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四十·志第三十·百官下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

《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

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

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

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

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

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

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

自公车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

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无员,并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

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

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

晋江左置五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

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

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

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

汉西京置。

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

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

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

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

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

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

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

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

三都尉并汉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请省。

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

中书监人,一人。

中书侍郎,四人。

中书通事舍人,四人。

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

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

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

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

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

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

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

晋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

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

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

舍人直閤内,隶中书。

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

秘书丞,一人。

秘书郎,四人。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

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

秘书典尚书奏事。

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

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

后省。

掌艺文图籍。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

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

东京图书在东观。

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

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

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

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

著作之名,自此始也。

魏世隶中书。

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

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

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

掌内军。

汉有南北军,卫京师。

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

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

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

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

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

北军中候置丞一人。

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

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

寻复为领军。

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

寻复为领军。

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

掌外军。

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

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

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

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矣。

《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

盖护军护诸将军。

哀帝元寿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

东京省,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

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汉官也。

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魏初因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

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

明帝太宁二年,复置。

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

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

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护军。

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

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

右卫将军,一人。

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

二汉、魏不置。

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

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赵序为右卫。

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

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者主之。

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

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

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军魏官也。

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

泰始八年,又置后军。

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

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

晋武帝省。

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五校并汉武帝置。

屯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

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

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

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

长水,胡部落名也。

胡骑屯宣曲观下。

韦曜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

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射之,故以为名。

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

建武十五年,复旧。

汉东京五校,典宿卫士。

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

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

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

无员,多至千人。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置中郎将领之。

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

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以奔为贲。

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

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置令、丞。

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

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

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

自虎贲至羽林,是为三将。

哀帝省。

宋高祖永初初,复置。

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

羽林监六百石。

积射将军、强弩将军。

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李沮为强弩将军。

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

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

晋太康十年,立射营、弩营,置积射、强弩将军主之。

自骁骑至强弩将军,先并各置一人。

宋太宗泰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

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隶左右二卫。

江右初,员十人。

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

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

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

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

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

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其任也。

晋氏不常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

汉西京官。

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

后汉、魏、晋不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

掌奏劾不法。

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

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

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

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

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

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

不知此制何时省。

中丞每月二十五日,绕行宫垣白壁。

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并中丞。

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

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

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

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

《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

秦置侍御史,汉因之。

二汉员并十五人。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

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

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

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

五曰乘曹,掌护驾。

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

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旗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

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

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

世祖大明中,复置。

废帝景和元年又省。

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

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

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

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

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

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

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

领谒者十人。

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

盖秦官也。

谒,请也。

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

秦世谒者七十人,汉因之。

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

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

然则又掌唱赞。

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半减西京也。

二汉并隶光禄勋。

魏世置谒者十人。

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

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

掌舟航及运部。

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

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

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

有参军二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

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

怀帝永嘉六年,胡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

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

江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

丞一人。

太子少傅,一人。

丞一人。

傅,古官也。

《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汉高帝九年,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

二汉并无丞。

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

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

二傅不得上疏曲敬。

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

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

丞一人。

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

詹,省也。

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

皆秦官也。

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

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

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

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

丞一人。

晋世置。

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

又主刑狱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

汉东京主食官令。

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率更令,一人。

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

汉东京掌庶子、舍人,晋世则不也。

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

宋则居上。

仆,一人。

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

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

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

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

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

职如侍中。

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

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

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书舍人矣。

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

食官令,一人。

职如太官令。

汉东京官也。

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

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

晋制也。

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职如三署中郎。

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

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

职如散骑、中书侍郎。

晋制也。

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

职如谒者、秘书郎也。

二汉员十六人。

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

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

太子右卫率,二人。

二率职如二卫。

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

主门卫。

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

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

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

江左初,省前后二率。

孝武太元中又置。

皆有丞,晋初置。

宋世止置左右二率。

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翊军校尉。

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

屯骑、步兵,因台校尉。

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

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

职如虎贲中郎将。

宋初置。

《周官》有旅贲氏。

汉制,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

旅,众也。

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

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

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弩。

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

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

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

宋初置。

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

江左初省。

寻又置,治江陵。

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

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

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

江左改曰镇蛮校尉。

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司马、参军。

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

镇蛮以加庐江、晋熙、西阳太守。

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

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

周改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

刺之为言,犹参觇也。

写书亦谓之刺。

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

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

其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

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

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

前汉世,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

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

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

忝私为冀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

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

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

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

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

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

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

《孝经》师一人,主试经。

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

律令师一人,平律。

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

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

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

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

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

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

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

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

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

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

汉武元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

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

魏复曰秀才。

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

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

牧,二千石。

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

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

守治民,丞佐之。

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晋江左皆谓之丞。

尉典兵,备盗贼。

汉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

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

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

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

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

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

四十万以上,二人。

六十万,三人。

八十万,四人。

百万,五人。

百二十万,六人。

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

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

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

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

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

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

江左以丹阳、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

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阶簿,至今行之。

太守,二千石。

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

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

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五家为伍,伍长主之。

二五为什,什长主之。

十什为里,里魁主之。

十里为亭,亭长主之。

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

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

其余诸曹,略同郡职。

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

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

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

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旅,五百人也。

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依古义也。

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

伍,当也。

伯,道也。

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

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

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

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

内史主治民。

丞相统众官。

中尉掌武职。

分官置职,略同京师。

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

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

又太仆为仆,司农为大农。

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

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

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

相一人,主治民。

中尉一人,主盗贼。

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

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

中大夫,无员,掌奉使京师及诸国。

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

郎中,无员。

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

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

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

宋世复改曰师。

其文学,前汉已置也。

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

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

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

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

次国上军将军、下军将军各一人。

小国上军而已。

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

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国,皆有三军。

晋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

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

江左以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令矣。

吏职皆以次损省焉。

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

晋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

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

右第一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

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

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

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弩将军,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亭侯。

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内侯。

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者。

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

右第九品。

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宋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一·后妃

〔沈约〕 〔南北朝〕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

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

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

贵嫔,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

贵人,汉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仪,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华,前汉旧号。

充华,晋武帝所制。

美人,汉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

进贵嫔,位比丞相。

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

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

昭仪,汉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华,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晋武帝所制。

充衣,前汉旧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

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

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

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

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

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

紫极中监尹,铨六宫。

光兴中监尹,铨六宫。

宣融户主,铨六宫。

紫极房帅,置一人。

光兴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

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中台侍御尹,铨六宫。

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

采艺房主,铨六宫。

南房主,铨六宫。

中藏女典,铨六宫。

典坊,铨六宫。

乐正,铨六宫。

内保,铨人士。

学林祭酒,铨人士。

昭阳房帅,置一人。

徽音房帅,置一人。

宣融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

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

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

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

中傅,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中台侍御奏案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赞乐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中训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女祝史,置一人。

紫极中监典,置一人。

光兴中监典,置一人。

典乐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光兴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宣融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官品第四。

后宫通关参事,置一人。

景德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采艺房参事。

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南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内房参事,置一人〔铨人士〕。

校学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中房帅,置二人。

后宫源典帅,置二人。

后宫谷帛帅,置二人。

中台帅,置一人。

中台侍御起居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诏诰帅,置二人。

斯男房帅,置一人。

宣豫房帅,置一人。

景德房帅,置一人。

采艺房帅,置一人。

中藏帅,置一人。

内坊帅,置一人。

南房帅,置一人。

外华房帅,置一人。

招庆房帅,置一人。

紫极诸房廉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中监省帅,置一人。

紫极殿帅,置六人。

光兴殿帅,置四人。

徽音监帅,置一人。

徽章监帅,置一人。

宣融便殿中监典,置一人。

清商帅,置人无定数。

总章帅,置人无定数。

左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右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中厨师,置一人。

官品第五。

中台侍御执卫,置人无定数。

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监司帅,置二人。

宣融便殿帅,置一人。

永巷帅,置一人。

后宫都掌内史,置二人。

后宫殿中内史,置一人。

后宫源典内史,置一人。

后宫谷帛内史,置二人。

后宫监临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执法内史,置一人。

中台侍御典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节度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应内史,置六人。

紫极房内史,置一人。

光兴房内史,置一人。

助教,置一人。

彩制帅,置人无定数。

装饰帅,置人无定数。

绣帅,置人无定数。

织帅,置人无定数。

学林馆帅,置一人。

宫闺帅,置一人。

教堂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监解帅,置人无定数。

累室帅,置人无定数。

行病帅,置人无定数。

官品第六。

合堂帅,置二人。

御清帅,置一人。

监夜帅,置一人。

诸房禁防,置人无定数。

三厢禁防,置三人。

诸房厨帅,各置一人。

中厨廉,置三人。

应闺,置六人。

诸应阁,置人无定数。

宫闺史,置一人。

官品第七。

诸房中掾,各置一人。

中藏掾,各置二人。

比五品敕吏。

紫极供殿直伥。

光兴供殿直伥。

总章伎伥。

侍御扶持。

主衣。

准二卫五品,敕吏比六品。

供殿左右。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左右守藏,置四人。

典乐人。

比诸房禁防。

作伥。

比王官。

供殿给使。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典殿,置人无定数。

比官人。

紫极三厢给事,置十人。

全堂给使,置五人。

宫闺给使,置六人。

比房。

孝穆赵皇后,讳安宗,下邳僮人也。

祖彪,字世范,治书侍御史。

父裔,字彦胄,平原太守。

后以晋穆帝升平四年嫔孝皇,晋哀帝兴宁元年四月二日生高祖。

其日,后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时年二十一。

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璧里雩山。

宋初追崇号谥,陵曰兴宁。

永初二年,有司奏曰“大孝之德,盛于荣亲。

一人有庆,光被万国。

是以灵文宠于西京,寿张显于隆汉。

故平原太守赵裔、故洮阳令萧卓,并外属尊戚,不逮休宠。

臣等仰述圣思,远稽旧章,并可追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绥。

裔命妇孙可豫章郡建昌县君,卓命妇赵可吴郡寿昌县君”孙氏,东莞人也。

其年,又诏曰“推恩之礼,在情所同。

故内树宗子,外崇后属,爰自汉、魏,咸遵斯典。

外祖赵光禄、萧光禄,名器虽隆,茅土未建,并宜追封开国县侯,食邑五百户”于是追封裔临贺县侯。

裔长子宣之,仕至江乘令。

蚤卒,无子,以弟孙袭之继宣之绍封。

袭之卒,子祖怜嗣。

齐受禅,国除。

宣之弟伦之,自有传。

孝懿萧皇后,讳文寿,兰陵兰陵人也。

祖亮,字保祚,侍御史。

父卓,字子略,洮阳令。

孝穆后殂,孝皇帝娉后为继室,生长沙景王道怜、临川烈武王道规。

义熙七年,拜豫章公太夫人。

高祖为宋王,又加太妃之号。

高祖以十二年北伐,仍停彭城、寿阳,至元熙二年入朝,因受晋禅。

在外凡五年,后常留东府。

高祖践阼,有司奏曰“臣闻道积者庆流,德洽者礼备。

故祗敬表于崇高,嘉号彰于盛典。

伏惟太妃母仪之德,化穆不言,保翼之训,光被洪业。

虽幽明同庆,而称谓未穷。

稽之前代,礼有恒准,宜式遵旧章,允副群望。

臣等请上宋王太后号皇太后”故有司奏犹称太妃也。

上以恭孝为行,奉太后素谨,及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未尝失时刻。

少帝即位,加崇曰太皇太后。

景平元年,崩于显阳殿,时年八十一。

遗令曰“孝皇背世五十余年,古不祔葬。

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于茔域之内,别为一圹。

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妇人礼有所从,可一遵往式”乃开别圹,与兴宁陵合坟。

初,高祖微时,贫约过甚。

孝皇之殂,葬礼多阙。

高祖遗旨,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

至是故称后遗旨施行。

卓,初与赵裔俱赠金紫光禄大夫,又追封封阳县侯,妻下邳赵氏封吴郡寿昌县君。

卓子源之袭爵,源之见子《思话传》。

武敬臧皇后,讳爱亲,东莞人也。

祖汪,字山甫,尚书郎。

父俊,字宣乂,郡功曹。

后适高祖,生会稽宣长公主兴弟。

高祖以俭正率下,后恭谨不违。

及高祖兴复晋室,居上相之重,而后器服粗素,不为亲属请谒。

义熙四年正月甲午,殂于东城,时年四十八。

追赠豫章公夫人,还葬丹徒。

高祖临崩,遗诏留葬京师,于是备法驾,迎梓宫祔葬初宁陵。

宋初,追赠俊金紫光禄大夫,妻高密叔孙氏封迁陵永平乡君。

俊子焘,焘弟熹,熹子质,自有传。

武帝张夫人,讳阙,不知何郡县人也。

义熙初,得幸高祖,生少帝,又生义兴恭长公主惠媛。

永初元年,拜为夫人。

少帝即位,有司奏曰“臣闻严亲敬始,所因者本,充孝之道,由中被外。

伏惟夫人德并坤元,徽音光劭,发祥兆庆,诞启圣明。

宜崇极徽号,允备盛则。

从《春秋》母以子贵之义,遵汉、晋推爱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宫曰永乐”少帝既废,太后还玺绂,随居吴县。

太祖元嘉元年,拜营阳王太妃。

三年,薨。

少帝司马皇后,讳茂英,河内温人,晋恭帝女也。

初封海盐公主,少帝以公子尚焉。

宋初,拜皇太子妃。

少帝即位,立为皇后。

元嘉元年,降为营阳王妃,又为南丰王太妃。

十六年薨,时年四十七。

武帝胡婕妤,讳道安,淮南人。

义熙初,为高祖所纳,生文帝。

五年,被谴赐死,时年四十二。

葬丹徒。

高祖践阼,追赠婕妤。

太祖即位,有司奏曰“臣闻德厚者礼尊,庆深者位极。

故閟宫既构,咏歌先妣。

园陵崇卫,聿追来孝。

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光备六列,德昭坤范,训洽母仪。

用能启祚圣明,奄宅四海。

严亲莫逮,天禄永违。

臣等远准《春秋》,近稽汉、晋。

谨上尊号曰章皇太后,陵曰熙宁”立庙于京师。

太后兄子元庆,位至奉朝请。

文帝袁皇后,讳齐妫,陈郡阳夏人,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

母本卑贱,后年五六岁,方见举。

后适太祖,初拜宜都王妃。

生子劭、东阳献公主英娥。

上待后恩礼甚笃,袁氏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

上性节俭,所得不过三五万、三五十匹。

后潘淑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

后闻之,欲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信宿便得。

因此恚恨甚深,称疾不复见上。

上每入,必他处回避。

上数掩伺之,不能得。

始兴王浚诸庶子问讯,后未尝视也。

后遂愤恚成疾。

元嘉十七年,疾笃,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视上良久,乃引被覆面。

崩于显阳殿,时年三十六。

上甚相悼痛,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文甚丽。

其辞曰: 龙輁纚綍,容翟结骖。

皇涂昭列,神路幽严。

皇帝亲临祖馈,躬瞻宵载。

饰遗仪于组旒,想徂音乎珩佩。

悲黼筵之移御,痛翚褕之重晦。

降舆客位,撤奠殡阶。

乃命史臣,诔德述怀。

其辞曰: 伦昭俪升,有物有凭。

圆精初铄,方只始凝。

昭哉世族,祥发庆膺。

秘仪景胄,图光玉绳。

昌辉在阴,柔明将进。

率礼蹈和,称诗纳顺。

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亦既有行,素章增绚。

象服是加,言观惟则。

俾我王风,始基嫔德。

蕙问川流,芳猷渊塞。

方江泳汉,再谣南国。

伊昔不造,洪化中微。

用集宝命,仰陟天机。

释位公宫,登耀紫闱。

钦若皇姑,允迪前徽。

孝达宁亲,敬行宗祀。

进思才淑,傍综图史。

发音在咏,动容成纪。

壶政穆宣,房乐昭理。

坤则顺成,星轩润饰。

德之所届,惟深必测。

下节震腾,上清朓侧。

有来斯雍,无思不极。

谓道辅仁,司化莫晰。

象物方臻,眡祲告沴。

太和既融,收华委世。

兰殿长阴,椒涂弛卫。

呜呼哀哉。

戒凉在律,杪秋即穸。

霜夜流唱,晓月升魄。

八神警引,五辂迁迹。

噭々储嗣,哀哀列辟。

洒零玉墀,雨泗丹掖,抚存悼亡,感今怀昔。

呜呼哀哉。

南背国门,北首山园。

仆人案节,服马顾辕。

遥酸紫盖,眇泣素轩。

灭彩清都,夷体寿原。

邑野沦蔼,戎夏悲沄。

来芳可述,往驾弗援。

呜呼哀哉。

策既奏,上自益“抚存悼亡,感今怀昔”八字,以致其意焉。

有司奏谥宣皇后,上特诏曰“元”。

初,后生劭,自详视之,驰白太祖“此儿形貌异常,必破国亡家,不可举”便欲杀之。

太祖狼狈至后殿户外,手拨幔禁之,乃止。

后亡后,常有小小灵应。

沈美人者,太祖所幸也。

尝以非罪见责,应赐死。

从后昔所住徽音殿前度。

此殿有五间,自后崩后常闭。

美人至殿前,流涕大言曰“今日无罪就死,先后若有灵,当知之”殿诸窗户应声豁然开。

职掌遽白太祖,太祖惊往视之。

美人乃得释。

大明五年,世祖诏曰“昔汉道既灵,博平辉绝,魏国方安,嘉宪启策,皆因心所弘,酌典沿诰。

亡外祖亲王夫人柔德淑范,光启坤载。

属内位阙正,摄馈闺庭,仪被芳闱,闻宣戚里。

永言感远,思追荣秩,宜式傍鸿则,敬登徽序”乃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乡君。

后之所生母也。

又诏“赵、萧、臧光禄、袁敬公、平乐郡君墓,先未给茔户。

加世数已远,胤嗣衰陵,外戚尊属,不宜使坟茔芜秽。

可各给蛮户三,以供洒扫”后父湛,自有传。

文帝路淑媛,讳惠男,丹阳建康人也。

以色貌选入后宫,生孝武帝,拜为淑媛。

年既长,无宠,常随世祖出蕃。

世祖入讨元凶,淑媛留寻阳。

上即位,遣建平王宏奉迎。

有司奏曰“臣闻历集周邦,徽音克嗣,气淳汉国,沙麓发祥。

昔在上代,业隆祚远,未有不敷阴教以阐洪基,膺淑庆以载圣哲者也。

伏惟淑媛柔明内昭,徽仪外范,合灵初迪,则庶姬仰耀。

引训蕃阃,则家邦被德。

民应惟和,神属惟祉,故能诞钟睿躬,用集大命,固灵根于既殒,融盛烈乎中兴。

载厚化深,声咏允缉,宜式谐旧典,恭享极号。

谨奉尊号曰皇太后,宫曰崇宪”太后居显阳殿。

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

宫掖事秘,莫能辨也。

孝建二年,追赠太后父兴之散骑常侍,兴之妻徐氏余杭县广昌乡君。

大明四年,太后弟子抚军参军琼之上表曰“先臣故怀安令道庆赋命乖辰,自违明世。

敢缘卫戍请名之典,特乞云雨,微垂洒润”诏付门下。

有司承旨奏赠给事中。

琼之及弟休之、茂之并超显职。

太后颇豫政事,赐与琼之等财物,家累千金。

居处服器,与帝子相侔。

琼之宅与太常王僧达并门。

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僧达不为之礼。

琼之以诉太后,太后大怒,告上曰“我尚在,而人皆陵我家。

死后,乞食矣”欲罪僧达。

上曰“琼之年少,自不宜轻造诣。

王僧达贵公子,岂可以此事加罪” 大明五年,太后随上巡南豫州,妃主以下并从。

废帝即位,号太皇太后。

太宗践阼,号崇宪太后。

初,太宗少失所生,为太后所摄养,太宗尽心祗事,而太后抚爱亦笃。

及上即位,供奉礼仪,不异旧日。

有司奏曰“夫德敷于内,典章必远。

化覃于外,徽号宜宣。

伏惟皇太后懿圣自天,母仪允著,义明八远,道变九围。

圣明登御,景胙攸改,皇太后宜即前号,别居外宫”诏曰“朕备丁艰罚,蚤婴孤苦,特蒙崇宪太后圣训抚育。

昔在蕃阃,常奉药膳,中迫凶威,抱怀莫遂。

今泰运初启,情典获申,方欲亲奉晨昏,尽欢闺禁。

不得如所奏”寻崩,时年五十五。

迁殡东宫,门题曰宗宪宫。

上又诏曰“朕幼集荼蓼,夙凭德训,龛虣定业,实资仁范,恩著屯夷,有兼常慕。

夫礼沿情施,义循事立,可特齐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谥曰昭皇太后,葬世祖陵东南,号曰修宁陵。

先是,晋安王子勋未平,巫者谓宜开昭太后陵以为厌胜。

修复仓卒,不得如礼。

上性忌,虑将来致灾。

泰始四年夏,诏有司曰“崇宪昭太后修宁陵地,大明之世,久所考卜。

前岁遭诸蕃之难,礼从权宜。

奉营仓卒,未暇营改。

而茔隧之所,山原卑陋。

顷年颓坏,日有滋甚,恒费修整,终无永固。

且详考地形,殊乖相势。

朕蚤蒙慈遇,情礼兼常,思使终始之义,载彰幽显。

史官可就岩山左右,更宅吉地。

明审龟筮,须选令辰,式遵旧典,以礼创制。

今中宇虽宁,边虏未息,营就之功,务在从简。

举言寻悲,情如切割”有司奏“北疆未缉,戎役是务,礼之详略,各沿时宜。

臣等参议,修宁陵玄宫补治毁坏,权施油殿,暂出梓宫,事毕即窆,于事为允”诏可。

琼之为衡阳内史,先后卒。

废帝景和中,以休之为黄门侍郎,茂之左军将军,并封开国县侯,邑千户。

又追赠兴之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孝侯。

道庆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谥曰敬侯。

立道庆女为皇后,以休之为侍中,茂之黄门郎。

太宗废幼主,欲说太后之心,乃下令书曰“太皇太后蚤垂爱遇,沿情即事,同于天属。

前车骑谘议参军路休之、前丹阳丞路茂之,崇宪密戚,蚤延荣贵,并怀所勋,宜殊恒饰。

休之可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

茂之可中书侍郎”太宗未即位,故称令书。

茂之又迁司徒从事中郎,休之桂阳王休范镇北谘议参军。

太宗杀世祖诸子,因此陷休之等,宥其诸子。

孝武文穆王皇后,讳宪嫄,琅邪临沂人。

元嘉二十年,拜武陵王妃。

生废帝、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楚玉、临淮康哀公主楚佩、皇女楚琇、康乐公主修明。

世祖在蕃,后甚有宠。

上入伐凶逆,后留寻阳,与太后同还京都,立为皇后。

大明四年,后率六宫躬桑于西郊,皇太后观礼。

上下诏曰“朕卜祥大昕,测辰拂羽,爰诏六宫,亲蚕川室。

皇太后降銮从御,伫跸观礼。

绿蘧既具,玄紞方修,庶仪发椒,闱化动中。

县妃主以下,可量加班锡”废帝即位,尊曰皇太后,宫曰永训。

其年,崩于含章殿,时年三十八。

祔葬景宁陵。

后父偃,字子游,晋丞相导玄孙,尚书嘏之子也。

母晋孝武帝女鄱阳公主,宋受禅,封永成君。

偃尚高祖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少历显官,黄门侍郎,秘书监,侍中。

元嘉末,为散骑常侍、右卫将军。

世祖即位,以后父,授金紫光禄大夫,领义阳王师,常侍如故。

迁右光禄大夫,常侍、王师如故。

偃谦虚恭谨,不以世事关怀。

孝建二年卒,时年五十四。

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本官如故,谥曰恭公。

长子藻,位至东阳太守。

尚太祖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

公主性妒,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

前废帝景和中,主谗之于废帝,藻坐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

泰始初,以主适豫章太守庾冲远,未及成礼而冲远卒。

宋世诸主,莫不严妒,太宗每疾之。

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赐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妇记》。

左光禄大夫江湛孙斅当尚世祖女,上乃使人为斅作表让婚,曰: 伏承诏旨,当以临汝公主降嫔,荣出望表,恩加典外。

顾审輶蔽,伏用忧惶。

臣寒门顇族,人凡质陋,闾阎有对,本隔天姻。

如臣素流,室贫业寡,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

每不自解,无偶迄兹,媒访莫寻,素族弗问。

自惟门庆,属降公主,天恩所覃,容及丑末。

怀忧抱惕,虑不获免,征命所当,果膺兹举。

虽门泰宗荣,于臣非幸,仰缘圣贷,冒陈愚实。

自晋氏以来,配上王姬者,虽累经美胄,亟有名才,至如王敦慑气,桓温敛威,真长佯愚以求免,子敬灸足以违诏,王偃无仲都之质,而倮露于北阶,何瑀阙龙工之姿,而投躯于深井,谢庄殆自同于蒙叟,殷冲几不免于强锄。

彼数人者,非无才意,而势屈于崇贵,事隔于闻览,吞悲茹气,无所逃诉。

制勒甚于仆隶,防闲过于婢妾。

往来出入,人理之常。

当宾待客,朋从之义。

而令扫辙息驾,无窥门之期。

废筵抽席,绝接对之理。

非唯交友离异,乃亦兄弟疏阔。

第令受酒肉之赐,制以动静。

监子荷钱帛之私,节其言笑。

姆妳争媚,相劝以严。

妮媪竞前,相谄以急。

第令必凡庸下才,监子皆葭萌愚竖,议举止则未闲是非,听言语则谬于虚实。

姆妳敢恃耆旧,唯赞妒忌。

尼媪自倡多知,务检口舌。

其间又有应答问讯,卜筮师母,乃至残余饮食,诘辩与谁,衣被故敝,必责头领。

又出入之宜,繁省难衷,或进不获前,或入不听出。

不入则嫌于欲疏,求出则疑有别意,召必以三晡为期,遣必以日出为限,夕不见晚魄,朝不识曙星。

至于夜步月而弄琴,昼拱袂而披卷,一生之内,与此长乖。

又声影裁闻,则少婢奔迸。

裾袂向席,则老丑丛来。

左右整刷,以疑宠见嫌。

宾客未冠,以少容致斥。

礼则有列媵,象则有贯鱼,本无嫚嫡之嫌,岂有轻妇之诮。

况今义绝傍私,虔恭正匹,而每事必言无仪适,设辞辄言轻易我。

又窃闻诸主集聚,唯论夫族。

缓不足为急者法,急则可为缓者师,更相扇诱,本其恒意,不可贷借,固实常辞。

或言野败去,或言人笑我,虽家曰私理,有甚王宪,发口所言,恒同科律。

王藻虽复强佷,颇经学涉,戏笑之事,遂为冤魂。

褚暧忧愤,用致夭绝。

伤理害义,难以具闻。

夫螽斯之德,实致克昌。

专妒之行,有妨繁衍,是以尚主之门,往往绝嗣。

驸马之身,通离衅咎。

以臣凡弱,何以克堪。

必将毁族沦门,岂伊身眚。

前后婴此,其人虽众,然皆患彰遐迩,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无敢论诉。

臣幸属圣明,矜照由道,弘物以典,处亲以公,臣之鄙怀,可得自尽。

如臣门分,世荷殊荣,足守前基,便预提拂,清官显宦,或由才升,一叨婚戚,咸成恩假。

是以仰冒非宜,披露丹实。

非唯止陈一己,规全身愿。

实乃广申诸门忧患之切。

伏愿天慈照察,特赐蠲停,使燕雀微群,得保丛蔚,蠢物含生,自己弥笃。

若恩诏难降,披请不申,便当刊肤剪发,投山窜海。

太宗以此表遍示诸主。

于是临川长公主上表曰“妾遭随奇薄,绝于王氏,私庭嚣戾,致此分异。

今孤疾茕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钟,唯在一子。

契阔荼炭,持兼怜愍,否泰枯荣,系以为命。

实愿申其门衅,还为母子。

推迁黾勉,未及自闻。

先朝慈爱,鉴妾丹衷。

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寻。

今事迫诚切,不顾典宪,敢缘恩焘,触冒披闻。

特乞还身王族,守养弱嗣,虽死之日,实甘于生”许之。

藻弟懋,升明末贵达。

懋弟攸,太宰从事中郎,蚤卒,追赠黄门侍郎。

弟臻,升明末显宦。

前废帝何皇后,讳令婉,庐江灊人也。

孝建三年,纳为皇太子妃。

大明五年,薨于东宫徽光殿,时年十七。

葬囗囗,谥曰献妃。

上更为太子置内职二等,曰保林,曰良娣。

纳南中郎长史太山羊瞻女为良娣,宜都太守袁僧惠女为保林。

废帝即位,追崇献妃曰献皇后。

太宗践阼,迁后与废帝合葬龙山北。

后父瑀,字稚玉,晋尚书左仆射澄曾孙也。

祖融,大司农。

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欣男。

公主先适徐乔,美容色,聪敏有智数。

太祖世,礼待特隆。

瑀豪竞于时,与平昌孟灵休、东海何勖等,并以舆马骄奢相尚。

公主与瑀情爱隆密,何氏外姻疏戚,莫不沾被恩纪。

瑀历位清显,至卫将军。

大明八年,公主薨,瑀墓开,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

子迈,尚太祖第十女新蔡公主讳英媚。

迈少以贵戚居显宦,好犬马驰逐,多聚才力之士。

有墅在江乘县界,去京师三十里。

迈每游履,辄结驷连骑,武士成群。

大明末,为豫章王子尚抚军谘议参军,加宁朔将军、南济阴太守。

废帝纳公主于后宫,伪言薨殒,杀一婢送出迈第嫔葬行丧礼。

常疑迈有异图,迈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废立。

事觉,废帝自出讨迈诛之。

太宗即位,追封建宁县侯,食邑五百户。

子曼倩嗣,齐受禅,国除。

瑀兄子亮,孝建初,为桂阳太守。

丞相南郡王义宣为逆,遣参军王师寿断桂阳道,以防广州刺史宗悫,亮收斩之。

官至新安内史。

亮弟恢,废帝元徽初,为广州刺史,未之镇,坐国哀期晦不到,免官。

复起为都官尚书,未拜,卒。

恢弟诞,司徒右长史。

诞弟衍,最知名。

性躁动。

太宗初,为建安王休仁司徒从事中郎,仍除黄门郎,未拜竟,求转司徒司马。

得司马,复求太子右率。

拜右率一二日,复求侍中。

旬日之间,求进无已。

不得侍中,以怨詈赐死。

文帝沈婕妤,讳容姬,不知何许人也。

纳于后宫,为美人。

生明帝,拜为婕妤。

元嘉三十年卒,时四十。

葬建康之莫府山。

世祖即位,追赠湘东国太妃。

太宗即位,有司奏曰“昔豳都追远,正邑缠哀,缅慕德义,敬奉园陵。

先太妃德履端华,徽景明峻,风光宸掖,训流国闱,鞠圣诞灵,蚤捐鸿祚。

臣等远模汉册,近仪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下礼官议谥,谥曰宣太后,陵号曰崇宁。

以太后弟道庆为给事中,泰始三年卒,追赠通直散骑常侍,赐爵县侯。

又追赠太后父散骑常侍,母王氏成乐乡君。

明恭王皇后,讳贞风,琅邪临沂人也。

元嘉二十五年,拜淮阳王妃。

太宗改封,又为湘东王妃。

生晋陵长公主伯姒、建安长公主伯媛。

太宗即位,立为皇后。

上常宫内大集,而瑀妇人观之,以为欢笑。

后以扇障面,独无所言。

帝怒曰“外舍家寒乞,今共为笑乐,何独不视”后曰“为乐之事,其方自多。

岂有姑姊妹集聚,而瑀妇人形体。

以此为乐,外舍之为欢适,实与此不同”帝大怒,遣后令起。

后兄扬州刺史景文以此事语从舅陈郡谢纬曰“后在家为儜弱妇人,不知今段遂能刚正如此” 废帝即位,尊为皇太后,宫曰弘训。

废帝失德,太后每加勖譬,始者犹见顺从,后狂慝转甚,渐不悦。

元徽五年五月五日,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因此欲加鸩害,已令太医煮药,左右人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应作孝子,岂复得出入狡狯”帝曰“汝语大有理”乃止。

