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


清山东即墨人,字皋言。嘉庆十三年进士,以知县发江苏。奉总督命勘山阳县赈事,亲行乡曲,钩稽户口,得知县王伸汉冒赈状。具清册将上报。知县以重金贿其仆药杀之。卒年三十余。事白。罪犯各论如律。



北上就道后寄别郑于阳先生

〔李毓昌〕 〔清〕

一片华楼月,今宵何处看。

遥知沧海客,高卧碧云端。

酒薄难成醉,衾孤乍觉寒。

不如早归去,从乞钓鳌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