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令宪


谯令宪,知婺州,迁提点浙东刑狱兼提举常平。八年,提点江东刑狱。九年,以秘书修撰奉祠。十四年,起为福建转运判官。十五年卒,年六十八。事见《西山文集》卷四四《谯殿撰墓志铭》。今录诗二首。



和太白感秋

〔谯令宪〕 〔宋〕

余年四十九,滥分盆城竹。

悠然望匡庐,秀色良可掬。

缅思二先生,风流昔所独。

紫极感秋吟,北窗和月宿。

兹余还一来,契合若龟卜。

行年适相同,妙语难再复。

杖屦兼经从,陈迹犹可覆。

怀人夜永叹,归欤清睡熟。

题三轩

〔谯令宪〕 〔宋〕

回头四十九年非,又向盆城把一麾。

苏子北窗明月夜,谪仙紫极感秋时。

来游偶契二贤迹,欲赋难酬五字诗。

前辈风流沦落尽,何人为种玉田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