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志·郊祀志上

《洪范》八政,三曰祀。

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

旁及四夷,莫不修之。

下至禽兽,豺獭有祭。

是以圣王为之典礼。

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为之牲器。

使先圣之后,能知山川,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

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以为宗。

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

民神异业,敬而不黩,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序,灾祸不至,所求不匮。

及少昊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

家为巫史,享祀无度,黩齐明而神弗蠲。

嘉生不降,祸灾荐臻,莫尽其气。

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亡相侵黩。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

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

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

《虞书》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

揖五瑞,择吉月日,见四岳诸牧,班瑞。

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

岱宗,泰山也。

柴,望秩于山川。

遂见东后。

东后者,诸侯也。

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乐,三帛二生一死为贽。

五月,巡狩至南岳。

南岳者,衡山也。

八月,巡狩至西岳。

西岳者,华山也。

十一月,巡狩至北岳。

北岳者,恒山也。

皆如岱宗之礼。

中岳,嵩高也。

五载一巡狩。

禹遵之。

后十三世,至帝孔甲,淫德好神,神黩,二龙去之。

其后十三世,汤伐桀,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

乃迁烈山子柱,而以周弃代为稷祠。

后八世,帝太戊有桑穀生于廷,一暮大拱,惧。

伊陟曰:“祆不胜德。

”太戊修德,桑穀死。

伊陟赞巫咸。

后十三世,帝武丁得傅说为相,殷复兴焉,称高宗。

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惧。

祖己曰:“修德。

”武丁从之,位以永宁。

后五世,帝乙嫚神而震死。

后三世,帝纣淫乱,武王伐之。

由是观之,始未尝不肃祇,后稍怠嫚也。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

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

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

而诸侯祭其疆内名山、大川,大夫祭门、户、井、灶、中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

各有典礼,而淫祀有禁。

后十三世,世益衰,礼乐废。

幽王无道,为犬戎所败,平王东徙雒邑。

秦襄公攻若救周,列为诸侯,而居西,自以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駠驹、黄牛、羝羊各一云。

其后十四年,秦文公东猎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

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

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

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自未作鄜,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好畤,皆废无祀。

或曰:“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

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

”其语不经见,缙绅者弗道。

作鄜后九年,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

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

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集于祠城,若雄雉,其声殷殷云,野鸡夜鸣。

以一牢祠之,名曰陈宝。

作陈宝祠后七十一年,秦德公立,卜居雍。

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

雍之诸祠自此兴。

用三百牢于鄜。

作伏祠。

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

后四年,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

后十三年,秦穆公立,病卧五日不寤,寤,乃言梦见上帝,上帝命穆公平晋乱。

史书而藏之府。

而后世皆曰上天。

穆公立九年,齐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蔡丘,而欲封禅。

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

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

虙羲封泰山,禅云云。

神农氏封泰山,禅云云。

炎帝封泰山,禅云云。

黄帝封泰山,禅亭亭。

颛顼封泰山,禅云云。

帝喾封泰山,禅云云。

尧封泰山,禅云云。

舜封泰山,禅云云。

禹封泰山,禅会稽。

汤封泰山,禅云云。

周成王封泰山,禅于社首。

皆受命然后得封禅。

”桓公曰:“寡人北伐山戎,过孤竹。

西伐,束马县车,上卑耳之山。

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以望江、汉。

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

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乎?

”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黍,北里禾,所以为盛。

江、淮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

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北翼之鸟。

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

今凤凰、麒麟不至,嘉禾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群翔,而欲封禅,无乃不可乎?

”于是桓公乃止。

是岁,秦穆公纳晋君夷吾。

其后三置晋国之君,平其乱。

穆公立三十九年而卒。

后五十年,周灵王即位。

时诸侯莫朝周,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不来,不来者,诸侯之不来朝者也。

依物怪,欲以致诸侯。

诸侯弗从,而周室愈微。

后二世,至敬王时,晋人杀苌弘。

是时,季氏专鲁,旅于泰山,仲尼讥之。

自秦宣公作密畤后二百五十年,而秦灵公于吴阳作上畤,祭黄帝。

作下畤,祭炎帝。

后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周始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当复合,合七十年而伯王出焉。

”儋见后七年,栎阳雨金,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

后百一十岁,周赧王卒,九鼎入于秦。

或曰,周显王之四十二年,宋太丘社亡,而鼎沦没于泗水彭城下。

自赧王卒后七年,秦庄襄王灭东周,周祀绝。

后二十八年,秦并天下,称皇帝。

秦始皇帝既即位,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

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鬯茂。

殷得金德,银自山溢。

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

今秦变周,水德之时。

昔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

”于是秦更名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尚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即帝位三年,东巡郡县,祠驺峄山,颂功业。

于是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于泰山下。

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

扫地而祠,席用苴秸,言其易遵也。

”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黜儒生。

而遂除车道,上自泰山阳。

至颠,立石颂德,明其得封也。

从阴道上,禅于梁父。

其礼颇采泰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臧皆秘之,世不得而记。

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风雨,休于大树下。

诸儒既黜,不得与封禅,闻始皇遇风雨,即讥之。

于是始皇遂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川及八神,求仙人羡门之属。

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

齐所以为齐,以天齐也。

其祀绝,莫知起时。

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

天齐渊水,居临菑南郊山下下者。

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

盖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畤,命曰“畤”。

地贵阳,祭之必于泽中圜丘云。

三曰兵主,祠蚩尤。

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竟也。

四曰阴主,祠三山。

五曰阴主,祠之罘山。

六曰月主,祠莱山:皆在齐北,并勃海。

七曰日主,祠盛山。

盛山斗入海,最居齐东北阳,以迎日出云。

八曰四时主,祠琅邪。

琅邪在齐东北,盖岁之所始。

皆各用牢具祠,而巫祝所损益,圭、币杂异焉。

自齐威、宣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

而宋毋忌、正伯侨、元尚、羡门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

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

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州。

此三神山者,其传在勃海中,去人不远。

盖尝有到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

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

未至,望之如云。

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水临之。

患且至,则风辄引船而去,终莫能至云。

世主莫不甘心焉。

及秦始皇至海上,则方士争言之。

始皇如恐弗及,使人赍童男女入海求之。

船交海中,皆以风为解,曰未能至,望见之焉。

其明年,始皇复游海上,至琅邪,过恒山,从上党归。

后三年,游碣石,考入海方士,从上郡归。

后五年,始皇南至湘山,遂登会稽,并海上,几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药。

不得,还到沙丘崩。

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而胡亥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章始皇之功德。

其秋,诸侯叛秦。

三年而二世弑死。

始皇封禅之后十二年而秦亡。

诸儒生疾秦皇焚《诗》、《书》,诛灭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叛之,皆说曰:“始皇上泰山,为风雨所击,不得封禅云。

”此岂所谓无其德而用其事者邪?

昔三代之居,皆河、洛之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四渎咸在山东。

至秦称帝,都咸阳,则五岳、四渎皆并在东方。

自五帝以至秦,迭兴迭衰,名山、大川或在诸侯,或在天子,其礼损益世殊,不可胜记。

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

于是自崤以东,名山五,大川祠二。

曰太室。

太室,嵩高也。

恒山、泰山、会稽、湘山。

水曰B925,曰淮。

春以脯酒为岁祷,因泮冻。

秋涸冻。

冬塞祷祠。

其牲用牛犊各一,牢具、圭、币各异。

自华以西,名山七,名川四。

曰华山、薄山。

薄山者,襄山也。

岳山、岐山、吴山、鸿冢、渎山。

渎山,蜀之岷山也。

水曰河,祠临晋。

沔,祠汉中。

湫渊,祠朝那。

江水,祠蜀。

亦春秋泮涸祷塞如东方山川。

而牲亦牛犊,牢具、圭、币各异。

而四大冢鸿、岐、吴、岳,皆有尝禾。

陈宝节来祠,其河加有尝醪。

此皆雍州之域,近天子都,故加车一乘,駠驹四。

霸、产、丰、涝、泾、渭、长水,皆不在大山、川数,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

汧、洛二渊,鸣泽,蒲山、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亦皆祷塞、泮、涸祠,礼不必同。

而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逐之属,百有余庙。

西亦有数十祠。

于湖有周天子祠。

于下邽有天神。

丰、镐有昭明、天子辟池。

于杜、毫有五杜主之祠、寿星祠。

而雍、菅庙祠亦有杜主。

杜主,故周之右将军,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也。

各以岁时奉祠。

唯雍四畤上帝为尊。

其光景动人民,唯陈宝。

故雍四畤,春以为岁祠祷,因泮冻,秋涸冻,冬赛祠,五月尝驹,及四中之月月祠,陈宝节来一祠。

春、夏用骍,秋、冬用。

畤驹四匹,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各如其帝色。

黄犊羔各四,圭、币各有数,皆生瘗埋,无俎豆之具。

三年一郊。

秦以十月为岁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见,通权火,拜于咸阳之旁,而衣上白,其用如经祠云。

西畤、畦畤,祠如其故,上不亲往。

诸此祠皆太祝党主,以岁时奉祠之。

至如它名山川诸神及八神之属,上过则祠,去则已。

郡县远方祠者,民各自奉祠,不领于天子之祝官。

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汉兴,高祖初起,杀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而杀者赤帝子。

”及高祖祷丰枌榆社,徇沛,为沛公,则祀蚩尤,衅鼓旗。

遂以十月至霸上,立为汉王。

因以十月为年首,色上赤。

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

”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

”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四,何也?

”莫知其说。

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

”乃立黑帝祠,名曰北畤。

有司进祠,上不亲往。

悉召故秦祀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仪礼。

因令县为公社。

下诏曰:“吾甚重祠而敬祭。

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

” 后四岁,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丰治枌榆社,常以时,春以羊、彘祠之。

令祝立蚩尤之祠于长安。

长安置祠祀官、女巫。

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

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属。

秦巫祠杜主、巫保、族累之属。

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

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

其河巫祠河于临晋,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

秦中者,二世皇帝也。

各有时日。

其后二岁,或言曰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

于是高祖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

” 高祖十年春,有司清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

制曰:“可。

” 文帝即位十三年,下诏曰:“秘祝之官移过于下,朕甚弗取,其除之。

” 始,名山、大川在诸侯,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领。

及齐、淮南国废,令太祝尽以岁时致礼如故。

明年,以岁比登,诏有司增雍五畤路车各一乘,驾被具。

西畤、畦畤寓车各一乘,寓马四匹,驾被具。

河、湫、汉水,玉加各二。

及诸祀皆广坛场,圭、币、俎豆以差加之。

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

宜改正朔,服色上黄。

”时丞相张苍好律历,以为汉乃水德之时,河决金堤,其符也。

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内赤,与德相应。

公孙臣言非是,罢之。

明年,黄龙见成纪。

文帝召公孙臣,拜为博士,与诸生申明土德,草改历、服色事。

其夏,下诏曰:“有异物之神见于成纪,毋害于民,岁以有年。

朕几郊祀上帝诸神,礼官议,毋讳以朕劳。

”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亲郊祀上帝于郊,故曰郊。

”于是,夏四月文帝始幸雍郊见五畤,祠衣皆上赤。

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若人冠冕焉。

或曰东北,神明之舍。

西方,神明之墓也。

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应。

”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五门,各如其帝色。

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

明年夏四月,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

五帝庙临渭,其北穿薄池沟水。

权火举而祠,若光辉然属天焉。

于是贵平至上大夫,赐累千金。

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文帝出长门,若见五人于道北,遂因其直立五帝坛,祠以五牢。

其明年,平使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

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

”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

平又言“臣候日再中”。

居顷之,日却复中。

于是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

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决通于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意周鼎其出乎?

兆见不迎则不至。

”于是上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

人有上书告平所言皆诈也。

下吏治,诛夷平。

是后,文帝怠于改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阳、长门五帝使祠官领,以时致礼,不往焉。

明年,匈奴数入边,兴兵守御。

后,岁少不登。

数岁而孝景即位。

十六年,祠官各以岁时祠如故,无有所兴。

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艾安,缙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而上乡儒术,招贤良。

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

窦太后不好儒术,使人微伺赵绾等奸利事,按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皆废。

六年,窦太后崩。

其明年,征文学之士。

明年,上初至雍,郊见五畤。

后常三岁一郊。

是时上求神君,舍之上林中磃氏馆。

神君者,长陵女子,以乳死,见神于先后宛若。

宛若祠之其室,民多往祠。

平原君亦往祠,其后子孙以尊显。

及上即位,则厚礼置祠之内中。

闻其言,不见其人云。

是时,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

少君者,故深泽侯人,主方。

匿其年及所生长。

常自谓七十,能使物,却老。

其游以方遍诸侯。

无妻子。

人闻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馈遗之,常余金钱、衣食。

人皆以为不治产业而饶给,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

少君资好方,善为巧发奇中。

常从武安侯宴,坐中有年九十余老人,少君乃言与其大父游射处,老人为儿从其大父,识其处,一坐尽惊。

少君见上,上有故铜器,问少君。

少君曰:“此器齐桓公十年陈于柏寝。

”已而按其刻,果齐桓公器。

一宫尽骇,以为少君神,数百岁人也。

少君言上:“祠灶皆可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乃可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

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

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

”于是天子始亲祠灶,遣方十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沙诸药齐为黄金矣。

久之,少君病死。

天子以为化去不死也,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

毫人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

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日一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

”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城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

其后,人上书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

”天子许之,令太祝领祠之于忌泰一坛上,如其方。

后人复有言:“古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

冥羊用羊祠。

马行用一青牡马。

泰一、皋山山君用牛。

武夷君用干鱼。

阴阳使者以一牛。

”令祠官领之如其方,而祠泰一于忌泰一坛旁。

后二年,郊雍,获一角兽,若麃然。

有司曰:“陛下肃祗郊祀,上帝报享,锡一角兽,盖麟云。

”于是以荐五畤,畤加一牛以燎。

赐诸侯白金,以风符应合于天也。

于是济北王以为天子且封禅,上书献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它县偿之。

常山王有罪,迁,天子封其弟真定,以续先王祀,而以常山为郡。

然后五岳皆在天子之郡。

明年,齐人少翁以方见上。

上有所幸李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盖夜致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天子自帷中望见焉。

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

文成言:“上即欲与神通,宫室被服非象神,神物不至。

”乃作画云气车,及各以胜日驾车辟恶鬼。

又作甘泉宫,中为台室,画天地泰一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

居岁余,其方益衰,神不至。

乃帛书以饭牛,阳不知,言此牛腹中有奇。

杀视得书,书言甚怪。

天子识其手,问之,果为书。

于是诛文成将军,隐之。

其后又作柏梁、铜柱、承露仙人掌之属矣。

文成死明年,天子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

游水发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下之。

上召置祠之甘泉。

及病,使人问神君,神君言曰:“天子无忧病。

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

”于是上病愈,遂起,幸甘泉,病良已。

大赦,置寿宫神君。

神君最贵者曰太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属,皆从之,非可得见,闻其言,言与人音等。

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

居室帷中,时昼言,然常以夜。

天子祓然后入。

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

又置寿宫、北宫,张羽旗,设共具,以礼神君。

神君所言,上使受书,其名曰“画法”。

其所言,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憙。

其事秘,世莫知也。

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数。

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郊得一角兽曰“狩”云。

其明年,天子郊雍,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祀,则礼不答也。

”有司与太史令谈、祠官宽舒议:“天地牲角茧粟。

今陛下亲祠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坛一黄犊牢具,已祠尽瘗。

而从祠衣上黄。

”于是天子东幸汾阴。

汾阴男子公孙滂洋等见汾旁有光如绛,上遂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如宽舒等议。

上亲望拜,如上帝礼。

礼毕,天子遂至荥阳。

还过雒阳,下诏封周后,令奉其祀。

语在《武纪》。

上始巡幸郡县,浸寻于泰山矣。

其春,乐成侯上书言栾大。

栾大,胶东宫人,故尝与文成将军同师,已而为胶东王尚方。

而乐成侯姊为康王后,无子。

王死,它姬子立为王,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相危以法。

康后闻文成死,而欲自媚于上,乃遣栾大入,因乐成侯求见言方。

天子既诛文成,后悔其方不尽,及见栾大,大说。

大为人长美,言多方略,而敢为大言,处之不疑。

大言曰:“臣常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顾以臣为贱,不信臣。

又以为康王诸侯耳,不足与方。

臣数以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

臣之师曰:‘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

’然臣恐效文成,则方士皆掩口,恶敢言方哉!

”上曰:“文成食马肝死耳。

子诚能修其方,我何爱乎!

”大曰:“臣师非有求人,人者求之。

陛下必欲致之,则贵其使者,令为亲属,以客礼侍之,勿卑。

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于神人。

神人尚肯邪不邪,尊其使然后可致也。

”于是上使验小方,斗棋,棋自相触击。

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

居月余,得四印,得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印。

制诏御史:“昔禹疏九河,决四渎。

间者,河溢皋陆,堤徭不息。

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遗朕士而大通焉。

《乾》称‘飞龙’,‘鸿渐于般’,朕意庶几与焉。

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大为乐通侯。

”赐列侯甲第,童千人。

乘舆斥车马、帷帐、器物以充其家。

又以卫长公主妻之,赍金十万斤,更名其邑曰当利公主。

天子亲如五利之弟,使者存问共给,相属于道。

自大主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献遗之。

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将军”,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将军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视不臣也。

而佩“天道”者,且为天子道天神也。

于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

后装治行,东入海求其师云。

大见数月,佩六印,贵震天下,而海上燕、齐之间,莫不搤掔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其夏六月,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

鼎大异于众鼎,文镂无款识,怪之,言吏。

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

天子使验问巫得鼎无奸诈,乃以礼祠,迎鼎至甘泉,从上行,荐之。

至中山,晏温,有黄云焉。

有鹿过,上自射之,因之以祭云。

至长安,公卿大夫皆议尊宝鼎。

天子曰:“间者河溢,岁数不登,故巡祭后土,祈为百姓育谷。

今年丰茂未报,鼎曷为出哉?

”有司皆言:“闻昔泰帝兴神鼎一,一者一统,天地万物所系象也。

黄帝作宝鼎三,象天、地、人。

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

皆尝B43C享上帝鬼神。

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飨承天祜。

夏德衰,鼎迁于殷。

殷德衰,鼎迁于周。

周德衰,鼎迁于秦。

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伏而不见。

《周颂》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吴不敖,胡考之休。

’今鼎至甘泉,以光润龙变,承休无疆。

合兹中山,有黄白云降,盖若兽之为符,路弓乘矢,集获坛下,报祠大亨。

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

鼎宜视宗祢庙,臧于帝庭,以合明应。

”制曰:“可。

” 入海求蓬莱者,言蓬莱不远,而不能至者,殆不见其气。

上乃遣望气佐候其气云。

其秋,上雍,且郊。

或曰“五帝,泰一之佐也。

宜立泰一而上亲郊之”。

上疑未定。

齐人公孙卿曰:“今年得定鼎,其冬辛巳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等。

”卿有札书曰:“黄帝得宝鼎冕候,问于鬼臾区,鬼臾区对曰:‘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

’于是黄帝迎日推策,后率二十岁复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黄帝仙登于天。

”卿因所忠欲奏之。

所忠视其书不经,疑其妄言,谢曰:“宝鼎事已决矣。

尚何以为?

”卿因嬖人奏之。

上大说,乃召问卿。

对曰:“受此书申公,申公已死。

”上曰:“申公何人也?

”卿曰:“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

曰‘汉兴复当黄帝之时’。

曰‘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

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

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

’申公曰:‘汉帝亦当上封,上封则能仙登天矣。

黄帝万诸侯,而神灵之封君七千。

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

中国华山、首山、太室山、泰山、东莱山,此五山黄帝之所常游,与神会。

黄帝且战且学仙,患百姓非其首,乃断斩非鬼神者。

百余岁然后得与神通。

黄帝郊雍上帝,宿三月。

鬼臾区号大鸿,死葬雍,故鸿冢是也。

其后黄帝接万灵明庭。

明庭者,甘泉也。

所谓寒门者,谷口也。

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

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

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龙七十余人,龙乃上去。

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堕黄帝之弓。

百姓卬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髯号,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

”于是天子曰:“嗟乎!

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屣耳。

”拜卿为郎,使东候神于太室。

上遂郊雍,至陇西,登空桐,幸甘泉。

今祠官宽舒等具泰一祠坛,祠坛放毫忌泰一坛,三陔。

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

黄帝西南,除八通鬼道。

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牦牛以为俎豆牢具。

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

其下四方地,为腏,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

已祠,胙余皆燎之。

其牛色白,白鹿居其中,彘在鹿中,鹿中水而酒之。

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

泰一祝宰则衣紫及绣,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

十一月辛已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

朝朝日,夕夕月,则揖。

而见泰一如雍郊礼。

其赞飨曰:“天始以宝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终而复始,皇帝敬拜见焉。

”而衣上黄。

其祠列火满坛,坛旁亨炊具。

有司云“祠上有光”。

公卿言“皇帝始郊见泰一云阳,有司奉瑄玉嘉牲荐飨,是夜有美光,及昼,黄气上属天。

”太史令谈、祠官宽舒等曰:“神灵之休,晁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泰畤坛以明应。

令太祝领,秋及腊间祠。

三岁天子壹郊见。

” 其秋,为伐南越,告祷泰一,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太一三星,为泰一鏠,命曰“灵旗”。

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

而五利将军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

上使人随验,实无所见。

五利妄言见其师,其方尽,多不雠。

上乃诛五利。

其冬,公孙卿候神河南,言见仙人迹缑氏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

天子亲幸缑氏视迹,问卿:“得毋效文成、五利乎?