顺帝即位,齐王秉权,宗室刘晃、刘绰、卜伯兴等有异志,太后颇与相关。

顺帝禅位,太后与帝逊于东邸,因迁居丹阳宫,拜汝阴王太妃。

顺帝殂于丹阳,更立第京邑。

建元元年,薨于第,时年四十四。

追加号谥,葬以宋后礼。

父僧朗,事别见《景文传》。

明帝陈贵妃,讳妙登,丹阳建康人,屠家女也。

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

太妃家在建康县界,家贫,有草屋两三间。

上出行,问尉曰“御道边那得此草屋,当由家贫”赐钱三万,令起瓦屋。

尉自送钱与之,家人并不在,唯太妃在家,时年十二三。

尉见其容质甚美,即以白世祖,于是迎入宫。

在路太后房内,经二三年,再呼,不见幸。

太后因言于上,以赐太宗。

始有宠,一年许衰歇,以乞李道儿。

寻又迎还,生废帝,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

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或自谓李统。

太宗即位,拜贵妃,礼秩同皇太子妃。

废帝践阼,有司奏曰“臣闻河龙启圣,理浃民神。

郊电基皇,庆烁天地。

故资敬之道,粹古铭风。

沿贵之谊,眇代凝则。

伏惟贵妃含和日晷,表淑星枢,徽音峻古,柔光照世,声华帝掖,轨秀天嫔,景发皇明,祚昌睿命。

而备物之章,未焕彝策。

远酌前王,允陟鸿典。

臣等参议,谨上尊号曰皇太妃。

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

置家令一人。

改诸国太妃曰太妃〔妃音怡〕。

宫曰弘化”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

升明初,降为苍梧王太妃。

伯父照宗,中书通事舍人。

叔佛念,步兵校尉。

兄敬元,通直郎,南鲁郡太守。

佛念大通货贿,侵乱朝政。

升明初,赐死。

后废帝江皇后,讳简珪,济阳考城人,北中郎长史智渊孙女。

泰始五年,太宗访求太子妃,而雅信小数,名家女多不合。

后弱小,门无强荫,以卜筮最吉,故为太子纳之。

讽朝士州郡令献物,多者将直百金。

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其外无余物。

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

太子即帝位,立为皇后。

帝既废,降为苍梧王妃。

智渊自有传。

明帝陈昭华,讳法容,丹阳建康人也。

太宗晚年,痿疾不能内御,诸弟姬人有怀孕者,辄取以入宫。

及生男,皆杀其母,而以与六宫所爱者养之。

顺帝,桂阳王休范子也,以昭华为母焉。

明帝崩,昭华拜安成王太妃。

顺帝即位,进为皇太妃。

顺帝禅位,去皇太妃之号。

顺帝谢皇后,讳梵境,陈郡阳夏人,右光禄大夫庄孙女也。

升明二年,立为皇后。

顺帝禅位,降为汝阴王妃。

庄自有传。

史臣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故圣人顺民情而为之度,王宫六列,士室二等,皆司事设防,典文曲立。

若夫义笃阃闱,化形邦国,古先哲王有以之致治者矣。

夫后妃专夕,配以德升。

姬嫱并御,进非色幸。

欲使情有覃被,爱罔偏流,专贞内表,妖蛊外息。

至于降班在四,簪珥成行。

同列者三,环佩系响,乃可以燮理阴教,辅佐君德。

宋氏藉晋世令典,娉纳有章,伣天作俪,必四岳之后。

虽正位天闺,礼亢尊极,而衰恹易兆,恩宴难留,一谢属车之尘,永隔青蒲之地。

是故元后愤终,良有以也。

自元嘉以降,内职稍繁,椒庭绮观,千门万户,而淫妆怪饰,变炫无穷。

自汉氏昭阳之轮奂,魏室九华之照曜,曾不能概其万一。

徒以所选止于军署之内,征引极乎厮皂之间,非晋氏采择滥及冠冕也。

且爱止帷房,权无外授,戚属饩赉,岁时不过肴浆,斯为美矣。

及太祖之倾惑潘妪,谋及妇人。

大明之沦溺殷姬,并后匹嫡,至使多难起于肌肤,并命行于同产,又况进于此者乎。

以斯言之,三代、二汉之亡于淫嬖,非不幸也。

宋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二·刘穆之王弘

〔沈约〕 〔南北朝〕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

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敳所知。

敳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为府主簿。

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

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

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

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高祖曰“吾亦识之”即驰信召焉。

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

穆之直视不言者久之。

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

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实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逾者”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坐受署。

从平京邑,高祖始至,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也。

遂委以腹心之任,动止咨焉。

穆之亦竭节尽诚,无所遗隐。

时晋纲宽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右,负势陵纵,小民穷蹙,自立无所。

重以司马元显政令违舛,桓玄科条繁密。

穆之斟酌时宜,随方矫正,不盈旬日,风俗顿改。

迁尚书祠部郎,复为府主簿,记室录事参军,领堂邑太守。

以平桓玄功,封西华县五等子。

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

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

或欲令高祖于丹徒领州,以内事付尚书仆射孟昶。

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高祖。

沈先见穆之,具说朝议。

穆之伪起如厕,即密疏白高祖曰“皮沈始至,其言不可从”高祖既见沈,且令出外,呼穆之问曰“卿云沉言不可从,其意何也”穆之曰“昔晋朝失政,非复一日,加以桓玄篡夺,天命已移。

公兴复皇祚,勋高万古。

既有大功,便有大位。

位大勋高,非可持久。

公今日形势,岂得居谦自弱,遂为守藩之将邪。

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本欲匡主成勋,以取富贵耳。

事有前后,故一时推功,非为委体心服,宿定臣主之分也。

力敌势均,终相吞咀。

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

前者以授王谧,事出权道,岂是始终大计必宜若此而已哉。

今若复以他授,便应受制于人。

一失权柄,无由可得。

而公功高勋重,不可直置,疑畏交加,异端互起,将来之危难,可不熟念。

今朝议如此,宜相酧答,必云在我,厝辞又难。

唯应云神州治本,宰辅崇要,兴丧所阶,宜加详择。

此事既大,非可悬论,便暂入朝,共尽同异。

公至京,彼必不敢越公更授余人,明矣”高祖从其言,由是入辅。

从征广固,还拒卢循,常居幕中画策,决断众事。

刘毅等疾穆之见亲,每从容言其权重,高祖愈信仗之。

穆之外所闻见,莫不大小必白,虽复闾里言谑,途陌细事,皆一二以闻。

高祖每得民间委密消息以示聪明,皆由穆之也。

又爱好宾游,坐客恒满,布耳目以为视听,故朝野同异,穆之莫不必知。

虽复亲昵短长,皆陈奏无隐。

人或讥之,穆之曰“以公之明,将来会自闻达。

我蒙公恩,义无隐讳,此张辽所以告关羽欲叛也”高祖举止施为,穆之皆下节度。

高祖书素拙,穆之曰“此虽小事,然宣彼四远,愿公小复留意”高祖既不能厝意,又禀分有在。

穆之乃曰“便纵笔为大字,一字径尺,无嫌。

大既足有所包,且其势亦美”高祖从之,一纸不过六七字便满。

凡所荐达,不进不止,常云“我虽不及荀令君之举善,然不举不善”穆之与朱龄石并便尺牍,常于高祖坐与龄石答书。

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龄石得八十函,而穆之应对无废也。

转中军太尉司马。

八年,加丹阳尹。

高祖西讨刘毅,以诸葛长民监留府,总摄后事。

高祖疑长民难独任,留穆之以辅之。

加建威将军,置佐吏,配给实力。

长民果有异谋,而犹豫不能发,乃屏人谓穆之曰“悠悠之言,皆云太尉与我不平,何以至此”穆之曰“公溯流远伐,而以老母稚子委节下,若一毫不尽,岂容如此邪”意乃小安。

高祖还,长民伏诛。

十年,进穆之前将军,给前军府年布万匹,钱三百万。

十一年,高祖西伐司马休之,中军将军道怜知留任,而事无大小,一决穆之。

迁尚书右仆射,领选,将军、尹如故。

十二年,高祖北伐,留世子为中军将军,监太尉留府,转穆之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将军、尹、领选如故。

甲仗五十人,入殿。

入居东城。

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决断如流,事无拥滞。

宾客辐辏,求诉百端,内外咨禀,盈阶满室,目览辞讼,手答笺书,耳行听受,口并酧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

又数客昵宾,言谈赏笑,引日亘时,未尝倦苦。

裁有闲暇,自手写书,寻览篇章,校定坟籍。

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辄为十人馔。

穆之既好宾客,未尝独餐,每至食时,客止十人以还者,帐下依常下食,以此为常。

尝白高祖曰“穆之家本贫贱,瞻生多阙。

自叨忝以来,虽每存约损,而朝夕所须,微为过丰。

自此以外,一毫不以负公”十三年,疾笃,诏遣正直黄门郎问疾。

十一月卒,时年五十八。

高祖在长安,闻问惊恸,哀惋者数日。

本欲顿驾关中,经略赵、魏。

穆之既卒,京邑任虚,乃驰还彭城,以司马徐羡之代管留任,而朝廷大事常决穆之者,并悉北谘。

穆之前军府文武二万人,以三千配羡之建威府,余悉配世子中军府。

追赠穆之散骑常侍、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又表天子曰“臣闻崇贤旌善,王教所先。

念功简劳,义深追远。

故司勋秉策,在勤必书,德之休明,没而弥著。

故尚书左仆射、前将军臣穆之,爰自布衣,协佐义始,内端谋猷,外勤庶政,密勿军国,心力俱尽。

及登庸朝右,尹司京畿,翼新王化,敷赞百揆。

顷戎军远役,居中作捍,抚寄之勋,实洽朝野。

方宣赞盛猷,缉隆圣世,志绩示究,远迩悼心。

皇恩褒述,班同三事,荣哀兼备,宠灵已厚。

臣伏思寻,自义熙草创,艰患未弭,外虞既殷,内难弥结,时屯世故,靡岁暂宁。

岂臣以寡乏,负荷国重,实赖穆之匡翼之益。

岂唯谠言嘉谋,益于民听。

若乃忠规远画,潜虑密谟,造膝诡辞,莫见其际。

功隐于视听,事隔于皇朝者,不可称记。

所以陈力一纪,克遂有成,出征入辅,幸不辱命,微夫人之左右,未有宁济其事者矣。

履谦居寡,守之弥固,每议及封赏,辄深自抑绝。

所以勋高当年,而未沾茅社,抚事永伤,胡宁可昧。

谓宜加赠正司,追甄土宇,俾大赉所及,永秩于善人,忠正之烈,不泯于身后。

臣契阔屯泰,旋观始终,金兰之分,义深情密。

是以献其乃怀,布之朝听”于是重赠侍中、司徒,封南昌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高祖受禅,思佐命元勋,诏曰“故侍中、司徒南昌侯刘穆之,深谋远猷,肇基王迹,勋造大业,诚实匪躬。

今理运惟新,蕃屏并肇,感事怀人,实深悽悼。

可进南康郡公,邑三千户。

故左将军、青州刺史王镇恶,荆、郢之捷,克剪放命,北伐之勋,参迹方叔。

念勤惟绩,无忘厥心。

可进龙阳县侯,增邑千五百户”谥穆之曰文宣公。

太祖元嘉九年,配食高祖庙庭。

二十五年四月,车驾行幸江宁,经穆之墓,诏曰“故侍中、司徒、南康文宣公穆之,秉德佐命,翼亮景业,谋猷经远,元勋克茂,功铭鼎彝,义彰典策,故已嗣徽前哲,宣风后代者矣。

近因游践,瞻其茔域,九原之想,情深悼叹。

可致祭墓所,以申永怀” 穆之三子,长子虑之嗣,仕至员外散骑常侍卒。

子邕嗣。

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

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河东王歆之尝为南康相,素轻邕。

后歆之与邕俱豫元会,并坐。

邕性嗜酒,谓歆之曰“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歆之因斅孙晧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

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邕所至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

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疮痂落床上,因取食之。

灵休大惊。

答曰“性之所嗜”灵休疮痂未落者,悉褫取以饴邕。

邕既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互与鞭,鞭疮痂常以给膳。

卒,子肜嗣。

大明四年,坐刀砍妻,夺爵土,以弟彪绍封。

齐受禅,降为南康县侯,食邑千户。

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通《易》好士。

累迁相国中兵参军,太子中舍人,黄门侍郎,宁朔将军、宣城淮南二郡太守。

在任赃货狼藉,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

从事呼摄吏民,欲加辨覆。

式之召从事谓曰“治所还白使君,刘式之于国家粗有微分,偷数百万钱何有,况不偷邪。

吏民及文书章之互在”从事还具白弘,弘曰“刘式之辩如此奔”亦由此得停。

还为太子右率,左卫将军,吴郡太守。

卒,追赠征虏将军。

从征关、洛有功,封德阳县五等侯,谥曰恭侯。

长子敳,世祖初,黄门侍郎。

敳弟衍,大明末,以为黄门郎,出为豫章内史。

晋安王子勋称伪号,以为中护军。

事败伏诛。

衍弟瑀,字茂琳,少有才气,为太祖所知。

始与王浚为南徐州,以瑀补别驾从事史,为浚所遇。

瑀性陵物护前,不欲人居己上。

时浚征北府行参军吴郡顾迈轻薄而有才能,浚待之甚厚,深言密事,皆与参之。

瑀乃折节事迈,深布情款,家内妇女间事,言语所不得至者,莫不倒写备说。

迈以瑀与之款尽,深相感信。

浚所言密事,悉以语瑀。

瑀与迈共进射堂下,瑀忽顾左右索单衣帻,迈问其所以,瑀曰“公以家人待卿,相与言无所隐,而卿于外宣泄,致使人无不知。

我是公吏,何得不启”因而白之。

浚大怒,启太祖徙迈广州。

迈在广州,值萧简为乱,为之尽力,与简俱死。

瑀迁从事中郎,领淮南太守。

元嘉二十九年,出为宁远将军、益州刺史。

元凶弑立,以为青州刺史。

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

世祖即位,召为御史中丞。

还至江陵,值南郡王义宣为逆,瑀陈其不可,言甚切至。

义宣以为丞相左司马,俱至梁山。

瑀犹乘其蜀中船舫,又有义宣故部曲潜于梁山洲外下投官军。

除司徒左长史。

明年,迁御史中丞。

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

弹王僧达云“荫籍高华,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笔端。

寻转右卫将军。

瑀愿为侍中,不得,谓所亲曰“人仕宦不出当入,不入当出,安能长居户限上”因求益州。

世祖知其此意,许之。

孝建三年,除辅国将军、益州刺史。

既行,甚不得意。

至江陵,与颜竣书曰“朱修之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

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其年,坐夺人妻为妾,免官。

大明元年,起为东阳太守。

明年,迁吴兴太守。

侍中何偃尝案云“参伍时望”瑀大怒曰“我于时望何参伍之有”遂与偃绝。

及为吏部尚书,意弥愤愤。

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其年,疽发背,何偃亦发背痈。

瑀疾已笃,闻偃亡,欢跃叫呼,于是亦卒。

谥曰刚子。

子卷,南徐州别驾。

卷弟藏,尚书左丞。

穆之少子贞之,中书黄门侍郎,太子右卫率。

宁朔将军、江夏内史。

卒官。

子裒,始兴相,以赃货系东冶内。

穆之女适济阳蔡祐,年老贫穷。

世祖以祐子平南参军孙为始安太守。

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也。

曾祖导,晋丞相。

祖洽,中领军。

父珣,司徒。

弘少好学,以清恬知名,与尚书仆射谢混善。

弱冠,为会稽王司马道子骠骑参军主簿。

时农务顿息,末役繁兴,弘以为宜建屯田,陈之曰“近面所咨立屯田事,已具简圣怀。

南亩事兴,时不可失,宜早督田畯,以要岁功。

而府资役单刻,控引无所,虽复厉以重劝,肃以严威,适足令囹圄充积,而无救于事实也。

伏见南局诸冶,募吏数百,虽资以廪赡,收入甚微。

愚谓若回以配农,必功利百倍矣。

然军器所须,不可都废,今欲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各一所,重其功课,一准扬州。

州之求取,亦当无乏,余者罢之,以充东作之要。

又欲二局田曹,各立典军募吏,依冶募比例,并听取山湖人,此皆无损于私,有益于公者也。

其中亦应畴量,分判番假,及给廪多少,自可一以委之本曹。

亲局所统,必当练悉,且近东曹板水曹参军纳之领此任,其人颇有干能,自足了其事耳。

顷年以来,斯务弛废,田芜廪虚,实亦由此。

弘过蒙饰擢,志输短效,岂可相与寝默,有怀弗闻邪。

至于当否,尊自当裁以远鉴。

若所启谬允者,伏愿便以时施行,庶岁有务农之勤,仓有盈廪之实,礼节之兴,可以垂拱待也”道子欲以为黄门侍郎,珣以其年少固辞。

珣颇好积聚,财物布在民间。

珣薨,弘悉燔烧券书,一不收责。

余旧业悉以委付诸弟。

未免丧,后将军司马元显以为咨议参军,加宁远将军,知记室事,固辞不就。

道子复以为谘议参军,加建威将军,领中兵,又固辞。

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终其哀,唯弘固执得免。

桓玄克京邑。

收道子付廷尉,臣吏畏恐,莫敢瞻送。

弘时尚在丧,独于道侧拜,攀车涕泣,论者称焉。

高祖为镇军,召补咨议参军。

以功封华容县五等侯,迁琅邪王大司马从事中郎。

出为宁远将军、琅邪内史,尚书吏部郎中,豫章相。

卢循寇南康诸郡,弘奔寻阳。

高祖复命为中军咨议参军,迁大司马右长史,转吴国内史。

义熙十一年,征为太尉长史,转左长史。

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京师,讽旨朝廷。

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反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遂卒。

而高祖还彭城,弘领彭城太守。

宋国初建,迁尚书仆射领选,太守如故。

奏弹谢灵运曰“臣闻闲厥有家,垂训《大易》,作威专戮,致诫《周书》,斯典或违,刑兹无赦。

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力人桂兴淫其嬖妾,杀兴江涘,弃尸洪流。

事发京畿,播闻遐迩。

宜加重劾,肃正朝风。

案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过蒙恩奖,频叨荣授,闻礼知禁,为日已久。

而不能防闲阃闱,致兹纷秽,罔顾宪轨,忿杀自由。

此而勿治,典刑将替。

请以事见免灵运所居官,上台削爵土,收付大理治罪。

御史中丞都亭侯王准之,显居要任,邦之司直,风声噂沓,曾不弹举。

若知而弗纠,则情法斯挠。

如其不知,则尸昧已甚。

岂可复预班清阶,式是国宪。

请免所居官,以侯还散辈中。

内台旧体,不得用风声举弹,此事彰赫,曝之朝野,执宪蔑闻,群司循旧,国典既颓,所亏者重。

臣弘忝承人乏,位副朝端,若复谨守常科,则终莫之纠正。

所以不敢拱默,自同秉彝。

违旧之愆,伏须准裁”高祖令曰“灵运免官而已,余如奏。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自今为永制” 十四年,迁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至州,省赋简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加散骑常侍。

以佐命功,封华容县公,食邑二千户。

三年,入朝,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因宴集,谓群公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傅亮之徒并撰辞欲盛称功德。

弘率尔对曰“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时人称其简举。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谋废立,召弘入朝。

太祖即位,以定策安社稷,进位司空,封建安郡公,食邑千户。

上表固辞曰“臣闻赵武称随会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

臣千载幸会,谬荷荣遇,虽以智能虚薄,政绩蔑闻,而言无隐情,窃所庶几。

向令天启其心,预定大策,而名编司勋,功不见纪,固将请不赏之罪,悬龙蛇之书,岂当稽违成命,苟修小节。

但无功勤,暴之四海,进阙君子劳心之谋,退微小人劳力之效,而圣朝僭赏于上,愚臣苟忝于下,则为厚诬当时,永贻口实。

窃财之诮,比此为轻,惟尘盛猷,亏玷为大。

微躬所惜,一朝亦尽,非唯仰尘国纪,实亦俯畏友朋。

忧心弥疹,胡颜靡托。

且凡人之交,尚申知己,况在明主,可用理干。

所以敢遂愚狷,守之以死”乃见许。

加使持节、侍中,改监为都督,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如故。

徐羡之等以废弑之罪将见诛,弘既非首谋,弟昙首又为上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

羡之等诛,征弘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给班剑三十人。

上西征谢晦,弘与骠骑彭城王义康居守,入住中书下省,引队仗出入。

司徒府权置参军。

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逊位,曰“臣闻三才虽殊,其致则一。

故世道休明,五福攸应。

政有失德,咎征必显。

臣抑又闻之,台辅之职,论道赞契,上佐人主,燮理阴阳。

位以德授,则和气淳穆。

寇窃非据,则谪见于天。

是以陈平有辞,不滥主者之局。

邴吉停驾,大惧牛喘之由。

斯固有国之所同,天人之远旨。

陛下圣哲御世,光隆中兴,宜休征表祥,醴泉毖涌。

而顷阴阳隔并,亢旱成灾,秋无严霜,冬无积雪,疾厉之气,弥历四时。

此岂非任失其人,覆餗之咎。

臣以庸短,自毕凡流,谬逢嘉运,叨恩在昔。

陛下忘其不腆,又重之以今任。

正位槐鼎,统理神州,珥貂衣衮,总录朝端,内外要重,顿萃微躬,穷极宠贵,人臣莫比。

令德居之,犹或难称,矧伊陋昧,何以克任。

此之易了,不俟明识。

但受命之始,属值时艰,六戎亲戒,忧及社稷,诚是臣下致节忘身之时,当有何心,尘挠圣听。

所以黾勉从事,循墙驰驱,志在宣力,虑不及远。

既鲸鲵折首,西夏底定,便宜诉其本怀,避贤谢拙。

而常人偷安,日甘一日,实亦仰佩天眷,未能自已。

荏苒推迁,忽及三载。

遂令负乘之衅,彰著幽明,愆伏之灾,患缠氓庶。

上缺皇朝缉熙之美,下增官谤覆折之灾。

伏念惶赧,五情飞散,虽曰厚颜,何以宁处。

不远而复,《大易》攸称,小惩大戒,细人之福。

近复之美,非所敢觖,惩戒之幸,窃怀庶几。

今履端惟始,朝庆礼毕,辄还私门,思愆家巷,庶微塞天谴,少弭谤讟。

伏愿鉴其所守,即而许之。

临启愧塞,不自宣尽” 先是,彭城王义康为荆州刺史,镇江陵。

平陆令河南成粲与弘书曰“仆闻轨物设教,必随时制宜。

世代盈虚,亦与之消息。

夫势之所处,非亲不居。

是以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权轴之要,任归二南,斯前代之明谟,当今之显辙。

明公位极台鼎,四海具瞻。

劬劳夙夜,义同吐握。

而总录百揆,兼牧畿甸,功实盛大,莫之与俦。

天道福谦,宜存挹损。

骠骑彭城王道德昭备,上之懿弟,宗本归源,所应推先,宜出据列蕃,齐光鲁、卫。

明公高枕论道,燮理阴阳,则天下和平,灾害不作。

福庆与大宋升降,享年与松、乔齐久,名垂万代,岂不美欤”弘本有退志,挟粲言,由是固自陈请,乃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曰“臣闻异姓为后,宗周之明义。

亲不在外,有国之所先。

故鲁长滕君,《春秋》所美,楚出弃疾,前史垂诫。

矧乃茂亲明德,道光一时,述职侯甸,朝政弗及,而以庶族庸陋浮华之臣,超逾先典,居中赞契,岂所以宪章古式,缉熙治道。

骠骑将军臣义康,徽猷渊邈,明德弥劭,敷政江汉,化被荆南,搢绅属情,想乐当务,周旦之寄,不谋同词,分陕虽重,比此为轻。

臣实空暗,阶恩逾越,俯积素餐,仰玷盛化,公私二三,无一而可。

昔孙叔未进,优孟见弓攵。

展季在下,臧文贻讥。

况道隆地昵,义兼前礼。

臣于古人,无能为役,负乘窃位,万物谓何,虽曰厚颜,胡宁以处。

斯亡之惧,实疚其心。

乞解州录,以允民望。

伏愿陛下远存至公,近鉴丹款,俯顺朝野,改授亲贤。

岂惟下臣,获免大戾,凡厥众隶,孰不庆幸。

若天眷罔已,脱复迟回,请出臣表,逮闻外内,朝议舆诵,或有可择”诏曰“省表,远拟隆周经国之体,近述《大易》卑牧之志,三复冲旨,良用怃然。

公体道渊虚,明识经远,毗翼艰难,勋猷光茂,俾朕获辰居垂拱,司契委成。

岂容高逊总录,固辞神州,使成务有亏,以重朕之不德邪。

深存礼国,所望夤亮。

骠骑亲贤之寄,地均旦、奭,还入内辅,参赞机务,辄敬从所执”义康由是代弘为司徒,与之分录。

弘又表曰“近冒表闻,披陈愚管,实冀天鉴,体其至诚。

而奉被还诏,未蒙酧察,徒尘圣览,仰延优旨,顾影惭惶,罔识攸厝。

臣忝荷要重,四载于今。

既违前史量力之诫,又微古人进贤之美,尸位固宠,日积官谤,旋观周行,兴愧已后。

况在亲贤,朝野归德,甫思引身,曷云能补,惟尘大典,亏丧已多。

不悟天眷之隆,复垂恩奖,名器弗改,蒙宠如旧,感遇自揆,茫若无涯。

臣义康既总录百揆,毗赞盛化,忝厕下风,咨凭有所。

内朝细务,庶可免竭,神州任重,望实兼该,臣何人斯,寇窃不已。

为尔推迁,覆败将及,就无人事之愆,必有阴阳之患。

伏念惟忧,疢如疾首,不知何理,可以自安。

但成旨已决,涣汗难反,加臣懦劣,少无此志,进不能抗言陈辞,以死自固。

退不能重茧置冰,鲜食为瘠。

祗畏天威,遂复俯仰。

至于摄督所部,料综文案,曹局吏役,所须不多,其余文武,皆为冗长。

相府初建,或有未充,请留职僚同事而已,自此以外,及诸资实,一送司徒。

臣受恩深重,休戚是预,义无虚饰,苟自贬损。

伏愿圣察,特垂许顺,不令诚诉,其见抑夺”上又诏曰“卫军表如此,司徒宜须事力,可顺公雅怀,割二千人配府,资储不烦事送” 弘博练治体,留心庶事,斟酌时宜,每存优允。

与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然每至诘谪,辄有请诉。

若垂恩宥,则法废不可行。

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

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

又主守偷五匹,常偷四十匹,并加大辟,议者咸以为重,宜进主守偷十匹、常偷五十匹死,四十匹降以补兵。

既得少宽民命,亦足以有惩也。

想各言所怀” 左丞江奥议“士人犯盗赃不及弃市者,刑竟,自在赃污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

