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

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

《晋太康地志》属梁州。

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

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

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

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

《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

二志不同。

《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

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

汉德,旧县。

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

何益、梁二州无此郡。

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

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

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

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

中失本土,寄治武阳。

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

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

绵水令。

〔别见〕 汉安令。

〔别见〕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

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

寄治成都。

始平令。

〔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

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

《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

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

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

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巂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

何志无。

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

邛都令,汉旧县。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

晋兴长,《永初郡国》有。

会无长,汉旧县。

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

苏利长,汉县曰苏示,囗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

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

去州陆一百。

去京都水一万。

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

《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

领县二。

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

阴平令。

〔别见〕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

去州陆九十。

去京都水一万。

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

资中令,汉旧县。

僰道令,汉旧县。

治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

寄治成都。

始康令,晋安帝立。

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

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

晋熙令,晋安帝立。

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

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

去州陆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

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

《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

《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

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

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

寄治成都。

欣平令,与郡俱立。

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

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

去州一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

〔别见〕桓陵令,张氏立。

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清水令。

〔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

案二汉、晋并无此县。

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

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

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

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

阴平令。

〔已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

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

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

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

领县五。

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

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

〔别见〕汉阳令,汉旧名。

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

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

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

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

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害配。

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

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

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

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

绥归令,何无此。

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去州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

〔别见〕 兴安令。

〔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

《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

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

邵欢令。

〔别见〕 白马令。

〔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

领南陵、建昌二县。

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

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

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

故属汉中,流寓来配。

建昌令,何志新立。

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

而无“南”字,何同。

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

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

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

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

徐志与今同。

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

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上邽令。

〔别见〕 西县长。

〔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

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

去州一千五百八十。

去京都水八千九十。

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

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

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

兰令,汉旧县,属越巂,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

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

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巂、朱提三郡。

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巂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

越巂复还益州。

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

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

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

味县令,汉旧县。

同乐令,晋武帝立。

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

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同濑长,汉旧县。

“同”作“铜”。

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

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

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

万安长,江左立。

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

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

去州七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阙〕〔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二千。

万寿令,晋武帝立。

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故毋敛令,汉旧县。

晋乐令,江左立。

丹南长,江左立。

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

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

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

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

去州一千。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

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

谈乐长,江左立。

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十。

去州七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

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

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临利长,江左立。

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

领县四,户四百四十。

去州水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百。

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

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

领县六,户一百七。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十。

新安令,晋成帝立。

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

临江令,晋成帝立。

麻应长,晋成帝立。

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

何志晋成帝立,非也。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

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

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

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

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

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

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

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

去州二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

“芘”作“比”。

成昌令,晋成帝立。

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

《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

〔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

〕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

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

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

《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

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

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

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

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

属牂牁。

宛暖令,汉旧,属牂牁。

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

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

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

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

南兴长。

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

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

去州水三千。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

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

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

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

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

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

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

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国》有。

龙川令,旧县。

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

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

建陵、宁新,吴立。

都罗,晋武分建陵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

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

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

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

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

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

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

猛陵令,汉旧县。

怀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

溜音留。

广陵令,《永初郡国》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

《永初郡国》治龙乡。

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

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

《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

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

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

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

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

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

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

苍梧又有侨宁县。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

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

此二县当是晋末立。

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

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

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

去州水六百二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

《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何志,吴度苍梧。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

城阳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

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

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

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

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

去州水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

《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

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

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徐曰藉平。

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

《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

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

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是江左所立。

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

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六百。

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

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

阿林令,汉旧县。

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

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

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

《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

《太康地志》无。

《永初郡国》有。

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

中胄令,徐志有。

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

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

《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

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

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

何、徐并无此二县。

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

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

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

《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云新置。

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

《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

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

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

《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

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

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

去州水一千一百。

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

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

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

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

西巩令,何志新立。

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

《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

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

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

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

新熙令。

永昌令。

始成令。

招集令。

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

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

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

义宁令,何志新立。

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

《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

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

去州水三百七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兴宁令,江左立。

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

《太康地志》属高兴。

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

去州三千五百。

去京都水八千九百。

海阳令,何志晋初立。

《晋太康地志》无。

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

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

去州水九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

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

逐度令,何志新立。

海邻令,何志新立。

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

绥定令,何志新立。

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

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

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

今唯有绥南,余并无。

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

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

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

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

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

何有覃化县,徐无。

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

去州水六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

永建令,徐志新立。

招怀令,徐志新立。

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

二十七年,更名宋隆。

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

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三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

初宁令,徐志新立。

建宁令,徐志新立。

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

熙穆令,徐志新立。

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

《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

《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

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

《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

何、徐并无此郡。

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

《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

《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录》有此县,未详。

吴安令,《吴录》无。

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

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

晋兴。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广。

广郁。

晋城。

郁阳。

乐昌郡。

乐昌令。

始昌令。

宋元令。

乐山令。

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

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

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

及分为广州,治番禺。

交州还治龙编。

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

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

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

龙编令,汉旧县。

句漏令,汉旧县。

朱涘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

西于令,汉旧县。

定安令,汉旧县。

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

武宁令,吴立。

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

曲敭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

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

领县六。

〔上阙〕户一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

〔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

新道长,江左立。

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

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

移风令,汉旧县。

故名居风,吴更名。

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晋分常乐立。

建初令,吴立。

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

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

都庞〔音龙〕长,汉旧县。

《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

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

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

去州水九百。

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

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

九德令,何志吴立。

咸欢令,汉旧县。

都禋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亦无。

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王隐有。

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

宋昌令,宋末立。

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

领县七,户四百二。

去州水二千四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

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

象林令,汉旧县。

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

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

北景长,汉旧县。

义昌郡,宋末立。

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

百梁太守,新立。

忄龙苏太守,新立。

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

富昌太守,新立。

南流太守,新立。

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

先属交州。

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

去京都水一万八百。

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

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

朱官长,吴立,“朱”作“珠”。

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

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

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宋书·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百官上

〔沈约〕 〔南北朝〕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

何薨,曹参代之。

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

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

汉西京初不置。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

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马,一人。

掌武事。

司,主也。

马,武也。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籍以曹无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

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

及置司空,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又加大。

王莽居摄,以汉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将军,一人。

凡将军皆掌征伐。

周制,王立六军。

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

将军之名,起于此也。

楚怀王遣三将入关,宋义为上将。

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

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

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魏明帝青龙三年,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

其后又在三司上。

晋景帝为大将军,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后还复旧。

晋武帝践阼,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

有苍头字宜禄。

至汉,丞相府每有所关白,到阁辄传呼“宜禄”,以此为常。

丞相置三长史。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及瘳,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上尊酒。

汉景帝三公病,遣中黄门问病。

魏、晋则黄门郎,尤重者或侍中也。

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二长史而已。

汉东京太傅府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

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太傅不置长史也。

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省录众事。

御属一人,令史二十二人。

御属主为公御,令史则有阁下、记室、门下令史,其余史阙。

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属三十一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五人。

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一人。

司空别有道桥掾。

其余张减之号,史阙不可得知也。

汉东京大将军、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人。

骑、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

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奸主罪法。

其领兵外讨,则营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

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曲下有屯,屯有屯长一人。

若不置校尉,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

又有军假司马、军假候,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

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府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焉。

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史阙不可得知。

置令史、御属者,则是同三府也。

其云掾史者,则是有掾而无属,又无令史、御属,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职僚,史不备书。

及晋景帝为大将军,置掾十人,西曹、东曹、户曹、仓曹、贼曹、金曹、水曹、兵曹、骑兵各一人,则无属矣。

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骁骑将军、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参军二十二人,参战十一人,掾、属三十三人。

东曹掾、属各一人。

西曹属一人,户曹掾一人,属二人。

贼曹掾一人,属二人。

金曹掾、属各一人。

兵曹掾、属各一人,骑兵掾二人,属一人。

车曹掾、属各一人。

铠曹掾、属各一人。

水曹掾、属各一人,集曹掾、属各一人,法曹掾、属各一人,奏曹掾、属各一人,仓曹属二人,戎曹属一人,马曹属一人,媒曹属一人,合为三十三人。

散属九人,凡四十二人。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

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

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

安平献王孚为太宰,增掾、属为十人,兵、铠、士、营军、刺奸五曹皆置属,并前为十人也。

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为二十人,兵曹分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车、马十曹,皆置属,则为二十人。

赵王伦为相国,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参军二十人,主簿、记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属四十人,东西曹又置属,其余十八曹皆置掾,则四十人矣。

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御属职录事也。

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

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

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

长史、司马、舍人,秦官。

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前汉官,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

御属、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

本于府主无敬,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轻慢苞,始制施敬。

祭酒,晋官也,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

夫祭祀以酒为本,长者主之,故以祭酒为称。

汉之侍中、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并为祭酒焉。

公府祭酒,盖因其名也。

长史、从事中郎主吏,司马主将,主簿、祭酒、舍人主阁内事,参军、掾、属、令史主诸曹事。

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

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

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

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

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主讽议事,晋江左初置,因军谘祭酒也。

宋高祖为相,止置谘议参军,无定员。

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

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

江左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记室、东曹、西曹、度支、户曹、法曹、金曹、仓曹、理曹、中兵、外兵、骑兵、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铠曹、田曹、士曹、骑士、车曹参军。

其东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骑士、车曹凡十三曹,今阙所余十二曹也。

其后又有直兵、长流、刑狱、城局、水曹、右户、墨曹七曹。

高祖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曹则犹二也。

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置禁防参军。

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

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

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

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

参军督护,江左置。

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

公府长史、司马,秩千石。

从事中郎,六百石。

东西曹掾,四百石。

他掾三百石。

属二百石。

特进,前汉世所置,前后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

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骠骑将军上。

骠骑将军,一人。

汉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

汉西京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车骑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

鱼豢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

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

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则位次三司”晋、宋车骑、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

卫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卫将军。

三号位亚三司。

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

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节都督,无定员。

前汉遣使,始有持节。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

建安中,魏武帝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

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

魏文帝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

三年,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

明帝太和四年,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高贵公正元二年,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

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

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

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

晋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居之。

宋氏人臣则无也。

江夏王义恭假黄钺。

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征东将军,一人。

汉献帝初平三年,马腾居之。

征南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

征西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冯异居之。

征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

黄初中,位次三公。

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镇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魏武帝居之。

