下来,一下子就接近了我方城头,刀箭齐上,这时候该怎么对付呢?”墨子先生回答说:你问的是对付“羊坽”进攻的防守办法吗?羊坽这种攻城方法是进攻的蠢法子,只会导致进攻一方士兵的疲劳,不足以构成对守城一方的危害。敌人用羊坽进攻,远攻就以远攻的办法对付它,近攻就以近攻的方法对抗它,不会对守城一方造成危害。箭和擂石不停地从左右两边急速地发射,擂石接后,□望以固。激励精兵,谨慎而又不产生顾虑,守城的兵士个个敬重打退敌人的人,攻击敌人的兵士鄙视离开战斗岗位的人,培养兵士高昂的士气,民心百倍加强,多捉拿敌人就多奖赏,这样兵士就不会懈担。假若敌兵不断筑土堆造成高台以便爬攻城墙,不能遭到有效地阻挡,一下子就接近了我方城头,这时我方就用防御云梯攻城的办法予以对付。对于敌人填塞护城河,冲车攻城、云梯爬城加筑不够高厚或时间来不及,就用木材加高加固,木椁尺寸为左边百步,右边百步。用弓箭、石头、沙子、土灰象雨点一样频繁地往下攻击敌兵,又用火把、开水助战,再挑选激励兵士,增强锐气,千万注意不要使士兵有所顾虑。赏罚要分明,以镇静为上但又须当机立断,不使发生变故。培养高昂的士气,使民心百倍增强,多抓俘虏多给奖赏,兵士不致懈担冲车、高临、云梯都可以用冲机撞击它们。渠柱长一丈五尺,埋三尺在地下,上端长一丈二尺。渠宽一丈六尺,梯长一丈二尺,渠下垂部分四尺。将渠树立时不要靠在矫墙上,要离开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和荅大约是一里二百五十八步,渠、荅共一百二十九具。城外各种交通路口,可以筑起要塞阻挡敌人,在极为要害的地方可筑三个了望亭,三亭的位置按织女三星构成三角形,使三个亭之间可以互相救援。在各种大土山、山林、河沟、丘陵田野、城郭门户和里门要道,可以筑要塞立标志,以此了解敌情,根据敌人留下的踪迹推知往来人数多寡和敌兵埋伏的地方。疏散民众,先取城中官府、民房、内室、外厅,按大小分派居住,被疏散的人准许兄弟朋友住在一起,外面的粮食、牲畜等所有可以帮助守城的财物,统统都送入城里,如情况紧急,就堆在城门内。对于百姓所缴纳的粮食、布匹、金钱、牛马牲畜,都一律要公平核价,给予收据,写清数量价值。让人们各尽所能,天下的事情就能办妥;各负其责,职责均衡,天下的事情就办得合理;分派的工作都是各人所爱,天下的事情就完备了;强弱有定数,天下的事情就没有遗漏了。建造供守望敌人用的邮亭要做成圆形的,三丈高以上,顶部呈斜尖形状。设置双柱梯子,宽三尺,每级梯板相距三尺,将梯板和双柱用绳子扎起来。修濠沟要修成内外两圈,架上悬梁。再安置垄灶,每个亭子备一鼓。报告敌人来进攻时点燃的烽火,情况十分紧急时的烽火,混战的烽火,情况不一,要依次传火,直至传到国都为止。假如军情紧急异常,还要上下牵引烽火。烽火点燃后,就先用鼓击五次传板,接着以烽火报告敌人的来向和人数的多少,切不可淹滞误事。敌人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烽火不要熄灭。刚望得见敌兵,燃一堆烽烟;敌人已入境,烧两堆烽烟;敌人距离外城只一箭之地了,烧三堆烽烟再加烧一个大柴筐;敌人都聚集在外城,烧四堆加烧两个大柴筐;敌人若聚集到城墙下,则烧五堆烽烟加上五个大柴筐。夜晚时就用烽火代替烽烟,数目同上数相同。派出警戒兵时,每次不要超过五十名,若敌人到达外面矮墙,应赶紧离开入城去,不要滞留。天黑派兵出城,务必佩戴徽章标志。一切可以探察敌人踪迹的地方如大土山,山林等地,天亮时都要派人探察,要探察的地段,每里路派出者不能少于三人,他们各自都要树立标志向城上报告,城上看到标记则作出相应的反应。警戒兵出城立田表,城内警戒兵令其坐在郭内外,竖起旗帜,城内的警戒兵一半在郭内,使警戒兵的数目外人无法得知。一旦有紧急情况,就举“外表”,看得见敌人就举“次表”。城上用旗号指挥,警戒兵击鼓竖旗、预备战斗,都要按城上的指挥行动。在城外田野里劳动的男子应跟随警戒兵一起作战,女人便赶紧入城。如果见到敌人就赶紧击鼓,直到传到城上为止。守联络标志的三个人,还要立烽火烽烟标志和观望别的地方的标志。守城的主将要不断地派出骑兵和官吏到处巡视,了解他们的行动。守标志的警戒兵备有一鼓,望见敌人,依次出鼓报告,直到传到城上时为止。计每天吃一斗粮,一年则吃三十六担;计每天吃三分之二斗,一年则吃二十四担四斗;计每天六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八担;计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四担四斗;计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一年吃十二担;计每天吃一斗,则每餐吃五升;计每天吃三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三升又一小半升;计每天吃四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半;计每天吃五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二升;计每天吃六分之二斗,则每餐吃一升加大半升;每日吃两餐。