”卿曰:“仙者非有求人主,人主者求之。

其道非少宽暇,神不来。

言神事,如迂诞,积以岁,乃可致。

”于是郡国各除道,缮治宫馆名山神祠所,以望幸矣。

其春,既灭南越,嬖臣李延年以好音见。

上善之,下公卿议,曰:“民间祠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岂称乎?

”公卿曰:“古者祠天地皆有乐,而神祇可得而礼。

”或曰:“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

”于是塞南越,祷祠泰一、后土,始用乐舞。

益召歌儿,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

其来年冬,上议曰:“古者先振兵释旅,然后封禅。

”乃遂北巡朔方,勒兵十余万骑,还祭黄帝冢桥山,释兵凉如。

上曰:“吾闻黄帝不死。

有冢,何也?

”或对曰:“黄帝以仙上天,群臣葬其衣冠。

”既至甘泉,为且用事泰山,先类祠泰一。

自得宝鼎,上与公卿诸生议封禅。

封禅用希旷绝,莫如其仪体,而群儒采封禅《尚书》、《周官》、《王制》之望祀射牛事。

齐人丁公年九十余,曰:“封禅者,古不死之名也。

秦皇帝不得上封。

陛下必欲上,稍上即无风雨,遂上封矣。

”上于是乃令诸儒习射牛,草封禅仪。

数年,至且行。

天子既闻公孙卿及方士之言,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欲放黄帝以接神人蓬莱,高世比德于九皇,而颇采儒术以文之。

群儒既已不能辩明封禅事,又拘于《诗》、《书》古文而不敢聘。

上为封祠器视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事,于是上黜偃、霸,而尽罢诸儒弗用。

三月,乃东幸缑氏,礼登中岳太室。

从官在山上闻若有言“万岁”云。

问上,上不言。

问下,下不言。

乃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毋伐其山木,以山下户几三百封崇高,为之奉邑,独给祠,复无有所与。

上因东上泰山,泰山草木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颠。

上遂东巡海上,行礼祠八神。

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乃益发船,令言海中神山者数千人求蓬莱神人。

公孙卿持节常先行候名山,至东莱,言夜见大人,长数丈,就之则不见,见其迹甚大,类禽兽云。

群臣有言见一老父牵狗,言“吾欲见巨公”,已忽不见。

上既见大迹,未信,及群臣又言老父,则大以为仙人也。

宿留海上,与方士传车,及间使求神仙人以千数。

四月,还至奉高。

上念诸儒及方士言封禅人殊,不经,难施行。

天子至梁父,礼祠地主。

至乙卯,令侍中儒者皮弁缙绅,射牛行事。

封泰山下东方,如郊祠泰一之礼。

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则有玉牒书,书秘。

礼毕,天子独与侍中泰车子侯上泰山,亦有封。

其事皆禁。

明日,下阴道。

丙辰,禅泰山下止东北肃然山,如祭后土礼。

天子皆亲拜见,衣上黄而尽用乐焉。

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

五色土益杂封。

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诸物,颇以加祠。

D9EE牛、象、犀之属不用。

皆至泰山,然后去。

封禅祠,其夜若有光,昼有白云出封中。

天子从禅还,坐明堂,群臣更上寿。

下诏改元封元年。

语在《武记》。

又曰:“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用事泰山,诸侯有朝宿地。

其令诸侯各治邸泰山下。

” 天子既已封泰山,无风雨,而方士更言蓬莱诸神若将可得,于是上欣然庶几遇之,复东至海上望焉。

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

上乃遂去,并海上,北至碣石,巡自辽西,历北边至九原。

五月,乃至甘泉,周万八千里云。

其秋,有星孛于东井。

后十余日,有星孛于三能。

望气王朔言:“候独见填星出如瓜,食顷,复入。

”有司皆曰:“陛下建汉家封禅,天其报德星云。

” 其来年冬,郊雍五帝。

还,拜祝祠泰一。

赞飨曰:“德星昭衍,厥维休祥。

寿星乃出,渊耀光明。

信星昭见,皇帝敬拜泰祝之享。

” 其春,公孙卿言见神人东莱山,若云“欲见天子”。

天子于是幸缑氏城,拜卿为中大夫。

遂至东莱,宿留之数日,毋所见,见大人迹云。

复遣方士求神人、采药以千数。

是岁旱。

天子既出亡名,乃祷万里沙,过祠泰山。

还至瓠子,自临塞决河,留二日,湛祠而去。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汉书·志·郊祀志下

〔班固〕 〔汉〕

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

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

后世怠嫚,故衰耗。

”。

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

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

公孙卿曰:“仙人可见,上往常遽,以故不见。

今陛下可为馆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

且仙人好楼居。

”于是上令长安则作飞廉、桂馆,甘泉则作益寿、延寿馆,使卿持节设具而候神人。

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神仙之属。

于是甘泉更置前殿,始广诸宫室。

夏,有芝生甘泉殿房内中。

天子为塞河,兴通天,若有光云,乃下诏:“甘泉房中生芝九茎,赦天下,毋令复作。

” 其明年,伐朝鲜。

夏,旱。

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干封三年。

”上乃下诏:“天旱,意干封乎?

其令天下尊祠灵星焉。

” 明年,上郊雍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萧关,历独鹿,鸣泽,自西河归,幸河东祠后土。

明年冬,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

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

浮江,自浔阳出枞阳,过彭蠡,礼其名山川。

北至琅邪,并海上。

四月,至奉高修封焉。

初,天子封泰山,泰山东北止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

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

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

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

通水,水圜宫垣。

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

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

及是岁修封,则祠泰一、五帝于明堂上如郊礼。

毕,燎堂下。

而上又上泰山,自有秘祠其颠。

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

山上举火,下悉应之。

还幸甘泉,郊泰畤。

春幸汾阴,祠后土。

明年,幸泰山,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祀上帝于明堂,毋修封。

其赞飨曰:“天增援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复始。

皇帝敬拜泰一。

”东至海上,考入海及方士求神者,莫验,然益遣,几遇之。

乙酉,柏梁灾。

十二月甲午朔,上亲禅高里,祠后土。

临勃海,将以望祀蓬莱之属,几至殊庭焉。

上还,以柏梁灾故,受计甘泉。

公孙卿曰:“黄帝就青灵台,十二日烧,黄帝乃治明庭。

明庭,甘泉也。

”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

其后天子又朝诸侯甘泉,甘泉作诸侯邸。

勇之乃曰:“粤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

”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

前殿度高未央。

其东则凤阙,高二十余丈。

其西则商中,数十里虎圈。

其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泰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州、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

其南有玉堂璧门大鸟之属。

立神明台、井干楼,高五十丈,辇道相属焉。

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

是岁,西伐大宛。

蝗大起。

丁夫人、雒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

明年,有司言雍五畤无牢孰具,芬芳不备。

乃令祠官进畤犊牢具,色食所胜,而以木寓马代驹云。

及诸名山川用驹者,悉以木寓马代。

独行过亲祠,乃用驹,它礼如故。

明年,东巡海上,考神仙之属,未有验者。

方士有言: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以候神人于执期,名曰迎年。

上许作之如方,名曰明年。

上亲礼祠,上犊黄焉。

公玉带曰:“黄帝时虽封泰山,然风后、封巨、岐伯令黄帝封东泰山,禅凡山,合符,然后不死。

”天子既令设祠具,至东泰山,东泰山卑小,不称其声,乃令祠官礼之而不封焉。

其后令带奉祠候神物。

复还泰山,修五年之礼如前,而加禅祠石闾。

石闾者,在泰山下止南方,方士言仙人闾也,故上亲禅焉。

其后五年,夏至泰山修封,还过祭恒山。

自封泰山后,十三岁而周遍于五岳、四渎矣。

后五年,复至泰山修封。

东幸琅邪,礼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用事八神延年。

又祠神人于交门宫,若有乡坐拜者云。

后五年,上复修封于泰山。

东游东莱,临大海。

是岁,雍县无云如雷者三,或如虹气苍黄,若飞鸟集木或阳宫南,声闻四百里。

陨石二,黑如F341,有司有以为美祥,以荐宗庙。

而方士之候神入海求蓬莱者终无验,公孙卿犹以大人之迹为解。

天子犹羁縻不绝,几遇其真。

诸所兴,如薄忌泰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

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

凡六祠,皆大祝领之。

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它名祠,行过则祠,去则已。

方士所兴祠,各自主,其人终则已,祠官不主。

它祠皆如故。

甘泉泰一、汾阴后土,三年亲郊祠,而泰山五年一修封。

武帝凡五修封。

昭帝即位,富于春秋,未尝亲巡祭云。

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

告祠世宗庙日,有白鹤集后庭。

以立世宗庙告祠孝昭寝,有雁五色集殿前。

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如白鹤,前赤后青。

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

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钟音,门户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

上乃下诏赦天下。

时,大将军霍光辅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庙之祀不出。

十二年,乃下诏曰:“盖闻天子尊事天地,修祀山川,古今通礼也。

间者,上帝之祠阙而不亲十有余年,朕甚惧焉。

朕亲饬躬齐戒,亲泰祀,为百姓蒙嘉气、获丰年焉。

” 明年正月,上始幸甘泉,郊见泰畤,数有美祥。

修武帝故事,盛车服,敬齐祠之礼,颇作诗歌。

其三月,幸河东,祠后土,有神爵集,改元为神爵。

制诏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

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

”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

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用腄,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

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

时,南郡获白虎,献其皮、牙、爪,上为立祠。

又以方士言,为随侯、剑宝、玉宝璧、周康宝鼎立四祠于未央宫中。

又祠太室山于即墨,三户山于下密,祠天封苑火井于鸿门。

又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于长安城旁。

又祠参山八神于曲城,蓬山石杜、石鼓于临朐,之罘山于腄,成山于不夜,莱山于黄。

成山祠日,莱山祠月。

又祠四时于琅邪,蚩尤于寿良。

京师近县,鄠则有劳谷、五床山、日、月、五帝、仙人、玉女祠。

云阳有径路神祠,祭休屠王也。

又立五龙山仙人祠及黄帝、天神帝、原水凡四祠于肤施。

或言益州有金马、碧鸡之神,可醮祭而致,于是谴谏大夫王褒使持节而求之。

大夫刘更生献淮南枕中洪宝、苑秘之方,令尚方铸作。

事不验,更生坐论。

京兆尹张敞上疏谏门:“愿明主时忘车马之好,斥远方士之虚语,游心帝王之术,太平庶几可兴也。

”后尚方待诏皆罢。

是时,美阳得鼎,献之。

下有司议,多以为宜荐见宗庙,如元鼎时故事。

张敞好古文字,桉鼎铭勒而上议曰:“臣闻周祖始乎后稷,后稷封于EA69,公刘发迹于E1D9,大王建国于支阝、梁,文、武兴于丰、镐。

由此言之,则支阝、梁、丰、镐之间周旧居也,固宜有宗庙、坛场祭祀之臧。

今鼎出于支阝东,中有刻书曰:王命尸臣‘官此栒邑,赐尔旗鸾、黼黻、雕戈。

’尸臣拜手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

’臣愚不足以迹古文,窃以传记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臧之于宫庙也。

昔宝鼎之出于汾脽也,河东太守以闻,诏曰:“朕巡祭后土,祈为百姓蒙丰年,今谷口兼未报,鼎焉为出哉?

’博问耆老,意旧藏与,诚欲考得事实也。

有司验脽上非旧臧处,鼎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殊异于众鼎。

今此鼎细小,又有款识,不宜荐见于宗庙。

”制曰:“京兆尹议是。

” 上自幸河东之明年正月,凤凰集礻殳祤,于所集处得玉宝,起步寿宫,乃下诏赦天下。

后间岁,凤凰、神爵、甘露降集京师,赦天下。

其冬,凤凰集上林,乃作凤凰殿,以答嘉瑞。

明年正月复幸甘泉,郊泰畤,改元曰五凤。

明年,幸雍祠五畤。

其明年春,幸河东,祠后土,赦天下。

后间岁,改元为甘露。

正月,上幸甘泉,郊泰畤。

其夏,黄龙见新丰。

建章、未央、长乐宫钟虚铜人皆生长,长一寸所,时以为美祥。

后间岁正月,上郊泰畤,因朝单于于甘泉宫。

后间岁,改元为黄龙。

正月,复幸甘泉,郊泰畤,又朝单于于甘泉宫。

至冬而崩。

凤凰下郡国凡五十余所。

元帝即位,遵旧仪,间岁正月,一幸甘泉郊泰畤,又东至河东祠后土,西至雍祠五畤。

凡五奉泰畤、后土之祠。

亦施恩泽,时所过毋出田租,赐百户牛、酒,或赐爵,赦罪人。

元帝好儒,贡禹、韦玄成、匡衡等相继为公卿。

禹建言汉家宗庙祭祀多不应古礼,上是其言。

后韦玄成为丞相,议罢郡国庙,自太上皇、孝惠诸园寝庙皆罢。

后元帝寝疾,梦神灵谴罢诸庙祠,上遂复焉。

后或罢或复,至哀、平不定。

语在《韦玄成传》。

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

祭天于南郊,就阳之义也。

瘗地于北郊,即阴之象也。

天之于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飨焉。

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宫,即于云阳立泰畤,祭于宫南。

今行常幸长安,郊见皇天,反北之泰阴,祠后土,反东之少阳,事与古制殊。

又至云阳,行溪谷中,厄陕且百里,汾阴则渡大川,有风波舟楫之危,皆非圣主所宜数乘,郡、县治道共张,吏民困苦,百官烦费。

劳所保之民,行危险之地,难以奉神灵而祈福祐,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

昔者周文、武郊于丰、镐,成王郊于雒邑。

由此观之,天随王者所居而飨之,可见也。

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长安,合于古帝王。

愿与群臣议定。

”奏可。

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八人以为:所以从来久远,宜如故。

右将军王商、博士师丹、议郎翟方进等五十人以为:《礼记》曰“燔柴于太坛,祭天也。

瘗E85F于大折,祭地也。

”兆于南郊,所以定天位也。

祭地于大折,在北郊,就阴位也。

郊外各在圣王所都之南、北。

《书》曰:“越三日丁已,用牲于郊,牛二。

”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礼于雒。

明王圣主,事天明,事地察。

天地明察,神明章矣。

天地以王者为主,故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

长安,圣主之居,皇天所观视也。

甘泉、河东之祠非神灵所飨,宜徙就正阳、大阴之处。

违俗复古,循圣制,定天位,如礼便。

于是衡、谭奏议曰:“陛下圣德■明,上通承天之大典,览群下,使务悉心尽虑,议郊祀之处,天下幸甚。

臣闻广谋从众,则合于天心,故《洪范》曰‘三人占,则从二人言’,言少从多之义也。

论当往古,宜于万民,则依而从之。

违道寡与,则废而不行。

今议者五十八人,其五十人言当徙之义,皆著于经传,同于上世,便于吏民。

八人不案经艺考古制,而以为不宜,无法之议,难以定吉凶。

《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

’《诗》曰‘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言天之日监王者之处也。

又曰‘乃眷西顾,此维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为居也。

宜于长安定南、北郊,为万世基。

”天子从之。

既定,衡言:“甘泉泰畤紫坛,八觚宣通象八方。

五帝坛周环其下,又有群神之坛。

以《尚书》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义,紫坛有文章、采镂、黼黻之饰及玉、女乐,石坛、仙人祠,瘗鸾路、骍驹、寓龙马,不能得其象于古。

臣闻郊柴飨帝之义,扫地而祭,上质也。

歌大吕舞《云门》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犊,其席槁稽,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贵诚上质,不敢修其文也。

以为神祇功德至大,虽修精微而备庶物,犹不足以报功,唯至诚为可,故上质不饰,以章天德。

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骍驹、龙马、石坛之属,宜皆勿修。

” 衡又言:“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非因异世所立而继之。

今雍鄜、密、上、下畤,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礼之所载术也。

汉兴之初,仪制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复立北畤。

今既稽古,建定天地之大礼,郊见上帝,青、赤、白、黄、黑五方之帝皆毕陈,各有位馔,祭祀备具。

诸侯所妄造,王者不当长遵。

及北畤,未定时所立,不宜复修。

”天子皆从焉。

及陈宝祠,由是皆罢。

明年,上始祀南郊,赦奉郊之县及中都官耐罪囚徒。

是岁,衡、谭复条奏:“长安厨官、县官给祠,郡国候神方士使者所祠,凡六百八十三所,其二百八所应礼及疑无明文,可奉祠如故。

其余四百七十五所不应礼,或复重,请皆罢。

”奏可。

本雍旧祠二百三所,唯山川诸星十五所为应礼云。

若诸布、诸严、诸逐,皆罢。

杜主有五祠,置其一。

又罢高祖所立梁、晋、秦、荆巫、九天、南山、秦中之属,及孝文渭阳、孝武薄忌泰一、三一、黄帝、冥羊、马行、泰一、皋山山君、武夷、夏后启母石、万里沙、八神、延年之属,及孝宣参山、蓬山、之罘、成山、莱山、四时、蚩尤、劳谷、五床、仙人、玉女、径路、黄帝、天神、原水之属,皆罢。

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余人皆归家。

明年,匡衡坐事免官爵。

众庶多言不当变动祭祀者。

又初罢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木十围以上百余。

天子异之,以问刘向。

对曰:“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

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祇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

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

祖宗所立神祇旧位,诚未易动。

及陈宝祠,自秦文公至今七百余岁矣,汉兴世世常来,光赤黄,长四五丈,直祠而息,音声砰隐,野鸡皆雊。

每见雍太祝祠以太牢,遣候者乘传驰诣行在所,以为福祥。

高祖时五来,文帝二十六来,武帝七十五来,宣帝二十五年,初元元年以来亦二十来,此阳气旧祠也。

及汉宗庙之礼,不得擅议,皆祖宗之君与贤臣所共定。

古今异制,经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说正也。

前始纳贡禹之议,后人相因,多所动援。

《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

’恐其咎不独止禹等。

”上意恨之。

后上以无继嗣故,令皇太后诏有司曰:“盖闻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于祭祀。

孝武皇帝大圣通明,始建上下之祀,营泰畤于甘泉,定后土于汾阴,而神祇安之,飨国长久,子孙蕃滋,累世遵业,福流于今。

今皇帝宽仁孝顺,奉循圣绪,靡有大愆,而久无继嗣。

思其咎职,殆在徙南、北郊,违先帝之制,改神祇旧位,失天地之心,以妨继嗣之福。

春秋六十,未见皇孙,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朕甚悼焉。

《春秋》大复古,善顺祀。

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陈宝祠在陈仓者。

”天子复亲郊礼如前。

又复长安、雍及郡国祠著明者且半。

成帝末年颇好鬼神,亦以无继嗣故,多上书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祠祭上林苑中长安城旁,费用甚多,然无大贵盛者。

谷永说上曰:“臣闻:明于天地之性,不可或以神怪。

知万物之情,不可罔以非类。

诸背仁义之正道,不遵之法言,而盛称奇怪鬼神,广崇祭祀之方,求报无福之祠,及言世有仙人,服食不终之药,遥兴轻举,登遐倒景,览观县圃,浮游蓬莱,耕耘五德,朝种暮获,与山石无极,黄冶变化,坚冰淖溺,化色五仓之术者,皆奸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以欺罔世主。

听其言,洋洋满耳,若将可遇。

求之,荡荡如系风捕景,终不可得。

是以明王距而不听,圣人绝而不语。

昔周史苌弘欲以鬼神之术辅尊灵王会朝诸侯,而周愈微,诸侯愈叛。

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获福助,却秦师,而兵挫地削,身辱国危。

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徐福、韩终之属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药,因逃不还,天下怨恨。

汉兴,新垣平、齐人少翁、公孙卿、栾大等,皆以仙人黄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药贵幸,赏赐累千金。

大尤尊盛,至妻公主,爵位重累,震动海内。

元鼎、元封之际,燕、齐之间方士瞋目扼C936,言有神仙、祭。

致福之术者以万数。

其后,平等皆以术穷诈得,诛夷伏辜。

至初无中,有天渊玉女、巨鹿神人、EC40阳侯师张宗之奸,纷纷复起。

夫周、秦之末,三五之隆,已尝专意散财,厚爵禄,竦精神,举天下以求之矣。

旷日经年,靡有毫厘之验,足以揆今。

《经》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

’《论语》说曰:‘子不语怪神。

’唯陛下距绝此类,毋令奸人有以窥朝者。

”上善其言。

后成都侯王商为大司马卫将军辅政,杜鄴说商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瀹祭’,言奉天之道,贵以诚质大得民心也。

行秽祀丰,犹不蒙祐。

德修荐薄,吉必大来。

古者坛场有常处,燎禋有常用,赞见有常礼。

牺牲玉帛虽备而财不匮,车舆臣役虽动而用不劳。

是故每举其礼,助者欢说,大路所历,黎元不知。

今甘泉、河东天地郊祀、咸失方位,违阴阳之宜。

及雍五畤皆旷远,奉尊之役,休而复起,缮治共张,无解已时,皇天著象,殆可略知。

前上甘泉,先驱失道。

礼月之夕,奉引复迷。

祠后土还,临河当渡,疾风起波,船不可御。

又雍大雨,坏平阳宫垣。

乃三月甲子,震电灾林光宫门。

祥瑞未著,咎征仍臻。

迹三郡所奏,皆有变故。

不答不飨,何以甚比!