镇南将军,一人。

后汉末,刘表居之。

镇西将军,一人。

后汉初平三年,韩遂居之。

镇北将军,一人。

中军将军,一人。

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时为杂号。

镇军将军,一人。

魏以陈群为之。

抚军将军,一人。

魏以司马宣王为之。

中、镇、抚三号比四镇。

安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陶谦为之。

安南将军,一人。

安西将军,一人。

后汉末,段煨为之。

安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镇北、四安,魏黄初、太和中置” 平东将军,一人。

平南将军,一人。

平西将军,一人。

平北将军,一人。

四平,魏世置。

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

左将军以下,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

征虏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

冠军将军,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

冠军之名,自此始也。

魏正始中,以文钦为冠军将军、扬州刺史。

辅国将军,汉献帝以伏完居之。

宋太宗泰始四年,改为辅师。

后废帝元徽二年,复故。

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

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

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

西中郎将。

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居之。

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

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之。

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

扬威将军,魏置。

广威将军,魏置。

建武将军,魏置。

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

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

扬武将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

广武将军,晋江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

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之。

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

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

宁远将军,晋江左置。

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

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以路博德为之。

凌江将军,魏置。

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

其威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

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

横野,以耿纯居之。

荡寇,汉建安中,满宠居之。

虎威,于禁居之。

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

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

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

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

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州治中,因其名也。

功曹参军一人,主佐囗囗记室下,户曹上。

监以下不置谘议、记室,余则同矣。

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

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

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

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

秦改曰奉常,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

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

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

至东京凡十四人。

《易》,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欧阳、大小夏侯。

《诗》,齐、鲁、韩。

《礼》,大小戴。

《春秋》,严、颜:各一博士。

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

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

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

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

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

《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

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

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

晋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来,损其员。

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

丞一人。

并前汉置。

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

丞一人。

丞,汉东京初置。

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

丞一人。

掌祭祀读祝迎送神。

太祝,周旧官也。

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

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

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

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

保章氏,掌天文。

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

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

丞一人。

掌凡诸乐事。

周时为大司乐。

汉西京曰太乐令。

汉东京曰大予乐令。

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

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

魏世置。

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

丞一人。

光,明也。

禄,爵也。

勋,功也。

秦曰郎中令,汉因之。

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

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

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

光禄勋郊祀掌三献。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

宫殿门户,至今犹属。

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

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

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

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

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

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

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

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

后汉光禄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

魏以来复无员。

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

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

丞二人。

掌宫门屯兵,秦官也。

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

后元年,复为卫尉。

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

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

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

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

丞一人。

掌刑辟。

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

兵狱同制,故曰廷尉。

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

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

秦为廷尉。

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

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

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监,一人。

正、监并秦官。

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

魏、晋以来,直云监。

廷尉评,一人。

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

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

魏、晋以来,直云评。

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

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

廷尉律博士,一人。

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

丞一人。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

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

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

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

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

丞一人。

掌舂御米。

汉东亦置。

导,择也。

择米令精也。

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

丞一人。

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

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

汉东京及魏并不置。

晋武泰始十年复置。

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

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

丞一人。

掌中服御之物。

秦官也,汉因之。

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

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

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

并掌造军器。

秦官也,汉因之。

于周则为玉府。

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

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

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

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

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

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

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

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

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

丞一人。

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

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

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

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

丞一人。

掌染,秦官也,汉因之。

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

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

丞一人。

掌土木之役。

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

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

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

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鸿,大也。

胪,陈也。

晋江左初省。

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

周穆王所置,秦因之。

《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

晋江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

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

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

太仆,汉成帝置。

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

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

有后则置,无则省。

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

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

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

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

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

尚犹主也。

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

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

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

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

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

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

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

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

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

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嵩、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二十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

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

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

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

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

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

后何充解录,又参关尚书。

录尚书职无不总。

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之官,大录万机之政也”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

大明末复置。

此后或置或省。

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

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

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

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

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

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

其四曰客曹,主外国夷狄事。

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凡六尚书。

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

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仆射、右丞,掌禀假钱谷。

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

吏曹掌选举、斋祠。

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

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

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

吏曹任要,多得超迁”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

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

晋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

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又置。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

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

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

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不五曹尚书。

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

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书。

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

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

仆射、尚书,分领诸曹。

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

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

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

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

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

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

《汉仪》,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

匈奴单于,宣帝之世,保塞内附。

成帝世,单于还北庭矣。

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则置郎疑是光武时,所主匈奴,是南单于也。

《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

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

主作文书,起立事草。

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

尚书寺居建礼门内。

尚书郎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绵緤为之。

给帷帐、毡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给尚书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护衣服,奏事明光殿。

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

以丹朱色地,谓之丹墀。

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以其奏事答对,欲使气息芬芳也。

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

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

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而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隃麋墨一丸。

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

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

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

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

晋江左初,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余十七曹也。

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

宋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曹。

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并置。

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盖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

太宗世,省骑兵。

今凡二十曹郎。

以三公、比部主法制。

度支主算。

支,派也。

度,景也。

都官主军事刑狱。

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

今尚书官上朝及下,禁断行人,犹其制也。

汉又制,丞、郎见尚书,呼曰明时。

郎见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则有都令史、令史、书令史、书吏干。

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自晋至今,或减或益,难以定言。

《汉仪》有丞相令史。

令史,盖前汉官也。

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则都令史其来久矣。

分曹所掌如尚书也。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

八坐丞郎初拜,并集都坐,交礼。

迁,又解交。

汉旧制也。

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复解交也。

尚书令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库令,一人。

掌军器,秦官。

至二汉,属执金吾。

晋初罢执金吾,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二汉、魏、晋并隶太仆。

太仆既省,隶尚书驾部。

上林令,一人。

丞一人。

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

丞、尉属水衡都尉。

池监隶少府。

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隶少府。

晋江左阙。

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将军,一人。

司马一人。

主工匠土木之事。

汉左右校令,其任也。

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

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

侍中,四人。

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

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

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

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

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

汉西京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

久次者为仆射。

汉东京又属少府,犹无员。

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答。

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操斩白蛇剑,参乘。

余皆骑,在乘舆车后。

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

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

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

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

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

秩比二千石。

宋书·卷四十·志第三十·百官下

〔沈约〕 〔南北朝〕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

《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

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

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

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

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

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

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

自公车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

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无员,并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

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

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

晋江左置五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

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

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

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

汉西京置。

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

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

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

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

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

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

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

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

三都尉并汉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请省。

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

中书监人,一人。

中书侍郎,四人。

中书通事舍人,四人。

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

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

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

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

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

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

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

晋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

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

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

舍人直閤内,隶中书。

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

秘书丞,一人。

秘书郎,四人。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

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

秘书典尚书奏事。

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

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

后省。

掌艺文图籍。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

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

东京图书在东观。

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

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

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

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

著作之名,自此始也。

魏世隶中书。

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

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

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

掌内军。

汉有南北军,卫京师。

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

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

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

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

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

北军中候置丞一人。

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

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

寻复为领军。

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

寻复为领军。

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

掌外军。

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

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

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

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矣。

《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

盖护军护诸将军。

哀帝元寿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

东京省,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

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汉官也。

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魏初因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

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

明帝太宁二年,复置。

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

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

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护军。

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

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

右卫将军,一人。

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

二汉、魏不置。

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

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赵序为右卫。

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

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者主之。

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

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

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军魏官也。

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

泰始八年,又置后军。

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

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

晋武帝省。

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五校并汉武帝置。

屯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

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

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

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

长水,胡部落名也。

胡骑屯宣曲观下。

韦曜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

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射之,故以为名。

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

建武十五年,复旧。

汉东京五校,典宿卫士。

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

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

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

无员,多至千人。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置中郎将领之。

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

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以奔为贲。

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

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置令、丞。

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

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

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

自虎贲至羽林,是为三将。

哀帝省。

宋高祖永初初,复置。

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

羽林监六百石。

积射将军、强弩将军。

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李沮为强弩将军。

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

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

晋太康十年,立射营、弩营,置积射、强弩将军主之。

自骁骑至强弩将军,先并各置一人。

宋太宗泰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

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隶左右二卫。

江右初,员十人。

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

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

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

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

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

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其任也。

晋氏不常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

汉西京官。

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

后汉、魏、晋不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

掌奏劾不法。

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

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

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

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

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

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

不知此制何时省。

中丞每月二十五日,绕行宫垣白壁。

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并中丞。

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

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

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

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

《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

秦置侍御史,汉因之。

二汉员并十五人。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

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

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

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

五曰乘曹,掌护驾。

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

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旗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

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

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

世祖大明中,复置。

废帝景和元年又省。

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

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

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

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

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

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

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

领谒者十人。

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

盖秦官也。

谒,请也。

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

秦世谒者七十人,汉因之。

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

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

然则又掌唱赞。

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半减西京也。

二汉并隶光禄勋。

魏世置谒者十人。

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

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

掌舟航及运部。

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

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

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

有参军二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

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

怀帝永嘉六年,胡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

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

江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

丞一人。

太子少傅,一人。

丞一人。

傅,古官也。

《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汉高帝九年,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

二汉并无丞。

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

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

二傅不得上疏曲敬。

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

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

丞一人。

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

詹,省也。

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

皆秦官也。

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

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

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

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

丞一人。

晋世置。

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

又主刑狱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

汉东京主食官令。

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率更令,一人。

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

汉东京掌庶子、舍人,晋世则不也。

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

宋则居上。

仆,一人。

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

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

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

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

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

职如侍中。

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

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

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书舍人矣。

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

食官令,一人。

职如太官令。

汉东京官也。

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

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

晋制也。

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职如三署中郎。

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

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

职如散骑、中书侍郎。

晋制也。

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

职如谒者、秘书郎也。

二汉员十六人。

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

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

太子右卫率,二人。

二率职如二卫。

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

主门卫。

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

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

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

江左初,省前后二率。

孝武太元中又置。

皆有丞,晋初置。

宋世止置左右二率。

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翊军校尉。

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

屯骑、步兵,因台校尉。

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

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

职如虎贲中郎将。

宋初置。

《周官》有旅贲氏。

汉制,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

旅,众也。

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

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

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弩。

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

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

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

宋初置。

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

江左初省。

寻又置,治江陵。

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

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

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

江左改曰镇蛮校尉。

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司马、参军。

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

镇蛮以加庐江、晋熙、西阳太守。

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

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

周改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

刺之为言,犹参觇也。

写书亦谓之刺。

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

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

其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

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

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

前汉世,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

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

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

忝私为冀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

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

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

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

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

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

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

《孝经》师一人,主试经。

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

律令师一人,平律。

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

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

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

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

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

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

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

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

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

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

汉武元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

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

魏复曰秀才。

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

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

牧,二千石。

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

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

守治民,丞佐之。

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晋江左皆谓之丞。

尉典兵,备盗贼。

汉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

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

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

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

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

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

四十万以上,二人。

六十万,三人。

八十万,四人。

百万,五人。

百二十万,六人。

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

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

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

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

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

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

江左以丹阳、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

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阶簿,至今行之。

太守,二千石。

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

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

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五家为伍,伍长主之。

二五为什,什长主之。

十什为里,里魁主之。

十里为亭,亭长主之。

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

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

其余诸曹,略同郡职。

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

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

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

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旅,五百人也。

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依古义也。

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

伍,当也。

伯,道也。

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

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

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

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

内史主治民。

丞相统众官。

中尉掌武职。

分官置职,略同京师。

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

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

又太仆为仆,司农为大农。

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

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

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

相一人,主治民。

中尉一人,主盗贼。

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

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

中大夫,无员,掌奉使京师及诸国。

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

郎中,无员。

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

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

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

宋世复改曰师。

其文学,前汉已置也。

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

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

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

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

次国上军将军、下军将军各一人。

小国上军而已。

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

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国,皆有三军。

晋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

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

江左以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令矣。

吏职皆以次损省焉。

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

晋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

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

右第一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

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

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

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弩将军,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亭侯。

