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姱以<革几>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

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忧民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我揩着眼泪啊声声长叹,可怜人生道路多么艰难。 我虽爱好修洁严于责己,早晨被辱骂晚上又丢官。 他们攻击我佩带蕙草啊,又指责我爱好采集茝兰。 这是我心中追求的东西,就是多次死亡也不后悔。 怨就怨楚王这样糊涂啊,他始终不体察别人心情。 那些女人妒忌我的丰姿,造谣诬蔑说我妖艳好淫。 庸人本来善于投机取巧,背弃规矩而又改变政策。 违背是非标准追求邪曲,争着苟合取悦作为法则。 忧愁烦闷啊我失意不安,现在孤独穷困多么艰难。 宁可马上死去魂魄离散,媚俗取巧啊我坚决不干。 雄鹰不与那些燕雀同群,原本自古以来就是这般。 方和圆怎能够互相配合,志向不同何能彼此相安。 宁愿委曲心志压抑情感,宁把斥责咒骂统统承担。 保持清白节操死于直道,这本为古代圣贤所称赞! 后悔当初不曾看清前途,迟疑了一阵我又将回头。 调转我的车走回原路啊,趁着迷途未远赶快罢休。 我打马在兰草水边行走,跑上椒木小山暂且停留。 既然进取不成反而获罪,那就回来把我旧服重修。 我要把菱叶裁剪成上衣,我并用荷花把下裳织就。 没有人了解我也就罢了,只要内心真正馥郁芳柔。 把我的帽子加得高高的,把我的佩带增得长悠悠。 虽然芳洁污垢混杂一起,只有纯洁品质不会腐朽。 我忽然回头啊纵目远望,我将游观四面遥远地方。 佩着五彩缤纷华丽装饰,散发出一阵阵浓郁清香。 人们各有自己的爱好啊,我独爱好修饰习以为常。 即使粉身碎骨也不改变,难道我能受警戒而彷徨!


注释

民生:一作「人生」,万民的生存。 艰:难。 修姱(kuā):洁净而美好。 谇(suì):进谏。 替:废。 纕(xiāng):佩带。 申:重複。 悔:怨恨。 灵修:指楚怀王。 民心:一作「人心」。 众女:喻群臣。 谣:诋毁。 诼(zhuó):诽谤。 偭(miǎn):违背。 改:更改。 错:通「措」,措施,指先圣之法。 绳墨:正曲直之具。 曲:斜曲。 周容:苟合取容,指以求容媚为常法。 侘傺(chàchì):失志貌。 流亡:随水漂流而去。 此态:苟合取容之态。 不群:指不与众鸟同群。 前世:一作「前代」,古代。 异道:不同的道路。 屈:委屈。 尤:过错。 攘:除去。 诟(gòu):耻辱。 伏:通「服」,保持,坚守。 厚:厚待。 相道:观看。 延:长。 回:调转。 行迷:指迷途。 步:徐行。 皋(gāo):水边高地。 止息:休息一下。 尤:罪过。 修吾初服:指修身洁行。 制:裁制。 芙蓉:莲花。 不吾知:宾语前置,即「不知吾」,不了解我。 苟:如果。 高:指帽高。 陆离:修长而美好的样子。 芳:指芬芳之物。 惟:通「唯」,只有。 游目:纵目瞭望。 往观:前去观望。 缤纷:极言多。 章:明显。 民生:一作「人生」。 常:恒常之法。 犹:尚且。 惩:惧怕。


简介

《离骚》是战国诗人屈原创作的文学作品。「离骚」,东汉王逸释为:「离,别也;骚,愁也。」《离骚》以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为主线,以花草禽鸟的比兴和瑰奇迷幻的「求女」神境作象征,借助于自传性回忆中的情感激荡,和複沓纷至、倏生倏灭的幻境交替展开全诗。作品倾诉了对楚国命运和人民生活的关心,「哀民生之多艰」,叹奸佞之当道。主张「举贤而授能」,「循绳墨而不颇」。提出「皇天无私阿」,对天命论进行批判。作品中大量的比喻和丰富的想像,表现出积极浪漫主义精神,并开创了中国文学上的「骚」体诗歌形式,对后世有深远影响。



离骚(节选)

〔屈原〕 〔周〕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

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

汩余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

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此度?