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

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

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

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

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

如其无奴,则不应坐”右丞孔默之议“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

士庶虽殊,而理有闻察,譬百司居上,所以下不必躬亲而后同坐。

是故犯违之日,理自相关。

今罪其养子、典计者,盖义存戮仆。

如此,则无奴之室,岂得宴安。

但既云复士,宜令输赎。

常盗四十匹,主守五匹,降死补兵,虽大存宽惠,以纾民命。

然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

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 尚书王准之议“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

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

此非士庶殊制,实使即刑当罪耳。

夫束脩之胄,与小人隔绝,防检无方,宜及不逞之士,事接群细,既同符伍,故使纠之。

于时行此,非唯一处。

左丞议奴客与邻伍相关,可得检察,符中有犯,使及刑坐。

即事而求,有乖实理。

有奴客者,类多使役,东西分散,住家者少。

其有停者,左右驱驰,动止所须,出门甚寡,典计者在家十无其一。

奴客坐伍,滥刑必众,恐非立法当罪本旨。

右丞议士人犯偷,不及大辟者,宥补兵。

虽欲弘士,惧无以惩邪。

乘理则君子,违之则小人。

制严于上,犹冒犯之,以其宥科,犯者或众。

使畏法革心,乃所以大宥也。

且士庶异制,意所不同” 殿中郎谢元议谓“事必先正其本,然后其末可理。

本所以押士大夫于符伍,而所以检小人邪。

可使受检于小人邪。

士犯坐奴,是士庶天隔,则士无弘庶之由,以不知而押之于伍,则是受检于小人也。

然则小人有罪,士人无事,仆隶何罪,而令坐之。

若以实相交关,贵其闻察,则意有未因。

何者。

名实殊章,公私异令,奴不押符,是无名也。

民乏资财,是私贱也,以私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

由此而言,谓不宜坐。

还从其主,于事为宜。

无奴之士,不在此例。

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已应获罪,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输赎,于事非谬。

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

此自是辨章二本,欲使各从其分。

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士庶,于义为美。

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幸可同宽宥之惠。

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 吏部郎何尚之议“按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

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

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

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

意同左丞议” 弘议曰“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谪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宥,故不尽亲谪耳。

吴及义兴适有许、陆之徒,以同符合给,二千石论启丹书。

己未间,会稽士人云十数年前,亦有四族坐此被责,以时恩获停。

而王尚书云人旧无同伍坐,所未之解。

恐莅任之日,偶不值此事故邪。

圣明御世,士人诚不忧至苦,然要须临事论通,上干天听为纷扰,不如近为定科,使轻重有节也。

又寻甲符制,蠲士人不传符耳,令史复除,亦得如之。

共相押领,有违纠列,了无等衰,非许士人闾里之外也。

诸议云士庶缅绝,不相参知,则士人犯法,庶民得不知。

若庶民不许不知,何许士人不知。

小民自非超然简独,永绝尘秕者,比门接栋,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

右丞百司之言,粗是其况。

如衰陵士人,实与里巷关接,相知情状,乃当于冠带小民。

今谓之士人,便无小人之坐。

署为小民,辄受士人之罚。

于情于法,不其颇欤。

且都令不及士流,士流为轻,则小人令使征预其罚,便事至相纠,闾伍之防,亦为不同。

谓士人可不受同伍之谪耳,罪其奴客,庸何伤邪。

无奴客,可令输赎,又或无奴僮为众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当亲临列上,依事遣判。

又主偷五匹、常偷四十匹,谓应见优量者,实以小吏无知,临财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求之于心,常有可愍,故欲小进匹数,宽其性命耳。

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

士人无私相偷四十匹理,就使至此,致以明罚,固其宜耳,并何容复加哀矜。

且此辈士人,可杀不可谪,有如诸论,本意自不在此也。

近闻之道路,聊欲共论,不呼乃尔难精。

既众议纠纷,将不如其已。

若呼不应停寝,谓宜集议奏闻,决之圣旨”太祖诏“卫军议为允” 弘又上言“旧制,民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

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

而考之见事,犹或未尽。

体有强弱,不皆称年。

且在家自随,力所能堪,不容过苦。

移之公役,动有定科,循吏隐恤,可无其患,庸宰守常,已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称言。

乃有务在丰役,增进年齿,孤远贫弱,其敝尤深。

至令依寄无所,生死靡告,一身之切,逃窜求免,家人远计,胎孕不育,巧避罗宪,实亦由之。

今皇化惟新,四方无事,役召之宜,应存乎消息。

十五至十六,宜为半,十七为全”从之。

其后,弘寝疾,弘表屡乞骸骨,上辄优诏不许。

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余如故。

其年,薨,时年五十四。

即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侍中、录尚书、刺史如故。

谥曰文昭公,配食高祖庙廷。

其年,诏曰“乃者三逆煽祸,实繁有徒,爰初遵养,暨于明罚,外虞内虑,实维艰难。

故太保华容县公弘、故卫将军华、故左光禄大夫昙首,抱义怀忠,乃情同至,筹谋庙堂,竭尽智力,经营夷险,简自朕心。

国耻既雪,允膺茅土,而并执谦挹,志不命逾,故用伫朝典,将有后命。

盛业不究,相系殒落,永怀伤叹,痛恨无已。

弘可增封千户,华、昙首封开国县侯,食邑各千户。

护军将军建昌公彦之,深诚密谟,比踪齐望,其复先食邑,以酧忠勋”又诏“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之美,同规古人。

言念始终,情增凄叹。

可赐钱百万,米千斛” 世祖大明五年,车驾游幸,经弘墓。

下诏曰“故侍中、中书监、太保、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华容文昭公弘,德猷光劭,鉴识明远。

故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太子詹事豫章文侯昙首,夙尚恬素,理心贞正。

并绸缪先眷,契阔屯夷,内亮王道,外流徽誉。

以国图令勋,民思茂惠。

朕薄巡都外,瞻览坟茔,永言想慨,良深于怀。

便可遣使致祭墓所” 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虽历任藩辅,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余业。

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

少时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辞诉颇切。

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子锡嗣。

少以宰相子,起家为员外散骑,历清职,中书郎,太子左卫率,江夏内史。

高自位遇。

太尉江夏王义恭当朝,锡箕踞大坐,殆无推敬。

卒官。

子僧亮嗣。

齐受禅,降爵为侯,食邑五百户。

弘少子僧达,别有传。

弘弟虞,廷尉卿。

虞子深,有美名,官至新安太守。

虞弟抑,光禄大夫。

抑弟孺,侍中。

孺弟昙首,别有传。

弘从父弟练,晋中书令珉子也。

元嘉中,历显官,侍中,度支尚书。

练子钊,世祖大明中,亦经清职,黄门郎,临海王子顼晋安王子勋征虏、前军长史,左民尚书。

太宗初,为司徒左长史。

随司徒建安王休仁出赭圻,时居母忧,加冠军将军。

忤犯休仁,出为始兴相。

休仁恚之不已,太宗乃收付廷尉,赐死。

史臣曰:晋纲弛紊,其渐有由。

孝武守文于上,化不下及,道子昏德居宗,宪章坠矣。

重之以国宝启乱,加之以元显嗣虐,而祖宗之遗典,群公之旧章,莫不叶散冰离,扫地尽矣。

主威不树,臣道专行,国典人殊,朝纲家异,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

由是祸基东妖,难结天下,荡荡然王道不绝者若綖。

高祖一朝创义,事属横流,改乱章,布平道,尊主卑臣之义,定于马棰之间。

威令一施,内外从禁,以建武、永平之风,变太元、隆安之俗,此盖文宣公之为也。

为一代宗臣,配飨清庙,岂徒然哉。

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徐羡之傅亮檀道济

〔沈约〕 〔南北朝〕

徐羡之,字宗文,东海郯人也。

祖宁,尚书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羡之少为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刘牢之镇北功曹,尚书祠部郎,不拜,桓修抚军中兵曹参军。

与高祖同府,深相亲结。

义旗建,高祖版为镇军参军,尚书库部郎,领军司马。

与谢混共事,混甚知之。

补琅邪王大司马参军,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从事史,太尉咨议参军。

义熙十一年,除鹰扬将军、琅邪内史,仍为大司马从事中郎,将军如故。

高祖北伐,转太尉左司马,掌留任,以副贰刘穆之。

初,高祖议欲北伐,朝士多谏,唯羡之默然。

或问何独不言,羡之曰“吾位至二品,官为二千石,志愿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寝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轻豫”刘穆之卒,高祖命以羡之为吏部尚书、建威将军、丹阳尹,总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转尚书仆射,将军、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马府军人朱兴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岁,先得痫病,周因其病发,掘地生埋之,为道扶姑女所告,正周弃市刑。

羡之议曰“自然之爱,虎狼犹仁。

周之凶忍,宜加显戮。

臣以为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虽伏法者当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谓可特申之遐裔”从之。

高祖践阼,进号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诏曰“散骑常侍、尚书仆射、镇军将军、丹阳尹徐羡之,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华容侯王弘,散骑常侍、护军将军作唐男檀道济,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领军谢晦,前左将军、江州刺史宜阳侯檀韶,使持节、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河北诸军事、后将军、雍州刺史关中侯赵伦之,使持节、督北徐兖青三州诸军事、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刘怀慎,散骑常侍、领太子左卫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军将军、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弥,左卫将军滠阳男刘粹,使持节、南蛮校尉佷山子到彦之,西中郎司马南郡宜阳侯张邵,参西中郎将军事、建威将军、河东太守资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规远谋,扶赞洪业。

或肆勤树绩,弘济艰难。

经始图终,勋烈惟茂,并宜与国同休,飨兹大赉。

羡之可封南昌县公,弘可华容县公,道济可改封永修县公,亮可建城县公,晦可武昌县公,食邑各二千户。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户,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户。

怀慎、彦之各进爵为侯,粹改封建安县侯,并增邑为千户。

伦之可封霄城县侯,食邑千户。

邵可封临沮县伯,林子可封汉寿县伯,食邑六百户。

开国之制,率遵旧章” 羡之迁尚书令、扬州刺史,加散骑常侍。

进位司空、录尚书事,常侍、刺史如故。

羡之起布衣,又无术学,直以志力局度,一旦居廊庙,朝野推服,咸谓有宰臣之望。

沈密寡言,不以忧喜见色。

颇工弈棋,观戏常若未解,当世倍以此推之。

傅亮、蔡廓常言“徐公晓万事,安异同” 高祖不豫,加班剑三十人。

宫车晏驾,与中书令傅亮、领军将军谢晦、镇北将军檀道济同被顾命。

少帝诏曰“平理狱讼,政道所先。

朕哀荒在疚,未堪亲览。

司空、尚书令可率众官月一决狱” 帝后失德,羡之等将谋废立,而庐陵王义真轻动多过,不任四海,乃先废义真,然后废帝。

时谢晦为领军,以府舍内屋败应治,悉移家人出宅,聚将士于府内。

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先朝旧将,威服殿省,且有兵众,召使入朝,告之以谋。

事将发,道济入宿领军府。

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为内应,其日守关。

道济领兵居前,羡之等继其后,由东掖门云龙门入,宿卫先受处分,莫有动者。

先是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以像破岗,率左右唱呼引船为乐。

是夕,寝于龙舟,在天渊池。

兵士进杀二人,又伤帝指。

扶帝出东阁,收玺绶。

群臣拜辞,卫送故太子宫,迁于吴郡。

侍中程道惠劝立第五皇弟义恭,羡之不许。

遣使杀义真于新安,杀帝于吴县。

时为帝筑宫未成,权居金昌亭,帝突走出昌门,追者以门关击之倒地,然后加害。

太祖即阼,进羡之司徒,余如故,改封南平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加封。

有司奏车驾依旧临华林园听讼,诏曰“政刑多所未悉,可如先二公推讯” 元嘉二年,羡之与左光禄大夫傅亮上表归政,曰“臣闻元首司契,运枢成务。

臣道代终,事尽宣翼。

冕旒之道,理绝于上皇。

拱己之事,不行于中古。

故高宗不言,以三龄为断。

冢宰听政,以再期为节。

百王以降,罔或不然。

陛下圣德绍兴,负荷洪业,忆兆颙颙,思陶盛化。

而圣旨谦挹,委成群司。

自大礼告终,钻燧三改,大明伫照,远迩倾属。

臣等虽率诚屡闻,未能仰感,敢藉品物之情,谨因苍生之志。

伏愿陛下远存周文日昃之道,近思皇室缔构之艰,时揽万机,躬亲朝政,广辟四聪,博询庶业,则雍熙可臻,有生幸甚”上未许。

羡之等重奏曰“近写下情,言为心罄,奉被还诏,鉴许未回。

岂惟愚臣,秉心有在,询之朝野,人无异议。

何者。

形风四方,实系王德,一国之事,本之一人。

虽世代不同,时殊风异,至于主运臣赞,古今一揆。

未有浑心委任,而休明可期,此之非宜,布自遐迩。

臣等荷遇二世,休戚以均,情为国至,岂容顺默。

重披丹心,冒昧以请”上犹辞。

羡之等又固陈曰“比表披陈,辞诚俱尽,诏旨冲远,未垂听纳,三复屏营,伏增忧叹。

臣闻克隆先构,干蛊之盛业。

昧旦丕显,帝王之高义。

自皇宋创运,英圣有造,殷忧未阙,艰患仍缠。

赖天命有底,圣明承业,时屯国故,犹在民心。

泰山之安,未易可保,昏明隆替,系在圣躬。

斯诚周诗夙兴之辰,殷王待旦之日,岂得无为拱己,复玄古之风,逡巡虚挹,徇匹夫之事。

伏愿以宗庙为重,百姓为心,弘大业以嗣先轨,隆圣道以增前烈。

愚瞽所献,情尽于此”上乃许之。

羡之仍逊位退还私第,兄子佩之及侍中程道惠、吴兴太守王韶之等并谓非宜,敦劝甚苦,复奉诏摄任。

三年正月,诏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爱敬同极,岂惟名教,况乃施侔造物,义在加隆者乎。

徐羡之、傅亮、谢晦,皆因缘之才,荷恩在昔,擢自无闻,超居要重,卵翼而长,未足以譬。

永初之季,天祸横流,大明倾曜,四海遏密,实受顾托,任同负图。

而不能竭其股肱,尽其心力,送往无复言之节,事居阙忠贞之效,将顺靡记,匡救蔑闻,怀宠取容,顺成失德。

虽末因惧祸,以建大策,而逞其悖心,不畏不义。

播迁之始,谋肆鸩毒,至止未几,显行怨杀,穷凶极虐,荼酷备加,颠沛皂隶之手,告尽逆旅之馆,都鄙哀愕,行路饮涕。

故庐陵王英秀明远,徽风夙播,鲁卫之寄,朝野属情。

羡之等暴蔑求专,忌贤畏逼,造构贝锦,成此无端,罔主蒙上,横加流屏,矫诬朝旨,致兹祸害。

寄以国命,而剪为仇雠,旬月之间,再肆鸩毒,痛感三灵,怨结人鬼。

自书契以来,弃常安忍,反易天明,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昔子家从弑,郑人致讨。

宋肥无辜,荡泽为戮。

况逆乱倍于往衅,情痛深于国家,此而可容,孰不可忍。

即宜诛殛,告谢存亡。

而于时大事甫尔,异同纷结,匡国之勋实著,莫大之罪未彰。

是以远酌民心,近听舆讼,虽欲讨乱,虑或难图,故忍戚含哀,怀耻累载。

每念人生实难,情事未展,何尝不顾影恸心,伏枕泣血。

今逆臣之衅,彰暴遐迩,君子悲情,义徒思奋,家仇国耻,可得而雪,便命司寇,肃明典刑。

晦据有上流,或不即罪,朕当亲率六师,为其遏防。

可遣中领军到彦之即日电发,征北将军檀道济络驿继路,符卫军府州以时收剪。

已命征虏将军刘粹断其走伏。

罪止元凶,余无所问。

感惟永往,心情崩绝。

氛雾既袪,庶几治道” 尔日诏召羡之。

行至西明门外,时谢晦弟爵〔子肖反〕为黄门郎,正直,报亮云“殿内有异处分”亮驰报羡之。

羡之回还西州,乘内人问讯车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灶中自刭死,时年六十三。

羡之初不应召,上遣中领军到彦之、右卫将军王华追讨。

羡之死,野人以告,载尸付廷尉。

子乔之,尚高祖第六女富阳公主,官至竟陵王文学。

乔之及弟乞奴从诛。

初,羡之年少时,尝有一人来,谓之曰“我是汝祖”羡之因起拜之。

此人曰“汝有贵相,而有大厄,可以钱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灾。

过此可位极人臣”后羡之随亲之县,住在县内,尝暂出,而贼自后破县。

县内人无免者,鸡犬亦尽,唯羡之在外获全。

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余,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

及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晨见危南。

又当拜时,双鹤集太极东鸱尾鸣唤。

兄子佩之,轻薄好利,高祖以其姻戚,累加宠任,为丹阳尹,吴郡太守。

景平初,以羡之秉权,颇豫政事。

与王韶之、程道惠、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相结党与。

时谢晦久病,连灸,不堪见客。

佩之等疑其托疾有异图,与韶之、道惠同载诣傅亮,称羡之意,欲令亮作诏诛之。

亮答以为“己等三人,同受顾命,岂可相残戮。

若诸君果行此事,便当角巾步出掖门耳”佩之等乃止。

羡之既诛,太祖特宥佩之,免官而已。

其年冬,佩之又结殿中监茅亨谋反,并告前宁州刺史应袭,以亨为兖州,袭为豫州。

亨密以闻,袭亦告司徒王弘。

佩之聚党百余人,杀牛犒赐,条牒时人,并相署置,期明年正会,于殿中作乱。

未及数日,收斩之。

傅亮,字季友,北地灵州人也。

祖咸,司隶校尉。

父瑗,以学业知名,位至安成太守。

瑗与郗超善,超尝造瑗,瑗见其二子迪及亮。

亮年四五岁,超令人解亮衣,使左右持去,初无吝色。

超谓瑗曰“卿小儿才名位宦,当远逾于兄。

然保家传祚,终在大者”迪字长猷,亦儒学,官至五兵尚书。

永初二年卒,追赠太常。

亮博涉经史,尤善文词。

初为建威参军,桓谦中军行参军。

桓玄篡位,闻其博学有文采,选为秘书郎,欲令整正秘阁,未及拜而玄败。

义旗初,丹阳尹孟昶以为建威参军。

义熙元年,除员外散骑侍郎,直西省,典掌诏命。

转领军长史,以中书郎滕演代之。

亮未拜,遭母忧,服阕,为刘毅抚军记室参军,又补领军司马。

七年,迁散骑侍郎,复代演直西省。

仍转中书黄门侍郎,直西省如故。

高祖以其久直勤劳,欲以为东阳郡,先以语迪,迪大喜告亮。

亮不答,即驰见高祖曰“伏闻恩旨,赐拟东阳,家贫忝禄,私计为幸。

但凭荫之愿,实结本心,乞归天宇,不乐外出”高祖笑曰“谓卿之须禄耳,若能如此,甚协所望”会西讨司马休之,以为太尉从事中郎,掌记室。

以太尉参军羊徽为中书郎,代直西省。

亮从征关、洛,还至彭城。

宋国初建,令书除侍中,领世子中庶子。

徙中书令,领中庶子如故。

从还寿阳。

高祖有受禅意,而难于发言,乃集朝臣宴饮,从容言曰“桓玄暴篡,鼎命已移,我首唱大义,复兴皇室,南征北伐,平定四海,功成业著,遂荷九锡。

今年将衰暮,崇极如此,物戒盛满,非可久安。

今欲奉还爵位,归老京师”群臣唯盛称功德,莫晓此意。

日晚坐散,亮还外,乃悟旨,而宫门已闭。

亮于是叩扉请见,高祖即开门见之。

亮入便曰“臣暂宜还都”高祖达解此意,无复他言,直云“须几人自送”亮曰“须数十人便足”于是即便奉辞。

亮既出,已夜,见长星竟天。

亮拊髀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至都,即征高祖入辅。

永初元年,迁太子詹事,中书令如故。

以佐命功,封建城县公,食邑二千户。

入直中书省,专典诏命。

以亮任总国权,听于省见客。

神虎门外,每旦车常数百两。

高祖登庸之始,文笔皆是记室参军滕演。

北征广固,悉委长史王诞。

自此后至于受命,表策文诰,皆亮辞也。

演字彦将,南阳西鄂人,官至黄门郎,秘书监。

义熙八年卒。

二年,亮转尚书仆射,中书令、詹事如故。

明年,高祖不豫,与徐羡之、谢晦并受顾命,给班剑二十人。

少帝即位,进为中书监,尚书令。

景平二年,领护军将军。

少帝废,亮率行台至江陵奉迎太祖。

既至,立行门于江陵城南,题曰“大司马门”率行台百僚诣门拜表,威仪礼容甚盛。

太祖将下,引见亮,哭恸甚,哀动左右。

既而问义真及少帝薨废本末,悲号呜咽,侍侧者莫能仰视。

亮流汗沾背,不能答。

于是布腹心于到彦之、王华等,深自结纳。

太祖登阼,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本官悉如故。

司空府文武即为左光禄府。

又进爵始兴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进封。

元嘉三年,太祖欲诛亮,先呼入见。

省内密有报之者,亮辞以嫂病笃,求暂还家。

遣信报徐羡之,因乘车出郭门,骑马奔兄迪墓。

屯骑校尉郭泓收付廷尉,伏诛。

时年五十三。

初至广莫门,上遣中书舍人以诏书示亮,并谓曰“以公江陵之诚,当使诸子无恙”初,亮见世路屯险,著论名曰《演慎》,曰: 大道有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矣。

《易》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又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文王小心,《大雅》咏其多福。

仲由好勇,冯河贻其苦箴。

《虞书》著慎身之誉,周庙铭陛坐之侧。

因斯以谈,所以保身全德,其莫尚于慎乎。

夫四道好谦,三材忌满,祥萃虚室,鬼瞰高屋,丰屋有蔀家之灾,鼎食无百年之贵。

然而徇欲厚生者,忽而不戒。

知进忘退者,曾莫之惩。

前车已摧,后銮不息,乘危以庶安,行险而徼幸,于是有颠坠覆亡之祸,残生夭命之衅。

其故何哉。

流溺忘反,而以身轻于物也。

故昔之君子,同名爵于香饵,故倾危不及。

思忧患而豫防,则针石无用。

洪流壅于涓涓,合拱挫于纤蘖,介焉是式,色斯而举,悟高鸟以风逝,鉴醴酒而投绂。

夫岂敝著而后谋通,患结而后思复云尔而已哉。

故《诗》曰“慎尔侯度,用戒不虞”言防萌也。

夫单以营内丧表,张以治外失中,齐、秦有守一之败,偏恃无兼济之功,冰炭涤于胸心,岩墙绝于四体。

夫然,故形神偕全,表里宁一,营魄内澄,百骸外固,邪气不能袭,忧患不能及,然可以语至而言极矣。

夫以嵇子之抗心希古,绝羁独放,五难之根既拔,立生之道无累,人患殆乎尽矣。

徒以忽防于钟、吕,肆言于禹、汤,祸机发于豪端,逸翩铩于垂举。

观夫贻书良友,则匹厚味于甘鸩,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其惧患也,若无辔而乘奔,其慎祸也,犹履冰而临谷。

或振褐高栖,揭竿独往,或保约违丰,安于卑位。

故漆园外楚,忌在龟牺。

商洛遐遁,畏此驷马。

平仲辞邑,殷鉴于崔、庆,张临挹满,灼戒乎桑、霍。

若君子览兹二涂,则贤鄙之分既明,全丧之实又显。

非知之难,慎之惟难,慎也者,言行之枢管乎。

夫据图挥刃,愚夫弗为,临渊登峭,莫不惴栗。

何则。

害交故虑笃,患切而惧深。

故《诗》曰“不敢暴虎,不敢冯河”慎微之谓也。

故庖子涉族,怵然为戒,差之一毫,弊犹如此。

况乎触害犯机,自投死地。

祸福之具,内充外斥,陵九折于邛僰,泛冲波于吕梁,倾侧成于俄顷,性命哀而莫救。

呜呼。

呜呼。

故语有之曰,诚能慎之,福之根也。

曰是何伤,祸之门尔。

言慎而已矣。

亮布衣儒生,侥幸际会,既居宰辅,兼总重权。

少帝失德,内怀忧惧,作《感物赋》以寄意焉。

其辞曰: 余以暮秋之月,述职内禁,夜清务隙,游目艺苑。

于时风霜初戒,蛰类尚繁,飞蛾翔羽,翩翾满室,赴轩幌,集明烛者,必以燋灭为度。

虽则微物,矜怀者久之。

退感庄生异鹊之事,与彼同迷而忘反鉴之道,此先师所以鄙智,及齐客所以难日论也。

怅然有怀,感物兴思,遂赋之云尔。

在西成之暮晷,肃皇命于禁中。

聆蜻蛚于前庑,鉴朗月于房栊。

风萧瑟以陵幌,霜皑皑而被墉。

怜鸣蜩之应节,惜落景之怀东。

嗟劳人之萃感,何夕永而虑充。

眇今古以遐念,若循环之无终。

咏倚相之遗矩,希董生之方融。

钻光灯而散袠,温圣哲之遗踪。

坟素杳以难暨,九流纷其异封。

领三百于无邪,贯五千于有宗。

考旧闻于前史,访心迹于污隆。

岂夷阻之在运,将全丧之由躬。

游翰林之彪炳,嘉美手于良工。

辞存丽而去秽,旨既雅而能通。

虽源流之深浩,且扬榷而发蒙。

习习飞蚋,飘飘纤蝇,缘幌求隙,望爓思陵。

糜兰膏而无悔,赴朗烛而未惩。

瞻前轨之既覆,忘改辙于后乘。

匪微物之足悼,怅永念而捬膺。

彼人道之为贵,参二仪而比灵。

禀清旷以授气,修缘督而为经。

照安危于心术,镜纤兆于未形。

有徇末而舍本,或耽欲而忘生。

碎随侯于微爵,捐所重而要轻。

矧昆虫之所昧,在智士其犹婴。

悟雕陵于庄氏,几鉴浊而迷清。

仰前修之懿轨,知吾迹之未并。

虽宋元之外占,曷在予之克明。

岂知反之徒尔,喟投翰以增情。

初,奉迎大驾,道路赋诗三首,其一篇有悔惧之辞,曰“夙棹发皇邑,有人祖我舟。

饯离不以币,赠言重琳球。

知止道攸贵,怀禄义所尤。

四牡倦长路,君辔可以收。

张邴结晨轨,疏董顿夕辀。

东隅诚已谢,西景逝不留。

性命安可图,怀此作前修。

敷衽铭笃诲,引带佩嘉谋。

迷宠非予志,厚德良未酧。

抚躬愧疲朽,三省惭爵浮。

重明照蓬艾,万品同率由。

忠诰岂假知,式微发直讴”亮自知倾覆,求退无由,又作辛有、穆生、董仲道赞,称其见微之美。

长子演,秘书郎,先亮卒。

演弟悝、湛逃亡。

湛弟都,徙建安郡。

世祖孝建之中,并还京师。

檀道济,高平金乡人,左将军韶少弟也。

少孤,居丧备礼。

奉姊事兄,以和谨致称。

高祖创义,道济从入京城,参高祖建武军事,转征西。

讨平鲁山,禽桓振,除辅国参军、南阳太守。

以建义勋,封吴兴县五等侯。

卢循寇逆,群盗互起,郭寄生等聚作乱,以道济为扬武将军、天门太守讨平之。

又从刘道规讨柏谦、荀林等,率厉文武,身先士卒,所向摧破。

及徐道覆来逼,道规亲出拒战,道济战功居多。

迁安远护军、武陵内史。

复为太尉参军,拜中书侍郎,转宁朔将军,参太尉军事。

以前后功封作唐县男,食邑四百户。

补太尉主簿、咨议参军。

豫章公世子为征虏将军镇京口,道济为司马、临淮太守。

又为世子西中郎司马、梁国内史。

复为世子征虏将军司马,加冠军将军。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以道济为前锋出淮、肥,所至诸城戍望风降服。