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内侯。

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者。

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

右第九品。

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

宋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一·后妃

〔沈约〕 〔南北朝〕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

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

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

贵嫔,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

贵人,汉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仪,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华,前汉旧号。

充华,晋武帝所制。

美人,汉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

进贵嫔,位比丞相。

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

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

昭仪,汉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华,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晋武帝所制。

充衣,前汉旧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

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

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

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

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

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

紫极中监尹,铨六宫。

光兴中监尹,铨六宫。

宣融户主,铨六宫。

紫极房帅,置一人。

光兴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

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中台侍御尹,铨六宫。

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

采艺房主,铨六宫。

南房主,铨六宫。

中藏女典,铨六宫。

典坊,铨六宫。

乐正,铨六宫。

内保,铨人士。

学林祭酒,铨人士。

昭阳房帅,置一人。

徽音房帅,置一人。

宣融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

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

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

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

中傅,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中台侍御奏案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赞乐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中训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女祝史,置一人。

紫极中监典,置一人。

光兴中监典,置一人。

典乐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光兴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宣融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官品第四。

后宫通关参事,置一人。

景德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采艺房参事。

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南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内房参事,置一人〔铨人士〕。

校学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中房帅,置二人。

后宫源典帅,置二人。

后宫谷帛帅,置二人。

中台帅,置一人。

中台侍御起居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诏诰帅,置二人。

斯男房帅,置一人。

宣豫房帅,置一人。

景德房帅,置一人。

采艺房帅,置一人。

中藏帅,置一人。

内坊帅,置一人。

南房帅,置一人。

外华房帅,置一人。

招庆房帅,置一人。

紫极诸房廉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中监省帅,置一人。

紫极殿帅,置六人。

光兴殿帅,置四人。

徽音监帅,置一人。

徽章监帅,置一人。

宣融便殿中监典,置一人。

清商帅,置人无定数。

总章帅,置人无定数。

左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右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中厨师,置一人。

官品第五。

中台侍御执卫,置人无定数。

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监司帅,置二人。

宣融便殿帅,置一人。

永巷帅,置一人。

后宫都掌内史,置二人。

后宫殿中内史,置一人。

后宫源典内史,置一人。

后宫谷帛内史,置二人。

后宫监临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执法内史,置一人。

中台侍御典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节度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应内史,置六人。

紫极房内史,置一人。

光兴房内史,置一人。

助教,置一人。

彩制帅,置人无定数。

装饰帅,置人无定数。

绣帅,置人无定数。

织帅,置人无定数。

学林馆帅,置一人。

宫闺帅,置一人。

教堂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监解帅,置人无定数。

累室帅,置人无定数。

行病帅,置人无定数。

官品第六。

合堂帅,置二人。

御清帅,置一人。

监夜帅,置一人。

诸房禁防,置人无定数。

三厢禁防,置三人。

诸房厨帅,各置一人。

中厨廉,置三人。

应闺,置六人。

诸应阁,置人无定数。

宫闺史,置一人。

官品第七。

诸房中掾,各置一人。

中藏掾,各置二人。

比五品敕吏。

紫极供殿直伥。

光兴供殿直伥。

总章伎伥。

侍御扶持。

主衣。

准二卫五品,敕吏比六品。

供殿左右。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左右守藏,置四人。

典乐人。

比诸房禁防。

作伥。

比王官。

供殿给使。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典殿,置人无定数。

比官人。

紫极三厢给事,置十人。

全堂给使,置五人。

宫闺给使,置六人。

比房。

孝穆赵皇后,讳安宗,下邳僮人也。

祖彪,字世范,治书侍御史。

父裔,字彦胄,平原太守。

后以晋穆帝升平四年嫔孝皇,晋哀帝兴宁元年四月二日生高祖。

其日,后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时年二十一。

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璧里雩山。

宋初追崇号谥,陵曰兴宁。

永初二年,有司奏曰“大孝之德,盛于荣亲。

一人有庆,光被万国。

是以灵文宠于西京,寿张显于隆汉。

故平原太守赵裔、故洮阳令萧卓,并外属尊戚,不逮休宠。

臣等仰述圣思,远稽旧章,并可追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绥。

裔命妇孙可豫章郡建昌县君,卓命妇赵可吴郡寿昌县君”孙氏,东莞人也。

其年,又诏曰“推恩之礼,在情所同。

故内树宗子,外崇后属,爰自汉、魏,咸遵斯典。

外祖赵光禄、萧光禄,名器虽隆,茅土未建,并宜追封开国县侯,食邑五百户”于是追封裔临贺县侯。

裔长子宣之,仕至江乘令。

蚤卒,无子,以弟孙袭之继宣之绍封。

袭之卒,子祖怜嗣。

齐受禅,国除。

宣之弟伦之,自有传。

孝懿萧皇后,讳文寿,兰陵兰陵人也。

祖亮,字保祚,侍御史。

父卓,字子略,洮阳令。

孝穆后殂,孝皇帝娉后为继室,生长沙景王道怜、临川烈武王道规。

义熙七年,拜豫章公太夫人。

高祖为宋王,又加太妃之号。

高祖以十二年北伐,仍停彭城、寿阳,至元熙二年入朝,因受晋禅。

在外凡五年,后常留东府。

高祖践阼,有司奏曰“臣闻道积者庆流,德洽者礼备。

故祗敬表于崇高,嘉号彰于盛典。

伏惟太妃母仪之德,化穆不言,保翼之训,光被洪业。

虽幽明同庆,而称谓未穷。

稽之前代,礼有恒准,宜式遵旧章,允副群望。

臣等请上宋王太后号皇太后”故有司奏犹称太妃也。

上以恭孝为行,奉太后素谨,及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未尝失时刻。

少帝即位,加崇曰太皇太后。

景平元年,崩于显阳殿,时年八十一。

遗令曰“孝皇背世五十余年,古不祔葬。

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于茔域之内,别为一圹。

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妇人礼有所从,可一遵往式”乃开别圹,与兴宁陵合坟。

初,高祖微时,贫约过甚。

孝皇之殂,葬礼多阙。

高祖遗旨,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

至是故称后遗旨施行。

卓,初与赵裔俱赠金紫光禄大夫,又追封封阳县侯,妻下邳赵氏封吴郡寿昌县君。

卓子源之袭爵,源之见子《思话传》。

武敬臧皇后,讳爱亲,东莞人也。

祖汪,字山甫,尚书郎。

父俊,字宣乂,郡功曹。

后适高祖,生会稽宣长公主兴弟。

高祖以俭正率下,后恭谨不违。

及高祖兴复晋室,居上相之重,而后器服粗素,不为亲属请谒。

义熙四年正月甲午,殂于东城,时年四十八。

追赠豫章公夫人,还葬丹徒。

高祖临崩,遗诏留葬京师,于是备法驾,迎梓宫祔葬初宁陵。

宋初,追赠俊金紫光禄大夫,妻高密叔孙氏封迁陵永平乡君。

俊子焘,焘弟熹,熹子质,自有传。

武帝张夫人,讳阙,不知何郡县人也。

义熙初,得幸高祖,生少帝,又生义兴恭长公主惠媛。

永初元年,拜为夫人。

少帝即位,有司奏曰“臣闻严亲敬始,所因者本,充孝之道,由中被外。

伏惟夫人德并坤元,徽音光劭,发祥兆庆,诞启圣明。

宜崇极徽号,允备盛则。

从《春秋》母以子贵之义,遵汉、晋推爱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宫曰永乐”少帝既废,太后还玺绂,随居吴县。