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余虽好修姱以<革几>羁兮,謇朝谇而夕替。

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

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

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

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

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

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

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步余马于兰皋兮,驰椒丘且焉止息。

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

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陆离。

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

忽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

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

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

采薇

〔无名氏〕 〔周〕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北冥有鱼

〔庄子〕 〔周〕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

南冥者,天池也。

《齐谐》者,志怪者也。

《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 〔周〕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

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

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劝学(节选)

〔荀子〕 〔周〕

君子曰:学不可以已。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

木直中绳,<车柔>以为轮,其曲中规。

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车柔>使之然也。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

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

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

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

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积水成渊,蛟龙生焉。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

驽马十驾,功在不舍。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

逍遥游

〔庄子〕 〔周〕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

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齐谐》者,志怪者也。

《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

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

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

」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

适百里者,宿舂粮。

适千里者,三月聚粮。

之二虫又何知!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

奚以知其然也?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

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此大年也。

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

汤之问棘也是已。

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

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者,其名为鲲。

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

斥<安鸟>笑之曰:“彼且奚适也?

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

”此小大之辩也。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征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

而宋荣子犹然笑之。

且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

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虽然,犹有未树也。

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

彼于致福者,未数数然也。

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

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

故曰: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论语》十二章

〔孔子〕 〔周〕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学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传不习乎?

”(《学而》)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为政》)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为政》)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为政》) 子曰:“贤哉,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贤哉,回也!

”(《雍也》)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雍也》)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述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述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子罕》) 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子罕》) 子夏曰:“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子张》)

墨子·第七十一章·杂守

〔墨子〕 〔周〕

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以骇主人。

薪土俱上,以为羊坽,积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 子墨子曰:子问羊坽之守邪?

羊坽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

羊坽之政,远攻则远害,近城则近害,不至城。

矢石无休,左右趣射,兰为柱后,□望以固。

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

养勇高奋,民心百倍,多执数少,卒乃不怠。

作士不休,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

凡待烟冲、云梯、临之法,必应城以御之,曰不足,则以木椁之。

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

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从之以急,无使生虑。

恚■高愤,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

冲、临、梯皆以冲冲之。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

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者四尺。

树渠无傅叶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渠、荅百二十九。

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令能相救。

诸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可要塞及为微职,可以迹知往来者少多即所伏藏之处。

葆民,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大小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许之。

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

钧其分职,天下事得。

皆其所喜,天下事备。

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

为辟梯,梯两臂,长三尺,连门三尺,报以绳连之。

椠再杂,为县梁。

聋灶,亭一鼓。

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

烽火以举,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

望见寇,举一烽。

入境,举二烽。

射妻,举三烽一蓝。

郭会,举四烽二蓝。

城会,举五烽五蓝。

夜以火,如此数。

守烽者事急。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随去之,唯弇逮。

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

距阜、山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

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

即有惊,举孔表,见寇,举牧表。

城上以麾指之,斥步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

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

即见放,到,传到城止。

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知为所为。

其曹一鼓。

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

参食,终岁二十四石。

四食,终岁十八石。

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

六食,终岁十二石。

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

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

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

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

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

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

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

城四面外各积其内, 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乃积聚之。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