进克许昌,获伪宁朔将军、颍川太守姚坦及大将杨业。

至成皋,伪兖州刺史韦华降。

径进洛阳,伪平南将军陈留公姚洸归顺。

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

议者谓应悉戮以为京观。

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皆释而遣之。

于是戎夷感悦,相率归之者甚众。

进据潼关,与诸军共破姚绍。

长安既平,以为征虏将军、琅邪内史。

世子当镇江陵,复以道济为西中郎司马、持节、南蛮校尉。

又加征虏将军。

迁宋国侍中,领世子中庶子,兖州大中正。

高祖受命,转护军,加散骑常侍,领石头戍事。

听直入殿省。

以佐命功,改封永修县公,食邑二千户。

徙为丹阳尹,护军如故。

高祖不豫,给班剑二十人。

出监南徐兖之江北淮南诸郡军事、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

景平元年,虏围青州刺史竺夔于东阳城,夔告急。

加道济使持节、监征讨诸军事,与王仲德救东阳。

未及至,虏烧营,焚攻具遁走。

将追之,城内无食,乃开窖取久谷。

窖深数丈,出谷作米,已经再宿。

虏去已远,不复可追,乃止。

还镇广陵。

徐羡之将废庐陵王义真,以告道济,道济意不同,屡陈不可,不见纳。

羡之等谋欲废立,讽道济入朝。

既至,以谋告之。

将废之夜,道济入领军府就谢晦宿。

晦其夕竦动不得眠,道济就寝便熟,晦以此服之。

太祖未至,道济入守朝堂。

上即位,进号征北将军,加散骑常侍,给鼓吹一部。

进封武陵郡公,食邑四千户。

固辞进封。

又增督青州、徐州之淮阳下邳琅邪东莞五郡诸军事。

及讨谢晦,道济率军继到彦之。

彦之战败,退保隐圻,会道济至。

晦本谓道济与羡之等同诛,忽闻来上,人情凶惧,遂不战自溃。

事平,迁都督江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持节、常侍如故。

增封千户。

元嘉八年,到彦之伐索虏,已平河南,寻复失之。

金墉、虎牢并没,虏逼滑台。

加道济都督征讨诸军事,率众北讨。

军至东平寿张县,值虏安平公乙旃眷。

道济率宁朔将军王仲德、骁骑将军段宏奋击,大破之。

转战至高梁亭,虏宁南将军、济州刺史寿昌公悉颊库结前后邀战,道济分遣段宏及台队主沈虔之等奇兵击之,即斩悉颊库结。

道济进至济上,连战二十余日,前后数十交,虏众盛,遂陷滑台。

道济于历城全军而反。

进位司空,持节、常侍、都督、刺史并如故。

还镇寻阳。

道济立功前朝,威名甚重。

左右腹心,并经百战,诸子又有才气,朝廷疑畏之。

太祖寝疾累年,屡经危殆,彭城王义康虑宫车晏驾,道济不可复制。

十二年,上疾笃,会索虏为边寇,召道济入朝。

既至,上间。

十三年春,将遣道济还镇,已下船矣,会上疾动,召入祖道,收付廷尉。

诏曰“檀道济阶缘时幸,荷恩在昔,宠灵优渥,莫与为比。

曾不感佩殊遇,思答万分,乃空怀疑贰,履霜日久。

元嘉以来,猜阻滋结,不义不昵之心,附下罔上之事,固已暴之民听,彰于遐迩。

谢灵运志凶辞丑,不臣显著,纳受邪说,每相容隐。

又潜散金货,招诱剽猾,逋逃必至,实繁弥广,日夜伺隙,希冀非望。

镇军将军仲德往年入朝,屡陈此迹。

朕以其位居台铉,豫班河岳,弥缝容养,庶或能革。

而长恶不悛,凶慝遂遘,因朕寝疾,规肆祸心。

前南蛮行参军庞延祖具悉奸状,密以启闻。

夫君亲无将,刑兹罔赦。

况罪衅深重,若斯之甚。

便可收付廷尉,肃正刑书。

事止元恶,余无所问”于是收道济及其子给事黄门侍郎植、司徒从事中郎粲、太子舍人隰、征北主簿承伯、秘书郎遵等八人,并于廷尉伏诛。

又收司空参军薛彤,付建康伏法。

又遣尚书库部郎顾仲文、建武将军茅亨至寻阳,收道济子夷、邕、演及司空参军高进之,诛之。

薛彤、进之并道济腹心,有勇力,时以比张飞、关羽。

初,道济见收,脱帻投地曰“乃复坏汝万里之长城”邕子孺乃被宥,世祖世,为奉朝请。

史臣曰:夫弹冠出里,结组登朝,道申于夷路,运艰于险辙,是以古人裴回于出处,交战乎临岐。

若其任重于身,恩结自主,虽复据鼎承剑,悠然不以存殁为怀。

当二公受言西殿,跪承顾托,若使死而可再,固以赴蹈为期也。

及逢权定之机,当震主之地,甫欲攘抑后祸,御蔽身灾,使桐宫有卒迫之痛,淮王非中雾之疾。

若以社稷为存亡,则义异于此。

但彭城无燕剌之衅,而有楚英之戮。

若使一昆延历,亦未知定终所在也。

谢晦言不以贼遗君父,岂徒言哉。

宋书·卷四十四·列传第四·谢晦

〔沈约〕 〔南北朝〕

谢晦,字宣明,陈郡阳夏人也。

祖朗,东阳太守。

父重,会稽王道子骠骑长史。

兄绚,高祖镇军长史,蚤卒。

晦初为孟昶建威府中兵参军。

昶死,高祖问刘穆之“孟昶参佐,谁堪入我府”穆之举晦,即命为太尉参军。

高祖尝讯囚,其旦刑狱参军有疾,扎晦代之,于车中一鉴讯牒,催促便下。

相府多事,狱繁殷积,晦随问酧辩,曾无违谬。

高祖奇之,即日署刑狱贼曹,转豫州治中从事。

义熙八年,土断侨流郡县,使晦分判扬、豫民户,以平允见称。

入为太尉主簿,从征司马休之。

时徐逵之战败见杀,高祖怒,将自被甲登岸,诸将谏,不从,怒愈甚。

晦前抱持高祖,高祖曰“我斩卿”晦曰“天下可无晦,不可无公,晦死何有”会胡藩已得登岸,贼退走,乃止。

晦美风姿,善言笑,眉目分明,鬓发如点漆。

涉猎文义,朗赡多通,高祖深加爱赏,群僚莫及。

从征关、洛,内外要任悉委之。

刘穆之遣使陈事,晦往往措异同,穆之怒曰“公复有还时否”高祖欲以为从事中郎,以访穆之,坚执不与。

终穆之世,不迁。

穆之丧问至,高祖哭之甚恸。

晦时正直,喜甚,自入阁内参审穆之死问。

其日教出,转晦从事中郎。

宋台初建,为右卫将军,寻加侍中。

高祖受命,于石头登坛,备法驾入宫。

晦领游军为警备,迁中领军,侍中如故。

以佐命功,封武昌县公,食邑二千户。

二年,坐行玺封镇西司马、南郡太守王华大封,而误封北海太守球,版免晦侍中。

寻转领军将军、散骑常侍,依晋中军羊祜故事,入直殿省,总统宿卫。

三月,高祖不豫,给班剑二十人,与徐羡之、傅亮、檀道济并侍医药。

少帝即位,加领中书令,与羡之,亮共辅朝政。

少帝既废,司空徐羡之录诏命,以晦行都督荆湘雍益宁南北秦七州诸军事、抚军将军、领护南蛮校尉、荆州刺史,欲令居外为援,虑太祖至或别用人,故遽有此授。

精兵旧将,悉以配之,器仗军资甚盛。

太祖即位,加使持节,依本位除授。

晦虑不得去,甚忧惶,及发新亭,顾望石头城,喜曰“今得脱矣”寻进号卫将军,加散骑常侍,进封建平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进封。

又给鼓吹一部。

初为荆州,甚有自矜之色,将之镇,诣从叔光禄大夫澹别。

澹问晦年,晦答曰“三十五”澹笑曰“昔荀中郎年二十七为北府都督,卿比之,已为老矣”晦有愧色。

至江陵,深结侍中王华,冀以免祸。

二女当配彭城王义康、新野侯义宾。

元嘉二年,遣妻曹及长子世休送女还京邑。

先是景平中,索虏为寇,覆没河南。

至是上欲诛羡之等,并讨晦。

声言北伐,又言拜京陵,治装舟舰。

傅亮与晦书曰“薄伐河朔,事犹未已,朝野之虑,忧惧者多”又言“朝士多谏北征,上当遣外监万幼宗往相咨访”时朝廷处分异常,其谋颇泄。

三年正月,晦弟黄门侍郎爵驰使告晦,晦犹谓不然,呼咨议参军何承天,示以亮书,曰“计幼宗一二日必至,傅公虑我好事,故先遣此书”承天曰“外间所闻,咸谓西讨已定,幼宗岂有上理”晦尚谓虚妄,使承天豫立答诏启草,伐虏宜须明年。

江夏内史程道惠得寻阳人书,言“朝廷将有大处分,其事已审”使其辅国府中兵参军乐冏封以示晦。

晦又谓承天曰“幼宗尚未至,若复二三日无消息,便是不复来邪”承天答曰“诏使本无来理,如程所说,其事已判,岂容复疑” 晦欲焚南蛮兵籍,率见力决战。

士人多劝发兵,乃立幡戒严,谓司马庾登之曰“今当自下,欲屈卿以三千人守城,备御刘粹”登之曰“下官亲老在都,又素无旅,情计二三,不敢受此旨”晦仍问诸佐“战士三千,足守城不”南蛮司马周超对曰“非徒守城而已,若有外寇,可以立勋”登之乃曰“超必能办,下官请解司马、南郡以授”即于坐命超为司马、建威将军、南义阳太守,转登之为长史,南郡如故。

太祖诛羡之等及晦子新除秘书郎世休,收爵、爵子世平、兄子著作佐郎绍等。

乐冏又遣使告晦“徐、傅二公及爵等并已诛”晦先举羡之、亮哀,次发子弟凶问。

既而自出射堂,配衣军旅。

数从高祖征讨,备睹经略,至是指麾处分,莫不曲尽其宜。

二三日中,四远投集,得精兵三万人。

乃奉表曰: 臣阶缘幸会,蒙武皇帝殊常之眷,外闻政事,内谋帷幄,经纶夷险,毗赞王业,预佐命之勋,膺河山之赏。

及先帝不豫,导扬末命,臣与故司徒臣羡之、左光禄大夫臣亮、征北将军臣道济等,并升御床,跪受遗诏,载贻话言,托以后事。

臣虽凡浅,感恩自厉,送往事居,诚贯幽显。

逮营阳失德,自绝宗庙,朝野岌岌,忧及祸难,忠谋协契,徇国忘己,援登圣朝,惟新皇祚。

陛下驰传乘流,曾不惟疑,临朝殷勤,增崇封爵。

此则臣等赤心已亮于天鉴,远近万邦咸达于圣旨。

若臣等志欲专权,不顾国典,便当协翼幼主,孤背天日,岂复虚馆七旬,仰望鸾旗者哉。

故庐陵王于营阳之世,屡被猜嫌,积怨犯上,自贻非命。

天祚明德,属当昌运,不有所废,将何以兴。

成人之美,《春秋》之高义。

立帝清馆,臣节之所司。

耿弇不以贼遗君父,臣亦何负于宋室邪。

况衅结阋墙,祸成畏逼,天下耳目,岂伊可诬。

臣忝居蕃任,乃诚匪懈,为政小大,必先启闻。

纠剔群蛮,清夷境内,分留弟侄,并侍殿省。

陛下聿遵先志,申以婚姻,童稚之目,猥荷齿召,荐女迁子,合门相送。

事君之道,义尽于斯。

臣羡之总录百揆,翼亮三世,年耆乞退,屡抗表疏,优旨绸缪,未垂顺许。

臣亮管司喉舌,恪虔夙夜,恭谨一心,守死善道。

此皆皇宋之宗臣,社稷之镇卫,而谗人倾覆,妄生国衅,天威震怒,加以极刑,并及臣门,则被孥戮。

虽未知臣道济问,推理即事,不容独存。

先帝顾托元臣翼命之佐,剿于佞邪之手,忠贞匪躬之辅,不免夷灭之诛。

陛下春秋方富,始览万机,民之情伪,未能鉴悉。

王弘兄弟,轻躁昧进。

王华猜忌忍害,规弄威权,先除执政,以逞其欲。

天下之人,知与不知,孰不为之痛心愤怨者哉。

臣等见任先帝,垂二十载,小心谨慎,无纤介之愆,伏事甫尔,而婴若斯之罪。

若非先帝谬于知人,则为陛下未察愚款。

臣去岁末使反,得朝士及殿省诸将书,并言嫌隙已成,必有今日之事。

臣推诚仰期,罔有二心,不图奸回潜遘,理顺难恃,忠贤陨朝,愚臣见袭,到彦之、萧欣等在近路。

昔白公称乱,诸梁婴胄,恶人在朝,赵鞅入伐。

臣义均休戚,任居分陕,岂可颠而不扶,以负先帝遗旨。

辄率将士,缮治舟甲,须其自送,投袂扑讨。

若天祚大宋,卜世灵长,义师克振,中流清荡,便当浮舟东下,戮此三竖,申理冤耻,谢罪阙庭,虽伏锧赴镬,无恨于心。

伏愿陛下远寻永初托付之旨,近存元嘉奉戴之诚,则微臣丹款,犹有可察。

临表哽慨,言不自尽。

太祖时已戒严,诸军相次进路。

尚书符荆州曰: 祸福无门,逆顺有数,天道微于影响,人事鉴于前图,未有蹈义而福不延,从恶而祸不至也。

故智计之士,审败以立功,守正之臣,临难以全节。

徐羡之、傅亮、谢晦,安忍鸩杀,获罪于天,名教所极,政刑所取,已远暴四海,宣于圣诏。

羡之父子、亮及晦息,电断之初,并即大宪。

复王室之仇,摅义夫之愤,国典澄明,人神感悦。

三姓同罪,既擒其二,晦之室属,缧仆狱户,苟幽明所怨,孤根易拔,以顺讨逆,虽厚必崩。

然归死难图,兽困则噬,是以爰整其旅,用为过防。

京师之众,天下云集,士练兵精,大号响震。

使持节、中领军佷山县开国侯到彦之率羽林选士果劲二万,云旍首路,组甲曜川。

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南徐兖之江北淮南青州徐州之淮阳下邳琅邪东莞七郡诸军事、征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永修县开国公檀道济统劲锐武卒三万,戈船蔽江,星言继发,千帆俱举,万棹遄征。

散骑常侍、骁骑将军段宏铁马二千,风驱电击,步自竟陵,直至鄢郢。

又命征虏将军、雍州刺史刘粹控河阴之师,冲其巢窟。

湘州刺史张邵提湘川之众,直据要害。

巴、蜀杜荆门之险,秦、梁绝丹圻之径,云网四合,走伏路尽。

然后銮舆效驾,六军鹏翔,警跸前驱,五牛整旆。

虽以英布之气,彭宠之资,登陴无名,授兵谁御。

加以西土之人,咸沐皇泽,东吴将士,怀本首丘,必不自陷罪人之党,横为乱亡之役。

置军则鱼溃,婴城则鸟散,其势然矣。

圣上殷勤哀愍,其罪由晦,士民何辜。

是用一分前麾,宣示朝旨。

符到,其即共收擒晦身,轻舟护送。

若已猖蹶,先事阻卫,宜翻然背乱,相率归朝。

顷大刑所加,洪恩旷洽,傅亮三息,特蒙全宥,晦同产以下,羡之诸侄,咸无所染。

况彼府州文武,并列王职,荷国荣任,身虽在外,乃心辰极。

夫转祸贵速,后机则凶,遂使王师临郊,雷电皆至,噬脐之恨,亦将何及。

时益州刺史萧摹之、巴西太守刘道产被征还,始至江陵,晦并系絷,没其财货,以充军资。

竟陵内史殷道鸾未之郡,以为咨议参军。

以弟遁为冠军、竟陵内史,总留任。

兄子世猷为建威将军、南平太守。

刘粹若至,周超能破之者,即以为龙骧将军、雍州刺史。

晦率众二万,发自江陵,舟舰列自江津至于破冢,旍旗相照,蔽夺日光。

晦乃叹曰“恨不得以此为勤王之师”自领湘州刺史,以张邵为辅国将军,邵不受命。

晦檄京邑曰: 王室多故,祸难荐臻。

营阳失德,自绝宗庙。

庐陵王构阋有本,屡被猜嫌,且居丧失礼,遐迩所具,积怨犯上,自贻非道。

群后释位,爰登圣明,乱之未乂,职有所系。

按车骑大将军王弘、侍中王昙首,谬蒙时私,叨窃权要。

弘于永初之始,实荷不世之恩,元嘉之让,自谓任遇浮浅,进诬先皇委诚之寄,退长嫌隙异同之端。

昙首往因使下,访以今上起居,不能光扬令德,彰于朝听,其言多诬,故不具说。

王华贼亡之余,赏擢之次,先帝常见访逮,庶有一分可取,而华禀性凶猜,多所忍害。

曩者纵人入城,托疾辞事,此都士庶,咸所闻知。

以其所启及上手答示宗叔献,又令宣告徐、傅二公。

及周纠使下,又令见咨,云“欲自揽政事,求离任还都,并令昙首具述此意”又惠观道人说,外人告华及到彦之谋反,不谓无之。

城内东将,数日之内,操戈相待。

华说数为秋当所谮,常不自安。

凡此诸事,岂有忠诚冥契若此者邪。

自以父亡道侧,情事异人,外绝酒醴,而宵饮是恣。

腼貌囗囗囗囗囗囗凡厥士庶,谁不侧目。

又常叹宰相顿有数人,是何愤愤,规总威权,不顾国典。

保祐皇家者,罹屠戮之诛。

效勤社稷者,致歼夷之祸。

搢绅之徒,孰不慷慨。

遂矫违诏旨,遣到彦之、萧欣之轻舟见袭。

即日监利左尉露檄众军已至扬子。

虽以不武,忝荷蕃任,国家艰难,悲愤兼集。

若使小人得志,君子道消,凡百有殄瘁之哀,苍生深横流之惧。

辄纠勒义徒,缮治舟甲,舳舻亘川,驷介蔽野,武夫鸷勇,人百其诚。

今遣南蛮司马宁远将军庾登之统参军事建武将军建平太守安泰、宣威将军昭弘宗、参军事宣威将军王绍之等,精锐一万,前锋致讨。

南蛮参军、振武将军魏像统参军事、宣威将军陈珍虎旅二千,参军事、建威将军、新兴太守贺愔甲卒三千,相系取道。

南蛮参军、振威将军郭卓铁骑二千,水步齐举。

大军三万,骆驿电迈。

行冠军将军竟陵内史河东太守谢遁、建威将军南平太守谢世猷骁勇一万,留守江陵。

分命参军、长宁太守窦应期步骑五千,直出义阳。

司马、建威将军、行南义阳太守周超之统军司马、振武将军胡崇之精悍一万,北出高阳,长兼行参军、宁远将军朱澹之步骑五千,西出雁塞,同讨刘粹,并趋襄阳。

奇兵尚速,指景齐奋。

诸贤并同国恩,情兼义烈,今诚志士忘身之日,义夫著绩之秋,见机而动,望风而不待勖。

晦至江口,到彦之已到彭城洲。

庾登之据巴陵,畏懦不敢进。

会霖雨连日,参军刘和之曰“彼此共有雨耳,檀征北寻至,东军方强,唯宜速战”登之恇怯,使小将陈祐作大囊,贮茅数千斛,县于帆樯,云可以焚舰,用火宜须晴,以缓战期。

晦然之,遂停军十五日。

乃攻萧欣于彭城洲,中兵参军孔延秀率三千人进战,甚力。

欣于陈后拥楯自卫,又委军还船,于是大败。

延秀又攻洲口栅,陷之,彦之退保隐圻。

晦又上表曰: 臣闻凶邪败国,先代成患。

谗竖乱朝,异世齐祸。

故赵高矫逼,秦氏用倾。

董卓阶乱,汉祚伊覆。

虽哲王宰世,大明照临,未能使其渐弗兴,兹害不作。

奸臣王弘等窃弄威权,兴造祸乱,遂与弟华内外影响,同恶相成,忌害忠贤,图希非望。

故司徒臣羡之、左光禄大夫臣亮横被酷害,并及臣门。

虽未知征北将军臣道济存亡,不容独免。

遂遣萧欣、到彦之等轻舟见袭,奸伪之甚,一至于斯。

羡之及亮,或宿德元臣,姻娅皇极,或任总文武,位班三事,道济职惟上将,捍城是司,皆受遇先朝,栋梁一代。

臣昔因时幸,过蒙先眷,内闻政事,外经戎旅,与羡之、亮等同被齿盼。

既经启王基,协济大业,爰自权舆,暨于揖让,诚策虽微,仍见纪录,并蒙丹书之誓,各受山河之赏,欲使与宋升降,传之无穷。

及圣体不预,穆卜无吉,召臣等四人,同升御床,顾命领遗,委以家国。

仰奉成旨,俯竭股肱,忠贞不效,期之以死。

但营阳悖德,自绝于天,社稷之危,忧在托付,不有所废,将焉以兴。

乃远稽殷、汉,用升圣德。

陛下顺流乘传,不听张武之疑,入邸龙飞,非俟宋昌之议,斯乃主臣相信,天人合契,九五当阳,化形四海。

羡之及亮,内赞皇猷,臣与道济,分翰于外,普天之下,孰曰不宜。

遂蒙宠授,来镇此方,分留弟侄,以侍台省。

到任以来,首尾三载,虽形在远外,心系本朝,事无大小,动皆咨启,八州之政,罔一专辄,尊上之心,足贯幽显。

陛下远述先旨,申以婚姻,大息世休,复蒙引召,是以去年送女遣儿,阖家俱下,血诚如此,未知所愧。

而凶狡无端,妄生衅祸,羡之内诛,臣受外伐,顾省诸怀,不识何罪。

天听遐邈,陈诉靡由。

弘等既蒙宠任,得侍左右,自谓势擅狐鼠,理隔熏掘。

又以陛下富于春秋,始览政事,欲冯陵恩幸,窥望国权,亲从磐歭,规自封殖,不除臣等,罔得专权,所以交结谗慝,成是乱阶。

又惟弘等所构,当以营阳为言,庐陵为罪。

又以臣等位高功同,内外胶固。

陛下信其厚貌,忘厥左道,三至下机,能不暂惑。

伏自寻省,废昏立明,事非为己。

庐陵之事,不由傍人,内积萧墙之衅,外行叔段之罚,既制之有主,臣何预焉。

然庐陵为性轻险,悌顺不足,武皇临崩,亦有口诏,比虽发自营阳,实非国祸。

至于羡之、亮等,周旋同体,心腹内外,政欲戮力皇家,尽忠报主。

若令臣等颇欲执权,不专为国,初废营阳,陛下在远,武皇之子,尚有童幼,拥以号令,谁敢非之。

而溯流三千,虚馆三月,奉迎銮驾,以遵下武,血心若斯,易为可鉴。

且臣等奉事先朝,十有七年,并居显要,世称恭谨,不图一旦致兹衅罚。

夫周公大贤,尚有流言之谤,伯奇至孝,不免谮诉之祸。

慈父非无情于仁子,明君岂有志于贞臣。

奸遘所移,势回山岳,况乃精诚微浅,而望求信者哉。

《诗》不云乎“谗人罔极,交乱四国。

恺悌君子,无信谗言”陛下躬览篇籍,研核是非,衅兆之萌,宜应深察。

臣窃惧王室小有皇甫之患,大有阎乐之祸,夙夜殷忧,若无首领。

夫周道浸微,桓、文称伐,君侧乱国,赵鞅入诛。

况今凶祸滔天,辰极危逼,台辅孥戮,岳牧倾陷。

臣才非绛侯,安汉是职,人愧博陆,厕奉遗旨。

国难既深,家痛亦切。

辄简徒缮甲,军次巴陵,萧欣窘慑,望风奔迸。

臣诚短劣,在国忘身,仰凭社稷之灵,俯厉义勇之气,将长驱电扫,直入石头,枭剪元凶,诛夷首恶,吊二公之冤魂,写私门之祸痛。

然后分归司寇,甘赴鼎镬,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伏惟陛下德合乾元,道侔玄极,鉴凶祸之无端,察贞亮之有本,回日月之照,发霜电之威,枭四凶于庙庭,悬三监于绛阙,申二台之匪辜,明两蕃之无罪,上谢祖宗,下告百姓,遣一乘之使,赐咫尺之书,臣便勒众旋旗,还保所任。