太祖元嘉元年,拜营阳王太妃。

三年,薨。

少帝司马皇后,讳茂英,河内温人,晋恭帝女也。

初封海盐公主,少帝以公子尚焉。

宋初,拜皇太子妃。

少帝即位,立为皇后。

元嘉元年,降为营阳王妃,又为南丰王太妃。

十六年薨,时年四十七。

武帝胡婕妤,讳道安,淮南人。

义熙初,为高祖所纳,生文帝。

五年,被谴赐死,时年四十二。

葬丹徒。

高祖践阼,追赠婕妤。

太祖即位,有司奏曰“臣闻德厚者礼尊,庆深者位极。

故閟宫既构,咏歌先妣。

园陵崇卫,聿追来孝。

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光备六列,德昭坤范,训洽母仪。

用能启祚圣明,奄宅四海。

严亲莫逮,天禄永违。

臣等远准《春秋》,近稽汉、晋。

谨上尊号曰章皇太后,陵曰熙宁”立庙于京师。

太后兄子元庆,位至奉朝请。

文帝袁皇后,讳齐妫,陈郡阳夏人,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

母本卑贱,后年五六岁,方见举。

后适太祖,初拜宜都王妃。

生子劭、东阳献公主英娥。

上待后恩礼甚笃,袁氏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

上性节俭,所得不过三五万、三五十匹。

后潘淑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

后闻之,欲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信宿便得。

因此恚恨甚深,称疾不复见上。

上每入,必他处回避。

上数掩伺之,不能得。

始兴王浚诸庶子问讯,后未尝视也。

后遂愤恚成疾。

元嘉十七年,疾笃,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视上良久,乃引被覆面。

崩于显阳殿,时年三十六。

上甚相悼痛,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文甚丽。

其辞曰: 龙輁纚綍,容翟结骖。

皇涂昭列,神路幽严。

皇帝亲临祖馈,躬瞻宵载。

饰遗仪于组旒,想徂音乎珩佩。

悲黼筵之移御,痛翚褕之重晦。

降舆客位,撤奠殡阶。

乃命史臣,诔德述怀。

其辞曰: 伦昭俪升,有物有凭。

圆精初铄,方只始凝。

昭哉世族,祥发庆膺。

秘仪景胄,图光玉绳。

昌辉在阴,柔明将进。

率礼蹈和,称诗纳顺。

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亦既有行,素章增绚。

象服是加,言观惟则。

俾我王风,始基嫔德。

蕙问川流,芳猷渊塞。

方江泳汉,再谣南国。

伊昔不造,洪化中微。

用集宝命,仰陟天机。

释位公宫,登耀紫闱。

钦若皇姑,允迪前徽。

孝达宁亲,敬行宗祀。

进思才淑,傍综图史。

发音在咏,动容成纪。

壶政穆宣,房乐昭理。

坤则顺成,星轩润饰。

德之所届,惟深必测。

下节震腾,上清朓侧。

有来斯雍,无思不极。

谓道辅仁,司化莫晰。

象物方臻,眡祲告沴。

太和既融,收华委世。

兰殿长阴,椒涂弛卫。

呜呼哀哉。

戒凉在律,杪秋即穸。

霜夜流唱,晓月升魄。

八神警引,五辂迁迹。

噭々储嗣,哀哀列辟。

洒零玉墀,雨泗丹掖,抚存悼亡,感今怀昔。

呜呼哀哉。

南背国门,北首山园。

仆人案节,服马顾辕。

遥酸紫盖,眇泣素轩。

灭彩清都,夷体寿原。

邑野沦蔼,戎夏悲沄。

来芳可述,往驾弗援。

呜呼哀哉。

策既奏,上自益“抚存悼亡,感今怀昔”八字,以致其意焉。

有司奏谥宣皇后,上特诏曰“元”。

初,后生劭,自详视之,驰白太祖“此儿形貌异常,必破国亡家,不可举”便欲杀之。

太祖狼狈至后殿户外,手拨幔禁之,乃止。

后亡后,常有小小灵应。

沈美人者,太祖所幸也。

尝以非罪见责,应赐死。

从后昔所住徽音殿前度。

此殿有五间,自后崩后常闭。

美人至殿前,流涕大言曰“今日无罪就死,先后若有灵,当知之”殿诸窗户应声豁然开。

职掌遽白太祖,太祖惊往视之。

美人乃得释。

大明五年,世祖诏曰“昔汉道既灵,博平辉绝,魏国方安,嘉宪启策,皆因心所弘,酌典沿诰。

亡外祖亲王夫人柔德淑范,光启坤载。

属内位阙正,摄馈闺庭,仪被芳闱,闻宣戚里。

永言感远,思追荣秩,宜式傍鸿则,敬登徽序”乃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乡君。

后之所生母也。

又诏“赵、萧、臧光禄、袁敬公、平乐郡君墓,先未给茔户。

加世数已远,胤嗣衰陵,外戚尊属,不宜使坟茔芜秽。

可各给蛮户三,以供洒扫”后父湛,自有传。

文帝路淑媛,讳惠男,丹阳建康人也。

以色貌选入后宫,生孝武帝,拜为淑媛。

年既长,无宠,常随世祖出蕃。

世祖入讨元凶,淑媛留寻阳。

上即位,遣建平王宏奉迎。

有司奏曰“臣闻历集周邦,徽音克嗣,气淳汉国,沙麓发祥。

昔在上代,业隆祚远,未有不敷阴教以阐洪基,膺淑庆以载圣哲者也。

伏惟淑媛柔明内昭,徽仪外范,合灵初迪,则庶姬仰耀。

引训蕃阃,则家邦被德。

民应惟和,神属惟祉,故能诞钟睿躬,用集大命,固灵根于既殒,融盛烈乎中兴。

载厚化深,声咏允缉,宜式谐旧典,恭享极号。

谨奉尊号曰皇太后,宫曰崇宪”太后居显阳殿。

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

宫掖事秘,莫能辨也。

孝建二年,追赠太后父兴之散骑常侍,兴之妻徐氏余杭县广昌乡君。

大明四年,太后弟子抚军参军琼之上表曰“先臣故怀安令道庆赋命乖辰,自违明世。

敢缘卫戍请名之典,特乞云雨,微垂洒润”诏付门下。

有司承旨奏赠给事中。

琼之及弟休之、茂之并超显职。

太后颇豫政事,赐与琼之等财物,家累千金。

居处服器,与帝子相侔。

琼之宅与太常王僧达并门。

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僧达不为之礼。

琼之以诉太后,太后大怒,告上曰“我尚在,而人皆陵我家。

死后,乞食矣”欲罪僧达。

上曰“琼之年少,自不宜轻造诣。

王僧达贵公子,岂可以此事加罪” 大明五年,太后随上巡南豫州,妃主以下并从。

废帝即位,号太皇太后。

太宗践阼,号崇宪太后。

初,太宗少失所生,为太后所摄养,太宗尽心祗事,而太后抚爱亦笃。

及上即位,供奉礼仪,不异旧日。

有司奏曰“夫德敷于内,典章必远。

化覃于外,徽号宜宣。

伏惟皇太后懿圣自天,母仪允著,义明八远,道变九围。

圣明登御,景胙攸改,皇太后宜即前号,别居外宫”诏曰“朕备丁艰罚,蚤婴孤苦,特蒙崇宪太后圣训抚育。

昔在蕃阃,常奉药膳,中迫凶威,抱怀莫遂。

今泰运初启,情典获申,方欲亲奉晨昏,尽欢闺禁。

不得如所奏”寻崩,时年五十五。

迁殡东宫,门题曰宗宪宫。

上又诏曰“朕幼集荼蓼,夙凭德训,龛虣定业,实资仁范,恩著屯夷,有兼常慕。

夫礼沿情施,义循事立,可特齐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谥曰昭皇太后,葬世祖陵东南,号曰修宁陵。

先是,晋安王子勋未平,巫者谓宜开昭太后陵以为厌胜。

修复仓卒,不得如礼。

上性忌,虑将来致灾。

泰始四年夏,诏有司曰“崇宪昭太后修宁陵地,大明之世,久所考卜。

前岁遭诸蕃之难,礼从权宜。

奉营仓卒,未暇营改。

而茔隧之所,山原卑陋。

顷年颓坏,日有滋甚,恒费修整,终无永固。

且详考地形,殊乖相势。

朕蚤蒙慈遇,情礼兼常,思使终始之义,载彰幽显。

史官可就岩山左右,更宅吉地。

明审龟筮,须选令辰,式遵旧典,以礼创制。

今中宇虽宁,边虏未息,营就之功,务在从简。

举言寻悲,情如切割”有司奏“北疆未缉,戎役是务,礼之详略,各沿时宜。

臣等参议,修宁陵玄宫补治毁坏,权施油殿,暂出梓宫,事毕即窆,于事为允”诏可。

琼之为衡阳内史,先后卒。

废帝景和中,以休之为黄门侍郎,茂之左军将军,并封开国县侯,邑千户。

又追赠兴之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孝侯。

道庆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谥曰敬侯。

立道庆女为皇后,以休之为侍中,茂之黄门郎。

太宗废幼主,欲说太后之心,乃下令书曰“太皇太后蚤垂爱遇,沿情即事,同于天属。

前车骑谘议参军路休之、前丹阳丞路茂之,崇宪密戚,蚤延荣贵,并怀所勋,宜殊恒饰。

休之可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

茂之可中书侍郎”太宗未即位,故称令书。

茂之又迁司徒从事中郎,休之桂阳王休范镇北谘议参军。

太宗杀世祖诸子,因此陷休之等,宥其诸子。

孝武文穆王皇后,讳宪嫄,琅邪临沂人。

元嘉二十年,拜武陵王妃。

生废帝、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楚玉、临淮康哀公主楚佩、皇女楚琇、康乐公主修明。

世祖在蕃,后甚有宠。

上入伐凶逆,后留寻阳,与太后同还京都,立为皇后。

大明四年,后率六宫躬桑于西郊,皇太后观礼。

上下诏曰“朕卜祥大昕,测辰拂羽,爰诏六宫,亲蚕川室。

皇太后降銮从御,伫跸观礼。

绿蘧既具,玄紞方修,庶仪发椒,闱化动中。

县妃主以下,可量加班锡”废帝即位,尊曰皇太后,宫曰永训。

其年,崩于含章殿,时年三十八。

祔葬景宁陵。

后父偃,字子游,晋丞相导玄孙,尚书嘏之子也。

母晋孝武帝女鄱阳公主,宋受禅,封永成君。

偃尚高祖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少历显官,黄门侍郎,秘书监,侍中。

元嘉末,为散骑常侍、右卫将军。

世祖即位,以后父,授金紫光禄大夫,领义阳王师,常侍如故。

迁右光禄大夫,常侍、王师如故。

偃谦虚恭谨,不以世事关怀。

孝建二年卒,时年五十四。

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本官如故,谥曰恭公。

长子藻,位至东阳太守。

尚太祖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

公主性妒,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

前废帝景和中,主谗之于废帝,藻坐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

泰始初,以主适豫章太守庾冲远,未及成礼而冲远卒。

宋世诸主,莫不严妒,太宗每疾之。

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赐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妇记》。

左光禄大夫江湛孙斅当尚世祖女,上乃使人为斅作表让婚,曰: 伏承诏旨,当以临汝公主降嫔,荣出望表,恩加典外。

顾审輶蔽,伏用忧惶。

臣寒门顇族,人凡质陋,闾阎有对,本隔天姻。

如臣素流,室贫业寡,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

每不自解,无偶迄兹,媒访莫寻,素族弗问。

自惟门庆,属降公主,天恩所覃,容及丑末。

怀忧抱惕,虑不获免,征命所当,果膺兹举。

虽门泰宗荣,于臣非幸,仰缘圣贷,冒陈愚实。

自晋氏以来,配上王姬者,虽累经美胄,亟有名才,至如王敦慑气,桓温敛威,真长佯愚以求免,子敬灸足以违诏,王偃无仲都之质,而倮露于北阶,何瑀阙龙工之姿,而投躯于深井,谢庄殆自同于蒙叟,殷冲几不免于强锄。