《诗》曰‘率由旧章’。

旧章,先王法度,文王以之,交神于祀,子孙千亿。

宜如异时公卿之议,复还长安南、北郊。

” 后数年,成帝崩,皇太后诏有司曰:“皇帝即位,思顺天心,遵经义,定郊礼,天下说憙。

惧未有皇孙,故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庶几获福。

皇帝恨难之,卒未得其祐。

其复南、北郊长安如故,以顺皇帝之意也。

” 哀帝即位,寝疾,博征方术士,京师诸县皆有侍祠使者,尽复前世所常兴诸神祠官,凡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云。

明年,夏令太皇太后诏有司曰:“皇帝孝顺,奉承圣业,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

夙夜唯思,殆继体之君不宜改作。

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如故。

”上亦不能亲至,遣有司行事而礼祠焉。

后三年,哀帝崩。

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马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称天子。

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

’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缘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

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礼记》:天子祭天地及山川,岁遍。

《春秋穀梁传》以十二月下辛卜。

正月上辛郊。

高皇帝受命,因雍四畤起北畤,而备五帝。

未共天地之祀。

孝文十六年用新垣平初起渭阳五帝庙,祭泰一、地祇,以太祖高皇帝配。

日冬至祠泰一,夏至祠地祇,皆并祠五帝,而共一牲,上亲郊拜。

后平伏诛,乃不复自亲,而使有司行事。

孝武皇帝祠雍,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祠,则礼不答也。

’于是元鼎四年十一月甲子始立后土祠于汾阴。

或曰,五帝,泰一之佐,宜立泰一。

五年十一月癸未始立泰一祠于甘泉,二岁一郊,与雍更祠,亦以高祖配,不岁事天,皆未应古制。

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

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孙,复甘泉、河东祠。

绥和二年,以卒不获祐,复长安南、北郊。

建平三年,惧孝哀皇帝之疾未瘳,复甘泉、汾阴祠,竟复无福。

臣谨与太师孔光、长乐少府平晏、大司农左咸、中垒校尉刘歆、太中大夫朱阳、博士薛顺、议郎国由等六十七人议,皆曰宜如建始时丞相衡等议,复长安南、北郊如故。

” 莽又颇改其祭礼,曰:“《周官》天地之祀,乐有别有合。

其合乐曰‘以六律、六钟、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祀天神,祭地祇。

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

凡六乐,奏六歌,而天地神祇之物皆至。

四望,盖谓日、月、星、海也。

三光高而不可得亲,海广大无限界,故其乐同。

祀天则天文从,祭地则地理从。

三光,天文也。

山川,地理也。

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谊一也。

天地合精,夫妇判合。

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谊也。

天地位皆南乡,同席,地在东,共牢而食。

高帝、高后配于坛上,西乡,后在北,亦同席共牢。

牲用茧栗,玄酒陶匏。

《礼记》曰天子籍田千亩以事天地,繇是言之,宜有黍、稷。

天地用牲一,燔燎,瘗E85F用牲一,高帝、高后用牲一。

天用牲左,及黍、稷燔燎南郊。

地用牲右,及黍、稷瘗于北郊。

其旦,东乡再拜朝日。

其夕,西乡再拜夕月。

然后孝弟之道备,而神祇嘉享,万福降辑。

此天地合祀,以祖、妣配者也。

其别乐曰‘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乐六变,则天神皆降。

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乐八变,则地祇皆出。

’天地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

阴阳之别于日冬、夏至。

其会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

阴阳有离合,《易》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

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阳。

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阳。

皆以助致微气,通道幽弱。

当此之时,后不省方,故天子不亲而遣有司,所以正承天顺地,复圣王之制,显太祖之功也。

渭阳祠勿复修。

群望未悉定,定复奏。

”奏可。

三十余年间,天地之祠五徙焉。

后莽又奏言:“《书》曰‘类于上帝,禋于六宗’。

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说六宗,皆曰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阴阳变化,实一而名六,名实不相应。

《礼记》祀典,功施于民则祀之。

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

地理:山、川、海、泽,所生殖也。

《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风不相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臣前奏徙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皆复于南、北郊。

谨案《周官》‘兆五帝于四郊’,山川各因其方,今五帝兆居在雍五畤,不合于古。

又日、月、雷、风、山、泽,《易》卦六子之尊气,所谓六宗也。

星、辰、水、火、沟、渎,皆六完之属也。

今或未特祀,或无兆居。

谨与太师光、大司徒宫、羲和歆等八十九人议,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地。

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而称地祇曰后土,与中央黄灵同,又兆北郊,未有尊称。

宜令地祇称皇地后祇,兆曰广畤。

《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分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天地之别神:中央帝黄灵后土畤及日庙、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地兆。

东方帝太昊青灵勾芒畤及雷公、风伯庙、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

南方炎帝赤灵祝融畤及荧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

西方帝少皞白灵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宫于西郊兆。

北方帝颛顼黑灵玄冥畤及月庙、雨师庙、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兆。

”奏可,于是长安旁诸庙兆畤甚盛矣。

莽又言:“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

社者,土也。

宗庙,王者所居。

稷者,百谷之主,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

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自为之主,礼如宗庙。

《诗》曰‘乃立冢土’。

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礼记》曰‘唯祭宗庙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圣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

”遂于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

稷种穀树。

徐州牧岁贡五色土各一斗。

莽篡位二年,兴神仙事,以方士苏乐言,起八风台于宫中。

台成万金,作乐其上,顺风作液汤。

又种五梁禾于殿中,各顺色置其方面,先煮鹤髓、毒冒、犀玉二十余物渍种,计粟斛成一金,言此黄帝谷仙之术也。

以乐为黄门郎,令主之。

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

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

数下诏自以当仙,语在其《传》。

赞曰: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

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

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

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

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

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

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

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

由是言之,祖宗之制盖有自然之应,顺时宜矣。

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不亦正乎!

不亦正乎!

汉书·志·天文志

〔班固〕 〔汉〕

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

其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袄,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

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乡之应声。

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

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后宫之属也。

环之匡卫十二星,籓臣。

皆曰紫宫。

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耑锐,若见若不见,曰阴德,或曰天一。

紫宫左三星曰天枪,右四星曰天C964。

后十七星绝汉抵营室,曰阁道。

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

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

用昏建者杓。

杓,自华以西南。

夜半建者衡。

衡,殷中州河、济之间。

平旦建者魁。

魁,海岱以东北也。

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

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记,皆系于斗。

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

在魁中,贵人之牢。

魁下六星两两而比者,曰三能。

三能色齐,君臣和。

不齐,为乖戾。

柄辅星,明近,辅臣亲强。

斥小,疏弱。

杓端有两星:一内为矛,招摇。

一外为盾,天蜂。

有名圜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天一、枪、C964、矛、盾动摇,角大,兵起。

东宫苍龙,房、心。

心为明堂,大星天王,前后星子属。

不欲直,直,王失计。

房为天府,曰天驷。

其阴,右骖。

旁有两星曰衿。

衿北一星曰辖。

东北曲十二星曰旗。

旗中四星曰天市。

天市中星众者实,其中虚则耗。

房南众星曰骑官。

左角,理。

右角,将。

大角者,天王帝坐廷。

其两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摄提。

摄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

亢为宗庙,主疾。

其南北两大星,曰南门。

氐为天根,主疫。

尾为九子,曰君臣。

斥绝,不和。

箕为敖客,后妃之府,曰口舌。

火犯守角,则有战。

房、心,王者恶之。

南宫朱鸟,权、衡。

衡、太微,三光之廷。

筐卫十二星,籓臣。

西,将。

东,相。

南四星,执法。

中,端门。

左右,掖门。

掖门内六星,诸侯。

其内五星,五帝坐。

后聚十五星,曰哀乌郎位。

旁一大星,将位也。

月、五星顺入,轨道,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诛也。

其逆入,若不轨道,以所犯名之。

中坐,成形,皆群下不从谋也。

金、火尤甚。

廷籓西有随星四,名曰少微,士大夫。

权,轩辕,黄龙体。

前大星,女主象。

旁小星,御者后宫属。

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

东井为水事。

火入之,一星居其左右,天子且以火为败,东井西曲星曰戊。

北,北河。

南,南河。

两河、天阙间为关梁。

舆鬼,鬼祠事。

中白者为质。

为守南北河,兵起,谷不登。

故德成衡,观成潢,伤成戊,祸成井,诛成质。

柳为鸟喙,主木草。

七星,颈,为员宫,主急事。

张,嗉,为厨,主觞客。

翼为羽翮,主远客。

轸为车,主风。

其旁有一小星,曰长沙,星星不欲明。

明与四星等,若五星入轸中,兵大起。

轸南众星曰天库,库有五车。

车星角,若益众,及不具,亡处车马。

西宫咸池,曰天五潢。

五潢,五帝车舍。

火入,旱。

金,兵。

水,水。

中有三柱。

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豨,为沟渎。

娄为聚众。

胃为天仓。

其南众星曰B068积。

昂曰旄头,胡星也。

为白衣会。

毕曰B16D车,为边兵,主弋猎。

其大星旁小星为附耳。

附耳摇动,有谗乱臣在侧。

昂、毕间为天街。

其阴,阴国。

阳,阳国。

参为白虎,三星直者,是为衡石。

下有三星,锐,曰罚,为斩艾事。

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

小三星隅置,曰觜觿,为虎首,主葆旅事。

其南有四星,曰天厕。

天厕下一星,曰天矢。

矢黄则吉。

青、白、黑、凶。

其西有句曲九星,三处罗列:一曰天旗,二曰天苑,三曰九斿。

其东有大星曰狼,狼角变色,多盗贼。

下有四星曰弧,直狼。

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

老人见,治安。

不见,兵起。

常以秋分时候之南郊。

北营玄武,虚、危。

危为盖屋。

虚为哭泣之事。

其南有众星,曰羽林天军。

军西为垒,或曰戊。

旁一大星。

北落。

北落若微亡,军星动角益稀,及五星犯北落,入军,军起。

火、金、水尤甚。

火入,军忧。

水,水患。

木、土,军吉。

危东六星,两两而比,曰司寇。

营室为清庙,曰离宫、阁道。

汉中四星,曰天驷。

旁一星,曰王梁。

王梁策马,车骑满野。

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横。

天横旁,江星。

江星动,以人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

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南斗为庙,其北建星。

建星者,旗也。

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

河鼓在星,上将。

左,左将:右,右将。

婺女,其北织女。

织女,天女孙也。

岁星曰东方,春,木。

于人五常,仁也。

五事,貌也。

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罚见岁星。

岁星所在,国不可伐,可以伐人。

超舍而前为赢,退舍为缩。

赢,其国有兵不复。

缩,其国有忧,其将死,国倾败。

所去,失地。

所之,得地。

一曰,当居不居,国亡。

所之,国昌。

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安静中度,吉。

出入不当其次,必有天祅见其舍也。

岁星赢而东南。

《石氏》“见彗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彗,本类星,末类彗,长二丈”。

赢东北,《石氏》“见觉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C964,本类星,末锐,长四尺。

”缩西南,《石氏》“见EF67云,如牛”,《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枪,左右锐,长数丈”。

缩西北,《石氏》“见枪云,如马”,《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EF67,本类星,末锐,长数丈”。

《石氏》“枪、EF67、C964、彗异状,其殃一也,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为旱、凶、饥、暴疾”。

至日行一尺,出二十余日乃入,《甘氏》“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

出而易,“所当之国,是受其殃”。

又曰“祅星,不出三年,其下有军,及失地,若国君丧”。

荧惑曰南方,夏,火。

礼也。

视也。

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

逆行一舍二舍为不祥,居之三月国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国半亡地,九月地大半亡。

因与俱出入,国绝祀。

荧惑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之宿国受殃。

殃还至者,虽大当小。

居之久殃乃至者,当小反大。

已去复还居之,若居之而角者,若动者,绕环之,及乍前乍后,乍左乍右,殃愈甚。

一曰,荧惑出则有大兵,入则兵散。

周还止息,乃为其死丧。

寇乱在其野者亡地,以战不胜。

东行疾则兵聚于东方,西行疾则兵聚于西方。

其南为丈夫丧,北为女子丧。

荧惑,天子理也。

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

太白曰西方,秋,金。

义也。

言也。

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

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为赢,侯王不宁,用兵进吉退凶。

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为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

当出不出,当入不入,为失舍,不有破军,必有死王之墓,有亡国。

一曰,天下BA3A兵,野有兵者,所当之国大凶。

当出不出,未当入而入,天下BA3A兵,兵在外,入。

未当出而出,当入而不入,天下起兵,有至破国。

未当出而出,未当入而入,天下举兵,所当之国亡。

当期而出,其国昌。

出东为东方,入为北方。

出西为西方,入为南方。

所居久,其国利。

易,其乡凶。

入七日复出,将军战死。

入十日复出,相死之。

入又复出,人君恶之。

已出三日而复微入,三日乃夏盛出,是为耎而伏,其下国有军,其众败将北。

已入三日,又复微出,三日乃复盛入,其下国有忧,帅师虽众,敌食其粮,用其兵,虏其帅。

出西方,失其行,夷狄败。

出东方,失其行,中国败。

一曰,出蚤为月食,晚为天祅及彗星,将发于亡道之国。

太白出而留桑榆间,病其下国。

上而疾,未尽期日过参天,病其对国。

太白经天,天下革,民更王,是为乱纪,人民流亡。

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

太白,兵象也。

出而高,用兵深吉浅凶。

埤,浅吉深凶。

行疾,用兵疾吉迟凶。

行迟,用兵迟吉疾凶。

角,敢战吉,不敢战凶。

击角所指吉,逆之凶。

进退左右,用兵进退左右吉,静凶。

圜以静,用兵静吉EE50凶。

出则兵出,入则兵入。

象太白吉,反之凶。

赤角,战。

太白者,犹军也,而荧惑,忧也。

故荧惑从太白,军忧。

离之,军舒。

出太白之阴,有分军。

出其阳,有偏将之战。

当其行,太白还之,破军杀将。

辰星,杀伐之气,战斗之象也。

与太白俱出东方,皆赤而角,夷狄败,中国胜。

与太白俱出西方,皆赤而角,中国败,夷狄胜。

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大利。

积于西方,夷狄用兵者利。

辰星不出,太白为客。

辰星出,太白为主人。

辰星与太白不相从,虽有军不战。

辰星出东方,太白出西方。

若辰星出西方,太白出东方,为格,野虽有兵,不战。

辰星入太白中,五日乃出,及入而上出,破军杀将,客胜。

下出,客亡地。

辰星来抵,太白不去,将死。

正其上出,破军杀将,客胜。

不出,客亡地。

视其所指,以名破军。

辰星绕环太白,若斗,大战,客胜,主人吏死。

辰星过太白,间可椷剑,小战,客胜。

居太白前旬三日,军罢。

出太白左,小战。

历太白右,数万人战,主人吏死。

出太白右,去三尺,军急约战。

凡太白所出所直之辰,其国为得位,得位者战胜。

所直之辰顺其色而角者胜,其色害者败。

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黄比参右肩,青比参左肩,黑比奎大星。

色胜位,行胜色,行得尽胜之。

辰星曰北方,冬,水,知也。

听也。

知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气,罚见辰星。

出蚤为月食,晚为彗星及天祅。

一时不出,其时不和。

四时不出,天下大饥。

失其时而出,为当寒反温,当温反寒。

当出不出,是谓击卒,兵大起。

与它星遇而斗,天下大乱。

出于房、心间,地动。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

信也。

思,心也。

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心为正,故四星皆失,填星乃为之动。

填星所居,国吉。

未当居而居之,若已去而复还居之,国得土,不乃得女子。

当居不居,既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失土,不乃失女,不,有土事若女之忧。

居宿久,国福厚。

易,福薄。

当居不居,为失填,其下国可伐。

得者,不可伐。

其赢,为王不宁。

缩,有军不复。

一曰,既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

失次而上一舍三舍,有王命不成,不乃大水。

失次而下二舍,有后戚,其岁不复,不乃天裂若地动。

凡五星,岁与填合则为内乱,与辰合则为变谋而更事,与荧惑合则为饥,为旱,与太白合则为白衣之会,为水。

太白在南,岁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孰。

太白在北,岁在南,年或有或亡。

荧惑与太白合则为丧,不可举事用兵。

与填合则为忧,主孽卿。

与辰合则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

填与辰合则将有覆军下师。

与太白合则为疾,为内兵。

辰与太白合则为变谋,为兵忧。

凡岁、荧惑、填、太白四星与辰斗,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

一曰,火与水合为淬,与金合为铄,不可举事用兵。

土与金合国亡地,与木合则国饥,与水合为雍沮,不可举事用兵。

木与金合斗,国有内乱。

同舍为合,相陵为斗。

二星相近者其殃大,二星相远者殃无伤也,从七寸以内必之。

凡月食五星,其国皆亡:岁以饥,荧惑以乱,填以杀,太白强国以战,辰以女乱。

月食大角,王者恶之。

凡五星所聚宿,其国王天下:从岁以义,从荧惑以礼,从填以重,从太白以兵从辰以法。

以法者,以法致天下也。

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民人乏饥,改立王公。

四星若合,是谓大汤,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

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掩有四方,子孙蕃昌。

亡德受罚,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

五星皆大,其事亦大。

皆小,其事亦小也。

凡五星色:皆圜,白为丧为旱,赤中不平为兵,青为忧为水,黑为疾为多死,黄吉。

皆角,赤犯我城,黄地之争,白哭泣之声,青有兵忧,黑水。

五星同色,天下BA3A色,百姓安宁,歌舞以行,不见灾疾,五谷蕃昌。

凡五星,岁,缓则不行,急则过分,逆则占。

荧惑,缓则不出,急则不入,违道则占。

填,缓则不建,急则过舍,逆则占。

太白,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逆则占。

辰,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非时则占。

五星不失行,则年谷丰昌。

凡以宿星通下之变者,维星散,句星信,则地动。

有星守三渊,天下大水,地动,海鱼出。

纪星散者山崩,不即有丧。

龟、鳖星不居汉中,川有易者。

辰星入五车,大水。

荧惑入积水,水,兵起。

入积薪,旱,兵起。

守之,亦然。

极后有四星,名曰句星。

斗杓后有三星,名曰维星。

散者,不相从也。

三渊,盖五车之三柱也。

天纪属贯索。

积薪在北戍西北。

积水在北戍东北。

角、亢、氐,沇州。

房、心,豫州。

尾、箕,幽州。

斗,江、湖。

牵牛、婺女,扬州。

虚、危,青州。

营室、东壁,并州。

奎、娄、胃,徐州。

昴、毕,冀州。

觜觿、参、益州。

东井、舆鬼,雍州,柳、七星、张,三河。

翼、轸,荆州。

甲乙,海外,日月不占。

丙丁,江、淮、海、岱。

戊己,中州河、济。

庚辛,华山以西。

壬癸,常出以北。

一曰,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燕、赵,癸北夷。

子周,丑翟,寅赵,卯郑,辰邯郸,已卫,午秦,末中山,申齐,酉鲁,戌吴、越,亥燕、代。

秦之疆,候太白,占狼、弧。

吴、楚之疆,候荧惑,占鸟衡。

燕、齐之疆,候辰星,占虚、危。

宋、郑之疆,候岁星,占房、心。

晋之疆,亦候辰星,占参、罚。

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

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

其西北则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

故中国山川东北流,其维,首在陇、蜀,尾没于渤海碣石。

是以秦、晋好用兵,复占太白。

太白主中国,而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

辰星出入EE50疾,常主夷狄,其大经也。

凡五星,早出为赢,赢为客。

晚出为缩,缩为主人。

五星赢缩,必有天应见杓。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

岁星正月晨出东方,《石氏》曰名监德,在斗、牵牛。

失次,杓,早水,晚旱。

《甘氏》在建星、婺女。

《太初历》在营室、东壁。

在卯曰单阏。

二月出,《石氏》曰名降人,在婺女、虚、危。

《甘氏》在虚、危。

失次,杓,有水灾。

《太初》在奎、娄。

在辰曰执徐。

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营室、东壁。

失次,杓,早旱,晚水。

《甘氏》同。

《太初》在胃、昴。

在巳曰大荒落。

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娄。

《甘氏》同。

《太初》在参、罚。

在午曰敦牂。

五月出。

《石氏》曰名启明,在胃、昴、毕。

失次,杓,早旱,晚水。

《甘氏》同。

《太初》在东井、舆鬼。

在未曰协洽。

六月出,《石氏》曰名长烈,在觜觿、参。

《甘氏》在参、罚。

《太初》在注、张、七星。

在申曰氵君滩。

七月出。

《石氏》曰名天晋,在东井、舆鬼。

《甘氏》在弧。

《太初》在翼、轸。

在酉曰作詻八月出。

《石氏》曰名长壬,在柳、七星、张。

失次,杓,有女丧、民疾。

《甘氏》在注、张。

失次,杓,有火。

《太初》在角、亢。

在戌曰掩茂。

九月出,《石氏》曰名天睢,在翼、轸。

失次,杓,水。

《甘氏》在七星、翼。

《太初》在氐、房、心。

在亥曰大渊献。

十月出,《石氏》曰名天皇,在角、亢始。

《甘氏》在轸、角、亢。

《太初》在尾、箕。

在子曰困敦。

十一月出,《石氏》曰名天宗,在氐、房始。

《甘氏》同。

《太初》在建星、牵牛。

在丑曰赤奋苦。

十二月出,《石氏》曰名天昊,在尾、箕。

《甘氏》在心、尾。

《太初》在婺女、虚、危。

《甘氏》、《太初历》所以不同者,以星赢缩在前,各录后所见也。

其四星亦略如此。

古历五星之推,亡逆行者,至甘氏、石氏《经》,以荧惑、太白为有逆行。

夫历者,正行也。

古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

日不食朔,月不食望。

”夏氏《日月传》曰:“日月食尽,主位也。

不尽,臣位也。

”《星传》曰:“日者德也,月者刑也,故曰日食修德,月食修刑。

”然而历纪推月食,与二星之逆亡异。

荧惑主内乱,太白主兵,月主刑。

自周室衰,乱臣贼子师旅数起,刑罚失中,虽其亡乱臣贼子师旅之变,内臣犹不治,四夷犹不服,兵革犹不寝,刑罚犹不错,故二星与月为之失度,三变常见。

及有乱臣贼子伏尸流血之兵,大变乃出,甘、石氏见其常然,因以为纪,皆非正行也。

《诗》云:“彼月而食,则惟其常。

此日而食,于何不臧?