须次近路,寻复表闻。

初,晦与徐羡之、傅亮谋为自全之计,晦据上流,而檀道济镇广陵,各有强兵,以制持朝廷。

羡之、亮于中秉权,可得持久。

及太祖将行诛,王华之徒咸云“道济不可信”太祖曰“道济止于胁从,本非事主。

杀害之事,又所不关。

吾召而问之,必异”于是诏道济入朝,授之以众,委之西讨。

晦闻羡之等死,谓道济必不独全,及闻率众来上,惶惧无计。

道济既至,与彦之军合,牵舰缘岸。

晦始见舰数不多,轻之,不即出战。

至晚,因风帆上,前后连咽,西人离阻,无复斗心。

台军至忌置洲尾,列舰过江,晦大军一时溃散。

晦夜出,投巴陵,得小船还江陵。

初,雍州刺史刘粹遣弟竟陵太守道济与台军主沈敞之袭江陵,至沙桥,周超率万余人与战,大破之。

俄而晦败问至。

晦至江陵,无它处分,唯愧谢周超而已。

超其夜舍军单舸诣到彦之降。

众散略尽,乃携其弟遁、兄子世基等七骑北走。

遁肥壮不能骑马,晦每待之,行不得速。

至安陆延头,为戍主光顺之所执。

顺之,晦故吏也。

槛送京师,于路作《悲人道》,其词曰: 悲人道兮,悲人道之实难。

哀人道之多险,伤人道之寡安。

懿华宗之冠胄,固清流而远源。

树文德于庭户,立操学于衡门。

应积善之余祐,当履福之所延。

何小子之凶放,实招祸而作愆。

值革变之大运,遭一顾于圣皇。

参谋猷于创物,赞帝制于宏纲。

出治戎于禁卫,入关言于帷房。

分河山之珪组,继文武之龟章。

禀顾命于西殿,受遗寄于御床。

伊懦劣其无节,实怀此而不忘。

荷隆遇于先主,欲报之于后王。

忧托付之无效,惧愧言于存亡。

谓继体其嗣业,能增辉于前光。

居遏密之未几,越礼度而湎荒。

普天壤而殒气,必社稷之沦丧。

矧吾侪之体国,实启处而匪遑。

藉亿兆之一志,固昏极而明彰。

谅主尊而民晏,信卜祚之无疆。

国既危而重构,家已衰而载昌。

获扶顾而休否,冀世道之方康。

朝褒功以疏爵,祗命服于西蕃。

奏箫管之嘈囋,拥朱旄之赫煌。

临八方以作镇,响文武之桓桓。

厉薄弱以为政,实忘食于日旰。

岂申甫之敢慕,庶惟宋之屏翰。

甫逾历其三稔,实周回其未再。

岂有虑于内囗囗囗囗其云裁。

痛夹辅之二宰,并加辟而靡贷。

哀弱息之从祸,悲发中而心痗。

伊荆汉之良彦,逮文武之子民。

见忠贞而弗亮,睹理屈而莫申。

皆义概而同愤,咸荷戈而竞臻。

浮舳舻之弈弈,陈车骑之辚辚。

观人和与师整,谓兹兵其谁陈。

庶亡魂之雪怨,反泾、渭于彝伦。

齐轻舟于江曲,殄锐敌其皆湮。

勒陆徒于白水,寇无反于只轮。

气有捷而益壮,威既肃而弥振。

嗟时哉之不与,迕风雨以逾旬。

我谋战而不克,彼继奔其蹑尘。

乏智勇之奇正,忽孟明而是遵。

苟成败其有数,岂怨天而尤人。

恨矢石之未竭,遂摧师而覆陈。

诚得丧之所遭,固当之其无吝。

痛同怀之弱子,横遭罹之殃衅。

智未穷而事倾,力未极而莫振。

誓同尽于锋镝,我怯力而愆信。

愍弟侄之何辜,实吾咎之所婴。

谓九夷其可处,思致免以全生。

嗟性命之难遂,乃窘绁于边亭。

亦何忤于天地,备艰危而是丁。

我闻之于昔诰,功弥高而身蹙。

霍芒刺而幸免,卒倾宗而灭族。

周叹贵于狱吏,终下蕃而靡鞠。

虽明德之大贤,亦不免于残戮,怀今惮而忍人,忘向惠而莫复。

绩无赏而震主,将何方以自牧。

非砏石之圆照,孰违祸以取福,著殷鉴于自古,岂独叹于季叔。

能安亲而扬名,谅见称于先哲。

保归全而终孝,伤在余而皆缺。

辱历世之平素,忽盛满而倾灭。

惟烝尝与洒扫,痛一朝而永绝。

问其谁而为之,实孤人之险戾。

罪有逾于丘山,虽万死其何雪。

羁角偃兮衡闾,亲朋交兮平义。

虽履尚兮不一,隆分好兮情寄。

俱惮耕兮从禄,睹世道兮艰诐。

规志局兮功名,每谓之兮为易。

今定谥兮阖棺,惭明智兮昔议。

虽待尽兮为耻,嗟厚颜兮靡置。

长揖兮数子,谢尔兮明智。

百龄兮浮促,终焉兮斟克。

卧尽兮斧斤,理命兮同得。

世安彼兮非此,岂晓分兮辨惑。

御庄生之达言,请承风以为则。

周超既降,到彦之以参府事,刘粹遣参军沈敞之告彦之沙桥之败,事由周超,彦之乃执之。

先系爵等,犹未即戮,于是与晦、遁、兄子世基、世猷及同党孔延秀、周超、贺愔、窦应期、蒋虔、严千斯等并伏诛。

世基,绚之子也,有才气。

临死为连句诗曰“伟哉横海鳞,壮矣垂天翼。

一旦失风水,翻为蝼蚁食”晦续之曰“功遂侔昔人,保退无智力。

既涉太行险,斯路信难陟”晦死时,年三十七。

庾登之、殷道鸾、何承天并皆原免。

初,河东人商玄石为晦参军,晦为逆,玄石密欲推西人庾田夫及到彦之从弟为主,田夫等不敢许。

知玄石独谋不立,遂为晦领幢。

事既平,恨本心之不遂,投水死。

太祖嘉之,以其子怀福为衡阳王义季右军参军督护。

晦走,左右皆弃之,唯有延陵盖追随不舍。

太祖嘉之,后以盖为长沙王义欣镇军功曹督护。

史臣曰:谢晦坐玺封违谬,遂免侍中,斯有以见高祖之识治,宰臣之称职也。

夫孥戮所施,事行重衅,左黜或用,义止轻愆。

轻愆,物之所轻。

重衅,人之所重。

故斧钺希行于世,徽简日用于朝,虽贵臣细故,不以任隆弛法,至乎下肃上尊,用此道也。

自太祖临务,兹典稍违,网以疏行,法为恩息,妨德害美,抑此之由。

降及大明,倾诐愈甚,自非讦窃深私,陵犯密讳,则左降之科,不行于权戚。

若有身触盛旨,衅非国刑,免书裁至,吊客固望其门矣。

由是律无恒条,上多弛行,纲维不举,而网目随之。

所以吉人防著在微,慎大由小,盖为此云。

宋书·卷四十五·列传第五·王镇恶等

〔沈约〕 〔南北朝〕

王镇恶,北海剧人也。

祖猛,字景略,苻坚僭号关中,猛为将相,有文武才,北土重之。

父休,为河东太守。

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疏宗。

猛见奇之,曰“此非常儿,昔孟尝君恶月生而相齐,是儿亦将兴吾门矣”故名之为镇恶。

年十三而苻氏败亡,关中扰乱,流寓崤、渑之间。

尝寄食渑池人李方家,方善遇之。

谓方曰“若遭遇英雄主,要取万户侯,当厚相报”方答曰“君丞相孙,人才如此,何患不富贵。

至时愿见用为本县令,足矣”后随叔父曜归晋,客居荆州。

颇读诸子兵书,论军国大事,骑乘非所长,关弓亦甚弱,而意略纵横,果决能断。

广固之役,或荐镇恶于高祖,时镇恶为天门临澧令,即遣召之。

既至与语,甚异焉,因留宿。

明旦谓诸佐曰“镇恶,王猛之孙,所谓将门有将也”即以为青州治中从事史,行参中军太尉军事,署前部贼曹。

拒卢循于查浦,屡战有功,封博陆县五等子。

高祖谋讨刘毅,镇恶曰“公若有事西楚,请赐给百舸为前驱”义熙八年,刘毅有疾,求遣从弟兖州刺史藩为副贰,高祖伪许之。

九月,大军西讨,转镇恶参军事,加振武将军。

高祖至姑孰,遣镇恶率龙骧将军蒯恩百舸前发,其月二十九日也。

戒之曰“若贼知吾上,比军至,亦当少日耳。

政当岸上作军,未办便下船也。

卿至彼,深加筹量,可击,便烧其船舰,且浮舸水侧,以待吾至。

慰劳百姓,宣扬诏旨并赦文、及吾与卫军府文武书。

罪止一人,其余一无所问。

若贼都不知消息,未有备防,可袭便袭。

今去,但云刘兖州上”镇恶受命,便昼夜兼行,于鹊洲、寻阳、河口、巴陵守风凡四日。

十月二十二日,至豫章口,去江陵城二十里。

自镇恶进路,扬声刘兖州上,毅谓为信然,不知见袭。

镇恶自豫章口舍船步上,蒯恩军在前,镇恶次之。

舸留一二人,对舸岸上竖六七旗,下辄安一鼓。

语所留人“计我将至城,便长严,令后有大军状”又分队在后,令烧江津船舰。

镇恶径前袭城,语前军“若有问者,但云刘兖州至”津戍及百姓皆言刘藩实上,晏然不疑。

未至城五六里,逢毅要将朱显之,与十许骑,步从者数十,欲出江津。

问是何人,答云“刘兖州至”显之驰前问藩在所,答云“在后”显之既见军不见藩,而见军人担彭排战具,望见江津船舰已被烧,烟焰张天,而鼓严之声甚盛,知非藩上,便跃马驰去告毅“外有大军,似从下上,垂已至城,江津船悉被火烧矣”行令闭诸城门。

镇恶亦驰进,军人缘城得入,门犹未及下关,因得开大城东门。

大城内,毅凡有八队,带甲千余,已得戒严。

蒯恩入东门,便北回击射堂,前攻金城东门。

镇恶入东门,便直击金城西门。

军分攻金城南门,毅金城,内东从旧将,犹有六队千馀人,西将及能细直吏快手,复有二千余人。

食时就斗,至中晡,西人退散及归降略尽。

镇恶入城,便因风放火,烧大城南门及东门。

又遣人以诏及赦文并高祖手书凡三函示毅,毅皆烧不视。

金城内亦未信高祖自来。

有王桓者,家住江陵,昔手斩桓谦,为高祖所赏拔,常在左右。

求还西迎家,至是率十余人助镇恶战。

下晡间,于金城东门北三十步凿城作一穴,桓便先众入穴,镇恶自后继之,随者稍多,因短兵接战。

镇恶军人与毅东来将士,或有是父兄子弟中表亲亲者,镇恶令且斗且共语,众并知高祖自来,人情离懈。

一更许,听事前阵散溃,斩毅勇将赵蔡。

毅左右兵犹闭东西阁拒战,镇恶虑暗夜自相伤犯,乃引军出,绕金城,开其南面,以为退路。

毅虑南有伏兵,三更中,率左右三百许人开北门突出。

初,毅常所乘马在城外不得入,仓卒无马,毅便就子肃民取马,肃民不与。

朱显之谓曰“人取汝父,而惜马不与,汝今自走,欲何之”夺马以授毅。

初出,政值镇恶军,冲之不得去。

回冲蒯恩军,军人斗已一日,疲倦,毅得从大城东门出奔牛牧佛寺,自缢死。

镇恶身被五箭,射镇恶手所执槊,于手中破折。

江陵平后二十日,大军方至。

署中兵,出为安远护军、武陵内史。

以讨刘毅功,封汉寿县子,食邑五百户。

蛮帅向博抵根据阮头,屡为凶暴,镇恶讨平之。

初行,告刺史司马休之,求遣军以为声援,休之遣其将朱襄领众助镇恶。

会高祖西讨休之,镇恶乃告诸将曰“百姓皆知官军已上,朱襄等复是一贼,表里受敌,吾事败矣”乃率军夜下,江水迅急,倏忽行数百里,直据都尉治。

既至,乃以竹笼盛石,堙塞水道。

襄军下,夹岸击之,斩襄首,杀千余人。

镇恶性贪,既破襄,因停军抄掠诸蛮,不时反。

及至江陵,休之已平,高祖怒,不时见之。

镇恶笑曰“但令我一见公,无忧矣”高祖寻登城唤镇恶,镇恶为人强辩,有口机,随宜酧应,高祖乃释。

休之及鲁宗之奔襄阳,镇恶统蒯恩诸军水路追之,休之等奔羌,镇恶追蹑,尽境而还。

除游击将军。

十二年,高祖将北伐,转镇恶为咨议参军,行龙骧将军,领前锋。

将发,前将军刘穆之见镇恶于积弩堂,谓之曰“公愍此遗黎,志荡逋逆。

昔晋文王委伐蜀于邓艾,今亦委卿以关中,想勉建大功,勿孤此授”镇恶曰“不克咸阳,誓不复济江而还也”镇恶入贼境,战无不捷,邵陵、许昌,望风奔散。

破虎牢及柏谷坞,斩贼帅赵玄。

军次洛阳,伪陈留公姚洸归顺。

进次渑池,造故人李方家,升堂见母,厚加酧赉,即版授方为渑池令。

遣司马毛德祖攻伪弘农太守尹雅于蠡城,生擒之。

仍行弘农太守。

方轨长驱,径据潼关。

伪大将军姚绍率大众拒崄,深沟高垒以自固。

镇恶悬军远入,转输不充,与贼相持久,将士乏食,乃亲到弘农督上民租,百姓竞送义粟,军食复振。

初,高祖与镇恶等期,若克洛阳,须大军至,未可轻前。

既而镇恶等径向潼关,为绍所拒不得进,而军又乏食,驰告高祖,求遣粮援。

时高祖沿河,索虏屯据河岸,军不得前。

高祖呼所遣人开舫北户,指河上虏示之曰“我语令勿进,而轻佻深入。

岸上如此,何由得遣军”镇恶既得义租,绍又病死,伪抚军姚赞代绍守险,众力犹盛。

高祖至湖城,赞引退。

大军次潼关,谋进取之计,镇恶请率水军自河入渭。

伪镇北将军姚强屯兵泾上,镇恶遣毛德祖击破之,直至渭桥。

镇恶所乘皆蒙冲小舰,行船者悉在舰内,羌见舰溯渭而进,舰外不见有乘行船人,北土素无舟楫,莫不惊惋,咸谓为神。

镇恶既至,令将士食毕,便弃船登岸。

渭水流急,倏忽间,诸舰悉逐流去。

时姚泓屯军在长安城下,犹数万人。

镇恶抚慰士卒曰“卿诸人并家在江南,此是长安城北门外,去家万里,而舫乘衣粮,并已逐流去,岂复有求生之计邪。

唯宜死战,可以立大功,不然,则无遗类矣”乃身先士卒,众亦知无复退路,莫不腾踊争先。

泓众一时奔溃,即陷长安城。

泓挺身逃走,明日,率妻子归降。

城内夷、晋六万余户,镇恶宣扬国恩,抚尉初附,号令严肃,百姓安堵。

高祖将至,镇恶于灞上奉迎。

高祖劳之曰“成吾霸业者,真卿也”镇恶再拜谢曰“此明公之威,诸将之力,镇恶何功之有焉”高祖笑曰“卿欲学冯异也”是时关中丰全,仓库殷积,镇恶极意收敛,子女玉帛,不可胜计。

高祖以其功大,不问也。

进号征虏将军。

时有白高祖以镇恶既克长安,藏姚泓伪辇,为有异志。

高祖密遣人觇辇所在,泓辇饰以金银,镇恶悉剔取,而弃辇于垣侧。

高祖闻之,乃安。

高祖留第二子桂阳公义真为安西将军、雍秦二州刺史,镇长安。

镇恶以本号领安西司马、冯翊太守,委以捍御之任。

时西虏佛佛强盛,姚兴世侵扰北边,破军杀将非一。

高祖既至长安,佛佛畏惮不敢动。

及大军东还,便寇逼北地。

义真遣中兵参军沈田子距之。

虏甚盛,田子屯刘回堡,遣使还报镇恶。

镇恶对田子使,谓长史王修曰“公以十岁儿付吾等,当各思竭力,而拥兵不进,寇虏何由得平”使还,具说镇恶言,田子素与镇恶不协,至是益激怒。

二人常有相图志,彼此每相防疑。

镇恶率军出北地,为田子所杀,事在《序传》。

时年四十六。

田子又于镇恶营内,杀镇恶兄基、弟鸿、遵、渊及从弟昭、朗、弘,凡七人。

是岁,十四年正月十五日也。

高祖表曰“故安西司马、征虏将军王镇恶,志节亮直,机略明举。

自策名州府,屡著诚绩。

荆南遘衅,势据上流,难兴强蕃,忧兼内侮。

镇恶轻舟先迈,神兵电临,旰食之虞,一朝雾散。

及王师西伐,有事中原,长驱洛阳,肃清湖、陕。

入渭之捷,指麾无前,遂廓定咸阳,俘执伪后,克成之效,莫与为畴,实捍城所寄,国之方召也。

近北虏游魂,寇掠渭北,统率众军,曜威扑讨。

贼既还奔,还次泾上,故龙骧将军沈田子忽发狂易,奄加刃害,忠勋未究,受祸不图,痛惜兼至,惋悼无已,伏惟圣怀,为之伤恻。

田子狂悖,即已备宪。

镇恶诚著艰难,勋参前烈,殊绩未酧,宜蒙追宠,愿敕有司,议其褒赠”于是追赠左将军、青州刺史。

高祖受命,追封龙阳县侯,食邑千五百户,谥曰壮侯。

配食高祖庙廷。

子灵福嗣,位至南平王铄右军咨议参军。

灵福卒,子述祖嗣。

述祖卒,子睿嗣。

齐受禅,国除。

镇恶弟康,留关中,及高祖北伐,镇恶为前锋,康逃匿田舍。

镇恶次潼关,康将家奔之,高祖板为彭城公前将军行参军。

镇恶被害,康逃藏得免,携家出洛阳,到彭城,归高祖。

即以康为相国行参军。

求还洛阳视母,寻值关、陕不守,康与长安徙民张旰丑、刘云等唱集义徒,得百许人,驱率邑郭侨户七百余家,共保金墉城,为守战之备。

时有一人邵平,率部曲及并州乞活一千余户屯城南,迎亡命司马文荣为主。

又有亡命司马道恭自东垣率三千人屯城西,亡命司马顺明五千人屯陵云台。

顺明遣刺杀文荣,平复推顺明为主。

又有司马楚之屯柏谷坞,索虏野坂戍主黑弰公游骑在芒上,攻逼交至,康坚守六旬。

宋台建,除康宁朔将军、河东太守。

遣龙骧将军姜囗率军救之,诸亡命并各奔散。

高祖嘉康节,封西平县男,食邑三百户,进号龙骧将军。

迎康家还京邑。

劝课农桑,百姓甚亲赖之。

永初元年卒金墉,时年四十九,葬于偃师城西。

追赠辅国将军。

无子,以兄河西太守基子天祐嗣。

当太祖元嘉二十七年,随刘康祖伐索虏败没,子怀祖嗣。

檀韶,字令孙,高平金乡人也,世居京口。

初辟本州从事,西曹主簿,辅国司马。

高祖建义,韶及弟祗、道济等从平京城,行参高祖建武将军事。

都邑既平,为镇军参军,加宁远将军、东海太守,进号建武将军,迁龙骧将军、秦郡太守,北陈留内史。

以平桓玄功,封巴丘县侯,食邑五百户。

复参车骑将军事,加龙骧将军,迁骁骑将军,中军咨议参军,加宁朔将军。

从征广固,率向弥、胡藩等五十人攻临朐城,克之。

及围广固,慕容超夜烧楼当韶围分,降号横野将军。

城陷之日,韶率所领先登,领北琅邪太守,进号宁朔将军、琅邪内史。

从讨卢循于左里,又有战功,并论广固功,更封宜阳县侯,食邑七百户,降先封一等为伯,减户之半二百五十户,赐祗子臻。

坐六门内乘舆,白衣领职。

义熙七年,号辅国将军。

八年,丁母忧,起为冠军将军。

明年,复为琅邪内史,淮南太守,将军如故。

镇姑孰。

寻进号左将军,领本州大中正。

十二年,迁督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江州刺史,将军如故。

有罪,免官。

高祖受命,以佐命功,增八百户,并前千五百户。

韶嗜酒贪横,所莅无绩,上嘉其合门从义,弟道济又有大功,故特见宠授。

永初二年,卒于京邑,时年五十六。

追赠安南将军,加散骑常侍。

子绪嗣。

绪卒,无子,国除。

祗子臻。

臻卒,子遐嗣,齐受禅,国除。

祗、弟道济并别有传。

向靖,字奉仁,小字弥,河内山阳人也。

名与高祖祖讳同,改称小字。

世居京口,与高祖少旧。

从平京城,参建武军事。

进平京邑,板参镇军军事,加宁远将军。

京邑虽平,而群寇互起,弥与刘藩、孟龙符征破桓歆、桓石康、石绥于白茅,攻寿阳克之。

义熙三年,迁建武将军、秦郡太守,北陈留内史,戍堂邑。

以平京城功,封山阳县五等侯。

从征鲜卑,大战于临朐,累月不决。

弥与檀韶等分军自间道攻临朐城。

弥擐甲先登,即时溃陷,斩其牙旗,贼遂奔走。

攻拔广固,弥又先登。

卢循屯据蔡洲,以亲党阮赐为豫州刺史,攻逼姑孰。

弥率谯国内史赵恢讨之。

时辅国将军毛修之戍姑孰,告急续至,弥兼行进讨,破赐,收其辎重。

除中军咨议参军,将军如故。

卢循退走,高祖南征,弥为前锋,于南陵、雷池、左里三战,并大捷。

军还,除太尉咨议参军、下邳太守,将军如故。

八年,转游击将军,寻督马头淮西诸郡军事、龙骧将军、镇蛮护军、安丰汝阴二郡太守、梁国内史,戍寿阳。

以平广固、卢循功,封安南县男,食邑五百户。

十年,迁冠军将军、高阳内史,临淮太守,领石头戍事。

高祖西伐司马休之,以弥为吴兴太守,将军如故。

明年,高祖北伐,弥以本号侍从,留戍碻磝,进屯石门、柏谷。

迁督北青州诸军事、北青州刺史,将军如故。

高祖受命,以佐命功,封曲江县侯,食邑千户。

迁太子左卫率,加散骑常侍。

二年,卒官,时年五十九。

追赠前将军。

弥治身俭约,不营室宇,无园田商货之业,时人称之。

子植嗣,多过失,不受母训,夺爵。

更以植次弟桢绍封,又坐何杀人,国除。

植弟柳,字玄季,有学义才能,立身方雅,无所推先,诸盛流并容之。

太尉袁淑、司空徐湛之、东扬州刺史颜竣皆与友善。

历始兴王浚征北中兵参军,始兴内史,南康相。

臧质为逆,召柳至寻阳,与之俱下。

质败归降,下狱死。

弥弟劭,永初中,为宣城太守。

劭弟子亮,以私忿杀弥妻施氏,托云奴客所杀,劭辄于墓所杀亮及弥妾并奴婢七八人,匿不闻官,为有司所奏,诏无所问。

元嘉初,卒于义兴太守。

刘怀慎,彭城人,左将军怀肃弟也。

少谨慎质直。

始参高祖镇军将军事,振威将军、彭城内史。

从征鲜卑,每战必身先士卒,及克广固,怀慎率所领先登。

从高祖距卢循于石头,屡战克捷,加辅国将军。

义熙八年,以本号监北徐州诸军事,镇彭城,寻加徐州刺史。

为政严猛,境内震肃。

九年,亡命王灵秀为寇,讨平之。

十一年,进北中郎将。

以平广固、卢循功,封南城县男,食邑五百户。

十三年,高祖北伐,以为中领军、征虏将军,卫辇毂。

坐府中相杀,免官。

虽名位转优,而恭恪愈至,每所之造位任不逾己者,皆束带门外下车,其谨退类如此。

宋台立,召为五兵尚书,仍督江北淮南诸军、前将军、南晋州刺史。

复征为度支尚书,加散骑常侍。

高祖迁都寿春,留怀慎督北徐兖青淮北诸军事、中军将军、徐州刺史。

以亡命入广陵城,降号征虏将军。

永初元年,以佐命功,进爵为侯,增邑千户。

进号平北将军。

征为五兵尚书,加散骑常侍,光禄大夫。

景平元年,迁护军将军,常侍如故。

特赐班于宗族,家无余财。

二年卒,时年六十一。

追赠抚军,谥曰肃侯。

子德愿嗣。

世祖大明初,为游击将军,领石头戍事。

坐受贾客韩佛智货,下狱,夺爵土。

后复为秦郡太守。

德愿性粗率,为世祖所狎侮。

上宠姬殷贵妃薨,葬毕,数与群臣至殷墓。

谓德愿曰“卿哭贵妃若悲,当加厚赏”德愿应声便号恸,抚膺擗踊,涕泗交流。

上甚悦,以为豫州刺史。

又令医术人羊志哭殷氏,志亦呜咽。

他日有问志“卿那得此副急泪”志时新丧爱姬,答曰“我尔日自哭亡妾耳”志滑稽,善为谐谑,上亦爱狎之。

德愿善御车,尝立两柱,使其中劣通车轴,乃于百余步上振辔长驱,未至数尺,打牛奔从柱间直过,其精如此。

世祖闻其能,为之乘画轮车,幸太宰江夏王义恭第。

德愿岸著笼冠,短朱衣,执辔进止,甚有容状。

永光中,为廷尉,与柳元景厚善。

元景败,下狱诛。

怀慎庶长子荣祖,少好骑射,为高帝所知。

及卢循攻逼,时贼乘小舰,入淮拔栅。

武帝宣令三军,不得辄射贼。

荣祖不胜愤怒,冒禁射之,所中应弦而倒,帝益奇焉。

以战功参太尉军事。

从讨司马休之,彭城内史徐达之败没,诸将意沮,荣祖请战愈厉,高祖乃解所著铠以授之。

荣祖率所领陷阵,身被数创,会贼破走。

加振威将军,寻参世子征虏军事,领遂成令。

高祖北伐,转镇西中兵参军,宁远将军。

水军入河,与朱超石大破索虏于半城,又攻刘度垒克之。

高祖大飨战士,谓荣祖曰“卿以寡克众,攻无坚城,虽古名将,何以过此”转为太尉中兵参军,加建威将军。

既破长安,姚泓女婿徐众率其余众连营叛走,荣祖与檀道济等攻营破之,斩首擒馘,不可称计。

十四年,除彭城内史,又补相国参军。

其年,遣荣祖还都,为世子中兵参军。

永初元年,除越骑校尉,寻转右军将军。

索虏南寇,司州刺史毛德祖陷没,荣祖时居父艰,起为辅国将军。

追论半城之功,赐爵都乡侯。

荣祖为人轻财贵义,善抚将士,然性偏险褊隘,颇失士君子之心。

领军将军谢晦深接待之,废立之际,要荣祖,固辞获免。

及晦出镇荆楚,欲请为南蛮校尉,荣祖又固止之。

其年冬卒。

德愿弟兴祖,青州刺史。

怀慎弟怀默,冠军将军、江夏内史,太中大夫。

怀默子道球,巴东、建平二郡太守。

道球弟孙登,武陵内史。

孙登子亮,世祖大明中,为武康令。

时境内多盗铸钱,亮掩讨无不禽,所杀以千数。

太宗泰始初,为巴陵王休若镇东中兵参军,北伐南讨,功冠诸将,封顺阳县侯,食邑六百户,历黄门郎,梁、益二州刺史。

在任廉俭,不营财货,所余公禄,悉以还官。

太宗嘉之,下诏褒美。

亮在梁州,忽服食修道,欲致长生。

迎武当山道士孙道胤,令合仙药。

至益州,泰豫元年药始成,而未出火毒。

孙不听亮服,亮苦欲服,平旦开城门取井华水服,至食鼓后,心动如刺,中间便绝。

后人逢见,乘白马,将数十人,出关西行,共语分明,此乃道家所谓尸解者也。

追赠冠军将军,谥曰刚侯。

孙登弟道隆,元嘉二十二年,为庐江太守。

世祖举义,弃郡来奔,以补南中郎参军事,加龙骧将军。

时世祖分麾下以为三幢,道隆与中兵参军王谦之、马文恭各领其一。

大明中,历黄门侍郎,徐、青、冀三州刺史。

前废帝景和中,以为右卫将军,永昌县侯,食邑五百户,委以腹心之任。

泰始初,为太守尽力,迁左卫将军,中护军。

寻赐死,事在《建安王休仁传》。

王谦之,字休光,琅邪临沂人,晋司州刺史胡之曾孙也。

世祖初,历骁骑将军,御史中丞,吴兴太守。

以南下之功,封石阳县子,食邑五百户。

大明三年卒,赠前将军,谥曰肃。

子应之嗣。

大明末,为衡阳内史。

晋安王子勋反,应之起义拒湘州行事何慧文,为慧文所杀,事在《邓琬传》,追赠侍中。

应之弟云之,顺帝升明中贵达。

马文恭,扶风人也。

亦以功封泉陵县子,食邑五百户。

世祖即位,为游击将军。

顷之,卒。

刘粹,字道冲,沛郡萧人也。

祖恢,持节、监河中军事,征虏将军。

粹家在京口。

少有志干,初为州从事。

高祖克京城,参建武军事。

从平京邑,转参镇军事,寻加建武将军、沛郡太守。

又领下邳太守,复为车骑中军参军。

从征广固,战功居多。

以建义功,封西安县五等侯。

军还,转中军咨议参军。

卢循逼京邑,京口任重,太祖时年四岁,高祖使粹奉太祖镇京城。

转游击将军。

迁建威将军、江夏相。

卫将军毅,粹族兄也,粹尽心高祖,不与毅同。

高祖欲谋毅,众并疑粹在夏口,高祖愈信之。

及大军至,粹竭其诚力。

事平,封滠阳县男,食邑五百户。

母忧去职。

俄而高祖讨司马休之,起粹为宁朔将军、竟陵太守,统水军入河。

明年,进号辅国将军,迁相国右司马、侍中、中军司马、冠军将军,迁左卫将军。

永初元年,以佐命功,改封建安县侯,食邑千户。

二年,以役使监吏,免官。

寻督江北淮南郡事、征虏将军、广陵太守。

三年,以本号督豫司雍并四州南豫州之梁郡弋阳马头三郡诸军事、豫州刺史,领梁郡太守,镇寿阳,治有政绩。

少帝景平二年,谯郡流离六十余家叛没虏,赵炅、秦刚等六家悔倍还投陈留襄邑县,顿谋等村,粹遣将苑纵夫讨叛户不及,因诛杀谋等三十家,男丁一百三十七人,女弱一百六十二口,收付作部。

粹坐贬号为宁朔将军。

时索虏南寇,粹遣将军李德元袭许昌,杀伪颍川太守庾龙,于是陈留人董邈自称小黄盟主,斩伪征虏将军、广州刺史司马世贤,传首京都。

太祖即位,迁使持节、督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南阳竟陵顺阳襄阳新野随六郡诸军事、征虏将军、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襄阳新野二郡太守。