粮食十分紧缺的时期,每人每天按二升吃二十天,每天三升吃三十天,每天四升的吃四十天,照这样推算和实施,每人只要节约九十天,就有一个老百姓不致饿死。如敌兵逼近,就加紧收集偏远地区的金器,铜铁及其它可以用来帮助守城用的物品,先调查登记县中官吏、官府中不急需用的物品、木材大小长短及总数,赶紧先发送进城。敌人一接近,就摧毁房舍,砍伐树木,即使有人求情也不能依从。运进城里的柴草,不要象鱼鳞一样一片压一片地堆放,要堆到当路的地方,以便于拿龋不能全数运进城的木材就就地烧掉,不要让其落入敌手。堆放木材,分别按长短、大小好坏和曲直堆放。城外四面运来的财物仍各按四面堆放在城内,所有大木头都要凿好孔穴,以便搬运到一起。守卫城池的官吏,职位在司马以上的,父母、兄弟、妻子和儿女有人质留在主帅府,才可以坚守。任命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城四面各有一人。亭尉,次司空,每亭一人。在守城主将衙署中任职的官吏,要选择有才能足以任事。廉洁而诚实、父母兄弟妻子儿女有在葆宫中的人,才能担任侍吏。所有官吏都一定要留有人质,才能让他承担任务。守卫城防大门的二个卫士,夹门站着,促行人快步走开,每个城门有四把戟、夹门放着,卫兵坐在戟下面。头目每天巡检五次,报告逃离卫兵的姓名。壕池外边岸上的要害之处,如果发现有可疑之人,则命令往来巡夜的士兵向其射箭,对疏忽大意者,斩首。城外的水中插上竹箭,插竹箭的地方宽一丈二尺,箭插入水中要比水面低五寸以上,长短错杂,前排外边三行,外边的竹箭尖向外斜,内边的竹箭尖向内斜。每隔三十步修座房子,收藏弓箭,房子宽十尺,长一丈二尺。哪一个部队有紧急情况,就立即派就近的其它部队前去增援,又拨出次近的部队去接替防务。守城主将发出的符节凭证:凡是出入的使者,掌管凭证的官吏一定要书写记录在案,记载其详情,等他回报时予以验证。凭证发出:使者凭证出门,无论从某门经过,一律要向上报告凭证出门的时间和拿凭证人的姓名。每一百步远布置一支队。主将衙门的边门与守城主将的房舍相通,旁门互相交错穿插;修建上下复道,筑好墙,在墙上垒放破瓦等物。要贮存蔬菜食物:使百姓家贮存的蔬菜粮食供够三年吃,用来防备水旱天灾和没有收成的年景。要经常让边远县预种一些芫华、莽草、乌头、椒叶等毒性植物,外宅的水沟水井可以填掉,不能填掉的就将上述毒性植物投入其中。在和平安定的时期,要向百姓说明战争存在的危险,战乱期间则要向百姓讲明从杀敌中求取和平安定。敌人打来时,所有的门户都要凿上两种孔,其中一种孔是用来穿绳子用的。绳子长四尺,指头大校敌人打来了,就先杀掉牛、羊、鸡、狗、凫、雁等家畜家禽,并收集这些牲畜的皮革,筋骨、角、油脂、脑、羽毛。猪都要剥下皮。官吏们选取槚木,桐木,栗木制成铁錍,厚的木料就选做横柱。如情况紧急仓猝之间无法从远地弄来,就命令就地取材、挖掘外宅的林木,按修缮城墙和攻敌所需的三倍量征收。将重五斤以上的木材浸入水中,数量不可超过一排。用泥涂抹房屋顶和堆积的柴草,泥巴所涂的厚度要有五寸以上。各级地方官吏都要调查和征收所辖地区内可用以辅助打仗的财物上交。世上有谗间之人,有好利之人,有恶人有善人,有具有专长的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能容人者,有不能容人者,有善于待人的人,有善于守门的人,守城主将务必要考察他们为何具备那种品性或特长,名符其实的便接纳使用。百姓们彼此仇恨或对官吏提出控告、及其被告的辩护,都要一起记录在案并收存起来,以待控告人到来时用以参考验证。那些身高仅五尺不能当兵的人,就让其在官府中当差或者让他们在官府和个人家里服务尽责。所有防守用的军事器材如擂石,锋利的箭等,都要小心部署,并且分别要有存放的固定数目。用枱木制造轺车装载弓箭,车辕长一丈,有轮子三个,轮与轮之间宽六尺。拼造车箱,车箱长度和车辕一样长,高度为四尺,要好好地给车箱加上盖子,并把车箱的里面修治整齐,使它能够多装弓箭。墨子说:不便防守的情形有五种:城太大而守城人数少,这是第一种不便防守的情形;城太小而城内军民却太多,这是第二种不便防守的情形;人多而粮食少,这是第三种不便防守的情形;集市离城太远,这是第四种不便防守的情形;储备屯积的守城物质在城外,富裕的百姓也不在城中,这是第五种不便防守的情形。大概说起来,城中居民一万家,城邑方圆三里,这种情形可以坚守。