”《诗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犹常也,日食则不臧矣。

”谓之小变,可也。

谓之正行,非也。

故荧惑必行十六舍,去日远而颛恣。

太白出西方,进在日前,气盛乃逆行。

及月必食于望,亦诛盛也。

国皇星,大而赤,状类南极。

所以,其下起兵。

兵强,其冲不利。

昭明星,大而白,无角,乍上乍下。

所出国,起兵多变。

五残星,出正东,东方之星。

其状类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黄。

六贼星,出正南,南方之星。

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有光。

司诡星,出正西,西方之星。

去地可六丈,大而白,类太白。

咸汉星,出正北,北方之星。

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

此四星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四填星,出四隅,去地可四丈。

地维臧光,亦出四隅,去地可二丈,若月始出。

所见下,有乱者亡,有德者昌。

烛星,状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见则灭。

所烛,城邑乱。

如星非星,如云非云,名曰归邪。

归邪出,必有归国者。

星者,金之散气,其本曰人。

星众,国吉,少则凶。

汉者,亦金散气,其本曰水。

星多,多水,少则旱,其大经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

其所住者,兵发其下。

天狗,状如大流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

所坠及,望之如火光炎炎中天,其下圜如数顷田处,上锐见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

格泽者,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锐。

其见也,不种而获。

不有土功,必有大客。

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

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于北斗旁,状如雄鸡。

其怒,青黑色,象伏鳖。

枉矢,状类大流星,蛇行而苍黑,望如有毛目然。

长庚,广如一匹布著天。

此星见,起兵。

星坠至地,则石也。

天暒而见景星。

景星者,德星也,其状无常,常出于有道之国。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

中道者,黄道。

一曰光道。

光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

南至牵牛,去北极远。

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

夏至至于东井,北近极,故晷短。

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尺五寸八分。

冬至至于牵牛,远极,故晷长。

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丈三尺一寸四分。

春秋分日至娄、角,去极中,而晷中。

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七尺三寸六分。

此日去极远近之差,晷景长短之制也。

去极远近难知,要以晷景。

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

日,阳也。

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胜,故为温暑。

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故为凉寒也。

故日进为暑,退为寒。

若日之南北失节,晷过而长为常寒,退而短为常奥。

此寒奥之表也,故曰为寒暑。

一曰,晷长为潦,短为旱,奢为扶。

扶者,邪臣进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余。

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黄道北。

赤道二,出黄道南。

白道二,出黄道西。

青道二,出黄道东。

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

立秋、秋分,西从白道。

立冬、冬至,北从黑道。

立夏、夏至,南从赤道。

然用之,一塊房中道。

青赤出阳道,白黑出阴道。

若月失节度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则阴雨。

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

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为候。

日东行,星西转,冬至昏,奎八度中。

夏至,氐十三度中。

春分,柳一度中。

秋分,牵牛三度七分中。

此其正行也。

日行疾,则星西转疾,事势然也。

故过中则疾,君行急之感也。

不及中则迟,君行缓之象也。

至月行,则以晦朔决之。

日冬则南,夏则北。

冬至于牵牛,夏至于东井。

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

箕星为风,东北之星也。

东北地事,天位也,故《易》曰:“东北丧朋,及《巽》在东南,为风。

风,阳中之阴,大臣之象也,其星,轸也。

月去中道,移而东北入箕,若东南入轸,则多风。

西方为雨。

雨,少阴之位也。

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

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言多雨也。

《星传》曰“月入毕则将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阴盛也。

《书》曰“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言失中道而东西也。

故《星传》曰:“月南入牵牛南戒,民间疾疫。

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则下人谋上。

” 一曰月为风雨,日为寒温。

冬至日南极,晷长,南不极则温为害。

夏至日北极,晷短,北不极则寒为害。

故《书》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也。

政治变于下,日月运于上矣。

月出房北,为雨为阴,为乱为兵。

出房南,为旱为夭丧。

水旱至冲而应,及五星之变,必然之效也。

两军相当,日晕等,力均。

厚长大,有胜。

薄短小,亡胜。

重抱,大破亡。

抱为和,背为不和,为分离相去。

直为自立,立兵破军,若曰杀将。

抱且戴,有喜。

围在中,中胜。

在外,外胜。

青外赤中,以和相去。

赤外青中,以恶相去。

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

先至先去,前有利,后有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

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军不胜。

见而去,其发疾,虽胜亡功。

见半日以上,功大。

白虹屈短,上下锐,有者下大流血。

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

其食,食所不利。

复生,生所利。

不然,食尽为主位。

以其直及日所躔加日时,用名其国。

凡望云气,仰而望之,三四百里。

平望,在桑榆上,千余里,二千里。

登高而望之,下属地者居三千里。

云气有兽居上者,胜。

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

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

常山以北,气下黑上青。

勃、碣、海、岱之间,气皆黑。

江、淮之间,气皆白。

徒气白。

土功气黄。

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

骑气卑而布。

卒气抟。

前卑而后高者,疾。

前方而后高者,锐。

后锐而卑者,却。

其气平者其行徐。

前高后卑者,不止而反。

气相遇者,卑胜高,锐胜方。

气来卑而循车道者,不过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见。

气来高七八尺者,不过五六日,去之十余二十里见。

气来高丈余二丈者,不过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见。

捎云精白者,其将悍,其士怯。

其大根而前绝远者,战。

精白,其芒低者,战胜。

其前赤而印者,战不胜。

陈云如立垣。

杼云类杼。

柚云抟而耑锐。

杓云如绳者,居前竟天,其半半天。

蜺云者,类斗旗故。

钩云句曲。

诸此云见,以五色占。

而泽抟密,其见动人,乃有占。

兵必起,合斗其直。

王朔所候,决于日旁。

日旁云气,人主象。

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气如群畜穹闾,南夷之气类舟船幡旗。

大水处,败军场,破国之虚,下有积泉,金宝上,皆有气,不可不察。

海旁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然。

云气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积。

故候息耗者,入国邑,视封疆田畴之整治,城郭室屋门户之润泽,次至车服畜产精华。

实息者吉,虚耗者凶。

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庆云。

庆云见,喜气也。

若雾非雾,衣冠不濡,见则其城被甲而趋。

夫雷电、赮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春夏则发,秋冬则藏,故候书者亡不司。

天开县物,地动坼绝。

山崩及B43D,川塞溪垘。

水澹地长,泽竭见象。

城郭门闾,润息槁枯。

宫庙廓第,人民所次。

谣俗车服,观民饮食。

五谷草木,观其所属。

仓府厩库,四通之路。

六畜禽兽,所产去就。

鱼鳖鸟鼠,观其所处。

鬼哭若呼,与人逢栘。

讹言,诚然。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

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

腊明日,人众卒岁,壹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

正月旦,王者岁首。

立春,四明之始也。

四始者,候之日。

而汉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

风从南,大旱。

西南,小旱。

西方,有兵。

西北,戎叔为,小雨,趣兵。

北方,为中岁。

东北,为上岁。

东方,大水。

东南,民有疾疫,岁恶。

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

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

旦至食,为麦。

食至日跌,为稷。

跌至晡,为黍。

晡至下晡,为叔。

下晡至日入,为麻。

欲终日有云,有风,有日,当其时,深而多实。

亡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少实。

有云风,亡日,当其时,深而少实。

有日,亡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

如食顷,小败。

孰五斗米顷,大败。

风复起。

有云,其稼复起。

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所宜。

雨雪,寒,岁恶。

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

声宫,则岁美,吉。

商,有兵。

徵,旱。

羽,水。

角,岁恶。

或从正月旦比数雨。

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极。

过之,不占。

数至十二日,直其月,占水旱。

为其环域千里内占,即为天下候,竟正月。

月所离列宿,日、风、云,占其国。

必然察太岁所在。

金,穰。

水,毁。

木,饥。

火,旱。

此其大经也。

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

从西方来,若旦有黄云,恶。

冬至短极,县土炭,炭动,麋鹿解角,兰根出,泉出踊,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

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年大变,三大变一起,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夜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者各一。

当是时,祸乱辄应,周室微弱,上下交怨,杀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自是之后,众暴寡,大并小。

秦、楚、吴、粤,夷狄也,为强伯。

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递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愁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

近世二十诸候七国相王,言从横者继踵,而占天文者因时务论书传,故其占验鳞杂米盐,亡可录者。

周卒为秦所灭。

始皇之时,十五年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

后秦遂以兵内兼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

又荧惑守心,及天市芒角,色赤如鸡血。

始皇既死,适、庶相杀,二世即位,残骨肉,戮将相,太白再经天。

因以张楚并兴,失相跆籍,秦遂以亡。

项羽救巨鹿,枉矢西流。

枉矢所触,天下之所伐射,灭亡象也。

物莫直于矢,今蛇行不能直而枉者,执矢者亦不正,以象项羽执政乱也。

羽遂合从,坑秦人,屠咸阳。

凡枉矢之流,以乱伐乱也。

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以历推之,从岁星也。

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

故客谓张耳曰:“东井秦地,汉王入秦,五星从岁星聚,当以义取天下。

”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汉王以属吏,宝器妇女亡所取,闭宫封门,还军次于霸上,以候诸候。

与秦民约法三章,民亡不归必者,可谓能行义矣,天之所予也。

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

此明岁星之崇义,东井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乍北乍南,过期乃入。

辰星出四孟。

是时,项羽为楚王,而汉已定三秦,与相距荥阳。

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是秦地战将胜,而汉国将兴也。

辰星出四孟,易主之表也。

后二年,汉灭楚。

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

占曰:“毕、昴间,天街也。

街北,胡也。

街南,中国也。

昴为匈奴,参为赵,毕为边兵。

”是岁高皇帝自将兵击匈奴,至平城,为冒顿单于所围,七日乃解。

十二年春,荧惑守心。

四月,宫车晏驾。

孝惠二年,天开东北,广十余丈,长二十余丈。

地动,阴有余。

天裂,阳不足:皆下盛强将害上之变也。

其后有吕氏之乱。

孝文后二年正月壬寅,天EF67夕出西南。

占曰:“为兵丧乱。

”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云中,汉起三军以卫京师。

其四月乙巳,水、木、火三合于东井。

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壬公。

东井,秦也。

”八月,天狗下梁野,是岁诛反者周殷长安市。

其七年六月,文帝崩。

其十一月戊戌,土、水合于危。

占曰:“为雍沮,所当之国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

一曰将覆军。

危,齐也。

”其七月,火东行,行毕阳,环毕东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东行。

占曰:“为丧死寇乱。

毕、昴,赵也。

” 孝景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于婺女。

占曰:“为变谋,为兵忧。

婺女,粤也,又为齐。

”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于张。

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

张,周地,今之河南也,又为楚。

”其二年七月丙子,火与水晨出东方,因守斗。

占曰:“其国绝祀。

”至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

占曰:“为淬,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

”一曰:“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

斗,吴也,又为粤。

”是岁彗星出西南。

其三月,立六皇子为王,王淮阳、汝南、河间、临江、长沙、广川。

其三年,吴、楚、胶西、胶东、淄川、济南、赵七国反。

吴、楚兵无至攻梁,胶西、胶东、淄川三国攻围齐。

汉遣大将军周亚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吴、楚之敝,遂败之。

吴王亡走粤,粤攻而杀之,平阳侯败三国之师于齐,咸伏其辜,齐王自杀。

汉兵以水攻赵城,城坏,王自杀。

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为王,王胶西、中山、楚。

徙济北为淄川王,淮阳为鲁王,汝南为江都王。

七月,兵罢。

天狗下,占为“破军杀将。

狗,又守御类也,天狗所降,以戒守御。

”吴、楚攻梁,梁坚城守,遂伏尸流血其下。

三年,填星在娄,几入,还居奎,奎,鲁也。

占曰:“其国得地为得填。

”是岁鲁为国。

四年七月癸未,火入东并,行阴,又以九月己未入舆鬼,戊寅出。

占曰:“为诛罚,又为火灾。

”后二年,有栗氏事。

其后未央东阙灾。

中元年,填星当在觜觿,参,去居东井。

占曰:“亡地,不乃有女忧。

”其二年正月丁亥,金、木合于觜觿,为白衣之会。

三月丁酉,彗星夜见西北,色白,长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不见。

占曰:“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

觜觿,梁也。

”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东进。

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

占曰:“伤成于戊。

木为诸侯,诛将行于诸侯也。

”其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

癸亥,在心东北,可长丈所。

甲子,在尾北,可六丈。

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

壬申去,凡十日。

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

房、心间,天子宫也。

”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争臣袁盎。

汉按诛梁大臣,斧戊用。

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戊谢罪,然后得免。

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于虚,相去一寸。

占曰:“为铄,为丧。

虚,齐也。

” 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于东井。

占曰:“为白衣之会。

井,秦也。

”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于参。

占曰:“国不吉。

参,梁也。

”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

五月,城阳王、济阴王死。

六月,成阳公主死。

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临邸第。

后元年五月壬午,火、金合于舆鬼之东北,不至柳,出舆鬼北可五寸。

占曰:“为铄,有丧。

舆鬼,秦也。

”丙戌,地大动,铃铃然,民大疫死,棺贵,至秋止。

孝武建元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注、张,历太微。

干紫宫,至于天汉。

《春秋》“星孛于北斗,齐、宋、晋之君皆将死乱。

”今星孛历五宿,其后济东、胶西、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杀,淮阳、衡山谋反而诛。

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

占曰:“织女有女变,天幻为地震。

”至四年十月而地动,其后陈皇后废。

六年,荧惑守舆鬼。

占曰:“为火变,有丧。

”是岁高园有火灾,窦太后崩。

元光元年六月,客星见于房。

占曰:“为兵起。

”其二年十一月,单于将十万骑入武州,汉遣兵三十余万以待之。

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

对曰:“星摇者,民劳也。

”后伐四夷,百姓劳于兵革。

元鼎五年,太白入于天苑。

占曰:“将以马起兵也。

”一曰:“马将以军而死耗。

”其后以天马故诛大宛,马大死于军。

元鼎中,劳惑守南斗。

占曰:“荧惑所守,为乱贼丧兵。

守之久,其国绝祀。

南斗,越分也。

”其后越相吕嘉杀其王及太后,汉兵诛之,灭其国。

元封中,星孛于河戍,占曰:“南戍为越门,北戍为胡门。

”其后汉兵击拔朝鲜,以为乐浪、玄菟郡。

朝鲜在海中,越之象也。

居北方,胡之域也。

太初中,星孛于招摇。

《星传》曰:“客星守招摇,蛮夷有乱,民死君。

”其后汉兵击大宛,斩其王。

招摇,远夷之分也。

孝昭始元中,汉宦者梁成恢及燕王候星者吴莫如见蓬星出西方天市东门,行过河鼓,入营室中。

恢曰:“蓬星出六十日,不出三年,下有乱臣戮死于市。

”后太白出西方,下行一舍,复上行二舍而下去。

太白主兵,上复下,将有戮死者。

后太白出东方,入咸池,东下入东井。

人臣不忠,有谋上者。

后太白入太微西籓第一星,北出东籓第一星,北东下去。

太微者,天廷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邪臣伏诛。

荧惑在娄,逆行至奎,法曰“当有兵”。

后太白入昴。

莫如曰:“蓬星出西方,当有大臣戮死者。

太白星入东井。

太微廷,出东门,没有死将。

”后荧惑出东方,守太白。

兵当起,主人不胜。

后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法曰“国恐,有诛”。

其后左将宫桀、骠骑将军安与长公主、燕刺王谋作乱,咸伏其肆,兵诛乌桓。

元凤四年九月,客星在紫宫中斗枢极间。

占曰:“为兵。

”其五年六月,发三辅郡国少年谐北军。

五年四月,烛星见奎、娄间。

占曰:“有土功,胡人死,边城和”。

其六年正月,筑辽东、玄菟城。

二月,度辽将军范明支击乌桓还。

元平元年正月庚子,日出时有黑云,状如焱风乱鬊,转出西北,东南行,转而西,有顷亡。

占曰:“有云如众风,是谓风师,法有大兵”。

其后兵起乌孙,五将征匈奴。

二月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众星随而西行。

乙酉,牂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

大星如月,大臣之象,众星随之,众皆随从也。

天文以东行为顺,西行为逆,此大臣欲行权以安社稷。

占曰:“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

卒起见,祸无时,臣运柄。

牂云为乱君。

”到其四月,昌邑王贺行淫辟,立二十七日,大将军霍光白皇太后废贺。

三月丙戌,流星出翼、轸东北,干太微,入紫宫。

始出小,且入大,有光。

入有顷,声如雷,三鸣止。

占曰:“流星入紫宫,天下大凶。

”其四月癸未,宫军晏驾。

孝宣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辰星与参出西方。

其二年七月辛亥夕,辰星与翼出,皆为蚤。

占曰:“大臣诛。

”其后荧惑守房之钅句钤,钅句钤,天子之御也。

占曰:“不太仆,则奉车,不黜即死也。

房、心,天子宫也。

房为将相,心为子属也。

其地宋,今楚彭城也。

”四年七月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

占曰:“兵起,上卿死,将相也。

”是日,荧惑入舆鬼天质。

占曰:“大臣有诛者,名曰天贼在大人之侧。

” 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惑在角、亢。

占曰:“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

有内乱,谗臣在旁。

”其辛酉,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

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间,东南指,长可二尺,色白。

占曰:“有奸人在宫廷间。

”其丙寅,又有客星见贯索东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东南指,其色白。

占曰:“有戮卿。

”一曰:“有戮王。

期皆一年,远二年。

”是时,楚王延寿谋逆自杀。

四年,故大将军霍光夫人显、将军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婚为侍中、诸曹、九卿、郡守皆谋反,咸伏其辜。

黄龙元年三月,客星居王梁东北可九尺,长丈余,西指,出阁道间,至紫宫。

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元帝初元元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占曰:“为水饥。

”其五月,勃海水大溢。

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知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

占曰:“天下有妄言者。

”其十二月,巨鹿都尉谢君男诈为神人,论死,父免官。

五年四月,彗星出西北,赤黄色,长八尺所,后数日长丈余,东北指,在参分。

后二岁余,西羌反。

孝成建始元年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烛地,长可四丈,大一围,动摇如龙蛇形。

有顷,长可五六丈,大四围所,诎折委曲,贯紫宫西,在斗西北子亥间,后诎如环,北方不合,留一刻所。

占曰:“文昌为上将贵相。

”是时,帝舅王凤为大将军,其后宣帝舅子王商为丞相,皆贵重任政。

凤妒商,谮而罢之。

商自杀,亲属皆废黜。

四年七月,荧惑逾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

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萤惑初从毕口大星东东北往,数日至,往疾去迟。

占曰:“荧惑与岁星斗,有病君饥岁。

”至河平元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

二年十二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

十一月乙卯,月食填星,星不见,时在舆鬼西北八九尺所。

占曰:“月食填星,流民千里。

” 河平元年三月,流民入函谷关。

河平二年十月下旬,填星在东井轩辕南B05D大星尺余,岁星在其西北尺所,荧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从西方来,填星贯舆鬼,先到岁星次,荧惑亦贯舆鬼。

十一月上旬,岁星、荧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

占曰:“三星若合,是谓惊位,是谓绝行,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

”其十一月丁巳,夜郎王歆大逆不道,牂柯太守立捕杀歆。

三年九月甲戌,东郡庄平男子侯母辟兄弟五人群党为盗,攻燔官寺,缚县长吏,盗取印绶,自称将军。

三月辛卯,左将军千秋卒,右将军史丹为左将军。

四年四月戊申,梁王贺薨。

阳朔元年七月壬子,月犯心星。

占曰:“其国有忧,若有大丧。

房、心为宋,今楚地。

”十一月辛未,楚王友薨。

四年闰月庚午,飞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

占曰:“汉使匈奴。

”明年,鸿嘉元年正月,匈奴单于雕陶莫皋死。

五月甲午,遣中郎将杨兴使吊。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东方有赤色,大三四围,长二三丈,索索如树,南方有大四五围,下行十余丈,皆不至地灭。

占曰:“东方客之变气,状如树木,以此知四方欲动者。

”明年十二月己卯,尉氏男子樊并等谋反,贼杀陈留太守严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库兵,劫略令丞,自称将军,皆诛死。

庚子,出阳铁官亡徒苏令等杀伤吏民,篡出囚徒,取库兵,聚党数百人为大贼,逾年经历郡国四十余。

一日有两气同时起,并见,而并、令等同月俱发也。

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餔时,天暒晏,殷殷如雷声,有流星头大如缶,长十余丈,皎然赤白色,从日下东南去。

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鸡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

郡国皆言星陨。

《春秋》星陨如雨为王者失势诸侯起伯之异也。

其后王莽遂颛国柄。

王氏之兴萌于成帝时,是以有星陨之变,后莽遂篡国。

绥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刻所息。

占曰:“大臣有系者。

”其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于长坐执左道下狱死。

二年春,荧惑守心。

二月乙丑,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

三月丙戌,宫车晏驾。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时,有著天白气,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西南行,讠雚如雷,西南行一刻而止,名曰天狗。

传曰:“言之不从,则有犬祸诗妖。

”到其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讠雚晔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又曰“从目人当来。

十二月,白气出西南,从地上至天,出参下,贯天厕,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十余日去。

占曰:“天子有阴病。

”其三年十一月壬子,太皇太后诏曰:“皇帝宽仁孝顺,奉承圣绪,靡有解怠,而久病未廖。

夙夜惟思,殆继体之君不宜改作。

《春秋》大复古,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

” 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

传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

”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元,三正之始。

彗而出之,改更之象也。

其出久者,为其事大也。

”其六月甲子,夏贺良等建言当改元易号,增漏刻。

诏书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为度。

八月丁巳,悉复蠲除之,贺良及党与皆伏诛流放。

其后卒有王莽篡国之祸。

元寿元年十一月,岁星入太微,逆行干右执法。

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

”二年十月戊寅,高安侯董贤免大司马位,归第自杀。

汉书·志·五行志上

〔班固〕 〔汉〕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

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

”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

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

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

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

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

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

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F761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B06A。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C774叙。

’”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

次二曰羞用五事。

次三曰农用八政。

次四曰旪用五纪。

次五曰建用皇极。

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

次八曰念用庶征。

次九曰乡用五福,畏用六极。

”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

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

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

周道敝,孔子述《春秋》。

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

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促舒错。

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

言《五行传》,又颇不同。

是以促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经曰:“初一曰五行。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EBBC稼穑。

”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 说曰:“木,东方也。

于《易》,地上之木为《观》。

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

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

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

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

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

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

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

是时,叔孙乔如出奔,公子偃诛死。

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

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

介者,甲。

甲,兵象也。

是岁晋有DBB3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

属常雨也。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以妻,则火不炎上。

”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

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

《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

”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

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

”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适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

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

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

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

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

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

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

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

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

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适庶数更,故致大灾。

桓公不寤,及死,适庶分争,九月不得葬。

《公羊传》曰,大灾,疫也。

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

国君,民之父母。

夫妇,生化之本。

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

《穀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

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

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

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

若曰,妾何为此宫!