在任简役爱民,罢诸沙门二千余人,以补府史。

元嘉三年讨谢晦,遣粹弟车骑从事中郎道济、龙骧将军沈敞之就粹,自陆道向江陵。

粹以道济行竟陵内史,与敞之及南阳太守沈道兴步骑至沙桥,为晦司马周超所败,士众伤死者过半,降号宁朔将军。

初,晦与粹厚善,以粹子旷之为参军。

粹受命南讨,一无所顾,太祖以此嘉之。

晦遣送旷之还粹,亦不害也。

明年,粹卒,时年五十三。

追赠安北将军,持节、本官如故。

旷之嗣,官至晋熙太守。

旷之卒,子琛嗣。

琛卒,无子,国除。

琛弟亮,顺帝升明末,尚书驾部郎。

粹庶长子怀之,为临川内史,与臧质同逆,伏诛。

粹弟道济,尚书起部郎,王弘车骑从事中郎,江夏王义恭抚军司马,河东太守,仍迁振武将军、益州刺史。

长史费谦、别驾张熙、参军杨德年等,并聚敛兴利,而道济委任之,伤政害民,民皆怨毒。

太祖闻之,与道济诏,戒之曰“闻卿在任,未尽清省,又颇为殖货,若万一有此,必宜改之。

比传人情不甚缉谐,当以法御下,深思自警,以副本望”道济虽奉此旨,政化如初。

有司马飞龙者,自称晋之宗室,晋末走仇池。

元嘉九年,闻道济绥抚失和,遂自仇池入绵竹,崩动群小,得千余人,破巴兴县,杀令王贞之。

进攻阴平,阴平太守沈法兴焚城遁走。

道济遣军击飞龙,斩之。

初,道济以五城人帛氐奴、梁显为参军督护,费谦固执不与。

远方商人多至蜀土资货,或有直数百万者,谦等限布丝绵各不得过五十斤,马无善恶,限蜀钱二万。

府又立冶,一断民私鼓铸,而贵卖铁器,商旅吁嗟,百姓咸欲为乱。

氐奴既怀恚忿,因聚党为盗贼。

其年七月,道济遣罗习为五城令,氐奴等谋曰“罗令是使君腹心,而卿犹有作贼盗不止者,一旦发露,则为祸不测。

宜结要誓,共相禁检”乃杀牛盟誓。

俄而氐奴及赵广等唱曰“官禁杀牛,而村中公违法禁,脱使罗令白使君,疑吾徒更欲作贼,则无余类矣”因诈言司马殿下犹在阳泉山中,若能共建大事,则功名可立,不然,立灭不久。

众既乐乱,因相率从之,得数千人,复向广汉。

道济遣参军程展会、治中李抗之五百人击之,并为所杀。

贼于是径向涪城,巴西人唐频聚众应之,宁远将军、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王怀业再遣军拒之,战败失利。

怀业及司马、南汉中太守韦处伯并弃城走。

涪陵太守阮惠、江阳太守社玄起、遂宁太守冯迁闻涪城不守,并委郡出奔。

蜀土侨旧,翕然并反。

道济惶惧,乃免吴兵三十六营以为平民,分立宋兴、宋宁二郡,又招集商贾及免道俗奴僮,东西胜兵可有四千人。

贼众数万屯城西及城北,道济婴城自守。

赵广本以谲诈聚兵,顿兵城下,不见飞龙,各欲分散。

广惧,乃将三千人及羽仪,诈其众云迎飞龙。

至阳泉寺中,谓道人程道养曰“但自言是飞龙,则坐享富贵。

若不从,即日便斩头”道养惶怖许诺。

道养,枹罕人也,广改名为龙兴,号为蜀王、车骑大将军、益梁二州牧,建号泰始元年,备置百官。

以道养弟道助为骠骑将军、长沙王,镇涪城。

广自号镇军,帛氐奴征虏将军,梁显镇北将军,同党大帅张宁秦州刺史,严遐前将军。

奉道养还成都,众十余万,四面围城。

就道济索费谦、张熙,曰“但送此人来,我等自不复作贼” 道济遣中兵参军裴方明、任浪之各将千余人出西门战,皆失利。

十一月,方明等复出战,破贼营,焚其积聚。

贼党江阳人杨孟子领千余人,屯城南。

道济参军梁俊之统南楼,屡与孟子交言,因投书晓以祸福,要使入城。

孟子许诺,入见道济。

道济大喜,即板为主簿,遣子为任,克期讨贼。

赵广知其谋,孟子惧,将所领奔晋原。

晋原太守文仲兴拾合得二千余人,与孟子并力自固。

广遣同党袁玄子攻晋原,为仲兴所杀。

广又遣帛氐奴攻之,连战,仲兴军败,及孟子并死。

方明复出东门,破贼三营,斩首数百级。

贼虽败,已复还合。

方明复伪出北门,仍回军击城东大营,杀千余人,斩伪仆射蔡滔。

时天大雾,方明等复扬声出东门,而潜自北门出攻城北城西诸营,贼众大溃,于是奔散。

道养收合得七千人还广汉,赵广以别卒五千余人还涪城。

初,别驾张熙说道济令粜太仓谷,贼以九月末围城,至十二月末,廪粮便尽。

方明将二千人出城求食,为贼所败,匹马独还。

贼因追之,众复大集。

方明夜于城西缒上,道济为设食,饐不能飧,唯泣涕而已。

道济时有疾已笃,自力慰勉之曰“卿非大丈夫,小败何苦。

贼势既衰,台兵垂至,但令卿还,何忧于贼”即减左右数十人配之。

贼城外云“方明已死,可来取丧”城中大恐。

道济夜列炬火,方明自出,众见之乃安。

道济悉出财物于北射堂,令方明募人。

时城中或传道济已亡,莫有至者。

梁俊之说道济曰“将军气息绵绵,而外论互有同异。

今军师屡败,妖寇未殄,若一旦不虞,则危祸立至。

宜称小损,听左右给使暂出,不然败矣”道济从之,即唤左右三十余人,告之曰“吾疾久,汝等扶侍疲劳。

今既小损,各听归家休息,唤复还”给使既出,其父兄皆问“使君亡来几日”子弟皆言“君渐差,谁言亡者”传相告语,城内乃安,由是应募者一日千余人。

十年正月,贼众大至,攻逼成都。

道济卒,梁俊之与方明等,及其故旧门生数人,共埋尸于后斋。

使书与道济相似者为教命,酧答签疏,不异常日,故虽母妻,不知也。

二月,道养于毁金桥升坛郊天,方就柴燎,方明将三千人出击之。

贼列阵营前死战,日夕乃大败。

临阵斩伪征虏将军赵石之等八百余级,道养等退保广汉。

是月,平西将军临川王义庆,以扬武将军、巴东太守周籍之即本号督巴西梓潼宕渠遂宁巴郡五郡诸军事、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率平西参军费淡、龙骧将军罗猛二千人援成都。

广等屯据广汉,分守郫川,连营百数,处处屯结。

籍之与方明及费淡等攻郫,克之。

广等退据郡城,傍竹自固。

罗猛率队主王盱等并力追讨。

张寻自涪城率众二万来助广等,方明、淡斩竹开径邀之,战败,退还郫县。

广等又移营屯箭竿桥,方明等破其六营,乘胜追奔,径至广汉。

广等走还涪及五城。

四月十日,发道济丧。

五月,方明进军向涪城。

张寻、唐频渡水拒战,方明击破之,生擒伪骠骑将军、雍秦二州刺史司马龙伸,斩之。

龙伸,道助也。

州吏严道度斩严遐首,广等并奔散,涪、蜀皆平。

俄而张寻攻破阴平,复与道养合。

帛氐奴攻广汉,费淡督将军种松等与战,斩其梁州刺史杜承等百余级。

九月,益州刺史甄法崇至成都,诛费谦之,道济丧及方明等并东反。

道养等领二千余家逃于郪山,其余群贼,亦各拥户藏窜,出为寇盗不绝。

十三年六月,太祖遣宁朔将军萧汪之统军讨之。

军次郪口,帛氐奴斩伪卫将军司马飞燕归降。

汪之击破道养,道养还入郪山。

十四年四月,赵广、张寻、梁显各率部曲归降,伪辅军将军王道恩斩道养,送首,余党悉平。

迁赵广、张寻等于京师。

十六年,广、寻复与国山令司马敬琳谋反,伏诛。

先是,道济振武司马、蜀郡太守任荟之虽不任军事,事宁,以为正员郎。

裴方明虎贲中郎将,仍为义庆平西中兵参军、龙骧将军、河东太守。

费淡,太子屯骑校尉。

周籍之后为益州刺史。

粹族弟损,字子骞,卫将军毅从父弟也。

父镇之,字仲德,以毅贵,历显位,闲居京口,未尝应召。

常谓毅“汝必破我家”毅甚惮之,每还京,未尝敢以羽仪人从入镇之门。

左光禄大夫征,不就。

元嘉二年,年九十余,卒于家。

损,元嘉中历职义兴太守。

东土残饥,太祖遣扬州治中沈演之东入赈恤,以损绥抚有方,称为良守。

官至吴郡太守,追赠太常。

史臣曰:帝王受命,自非以功静乱,以德济民,则其道莫由也。

自三代以来,醇风稍薄,成功济务,尊出权道,虽复负扆南面,比号轩、牺,莫不自谢王风,率由霸德。

高祖崛起布衣,非藉民誉,义无曹公英杰之响,又阙晋氏辅魏之基,一旦驱乌合,不崇朝而制国命,功虽有余,而德未足也。

是故王谧以内惧流奔,王绥以外侮成衅,若非树奇功于难立,震大威于四海,则不能承配天之业,一异同之心。

义熙以后,大功仍建,自桓温旍旆所临,莫不献珍受朔。

及金墉请吏,元勋将举,九命之礼既行,代终之符已及。

方复观兵函、渭,用师天险,独克之举,振古难称。

若使闭门反政,置兵散地,后败责其前功,一眚亏其盛业,岂复得以黄屋朱户,为衰晋之贞臣乎。

及其灵威薄震,重关莫守,故知英算所苞,先胜而后战也。

王镇恶推锋直指,前无强陈,为宋方叔,壮矣哉。

宋书·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百官上

〔沈约〕 〔南北朝〕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

何薨,曹参代之。

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

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

汉西京初不置。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

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马,一人。

掌武事。

司,主也。

马,武也。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籍以曹无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

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

及置司空,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又加大。

王莽居摄,以汉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将军,一人。

凡将军皆掌征伐。

周制,王立六军。

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

将军之名,起于此也。

楚怀王遣三将入关,宋义为上将。

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

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

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魏明帝青龙三年,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

其后又在三司上。

晋景帝为大将军,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后还复旧。

晋武帝践阼,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

有苍头字宜禄。

至汉,丞相府每有所关白,到阁辄传呼“宜禄”,以此为常。

丞相置三长史。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及瘳,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上尊酒。

汉景帝三公病,遣中黄门问病。

魏、晋则黄门郎,尤重者或侍中也。

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二长史而已。

汉东京太傅府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

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太傅不置长史也。

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省录众事。

御属一人,令史二十二人。

御属主为公御,令史则有阁下、记室、门下令史,其余史阙。

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属三十一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五人。

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一人。

司空别有道桥掾。

其余张减之号,史阙不可得知也。

汉东京大将军、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人。

骑、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

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奸主罪法。

其领兵外讨,则营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

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曲下有屯,屯有屯长一人。

若不置校尉,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

又有军假司马、军假候,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

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府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焉。

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史阙不可得知。

置令史、御属者,则是同三府也。

其云掾史者,则是有掾而无属,又无令史、御属,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职僚,史不备书。

及晋景帝为大将军,置掾十人,西曹、东曹、户曹、仓曹、贼曹、金曹、水曹、兵曹、骑兵各一人,则无属矣。

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骁骑将军、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参军二十二人,参战十一人,掾、属三十三人。

东曹掾、属各一人。

西曹属一人,户曹掾一人,属二人。

贼曹掾一人,属二人。

金曹掾、属各一人。

兵曹掾、属各一人,骑兵掾二人,属一人。

车曹掾、属各一人。

铠曹掾、属各一人。

水曹掾、属各一人,集曹掾、属各一人,法曹掾、属各一人,奏曹掾、属各一人,仓曹属二人,戎曹属一人,马曹属一人,媒曹属一人,合为三十三人。

散属九人,凡四十二人。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

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

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

安平献王孚为太宰,增掾、属为十人,兵、铠、士、营军、刺奸五曹皆置属,并前为十人也。

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为二十人,兵曹分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车、马十曹,皆置属,则为二十人。

赵王伦为相国,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参军二十人,主簿、记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属四十人,东西曹又置属,其余十八曹皆置掾,则四十人矣。

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御属职录事也。

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

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

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

长史、司马、舍人,秦官。

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前汉官,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

御属、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

本于府主无敬,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轻慢苞,始制施敬。

祭酒,晋官也,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

夫祭祀以酒为本,长者主之,故以祭酒为称。

汉之侍中、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并为祭酒焉。

公府祭酒,盖因其名也。

长史、从事中郎主吏,司马主将,主簿、祭酒、舍人主阁内事,参军、掾、属、令史主诸曹事。

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

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

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

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

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主讽议事,晋江左初置,因军谘祭酒也。

宋高祖为相,止置谘议参军,无定员。

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

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

江左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记室、东曹、西曹、度支、户曹、法曹、金曹、仓曹、理曹、中兵、外兵、骑兵、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铠曹、田曹、士曹、骑士、车曹参军。

其东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骑士、车曹凡十三曹,今阙所余十二曹也。

其后又有直兵、长流、刑狱、城局、水曹、右户、墨曹七曹。

高祖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曹则犹二也。

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置禁防参军。

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

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

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

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

参军督护,江左置。

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

公府长史、司马,秩千石。

从事中郎,六百石。

东西曹掾,四百石。

他掾三百石。

属二百石。

特进,前汉世所置,前后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

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骠骑将军上。

骠骑将军,一人。

汉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

汉西京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车骑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

鱼豢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

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

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则位次三司”晋、宋车骑、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

卫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卫将军。

三号位亚三司。

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

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节都督,无定员。

前汉遣使,始有持节。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

建安中,魏武帝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

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

魏文帝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

三年,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

明帝太和四年,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高贵公正元二年,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

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

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

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

晋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居之。

宋氏人臣则无也。

江夏王义恭假黄钺。

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征东将军,一人。

汉献帝初平三年,马腾居之。

征南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

征西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冯异居之。

征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

黄初中,位次三公。

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镇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魏武帝居之。

镇南将军,一人。

后汉末,刘表居之。

镇西将军,一人。

后汉初平三年,韩遂居之。

镇北将军,一人。

中军将军,一人。

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时为杂号。

镇军将军,一人。

魏以陈群为之。

抚军将军,一人。

魏以司马宣王为之。

中、镇、抚三号比四镇。

安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陶谦为之。

安南将军,一人。

安西将军,一人。

后汉末,段煨为之。

安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镇北、四安,魏黄初、太和中置” 平东将军,一人。

平南将军,一人。

平西将军,一人。

平北将军,一人。

四平,魏世置。

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

左将军以下,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

征虏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

冠军将军,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

冠军之名,自此始也。

魏正始中,以文钦为冠军将军、扬州刺史。

辅国将军,汉献帝以伏完居之。

宋太宗泰始四年,改为辅师。

后废帝元徽二年,复故。

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

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

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

西中郎将。

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居之。

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

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之。

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

扬威将军,魏置。

广威将军,魏置。

建武将军,魏置。

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

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

扬武将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

广武将军,晋江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

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之。

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

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

宁远将军,晋江左置。

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

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以路博德为之。

凌江将军,魏置。

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

其威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

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

横野,以耿纯居之。

荡寇,汉建安中,满宠居之。

虎威,于禁居之。

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

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

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

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

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州治中,因其名也。

功曹参军一人,主佐囗囗记室下,户曹上。

监以下不置谘议、记室,余则同矣。

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

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

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

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

秦改曰奉常,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

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

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

至东京凡十四人。

《易》,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欧阳、大小夏侯。

《诗》,齐、鲁、韩。

《礼》,大小戴。

《春秋》,严、颜:各一博士。

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

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

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

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

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

《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

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

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

晋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来,损其员。

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

丞一人。

并前汉置。

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

丞一人。

丞,汉东京初置。

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

丞一人。

掌祭祀读祝迎送神。

太祝,周旧官也。

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

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

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

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

保章氏,掌天文。

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

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

丞一人。

掌凡诸乐事。

周时为大司乐。

汉西京曰太乐令。

汉东京曰大予乐令。

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

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

魏世置。

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

丞一人。

光,明也。

禄,爵也。

勋,功也。

秦曰郎中令,汉因之。

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

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

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

光禄勋郊祀掌三献。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

宫殿门户,至今犹属。

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

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

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

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

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

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

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

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

后汉光禄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

魏以来复无员。

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

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

丞二人。

掌宫门屯兵,秦官也。

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

后元年,复为卫尉。

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

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

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

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

丞一人。

掌刑辟。

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

兵狱同制,故曰廷尉。

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

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

秦为廷尉。

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

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

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监,一人。

正、监并秦官。

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

魏、晋以来,直云监。

廷尉评,一人。

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

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

魏、晋以来,直云评。

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

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

廷尉律博士,一人。

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

丞一人。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

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

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

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

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

丞一人。

掌舂御米。

汉东亦置。

导,择也。

择米令精也。

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

丞一人。

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

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

汉东京及魏并不置。

晋武泰始十年复置。

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

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

丞一人。

掌中服御之物。

秦官也,汉因之。

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

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

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

并掌造军器。

秦官也,汉因之。

于周则为玉府。

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

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

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

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

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

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

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

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

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

丞一人。

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

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

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

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

丞一人。

掌染,秦官也,汉因之。

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

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

丞一人。

掌土木之役。

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

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

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

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鸿,大也。

胪,陈也。

晋江左初省。

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

周穆王所置,秦因之。

《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

晋江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

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

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

太仆,汉成帝置。

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

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

有后则置,无则省。

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

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

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

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

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

尚犹主也。

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

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

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

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

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

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

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

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

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

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嵩、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二十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

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

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

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

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

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

后何充解录,又参关尚书。

录尚书职无不总。

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之官,大录万机之政也”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

大明末复置。

此后或置或省。

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

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

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

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

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

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

其四曰客曹,主外国夷狄事。

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凡六尚书。

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

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仆射、右丞,掌禀假钱谷。

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

吏曹掌选举、斋祠。

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

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

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

吏曹任要,多得超迁”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

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

晋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

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又置。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

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

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

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不五曹尚书。

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

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书。

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

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

仆射、尚书,分领诸曹。

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

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

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

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

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

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

《汉仪》,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

匈奴单于,宣帝之世,保塞内附。

成帝世,单于还北庭矣。

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则置郎疑是光武时,所主匈奴,是南单于也。

《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

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

主作文书,起立事草。

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

尚书寺居建礼门内。

尚书郎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绵緤为之。

给帷帐、毡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给尚书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护衣服,奏事明光殿。

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

以丹朱色地,谓之丹墀。

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以其奏事答对,欲使气息芬芳也。

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

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

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而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隃麋墨一丸。

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

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

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

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

晋江左初,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余十七曹也。

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

宋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曹。

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并置。

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盖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

太宗世,省骑兵。

今凡二十曹郎。

以三公、比部主法制。

度支主算。

支,派也。

度,景也。

都官主军事刑狱。

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

今尚书官上朝及下,禁断行人,犹其制也。

汉又制,丞、郎见尚书,呼曰明时。

郎见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则有都令史、令史、书令史、书吏干。

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自晋至今,或减或益,难以定言。

《汉仪》有丞相令史。

令史,盖前汉官也。

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则都令史其来久矣。

分曹所掌如尚书也。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

八坐丞郎初拜,并集都坐,交礼。

迁,又解交。

汉旧制也。

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复解交也。

尚书令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库令,一人。

掌军器,秦官。

至二汉,属执金吾。

晋初罢执金吾,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二汉、魏、晋并隶太仆。

太仆既省,隶尚书驾部。

上林令,一人。

丞一人。

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

丞、尉属水衡都尉。

池监隶少府。

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隶少府。

晋江左阙。

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将军,一人。

司马一人。

主工匠土木之事。

汉左右校令,其任也。

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

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

侍中,四人。

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

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

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

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

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

汉西京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

久次者为仆射。

汉东京又属少府,犹无员。

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答。

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操斩白蛇剑,参乘。

余皆骑,在乘舆车后。

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

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

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

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

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

秩比二千石。

宋书·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

〔沈约〕 〔南北朝〕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

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

《晋太康地志》属梁州。

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

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

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

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

《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

二志不同。

《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

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

汉德,旧县。

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

何益、梁二州无此郡。

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

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

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

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

中失本土,寄治武阳。

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

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

绵水令。

〔别见〕 汉安令。

〔别见〕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

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

寄治成都。

始平令。

〔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

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

《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

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

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

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巂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

何志无。

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

邛都令,汉旧县。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

晋兴长,《永初郡国》有。

会无长,汉旧县。

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

苏利长,汉县曰苏示,囗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

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

去州陆一百。

去京都水一万。

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

《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

领县二。

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

阴平令。

〔别见〕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

去州陆九十。

去京都水一万。

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

资中令,汉旧县。

僰道令,汉旧县。

治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

寄治成都。

始康令,晋安帝立。

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

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

晋熙令,晋安帝立。

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

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

去州陆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

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

《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

《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

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

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

寄治成都。

欣平令,与郡俱立。

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

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

去州一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

〔别见〕桓陵令,张氏立。

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清水令。

〔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

案二汉、晋并无此县。

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

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

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

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

阴平令。

〔已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

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

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

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

领县五。

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

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

〔别见〕汉阳令,汉旧名。

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

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

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

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

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害配。

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

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

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

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

绥归令,何无此。

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去州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

〔别见〕 兴安令。

〔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

《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

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

邵欢令。

〔别见〕 白马令。

〔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

领南陵、建昌二县。

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

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

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

故属汉中,流寓来配。

建昌令,何志新立。

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

而无“南”字,何同。

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

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

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

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

徐志与今同。

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

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上邽令。

〔别见〕 西县长。

〔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

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

去州一千五百八十。

去京都水八千九十。

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

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

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

兰令,汉旧县,属越巂,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

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

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巂、朱提三郡。

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巂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

越巂复还益州。

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

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

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

味县令,汉旧县。

同乐令,晋武帝立。

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

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同濑长,汉旧县。

“同”作“铜”。

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

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

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

万安长,江左立。

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

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

去州七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阙〕〔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二千。

万寿令,晋武帝立。

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故毋敛令,汉旧县。

晋乐令,江左立。

丹南长,江左立。

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

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

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

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

去州一千。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

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

谈乐长,江左立。

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十。

去州七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

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

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临利长,江左立。

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

领县四,户四百四十。

去州水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百。

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

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

领县六,户一百七。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十。

新安令,晋成帝立。

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

临江令,晋成帝立。

麻应长,晋成帝立。

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

何志晋成帝立,非也。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

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

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

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

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

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

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

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

去州二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

“芘”作“比”。

成昌令,晋成帝立。

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

《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

〔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

〕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

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

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

《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

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

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

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

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

属牂牁。

宛暖令,汉旧,属牂牁。

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

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

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

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

南兴长。

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

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

去州水三千。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

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

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

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

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

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

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

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国》有。

龙川令,旧县。

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

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

建陵、宁新,吴立。

都罗,晋武分建陵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

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

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

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

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

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

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

猛陵令,汉旧县。

怀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

溜音留。

广陵令,《永初郡国》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

《永初郡国》治龙乡。

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

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

《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

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

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

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

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

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

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

苍梧又有侨宁县。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

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

此二县当是晋末立。

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

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

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

去州水六百二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

《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何志,吴度苍梧。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

城阳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

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

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

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

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

去州水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

《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

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

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徐曰藉平。

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

《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

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

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是江左所立。

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

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六百。

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

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

阿林令,汉旧县。

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

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

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

《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

《太康地志》无。

《永初郡国》有。

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

中胄令,徐志有。

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

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

《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

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

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

何、徐并无此二县。

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

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

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

《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云新置。

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

《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

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

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

《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

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

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

去州水一千一百。

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

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

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

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

西巩令,何志新立。

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

《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

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

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

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

新熙令。

永昌令。

始成令。

招集令。

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

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

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

义宁令,何志新立。

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

《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

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

去州水三百七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兴宁令,江左立。

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

《太康地志》属高兴。

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

去州三千五百。

去京都水八千九百。

海阳令,何志晋初立。

《晋太康地志》无。

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

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

去州水九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

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

逐度令,何志新立。

海邻令,何志新立。

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

绥定令,何志新立。

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

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

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

今唯有绥南,余并无。

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

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

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

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

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

何有覃化县,徐无。

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

去州水六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

永建令,徐志新立。

招怀令,徐志新立。

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

二十七年,更名宋隆。

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

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三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

初宁令,徐志新立。

建宁令,徐志新立。

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

熙穆令,徐志新立。

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

《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

《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

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

《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

何、徐并无此郡。

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

《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

《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录》有此县,未详。

吴安令,《吴录》无。

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

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

晋兴。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广。

广郁。

晋城。

郁阳。

乐昌郡。

乐昌令。

始昌令。

宋元令。

乐山令。

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

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

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

及分为广州,治番禺。

交州还治龙编。

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

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

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

龙编令,汉旧县。

句漏令,汉旧县。

朱涘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

西于令,汉旧县。

定安令,汉旧县。

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

武宁令,吴立。

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

曲敭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

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

领县六。

〔上阙〕户一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

〔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

新道长,江左立。

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

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

移风令,汉旧县。

故名居风,吴更名。

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晋分常乐立。

建初令,吴立。

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

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

都庞〔音龙〕长,汉旧县。

《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

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

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

去州水九百。

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

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

九德令,何志吴立。

咸欢令,汉旧县。

都禋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亦无。

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王隐有。

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

宋昌令,宋末立。

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

领县七,户四百二。

去州水二千四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

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

象林令,汉旧县。

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

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

北景长,汉旧县。

义昌郡,宋末立。

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

百梁太守,新立。

忄龙苏太守,新立。

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

富昌太守,新立。

南流太守,新立。

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

先属交州。

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

去京都水一万八百。

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

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

朱官长,吴立,“朱”作“珠”。

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

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

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宋书·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州郡三

〔沈约〕 〔南北朝〕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

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

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

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

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

汶阳郡又度属。

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

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

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

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

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

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

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

当阳男相,汉旧县。

临沮伯相,汉旧县。

《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

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

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

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

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

充县后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

明帝泰始三年,复旧。

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

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

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

张勃《吴录》云刘备立。

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

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

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

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

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

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

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

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

《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

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

《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

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

去州水一千三百。

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朐忍令,汉旧县,属巴郡。

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

羊渠不详,何志吴立。

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

《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

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

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

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

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去州水七百,陆四百。

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

沮阳令,何志新立。

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

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

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

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

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

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

晋江左侨立。

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

〕。

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

〕并定襄,宕渠〔流寓立。

〕并广牧。

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

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

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

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

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

江左流寓立。

〕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

〕、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

〔临汾、安邑,汉旧名。

临汾后属平阳。

〕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

去州水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

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

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

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

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

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

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

太康元年吴平,并合。

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

《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

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

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

建始,晋初所立也。

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

去州水陆一千。

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

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

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

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

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

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

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

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

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

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

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

去州陆六十。

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

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

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

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乐乡令,晋安帝立。

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

吴又立郢州。

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

天门后还荆。

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

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

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

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

沙羡令,汉旧县,吴省。

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

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

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

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

何志又有宋县,徐无。

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

去州水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

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

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

《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

本属荆州。

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

去州水一千。

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

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

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

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

迁陵侯相,汉旧县。

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酉阳长,汉旧县。

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

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

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

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

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

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

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

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

孝武孝建元年度。

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

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

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

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

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

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

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

《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

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

去州水二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

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

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

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

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

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

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

成帝咸和三年省。

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

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

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

孝武孝建元年又立。

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

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

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

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

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

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

浏阳侯相,吴立。

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

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

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

去州水二百二十。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

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

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

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

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

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

耒阳子相,汉旧县。

南平令,汉旧县。

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

去州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四千八百。

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

零陵子相,汉旧县。

祁阳子相,吴立。

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

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

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七百一。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

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

吴复立,属零陵。

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

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

〕三县。

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陆七百。

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

新宁令,吴立。

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

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

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

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

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

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

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

高平男相,吴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

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

汉属零陵,晋属邵陵。

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

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

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

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

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

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

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

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

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

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

晋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

去州水陆二千八百。

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

《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

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

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

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

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往々〔往音生〕、永固、绥南七县。

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

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

晋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

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

永丰男相,吴立。

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

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

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

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

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

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

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

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

并云景平中立。

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

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

今并无此三郡。

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

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

鱼豢云,魏文帝立。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

〕、鄀、上黄县〔并别见〕。

徐志无。

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

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

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

《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

何志无犨、雉。

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

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

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

涅阳令,汉旧县。

云阳男相,汉旧县。

故名育阳,晋孝武改。

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

舞阴令,汉旧县。

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

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

《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

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

去州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

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

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

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

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

《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

徐志唯增朝阳。

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侨立亦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

《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侨立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朝阳令,汉旧县。

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

汉高帝元年,属塞国。

二年,更为渭南郡。

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

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

初侨立,寄治襄阳。

朱序没氐。

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

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

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

《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

《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

〕、新康五县。

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

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

新康疑是晋末所立。

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

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

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

今治武当。

《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

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始平令,魏立。

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雍国。

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

后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

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

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

《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

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

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

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

今治臼。

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

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

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

〔别见〕商县令。

〔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

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

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

〕,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

〔汉旧名。

〕、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

洛阳,当是何志后立。

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

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

新城令,汉旧名。

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

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徐志属义阳。

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番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