彼数人者,非无才意,而势屈于崇贵,事隔于闻览,吞悲茹气,无所逃诉。

制勒甚于仆隶,防闲过于婢妾。

往来出入,人理之常。

当宾待客,朋从之义。

而令扫辙息驾,无窥门之期。

废筵抽席,绝接对之理。

非唯交友离异,乃亦兄弟疏阔。

第令受酒肉之赐,制以动静。

监子荷钱帛之私,节其言笑。

姆妳争媚,相劝以严。

妮媪竞前,相谄以急。

第令必凡庸下才,监子皆葭萌愚竖,议举止则未闲是非,听言语则谬于虚实。

姆妳敢恃耆旧,唯赞妒忌。

尼媪自倡多知,务检口舌。

其间又有应答问讯,卜筮师母,乃至残余饮食,诘辩与谁,衣被故敝,必责头领。

又出入之宜,繁省难衷,或进不获前,或入不听出。

不入则嫌于欲疏,求出则疑有别意,召必以三晡为期,遣必以日出为限,夕不见晚魄,朝不识曙星。

至于夜步月而弄琴,昼拱袂而披卷,一生之内,与此长乖。

又声影裁闻,则少婢奔迸。

裾袂向席,则老丑丛来。

左右整刷,以疑宠见嫌。

宾客未冠,以少容致斥。

礼则有列媵,象则有贯鱼,本无嫚嫡之嫌,岂有轻妇之诮。

况今义绝傍私,虔恭正匹,而每事必言无仪适,设辞辄言轻易我。

又窃闻诸主集聚,唯论夫族。

缓不足为急者法,急则可为缓者师,更相扇诱,本其恒意,不可贷借,固实常辞。

或言野败去,或言人笑我,虽家曰私理,有甚王宪,发口所言,恒同科律。

王藻虽复强佷,颇经学涉,戏笑之事,遂为冤魂。

褚暧忧愤,用致夭绝。

伤理害义,难以具闻。

夫螽斯之德,实致克昌。

专妒之行,有妨繁衍,是以尚主之门,往往绝嗣。

驸马之身,通离衅咎。

以臣凡弱,何以克堪。

必将毁族沦门,岂伊身眚。

前后婴此,其人虽众,然皆患彰遐迩,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无敢论诉。

臣幸属圣明,矜照由道,弘物以典,处亲以公,臣之鄙怀,可得自尽。

如臣门分,世荷殊荣,足守前基,便预提拂,清官显宦,或由才升,一叨婚戚,咸成恩假。

是以仰冒非宜,披露丹实。

非唯止陈一己,规全身愿。

实乃广申诸门忧患之切。

伏愿天慈照察,特赐蠲停,使燕雀微群,得保丛蔚,蠢物含生,自己弥笃。

若恩诏难降,披请不申,便当刊肤剪发,投山窜海。

太宗以此表遍示诸主。

于是临川长公主上表曰“妾遭随奇薄,绝于王氏,私庭嚣戾,致此分异。

今孤疾茕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钟,唯在一子。

契阔荼炭,持兼怜愍,否泰枯荣,系以为命。

实愿申其门衅,还为母子。

推迁黾勉,未及自闻。

先朝慈爱,鉴妾丹衷。

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寻。

今事迫诚切,不顾典宪,敢缘恩焘,触冒披闻。

特乞还身王族,守养弱嗣,虽死之日,实甘于生”许之。

藻弟懋,升明末贵达。

懋弟攸,太宰从事中郎,蚤卒,追赠黄门侍郎。

弟臻,升明末显宦。

前废帝何皇后,讳令婉,庐江灊人也。

孝建三年,纳为皇太子妃。

大明五年,薨于东宫徽光殿,时年十七。

葬囗囗,谥曰献妃。

上更为太子置内职二等,曰保林,曰良娣。

纳南中郎长史太山羊瞻女为良娣,宜都太守袁僧惠女为保林。

废帝即位,追崇献妃曰献皇后。

太宗践阼,迁后与废帝合葬龙山北。

后父瑀,字稚玉,晋尚书左仆射澄曾孙也。

祖融,大司农。

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欣男。

公主先适徐乔,美容色,聪敏有智数。

太祖世,礼待特隆。

瑀豪竞于时,与平昌孟灵休、东海何勖等,并以舆马骄奢相尚。

公主与瑀情爱隆密,何氏外姻疏戚,莫不沾被恩纪。

瑀历位清显,至卫将军。

大明八年,公主薨,瑀墓开,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

子迈,尚太祖第十女新蔡公主讳英媚。

迈少以贵戚居显宦,好犬马驰逐,多聚才力之士。

有墅在江乘县界,去京师三十里。

迈每游履,辄结驷连骑,武士成群。

大明末,为豫章王子尚抚军谘议参军,加宁朔将军、南济阴太守。

废帝纳公主于后宫,伪言薨殒,杀一婢送出迈第嫔葬行丧礼。

常疑迈有异图,迈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废立。

事觉,废帝自出讨迈诛之。

太宗即位,追封建宁县侯,食邑五百户。

子曼倩嗣,齐受禅,国除。

瑀兄子亮,孝建初,为桂阳太守。

丞相南郡王义宣为逆,遣参军王师寿断桂阳道,以防广州刺史宗悫,亮收斩之。

官至新安内史。

亮弟恢,废帝元徽初,为广州刺史,未之镇,坐国哀期晦不到,免官。

复起为都官尚书,未拜,卒。

恢弟诞,司徒右长史。

诞弟衍,最知名。

性躁动。

太宗初,为建安王休仁司徒从事中郎,仍除黄门郎,未拜竟,求转司徒司马。

得司马,复求太子右率。

拜右率一二日,复求侍中。

旬日之间,求进无已。

不得侍中,以怨詈赐死。

文帝沈婕妤,讳容姬,不知何许人也。

纳于后宫,为美人。

生明帝,拜为婕妤。

元嘉三十年卒,时四十。

葬建康之莫府山。

世祖即位,追赠湘东国太妃。

太宗即位,有司奏曰“昔豳都追远,正邑缠哀,缅慕德义,敬奉园陵。

先太妃德履端华,徽景明峻,风光宸掖,训流国闱,鞠圣诞灵,蚤捐鸿祚。

臣等远模汉册,近仪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下礼官议谥,谥曰宣太后,陵号曰崇宁。

以太后弟道庆为给事中,泰始三年卒,追赠通直散骑常侍,赐爵县侯。

又追赠太后父散骑常侍,母王氏成乐乡君。

明恭王皇后,讳贞风,琅邪临沂人也。

元嘉二十五年,拜淮阳王妃。

太宗改封,又为湘东王妃。

生晋陵长公主伯姒、建安长公主伯媛。

太宗即位,立为皇后。

上常宫内大集,而瑀妇人观之,以为欢笑。

后以扇障面,独无所言。

帝怒曰“外舍家寒乞,今共为笑乐,何独不视”后曰“为乐之事,其方自多。

岂有姑姊妹集聚,而瑀妇人形体。

以此为乐,外舍之为欢适,实与此不同”帝大怒,遣后令起。

后兄扬州刺史景文以此事语从舅陈郡谢纬曰“后在家为儜弱妇人,不知今段遂能刚正如此” 废帝即位,尊为皇太后,宫曰弘训。

废帝失德,太后每加勖譬,始者犹见顺从,后狂慝转甚,渐不悦。

元徽五年五月五日,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因此欲加鸩害,已令太医煮药,左右人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应作孝子,岂复得出入狡狯”帝曰“汝语大有理”乃止。

顺帝即位,齐王秉权,宗室刘晃、刘绰、卜伯兴等有异志,太后颇与相关。

顺帝禅位,太后与帝逊于东邸,因迁居丹阳宫,拜汝阴王太妃。

顺帝殂于丹阳,更立第京邑。

建元元年,薨于第,时年四十四。

追加号谥,葬以宋后礼。

父僧朗,事别见《景文传》。

明帝陈贵妃,讳妙登,丹阳建康人,屠家女也。

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

太妃家在建康县界,家贫,有草屋两三间。

上出行,问尉曰“御道边那得此草屋,当由家贫”赐钱三万,令起瓦屋。

尉自送钱与之,家人并不在,唯太妃在家,时年十二三。

尉见其容质甚美,即以白世祖,于是迎入宫。

在路太后房内,经二三年,再呼,不见幸。

太后因言于上,以赐太宗。

始有宠,一年许衰歇,以乞李道儿。

寻又迎还,生废帝,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

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或自谓李统。

太宗即位,拜贵妃,礼秩同皇太子妃。

废帝践阼,有司奏曰“臣闻河龙启圣,理浃民神。

郊电基皇,庆烁天地。

故资敬之道,粹古铭风。

沿贵之谊,眇代凝则。

伏惟贵妃含和日晷,表淑星枢,徽音峻古,柔光照世,声华帝掖,轨秀天嫔,景发皇明,祚昌睿命。

而备物之章,未焕彝策。

远酌前王,允陟鸿典。

臣等参议,谨上尊号曰皇太妃。

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

置家令一人。

改诸国太妃曰太妃〔妃音怡〕。

宫曰弘化”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

升明初,降为苍梧王太妃。

伯父照宗,中书通事舍人。

叔佛念,步兵校尉。

兄敬元,通直郎,南鲁郡太守。

佛念大通货贿,侵乱朝政。

升明初,赐死。

后废帝江皇后,讳简珪,济阳考城人,北中郎长史智渊孙女。

泰始五年,太宗访求太子妃,而雅信小数,名家女多不合。

后弱小,门无强荫,以卜筮最吉,故为太子纳之。

讽朝士州郡令献物,多者将直百金。

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其外无余物。

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

太子即帝位,立为皇后。

帝既废,降为苍梧王妃。

智渊自有传。

明帝陈昭华,讳法容,丹阳建康人也。

太宗晚年,痿疾不能内御,诸弟姬人有怀孕者,辄取以入宫。

及生男,皆杀其母,而以与六宫所爱者养之。

顺帝,桂阳王休范子也,以昭华为母焉。

明帝崩,昭华拜安成王太妃。

顺帝即位,进为皇太妃。

顺帝禅位,去皇太妃之号。

顺帝谢皇后,讳梵境,陈郡阳夏人,右光禄大夫庄孙女也。

升明二年,立为皇后。

顺帝禅位,降为汝阴王妃。

庄自有传。

史臣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故圣人顺民情而为之度,王宫六列,士室二等,皆司事设防,典文曲立。

若夫义笃阃闱,化形邦国,古先哲王有以之致治者矣。

夫后妃专夕,配以德升。

姬嫱并御,进非色幸。

欲使情有覃被,爱罔偏流,专贞内表,妖蛊外息。

至于降班在四,簪珥成行。

同列者三,环佩系响,乃可以燮理阴教,辅佐君德。

宋氏藉晋世令典,娉纳有章,伣天作俪,必四岳之后。

虽正位天闺,礼亢尊极,而衰恹易兆,恩宴难留,一谢属车之尘,永隔青蒲之地。

是故元后愤终,良有以也。

自元嘉以降,内职稍繁,椒庭绮观,千门万户,而淫妆怪饰,变炫无穷。

自汉氏昭阳之轮奂,魏室九华之照曜,曾不能概其万一。

徒以所选止于军署之内,征引极乎厮皂之间,非晋氏采择滥及冠冕也。

且爱止帷房,权无外授,戚属饩赉,岁时不过肴浆,斯为美矣。

及太祖之倾惑潘妪,谋及妇人。

大明之沦溺殷姬,并后匹嫡,至使多难起于肌肤,并命行于同产,又况进于此者乎。

以斯言之,三代、二汉之亡于淫嬖,非不幸也。

宋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二·刘穆之王弘

〔沈约〕 〔南北朝〕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

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敳所知。

敳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为府主簿。

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

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

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

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高祖曰“吾亦识之”即驰信召焉。

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

穆之直视不言者久之。

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

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实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逾者”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坐受署。

从平京邑,高祖始至,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也。

遂委以腹心之任,动止咨焉。

穆之亦竭节尽诚,无所遗隐。

时晋纲宽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右,负势陵纵,小民穷蹙,自立无所。

重以司马元显政令违舛,桓玄科条繁密。

穆之斟酌时宜,随方矫正,不盈旬日,风俗顿改。

迁尚书祠部郎,复为府主簿,记室录事参军,领堂邑太守。

以平桓玄功,封西华县五等子。

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

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

或欲令高祖于丹徒领州,以内事付尚书仆射孟昶。

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高祖。

沈先见穆之,具说朝议。

穆之伪起如厕,即密疏白高祖曰“皮沈始至,其言不可从”高祖既见沈,且令出外,呼穆之问曰“卿云沉言不可从,其意何也”穆之曰“昔晋朝失政,非复一日,加以桓玄篡夺,天命已移。