诛去之意也。

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

《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

东宫,太子所居。

言宫,举区皆灾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

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

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

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臧之?

《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

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榭者,讲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

《穀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

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

未反,宣公死。

三家谮归父于成公。

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

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

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

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

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灾”。

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

《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

郊保之民,使奔火所。

又饬众官,各慎其职。

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

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

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

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

”公曰:“可必乎?

”对曰:“在道。

国乱亡象,不可知也。

”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

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

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

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

”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

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

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

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

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

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

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

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

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

火而象之,不火何为?

”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

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九年“夏四月,陈火”。

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

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

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

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

《左氏经》曰“陈灾”。

《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

’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

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

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

妃以五成,故曰五年。

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

’”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

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

大梁,昴也。

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

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妃以五成”。

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

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

阳奇为牡,阴耦为妃。

故曰“水,火之牡也。

火,水妃也”。

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

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

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

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

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

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

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

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

卫、郑,周同姓也。

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

子晁,楚之出也。

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

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

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

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

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

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

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

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

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

”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

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

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B341之宫乎!

”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

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

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

《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

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

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

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

丙子,织室灾。

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

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

其乙亥,凌室灾。

明日,织室灾。

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

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

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

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

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

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

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

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

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

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

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

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

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

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

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

两观,僭礼之物。

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

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

定公不知省。

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

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

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

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

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

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

不时不见,天之道也。

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

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

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

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

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

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

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

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

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

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

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

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

此天意也。

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

其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

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

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

时田分已死,不及诛。

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

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

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

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

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釐为丞相。

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

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釐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

明年,屈釐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

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

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

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

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

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

妻子徙合浦。

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

皇后、昭仪皆伏辜。

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

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

南门者,通汉道也。

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

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

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

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

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

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

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

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

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

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

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

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

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

甲辰,孝文庙灾。

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

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

明年,白鹤馆灾。

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

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

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

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

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

是岁,上复征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

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

孝宣,亲而贵。

阙,法令所从出也。

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

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

堪病不能言。

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

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

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

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

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

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

戊午,戾后园南阙灾。

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

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

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

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

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

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

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

未央宫,帝所居也。

霸陵,太宗盛德园也。

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

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

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

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

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

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

其冬,平帝崩。

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

其于王者,为内事。

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

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

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

”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

如此则土得其性矣。

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

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严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麦禾。

”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

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

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

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

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

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

《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

”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

”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如此则金得其性矣。

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

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

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

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

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

”于是晋侯方筑B055祁之宫。

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

”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

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

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

石鼓鸣,有兵。

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

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

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

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

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

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

B055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

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

其于人道,命终而琪臧,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

王者即位,必郊祀开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记不宗事。

慎其齐戒。

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

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

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

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

如此则水得其性矣。

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

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

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

饥而不损兹谡泰,厥灾水,水杀人。

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

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

大败不解,兹谓皆阴。

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叔草。

” 桓公元年“秋炁大水”。

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

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

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

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隐气盛,桓不寤,卒弑死。

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

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

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

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二十四年,“大水”。

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

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

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

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饥”。

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

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刘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

邾子玃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

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

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师,明年复城郓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和颛会宋、晋,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

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

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余家。

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余家,汝水流八百余家。

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余家。

南阳沔水流万余家。

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

蓝田山水出,流九百余家。

汉水出,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

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

岁余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

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余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

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

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

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余所。

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畴、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

二年,又罢雍五畦,郡国诸旧祀,凡六所。

汉书·志·五行志中之上

〔班固〕 〔汉〕

经曰:“羞用五事。

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

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

恭作肃,从作艾,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

休征:曰肃,时雨若。

艾,时阳若。

哲,时奥若。

谋,时寒若。

圣,时风若。

咎征。

曰狂,恒雨若。

僭,恒阳若。

舒,恒奥若。

急,恒寒若。

F178,恒风若。

”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

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D058,时则有青眚青祥。

唯金沴木。

”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

妖犹夭胎,言尚微。

虫豸之类谓之孽。

孽则牙孽矣。

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

及人,谓之D058。

D058,病貌,言浸深也。

甚则异物生,谓之眚。

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

气相伤,谓之沴。

沴犹临莅,不和意也。

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也。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

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

肃,敬也。

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

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轨并作,故其极恶也。

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

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

水类动,故有龟孽。

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

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

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上失威仪,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D058。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

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

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

“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

“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

“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

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

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

逆之,其极曰恶。

顺之,其福曰攸好德。

刘韵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F0E2。

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

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

此说非是。

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

祸与妖、F0E2、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单襄公见晋厉公视远步高,告公曰:“晋将有乱。

”鲁侯曰:“敢问天道也?

抑人故也?

”对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

吾见晋君之容,殆必祸者也。

夫君子目以定体,足以从之,是以观其容而知其心矣。

目以处谊,足以步目。

晋侯视远而足高,目不在体,而足不步目,其心必异矣。

目、体不相从,何以能久?

夫合诸侯,民之大事也,于是乎观存亡。

故国将无咎,其君在会,步、言、视、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

视远,曰绝其谊。

足高,曰弃其德。

言爽,曰反其信。

听淫,曰离其名。

夫目以处谊,足以践德,口以庇信,耳以听名者也,故不可不慎。

偏丧有咎。

既丧,则国从之。

晋侯爽二,吾是以云。

”后二年,晋人杀厉公。

凡此属,皆貌不恭之咎云。

《左氏传》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驭曰:“莫嚣必败,举止高,心不固矣。

”遽见楚子以告。

楚子使赖人追之,弗及。

莫嚣行,遂无次,且不设备。

及罗,罗人军之,大败。

莫嚣缢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受玉,惰。

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

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

礼,国之干也。

敬,礼之舆也。

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

”二十一年,晋惠公卒,子怀公立,晋人杀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晋侯使郤绮乞师于鲁,将事不敬。

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

礼,身之干也。

敬,身之基也。

郤子无基。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

”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伐秦。

成肃公受脤于社,不敬。

刘子曰:“吾闻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

是以有礼义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

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

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惇笃。

敬在养神,笃在守业。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

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五月,成肃公卒。

成公十四年,卫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

苦成叔敖,E5B8子曰:“苦成家其亡乎!

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

故《诗》曰:‘D9EE觥其觩,旨酒思柔,匪D86D匪傲,万福来求。

’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

”后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卫孙文子聘于鲁,君登亦登。

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

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

孙子亡辞,亦亡悛容。

穆子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

”十四年,孙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归自晋,入于郑。

郑伯享之,不敬。

子产曰:“蔡君其不免乎!

曰其过此也,君使子展往劳于东门,而敖。

吾曰:‘犹将更之。

’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

君小国,事大国,而惰敖以为己心,将得死乎?

君若不免,必由其子。

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祸。

”三十年,为世子般所杀。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

季武子将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

不度之人,鲜不为患。

若果立,必为季氏忧。

”武子弗听,卒立之。

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

是为昭公。

立二十五年,听谗攻季氏。

兵败,出奔,死于外。

襄公三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见楚令尹围之仪,言于卫侯曰:“令尹似君矣,将有它志。

虽获其志,弗能终也。

”公曰:“子何以知之?

”对曰:“《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

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

” 昭公十一年夏,周单子会于戚,视下言徐。

晋叔向曰:“单子其死乎!

朝有著定,会有表,衣有襘,带有结。

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

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

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则有阙。

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

不道不恭,不昭不从,无守气矣。

”十二月,单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朱失位,位在卑。

鲁大夫送葬者归告昭子。

昭子叹曰:“蔡其亡乎!

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终。

《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

’今始即位而适卑,身将从之。

”十月,蔡侯朱出奔楚。

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翟泉,将以城成周。

魏子莅政,卫彪傒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谊也。

大事奸谊,必有大咎。

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

”是行也,魏献子属役于韩简子,而田于大陆,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鲁,执玉高,其容仰。

公受玉卑,其容俯。

子赣观焉,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

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

将左右周施,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

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

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

嘉事不体,何以能久?

高仰,骄也。

卑俯,替也。

骄近乱,替近疾。

君为主,其先亡乎!

” 庶征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

刘向以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

大雨,雨水也。

震,雷也。

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

大雨,常雨之罚也。

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

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

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

皆失节,故谓之异。

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

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

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

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

是时,隐以弟桓幼,代而摄立。

公子翚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

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共杀隐。

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

是阳不闭阴,出涉危难而害万物。

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

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

公不寤,后二年而杀。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

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余日。

四年九月,大雨十余日。

《左氏传》愍公二年,晋献公使太子申生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

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

衣,身之章也。

佩,衷之旗也。

故敬其事,则命以始。

服其身,则衣之纯。

用其衷,则佩之度。

今命以时卒,D335其事也。

衣以B572服,远其躬也。

佩以金玦,弃其衷也。

服以远之,时以D335之,B572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

”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

弗获而B572,命可知也。

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B572奇无常,金玦不复,君有心矣。

”后四年,申生以谗自杀。

近服妖也。

《左氏传》曰,郑子臧好聚鹬冠,郑文公恶之,使盗杀之,刘向以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独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礼晋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

其后晋文伐郑,几亡国。

昭帝时,昌邑王贺遣中大夫之长安,多治仄注冠,以赐大臣,又以冠奴。

刘向以为近服妖也。

时王贺狂悖,闻天子不豫,弋猎驰骋如故,与驺奴、宰人游居娱戏,骄嫚不敬。

冠者尊服,奴者贱人,贺无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

以冠奴者,当自至尊坠至贱也。

其后帝崩,无子,汉大臣征贺为嗣。

即位,狂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

于是大臣白皇太后,废贺为庶人。

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亦犬祸也。

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

去之则存,不去则亡矣。

”贺既废数年,宣帝封之为列侯,复有罪,死不得置后,又犬祸无尾之效也。

京房《易传》曰:“行不顺,厥咎人奴冠,天下乱,辟无适巠,妾子拜。

”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门。

” 成帝鸿嘉、永始之间,好为微行出游,选从期门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余,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带持刀剑。

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或皆骑,出入市里郊野,远至旁县。

时,大臣车骑将军王音及刘同等数以切谏。

谷永曰:“《易》称‘得臣无家’,言王者臣天下,无私家也。

今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

厌高美之尊称,好匹夫之卑字。

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

置私田于民间,畜私奴车马于北宫。

数去南面之尊,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混肴亡别,闵勉遁乐,昼夜在路。

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守空宫,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昔虢公为无道,有神降曰‘赐尔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

诸侯梦得土田,为失国祥,而况王者畜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

” 《左氏传》曰,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

刘向以为近鸡祸也。

是时王有爱子子晁,王与宾起阴谋欲立之。

田于北山,将因兵众杀适子之党,未及而崩。

三子争国,王室大乱。

其后,宾起诛死,子晁奔楚而败。

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啮断其尾。

” 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

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

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

”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

刘向以为房失鸡占。

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

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

一曰,石显何足以当此?

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师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

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今殷王纣惟妇言用。

”繇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乃国家之占,妃、后象也。

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

妃,王禁女也。

黄龙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为元帝。

王妃将为皇后,故是岁未央殿中雌鸡为雄,明其占在正宫也。

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后,先以为婕妤。

三月癸卯制书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

”丙午,立王婕妤为皇后。

明年正月,立皇后子为太子。

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

伏子者,明已有子也。

冠距鸣将者,尊已成也。

永光二年,阳平顷侯禁薨,子凤嗣侯,为侍中卫尉。

元帝崩,皇太子立,是为成帝。

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上委政,无所与。

王氏之权自凤起,故于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颛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

其后群弟世权,以至于莽,遂篡天下。

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

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

鸡生角,时主独。

”又曰:“妇人颛政,国不静。

牝鸡雄鸣,主不荣。

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

改卜牛,又食其角。

”刘向以为,近青祥,亦牛祸也,不敬而C768F178之所致也。

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故成王命鲁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时,三家始颛政,鲁将从此衰。

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将有败亡之祸,故于郊祭而见戒云。

鼠,小虫,性盗窃。

鼷,又其小者也。

牛,大畜,祭天尊物也。

角,兵象,在上,君威也。

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语之也。

成公怠慢昏乱,遂君臣更执于晋。

至于襄公,晋为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夺君政。

其后三家逐昭公,卒死于外,几绝周公之祀。

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

京房《易传》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啮郊牛角。

” 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

刘向以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恶如彼,亲用孔子为夹谷之会,齐人俫归郓、讠雚、龟阴之田,圣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于女乐,而退孔子,无道甚矣。

《诗》曰:“人而亡仪,不死何为!

”是岁五月,定公薨,牛死之应也。

京房《易传》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 哀公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

刘向以为,天意汲汲于用圣人,逐三家,故复见戒也。

哀公年少,不亲见昭公之事,故见败亡之异。

已而哀不寤,身奔于粤,此其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王往视之,鼠舞如故。

王使吏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

近黄祥,时燕剌王旦谋反将死之象也。

其月,发觉伏辜。

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 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桐柏尤多。

巢中无子,皆有干鼠矢数十。

时议臣以为恐有水灾。

鼠,盗窃小虫,夜出昼匿。

今昼去穴而登木,象贱人将居显贵之位也。

桐柏,卫思后园所在也。

其后,赵皇后自微贱登至尊,与卫后同类。

赵后终无子而为害。

明年,有鸢焚巢,杀子之异也。

天象仍见,甚可畏也。

一曰,皆王莽窃位之象云。

京房《易传》曰:“臣私禄罔辟,厥妖鼠巢。

” 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坏”。

近金沴木,木动也。

先是,冬,釐公薨,十六月乃作主。

后六月,又吉D63A于太庙而致釐公,《春秋》讥之。

经曰:“大事于太庙,跻釐公。

”《左氏》说曰:太庙,周公之庙,飨有礼义者也。

祀,国之大事也。

恶其乱国之大事于太庙,胡言大事也。

跻,登也,登釐公于愍公上,逆祀也。

釐虽愍之庶兄,尝为愍臣,臣子一例,不得在愍上,又未三年而吉D63A,前后乱贤父圣祖之大礼,内为貌不恭而狂,外为言不从而僭。

故是岁自十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后年,若是者三,而太室屋坏矣。

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

屋,其上重层尊高者也,象鲁自是陵夷,将堕周公之祀也。

《穀梁》、《公羊经》曰,世室,鲁公伯禽之庙也。

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

大事者,祫祭也。

跻釐公者,先祢后祖也。

景帝三年十二月,吴二城门自倾,大船自覆。

刘向以为,近金沴木,木动也。

先是,吴大王濞以太子死于汉,称疾不朝,阴与楚王戊谋为逆乱。

城犹国也,其一门名曰楚门,一门曰鱼门。

吴地以船为家,以鱼为食。

天戒若曰,与楚所谋,倾国覆家。

吴王不寤,正月,与楚俱起兵,身死国亡。

京房《易传》曰:“上下咸誖,厥妖城门坏。

” 宣帝时,大司马霍禹所居第门自坏。

时,禹内不顺,外不敬,见戒不改,卒受灭亡之诛。

哀帝时,大司马董贤第门自坏。

时,贤以私爱居大位,赏赐无度,骄嫚不敬,大失臣道,见戒不改。

后贤夫妻自杀,家徙合浦。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

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

时则有口舌之F0E2,时则有白眚白祥。

惟木沴金。

” “言之不从”,从,顺也。

“是谓不乂”,乂,治也。

孔子曰。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

”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

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

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

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F3AE,今谓之蝗,皆其类也。

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

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

及人,则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F0E2。

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

凡言伤者,病金气。

金气病,则木沴之。

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

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

史记周单襄公与晋锜、郤犨、郤至、齐国佐语,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三郤其当之乎!

夫郤氏,晋之宠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惧矣。

高位实疾颠,厚味实腊毒。

今郤伯之语犯,叔迂,季伐。

犯则陵人,迂则诬人,伐则掩人。

有是宠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谁能忍之!

虽齐国之亦将与焉。

立于淫乱之国,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

唯善人能受尽言,齐其有乎?

”十七年,晋杀三郤。

十八年,齐杀国佐。

凡此属,皆言不从之咎云。

晋穆侯以条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

其弟以千畮之战生,名之曰成师。

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

夫名以制谊,谊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

易则生乱。

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

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及仇嗣立,是为文侯。

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师于曲沃,号桓■。

后晋人杀昭侯而纳桓叔,不克。

复立昭侯子孝侯,桓权子严伯杀之。

晋人立其弟鄂侯。

鄂侯生哀侯,严伯子武公复杀哀侯及其弟,灭之,而代有晋国。

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

”间一岁,郑人杀之。

襄公二十九年,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晋知伯,汝齐相礼。

宾出,汝齐语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

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

专则速及,侈将以其力敝,专则人实敝之,将及矣。

”九月,高子出奔燕。

襄公三十一年正月,鲁穆叔会晋归,告孟孝伯曰:“赵孟将死矣!

其语偷,不似民主。

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

若赵孟死,为政者其韩子乎?

吾子盍与季孙言之?

可以树善,君子也。

”孝伯曰:“民生几何,谁能毋偷!

朝不及夕,将焉用树!

”穆叔告人曰:“孟孙将死矣!

吾语诸赵孟之偷也,而又甚焉。

”九月,孟孝伯卒。

昭公元年,周使刘定公劳晋赵孟,因曰:“子弁冕以临诸侯,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

”对曰:“老夫罪戾是惧,焉能恤远?

吾侪偷食,朝不谋夕,何其长也?

”齐子归,以语王曰:“谚所谓老将和而耄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

为晋王卿以主诸侯,而侪于隶人,朝不谋夕,弃神人矣。

神怒民畔,何以能久?

赵孟不复年矣!

”是岁,秦景公弟后子奔晋,赵孟问:“秦君如何?

”对曰:“无道。

”赵孟曰:“亡乎?

”对曰:“何为?

一世无道,国未艾也。

国于天地,有与立焉。

不数世淫,弗能敝也。

”赵孟曰:“夭乎?

”对曰:“有焉。

”赵孟曰:“其几何?

”对曰:“钅咸闻国无道而年谷和孰,天赞之也,鲜不五稔。

”赵孟视荫,曰:“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

”后子出而告人曰:“赵孟将死矣!

主民玩岁而惕日,其与几何?

”冬,赵孟卒。

昭五年,秦景公卒。

昭公元年,楚公子围会盟,设服离卫。

鲁叔孙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

”伯州犁曰:“此行也,辞也假之寡君。

”郑行人子羽曰:“假不反矣。

”伯州犁曰:“子姑忧予子晢之欲背诞也。

”子羽曰:“假而不反,子其无忧乎?

”齐国子曰:“吾代二子闵矣。

”陈公子招曰:“不忧何成?

二子乐矣!

”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不害。

”退会,子羽告人曰:“齐、卫、陈大夫其不免乎!

国子代人忧,子招乐忧,齐子虽忧费害。

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

《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

’三大夫兆忧矣,能无至乎?

言以知物,其是之谓矣。

” 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

既除丧而燕,王曰:“诸侯皆有以填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

”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故能荐彝器。

晋居深山,戎翟之与邻,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

”王曰:“叔氏其忘诸乎!

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其反亡分乎?

昔而高祖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正,故曰籍氏。

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

”籍谈不能对。

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

数典而忘其祖。

”籍谈归,以语叔向。

叔向曰:“王其不终乎!

吾闻所乐必卒焉。

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

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燕,又求彝器,乐忧甚矣。

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

王虽弗遂,燕乐已早。

礼,王之大经也。

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

言以考典,典以志经。

忘经而多言举典,将安用之!

” 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诔之曰:“B857天不吊,不DE70遗一老,俾屏予一人。

”子赣曰:“君其不殁于鲁乎?