徐无复邯郸县。

番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

邯郸应是土断省。

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

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

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

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

《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

〕,何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

平阿当是何志后省。

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

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

太初元年,更名。

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

治襄阳。

今治鄀。

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

《晋太康地志》作“鄀”。

《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

今治岩州。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

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

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

魏、晋属天水。

略阳侯相。

〔别见〕河阳令。

〔别见〕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

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

昌国后省。

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

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

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

今治大堤。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

华山令,与郡俱立。

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

《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

明帝泰始末复立。

寄治宛中。

领县八。

新蔡令。

〔别见〕。

汝阴令。

〔别见〕苞信令。

〔别见〕上蔡令。

〔别见〕固始令。

〔别见〕 缑氏令。

〔别见〕新安令。

〔别见〕洛阳令。

〔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

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

领县三。

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

〔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

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

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

李氏灭,复旧。

谯纵时,又治汉中。

刺史治魏兴。

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

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

《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

《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

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

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

何云,本巴西流民。

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

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

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

《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

〕二县。

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

城固令,汉旧县。

沔阳令,汉旧县。

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十三。

〔疑〕去州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

魏、晋世为郡,后省。

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

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

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

五年,改长利为锡。

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

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

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

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

疑是魏所立。

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

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

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

《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

今亦无复新兴县。

何云巴东夷人。

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

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

去州陆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五千三百。

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

昌魏令,魏立。

祁乡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

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

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

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

魏属荆州,江左还本。

《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

何有广昌。

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

去州陆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

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

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

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

何云本建平流民。

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何志故属梓潼。

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

《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

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

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

何志晋惠帝立。

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

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

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

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

《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

领县四。

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

华阳令。

兴宋令。

宕渠令。

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

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

领县三。

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

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

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

《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

今益州无此郡。

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

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

《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

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

徐无宋昌,有宋寿。

何、徐并领县四,今六。

〔疑〕去州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

〔别见〕安汉令。

〔别见〕南国令。

〔即南充国,别见。

〕西国令。

〔即西充国,别见。

〕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

何志蜀分立。

《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

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

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

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

《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

当是故宙底为阴平。

《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

〔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

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

何无。

今领县二,户四百七。

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

巴渠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

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

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

东关令,何志新立。

始安令,何志新立。

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

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

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

寄治州下。

怀安令,何志新立。

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

去州七百。

去京都九千八百。

兴乐令。

归安令。

宋安令。

元寿令。

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

有汉昌县。

今领县六。

户六百五。

新巴令。

汉德令。

晋寿令。

益昌令。

兴安令。

平周令,徐志作“平州”。

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

《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

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

《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

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

何云魏立,非也。

商县令,上洛同。

流民令,何不注置立。

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

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

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

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

北上洛令。

丰阳令。

流民令。

阳亭令。

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

西丰阳令,徐志无。

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

魏复立,属魏兴。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何云魏立,非也。

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

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

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

汉安令。

宣汉令。

宋康令。

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

领县三,户四百十九。

永丰长。

绥来长。

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

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

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

安帝世在汉中南郑。

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

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

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

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

《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

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

桓陵令。

〔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

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

杜令。

〔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

《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

〕。

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

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

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

莲芍令。

〔别见〕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

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

何志流寓割配。

万年令。

〔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

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

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

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

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

狄道令,汉旧名。

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

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

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

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

槐里令。

〔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

《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

金城令,汉旧名。

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

《永初郡国志》无。

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

朝那令,汉旧名。

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

雍州已有此郡。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

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二,户百四十四。

郿令。

〔别见〕武功令。

〔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

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

武功令。

〔别见〕华阴令。

〔别见〕 始平县。

〔别见〕

宋书·卷三十六·志第二十六·州郡二

〔沈约〕 〔南北朝〕

南豫州刺史,晋江左胡寇强盛,豫部歼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

成帝咸和四年,侨立豫州,庾亮为刺史,治芜湖。

咸康四年,毛宝为刺史,治邾城。

六年,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领豫州。

八年,庾怿为刺史,又镇芜湖。

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赵胤镇牛渚。

二年,刺史谢尚镇芜湖。

四年,进寿春。

九年,尚又镇历阳。

十一年,进马头。

升平元年,刺史谢奕戍谯。

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

简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历阳。

孝武宁康元年,刺〕史桓冲戍姑孰。

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马头。

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历阳。

安帝义熙二年,刺史刘毅戍姑孰。

宋武帝欲开拓河南,绥定豫土,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

十三年,刺史刘义庆镇寿阳。

永初三年,分淮东为南豫州,治历阳。

淮西为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

五年,割扬州之淮南、宣城又属焉。

徙治姑孰。

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还扬州。

九月又分,还治历阳。

三年五月,又合。

四年,以扬州之淮南、宣城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罢。

时自淮以西,悉没寇矣。

七年,复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兖州之临江立南豫州。

泰豫元年,以南汝阴度属豫州,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

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便为南豫,虽乍有离合,而分立居多。

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复于淮东分立两豫。

今南豫以淮东为境,不复于此更列二州,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

徐志领郡十三,县六十一,户三万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

今领郡十九,县九十一。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

《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

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

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

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

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

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

《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

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

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山桑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谯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铚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扶阳令,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并无。

蕲令。

〔别见〕城父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庐江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国立。

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国以并焉。

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九,口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七。

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陆四百七十。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陆六百三十一。

灊令,汉旧县。

舒令,汉旧县。

始新令,《永初郡国》、何并无,徐有始新左县,明帝泰始三年立。

南汝阴太守〔汝阴郡别见〕,江左立。

领县五,户二千七百一,口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五。

去州陆三百。

去京都水一千,陆五百三十。

汝阴令〔别见〕,所治即二汉、晋合肥县,后省。

慎令,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汝阴。

宋令。

〔别见〕 阳夏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

《晋太康地志》陈令属梁,无复此县。

又晋地志,惠帝永康中复立。

《永初郡国》、何并属南梁,徐志属此。

安阳令〔别见〕,《永初郡国》、何并属南梁,徐属此。

南梁太守〔梁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侨立于淮南,安帝始有淮南故地,属徐州。

武帝永初二年,还南豫,孝武大明六年废属西豫,改名淮南,八年复旧。

《永初郡国》又有虞、阳夏、安丰三县〔并别见〕。

何、徐无安丰。

又有义昌而并无宁陵县。

今领县九,户六千二百一十二,口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四。

去州水一千八百,陆五百。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七百。

睢阳令,汉旧名。

孝武大明六年,改名寿春,八年复旧。

前废帝永光有义宁、宁昌二县并睢阳。

所治即二汉、晋寿春县,后省。

蒙令。

〔别见〕 虞令,汉旧名。

谷熟令,汉旧名。

陈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梁。

义宁长,何无,徐有,宋末又立。

新汲令,汉旧名,属颍川。

崇义令,《永初郡国》羌人始立。

宁陵〔别见〕,徐志后所立。

晋熙太守,晋安帝分庐江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七千四百九十七。

去州陆八百,无水。

去京都水一千二百,无陆。

怀宁令,晋安帝立。

新冶令,晋安帝立。

阴安令,汉旧名,属魏郡,《晋太康地志》属顿丘。

南楼烦令,《永初郡国》、何、徐志无。

太湖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太湖、吕亭二县,属晋熙,后省,明帝太始二年复立。

弋阳太守,本县名,属汝南,魏文帝分立。

领县六,户三千二百七十五,口二万四千二百六十二。

去州陆一千一百,去京都水〔阙〕。

期思令,汉旧县。

弋阳令,汉旧县。

安丰令,旧郡,晋安帝并为县。

乐安令,新立。

茹由令,新立。

安丰太守,魏文帝分庐江立。

江左侨立,晋安帝省为县,属弋阳,宋末复立。

安丰令,《前汉地理志》无,后汉属庐江。

松滋令。

〔别见〕 汝南太守。

〔别见〕上蔡侯相。

〔别见〕平舆令。

〔别见〕北新息令。

〔别见〕 真阳令。

〔别见〕安城令。

〔别见〕南新息令。

〔别见〕临汝令,汉旧名。

〔别见〕 阳安令。

〔别见〕西平令。

〔别见〕瞿阳令。

〔别见〕安阳令。

〔别见〕 新蔡太守。

〔别见〕鲖阳令。

〔别见〕固始令。

〔别见〕新蔡令。

〔别见〕 东苞信令。

〔别见〕西苞信令,徐志南豫唯一苞信,疑是后侨立所分。

东郡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苌平、父阳而有扶沟〔别见〕。

何无阳夏、扶沟,徐无阳夏。

项城令。

〔别见〕西华令。

〔别见〕 阳夏令。

〔别见〕苌平令。

〔别见〕谷阳令。

〔别见〕南顿太守〔别见〕,帖治陈郡。

南顿令。

〔别见〕和城令。

〔别见〕颍川太守。

〔别见〕邵陵令。

〔别见〕 临颍令。

〔别见〕曲阳令。

〔别见〕西汝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无此郡。

汝阴令。

〔别见〕 安城令。

〔别见〕楼烦令。

〔别见〕宋令。

〔别见〕汝阳太守。

〔别见〕 汝阳令。

〔别见〕武津令。

陈留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浚仪、封丘,而有酸枣,何、徐无封丘、尉氏。

浚仪令。

〔别见〕小黄令。

〔别见〕 雍丘令。

〔别见〕白马令。

〔别见〕襄邑令。

〔别见〕封丘令,汉旧名。

尉氏令。

〔别见〕 南陈左郡太守,少帝景平中省此郡,以宋民度属南梁、汝阴郡,而《永初郡国》无,未详。

孝建二年以蛮户复立。

分赤官左县为蓼城左县。

领县二。

乐〔疑〕大明八年,省郡,即名为县,属陈左县。

边城左郡太守,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茹由、乐安、光城、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七县,属弋阳郡。

徐志有边城郡,领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两县。

大明八年,复省为县,属弋阳,后复立。

领县四,户四百一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

雩娄令,二汉属庐江,《晋太康地志》云属安丰。

开化令。

史水令。

边城令。

光城左郡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按《起居注》,大明八年,省光城左郡为县,属弋阳,疑是大明中分弋阳所立。

八年复省,后复立。

乐安令。

茹由令。

光城令。

此三县,徐志属弋阳。

豫州刺史,后汉治谯,魏治汝南安成,晋平吴后治陈国,晋江左所治,已列于前。

《永初郡国》、何、徐寄治睢阳,而郡县在淮西。

徐又有边城,别见南豫州。

何又有初安、绥城二郡,初安领新怀、怀德二县,绥城领安昌、招远二县,并云新立。

徐无,则是徐志前省也。

领郡十,县四十三,户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九,口一十五万八百三十九。

汝南太守,汉高帝立。

领县十一,户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一,口八万九千三百四十九。

去州水一千,陆七百。

去京都水三千,陆一千五百。

上蔡令,汉旧县。

平乐令,汉旧县。

北新息令,汉旧县。

慎阳令,汉旧县。

《永初郡国》及徐并作真阳。

安成令,汉旧县。

南新息令,汉旧县。

朗陵令,汉旧县。

阳安令,汉旧县。

西平令,汉旧县。

瞿阳令,汉旧县,作灈阳。

安阳令,汉旧县。

晋武太康元年,改为南安阳。

新蔡太守,晋惠帝分汝阴立,今帖治汝南。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七十四,口一万九千八百八十。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二千五百,陆一千四百。

鲖阳令,汉旧县。

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又立。

固始令,故名寝丘之地也。

汉光武更名。

晋成帝咸康二年,并新蔡,后又立。

新蔡令,汉旧县。

苞信令,前汉无,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汝阴。

后汉《郡国》、《晋太康地志》并作“褒”。

谯郡太守,何志故属沛,魏明帝分立。

按王粲诗“既入谯郡界,旷然消人忧”粲是建安中亡,非明帝时立明矣。

《永初郡国》无长垣县。

今领县六,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七千四百四。

去州陆道三百五十。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二百。

蒙令,汉旧县,属沛。

蕲令,汉旧县,属沛。

宁陵令,前汉属陈留,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梁。

魏令,故魏郡,流寓配属。

襄邑令。

长垣令,汉旧县,属陈留。

《永初郡国》无。

何故属陈留,徐新配。

梁郡太守,秦砀郡,汉高更名。

孝武大明元年度徐州,二年还豫。

领县二,户九百六十八,口五千五百。

去州陆一百六十。

去京都水九百。

下邑令,汉旧县。

何云魏立,非也。

砀令,汉旧县。

陈郡太守,汉高立为淮阳国,章帝元和三年更名。

晋初并,梁王肜薨,还为陈。

《永初郡国》有扶沟〔前汉属淮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陈留。

〕、阳夏〔别见〕,而无谷阳、长平。

领县四,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一百一十三。

去州陆七百六十。

去京都水一千四百五十。

项城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陈郡。

西华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初省,惠帝永康元年复立,属颍川。

江左度此。

谷阳令,本苦县,前汉旧淮阳,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梁,成帝咸康三年更名长平令,前汉属汝南,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颍川。

南颍太守,故属汝南,晋惠帝分立。

领县二,户五百二十六,口二千三百六十五。

去州七百六十。

去京都陆一千四百五十。

南顿令,汉旧县,何故属汝阳,晋武帝改属汝南。

按《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汝阳郡。

和城令,何江左立。

颍川太守,秦立。

魏分颍川为襄城郡,晋成帝咸康二年,省襄城还并颍川。

《永初郡国》又有许昌〔本名许,汉旧县。

魏曰许昌〕、新汲〔别见〕、鄢陵、长社、颍阴、阳翟〔四县并汉旧县。

阳翟,魏、晋属河南。

〕六县,而无曲阳。

领县三,户六百四十九,口三千五百七十九。

去州一千。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邵陵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颍川。

临颍令,汉旧县。

曲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汝阳太守,《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此郡,应是江左分汝南立。

晋成帝咸康三年,省并汝南,后又立。

领县二,户九百四十一,口四千四百九十五。

去州二百。

去京都陆一千四百,水三千五百。

汝阳令,汉旧县,属汝南。

何故属汝阴,晋武改属汝南。

按晋武分汝南为汝阴,何所言非也。

武津令,何不注置立。

汝阴太守,晋武帝分汝南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复立。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四十九,口一万四千三百三十五。

汝阴令,汉旧县。

宋令,前汉名新郪。

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国于此,改曰宋。

宋城令,汉旧县。

楼烦令,汉旧县,属雁门。

流寓配属。

陈留太守,汉武帝元狩元年立,属兖州,中原乱废。

晋成帝咸康四年复立,《永初郡国》属兖州,何、徐属豫州。

《永初郡国》无浚仪,有酸枣〔别见〕。

今领县四,户百九十六,口二千四百一十三。

寄治谯郡长垣县界。

浚仪令,汉旧名。

小黄令,汉旧名。

白马令,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濮阳。

雍丘令,汉旧名。

江州刺史,晋惠帝元康元年,分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十郡为江州。

初治豫章,成帝咸康六年,移治寻阳。

庾翼又治豫章,寻还寻阳。

领郡九,县六十五,户五万二千三十三,口二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去京都水一千四百。

寻阳太守,寻阳本县名,因水名县,水南注江。

二汉属庐江,吴立蕲春郡,寻阳县属焉。

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以寻阳属武昌,改蕲春之安丰为高陵及邾县,皆属武昌。

二年,以武昌之寻阳复属庐江郡。

惠帝永兴元年,分庐江、武昌立寻阳郡。

寻阳县后省。

领县三,户二千七百二十,口一万六千八。

柴桑男相,二汉属豫章,晋属武昌。

郡既立,治此。

鼓泽子相,汉、《晋太康地志》属豫章,立寻阳郡后,割度。

松滋伯相,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安丰。

安丰县名,前汉无,后汉属庐江,晋武帝立为安丰郡。

江左流民寓寻阳,侨立安丰、松滋二郡,遥隶扬州,安帝省为松滋县。

寻阳又有弘农县流寓。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松滋。

豫章太守,汉高帝立,本属扬州。

《永初郡国》有海昏〔汉旧县〕,何志无。

今领县十二,户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九,口一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三。

去州水六百,陆三百五十。

去京都水一千九百,陆二千一百。

南昌侯相,汉旧县。

新淦侯相,汉旧县。

丰城侯相,吴立曰富城,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建城侯相,汉旧县。

望蔡子相,汉灵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县名曰上蔡。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平侯相,汉灵帝中平中立汉平,吴更名。

永修男相,汉灵帝中平中立。

建昌公相,汉和帝永元十六年,分海昏立。

豫宁侯相,汉献帝建安中立,吴曰西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康乐侯相,吴孙权黄武中立,曰阳乐,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吴令,汉灵帝中平中立。

艾侯相,汉旧县。

鄱阳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五年,孙权分豫章立,治鄱阳县。

赤乌八年,徙治吴芮故城。

《永初郡国》有历陵县〔汉旧县〕,何志无。

领县六,户三千二百四十二,口一万九百五十。

去州水四百四十。

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四十,陆二千六十。

广晋令,吴立曰广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鄱阳侯相,汉旧县。

余干令,汉旧县。

上饶男相,吴立。

《太康地志》有,王隐《地道》无。

葛阳令,吴立。

乐安男相,吴立。

临川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豫章东部都尉立。

领县九,户八千九百八十三,口六万四千八百五。

去州水一千一百,陆一千二十。

去京都水二千八百三十,陆三千。

临汝侯相,汉和帝永元八年立。

西丰侯相,吴立曰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建侯相,吴立。

永城男相,吴立。

宜黄侯相,吴立。

南城男相,汉旧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复旧。

南丰令,吴立。

东兴侯相,吴立。

安浦男相,吴立。

庐陵太守,庐陵本县名,属豫章,汉献帝兴平元年,孙策分豫章立。

领县九,户四千四百五十五,口三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去州水二千,陆一千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石阳子相,前汉无,后汉有。

西昌侯相,吴立。

东昌子相,吴立。

吉阳男相,吴立。

己丘男相,吴立。

兴平侯相,吴立。

阳丰男相,吴曰阳城,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高昌男相,吴立。

遂兴男相,吴立曰新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永初郡国》无比县,何、徐并有。

安成太守,孙皓宝鼎二年,分豫章、庐陵、长沙立。

《晋太康地志》属荆州。

领县七,户六千一百一十六,口五万三百二十三。

去州水三千三百,陆三千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无陆。

平都子相,前汉曰安平,后汉更名,属豫章。

新喻侯相,吴立。

宜阳子相,汉旧县,本名宜春,属豫章,晋孝武改名。

永新男相,吴立。

安复侯相,汉旧县,本名安成,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属长沙。

萍乡侯相,吴立。

广兴侯相,《晋太康地志》有此县,何云江左立,非也。

南康公相,晋武帝太康三年,以庐陵南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四千四百九十三,口三万四千六百八十四。

去州水三千七百四十。

去京都水三千八十。

赣侯相,汉旧县,属豫章。

宁都子相,吴立曰杨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雩都侯相,汉旧县,属豫章。

平固侯相,吴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康公相,吴立曰安南,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陂阳男相,吴立曰揭阳,晋武帝太康五年,以西康揭阳移治故陂阳县,改曰陂县,然则陂阳先已为县矣。

后汉《郡国》无,疑是吴所立而改曰揭阳也。

南野伯相,汉旧县,属豫章。

虔化男相,孝武大明五年,以虔化屯立。

南新蔡太守,江左立。

领县四,户一千七百三十,口八千八百四十八。

去州水二百。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七十,陆一千八百八十。

苞信令〔别见〕,本作褒信,《永初郡国》作苞信。

慎令,汉旧名,本属汝南。

宋令〔别见〕,徐志云宋乐,后复旧。

阳唐左县令,孝武大明八年立。

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

汉武帝世,闽越反,灭之,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

后有遁逃山谷者颇出,立为冶县,属会稽。

司马彪云,章安是故冶,然则临海亦冶地也。

张勃《吴录》云“闽越王冶铸地,故曰安闽王冶。

此不应偏以受名,盖句践冶铸之所,故谓之冶乎。

闽中有山名湛,疑湛山之炉铸剑为湛炉也”后分冶地为会稽东、南二部都尉。

东部,临海是也。

南部,建安是也。

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南部立为建安郡。

领县七。

〔疑〕户三千四十二,口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

去州水二千三百八十。

去京都水三千四十,并无陆。

吴兴子相,汉末立曰汉兴,吴更名。

将乐子相,《晋太康地志》有。

邵武子相,吴立曰昭武,晋武帝更名。

建阳男相,《晋太康地志》有。

绥成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徐不注置立。

沙村长,《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徐不注置立。

晋安太守,晋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

领县五,户二千八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八百三十八。

去州水三千九百九十。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八十。

侯官囗相,前汉无,后汉曰东侯官,属会稽。

原丰令,晋武帝太康三年,省建安典船校尉立。

晋安男相,吴立曰东安,晋武帝更名。

罗江男相,吴立,属临海。

晋武帝立晋安郡,度属。

温麻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温麻船屯立。

《永初郡国》无,何、徐并有。

青州刺史,治临淄。

江左侨立,治广陵。

安帝义熙五年,平广固,北青州刺史治东阳城,而侨立南青州如故。

后省南青州,而北青州直曰青州。

孝武孝建二年,移治历城。

大明八年,还治东阳。

明帝失淮北,于郁洲侨立青州,立齐、北海、西海郡。

旧州领郡九,县四十六,户四万五百四,口四十万二千七百二十九。

去京都陆二千。

齐郡太守,秦立。

领县七,户七千三百四十六,口万四千八百八十九。

临淄令,汉旧县。

西安令,汉旧县。

安平令,六国时其地曰安平,二汉、魏、晋曰东安平。

前汉属淄川,后汉属北海,魏度属齐。

般阳令,前汉属济南,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齐。

广饶令,汉旧县。

昌国令,汉旧县。

益都令,魏立。

济南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齐立。

晋世济岷郡,云魏平蜀,徙蜀豪将家于济、河,故立此郡。

安帝义熙中土断,并济南。

案《晋太康地志》无济岷郡。

《永初郡国》济南又有祝阿〔二汉属平原,《晋太康地志》无。

〕、於陵县〔汉旧县〕,而无朝阳、平陵二县。

领县六,户五千五十六,口三万八千一百七十五。

去州陆四百。

去京都二千四百。

历城令,汉旧县。

朝阳令,前汉曰朝阳,后汉、晋曰东朝阳。

二汉属济南,《晋太康地志》属乐安。

著令,汉旧县。

土鼓令,汉旧县,晋无。

逢陵令,二汉、晋无,《永初郡国》、何、徐有。

平陵令,汉旧县,至晋并曰东平陵。

乐安太守,汉高立,名千乘,和帝永元七年更名。

领县三,户二千二百五十九,口一万四千九百九十一。

去州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千乘令,汉旧县。

临济令,前汉曰狄,安帝永初二年更名。

博昌令,汉旧名。

高密太守,汉文帝分齐为胶西,宣帝本始元年,更名高密。

光武建武十三年,并北海,晋惠帝又分城阳立〔城阳郡,前汉有,后汉无,魏复分北海立。

〕。

宋孝武并北海。

领县六,户二千三百四,口一万三千八百二。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陆一千六百。

黔陬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淳于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高密令,前汉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夷安令,前汉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营陵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昌安令,汉安帝延光元年立,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平昌太守,故属城阳,魏文帝分城阳立,后省,晋惠帝又立。

领县五,户二千二百七十,口一万五千五十。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陆千七百。

安丘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平昌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东武令,二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

琅邪令,二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无。

朱虚令,前汉属琅邪,安帝永初元年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北海太守,汉景帝中二年立。

领县六,户三千九百六十八,口三万五千九百九十五。

寄治州下。

都昌令,汉旧县。

寄治州下,余依本治。

胶东令,本胶东国,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剧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墨令,前汉属胶东,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下密令,前汉属胶东,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平寿令,汉旧县。

东莱太守,汉高帝立。

领县七,户一万一百三十一,口七万五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五百。

去京都二千一百。

曲城令,汉旧县。

掖令,汉旧县。

扌弦令,汉旧县。

卢乡令,汉旧县。

牟平令,汉旧县。

当利令,汉旧县。

黄令,汉旧县。

太原太守,秦立,属并州。

文帝元嘉十年,割济南、太山立。

领县三,户二千七百五十七,口二万四千六百九十四。

去州陆五百。

去京都一千八百。

山茌令,汉旧县,属泰山。

孝武孝建元年,度济北。

太原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属泰山。

祝阿令。

〔别见〕 长广太守,本长广县,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云故属东莱。

《起居注》,咸宁三年,以齐东部县为长广郡。

领县四,户二千九百六十六,口二万二十三。

去州五百。

去京都一千九百五十。

不其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长广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昌阳令,晋惠帝元康八年,分长广县立。

挺令,前汉属胶东,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冀州刺史,江左立南冀州,后省。

义熙中更立,治青州,又省。

文帝元嘉九年,又分青州立,治历城,割土置郡县。

领郡九,县五十,户三万八千七十六,口一十八万一千一。

去京都陆二千四百。

广川太守,本县名,属信都,《地理志》不言始立。

景帝二年,以为广川国,宣帝甘露三年复。

明帝更名乐安,安帝延光中,改曰安平。

晋武帝太康五年,又改为长乐。

广川县,前汉属信都,后汉属清河,魏属勃海,晋还清河。

何志,广川江左所立。

又有蓚县〔前汉属信都,后汉、晋属勃海。

〕,而无广川。

孝武大明元年,省广川之枣强〔前汉属清河,后汉、晋江左无。

〕、勃海之浮阳、高城〔并汉旧县〕,立广川县,非旧广川县也。

属广川郡。

领县四,户三千二百五十,口二万三千六百一十四。

去州陆一百六十。

去京都陆一千九百八十。

广川令。

〔巳前见〕。

中水令,前汉属涿,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孝武大明七年,自河间割度。

武强令,何江左立。

索卢令,何江左立。

平原太守,汉高帝立。

旧属青州,魏、晋属冀州。

领县八,户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七。

广宗令,前汉无,后汉属钜鹿。

《晋太康地志》属安平。

《永初郡国》、何无。

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平原令,汉旧县。

鬲令,汉旧县。

安德令,汉旧县。

平昌令,汉旧县。

后汉无。

《晋太康地志》曰西平昌。

般县令,汉旧县。

茌平令,前汉属东郡,后汉属济北,《晋太康地志》属平原。

高唐令,汉旧县。

清河太守,汉立,桓帝建和二年,改曰甘陵,魏复旧。

何有重合县〔别见〕。

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九十四,口二万九千二百七十四。

去州一百一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清河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武城令,汉旧县,并曰东武城。

绎幕令,汉旧县。

贝丘令,汉旧县。

零令,汉旧县,作灵。

鄃令,汉旧县。

安次令,前汉旧县,属勃海,后汉属广阳,《晋太康地志》属燕国。

乐陵太守,晋武帝分平原立。

旧属青州,今来属。

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三,口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一。

去州一百四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乐陵令,汉旧县,故属平原。

阳信令,二汉属勃海,《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新乐令。

〔别见〕 厌次令,前汉曰富平,明帝更名,属平原,《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泾沃令,前汉属千乘,后汉无。

何云魏立,当是魏复立也。

《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魏郡太守,汉高帝立。

二汉属冀州,魏、晋属司隶,江左屡省置。

宋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八,户六千四百五,口三万三千六百八十二。

魏令,汉旧县。

安阳令,《晋太康地志》有。

聊城令,汉属东郡,晋属平原。

博平安,汉属东郡,晋属平原。

肥乡令,《晋太康地志》属广平。

蠡吾令,前汉属涿,后汉属中山,《晋太康地志》属高阳。

孝武始立,属高阳,大明七年度此。

顿丘令〔别见〕,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流民归顺,孝武孝建二年立。

临邑令,汉属东郡,晋属济北。

孝武孝建二年,与顿丘同立。

河间太守,汉文帝二年,分赵立。

江左屡省置,宋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六,户二千七百八十一,口一万七千七百七。

乐城令,汉旧县。

城平令,前汉属勃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武垣令,前汉属涿,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章武令,二汉属勃海,《晋太康地志》属章武。

江左立,属广川,孝武大明七年度此。

南皮令,汉旧县,属勃海。

孝武始立,属勃海,大明七年度此。

阜城令,前汉勃海有阜城县,《续汉》安平有阜城县,注云“故昌城”。

汉信都有昌城,未详孰是。

顿丘太守〔别见〕,江左屡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四,户一千二百三十八,口三千八百五十一。

