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五年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

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鼓,用牲于社,非常也。

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

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

凡天灾,有币无牲。

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二十五年春季,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这是开始和陈国友好。《春秋》赞美这件事,所以不记载女叔的名字。夏季六月初一日,发生了日食。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这是不合于常礼的。只有夏历四月的初一,阴气没有发作,如果发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击鼓。秋季,有大水,击鼓,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和城门门神,也不合于常礼。凡是天灾,祭祀时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蚀,不击鼓。晋国的士..让公子们杀尽了游氏家族,于是在聚地筑城而让公子们去住。冬季,晋献公包围了聚城,把公子们全部杀光。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六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传】二十六年春,晋士蒍为大司空。

夏,士蒍城绛,以深其宫。

秋,虢人侵晋。

冬,虢人又侵晋。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七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冬,杞伯姬来。

莒庆来逆叔姬。

杞伯来朝。

公会齐侯于城濮。

【传】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非事也。

天子非展义不巡守,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

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非礼也。

原仲,季友之旧也。

冬,杞伯姬来,归宁也。

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

夫人归宁曰如某,出曰归于某。

晋侯将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骄,若骤得胜于我,必弃其民。

无众而后伐之,欲御我谁与?

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

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

虢弗畜也,亟战将饥。

」 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八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

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

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冬,筑郿。

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

【传】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

战,败卫师。

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

晋献公娶于贾,无子。

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

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

归生奚齐。

其娣生卓子。

骊姬嬖,欲立其子,赂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使言于公曰:「曲沃,君之宗也。

蒲与二屈,君之疆也。

不可以无主。

宗邑无主则民不威,疆埸无主则启戎心。

戎之生心,民慢其政,国之患也。

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与屈,则可以威民而惧戎,且旌君伐。

」使俱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

晋之启土,不亦宜乎?

」晋侯说之。

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

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绛。

二五卒与骊姬谮群公子而立奚齐,晋人谓之二耦。

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

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

今令尹不寻诸仇雠,而于未亡人之侧,不亦异乎!

」御人以告子元。

子元曰:「妇人不忘袭仇,我反忘之!

」 秋,子元以车六百乘伐郑,入于桔柣之门。

子元、斗御疆、斗梧、耿之不比为旆,斗班、王孙游、王孙喜殿。

众车入自纯门,及逵市。

县门不发,楚言而出。

子元曰:「郑有人焉。

」诸侯救郑,楚师夜遁。

郑人将奔桐丘,谍告曰:「楚幕有乌。

」乃止。

冬,饥。

臧孙辰告籴于齐,礼也。

筑郿,非都也。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

邑曰筑,都曰城。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四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秋,公至自齐。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陈。

赤归于曹。

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

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

侈,恶之大也。

』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 秋,哀姜至。

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

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

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

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

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

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

士蒍告晋侯曰:「可矣。

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三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祭叔来聘。

夏,公如齐观社。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

公及齐侯遇于谷。

萧叔朝公。

秋,丹桓宫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传】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

曹刿谏曰:「不可。

夫礼,所以整民也。

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

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

征伐以讨其不然。

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

非是,君不举矣。

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 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

士蔿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

」公曰:「尔试其事。

」士蔿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宫之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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