《论语》十二章

〔孔子〕 〔周〕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学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传不习乎?

”(《学而》)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为政》)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为政》)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为政》) 子曰:“贤哉,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贤哉,回也!

”(《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雍也》)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述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述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子罕》)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子罕》) 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子张》)

逍遥游

〔庄子〕 〔周〕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齐谐》者,志怪者也。

《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

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

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

适百里者,宿舂粮。

适千里者,三月聚粮。

之二虫又何知!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

奚以知其然也?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

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此大年也。

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汤之问棘也是已。

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

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其名为鲲。

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

斥<安鸟>笑之曰:“彼且奚适也?

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

”此小大之辩也。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

而宋荣子犹然笑之。

且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

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虽然,犹有未树也。

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

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

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离骚

〔屈原〕 〔周〕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姱以<革几>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

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墨子·第七十章·号令

〔墨子〕 〔周〕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

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

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卒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

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

多财,民好食。

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

养什二人,为符者曰养吏一人,辨护诸门。

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

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

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

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

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

及傅城,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

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

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

女郭、冯垣一人。

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五十步一击。

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

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不他异者,以得其奸。

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

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

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

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产。

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

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惊事,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

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

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离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备奸也。

里正与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

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

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

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

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

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

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失火以为事者车裂。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

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

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命无敢喧嚣、三最、进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靡以身及衣、讼驳言语。

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

与伯归敌,队吏斩。

与吏归敌,队将斩。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先觉之,除。

当术需敌。

离地,斩。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其疾斗却敌于术,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

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赐公乘。

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

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

吏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

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

擅离署,戮。

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

铺食皆于署,不得外食。

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

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击而请故。

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

必时素诫之。

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余皆以次立。

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

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乃入舍。

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

必须□□随。

客卒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

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

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

符不合,牧,守言。

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门中。

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

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

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

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开门已,辄复上籥。

有符节不用此令。

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

小鼓五后众军,断。

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

号,夕有号,失号,断。

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

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

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

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

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者一人。

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

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

当举不举,吏有罪。

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

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

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

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

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

诸取当者,必取寇虏听之。

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

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

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

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

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

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

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

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城门若亭,谨侯视往来行者符。

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

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

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

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

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

三老不得入家人。

传令里中有以羽,羽者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断。

家有守者治食。

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

皆断。

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

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

城上日壹废席蓐,令相错发。

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

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

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族之。

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

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

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

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

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

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

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

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断。

不从令者,断。

非擅出令者,断。

失令者,断。

倚戟县下城,上下不与众等者,断。

无应而妄喧呼者,断。

总失者,断。

誉客内毁者,断。

离署而聚语者,断。

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

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

人举而藉之。

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

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

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

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

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

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

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

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

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

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

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

术乡长者、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

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

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

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

门有吏,主者门里,筦闭,必须太守之节。

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

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

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

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守独知其请而已。

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弗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为期,其在莼害,吏与杂訾。

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得,皆断。

有能捕告,赐什三。

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

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

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

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

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

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

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侯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

侯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

侯来若复,就间。

守宫三难,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

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

发侯,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

必重发侯,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

遣他侯,奉资之如前侯,反,相参审信,厚赐之,侯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

守珮授之樱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

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侯。

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

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

其次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

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

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

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口迹者无下里三人,平而迹。

各立其表,城上应之。

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

即有惊,见寇越陈去,城上以麾指之,迹坐击正期,以战备从麾所指。

望见寇,举一垂。

入竟,举二垂。

狎郭,举三垂。

入郭,举四垂。

狎城。

举五垂。

夜以火,皆如此。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

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

外空窒尽发之,木尽伐之。

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各以其记取之。

事为之券,书其枚数。

当遂材木不能尽内,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

有司出其所治,则从婬之法,其罪射。

务色谩正,婬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

喧嚣骇众,其罪杀。

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

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

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

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

饮食不时,其罪射。

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

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

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

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代之服罪。

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

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

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

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

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

中涓一长者。

环守宫之术衢,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

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节不法,正请之。

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

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

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令杼厕利之。

墨子·第六十九章·旗帜

〔墨子〕 〔周〕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

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

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

井灶有处,重质有居。

五兵各有旗。

节各有辨。

法令各有贞。

轻重分数各有请。

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

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

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

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

到女垣,鼓七,举五帜。

到大城,鼓八,举六帜。

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

夜以火,如此数。

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

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

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

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

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

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

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

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

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

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

类型

朝代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