署都司空,大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

吏侍守所者财足廉信,父母、昆弟、妻子有在葆宫中者,乃得为侍吏。

诸吏必有质,乃得任事。

守大门者二人,夹门而立,令行者趣其外。

各四戟,夹门立,而其人坐其下。

吏日五阅之,上逋者名。

池外廉有要有害,必为疑人,令往来行夜者射之,谋其疏者。

墙外水中为竹箭,箭尺广二步,箭下于水五寸,杂长短,前外廉三行,外外乡,内亦内乡。

三十步一弩庐,庐广十尺,袤丈二尺。

队有急,极发其近者往佐,其次袭其处。

守节:出入使,主节必疏书,署其情,令若其事,而须其还报以剑验之。

节出:使所出门者,辄言节出时操者名。

百步一队。

閤通守舍,相错穿室。

治复道,为筑墉,墉善其上。

取疏:令民家有三年畜蔬食,以备湛旱、岁不为。

常令边县豫种畜芫、芸、乌喙、袾叶,外宅沟井可填塞,不可,置此其中安则示以危,危示以安。

寇至,诸门户令皆凿而类窍之,各为二类,一凿而属绳,绳长四尺,大如指。

寇至,先杀牛、羊、鸡、狗、乌、雁,收其皮革、筋、角、脂、脑、羽。

彘皆剥之。

吏橝桐■,为铁錍,厚简为衡枉。

事急,卒不可远,令掘外宅林。

谋多少,若治城□为击,三隅之。

重五斤已上,诸林木,渥水中,无过一茷。

涂茅屋若积薪者,厚五寸已上。

吏各举其步界中财物可以左守备者上。

有谗人,有利人,有恶人,有善人,有长人,有谋士,有勇士,有巧士,有使士,有内人者,外人者,有善人者,有善门人者,守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乃内之。

民相恶若议吏,吏所解,皆札书藏之,以须告之至以参验之。

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

蔺石、厉矢诸材器用皆谨部,各有积分数。

为解车以枱,城矣以轺车,轮轱广十尺,辕长丈,为三辐,广三尺。

为板箱,长与辕等,高四尺,善盖上治,令可载矢。

子墨子曰: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

城小人众,二不守也。

人众食寡,三不守也。

市去城远,四不守也。

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

率万家而城方三里。

墨子·第七十章·号令

〔墨子〕 〔周〕

安国之道,道任地始,地得其任则功成,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

人亦如此,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吏卒民多心不一者,皆在其将长,诸行赏罚及有治者,必出于王公。

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备蛮夷之劳苦者,举其守卒之财用有余、不足,地形之当守边者,其器备常多者。

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田不辟,少食,无大屋草盖,少用桑。

多财,民好食。

为内牒,内行栈,置器备其上,城上吏、卒、养,皆为舍道内,各当其隔部。

养什二人,为符者曰养吏一人,辨护诸门。

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不从令者戮。

敌人但至,千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利。

不尽千丈者勿迎也,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此守城之大体也。

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

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不能此,乃能守城。

守城之法,敌去邑百里以上,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以富人重室之亲,舍之官府,谨令信人守卫之,谨密为故。

及傅城,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

四面四门之将,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从卒各百人。

门将并守他门,他门之上,必夹为高楼,使善射者居焉。

女郭、冯垣一人。

一人守之,使重室子。

五十步一击。

因城中里为八部,部一吏,吏各从四人,以行冲术及里中。

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分里以为四部,部一长,以苛往来不以时行、行而不他异者,以得其奸。

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大将必与为信符。

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以闻大将。

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皆斩。

诸有罪自死罪以上,皆遝父母、妻子同产。

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

丁女子、老少,人一矛。

卒有惊事,中军疾击鼓者三,城上道路、里中巷街,皆无得行,行者斩。

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

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离守者三日而一徇,而所以备奸也。

里正与皆守宿里门,吏行其部,至里门,正与开门内吏,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

奸民之所谋为外心,罪车裂。

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不得,皆斩。

得之,除,又赏之黄金,人二镒。

大将使使人行守,长夜五循行,短夜三循行。

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如大将之行,不从令者斩。

诸灶必为屏,火突高出屋四尺。

慎无敢失火,失火者斩其端,失火以为事者车裂。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

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皆得救之,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部吏失不言者斩。

