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内篇·题目第十一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乘。

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略为主。

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

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

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

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

案吕、陆二氏,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

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

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

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

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

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

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

而何氏《中兴》,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

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

至如陈、项诸雄,寄编汉籍。

董、袁群贼,附列《魏志》。

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

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

顾后来作者,莫之遵效。

逮《新晋》,始以十六国主持,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

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

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郑、诸葛传是也。

必人多而姓同者,则结定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

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标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

《春秋》万国,事具《传》中。

读者研寻,篇中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

魏收因之,则又甚矣。

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则云僣晋司马叡、岛夷刘裕。

河西酋长,则云私署凉州牧张寔、私署凉王李暠。

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

必如收意,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僣西楚霸王项羽、伪宁朔王隗嚣。

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二具言,无所不尽者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

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

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古代的书籍中,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乘。自汉朝以后,书籍流传逐渐繁多,总的来说历史类的多以书、记、纪、略为主。后来的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传述,沿袭相因,循环往复的学习。因为地域有限,再往后已经没有更多的书籍了。孙盛有一本《魏氏春秋》,孔衍写了《汉魏尚书》,陈寿、王劭称之为志,何之元、刘璠称之为典。这些书又兼收好奇心和厌倦现状之俗,更在乎旧的而抛弃新的。虽然它们虽然很好地记录了过去的情况,但未达到与时俱进的目的。具体来说,编年纪事的称为纪,列举纪事的称为书,按照时序进行排列,这是最妥当的方法。因为命名决定了体例,为实际服务,如果失去了方向,就是违背至理。吕、陆二氏的著作都只是简单篇章,并没有按照时月进行归类。这些只是杂乱的记载,但都被称为春秋。鱼豢、姚察写了魏、梁两部史书,详细记载了各种琐碎的事情,而却只用略记的方式进行概括,考究名实,真的合适吗?至于史传杂篇,区分分类,顺应情况而进行编排,确实没有恒定的规则。比如陈、项等雄人,附在汉籍当中;董、袁等群贼,附在《魏志》中。既然都是臣子的例子,怎么区分彼此的不同呢?只有《东观》将平林、下江等人列为载记。但是后来的作者并没有遵效这种方法。到了《新晋》时期,才有了由十六国主持的编纂工作,记载名人表表,并且择善而行,巧于参考古代经典的方法。看旧的历代列传,卷头的命名并不一致。篇幅较短的一般会写出姓名,比如司马相如、东方朔等人。字数较多的只是书写姓氏,比如毋将、盖、郑、诸葛的传记。如果人物较多而姓相同,那就要标明数目,比如二袁、四张、二公孙的传记。这样的规格足够详细。范晔举例,第一次完整地记录了姓名,历史较短的在卷中进行梳理,长篇的则记录在侧边标注。后代的子孙也加了注在祖先之下,形成了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等具体的类别,繁琐到了极点,还有谁能超越这个呢?我觉得《周易》的六爻象义内含,而《春秋》却把万国的事情都列得详细,读者研究起来篇中就能明白,何必费心开卷解带,才显得明了。从此以后,有很多人效法他们,魏收更是如此。他在《魏史》中,除了在人名上面列出所居邦域,还注明职官,比如江东的帝主,就是晋朝司马叡僣、岛夷刘裕;河西的酋长,则是私署凉州牧张寔、私署凉王李暠。这些都在篇中具体记载,同时在卷头上也有列示。如果按照收的想法,编写了《汉书》、《三国志》两部,标题该为盗贼传,那就应该是称赞西楚霸王项羽、伪宁朔王隗嚣了。至于陈涉、张步、刘璋、袁术等人,排列他们的位号都只用一两个字,无所不尽。法令规章越来越多,古人很注意这一点。范、魏在编纂篇目方面,确实很繁琐。如果忘记了大体情况,只顾这些小数目,就很难讨论与之相符的“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的说法了。



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

〔刘知几〕 〔唐〕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

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

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孟子”。

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

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

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

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

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

《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

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

胶柱调瑟,不亦谬欤!

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

《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

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

一成其例,莫之敢移。

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

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

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

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

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

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

伯符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

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

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

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氐、羌有录,索虏成传。

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

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前作,遂乃南笼典午,北吞诸伪,比于群盗,尽入传中。

但当有晋元、明之时,中原秦、赵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

又张、李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与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

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

譬夫行不由径,非所闻焉。

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斯则可矣。

如班《书?