公兴复皇祚,勋高万古。

既有大功,便有大位。

位大勋高,非可持久。

公今日形势,岂得居谦自弱,遂为守藩之将邪。

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本欲匡主成勋,以取富贵耳。

事有前后,故一时推功,非为委体心服,宿定臣主之分也。

力敌势均,终相吞咀。

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

前者以授王谧,事出权道,岂是始终大计必宜若此而已哉。

今若复以他授,便应受制于人。

一失权柄,无由可得。

而公功高勋重,不可直置,疑畏交加,异端互起,将来之危难,可不熟念。

今朝议如此,宜相酧答,必云在我,厝辞又难。

唯应云神州治本,宰辅崇要,兴丧所阶,宜加详择。

此事既大,非可悬论,便暂入朝,共尽同异。

公至京,彼必不敢越公更授余人,明矣”高祖从其言,由是入辅。

从征广固,还拒卢循,常居幕中画策,决断众事。

刘毅等疾穆之见亲,每从容言其权重,高祖愈信仗之。

穆之外所闻见,莫不大小必白,虽复闾里言谑,途陌细事,皆一二以闻。

高祖每得民间委密消息以示聪明,皆由穆之也。

又爱好宾游,坐客恒满,布耳目以为视听,故朝野同异,穆之莫不必知。

虽复亲昵短长,皆陈奏无隐。

人或讥之,穆之曰“以公之明,将来会自闻达。

我蒙公恩,义无隐讳,此张辽所以告关羽欲叛也”高祖举止施为,穆之皆下节度。

高祖书素拙,穆之曰“此虽小事,然宣彼四远,愿公小复留意”高祖既不能厝意,又禀分有在。

穆之乃曰“便纵笔为大字,一字径尺,无嫌。

大既足有所包,且其势亦美”高祖从之,一纸不过六七字便满。

凡所荐达,不进不止,常云“我虽不及荀令君之举善,然不举不善”穆之与朱龄石并便尺牍,常于高祖坐与龄石答书。

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龄石得八十函,而穆之应对无废也。

转中军太尉司马。

八年,加丹阳尹。

高祖西讨刘毅,以诸葛长民监留府,总摄后事。

高祖疑长民难独任,留穆之以辅之。

加建威将军,置佐吏,配给实力。

长民果有异谋,而犹豫不能发,乃屏人谓穆之曰“悠悠之言,皆云太尉与我不平,何以至此”穆之曰“公溯流远伐,而以老母稚子委节下,若一毫不尽,岂容如此邪”意乃小安。

高祖还,长民伏诛。

十年,进穆之前将军,给前军府年布万匹,钱三百万。

十一年,高祖西伐司马休之,中军将军道怜知留任,而事无大小,一决穆之。

迁尚书右仆射,领选,将军、尹如故。

十二年,高祖北伐,留世子为中军将军,监太尉留府,转穆之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将军、尹、领选如故。

甲仗五十人,入殿。

入居东城。

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决断如流,事无拥滞。

宾客辐辏,求诉百端,内外咨禀,盈阶满室,目览辞讼,手答笺书,耳行听受,口并酧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

又数客昵宾,言谈赏笑,引日亘时,未尝倦苦。

裁有闲暇,自手写书,寻览篇章,校定坟籍。

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辄为十人馔。

穆之既好宾客,未尝独餐,每至食时,客止十人以还者,帐下依常下食,以此为常。

尝白高祖曰“穆之家本贫贱,瞻生多阙。

自叨忝以来,虽每存约损,而朝夕所须,微为过丰。

自此以外,一毫不以负公”十三年,疾笃,诏遣正直黄门郎问疾。

十一月卒,时年五十八。

高祖在长安,闻问惊恸,哀惋者数日。

本欲顿驾关中,经略赵、魏。

穆之既卒,京邑任虚,乃驰还彭城,以司马徐羡之代管留任,而朝廷大事常决穆之者,并悉北谘。

穆之前军府文武二万人,以三千配羡之建威府,余悉配世子中军府。

追赠穆之散骑常侍、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又表天子曰“臣闻崇贤旌善,王教所先。

念功简劳,义深追远。

故司勋秉策,在勤必书,德之休明,没而弥著。

故尚书左仆射、前将军臣穆之,爰自布衣,协佐义始,内端谋猷,外勤庶政,密勿军国,心力俱尽。

及登庸朝右,尹司京畿,翼新王化,敷赞百揆。

顷戎军远役,居中作捍,抚寄之勋,实洽朝野。

方宣赞盛猷,缉隆圣世,志绩示究,远迩悼心。

皇恩褒述,班同三事,荣哀兼备,宠灵已厚。

臣伏思寻,自义熙草创,艰患未弭,外虞既殷,内难弥结,时屯世故,靡岁暂宁。

岂臣以寡乏,负荷国重,实赖穆之匡翼之益。

岂唯谠言嘉谋,益于民听。

若乃忠规远画,潜虑密谟,造膝诡辞,莫见其际。

功隐于视听,事隔于皇朝者,不可称记。

所以陈力一纪,克遂有成,出征入辅,幸不辱命,微夫人之左右,未有宁济其事者矣。

履谦居寡,守之弥固,每议及封赏,辄深自抑绝。

所以勋高当年,而未沾茅社,抚事永伤,胡宁可昧。

谓宜加赠正司,追甄土宇,俾大赉所及,永秩于善人,忠正之烈,不泯于身后。

臣契阔屯泰,旋观始终,金兰之分,义深情密。

是以献其乃怀,布之朝听”于是重赠侍中、司徒,封南昌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高祖受禅,思佐命元勋,诏曰“故侍中、司徒南昌侯刘穆之,深谋远猷,肇基王迹,勋造大业,诚实匪躬。

今理运惟新,蕃屏并肇,感事怀人,实深悽悼。

可进南康郡公,邑三千户。

故左将军、青州刺史王镇恶,荆、郢之捷,克剪放命,北伐之勋,参迹方叔。

念勤惟绩,无忘厥心。

可进龙阳县侯,增邑千五百户”谥穆之曰文宣公。

太祖元嘉九年,配食高祖庙庭。

二十五年四月,车驾行幸江宁,经穆之墓,诏曰“故侍中、司徒、南康文宣公穆之,秉德佐命,翼亮景业,谋猷经远,元勋克茂,功铭鼎彝,义彰典策,故已嗣徽前哲,宣风后代者矣。

近因游践,瞻其茔域,九原之想,情深悼叹。

可致祭墓所,以申永怀” 穆之三子,长子虑之嗣,仕至员外散骑常侍卒。

子邕嗣。

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

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河东王歆之尝为南康相,素轻邕。

后歆之与邕俱豫元会,并坐。

邕性嗜酒,谓歆之曰“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歆之因斅孙晧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

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邕所至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