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

围城之重禁,敌人卒而至,严令吏命无敢喧嚣、三最、进行、相视坐泣、流涕若视、举手相探、相指、相呼、相麾、相踵、相投、相击、相靡以身及衣、讼驳言语。

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斩。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

与伯归敌,队吏斩。

与吏归敌,队将斩。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先觉之,除。

当术需敌。

离地,斩。

伍人不得,斩。

得之,除。

其疾斗却敌于术,敌下终不能复上,疾斗者队二人,赐上奉。

而胜围,城周里以上,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辅将如令赐上卿,丞及吏比于丞者,赐爵五大夫,官吏、豪杰与计坚守者,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皆赐公乘。

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男女老小先分守者,人赐钱千,复之三岁,无有所与,不租税。

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

吏卒侍大门中者,曹无过二人。

勇敢为前行,伍坐,令各知其左右前后。

擅离署,戮。

门尉昼三阅之,莫,鼓击门闭一阅,守时令人参之,上逋者名。

铺食皆于署,不得外食。

守必谨微察视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颜色、使令、言语之请。

及上饮食,必令人尝,皆非请也,击而请故。

守有所不说谒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守曰断之、冲之若缚之,不如令及后缚者,皆断。

必时素诫之。

诸门下朝夕立若坐,各令以年少长相次,旦夕就位,先佑有功有能,其余皆以次立。

五日,官各上喜戏、居处不庄、好侵侮人者一。

诸人士外使者来,必令有以执。

将出而还若行县,必使信人先戒舍,室乃出迎,门守,乃入舍。

为人下者常司上之,随而行,松上不随下。

必须□□随。

客卒守主人,及以为守卫,主人亦守客卒。

城中戍卒,其邑或以下寇,谨备之,数录其署,同邑者弗令共所守。

与阶门吏为符,符合入,劳。

符不合,牧,守言。

若城上者,衣服,他不如令者。

宿鼓在守大门中。

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皆以执毚。

昏鼓,鼓十,诸门亭皆闭之。

行者断,必击问行故,乃行其罪。

晨见,掌文鼓,纵行者,诸城门吏各入请籥,开门已,辄复上籥。

有符节不用此令。

寇至,楼鼓五,有周鼓,杂小鼓乃应之。

小鼓五后众军,断。

命必足畏,赏必足利,令必行,令出辄人随,省其可行、不行。

号,夕有号,失号,断。

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置署街街衢阶若门,令往来者皆视而放。

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与谋反同罪,有能捕告,赐黄金二十斤,谨罪。

非其分职而擅取之,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断。

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侯以闻守,不收而擅纵之,断。

能捕得谋反、卖城、逾城敌者一人。

以令为除死罪二人,城旦四人。

反城事父母去者,去者之父母妻子。

悉举民室材木、瓦若蔺石数,署长短小大。

当举不举,吏有罪。

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左右有罪而不智也,其次伍有罪。

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皆构之。

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皆倍其构赏。

城外令任,城内守任。

令、丞、尉亡得入当,满十人以上,令、丞、尉夺爵各二级。

百人以上,令、丞、尉免,以卒戍。

诸取当者,必取寇虏听之。

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卒以贾予。

邑人知识、昆弟有罪,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若以粟米、钱金、布帛、他财物免出者,令许之。

传言者十步一人,稽留言及乏传者,断。

诸可以便事者,亟以疏传言守。

吏卒民欲言事者,亟为传言请之吏,稽留不言诸者,断。

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居大夫重厚,口数多少。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

火发自燔,燔曼延燔人,断。

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以喧哗者,皆断。

诸城门若亭,谨侯视往来行者符。

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

其有符传者,善舍官府。

其有知识、兄弟欲见之,为召,勿令里巷中。

三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

若他以事者、微者,不得入里中。

三老不得入家人。

传令里中有以羽,羽者三所差,家人各令其官中,失令若稽留令者,断。

家有守者治食。

吏、卒、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官府,吏、三老、守闾者失苛止。

皆断。

诸盗守器械、财物及相盗者,直一钱以上,皆断。

吏、卒、民各自大书于杰,著之其署同,守案其署,擅入者,断。

城上日壹废席蓐,令相错发。

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

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

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族之。

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

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身见死事之后。

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

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

左右知不捕告,皆与同罪。

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

有能捕告之者,封之以千家之邑。

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使、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断。

