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礼


唐宗室。高祖第十子。少恭谨,善骑射。初封郑王,后徙徐王。历郑州刺史、徐州都督,转绛州刺史,兼潞州刺史。以善政闻。元礼有疾,其子茂不孝,断其药膳,竟以馁终。谥康。



诫杀生文

〔李元礼〕 〔唐〕

麟甲羽毛诸□类,秉性与我元无二。

只为前生作用愚,致使今生头角异。

或水中游,或林里戏,争忍伤残供品味。

磨刀著火欲烹时,口不能言眼还视。

我闻天地之大德曰生,莫把群生当容易。

残双贼命伤太和,□子劝妻夸便利。

只知合眼恣无明,不悟幽冥毫发记。

命将终,冤对至,面睹阴官争许讳。

人□为兽兽为人,物里轮回深可畏。

不杀名为大放生,免落阿毗无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