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

’失志为昏,失所为愆。

生弗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

称‘予一人’,非名也。

君两失之。

”二十七年,公孙于邾,遂死于越。

庶征之恒阳,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

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

不伤二谷,谓之不雨。

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

荒,旱也,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而除。

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

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

上缘求妃兹谓D9D4,其旱三月大温亡云。

居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数有火灾。

庶位逾节兹谓D9D4,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

” 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

董仲舒、刘向以为,齐桓既死,诸侯从楚,釐尤得楚心。

楚来献捷,释宋之执。

外倚强楚,炕阳失众,又作南门,劳民兴役。

诸雩旱不雨,略皆同说。

宣公七年“秋,大旱”。

是夏,宣与齐侯伐莱。

襄公五年“秋,大雩”。

先是,宋鱼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

郑畔于中国而附楚,襄与诸侯共围彭城,城郑虎牢以御楚。

是岁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使大夫会吴于善道。

外结二国,内得郑聘,有炕阳动众之应。

八年“九月,大雩”。

时作三军,季氏盛。

二十八年“八月,大雩”。

先是,比年晋使荀吴、齐使庆封来聘,是夏邾子来朝。

襄有炕阳自大之应。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犹有童心,居丧不哀,炕阳失众。

六年“九月,大雩”。

先是,莒牟夷以二邑来奔,莒怒伐鲁,叔弓帅师,距而败之,昭得入晋。

外和大国,内获二邑,取胜邻国,有炕阳动众之应。

十六年“九月,大雩”。

先是,昭公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又大搜于比蒲。

晋叔向曰:“鲁有大丧而不废搜。

国不恤丧,不忌君也。

君亡戚容,不顾亲也。

殆其失国”。

与三年同占。

二十四年“八月,大雩”。

刘歆以为,《左氏传》二十三年邾师城翼,还经鲁地,鲁袭取邾师,获其三大夫。

邾人诉于晋,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是春乃归之。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

刘歆以为时后氏与季氏有隙。

又季氏之族有淫妻为谗,使季平子与族人相恶,皆共DADA平子。

子家驹谏曰:“谗人以君徼幸,不可。

”昭公遂代季氏,为所败,出奔齐。

定公七年“九月,大雩”。

先是,定公自将侵郑,归而城中城。

二大夫帅师围郓。

严公三十一年“冬,不雨”。

是岁,一年而三筑台,奢侈不恤民。

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

先是者,严公夫人与公子庆父淫。

而杀二君。

国人攻之,夫人逊于邾,庆父奔莒。

釐公即位,南败邾,东败营,获其大夫。

有炕阳之应。

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

又会晋侯于戚。

公子遂如齐纳币。

又与诸侯盟。

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

跻釐公主。

大夫始颛事。

十年,“自正月不雨。

至于秋七月”。

先是,公子遂会四国而救郑。

楚使越椒来聘。

秦人归禭。

有炕阳之应。

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先是,曹伯、杞伯、滕子来朝,郕伯来奔,秦伯使遂来聘,季孙行父城诸及郓。

二年之间,五国趋之,内城二邑。

炕阳失众。

一曰,不雨而五谷皆孰,异也。

文公时,大夫始颛盟会,公孙敖会晋侯,又会诸侯盟于垂陇。

故不雨而生者,阴不出气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

一曰,不雨近常阴之罚,君弱也。

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谷绝。

先是,发民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是岁城乃成。

文帝三年秋,天下旱。

是岁夏,匈奴右贤王寇侵上郡,诏丞相灌婴发车骑士八万五千人诣高奴,击右贤王走出塞。

其秋,济北王兴居反,使大将军讨之,皆伏诛。

后六年春,天下大旱。

先是,发车骑材官屯广昌。

是岁二月,复发材官屯陇西。

后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三将军屯边,又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

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朔五年春,大旱。

是岁,六将军众十余万征匈奴。

元狩三年夏,大旱。

是岁,发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天汉元年夏,大旱。

其三年夏,大旱。

先是,贰师将军征大宛还。

天汉元年,发适民。

二年夏,三将军征匈奴,李陵没不还。

征和元年夏,大旱。

是岁,发三辅骑士闭长安城门,大搜,始治巫蛊。

明年,卫皇后、太子败。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

先是,大鸿胪田广明征益州,暴师连年。

宣帝本始三年夏,大旱,东西数千里。

先是,五将军众二十万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

是岁,后将军赵充国征西羌。

成帝永给三年、四年夏、大旱。

《左氏传》晋献公时童谣曰:“丙子之晨,龙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旗。

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

”是时,虢为小国,介夏阳之厄,怙虞国之助,亢衡于晋,有炕阳之节,失臣下之心。

晋献伐之,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

”偃以童谣对曰:“克之。

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此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师灭虢,虢公丑奔周。

周十二月,夏十月也。

言天者以夏正。

史记晋惠公时童谣曰:“恭太子更葬兮,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其兄。

”是时,惠公赖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内杀二大夫,国人不说。

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敬,故诗妖作也。

后与秦战,为秦所获,立十四年而死。

晋人绝之,更立其兄重耳,是为文公,遂伯诸侯。

《左氏传》文、成之世童谣曰:“雊之鹆之,公出辱之。

雊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

雊鹆跌跌,公在乾侯,征褰与襦。

雊鹆来巢。

远,哉摇摇,裯父丧劳,宋父以骄,雊鹆雊鹆,往歌来哭。

”至昭公时,有雊鹆来巢。

公攻季氏,败,出奔齐,居外野,次乾侯。

八年,死于外,归葬鲁。

昭公名裯。

公子宋立,是为定公。

元帝时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

”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北宫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时先有雊鹆之谣,而后有来巢之验。

井水,阴也。

灶烟,阳也。

玉堂、金门,至尊之居,象阴盛而灭阳,窃有宫室之应也。

王莽生于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为三公辅政,因以篡位。

成帝时童谣曰:“燕燕尾涎涎,张公子,时相见。

木门仓琅根,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

”其后帝为微行出游,常与富平侯张放俱称富平侯家人,过阳阿主作乐,见舞者赵飞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

“张公子”,谓富平侯也。

“木门仓琅根”,谓宫门铜锾,言将尊贵也。

后遂立为皇后。

弟昭仪贼害后宫皇子,卒皆伏辜,所谓“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者也。

成帝时歌谣又曰:“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

桂树华不实,黄爵巢其颠。

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

”桂,赤色,汉家象。

华不实,无继嗣也。

王莽自谓黄象,黄爵巢其颠也。

严公十七年,冬,多麋”。

刘歆以为毛虫之孽为灾。

刘向以为麋色青,近青祥也。

麋之为言迷也,盖牝兽之淫者也。

是时,严公将取齐之淫女,其象先见。

天戒若曰,勿取齐女,淫而迷国。

严不寤,遂取之。

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终皆诛死,几亡社稷。

董仲舒指略同。

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国多麋。

”又曰:“‘震’遂泥,厥咎国多麋。

” 昭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

左右莫见,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

”贺不改寤,后卒失国。

《左氏传》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国人逐狾狗,狾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

臣惧,遂奔陈。

先是,臣兄阅为宋卿,阅卒,臣使贼杀阅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闻之,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

”欲逐之。

左师向戌曰:“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

”公乃止。

华臣炕暴失义,内不自安,故犬祸至,以奔亡也。

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DF3A高后掖,忽而不见。

卜之,赵王如意作崇。

遂病掖伤而崩。

先是,高后鸩杀如意,支断其母戚夫人手足,CE73其眼,以为人彘。

文帝后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

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后,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

兄弟并强,有炕阳心,故犬祸见也。

犬守御,角兵象,在前而上乡者也。

犬不当主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乡京师也。

天之戒人蚤矣,诸侯不寤。

后六年,吴、楚畔,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应之,举兵至齐。

齐王犹与城守,三国围之。

会汉破吴、楚,因诛四王。

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于齐而三国围齐。

汉卒破吴、楚于梁,诛四王于齐。

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

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 景帝三年二月,邯郸狗与彘交。

悖乱之气,近犬豕之祸也。

是时,赵王遂悖乱,与吴、楚谋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

犬,兵革失众之占。

豕,北方匈奴之象。

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

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

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音相与同居,有如人状在其室中,击之,为狗,走出。

去后,有数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

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鸿嘉中,狗与彘交。

《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宝圭湛于河,几以获神助。

甲戌,津人得之河上,阴不佞取将卖之,则为石。

是时,王子晁篡天子位,万民不乡,号令不从,故有玉变,近白祥也。

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验云。

玉化为石,贵将为贱也。

后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史记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郑客从关东来,至华阴,望见素车白马从华山上下,知其非人,道住止而待之。

遂至,持璧与客曰:“为我遗镐池君。

”因言“今年祖龙死”。

忽不见,郑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过江所湛璧也。

与周子晁同应。

是岁,石陨于东郡,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

此皆白祥,炕阳暴虐,号令不从,孤阳独治,群阴不附之所致也。

一曰,石,阴类也,阴持高节,臣将危君,赵高、李斯之象也。

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灭其旁民,而燔烧其石。

是岁始皇死,后三年而秦灭。

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

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

石立处,有白乌数千集其旁。

眭孟以为,石阴类,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庶人为天子者。

孟坐伏诛。

京房《易传》曰:“‘《复》,崩来无咎。

’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

”又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

立于山,同姓。

平地,异姓。

立于水,圣人。

于泽,小人。

” 天汉元年三月,天雨白毛。

三年八月,天雨白DA3E。

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

”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

” 史记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金震,木动之也。

是时,周室衰微,刑重而虐,号令不从,以乱金气,鼎者,宗庙之宝器也。

宗庙将废,宝鼎将迁,故震动也。

是岁,晋三卿韩、魏、赵篡晋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

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

后三世,周致德祚于秦。

其后秦遂灭周,而取九鼎。

九鼎之震,木沴金,失众甚。

成帝元延元年正月,长安章城门门牡自亡,函谷关次门牡亦自亡。

京房《易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厥咎牡亡。

”《妖辞》曰:“关动牡飞,辟为亡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

”故谷永对曰:“章城门通路寝之路,函谷关距山东之险,城门关守国之固,固将去焉,故牡飞也。

汉书·志·五行志中之下

〔班固〕 〔汉〕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悊,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

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

惟水沴火。

」 「视之不明,是谓不悊」,悊,知也。

《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

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

」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

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

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

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

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

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

温奥生虫,故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

刘歆以为属思心不容。

于易,刚而包柔为离,离为火为目。

羊上角下号,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

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

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疴。

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

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

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

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

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

祸亦从羽,故为鸡。

鸡于易自在巽。

说非是。

庶徵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

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

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

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

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

重过不诛,兹谓亡徵,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

」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

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

先是连兵邻国,三战而再败也,内失百姓,外失诸侯,不敢行诛罚,郑伯突篡兄而立,公与相亲,长养同类,不明善恶之罚也。

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不正,阴失节也。

成公元年「二月,无冰」。

董仲舒以为方有宣公之丧,君臣无悲哀之心,而炕阳,作丘甲。

刘向以为时公幼弱,政舒缓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

刘向以为先是公作三军,有侵陵用武之意,于是邻国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馀年,因之以饥馑,百姓怨望,臣下心离,公惧而弛缓,不敢行诛罚,楚有夷狄行,公有从楚心,不明善恶之应。

董仲舒指略同。

一曰,水旱之灾,寒暑之变,天下皆同,故曰「无冰」,天下异也。

桓公杀兄弑君,外成宋乱,与郑易邑,背畔周室。

成公时,楚横行中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晋败天子之师于贸戎,天子皆不能讨。

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

渐将日甚,善恶不明,诛罚不行。

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岁,秦灭亡奥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

先是,比年遣大将军卫青、霍去病攻祁连,绝大幕,穷追单于,斩首十馀万级,还,大行庆赏。

乃闵海内勤劳,是岁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节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

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天下咸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

是时上年九岁,大将军霍光秉政,始行宽缓,欲以说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

刘歆以为草妖也。

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

于易,五为天位,为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

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

是时公子遂颛权,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后,将皆为乱矣。

文公不寤,其后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

董仲舒指略同。

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

」 书序曰:「伊涉相太戊,亳有祥桑谷共生。

」传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

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

」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尽凉阴之哀,天下应之,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

桑犹丧也,谷犹生也,杀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

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国家,象朝将为虚之应也。

书序又曰:「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雊。

」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

」刘向以为雉雊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

于易,离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

刘歆以为羽虫之孽。

易有鼎卦,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庙者长子也。

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

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

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之祀。

野木生朝,野鸟入庙,败亡之异也。

武丁恐骇,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内举傅说,授以国政,外伐鬼方,以安诸夏,故能攘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所谓「六沴作见,若是共御,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者也。

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

刘向以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当剥落,今反华实,近草妖也。

先华而后实,不书华,举重者也。

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

一曰,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

故冬华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于实,则成矣。

是时僖公死,公子遂颛权,文公不寤,后有子赤之变。

一曰,君舒缓甚,奥气不臧,则华实复生。

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彊也。

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

不当实而实,易相室。

」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刘歆以为庶徵皆以虫为孽,思心蠃虫孽也。

李梅实,属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华,枣实。

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

又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叶。

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间受命为天子者。

昭帝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诛之。

后昭帝崩,无子,徵昌邑王贺嗣位,狂乱失道,光废之,更立昭帝兄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

帝本名病已。

京房易传曰:「枯杨生稊,枯木复生,人君亡子。

」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

刘向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

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

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 建昭五年,兖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

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

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支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

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务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

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

」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丈六尺,长十丈七尺。

民断其本,长九尺馀,皆枯。

三月,树卒自立故处。

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

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

天辟恶之。

」 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摎结,大如弹丸。

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

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鸲鹆来巢」。

刘歆以为羽虫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

刘向以为有蜚有蛊不言来者,气所生,所谓眚也。

鸲鹆言来者,气所致,所谓祥也。

鸲鹆,夷狄穴藏之禽,来至中国,不穴而巢,阴居阳位,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宫室而居外野也。

鸲鹆白羽,旱之祥也。

穴居而好水,黑色,为主急之应也。

天戒若曰,既失众,不可急暴。

急暴,阴将持节阳以逐尔,去宫室而居外野矣。

昭不寤,而举兵围季氏,为季氏所败,出奔于齐,遂死于外野。

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

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

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

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

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

堕于水者,将死水地。

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

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

」 昭帝元凤元年,有乌与鹊斗燕王宫中池上,乌堕池死,近黑祥也。

时燕王旦谋为乱,遂不改寤,伏辜而死。

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骄怨而谋逆,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

燕一乌鹊斗于宫中而黑者死,楚以万数斗于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大败于野,故众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

京房易传曰:「专征劫杀,厥妖乌鹊斗。

」 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鹙,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

刘向以为水鸟色青,青祥也。

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见也。

野鸟入处,宫室将空。

王不寤,卒以亡。

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鸟集于国中。

」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觏焚其巢。

男子孙通等闻山中群鸟觏鹊声,往视,见巢萝,尽堕地中,有三觏鷇烧死。

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

太守平以闻。

觏色黑,近黑祥,贪虐之类也。

《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

」泰山,岱宗,五岳之长,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也。

天戒若曰,勿近贪虐之人,听其贼谋,将生焚巢自害其子绝世易姓之祸。

其后赵蜚燕得幸,立为皇后,弟为昭仪,姊妹专宠,闻后宫许美人、曹伟能生皇子也,昭仪大怒,令上夺取而杀之,皆并杀其母。

成帝崩,昭仪自杀,事乃发觉,赵后坐诛。

此焚巢杀子后号咷之应也。

一曰,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

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

」 鸿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庭,历阶登堂而雊。

后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车骑将军之府,又集未央宫承明殿屋上。

时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待诏宠等上言:「天地之气,以类相应,谴告人君,甚微而著。

雉者听察,先闻雷声,故月令以纪气。

经载高宗雊雉之异,以明转祸为福之验。

今雉以博士行礼之日大众聚会,飞集于庭,历阶登堂,万众睢睢,惊怪连日。

径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庙骨肉之官,然后入宫。

其宿留告晓人,具备深切,虽人道相戒,何以过是!

」后帝使中常侍晁闳诏音曰:「闻捕得雉,毛羽颇摧折,类拘执者,得无人为之?

」音复对曰:「陛下安得亡国之语?

不知谁主为佞谄之计,诬乱圣德如此者!

左右阿谀甚众,不待臣音复谄而足。

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

如令陛下觉寤,惧大祸且至身,深责臣下,绳以圣法,臣音当先受诛,岂有以自解哉!

今即位十五年,继嗣不立,日日驾车而出,泆行流闻,海内传之,甚于京师。

外有微行之害,内有疾病之忧,皇天数见灾异,欲人变更,终已不改。

天尚不能感动陛下,臣子何望?

独有极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

如有不然,老母安得处所,尚何皇太后之有!

高祖天下当以谁属乎!

宜谋于贤知,克己复礼,以求天意,继嗣可立,灾变尚可销也。

」 成帝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飞去。

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爵,诸侯销。

」一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世。

史记鲁定公时,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虫若羊,近羊祸也。

羊者,地上之物,幽于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听季氏,暗昧不明之应也。

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象鲁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将拘于家臣也。

是岁季氏家臣阳虎囚季桓子。

后三年,阳虎劫公伐孟氏,兵败,窃宝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

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

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

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弱奔鲁,华臣奔陈,华合比奔卫。

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

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 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

时又冬雷,桃李华,常奥之罚也。

是时政舒缓,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当立之王,退王陵、赵尧、周昌。

吕太后崩,大臣共诛灭诸吕,僵尸流血。

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

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

」又曰:「佞人禄,功臣僇,天雨血。

」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

后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与诸吕同众。

诛死者少,雨血亦少。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

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

」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

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

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

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

寒气动,故有鱼孽。

雨以龟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

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

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

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

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疴。

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

凡听伤者病水气,水气病则火沴之。

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

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徵之恒寒。

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

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吕不韦及嫪毐,封毐为长信侯,以太原郡为毐国,宫室苑囿自恣,政事断焉。

故天冬雷,以见阳不禁闭,以涉危害,舒奥迫近之变也。

始皇既冠,毐惧诛作乱,始皇诛之,斩首数百级,大臣二十人,皆车裂以徇,夷灭其宗,迁四千馀家于房陵。

是岁四月,寒,民有冻死者。

数年之间,缓急如此,寒奥辄应,此其效也。

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叔草,皆常寒之罚也。

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

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

诛过深,当奥而寒,尽六日,亦为雹。

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禽。

道人始去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

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

闻善不予,厥咎聋。

」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

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刘向以为时夫人有淫齐之行,而桓有妒媚之心,夫人将杀,其象见也。

桓不觉寤,后与夫人俱如齐而杀死。

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出非其时,迫近象也。

董仲舒以为象大人专恣,阴气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

刘向以为先是釐公立妾为夫人,阴居阳位,阴气盛也。

公羊经曰「大雨雹」。

董仲舒以为公胁于齐桓公,立妾为夫人,不敢进群妾,故专壹之象见诸雹,皆为有所渐胁也,行专壹之政云。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

刘向以为昭取于吴而为同姓,谓之吴孟子。

君行于上,臣非于下。

又三家已彊,皆贱公行,慢臜之心生。

董仲舒以为季孙宿任政,阴气盛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

后三岁,淮南王长谋反,发觉,迁,道死。

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臣为乱。

」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

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馀人。

明年,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

是岁淮南、衡山王谋反,发觉,皆自杀。

使者行郡国,治党与,坐死者数万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

是岁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丞相严青翟坐与三长史谋陷汤,青翟自杀,三长史皆弃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馀郡人相食。

是岁,民不占缗钱有告者,以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雪,深五尺。

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淮阳王以不义,博要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弘坐免为庶人。

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

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

宜齐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

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

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

即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臣虽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

」其后许后坐祝诅废。

阳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

后十六年,许皇后自杀。

定公元年「十月,陨霜杀菽」。

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

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得立,故天见灾以视公也。

釐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

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

一曰菽,草之难杀者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

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

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彊者,天戒若曰,加诛于彊臣。

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陨霜杀草木。

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于,单于觉之而去。

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馀年,天下户口减半。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

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

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

佞人依刑,兹谓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

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 元帝永光元年三月,陨霜杀桑。

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

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

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

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

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

故沸汤之在闭器,而湛于寒泉,则为冰,及雪之销,亦冰解而散,此其验也。

故雹者阴胁阳也,霰者阳胁阴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食也。

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将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

釐公不寤,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左氏传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

」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书大,言为灾也。

凡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

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

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马头。

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鸟皆死。

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

左传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

刘向以为近鼓妖也。

丧,凶事。

声如牛,怒象也。

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革之祸。

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请击之。

遂要崤阨,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

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

上以问黄门侍郎扬雄、李寻,寻对曰:「洪范所谓鼓妖者也。

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

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

今以四月日加辰已有异,是为中焉。

正卿谓执政大臣也。

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

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

」扬雄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

朱博为人彊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

八月,博、玄坐为奸谋,博自杀,玄减死论。

京房易传曰:「令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动,若有音。

」 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

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

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

一曰,易震为雷,为貌不恭也。

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

刘向以为近鱼孽也。

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洮。

明年有嫪毒之诛。

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

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

至于二世,暴虐愈甚,终用急亡。

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斗。

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

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

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

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 桓公五年「秋,螽」。

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

刘向以为介虫之孽属言不从。

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

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云。

严公二十九年「有蜚」。

刘歆以为负蠜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

刘向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

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

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

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将生臭恶,闻于四方。

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二嗣以杀,卒皆被辜。

董仲舒指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

刘向以为先是釐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兵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

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

谷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

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

刘歆以为螽为谷灾,卒遇贼阴,坠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

时公伐邾取须朐,城郚。

宣公六年「八月,螽」。

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三年「秋,螽」。

公孙归父会齐伐莒。

十五年「秋,螽」。

宣亡熟岁,数有军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

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

夏,城费。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

是时哀用田赋。

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

十二月,螽」。

比三螽,虐取于民之效也。

刘歆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闰矣。

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

刘歆以为蝝,铁缨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

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 螟始生。

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

宣是时初税亩。

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其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

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

六年夏,蝗。

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

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

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馀郡。

元封六年秋,蝗。

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从东方蜚至敦煌。

三年秋,复蝗。

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

四年夏,蝗。

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

征和三年,贰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

是时王莽秉政。

左氏传曰严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

从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射之!