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疮痂落床上,因取食之。

灵休大惊。

答曰“性之所嗜”灵休疮痂未落者,悉褫取以饴邕。

邕既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互与鞭,鞭疮痂常以给膳。

卒,子肜嗣。

大明四年,坐刀砍妻,夺爵土,以弟彪绍封。

齐受禅,降为南康县侯,食邑千户。

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通《易》好士。

累迁相国中兵参军,太子中舍人,黄门侍郎,宁朔将军、宣城淮南二郡太守。

在任赃货狼藉,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

从事呼摄吏民,欲加辨覆。

式之召从事谓曰“治所还白使君,刘式之于国家粗有微分,偷数百万钱何有,况不偷邪。

吏民及文书章之互在”从事还具白弘,弘曰“刘式之辩如此奔”亦由此得停。

还为太子右率,左卫将军,吴郡太守。

卒,追赠征虏将军。

从征关、洛有功,封德阳县五等侯,谥曰恭侯。

长子敳,世祖初,黄门侍郎。

敳弟衍,大明末,以为黄门郎,出为豫章内史。

晋安王子勋称伪号,以为中护军。

事败伏诛。

衍弟瑀,字茂琳,少有才气,为太祖所知。

始与王浚为南徐州,以瑀补别驾从事史,为浚所遇。

瑀性陵物护前,不欲人居己上。

时浚征北府行参军吴郡顾迈轻薄而有才能,浚待之甚厚,深言密事,皆与参之。

瑀乃折节事迈,深布情款,家内妇女间事,言语所不得至者,莫不倒写备说。

迈以瑀与之款尽,深相感信。

浚所言密事,悉以语瑀。

瑀与迈共进射堂下,瑀忽顾左右索单衣帻,迈问其所以,瑀曰“公以家人待卿,相与言无所隐,而卿于外宣泄,致使人无不知。

我是公吏,何得不启”因而白之。

浚大怒,启太祖徙迈广州。

迈在广州,值萧简为乱,为之尽力,与简俱死。

瑀迁从事中郎,领淮南太守。

元嘉二十九年,出为宁远将军、益州刺史。

元凶弑立,以为青州刺史。

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

世祖即位,召为御史中丞。

还至江陵,值南郡王义宣为逆,瑀陈其不可,言甚切至。

义宣以为丞相左司马,俱至梁山。

瑀犹乘其蜀中船舫,又有义宣故部曲潜于梁山洲外下投官军。

除司徒左长史。

明年,迁御史中丞。

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

弹王僧达云“荫籍高华,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笔端。

寻转右卫将军。

瑀愿为侍中,不得,谓所亲曰“人仕宦不出当入,不入当出,安能长居户限上”因求益州。

世祖知其此意,许之。

孝建三年,除辅国将军、益州刺史。

既行,甚不得意。

至江陵,与颜竣书曰“朱修之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

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其年,坐夺人妻为妾,免官。

大明元年,起为东阳太守。

明年,迁吴兴太守。

侍中何偃尝案云“参伍时望”瑀大怒曰“我于时望何参伍之有”遂与偃绝。

及为吏部尚书,意弥愤愤。

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其年,疽发背,何偃亦发背痈。

瑀疾已笃,闻偃亡,欢跃叫呼,于是亦卒。

谥曰刚子。

子卷,南徐州别驾。

卷弟藏,尚书左丞。

穆之少子贞之,中书黄门侍郎,太子右卫率。

宁朔将军、江夏内史。

卒官。

子裒,始兴相,以赃货系东冶内。

穆之女适济阳蔡祐,年老贫穷。

世祖以祐子平南参军孙为始安太守。

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也。

曾祖导,晋丞相。

祖洽,中领军。

父珣,司徒。

弘少好学,以清恬知名,与尚书仆射谢混善。

弱冠,为会稽王司马道子骠骑参军主簿。

时农务顿息,末役繁兴,弘以为宜建屯田,陈之曰“近面所咨立屯田事,已具简圣怀。

南亩事兴,时不可失,宜早督田畯,以要岁功。

而府资役单刻,控引无所,虽复厉以重劝,肃以严威,适足令囹圄充积,而无救于事实也。

伏见南局诸冶,募吏数百,虽资以廪赡,收入甚微。

愚谓若回以配农,必功利百倍矣。

然军器所须,不可都废,今欲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各一所,重其功课,一准扬州。

州之求取,亦当无乏,余者罢之,以充东作之要。

又欲二局田曹,各立典军募吏,依冶募比例,并听取山湖人,此皆无损于私,有益于公者也。

其中亦应畴量,分判番假,及给廪多少,自可一以委之本曹。

亲局所统,必当练悉,且近东曹板水曹参军纳之领此任,其人颇有干能,自足了其事耳。

顷年以来,斯务弛废,田芜廪虚,实亦由此。

弘过蒙饰擢,志输短效,岂可相与寝默,有怀弗闻邪。

至于当否,尊自当裁以远鉴。

若所启谬允者,伏愿便以时施行,庶岁有务农之勤,仓有盈廪之实,礼节之兴,可以垂拱待也”道子欲以为黄门侍郎,珣以其年少固辞。

珣颇好积聚,财物布在民间。

珣薨,弘悉燔烧券书,一不收责。

余旧业悉以委付诸弟。

未免丧,后将军司马元显以为咨议参军,加宁远将军,知记室事,固辞不就。

道子复以为谘议参军,加建威将军,领中兵,又固辞。

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终其哀,唯弘固执得免。

桓玄克京邑。

收道子付廷尉,臣吏畏恐,莫敢瞻送。

弘时尚在丧,独于道侧拜,攀车涕泣,论者称焉。

高祖为镇军,召补咨议参军。

以功封华容县五等侯,迁琅邪王大司马从事中郎。

出为宁远将军、琅邪内史,尚书吏部郎中,豫章相。

卢循寇南康诸郡,弘奔寻阳。

高祖复命为中军咨议参军,迁大司马右长史,转吴国内史。

义熙十一年,征为太尉长史,转左长史。

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京师,讽旨朝廷。

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反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遂卒。

而高祖还彭城,弘领彭城太守。

宋国初建,迁尚书仆射领选,太守如故。

奏弹谢灵运曰“臣闻闲厥有家,垂训《大易》,作威专戮,致诫《周书》,斯典或违,刑兹无赦。

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力人桂兴淫其嬖妾,杀兴江涘,弃尸洪流。

事发京畿,播闻遐迩。

宜加重劾,肃正朝风。

案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过蒙恩奖,频叨荣授,闻礼知禁,为日已久。

而不能防闲阃闱,致兹纷秽,罔顾宪轨,忿杀自由。

此而勿治,典刑将替。

请以事见免灵运所居官,上台削爵土,收付大理治罪。

御史中丞都亭侯王准之,显居要任,邦之司直,风声噂沓,曾不弹举。

若知而弗纠,则情法斯挠。

如其不知,则尸昧已甚。

岂可复预班清阶,式是国宪。

请免所居官,以侯还散辈中。

内台旧体,不得用风声举弹,此事彰赫,曝之朝野,执宪蔑闻,群司循旧,国典既颓,所亏者重。

臣弘忝承人乏,位副朝端,若复谨守常科,则终莫之纠正。

所以不敢拱默,自同秉彝。

违旧之愆,伏须准裁”高祖令曰“灵运免官而已,余如奏。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自今为永制” 十四年,迁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至州,省赋简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加散骑常侍。

以佐命功,封华容县公,食邑二千户。

三年,入朝,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因宴集,谓群公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傅亮之徒并撰辞欲盛称功德。

弘率尔对曰“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时人称其简举。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谋废立,召弘入朝。

太祖即位,以定策安社稷,进位司空,封建安郡公,食邑千户。

上表固辞曰“臣闻赵武称随会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

臣千载幸会,谬荷荣遇,虽以智能虚薄,政绩蔑闻,而言无隐情,窃所庶几。

向令天启其心,预定大策,而名编司勋,功不见纪,固将请不赏之罪,悬龙蛇之书,岂当稽违成命,苟修小节。

但无功勤,暴之四海,进阙君子劳心之谋,退微小人劳力之效,而圣朝僭赏于上,愚臣苟忝于下,则为厚诬当时,永贻口实。

窃财之诮,比此为轻,惟尘盛猷,亏玷为大。

微躬所惜,一朝亦尽,非唯仰尘国纪,实亦俯畏友朋。

忧心弥疹,胡颜靡托。

且凡人之交,尚申知己,况在明主,可用理干。

所以敢遂愚狷,守之以死”乃见许。

加使持节、侍中,改监为都督,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如故。

徐羡之等以废弑之罪将见诛,弘既非首谋,弟昙首又为上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

羡之等诛,征弘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给班剑三十人。

上西征谢晦,弘与骠骑彭城王义康居守,入住中书下省,引队仗出入。

司徒府权置参军。

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逊位,曰“臣闻三才虽殊,其致则一。

故世道休明,五福攸应。

政有失德,咎征必显。

臣抑又闻之,台辅之职,论道赞契,上佐人主,燮理阴阳。

位以德授,则和气淳穆。

寇窃非据,则谪见于天。

是以陈平有辞,不滥主者之局。

邴吉停驾,大惧牛喘之由。

斯固有国之所同,天人之远旨。

陛下圣哲御世,光隆中兴,宜休征表祥,醴泉毖涌。

而顷阴阳隔并,亢旱成灾,秋无严霜,冬无积雪,疾厉之气,弥历四时。

此岂非任失其人,覆餗之咎。

臣以庸短,自毕凡流,谬逢嘉运,叨恩在昔。

陛下忘其不腆,又重之以今任。

正位槐鼎,统理神州,珥貂衣衮,总录朝端,内外要重,顿萃微躬,穷极宠贵,人臣莫比。

令德居之,犹或难称,矧伊陋昧,何以克任。

此之易了,不俟明识。

但受命之始,属值时艰,六戎亲戒,忧及社稷,诚是臣下致节忘身之时,当有何心,尘挠圣听。

所以黾勉从事,循墙驰驱,志在宣力,虑不及远。

既鲸鲵折首,西夏底定,便宜诉其本怀,避贤谢拙。

而常人偷安,日甘一日,实亦仰佩天眷,未能自已。

荏苒推迁,忽及三载。

遂令负乘之衅,彰著幽明,愆伏之灾,患缠氓庶。

上缺皇朝缉熙之美,下增官谤覆折之灾。

伏念惶赧,五情飞散,虽曰厚颜,何以宁处。

不远而复,《大易》攸称,小惩大戒,细人之福。

近复之美,非所敢觖,惩戒之幸,窃怀庶几。

今履端惟始,朝庆礼毕,辄还私门,思愆家巷,庶微塞天谴,少弭谤讟。

伏愿鉴其所守,即而许之。

临启愧塞,不自宣尽” 先是,彭城王义康为荆州刺史,镇江陵。

平陆令河南成粲与弘书曰“仆闻轨物设教,必随时制宜。

世代盈虚,亦与之消息。

夫势之所处,非亲不居。

是以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权轴之要,任归二南,斯前代之明谟,当今之显辙。

明公位极台鼎,四海具瞻。

劬劳夙夜,义同吐握。

而总录百揆,兼牧畿甸,功实盛大,莫之与俦。

天道福谦,宜存挹损。

骠骑彭城王道德昭备,上之懿弟,宗本归源,所应推先,宜出据列蕃,齐光鲁、卫。

明公高枕论道,燮理阴阳,则天下和平,灾害不作。

福庆与大宋升降,享年与松、乔齐久,名垂万代,岂不美欤”弘本有退志,挟粲言,由是固自陈请,乃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曰“臣闻异姓为后,宗周之明义。

亲不在外,有国之所先。

故鲁长滕君,《春秋》所美,楚出弃疾,前史垂诫。

矧乃茂亲明德,道光一时,述职侯甸,朝政弗及,而以庶族庸陋浮华之臣,超逾先典,居中赞契,岂所以宪章古式,缉熙治道。

骠骑将军臣义康,徽猷渊邈,明德弥劭,敷政江汉,化被荆南,搢绅属情,想乐当务,周旦之寄,不谋同词,分陕虽重,比此为轻。

臣实空暗,阶恩逾越,俯积素餐,仰玷盛化,公私二三,无一而可。

昔孙叔未进,优孟见弓攵。

展季在下,臧文贻讥。

况道隆地昵,义兼前礼。

臣于古人,无能为役,负乘窃位,万物谓何,虽曰厚颜,胡宁以处。

斯亡之惧,实疚其心。

乞解州录,以允民望。

伏愿陛下远存至公,近鉴丹款,俯顺朝野,改授亲贤。

岂惟下臣,获免大戾,凡厥众隶,孰不庆幸。

若天眷罔已,脱复迟回,请出臣表,逮闻外内,朝议舆诵,或有可择”诏曰“省表,远拟隆周经国之体,近述《大易》卑牧之志,三复冲旨,良用怃然。

公体道渊虚,明识经远,毗翼艰难,勋猷光茂,俾朕获辰居垂拱,司契委成。

岂容高逊总录,固辞神州,使成务有亏,以重朕之不德邪。

深存礼国,所望夤亮。

骠骑亲贤之寄,地均旦、奭,还入内辅,参赞机务,辄敬从所执”义康由是代弘为司徒,与之分录。

弘又表曰“近冒表闻,披陈愚管,实冀天鉴,体其至诚。

而奉被还诏,未蒙酧察,徒尘圣览,仰延优旨,顾影惭惶,罔识攸厝。

臣忝荷要重,四载于今。

既违前史量力之诫,又微古人进贤之美,尸位固宠,日积官谤,旋观周行,兴愧已后。

况在亲贤,朝野归德,甫思引身,曷云能补,惟尘大典,亏丧已多。

不悟天眷之隆,复垂恩奖,名器弗改,蒙宠如旧,感遇自揆,茫若无涯。

臣义康既总录百揆,毗赞盛化,忝厕下风,咨凭有所。

内朝细务,庶可免竭,神州任重,望实兼该,臣何人斯,寇窃不已。

为尔推迁,覆败将及,就无人事之愆,必有阴阳之患。

伏念惟忧,疢如疾首,不知何理,可以自安。

但成旨已决,涣汗难反,加臣懦劣,少无此志,进不能抗言陈辞,以死自固。

退不能重茧置冰,鲜食为瘠。

祗畏天威,遂复俯仰。

至于摄督所部,料综文案,曹局吏役,所须不多,其余文武,皆为冗长。

相府初建,或有未充,请留职僚同事而已,自此以外,及诸资实,一送司徒。

臣受恩深重,休戚是预,义无虚饰,苟自贬损。

伏愿圣察,特垂许顺,不令诚诉,其见抑夺”上又诏曰“卫军表如此,司徒宜须事力,可顺公雅怀,割二千人配府,资储不烦事送” 弘博练治体,留心庶事,斟酌时宜,每存优允。

与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然每至诘谪,辄有请诉。

若垂恩宥,则法废不可行。

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

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

又主守偷五匹,常偷四十匹,并加大辟,议者咸以为重,宜进主守偷十匹、常偷五十匹死,四十匹降以补兵。

既得少宽民命,亦足以有惩也。

想各言所怀” 左丞江奥议“士人犯盗赃不及弃市者,刑竟,自在赃污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

