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

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注释

致虚极,守静笃:虚和静都是形容人的心境是空明宁静状态,但由于外界的干扰、诱惑,人的私欲开始活动。因此心灵蔽塞不安,所以必须注意"致虚"和"守静",以期恢复心灵的清明。极、笃,意为极度、顶点。作:生长、发展、活动。复:循环往复。芸芸:茂盛、纷杂、繁多。归根:根指道,归根即复归于道。静曰:一本作"是谓"。复命:复归本性,重新孕育新的生命。常:指万物运动变化的永恒规律,即守常不变的规则。明:明白、了解。容:宽容、包容。公:周到、周遍。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界的代称。



道德经(第十七章)

〔老子〕 〔周〕

太上,不知有之。

其次,亲誉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道德经(第十八章)

〔老子〕 〔周〕

大道废,有仁义。

智慧出,有大伪。

六亲不和,有孝慈。

国家昏乱,有忠臣。

道德经(第十九章)

〔老子〕 〔周〕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

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

道德经(第十五章)

〔老子〕 〔周〕

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

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

犹兮,若畏四邻。

俨兮,其若客。

涣兮,其若冰之将释。

敦兮,其若朴。

旷兮,其若谷。

混兮,其若浊。

浊而静之,徐清。

安以动之,徐生。

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道德经(第十四章)

〔老子〕 〔周〕

视之不见,名曰夷。

听之不闻,名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恍惚。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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