」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

刘向以为近豕祸也。

先是,齐襄淫于妹鲁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杀威公,又杀彭生以谢鲁。

公孙无知有宠于先君,襄公绌之,无知帅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户间,足见于户下,遂杀之。

伤足丧屦,卒死于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溷,坏都灶,衔其釜六七枚置殿前。

刘向以为近豕祸也。

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诛杀谏者,暴急无道。

灶者,生养之本,豕而败灶,陈釜于庭,釜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

燕王不改,卒伏其辜。

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政,厥妖豕入居室。

」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谷、洛水斗,将毁王宫。

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

周灵王将拥之,有司谏曰:「不可。

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

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辟,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

惧及子孙,王室愈卑。

」王卒拥之。

以传推之,以四渎比诸侯,谷、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

是时世卿专权,儋括将有篡杀之谋,如灵王觉寤,匡其失政,惧以承戒,则灾祸除矣。

不听谏谋,简嫚大异,任其私心,塞埤拥下,以逆水势而害鬼神。

后数年有黑如日者五。

是岁蚤霜,灵王崩。

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弟佞夫。

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

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乱。

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

」 史记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

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

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乱五行,气色谬乱。

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

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而亡。

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

京房易传曰:「君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汉书·志·食货志下

〔班固〕 〔汉〕

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

钱圜函方,轻重以铢。

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

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

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

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

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

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

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

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

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

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

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

”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

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

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

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日矣。

王其图之。

”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

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

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

黄金一斤。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

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

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

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

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贾谊谏曰: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

然铸钱之情,非CA36杂为巧,则不可得赢。

而CA36之甚微,为利甚厚。

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

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

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井,孰积如此!

曩禁铸钱,死罪积下。

今公铸钱,黥罪积下。

为法若此,上何赖焉?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

或用重钱,平称不受。

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虖,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

纵而弗呵虖,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

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

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

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

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

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

令禁铸钱,则钱必重。

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

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

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

何谓七福?

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

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

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

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

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

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

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

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

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

上不听。

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

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

故吴、邓钱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粤之害,即位数年,严助、朱买臣等招徠东瓯,事两粤,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

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

彭吴穿秽貊、朝鲜,置沧海郡,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

及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

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

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夷,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

兴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后,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

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

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

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

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

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

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

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

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

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

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

“千夫”如王大夫。

其有罪又减二等。

爵得至“乐卿”。

以显军功。

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秏废。

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

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坐而死者数万人,吏益惨急而法令察。

当是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

公孙弘以实相,布被,食不重味,为下先,然而无益于俗,稍务于功利矣。

其明年,票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

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

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

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先是十余岁,河决,灌梁、楚地,固已数困,而缘河之郡堤塞河,辄坏决,费不可胜计。

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为溉田。

郑当时为渭漕回远,凿漕直渠自长安至华阴。

而朔方亦穿溉渠。

作者各数万人,历二三期而功未就,费亦各以巨万十数。

天子为伐胡故,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

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

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

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

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

而富商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

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

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

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

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

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

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

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

”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值四十万。

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又造银锡白金。

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值三千。

二曰以重养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

三曰复小,橢之,其文龟,值三百。

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

盗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胜数。

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

咸阳,齐之大煮盐。

孔仅,南阳大冶,皆至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

弘羊,洛阳贾人之子。

以心计,年十三侍中。

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

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

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

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军马死者十余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与焉。

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

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鋊。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

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

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

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

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

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

”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

吏益多贾人矣。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

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

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

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

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

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

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

商贾人轺车二算。

船五丈以上一算。

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

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

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

敢犯令,没入田货。

” 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

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

初,式不愿为官,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

语自在其《传》。

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于九卿。

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

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

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

赦自出者百余万人。

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

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

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苛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

而大农颜异诛矣。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

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

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

”天子不说。

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

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

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

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

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

是岁,汤死而民不思。

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

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

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

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直工大奸乃盗为之。

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

杜周治之,狱少反者。

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

奴婢以千万数。

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宅亦如之。

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C84A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

益广关,置左右辅。

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

及杨可告缗,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

上林既充满,益广。

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

治楼船,高十余丈,旗织加其上,甚壮。

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

宫室之修,繇此日丽。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

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

官益杂置多,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

”乃征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名曰“株送徒”。

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

是时山东被河灾,乃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

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

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赈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国。

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辩,自杀。

行西逾陇,卒,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

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

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宝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议封禅事,而郡国皆豫治道,修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宫储,设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粤反,西羌侵边。

天子为山东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发三河以西骑击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

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戊田之。

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

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澹之。

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死南粤。

天子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黄金四十斤,田十顷。

布告天下,天下莫应。

列侯以百数,皆莫求从军。

至饮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

乃拜卜式为御史大夫。

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买之。

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

上不说。

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

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

而初郡又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大农。

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

然兵所过县,县以为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轻赋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为太子太傅。

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斡天下盐铁。

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

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

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

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

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

天子以为然而许之。

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

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

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

它郡各输急处。

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

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

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

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

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

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贩物求利。

亨弘羊,天乃雨。

”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

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

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

乃与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

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望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

宣、元、成、哀、平五世,无所变改。

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

贡禹言:“铸钱采铜,一岁十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

富人臧钱满室,犹无厌足。

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

疾其末者绝其本,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为币,除其贩卖租铢之律,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农桑。

”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尺寸分裂。

禹议亦寝。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

又造契刀、错刀。

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

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

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

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

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

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

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

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

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六品,直各如其文。

黄金重一斤,直钱万。

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

它银一流直千。

是为银货二品。

元龟B77A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

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

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

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

是为龟宝四品。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

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

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

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

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

是为贝货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

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

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

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

是为布货十品。

凡宝货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

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

元龟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愦乱,其货不行。

民私以五铢钱市买。

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

”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

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

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

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

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

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

”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

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

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

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

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贩、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

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

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

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

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

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

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

毋过岁什一。

羲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

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

百礼之会,非酒不行。

故《诗》曰‘无酒酤我’,而《论语》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

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

《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薄恶不诚,是以疑而弗食。

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

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

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

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

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

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CE6D、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

”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

落阳薛子仲、张长叔、临菑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

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食肴之将。

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

铁,田农之本。

名山、大泽,饶衍之臧。

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

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

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

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

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

”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

后五岁,天凤元年,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

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

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直一,与货布二品并行。

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一,并行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

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

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

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

吏及比伍,知而不举告,与同罪。

非沮宝货,民罚作一岁,吏免官。

犯者俞众,及五人相坐皆没入,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货布后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猪突豨勇,壹切税吏民,訾三十而取一。

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吏尽复以与民。

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徭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

又用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

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

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

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

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而汉兵诛莽。

后二年,世祖受命,荡涤烦苛,复五铢钱,与天下更始。

赞曰:《易》称“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书》云“茂迁有无”,周有泉府之官,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

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从徠。

顾古为之有数,吏良而令行,故民赖其利,万国作乂。

及孝武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

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奸轨弄权,官民俱竭,亡次矣。

汉书·志·食货志上

〔班固〕 〔汉〕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

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

“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

“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

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

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

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茂迁有无,万国作B376。

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

”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

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盖均亡贫,和亡寡,安亡倾。

”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

制庐井以均之。

开市肆以通之。

设庠序以教之。

士、农、工、商,四人有业。

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

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

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

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

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

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

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

农民户人己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

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

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

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

有赋有税。

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

赋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

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

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

七十以上,上所养也。

十岁以下,上所长也。

十一以上,上所强也。

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

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D733殖于疆易。

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在野曰庐,在邑曰里。

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常,五常为州,五州为乡。

乡,万二千五百户也。

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

于是里有序而乡有庠。

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

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

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馌彼南亩。

”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

”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

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

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

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

是月,余子亦在于序室。

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

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

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

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

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

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

故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故民皆劝功乐业,先公而后私。

其《诗》曰:“有CA56凄凄,兴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

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

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

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

再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

故鲁宣公“初税亩”,《春秋》讥焉。

于是上贪民怨,灾害生而祸乱作。

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先富有而后礼让。

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百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

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

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

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

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

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

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

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

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

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

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

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

中孰自三,余三百石。

下孰自倍,余百石。

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

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

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

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

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

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

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

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

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

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

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

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

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

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

”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

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

古之治天下,至ED54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

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

残贼公行,莫之或止。

大命将泛,莫之振救。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

失时不雨,民且狼顾。

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

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

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

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

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

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

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

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

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晁错复说上曰: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

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

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

饥之于食,不待甘旨。

饥寒至身,不顾廉耻。

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

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

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忘择也。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

其为物轻微易臧,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

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

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

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

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

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

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

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

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

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为过吏势,以利相倾。

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

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

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欲民务农,在于贵粟。

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

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

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

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

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

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

”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

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

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

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

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

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

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

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

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

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

”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其后,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及徒复作,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

始造苑马以广用,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

然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C03D牝者摈而不得会聚。

守闾阎者食粱肉。

为吏者长子孙。

居官者以为姓号。

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焉。

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

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

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

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

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

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

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

”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

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

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蓄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

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

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

汉兴,循而未改。

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盐铁皆归于民。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然后可善治也。

”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

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

”以赵过为搜粟都尉。

过能为代田,一亩三B04B。

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

后稷始B04B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B04B,长终亩。

一亩三B04B,一夫三百B04B,而播种于B04B中。

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贵阝其土以附苗根。

故其《诗》曰:“或芸或B679,黍稷DE3EDE3E。

”芸,除草也。

B679,附根也。

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

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DE3EDE3EDE3E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

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

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

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

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

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

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E346地,课得谷皆多旁田,亩一斛以上。

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

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

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

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

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

”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

御史大夫萧望之奏言:“故御史属徐宫家在东莱,言往年加海租,鱼不出。

长老皆言武帝时县官尝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予民,鱼乃出。

夫阴阳之感,物类相应,万事尽然。

今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值二万万余,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

寿昌习于商功分铢之事,其深计远虑,诚未足任,宜且如故。

”上不听。

漕事果便,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

民便之。

上乃下诏,赐寿昌爵关内侯。

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

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在位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

上从其议,皆罢之。

又罢建章、甘泉宫卫、角抵、齐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贫民,减诸侯王庙卫卒半。

又减关中卒五百人,转谷赈贷穷乏。

其后用度不足,独复盐铁官。

成帝时,天下亡兵革之事,号为安乐,然俗奢侈,不以蓄聚为意。

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

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

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

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俞困。

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

亦未可详,宜略为限。

”天子下其议。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

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

请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

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

”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

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

宫室、苑囿、府库之臧已侈,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

平帝崩,王莽居摄,遂篡位。

王莽因汉承平之业,匈奴称籓,百蛮宾服,舟车所通,尽为臣妾,府库百官之富,天下晏然。

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满,狭小汉家制度,以为疏阔。

宣帝始赐单于印玺,与天子同,而西南夷钅句町称王。

莽乃遣使易单于印,贬钅句町王为侯。

二方始怨,侵犯边境。

莽遣兴师,发三十万众,欲同时十道并出,一举灭匈奴。

募发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转委输兵器,自负海江、淮而至北边,使者驰传督趣,海内扰矣。

又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分裂州郡,改职作官,下令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

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

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

”犯令,法至死,。

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

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

然刑罚深刻,它政誖乱。

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民俞贫困。

常苦枯旱,亡有平岁,谷贾翔贵。

末年,盗贼群起,发军击之,将吏放纵于外。

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阳以东米石二千。

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赈贷穷乏,又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

酪不可食,重为烦扰。

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官以廪之,吏盗其廪,饥死者什七八。

莽耻为政所至,乃下诏曰:“予遭阳九之厄,百六之会,枯、旱、霜、蝗,饥馑荐臻,蛮夷猾夏,寇贼奸轨,百姓流离。

予甚悼之,害气将究矣。

”岁为此言,以至于亡。

汉书·志·刑法志

〔班固〕 〔汉〕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

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

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

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

从之成群,是为君矣。

归而往之,是为王矣。

《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

”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

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

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

故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

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

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

《书》云“天秩有礼”,“天讨有罪”。

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

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

薄刑用鞭扑。

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

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讠雚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

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

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

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

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

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

有税有赋。

税以足食,赋以足兵。

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

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

四丘为甸。

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

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

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

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

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

五国为属,属有长。

十国为连,连有帅。

三十国为卒,卒有正。

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

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

公问行伯用师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

”于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

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

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

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

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

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

《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

于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节死难之谊。

孔子伤焉,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故称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

”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国,摄虖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治其赋兵教以礼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

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

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

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

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

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

时唯孙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

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

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扞头目,何可当也?

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雠。

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

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

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

《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

’言以仁谊绥民者,无敌于天下也。

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

事小敌脆,则偷可用也。

事巨敌坚,则焕然离矣。

是亡国之兵也。

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

是危国之兵也。

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

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

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

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

故虽地广兵强,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己也。

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

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

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 故曰:“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

”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轨”,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

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

齐桓南服强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

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

王曰:“父老反矣!

何患无君?

”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贤也!

”相与从之。

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

二国并力,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

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剪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

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CA76起云合,果共轧之。

斯为下矣。

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

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

至于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

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

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

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

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

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

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

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

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文德者,帝王之利器。

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

夫文之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

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

三代之盛,至于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典。

二曰,刑平邦用中典。

三曰,刑乱邦用重典。

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

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

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舂槁。

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B062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

黑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

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

晋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

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

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

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

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

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三辟之兴,皆叔世也。

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

《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

’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如是,何辟之有?

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

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

终子之世,郑其败虖!

”子产报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材,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

”偷薄之政,自是滋矣。

孔子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

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

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

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蠲削烦苛,兆民大说。

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

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

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

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

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浸息。

风流笃厚,禁罔疏阔。

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

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

”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

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

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

”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

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

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

吾甚自愧。

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

’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

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

岂为民父母之意哉!

其除肉刑,有以易之。

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

具为令。

” 丞相张仓、御史大夫冯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来者久矣。

陛下下明诏,怜万民之一有过被刑者终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于盛德,臣等所不及也。

臣谨议请定律曰: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

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

当劓者,笞三百。

当斩左止者,笞五百。

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罪人狱已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

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

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

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

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

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前令之刑城旦舂岁而非禁锢者,完为城旦舂岁数以免。

臣昧死请。

”制曰:“可。

”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斩右止者又当死。

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

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狱尚不全。

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

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

”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棰令。

”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笞者,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

当笞者,笞臀。

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

”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

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

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

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

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

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

及即尊位,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

语在《温舒传》。

上深愍焉,乃下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

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

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

其务平之,以称朕意。

”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

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

时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圣王置谏争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

立法明刑者,非以为治,救衰乱之起也。

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

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

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无所弄矣。

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听怠,则廷平将招权而为乱首矣。

”宣帝未及修正。

至元席初立,乃下诏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

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条奏,唯在便安万姓而已。

” 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

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

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习律、令者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

《书》不云乎?

‘惟刑之恤哉!

’其审核之,务准古法,朕将尽心览焉。

”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

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

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

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

故略举汉兴以来,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

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

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

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

”故谓之具五刑。

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袄言令。

孝文二年,又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

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

其议。

”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父、母、妻、子、同产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

收之之道,所由来久矣。

臣之愚计,以为如其故便。

”文帝复曰:“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

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

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

朕夫见其便,宜熟计之。

”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于天下,使有罪不收,无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

臣等谨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

”其后,新垣平谋为逆,复行三族之诛。

由是言之,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

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末流者乎?

《周官》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

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

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

三刺: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

三宥:一曰弗识,二曰过失,三曰遗忘。

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

凡囚,“上罪梏BF25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

王之同族BF25,有爵者桎,以待弊。

”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

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

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

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

”上恩如此,吏犹不能奉宣。

故孝景中五年复下诏曰:“诸狱疑,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其后狱吏复避微文,遂其愚心。

至后元年,又下诏曰:“狱,重事也。

人有愚智,官有上下。

狱疑者谳,有令谳者已报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

”自此之后,狱刑益详,近于五听三宥之意。

三年复下诏曰:“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

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

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朱儒当鞠系者,颂系之。

”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诏曰:“朕念夫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逆乱之心,今或罗于文法,执于囹圄,不得终其年命,朕甚怜之。

自今以来,诸年八十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

”至成帝鸿嘉元年,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

”合于三赦幼弱、老眊之人。

此皆法令稍近古而便民者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

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

”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

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

此为国者之程式也。

今汉道至盛,历世二百余载,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余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余。

古人有言:“满堂而饮酒,有一人乡隅而悲泣,则一堂皆为之不乐。

”王者之于天下,譬犹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为之凄怆于心。

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者也。

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C224不平之所致也。

《书》云“伯夷降典,哲民惟刑”,言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

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

死刑过制,生刑易犯。

饥寒并至,穷斯滥溢。

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浸广:此刑之所以蕃也。

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

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

”又曰:“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

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

”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

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患害。

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

”非憎人欲杀之,利在于人死也。

今治狱吏欲陷害人,亦犹此矣。

凡此五疾,狱刑所以尤多者也。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

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

然而未能称意比隆于古者,以其疾未尽除,而刑本不正。

善乎!

孙卿之论刑也,曰:“世俗之为说者,以为治古者无肉刑,有象刑、墨鲸之属,菲履赭衣而不纯,是不然矣。

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邪,岂独无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

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是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

罪至重而刑至轻,民无所畏,乱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

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

故象刑非生于治古,方起于乱今也。

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从者也。

一物失称,乱之端也。

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夫征暴诛悖,治之威也。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故重,犯乱之罪故轻也。

《书》云‘刑罚世重世轻’,此之谓也。

”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

孙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说而论之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

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是犹以鞿而御駻突,违救时之宜矣。

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

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

至乎穿F1BE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

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

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

是以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

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胜残,诚以礼乐阙而刑不正也。

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B064二百章,以应大辟。

其余罪次,于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

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为三千章。

诋欺文致微细之法,悉蠲除。

如此,则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合刑罚之中,殷天人之和,顺稽古之制,成时雍之化。

成、康刑错,虽未可致,孝文断狱,庶几可及。

《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

言为政而宜于民者,功成事立,则受天禄而永年命,所谓“一人有庆,万民赖之”者也。

汉书·志·礼乐志

〔班固〕 〔汉〕

《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

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

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

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

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

有交接长幼之序,为制乡饮之礼。

有哀死思远之情,为制丧祭之礼。

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

哀有哭踊之节,乐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诚,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

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

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

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渐起。

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

礼、乐、政、刑四达而不誖,则王道备矣。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

同则和亲,异则畏敬。

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

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

二者并行,合为一体。

畏敬之意难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

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

盖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贿,美其欢心而不流其声音。

故孔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此礼乐之本也。

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

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

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 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备。

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

于是教化浃洽,民用和睦,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囹圄空虚,四十余年。

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

吾从周。

”及其衰也,诸侯逾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己,去其篇籍。

遭秦灭学,遂以乱亡。

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

高祖说而叹曰:“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

”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

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适然耳。

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

人之所设,不为不立,不修则坏。

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

”乃草具其仪,天子说焉。

而大臣绛、灌之属害之,故其议遂寝。

至武帝即位,进用英隽,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

会窦太后好黄老言,不说儒术,其事又废。

后董仲舒对策言:“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

天道大者,在于阴阳。

阳为德,阴为刑。

天使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

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

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

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

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

刑罚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

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

教化以明,习俗以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矣。

至周末世,大为无道,以失天下。

秦继其后,又益甚之。

自古以来,未尝以乱济乱,大败天下如秦者也。

习俗薄恶,民人抵冒。

今汉继秦之后,虽欲治之,无可奈何。

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一岁之狱以万千数,如以汤止沸,沸俞甚而无益。

辟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

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

古人有言:‘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

’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

更化则可善治,而灾害日去,福禄日来矣。

”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

至宣帝时,琅邪王吉为谏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也。

其务在于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

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凿,各取一切。

是以诈伪萌生,刑罚无极,质朴日消,恩爱浸薄。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非空言也。

愿与大臣延及儒生,述旧礼,明王制,驱一世之民,济之仁寿之域,则俗何以不若成、康?

寿何以不若高宗?