顿丘令。

〔别见〕卫国令,《晋太康地志》有。

肥阳令,何志以前无。

阴安令,二汉属魏。

魏属阳平,晋属顿丘。

高阳太守,高阳,前汉县名,属涿,后汉属河间。

晋武帝泰始元年,分涿为范阳,又属焉。

后又分范阳为高阳。

江左屡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五,户二千二百九十七,口一万四千七百二十五。

安平令,前汉属涿,后汉属安平,《晋太康地志》属博陵。

饶阳令,前汉属涿,《续汉》安平有饶阳县,注云“故名饶,属涿”按《地理》,涿唯有饶阳县,无饶县。

邺令,汉旧县,属魏郡。

江左避愍帝讳,改曰临漳。

孝武始立,属魏郡,大明七年度此。

高阳令。

〔已见〕 新城令,前汉属中山,后汉属涿,《晋太康地志》属高阳,并曰北新城。

勃海太守,汉高帝立,属幽州。

后汉、晋属冀州。

江左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五,口万二千一百六十六。

长乐令,晋之长乐郡也。

疑是江左省为县,至是又立。

蓚令。

〔别见。

何志属广川。

徐志属此。

〕重合令,汉旧县。

司州刺史,汉之司隶校尉也。

晋江左以来,沦没戎寇,虽永和、太元王化暂及,太和、隆安还复湮陷。

牧司之任,示举大纲而已。

县邑户口,不可具知。

武帝北平关、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领河南〔汉旧郡〕、荥阳〔晋武帝泰始元年,分河南立。

〕、弘农〔汉旧郡〕实土三郡。

河南领洛阳、河南、巩、缑氏、新城、梁〔并汉旧县〕、河阴〔《晋太康地志》有〕、陆浑〔汉旧县,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南。

〕、东垣〔二汉、《晋太康地志》、何有垣县〕、新安〔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东。

〕、西东垣〔新立〕凡十一县。

荥阳领京、密、荥阳、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成皋〔并汉旧县。

属河南。

〕凡九县。

弘农领弘农、陕、宜阳、黾池、卢氏〔并汉旧县〕、曲阳〔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凡七县。

三郡合二十七县,一万六千三百六户。

又有河内〔汉旧郡〕、东京兆〔京兆别见雍州,东京兆新立。

〕二侨郡。

河内寄治河南,领温、野王、轵、河阳、沁水、山阳、怀、平皋、〔并汉旧名。

〕、朝歌〔二汉属河内,《晋太康地志》属汲郡。

晋武太康元年始立。

〕凡十县。

东京兆寄治荥阳,领长安〔汉旧县〕、万年〔别见〕、新丰〔别见〕、蓝田〔别见〕、蒲阪〔二汉、《晋太康地志》属河东。

〕凡六县。

合十六县,一千九百九十二户。

少帝景平初,司州复没北虏。

文帝元嘉末,侨立于汝南,寻亦省废。

明帝复于南豫州之义阳郡立司州,渐成实土焉。

领郡四,县二十,去京都水二千七百,陆一千七百。

义阳太守,魏文帝立,后省,晋武帝又立。

《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志并属荆州,徐则南豫也。

明帝泰始五年,度郢州,后废帝元徽四年,属司州。

领县七。

户八千三十二,口四万一千五百九十七。

平阳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江夏曰平春,《晋太康地志》属义阳,晋孝武改。

鄳令,二汉属江夏,《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并作鄳,音盲。

《永初郡国》、何并作鄳。

钟武令,前汉属江夏,后汉、《晋太康地志》无,《永初郡国》属义阳。

宝城令,孝武孝建三年,分鄳立。

义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后省。

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阳立。

平春令,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阳立。

环水长,《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明帝泰始三年,度属宋安郡,后省宋安,还此。

宋安,本县名,孝武大明八年,省义阳郡所统东随二左郡立为宋安县,属义阳。

明帝立为郡。

随阳太守,晋武帝分南阳义阳立义阳国,太康年,又分义阳为随国,属荆州。

孝武孝建元年度属郢,前废帝永光元年度属雍。

明帝泰始五年还属郢,改为随阳。

后废帝元徽四年,度属司州。

徐志又有革音县,今无。

领县四,户四千六百。

去京都三千四百八十。

随阳子相,汉随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

后随国与郡俱改。

永阳男相,徐志有。

关西令〔别见荆州,作厥西。

〕,宋末新立。

西平林令,宋末新立。

安陆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分江夏立,属郢州。

后废帝元徽四年度司州。

徐志有安蛮县,《永初郡国》、何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

寻为郡,孝武大明八年,省为县,属安陆。

明帝泰始初,又立为左郡,宋末又省。

领县二,户六千四十三,口二万五千八十四。

去京都水二千三百。

安陆公相,汉旧县,属江夏。

江夏又有曲陵县,本名石阳,吴立。

《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石阳曰曲陵。

明帝泰始六年,并安陆。

南汝南太守。

〔汝南郡别见〕 平舆令。

北新息令。

真阳令。

安城令。

南新息令。

安阳令。

〔并别见〕 临汝令,新立。

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州郡一

〔沈约〕 〔南北朝〕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

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隶所部如故。

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吴又分交为广。

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

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

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

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

自淮以北,化成虏庭。

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

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

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

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

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

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

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

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

〕二县。

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

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

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

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

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

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

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

领郡十,领县八十。

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

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

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

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

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

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

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

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

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

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

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

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

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

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

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

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

吴省为屯田。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

吴省为典农都尉。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

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

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

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

《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

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

八年,复旧。

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

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

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

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

《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

《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

本曰富春。

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

七年,省。

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

《晋太康地志》无。

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

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

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

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

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

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於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

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

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

后汉徙治阴陵县。

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

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

吴平,民各还本,故复立焉。

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

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

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

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

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

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

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

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

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

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

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襄垣令,其地本芜湖。

芜湖县,汉旧县。

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

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

文帝元嘉九年,省上党县并襄垣。

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

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宣城太守,晋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阳立。

领县十,户一万一百二十,口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二。

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陆五百。

宛陵令,汉旧县。

广德令,何志云“汉旧县”《二汉志》并无,疑是吴所立。

怀安令,吴立。

宁国令,吴立。

宣城令,汉旧县。

安吴令,吴立。

泾令,汉旧县。

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

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

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

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

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

太末令,汉旧县。

乌伤令。

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

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临海太守,本会稽东部都尉。

前汉都尉治鄞,后汉分会稽为吴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

孙亮太平二年立。

领县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

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陆同。

章安令,《续汉志》“故治,闽中地,光武更名”《晋太康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章和中立”未详孰是。

临海令,吴分章安立。

始丰令,吴立曰始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宁海令,何志,汉旧县。

按《二汉志》、《晋太康地志》无。

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

领县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万六千六百八十。

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陆二千六百四十。

永宁令,汉顺帝永建四年,分章安东瓯乡立,或云顺帝永和三年立。

安固令,吴立曰罗阳,孙皓改曰安阳。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松阳令,吴立。

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

横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为始阳,仍复更名。

新安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立曰新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领县五,户一万二千五十八,口三万六千六百五十一。

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陆一千八百。

始新令,孙权分歙立。

遂安令,孙权分歙为新定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歙令,汉旧县。

海宁令,孙权分歙为休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分歙置诸县之始,又分置黎阳,大明八年,省并海宁。

黟令,汉旧县。

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

晋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

徐、兖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

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

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兖。

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

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兖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兖州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

《永初二年郡国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广平、广陵、盱眙、钟离、海陵、山阳八郡。

南沛、广陵、海陵、山阳、盱眙、钟离割属南兖,南下邳并南彭城,广平并南泰山。

今领郡十七,县六十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

去京都水二百四十,陆二百。

南东海太守〔东海郡别见〕,晋元帝初,割吴郡海虞县之北境为东海郡,立郯、朐、利城三县,而祝其、襄贲等县寄治曲阿。

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县亦寄治于京。

文帝元嘉八年立南徐,以东海为治下郡,以丹徒属焉。

郯、利城并为实土。

《永初郡国》有襄贲〔别见〕、祝其、厚丘〔并汉旧名〕、西隰〔何江左立〕四县,文帝元嘉十二年,省厚丘并襄贲。

何、徐无厚丘,余与《永初郡国》同。

其襄贲、祝其、西隰,是徐志后所省也。

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万三千六百五十八。

郯令,汉旧名。

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岘西为境。

丹徒令,本属晋陵,古名朱方,后名谷阳,秦改曰丹徒。

孙权嘉禾三年,改曰武进。

晋武帝太康三年,复曰丹徒。

武进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

朐令,汉旧名。

晋江左侨立。

宋孝武世,分郯西界为土。

利城令,汉旧名。

晋江左侨立。

宋文帝世,与郡俱为实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

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

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

《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

费县治宫城之北。

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

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

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

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

去州水二百,陆一百。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临沂令,汉旧名。

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琅邪。

江乘令,汉旧县。

本属丹阳,吴省为典农都尉。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

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

东海王越世子名毗,而东海国故食毗陵。

永嘉五年,帝改为晋陵。

始自毗陵徙治丹徒。

太兴初,郡及丹徒县悉治京口,郗鉴复徙还丹徒。

安帝义熙九年,复还晋陵。

本属扬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属南徐。

领县六,户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万一百一十三。

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陆同。

去京都水四百,陆同。

晋陵令,本名延陵,汉改曰毗陵,后与郡俱改。

延陵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乡立。

无锡令,汉旧县。

吴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

吴时名沙中。

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

晋成帝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曲阿令,本名云阳,秦始皇改曰曲阿。

吴嘉禾三年,复曰云阳。

晋武帝太康二年,复曰曲阿。

暨阳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无锡、毗陵立。

义兴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吴兴之阳羡、丹阳之永世立。

永世寻还丹阳。

本扬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

领县五,户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万九千五百二十五。

去州水四百,陆同。

去京都水四百九十,陆同。

阳羡令,汉旧县。

临津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义乡令,故属长城、阳羡,立郡分立。

国山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绥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广德、吴兴之故鄣、长城及阳羡、义乡五县立。

南兰陵太守〔兰陵郡别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万六百三十四。

兰陵令。

〔别见〕 承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乡县并承。

《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合乡县。

南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盖县〔别见〕。

领县三,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

〔别见〕 东莞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盖县并此。

姑幕令,汉旧名。

临淮太守,汉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并东海。

明帝永平十五年,复分临淮之故地为下邳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郡,治盱眙。

江左侨立。

《永初郡国》又有盱眙县,何、徐无。

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万二千八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广陵。

射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凌令,前汉属泗水,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属广陵。

淮浦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淮阴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东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长乐令,本长乐郡〔别见〕,并合为县。

淮陵太守,本淮陵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惠帝永宁元年,以为淮陵国。

《永初郡国》又有下相〔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广阳〔广阳,汉高立为燕国,昭帝更名。

光武省并上谷,和帝永元八年复立。

魏、晋复为燕国。

前汉广阳县,后汉无,晋复有此也。

〕二县。

今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五,口一万六百三十。

司吾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后废帝元徽五年五月,改名桐梧,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徐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阳乐令,汉旧名,本属辽西。

文帝元嘉十三年,以下相并阳乐。

南彭城太守〔彭城郡别见〕,江左侨立。

晋明帝又立南下邳郡,成帝又立南沛郡。

文帝元嘉中,分南沛为北沛,属南兖,而南沛犹属南徐。

孝武大明四年,以二郡并并南彭城。

领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八,口六万八千一百六十三。

吕令。

〔别见〕武原令,汉旧名。

傅阳令,汉旧名。

蕃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立遂诚县。

武帝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薛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为建熙县。

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开阳令,前汉属东海,章帝建初五年属琅邪。

晋侨立,犹属琅邪,安帝度属彭城。

杼秋令,汉旧名。

洨令,前汉属梁,后汉、晋属沛。

下邳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北凌令,本属南下邳,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本名凌,而广陵郡旧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

僮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南下邳有良城县〔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并僮。

南清河太守〔清河郡别见〕,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四。

清河令。

〔别见〕东武城令。

〔别见〕 绎幕令。

〔别见〕贝丘令。

〔别见〕 南高平太守〔高平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钜野、昌邑二县〔并汉旧名〕。

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九千七百三十一。

金乡令。

〔别见〕 湖陆令,前汉曰湖陵,汉章帝更名。

高平令〔别见〕。

文帝元嘉十八年,以钜野并高平。

南平昌太守〔平昌郡别见〕,领县四,户二千一百七十八,口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一。

安丘令。

〔别见〕 新乐令,二汉无,魏分平原为乐陵郡,属冀州,而新乐县属焉。

晋江左立乐陵郡及诸县,后省,以新乐县属此。

东武令。

〔别见〕 高密令〔别见〕,江左立高密国,后为南高密郡。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为高密县,属此。

南济阴太守,二汉、晋属兖州,前汉初属梁国,景帝中六年,别为济阴国,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国,后还曰济阴。

《永初郡国》又有句阳、定陶二县〔并汉旧名〕今领县四,户一千六百五十五,口八千一百九十三。

城武令。

〔别见〕冤句令,汉旧名。

单父令,前汉属山阳。

城阳令,汉旧名。

南濮阳太守,本东郡,属兖州。

晋武帝咸宁二年,以封子允,以东不可为国名,东郡有濮阳县,故曰濮阳国。

濮阳,汉旧名也,允改封淮南,还曰东郡。

赵王伦篡位,废太孙臧为濮阳王,王寻废,郡名遂不改。

《永初郡国》又有鄄城县。

〔二汉属济阴,《晋太康地志》属濮阳也。

〕今领县二,户二千二十六,口八千二百三十九。

廪丘令,前汉及《晋太康地志》有廪丘县,后汉无。

文帝元嘉十二年,以鄄城并廪丘。

榆次令,汉旧名,至晋属太原。

南泰山太守〔泰山郡别见〕,《永初郡国》有广平〔汉武帝征和二年,立为平干国。

宣帝五凤二年,改为广平。

光武建武十三年,省并钜鹿。

魏分钜鹿、魏郡复为广平。

江左侨立郡,晋成帝咸康四年省,后又立。

〕,寄治丹徒,领广平、番阳〔番阳,二汉属赵,《晋太康地志》属广平。

〕、曲周〔前汉属广平,作曲周。

后汉属钜鹿。

《晋太康地志》属广平,作曲梁。

〕三县。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广平郡为广平县,属南泰山。

今领县三,户二千四百九十九,口一万三千六百。

南城令。

〔别见〕武阳令。

〔别见〕广平令,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太康地志》属广平。

济阳太守,晋惠分陈留为济阳国。

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三十二,口八千一百九十二。

考城令,前汉曰甾,属梁国,章帝更名,属陈留。

《太康地志》无。

鄄城令。

〔别见〕 南鲁郡太守〔鲁郡别见〕,又有樊县。

〔前汉属东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任城也。

〕今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八百一十八。

鲁令。

〔别见〕 西安令,汉旧名,本属齐郡。

齐郡过江侨立,后省,以西安配此。

文帝元嘉十八年,以樊并西安。

《永初郡国》无西安县。

徐州刺史,后汉治东海郯县,魏、晋、宋治彭城。

明帝世,淮北没寇,侨立徐州,治钟离。

泰豫元年,移治东海朐。

后废帝元徽元年,分南兖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又分秦郡之顿丘、梁郡之谷熟、历阳之酂,立新昌郡,置徐州,还治钟离。

今先列徐州旧郡于前,以新割系。

旧领郡十二,县三十四。

户二万三千四百八十五,口十七万五千九百六十七。

今领郡三,县九。

彭城去京都水一千三百六十,陆一千。

彭城太守,汉高立为楚国,宣帝地节元年,改为彭城郡。

黄龙元年,又为楚国。

章帝还为彭城。

领县五,户八千六百二十七,口四万一千二百三十一。

彭城令,汉县。

吕令,汉旧县。

蕃令,汉旧县,属鲁。

晋惠帝元康中度。

蕃音皮。

汉末太傅陈蕃子逸为鲁相,改音。

薛令,汉旧县,属鲁。

晋惠帝元康中度。

留令,汉旧县。

沛郡太守,秦泗水郡,汉高更名。

旧属豫州,江左改配。

领县三,户五千二百九,口二万五千一百七十。

去州陆六十。

去京都一千。

萧令,汉旧县。

相令,汉旧县。

沛令,汉旧县。

下邳太守,前汉本临淮郡,武帝立,明帝改为下邳。

晋武帝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而下邳如故。

领县三。

户三千九十九,口一万六千八十八。

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六十,陆八百。

下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良成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僮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兰陵太守,晋惠帝元康元年,分东海立。

领县三,户三千一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七。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水一千六百,陆一千三百。

昌虑令,汉旧县。

承令,汉旧县。

合乡令,汉旧县。

东海太守,秦郯郡,汉高更名。

明帝失淮北,侨立青州于赣榆县。

泰始七年,又立东海县属东海郡,又割赣检置郁县,立西海郡,并隶侨青州。

领县二,户二千四百一十一,口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一。

去州水一千,陆八百。

去京都水一千,陆六百七十。

襄贲令,汉旧县。

赣榆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海。

魏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

咸宁三年,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复立。

领县三,户八百八十七。

口七千三百二十。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

莒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诸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东莞令,汉旧县。

东安太守,东安故县名,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晋惠帝分东莞立。

领县三,户一千二百八十五,口一万七百五十五。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陆一千三百。

盖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太山,《晋太康地志》属乐安。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新泰令,魏立,属泰山。

发干令,汉旧名,属东郡。

《太康地志》无,江左来配。

琅邪太守,秦立。

领县二,户一千八百一十八,口八千二百四十三。

去州陆四百。

去京都水一千五百,陆一千一百。

费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泰山,《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丘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淮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五十五,口一万五千三百六十三。

去州水六百,陆五百。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五十。

角城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晋宁令,故属济岷,流寓来配。

宿预令,晋安帝立。

上党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阳平太守,阳平本县名,属东郡。

魏分东郡及魏郡为阳平郡。

故属司州,流寓来配。

《永初郡国》又有廪丘县〔别置〕。

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二十五,口一万三千三百三十。

馆陶令,汉旧名。

阳平令,汉旧名。

濮阳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济阴太守,汉景帝立,属兖州。

流寓徐土,因割地为境。

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五,口一万一千九百二十八。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

孝武大明元年度。

定陶令,汉旧名。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顿丘令,属顿丘,流寓割配。

北济阴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升立。

领县三,户九百二十七,口三千八百十。

城武令,前汉属山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丰令,汉旧名,属沛。

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离狐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钟离太守,本属南兖州,晋安帝分立。

案汉九江郡、晋淮南郡有钟离县,即此地也。

领县三,户三千二百七十二,口一万七千八百三十二。

去京都陆六百二十,水一千三十。

燕县令〔别见〕,故属东燕。

流寓因配。

朝歌令,本属河内,晋武帝分河内为汲,又属焉。

流寓因配。

乐平令,前汉曰清,属东郡,章帝更名,《晋太康地志》无。

流寓因配。

马头太守,属南豫州,故淮南当涂县地,晋安帝立,因山形立名。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二千三百一十。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五十,陆六百七十。

虞县令,汉旧名,属梁郡。

流寓因配。

零县令,晋安帝立。

济阳令,故属济阳。

流寓因配。

新昌太守,后废帝元徽元年立。

顿丘令,二汉属东郡,魏属阳平。

晋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阳置顿丘郡,顿丘县又属焉。

江左流寓立,属秦。

先有沛县,元嘉八年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谷熟令,前汉无,后汉、晋属梁。

《永初郡国》、何、徐志并属南梁。

后废帝元徽元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属谯。

文帝元嘉八年,自南谯度属历阳,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南兖州刺史,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兖州,寄治京口。

时又立南青州及并州,武帝永初元年,省并并南兖。

文帝元嘉八年,始割江淮间为境,治广陵。

《永初郡国》领十四郡。

南高平、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泰山、济阳、南鲁山郡,今并属徐州。

又有东燕郡,江左分濮阳所立也,领燕县〔前汉曰南燕,后汉曰燕,并属东郡。

《太康地志》属濮阳。

〕、白马、平昌、考城凡四县。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考城并燕。

十九年,省东燕郡为东燕县,属南濮阳,后又省东燕郡。

南东平郡领范、蛇丘、历城凡三县。

高密郡领淳于、黔陬、营陵、夷安凡四县。

南齐郡领安西、临菑凡二县。

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并别见〕凡三县。

济岷郡〔江左立〕,领营城、晋宁〔江左立〕凡二县。

雁门郡〔汉旧郡〕领楼烦〔别见〕、阴馆〔前汉作“观”,后汉、晋作“馆”也。

〕、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雁门也。

〕、崞、马邑〔并汉旧名〕凡五县。

凡七郡,二十三县,并省属南徐州。

诸侨郡县何志又有钟离、雁门、平原、东平、北沛五郡。

钟离今属徐州。

雁门领楼烦、阴馆、广武三县。

平原领茌平、临菑、营城、平原四县。

东平领范、朝阳、历城三县。

北沛领符离、萧、相、沛四县。

〔符离,汉旧县。

余并别见。

〕凡十四县。

《起居注》,元嘉十一年,以南兖州东平之平陆并范,寿张并朝阳,平原之济岷、晋宁并营城〔先是,省济岷郡为县。

〕,高唐并茌平。

按此五县,元嘉十一年所省,则平陆、寿张疑在《永初郡国志》,而无此二县,未详。

徐志有南东平郡,领范、朝阳、历城、楼烦、阴观、广武、茌平、营城、临菑、平原十县,则是雁门、平原并东平也。

孝武大明五年,以东平并广陵。

宋又侨立新平、北淮阳、北济阴、北下邳、东莞五郡。

元嘉二十八年,南兖州徙治盱眙。

三十年,省南兖州并南徐,其后复立,还治广陵。

徐志领郡九,县三十九,户三万一千一百一十五,口十五万九千三百六十二。

宋末领郡十一,县四十四。

去京都水二百五十,陆一百八十。

广陵太守,汉高六年立,属荆国,十一年,更属吴。

景帝四年,更名江都国。

武帝元狩三年,更名广陵。

旧属徐州。

晋武帝太康三年,治淮阴故城,后又治射阳〔射阳别见〕。

江左治广陵。

《永初郡国》又有舆〔前汉属临淮,后汉省临淮属广陵,文帝元嘉十三年并江都也。

〕、肥如、潞、真定、新市五县。

〔并二汉旧名。

肥如属辽西,潞属上党,真定前汉属真定,后汉省真定属常山,晋亦属常山。

新市二汉、晋属中山。

《永初郡国》云四县本属辽西,则是晋末辽西侨郡省并广陵也。

何有肥如、新市,徐与今同也。

〕今领县四,户七千七百四十四,口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三。

广陵令,汉旧县。

海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高邮令,汉旧县。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江都令,汉旧县。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六年复立。

江左又省并舆县,元嘉十三年复立,以并江都。

海陵太守,晋安帝分广陵立。

《永初郡国》属徐州。

领县六,户三千六百二十六,口二万一千六百六十。

去州水一百三十,陆同。

去京都水三百九十,陆同。

建陵令,晋安帝立。

临江令,晋安帝立。

如皋令,晋安帝立。

宁海令,晋安帝立。

蒲涛令,晋安帝立。

临泽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

案汉景帝分梁为山阳,非此郡也。

《永初郡国》属徐州。

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万二千四百七十。

去州水三百,陆同。

去京都水五百,陆同。

山阳令,射阳县境,地名山阳,与郡俱立。

盐城令,旧曰盐渎,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复立。

晋安帝更名。

东城令,晋安帝立。

左乡令,晋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县名,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晋安帝分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

去州水四百九十,陆二百九。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考城令。

〔别见〕阳城令,晋安帝立。

直渎令,晋安帝立。

信都令,信都虽汉旧名,其地非也。

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宋末立。

秦郡太守,晋武帝分扶风为秦国,中原乱,其民南流,寄居堂邑。

堂邑本为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又属临淮。

晋惠帝永兴元年,分临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为秦郡。

《永初郡国》属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兖。

《永初郡国》又领临涂〔晋、宋立〕、平丘〔汉旧,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

〕、外黄〔汉旧名,属陈留。

〕、沛、雍丘、浚仪、顿丘〔别见〕凡七县。

何无雍丘、外黄、平丘、沛,徐又无浚仪。

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

后废帝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六。

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百五十,陆一百四十。

秦令,本属秦国,流寓立。

文帝元嘉八年,以临涂并秦,以外黄并浚仪。

孝武孝建元年,以浚仪并秦。

义成令,江左立。

尉氏令,汉旧名,属陈留。

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并尉氏。

怀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

又以历阳之乌江,并此为二县,立临江郡。

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临江郡。

怀德即住郡治,乌江还本也。

南沛太守〔沛郡别见〕,何志云,北沛新立。

徐云南沛。

《永初郡国》又有符离、洨〔并别见〕、竹邑〔前汉曰竹。

李奇曰,今邑也。

后汉曰竹邑。

至晋并属沛。

〕杼秋〔前汉属梁,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沛。

〕四县。

杼秋治无锡,余并治广陵。

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并无此二县,不详。

《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县。

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

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县。

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时又立也。

今领县三,户一千一百九,口一万二千九百七十。

萧县令。

〔别见〕相县令。

〔别见〕沛县令。

〔别见〕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阳令。

郡同立。

海安令。

郡同立。

北淮阳太守,宋末侨立。

晋宁令。

〔别见〕 宿预令。

〔别见〕角城令。

〔别见〕北济阴太守〔济阴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广平令,前汉临淮有广平县,后汉以后无。

定陶令。

〔别见〕阳平令。

〔别见〕上党令。

〔别见〕冤句令。

〔别见〕 馆陶令。

〔别见〕北下邳太守〔下邳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僮县令。

〔别见〕下邳令。

〔别见〕 宁城令。

〔别见〕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莒县令。

〔别见〕诸县令。

〔别见〕 东莞令。

〔别见〕柏人令,汉旧名,属赵国。

宋失淮北侨立。

兖州刺史,后汉治山阳昌邑,魏、晋治廪丘。

武帝平河南,治滑台。

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邹山,又寄治彭城。

二十年,省兖州,分郡属徐、冀州。

三十年六月复立,治瑕丘。

〔二汉山阳有瑕丘县〕。

《永初郡国》有东郡、陈留、濮阳三郡,而无阳平。

东郡领白马〔别见〕、凉城〔二汉东郡有聊城县,《晋太康地志》无,疑此是。

〕、东燕〔别见〕三县。

陈留郡领酸枣〔汉旧县〕、小黄、雍丘、白马、襄邑、尉氏六县。

〔郡县并别见。

〕濮阳郡领濮阳、廪丘〔并别见〕二县。

宋末失淮北,侨立兖州,寄治淮阴〔淮阴别见〕。

兖州领郡六,县三十一,户二万九千三百四十,口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汉高立。

《永初郡国》又有山茌〔别见〕、莱芜〔汉旧名〕、太原〔本郡,侨立此县〕三县,而无钜平县。

今领县八,户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去州陆八百。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奉高令,汉旧县。

钜平令,汉旧县。

嬴令,汉旧县。

牟令,汉旧县。

南城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泰山。

武阳令,汉旧县。

梁父令,汉旧县。

博令,汉旧县。

高平太守,故梁国,汉景帝中六年,分为山阳国。

武帝建元五年为郡。

晋武帝泰始元年更名。

《永初郡国》及徐并又有任城县〔前汉属东平,章帝元和元年,分东平为任城,又属焉。

晋亦属任城。

江左省郡为县也。

〕,后省。

今领县六,户六千三百五十八,口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二。

去州陆二百二十。

去京都陆一千三百三十。

宋明帝泰始五年,侨立于淮南当涂县界,领高平、金乡二县。

其年,又立睢陵县。

高平令,前汉名稿,章帝更名。

方与令,汉旧县。

金乡令,前汉无,后汉、晋有。

钜野令,汉旧县。

平阳令,汉旧县。

曰南平阳。

亢父令,汉旧县。

旧属任城。

鲁郡太守,秦薛郡,汉高后更名。

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江左属兖州。

领县六,户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万八千三百七。

去州陆三百五十。

去京都陆一千一百。

邹令,汉旧县。

汶阳令,汉旧县。

鲁令,汉旧县。

阳平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新阳令,孝武大明中立。

卞令,明帝泰始二年立。

东平太守,汉景帝分梁为济东国,宣帝更名。

领县五,户四千一百五十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九十五。

去州水五百,陆同。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

宋末又侨立于淮阴。

无盐令,汉旧县。

平陆令,汉旧县。

须昌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东平。

寿昌令,春秋时曰良,前汉曰寿良,属东郡。

光武改曰寿张,属东平。

范令,汉旧县。

四县并治郡下。

阳平太守,魏分魏郡立。

文帝元嘉中,流寓来属,后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领县五,户二千八百五十七,口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馆陶令,汉旧名,寄治无盐。

乐平令,魏立,属阳平。

后汉东郡有乐平,非也。

寄治下平陆。

元城令,汉旧。

寄治无盐。

平原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顿丘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济北太守,汉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立。

《永初郡国》有临邑〔二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东阿〔二汉属东郡,晋无。

〕二县,孝武大明元年省,应在何志而无,未详。

领县三,户三千一百五十八,口一万七千三。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五百。

宋末又侨立于淮阳。

蛇丘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卢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谷城令,前汉无,后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