不从令者,断。

非擅出令者,断。

失令者,断。

倚戟县下城,上下不与众等者,断。

无应而妄喧呼者,断。

总失者,断。

誉客内毁者,断。

离署而聚语者,断。

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后,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

离署左右,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

人举而藉之。

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

客在城下,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

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

客、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断。

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

有能捕告之者,赏之黄金二十斤。

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为之解之。

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

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

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印,尊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

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

术乡长者、父老、豪杰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

及勇士父母、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

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各自守之,慎勿相盗。

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

门有吏,主者门里,筦闭,必须太守之节。

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

请择吏之忠信者、无害可任事者。

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

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

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以请上报守,守独知其请而已。

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弗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为期,其在莼害,吏与杂訾。

期尽匿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得,皆断。

有能捕告,赐什三。

收粟米、布帛、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

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

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

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

欲以复佐上者,皆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百石。

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

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侯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

侯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

侯来若复,就间。

守宫三难,外环隅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

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

发侯,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资之。

必重发侯,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

遣他侯,奉资之如前侯,反,相参审信,厚赐之,侯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

守珮授之樱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

有能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侯。

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吏者。

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

其次复以佐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

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尽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

候者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

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口迹者无下里三人,平而迹。

各立其表,城上应之。

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

即有惊,见寇越陈去,城上以麾指之,迹坐击正期,以战备从麾所指。

望见寇,举一垂。

入竟,举二垂。

狎郭,举三垂。

入郭,举四垂。

狎城。

举五垂。

夜以火,皆如此。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

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

外空窒尽发之,木尽伐之。

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各以其记取之。

事为之券,书其枚数。

当遂材木不能尽内,即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

有司出其所治,则从婬之法,其罪射。

务色谩正,婬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

喧嚣骇众,其罪杀。

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

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

非有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

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

饮食不时,其罪射。

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

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

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

凡有司不使去卒、吏民闻誓令,代之服罪。

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

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

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坐。

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

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

中涓一长者。

环守宫之术衢,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立初鸡足置,夹挟视葆食。

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节不法,正请之。

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

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

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令杼厕利之。

墨子·第六十九章·旗帜

〔墨子〕 〔周〕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雩旗,多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梯末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龙旗,骑为鸟旗。

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

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之足而下旗。

凡守城之法:石有积,樵薪有积,■茅有积,雚苇有积,木有积,炭有积,沙有积,松柏有积,蓬艾有积,麻脂有积,金铁有积,粟米有积。

井灶有处,重质有居。

五兵各有旗。

节各有辨。

法令各有贞。

轻重分数各有请。

主慎道路者有经。

亭尉各为帜,竿长二丈五,帛长丈五、广半幅者大。

寇傅攻前池外廉城上当队鼓三,举一帜。

到水中周,鼓四,举二帜。

到藩,鼓五,举三帜,到冯垣,鼓六,举四帜。

到女垣,鼓七,举五帜。

到大城,鼓八,举六帜。

乘大城半以上,鼓无休。

夜以火,如此数。

寇却解,辄部帜如进数,而无鼓。

城为隆,长五十尺,四面四门将,门长四十尺,其次三十尺,其次二十五尺,其次二十尺,其次十五尺,高无下四十五尺。

  城上吏卒置之背,卒于头上。

城下吏、卒置之肩,左军于左肩,中军置之胸,各一。

鼓,中军一三,每鼓三、十击之,诸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

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鼓,主者斩。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

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丈。

为民圂,垣高十二尺以上。

巷术周道者,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

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城中吏卒男女,皆葕异衣章微,令男女可知。

诸守牲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

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

牲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表以地形为度。

靳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