”上不纳其言,吉以病去。

至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磐十六枚,议者以为善祥。

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攘之容,以风化天下。

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

或曰,不能具礼。

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

刑罚之过,或至死伤。

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

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

为其俎豆、管弦之间小不备,因是绝而不为,是去小不备而就大不备,或莫甚焉。

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

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

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

自京师有誖逆不顺之子孙,至于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绝,繇不习五常之道也。

夫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余敝,民渐渍恶俗,贪饕险诐,不闲义理,不示以大化,而独驱以刑罚,终已不改。

故曰:‘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初,叔孙通将制定礼仪,见非于齐、鲁之士,然卒为汉儒宗,业垂后嗣,斯成法也。

”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议,会向病卒,丞相大司空奏请立辟雍。

案行长安城南,营表未作,遭成帝崩,群臣引以定谥。

及王莽为宰衡,欲耀众庶,遂兴辟雍,因以篡位,海内畔之。

世祖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改定京师于土中。

即位三十年,四夷宾服,百姓家给,政教清明,乃营立明堂、辟雍。

显宗即位,躬行其礼,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养三老、五更于辟雍,威仪既盛美矣。

然德化未流洽者,礼乐未具,群下无所诵说,而庠序尚未设之故也。

孔子曰:“辟如为山,未成一匮,止,吾止也。

”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

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

又通没之后,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

今学者不能昭见,但推士礼以及天子,说义又颇谬异,故君臣长幼交接之道浸以不章。

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

其感人深,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而动,然后心术形焉。

是以纤微憔瘁之音作,而民思忧。

阐谐嫚易之音作,而民康乐。

粗厉猛奋之音作,而民刚毅。

廉直正诚之音作,而民肃敬。

宽裕和顺之音作,而民慈爱。

流辟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乱。

先王耻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仪,合生气之和,异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也,不使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王者未作乐之时,因先王之乐以教化百姓,说乐其俗,然后改作,以章功德。

《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昔黄帝作《咸池》,颛顼作《六茎》,帝喾作《五英》,尧作《大章》,舜作《招》,禹作《夏》,汤作《濩》,武王作《武》,周公作《勺》。

《勺》,言能勺先祖之道也。

《武》,言以功定天下也。

《B324》言救民也。

《夏》,大承二帝也。

《招》,继尧也。

《大章》,章之也。

《五英》,英茂也。

《六茎》,及根茎也。

《咸池》,备矣。

自夏以往,其流不可闻已,殷《颂》犹有存者。

周《诗》既备,而其器用张陈,《周官》具焉。

典者自卿大夫、师瞽以下,皆选有道德之人,朝夕习业,以教国子。

国子者,卿大夫之子弟也,皆学歌九德,诵六诗,习六舞,五声、八音之和。

故帝舜命夔曰:“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敖。

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

”此之谓也。

又以外赏诸侯德盛而教尊者。

其威仪足以充目,音声足以动耳,诗语足以感心,故闻其音而德和,省其诗而志正,论其数而法立。

是以荐之郊庙则鬼神飨,作之朝廷则群臣和,立之学官则万民协。

听者无不虚己竦神,说而承流,是以海内遍知上德,被服其风,光辉日新,化上迁善,而不知所以然,至于万物不夭,天地顺而嘉应降。

故《诗》曰:“钟鼓锽锽,磐管锵锵,降福穰穰。

”《书》云:“击石拊石,百兽率舞。

”鸟兽且犹感应,而况于人乎?

况于鬼神乎?

故乐者,圣人之所以感天地,通神明,安万民,成性类者也。

然自《雅》、《颂》之兴,而所承衰乱之音犹在,是谓淫过凶嫚之声,为设禁焉。

世衰民散,小人乘君子,心耳浅薄,则邪胜正。

故《书》序:“殷纣断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用变乱正声,以说妇人。

”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

夫乐本情性,浃肌肤而臧骨髓,虽经乎千载,其遗风余烈尚犹不绝。

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

陈,舜之后,《招》乐存焉。

故孔子适齐闻《招》,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

”美之甚也。

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

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

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故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是时,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

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

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

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

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

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间。

故秦穆遗戎而由余去,齐人馈鲁而孔子行。

至于六国,魏文侯最为好古,而谓子夏曰:“寡人听古乐则欲寐,及闻郑、卫,余不知倦焉。

”子夏辞而辨之,终不见纳,自此礼乐丧矣。

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鎗鼓舞,而不能言其义。

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

大祝迎神于庙门,奏《嘉至》,犹古降神之乐也。

皇帝入庙门,奏《永至》,以为行步之节,犹古《采荠》、《肆夏》也。

乾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清庙》之歌也。

《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美神明既飨也。

皇帝就酒东厢,坐定,奏《永安》之乐,美礼已成也。

又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

周有《房中乐》,至秦名曰《寿人》。

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

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

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

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

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

《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

《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示天下之安和也。

盖乐己所自作,明有制也。

乐先王之乐,明有法也。

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大宗庙。

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诸帝庙皆常奏《文始》、《四时》、《五行舞》云。

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

《昭容》者,犹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

《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

舞人无乐者,将至至尊之前不敢以乐也。

出用乐者,言舞不失节,能以乐终也。

大氐皆因秦旧事焉。

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

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

文、景之间,礼官肄业而已。

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

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

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

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

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

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数百人皆肃然动心焉。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诗曰: 大孝备矣,休德昭清。

高张四县,乐充官庭。

芬树羽林,云景杳冥,金支秀华,庶旄翠旌。

《七始》、《华始》,肃倡和声。

神来宴娭,庶几是听。

鬻鬻音送,细齐人情。

忽乘青玄,熙事备成。

清思眑々,经纬冥冥。

我定历数,人告其心。

敕身齐戒,施教申申。

乃立祖庙,敬明尊亲。

大矣孝熙,四极爰轃。

王侯秉德,其邻翼翼,显明昭式。

清明DBCB矣,皇帝孝德。

竟全大功,抚安四极。

海内有奸,纷乱东北。

诏抚成师,武臣承德。

行乐交逆,《箫》、《勺》群慝。

肃为济哉,盖定燕国。

大海荡荡水所归,高贤愉愉民所怀。

大山崔,百卉殖。

民何贵?

贵有德。

安其所,乐终产。

乐终产,世继绪。

飞龙秋,游上天。

高贤愉,乐民人。

丰草葽,女罗施。

善何如,谁能回!

大莫大,成教德。

长莫长,被无极。

雷震震,电耀耀。

明德乡,治本约。

治本约,泽弘大。

加被宠,咸相保。

德施大,世曼寿。

都荔遂芳,C07BC07E桂华。

孝奏天仪,若日月光。

乘玄四龙,回驰北行。

羽旄殷盛,芬哉芒芒。

孝道随世,我署文章。

《桂华》。

冯冯翼翼,承天之则。

吾易久远,烛明四极。

慈惠所爱,美若休德。

杳杳冥冥,克绰永福。

《美若》。

岂々即即,师象山则。

乌呼孝哉,案抚戎国。

蛮夷竭欢,象来致福。

兼临是爱,终无兵革。

嘉荐芳矣,告灵飨矣。

告灵既飨,德音孔臧。

惟德之臧,建侯之常。

承保天休,令问不忘。

皇皇鸿明,荡侯休德。

嘉承天和,伊乐厥福。

在乐不荒,惟民之则。

浚则师德,下民咸殖。

令问在旧,孔容翼翼。

孔容之常,承帝之明。

下民之乐,子孙保光。

承顺温良,受帝之光。

嘉荐令芳,寿考不忘。

承帝明德,师象山则。

云施称民,永受厥福。

承容之常,承帝之明。

下民安乐,受福无疆。

《郊祀歌》十九章,其诗曰: 练时日,侯有望,F869B05E萧,延四方。

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

灵之车,结玄云,驾飞龙,羽旄纷。

灵之下,若风马,左仓龙,右白虎。

灵之来,神哉沛,先以雨,般裔裔。

灵之至,庆阴阴,相放■,震澹心。

灵已坐,五音饬,虞至旦,承灵亿。

牲茧栗,粢盛香,尊桂酒,宾八乡。

灵安留,吟青黄,遍观此,眺瑶堂。

众D426并,绰奇丽,颜如荼,兆逐靡。

被华文,厕雾E067,曳阿锡,佩珠玉。

侠嘉夜,C15F兰芳,淡容与,献嘉觞。

《练时日》一 帝临中坛,四方承宇,绳绳意变,备得其所。

清和六合,制数以五。

海内安宁,兴文武。

后土富媪,昭明三光。

穆穆优游,嘉服上黄。

《帝临》二 青阳开动,根C14B以遂,膏润并爱,C738行毕逮。

霆声发荣,壧处顷听,枯槁复产,乃成厥命。

众庶熙熙,施及夭胎,群生啿々,惟春之祺。

《青阳》三 邹子乐 朱明盛长,敷与万物,桐生茂豫,靡有所诎。

敷华就实,既阜既昌,登成甫田,百鬼迪尝。

广大建祀,肃雍不忘,神若宥之,传世无疆。

《朱明》四 邹子乐 西颢沆砀,秋气肃杀,含秀垂颖,续旧不废。

奸伪不萌,袄孽伏息,隅辟越远,四貉咸服。

既畏兹威,惟慕纯德,附而不骄,正心翊翊。

《西颢》五 邹子乐 玄冥陵阴,蛰虫盖臧,草木零落,抵冬降霍。

易乱除邪,革正异俗,兆民反本,抱素怀朴。

条理信义,望礼五岳。

籍敛之时,掩收嘉谷。

《玄冥》六 邹子乐 惟泰元尊,媪神蕃釐,经纬天地,作成四时。

精建日月,星辰度理,阴阳五行,周而复始。

云风雷电,降甘露雨,百姓蕃滋,咸循厥绪。

继统共勤,顺皇之德,鸾路龙鳞,罔不B967饰。

嘉笾列陈,庶几宴享,灭除凶灾,烈腾八荒。

钟鼓竽笙,云舞翔翔,招摇灵旗,九夷宾将。

《惟泰元》 《惟泰元》七 建始元年,丞相匡衡奏罢“鸾路龙鳞”,更定诗曰“涓选休成”。

天地并况,惟予有慕,爰熙紫坛,思求厥路。

恭承禋祀,豫为纷,黼绣周张,承神至尊。

千童罗舞成八溢,合好效欢虞泰一。

九歌毕奏斐然殊,鸣琴竽瑟会轩朱。

DA78磬金鼓,灵其有喜,百官济济,各敬厥事。

盛胜实俎进闻膏,神奄留,临须摇。

长丽前C37A光耀明,寒暑不忒况皇章。

展诗应律B436玉鸣,函宫吐角激徵清。

发梁扬羽申以商,造兹新音永久长。

声气远条凤鸟鴹,神夕奄虞盖孔享。

《天地》八 丞相匡衡奏罢“黼绣周张”,更定诗曰“肃若旧典”。

日出入安穷?

时世不与人同。

故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

泊如四海之池,遍观是邪谓何?

吾知所乐,独乐六龙,六龙之调,使我心若。

訾黄其何不徠下?

《日出入》九 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

志BE21傥,精权奇,浮云,晻上驰。

体容与,万里,今安匹,龙为友。

元狩三年马生渥洼水中作。

天马徠,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

天马徠,出泉水,虎脊两,化若鬼。

天马徠,历无草,径千里,循东道。

天马徠,执徐时,将摇举,谁与期?

天马徠,开远门,竦予身,逝昆仑。

天马徠,龙之媒,游阊阖,观玉台。

太初四年诛宛王获宛马作。

《天马》十 天门开,詄荡荡,穆并聘,以临飨。

光夜烛,德信著,灵浸鸿,长生豫。

大朱涂广,夷石为堂,饰玉梢以舞歌,体招摇若永望。

星留俞,塞陨光,照紫幄,珠熉黄。

幡比翅回集,贰双飞常羊。

月穆穆以金波,日华耀以宣明。

假清风轧忽,激长至重觞。

神裴回若留放,殣冀亲以肆章。

函蒙祉福常若期,寂D54F上天知厥时。

泛泛滇滇从高斿,殷勤此路胪所求。

佻正嘉吉弘以昌,休嘉砰隐溢四方。

专精厉意逝九阂,纷云六幕浮大海。

《天门》十一 景星显见,信星彪列,象载昭庭,日亲以察。

参侔开阖,爰推本纪,汾脽出鼎,皇祜元始。

五音六律,依韦飨昭,杂变并会,雅声远姚。

空桑琴瑟结信成,四兴递代八风生。

殷殷钟石羽B36E鸣。

河龙供鲤醇牺牲。

百末旨酒布兰生。

泰尊柘浆析朝酲。

微感心攸通修名,周流常羊思所并。

穰穰复正直往宁,冯F363切和疏写平。

上天布施后土成,穰穰丰年四时荣。

《景星》十二 元鼎五年得鼎汾阴作。

齐房产草,九茎连叶,宫童效异,披图案谍。

玄气之精,回复此都,蔓蔓日茂,芝成灵华。

《齐房》十三 元封二年芝生甘泉齐房作。

后皇嘉坛,立玄黄服,物发冀州,兆蒙祉福。

四塞,假狄合处,经营万亿,咸遂厥宇。

《后皇》十四 华烨烨,固灵根。

神之斿,过天门,车千乘,敦昆仑。

神之出,排玉房,周流杂,拔兰堂。

神之行,旌容容,骑沓沓,般纵纵。

神之徠,泛翊翊,甘露降,庆云集。

神之揄,临坛宇,九疑宾,夔龙舞。

神安坐,鴹吉时,共翊翊,合所思。

神嘉虞,申贰觞,福滂洋,迈延长。

沛施晁,汾之阿,扬金光,横泰河,莽若云,增阳波。

遍胪欢,腾天歌。

《华烨烨》十五 五神相,包四邻,土地广,扬浮云。

嘉坛,椒兰芳,璧玉精,垂华光。

益亿年,美始兴,交于神,若有承。

广宣延,咸毕觞,灵舆位,偃蹇骧。

卉汩胪,析奚遗?

淫渌泽,汪然归。

《五神》十六 朝陇首,览西垠,雷电,获白麟。

爰五止,显黄德,图匈虐,熏鬻殛。

B439流离,抑不详,宾百僚,山河飨。

掩回辕,F063长驰,腾雨师,洒路陂。

流星陨,感惟风,B437归云,抚怀心。

《朝陇首》十七 元狩元年行幸雍获白麟作。

象载瑜,白集西,食甘露,饮荣泉。

赤雁集,六纷员,殊翁杂,五采文。

神所见,施祉福,登蓬莱,结无极。

《象载瑜》十八 太始三年行幸东海获赤雁作。

赤蛟绥,黄华盖,露夜零,昼掩。

百君礼,六龙位,勺椒浆,灵已醉。

灵既享,锡吉祥,芒芒极,降嘉觞。

灵殷殷,烂扬光,延寿命,永未央。

杳冥冥,塞六合,泽汪濊,辑万国。

灵禗禗,象舆轙,票然逝,旗逶蛇。

礼乐成,灵将归,托玄德,长无衰。

《赤蛟》十九 其余巡狩福应之事,不序郊庙,故弗论。

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

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

然诗乐施于后嗣,犹得有所祖述。

昔殷、周之《雅》、《颂》,乃上本有BA5F、姜原,B43A、稷始生,玄王、公刘、古公、大伯、王季、姜女、大任、太姒之德,乃及成汤、文、武受命,武丁、成、康、宣王中兴,下及辅佐阿衡、周、召、太公、申伯、召虎、仲山甫之属,君臣男女有功德者,靡不褒扬。

功德既信美矣,褒扬之声盈乎天地之间,是以光名著于当世,遗誉垂于无穷也。

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

至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间乐,能说其义,其弟子宋晔等上书言之,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

当以为:“汉承秦灭道之后,赖先帝圣德,博受兼听,修废官,立大学,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

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

春秋乡射,作于学官,希阔不讲。

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但闻铿鎗,不晓其意,而欲以风谕众庶,其道无由。

是以行之百有余年,德化至今未成。

今晔等守习孤学,大指归于兴助教化。

衰微之学,兴废在人。

宜领属雅乐,以继绝表微。

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河间区区,小国籓臣,以好学修古,能有所存,民到于今称之,况于圣主广被之资,修起旧文,放郑近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于以风示海内,扬名后世,诚非小功小美也。

”事下公卿,以为久远难分明,当议复寝。

是时,郑声尤甚。

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

哀帝自为定陶王时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诏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郑、卫之声兴。

夫奢泰则下不孙而国贫,文巧则趋末背本者众,郑、卫之声兴则淫辟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朴家给,犹浊其源而求其清流,岂不难哉!

孔子不云乎?

‘放郑声,郑声淫。

’其罢乐府官。

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郊祭乐人员六十二人,给祠南北郊。

大乐鼓员六人,《嘉至》鼓员十人,邯郸鼓员二人,骑吹鼓员三人,江南鼓员二人,淮南鼓员四人,巴俞鼓员三十六人,歌鼓员二十四人,楚严鼓员一人,梁皇鼓员四人,临淮鼓员二十五人,兹邡鼓员三人,凡鼓十二,员百二十八人,朝贺置酒陈殿下,应古兵法。

外郊祭员十三人,诸族乐人兼《云招》给祠南郊用六十七人,兼给事雅乐用四人,夜诵员五人,刚、别BB7B员二人,给《盛德》主调F3F8员二人,听工以律知日冬、夏至一人,钟工、磬工、箫工员各一人,仆射二人主领诸乐人,皆不可罢。

竽工员三人,一人可罢。

琴工员五人,三人可罢。

柱工员二人,一人可罢。

绳弦工员六人,四人可罢。

郑四会员六十二人,一人给事雅乐,六十一人可罢。

张瑟员八人,七人可罢。

《安世乐》鼓员二十人,十九人可罢。

沛吹鼓员十二人,族歌鼓员二十七人,陈吹鼓员十三人,商乐鼓员十四人,东海鼓员十六人,长乐鼓员十三人,缦乐鼓员十三人,凡鼓八,员百二十八人,朝贺置酒,陈前殿房中,不应经法,治竽员五人,楚鼓员六人,常从倡三十人,常从象人四人,诏随常从倡十六人,秦倡员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员三人,诏随秦倡一人,雅大人员九人,朝贺置酒为乐。

楚四会员十七人,巴四会员十二人,铫四会员十二人,齐四会员十九人,蔡讴员三人,齐讴员六人,竽、瑟、钟、磬员五人,皆郑声,可罢。

师学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给大官挏马酒,其七十人可罢。

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罢,可领属大乐,其四百四十一人不应经法,或郑、卫之声,皆可罢。

”奏可。

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陵夷坏于王莽。

今海内更始,民人归本,户口岁息,平其刑辟,牧以贤良,至于家给,既庶且富,则须庠序、礼乐之教化矣。

今幸有前圣遗制之威仪,诚可法象而补备之,经纪可因缘而存著也。

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今大汉继周,久旷大仪,未有立礼成乐,此贾谊、仲舒、王吉、刘向之徒所为发愤而增叹也。

汉书·志·律历志上

〔班固〕 〔汉〕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

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

三代稽古,法度章焉。

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

”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

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

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

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

《书》曰:“先其算命。

”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

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

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

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

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

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

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千万,其法在算术。

宣于天下,小学是则。

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

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

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

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

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

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

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

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

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

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

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

商为金,为义,为言。

徵为火,为礼,为视。

羽为水,为智,为听。

宫为土,为信,为思。

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

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

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

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

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

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

有三统之义焉。

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

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

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

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

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

钟者,种也。

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

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

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

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

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

始于子,在十一月。

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

位于丑,在十二月。

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

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

位于卯,在二月。

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

位于辰,在三月。

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

位于巳,在四月。

蕤宾:蕤,继也。

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

位于午,在五月。

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

位于未,在六月。

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

位于申,在七月。

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

位于酉,在八月。

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

位于戌,在九月。

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

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

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

《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

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

”“‘乾’知太始,‘坤’作成物。

”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

寅,木也,为仁。

其声,商也,为义。

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

“立人之道,日仁与义。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

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

太族,寅,为人正。

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

《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答应之道也。

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

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

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

”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

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

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

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

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

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

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

《书》曰:“天功人其代之。

”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

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

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

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

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极,中也。

元,始也。

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

参之于丑,得三。

又参之于寅,得九。

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

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

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

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

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

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

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

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

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

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

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

日月初躔,星之纪也。

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

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

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

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

参分损一,下生林钟。

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

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

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

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

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

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

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

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

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

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

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

其法皆用铜。

职在大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

本起黄钟之长。

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

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

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

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

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

寸者,忖也。

尺者,蒦也。

丈者,张也。

引者,信也。

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

引者,信天下也。

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

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

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

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BB31焉。

其上为斛,其下为斗。

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

其状似爵,以縻爵禄。

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

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

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

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

合者,合龠之量也。

升者,登合之量也。

斗者,聚升之量也。

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

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

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

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

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

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

《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

”又曰:“齐之以礼。

”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

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

二十四铢为两。

十六两为斤。

三十斤为钧。

四钧为石。

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

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

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

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

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

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

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

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

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

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

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

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

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

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

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

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

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

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

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

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

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

是为五则。

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

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

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

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

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

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

《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

”咸有五象,其义一也。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

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

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

水润下。

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

大阳者,南方。

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

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

火炎上。

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少阴者,西方。

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

秋B05D也,物B05D敛,乃成孰。

金从革,改更也。

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

少阳者,东方。

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

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

木曲直。

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

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

土稼啬蕃息。

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

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

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

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

”予者,帝舜也。

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

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

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

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

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

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

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

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

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

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

”“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

”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

”“舜亦以命禹。

”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

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

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

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

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

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

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

服色何上?

”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

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

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

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

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

”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

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

然则上矣。

书缺乐弛,朕甚难之。

依违以惟,未能修明。

其以七年为元年。

”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

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

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

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

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

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

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

与长相终。

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

三复而得甲子。

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

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

律,法也,莫不取法焉。

”与邓平所治同。

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

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

先藉半日,名曰阳历。

不藉,名曰阴历。

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

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

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

”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

宦者淳於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

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

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

”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

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

奏可。

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

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

寿王课疏远。

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

有诏勿劾。

复候,尽六年。

《太初历》第一。

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

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

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

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

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

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

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

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

奏可。

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

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

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

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

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

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

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

秋为阴中,万物以成。

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DB69首。

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

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

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

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

《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

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言告朔也。

元典历始曰元。

《传》曰:“元,善之长也。

”共养三德为善。

又曰:“元,体之长也。

”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

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

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

实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

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

皆参天两地之法也。

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

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

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

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

《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

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

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

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

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

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

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传》曰:“龟,象也。

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

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B43D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

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

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

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

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

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

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

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

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

履端于始,序则不愆。

举正于中,民则不惑。

归余于终,事则不誖。

”此圣王之重闰也。

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

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

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B43D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

此中朔相求之术也。

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

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

三统,是为元岁。

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

《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

次三百七十四,阳九。

次四百八十,阳九。

次七百二十,阴七。

次七百二十,阳七。

次六百,阴五。

次六百,阳五。

次四百八十,阴三。

次四百八十,阳三。

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

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

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

”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

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

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

”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

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

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

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

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

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

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

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

视其建而知其次。

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

《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

故三五相包而生。

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

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

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

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

五行与三统相错。

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

《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

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

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

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

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

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

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

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

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

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

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

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

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

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

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

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

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

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