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之方


陈之方,舒州(今安徽潜山)人。神宗熙宁六年(一○七三)知英州唅光县,改清远县(清光绪《清远县志》卷九)。元丰八年,为礼部贡院点校试官,开宝寺失火,礼部贡院寓于寺,被焚死。事见《宋史》卷六三《五行志》。



祠南海神

〔陈之方〕 〔宋〕

汤汤南溟,百川所潴。

有赫其灵,有严其居。

神宅于幽,诚格者应。

其应维何,皇帝仁圣。

幢旄鼓铙,畴往祇祠。

揭揭程公,神之听之。

祀事之既,神明欢喜。

飙驰龙翔,一息万里。

衍涸濡焦,既盈既优。

庙社亿年,血食均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