地理志》,首全写《禹贡》一篇。

降为后书,持续前史。

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

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章名。

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

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

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

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钧。

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

为史之体,有若于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

”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

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

然必谓都无其累,则吾未之许也。

史通·内篇·编次第十三

〔刘知几〕 〔唐〕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

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得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

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余亲。

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

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于元王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

向居刘末,职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国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代并编。

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京共列。

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尚曰周王。

君未系颈,且云秦国。

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建年,不编《平纪》之末。

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

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弟及,历数相承。

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窟。

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僣盗,为我驱除。

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陈寿《蜀书》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继焉、璋。

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暗,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

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欤!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犹在,而遽列和年。

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

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兴,显义宁而隐大业。

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

行之一时,庶叶权道。

播之千载,宁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

表志异体,不必相涉。

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

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

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

闻义不徙,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后外戚而先夷狄。

老子与韩非并列,贾诩将荀彧同编,《孙弘传赞》,宜居《武》、《宣》纪末。

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

如斯舛谬,不可胜纪。

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史通·内篇·称谓第十四

〔刘知几〕 〔唐〕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

”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

” 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

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

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

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僣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也。

自兹已降,论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

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

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

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

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为屈者乃成寇贼也。

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

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

二方之于上国,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而并霸。

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

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

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

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

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各谥,僣帝者皆称之以王。

此则赵犹人君,加以主号。

杞用夷礼,贬同子爵。

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

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愧德,其唯武王。

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

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

如成、穆两帝,刘、萧二明,梁简文兄弟,齐武成昆季,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

而史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此诸天子,可也。

必若当涂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

故《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也而已。

至如元氏,起于边朔,其君乃一部之酋之长耳。

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六君。

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

而《魏书?

序纪》,袭其虚号,生则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

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

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赤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皆出当代,史臣编录,无复张驰。

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

及后来作者,颇慕斯流,亦时采新名,列成篇题。

若王《晋》之《处士》、《寒俊》,沈《宋》之《二凶》、《索虏》,即其事也。

唯魏收远不师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无所宪章。

其撰《魏书》也,乃以平阳王为出帝,司马氏为僣晋,桓、刘已下,通曰岛夷。

夫其陷齐则轻抑关右,党魏则深诬江外,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语必不经,名惟骇物。

昔汉世原涉大修坟墓,乃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欲以继迹京兆,齐声曹尹,而人莫之肯从,但云原氏阡而已。

故知事非允当,难以遵行。

如收之苟立诡名,不依故实,虽复刊诸竹帛,终罕传于讽诵也。

抑又闻之,帝王受命,历数相承,虽旧君已没,而致敬无改,岂可等之凡庶,便书之以名者乎?

近代文章,实同儿戏。

有天子而称讳者,若姬满、刘庄之类是也。

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泽之类是也。

史论立言。

理当雅正。

如班述之叙圣卿也,而曰董公惟亮。

范赞之言季孟也,至曰隗王得士。

习谈汉主,则谓昭烈为玄德。

裴引魏室,则目文帝为曹丕。

夫以淫乱之臣,忽隐其讳,正朔之后,反呼其名。

意好奇而辄为,文逐韵而便作。

用舍之道,其例无恒。

但近代为史,通多此失。

上才犹且若是,而况中庸者乎?

今略举一隅,以存标格云尔。

史通·内篇·序例第十

〔刘知几〕 〔唐〕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

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

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

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

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义养亲。

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

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爰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衒文彩。

后来所作,他皆若斯。

如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

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

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

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

盖为史之道,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何为者?

滥觞笔迹,容或可观。

累屋重架,无乃太甚。

譬夫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解嘲》。

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

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

国无法,则上下靡定。

史无例,则是非莫准。

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

左氏立传,显其区域。

科条一辨,彪炳可观。

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

唯令升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孙已下,遂蹑其踪。

史便中兴,于斯为盛。

若沈《宋》之志序,萧《齐》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其实例也。

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

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

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异夫范依叔骏,班习子长。

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

案皇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

”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

又案百药《齐书》例云:“人有本行字者,今并书其名。

”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

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

又《晋》、《齐》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

”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

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释非理,成其偶中。

所谓画蛇而加以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史通·内篇·论赞第九

〔刘知几〕 〔唐〕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

二《传》云公羊子、穀梁子,《史记》云太史公。

既而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常璩曰撰,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

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

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

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

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 者,其义实在于斯。

司马迁始限以篇终,各书一论。

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

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衒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无味,承祚懦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

孟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

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

仲豫义理虽长,失在繁富。

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

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

若袁彦伯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

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

观过知仁,斯之谓矣。

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

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

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

项羽重瞳,岂舜苗裔。

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赞曰:石建之浣衣,君子非之。

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

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也。

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

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

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

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

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事多者则约之使少,理寡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

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末,篇目相离,断绝失次。

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李、南、北《齐史》,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

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

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

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

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

必备加击难,则五车难尽。

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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