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拯


王崇拯,字拯之(《诗话总龟》前集卷四一)。神宗熙宁八年(一○七五),为熙河路都监,移知丰州(《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六一、二六七)。元丰三年(一○八○),提举河东义勇保甲。六年,兼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三○七、三三九)。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知雄州。四年,为威州团练使(同上书卷三七三、四二三)。绍圣四年(一○九七),知代州(同上书卷四八五)。



送王棫

〔王崇拯〕 〔宋〕

渭城杨柳已青青,强住行人听渭城。

不问使车归路远,且从樽酒满杯倾。

相逢洮塞休兵后,此去秦州照眼明。

若立螭头借前箸,且教充国事春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