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庄公二十四年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

秋,公至自齐。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大水。

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陈。

赤归于曹。

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

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

侈,恶之大也。

』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 秋,哀姜至。

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

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

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

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

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

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

士蒍告晋侯曰:「可矣。

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庙的椽子上雕花,这件事与去年庙柱上涂红漆都是不合礼制的。御孙劝阻说:“下臣听说:‘节俭,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恶中的大恶。’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却把它放到大恶里去,恐怕不可以吧?”秋季,哀姜来到鲁国,庄公让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见,相见时用玉帛作为见面礼,这是不合于礼的。御孙说:“男人相见的礼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鸟,用东西来表明等级。女人相见的礼物,不超过榛子、栗子、枣子、干肉,以表示诚敬而已。现在男女用相同的相见礼,这是没有区别了。男女的区别,是国家的大法,由于夫人而搞乱了,恐怕不可以吧!”晋国的士..又和公子们策划,让他们杀了游氏的两个儿子。士..告诉晋献公说:“行了。不超过两年,君王就不必担心了。”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五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

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鼓,用牲于社,非常也。

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

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

凡天灾,有币无牲。

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六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曹杀其大夫。

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传】二十六年春,晋士蒍为大司空。

夏,士蒍城绛,以深其宫。

秋,虢人侵晋。

冬,虢人又侵晋。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七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

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冬,杞伯姬来。

莒庆来逆叔姬。

杞伯来朝。

公会齐侯于城濮。

【传】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非事也。

天子非展义不巡守,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

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非礼也。

原仲,季友之旧也。

冬,杞伯姬来,归宁也。

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

夫人归宁曰如某,出曰归于某。

晋侯将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骄,若骤得胜于我,必弃其民。

无众而后伐之,欲御我谁与?

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

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而后可用也。

虢弗畜也,亟战将饥。

」 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三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祭叔来聘。

夏,公如齐观社。

公至自齐。

荆人来聘。

公及齐侯遇于谷。

萧叔朝公。

秋,丹桓宫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传】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非礼也。

曹刿谏曰:「不可。

夫礼,所以整民也。

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

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

征伐以讨其不然。

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习之。

非是,君不举矣。

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

」 晋桓、庄之族逼,献公患之。

士蔿曰:「去富子,则群公子可谋也已。

」公曰:「尔试其事。

」士蔿与群公子谋,谮富子而去之。

秋,丹桓宫之楹。

左传·庄公·庄公二十二年

〔左丘明〕 〔周〕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

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

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

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请以死告。

《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

』」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

公曰:「以火继之。

」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

」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

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

五世其昌,并于正卿。

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陈厉公,蔡出也。

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

其少也。

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

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代陈有国乎。

不在此,其在异国。

非此其身,在其子孙。

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

《坤》,土也。

《巽》,风也。

《乾》,天也。

风为天于土上,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

』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

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

若在异国,必姜姓也。

姜,大岳之后也。

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

陈衰,此其昌乎。

」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

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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