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

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

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

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

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

如其无奴,则不应坐”右丞孔默之议“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

士庶虽殊,而理有闻察,譬百司居上,所以下不必躬亲而后同坐。

是故犯违之日,理自相关。

今罪其养子、典计者,盖义存戮仆。

如此,则无奴之室,岂得宴安。

但既云复士,宜令输赎。

常盗四十匹,主守五匹,降死补兵,虽大存宽惠,以纾民命。

然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

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 尚书王准之议“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

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

此非士庶殊制,实使即刑当罪耳。

夫束脩之胄,与小人隔绝,防检无方,宜及不逞之士,事接群细,既同符伍,故使纠之。

于时行此,非唯一处。

左丞议奴客与邻伍相关,可得检察,符中有犯,使及刑坐。

即事而求,有乖实理。

有奴客者,类多使役,东西分散,住家者少。

其有停者,左右驱驰,动止所须,出门甚寡,典计者在家十无其一。

奴客坐伍,滥刑必众,恐非立法当罪本旨。

右丞议士人犯偷,不及大辟者,宥补兵。

虽欲弘士,惧无以惩邪。

乘理则君子,违之则小人。

制严于上,犹冒犯之,以其宥科,犯者或众。

使畏法革心,乃所以大宥也。

且士庶异制,意所不同” 殿中郎谢元议谓“事必先正其本,然后其末可理。

本所以押士大夫于符伍,而所以检小人邪。

可使受检于小人邪。

士犯坐奴,是士庶天隔,则士无弘庶之由,以不知而押之于伍,则是受检于小人也。

然则小人有罪,士人无事,仆隶何罪,而令坐之。

若以实相交关,贵其闻察,则意有未因。

何者。

名实殊章,公私异令,奴不押符,是无名也。

民乏资财,是私贱也,以私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

由此而言,谓不宜坐。

还从其主,于事为宜。

无奴之士,不在此例。

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已应获罪,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输赎,于事非谬。

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

此自是辨章二本,欲使各从其分。

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士庶,于义为美。

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幸可同宽宥之惠。

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 吏部郎何尚之议“按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

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

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

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

意同左丞议” 弘议曰“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谪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宥,故不尽亲谪耳。

吴及义兴适有许、陆之徒,以同符合给,二千石论启丹书。

己未间,会稽士人云十数年前,亦有四族坐此被责,以时恩获停。

而王尚书云人旧无同伍坐,所未之解。

恐莅任之日,偶不值此事故邪。

圣明御世,士人诚不忧至苦,然要须临事论通,上干天听为纷扰,不如近为定科,使轻重有节也。

又寻甲符制,蠲士人不传符耳,令史复除,亦得如之。

共相押领,有违纠列,了无等衰,非许士人闾里之外也。

诸议云士庶缅绝,不相参知,则士人犯法,庶民得不知。

若庶民不许不知,何许士人不知。

小民自非超然简独,永绝尘秕者,比门接栋,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

右丞百司之言,粗是其况。

如衰陵士人,实与里巷关接,相知情状,乃当于冠带小民。

今谓之士人,便无小人之坐。

署为小民,辄受士人之罚。

于情于法,不其颇欤。

且都令不及士流,士流为轻,则小人令使征预其罚,便事至相纠,闾伍之防,亦为不同。

谓士人可不受同伍之谪耳,罪其奴客,庸何伤邪。

无奴客,可令输赎,又或无奴僮为众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当亲临列上,依事遣判。

又主偷五匹、常偷四十匹,谓应见优量者,实以小吏无知,临财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求之于心,常有可愍,故欲小进匹数,宽其性命耳。

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

士人无私相偷四十匹理,就使至此,致以明罚,固其宜耳,并何容复加哀矜。

且此辈士人,可杀不可谪,有如诸论,本意自不在此也。

近闻之道路,聊欲共论,不呼乃尔难精。

既众议纠纷,将不如其已。

若呼不应停寝,谓宜集议奏闻,决之圣旨”太祖诏“卫军议为允” 弘又上言“旧制,民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

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

而考之见事,犹或未尽。

体有强弱,不皆称年。

且在家自随,力所能堪,不容过苦。

移之公役,动有定科,循吏隐恤,可无其患,庸宰守常,已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称言。

乃有务在丰役,增进年齿,孤远贫弱,其敝尤深。

至令依寄无所,生死靡告,一身之切,逃窜求免,家人远计,胎孕不育,巧避罗宪,实亦由之。

今皇化惟新,四方无事,役召之宜,应存乎消息。

十五至十六,宜为半,十七为全”从之。

其后,弘寝疾,弘表屡乞骸骨,上辄优诏不许。

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余如故。

其年,薨,时年五十四。

即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侍中、录尚书、刺史如故。

谥曰文昭公,配食高祖庙廷。

其年,诏曰“乃者三逆煽祸,实繁有徒,爰初遵养,暨于明罚,外虞内虑,实维艰难。

故太保华容县公弘、故卫将军华、故左光禄大夫昙首,抱义怀忠,乃情同至,筹谋庙堂,竭尽智力,经营夷险,简自朕心。

国耻既雪,允膺茅土,而并执谦挹,志不命逾,故用伫朝典,将有后命。

盛业不究,相系殒落,永怀伤叹,痛恨无已。

弘可增封千户,华、昙首封开国县侯,食邑各千户。

护军将军建昌公彦之,深诚密谟,比踪齐望,其复先食邑,以酧忠勋”又诏“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之美,同规古人。

言念始终,情增凄叹。

可赐钱百万,米千斛” 世祖大明五年,车驾游幸,经弘墓。

下诏曰“故侍中、中书监、太保、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华容文昭公弘,德猷光劭,鉴识明远。

故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太子詹事豫章文侯昙首,夙尚恬素,理心贞正。

并绸缪先眷,契阔屯夷,内亮王道,外流徽誉。

以国图令勋,民思茂惠。

朕薄巡都外,瞻览坟茔,永言想慨,良深于怀。

便可遣使致祭墓所” 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虽历任藩辅,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余业。

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

少时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辞诉颇切。

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子锡嗣。

少以宰相子,起家为员外散骑,历清职,中书郎,太子左卫率,江夏内史。

高自位遇。

太尉江夏王义恭当朝,锡箕踞大坐,殆无推敬。

卒官。

子僧亮嗣。

齐受禅,降爵为侯,食邑五百户。

弘少子僧达,别有传。

弘弟虞,廷尉卿。

虞子深,有美名,官至新安太守。

虞弟抑,光禄大夫。

抑弟孺,侍中。

孺弟昙首,别有传。

弘从父弟练,晋中书令珉子也。

元嘉中,历显官,侍中,度支尚书。

练子钊,世祖大明中,亦经清职,黄门郎,临海王子顼晋安王子勋征虏、前军长史,左民尚书。

太宗初,为司徒左长史。

随司徒建安王休仁出赭圻,时居母忧,加冠军将军。

忤犯休仁,出为始兴相。

休仁恚之不已,太宗乃收付廷尉,赐死。

史臣曰:晋纲弛紊,其渐有由。

孝武守文于上,化不下及,道子昏德居宗,宪章坠矣。

重之以国宝启乱,加之以元显嗣虐,而祖宗之遗典,群公之旧章,莫不叶散冰离,扫地尽矣。

主威不树,臣道专行,国典人殊,朝纲家异,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

由是祸基东妖,难结天下,荡荡然王道不绝者若綖。

高祖一朝创义,事属横流,改乱章,布平道,尊主卑臣之义,定于马棰之间。

威令一施,内外从禁,以建武、永平之风,变太元、隆安之俗,此盖文宣公之为也。

为一代宗臣,配飨清庙,岂徒然哉。

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徐羡之傅亮檀道济

〔沈约〕 〔南北朝〕

徐羡之,字宗文,东海郯人也。

祖宁,尚书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羡之少为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刘牢之镇北功曹,尚书祠部郎,不拜,桓修抚军中兵曹参军。

与高祖同府,深相亲结。

义旗建,高祖版为镇军参军,尚书库部郎,领军司马。

与谢混共事,混甚知之。

补琅邪王大司马参军,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从事史,太尉咨议参军。

义熙十一年,除鹰扬将军、琅邪内史,仍为大司马从事中郎,将军如故。

高祖北伐,转太尉左司马,掌留任,以副贰刘穆之。

初,高祖议欲北伐,朝士多谏,唯羡之默然。

或问何独不言,羡之曰“吾位至二品,官为二千石,志愿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寝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轻豫”刘穆之卒,高祖命以羡之为吏部尚书、建威将军、丹阳尹,总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转尚书仆射,将军、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马府军人朱兴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岁,先得痫病,周因其病发,掘地生埋之,为道扶姑女所告,正周弃市刑。

羡之议曰“自然之爱,虎狼犹仁。

周之凶忍,宜加显戮。

臣以为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虽伏法者当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谓可特申之遐裔”从之。

高祖践阼,进号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诏曰“散骑常侍、尚书仆射、镇军将军、丹阳尹徐羡之,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华容侯王弘,散骑常侍、护军将军作唐男檀道济,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领军谢晦,前左将军、江州刺史宜阳侯檀韶,使持节、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河北诸军事、后将军、雍州刺史关中侯赵伦之,使持节、督北徐兖青三州诸军事、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刘怀慎,散骑常侍、领太子左卫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军将军、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弥,左卫将军滠阳男刘粹,使持节、南蛮校尉佷山子到彦之,西中郎司马南郡宜阳侯张邵,参西中郎将军事、建威将军、河东太守资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规远谋,扶赞洪业。

或肆勤树绩,弘济艰难。

经始图终,勋烈惟茂,并宜与国同休,飨兹大赉。

羡之可封南昌县公,弘可华容县公,道济可改封永修县公,亮可建城县公,晦可武昌县公,食邑各二千户。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户,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户。

怀慎、彦之各进爵为侯,粹改封建安县侯,并增邑为千户。

伦之可封霄城县侯,食邑千户。

邵可封临沮县伯,林子可封汉寿县伯,食邑六百户。

开国之制,率遵旧章” 羡之迁尚书令、扬州刺史,加散骑常侍。

进位司空、录尚书事,常侍、刺史如故。

羡之起布衣,又无术学,直以志力局度,一旦居廊庙,朝野推服,咸谓有宰臣之望。

沈密寡言,不以忧喜见色。

颇工弈棋,观戏常若未解,当世倍以此推之。

傅亮、蔡廓常言“徐公晓万事,安异同” 高祖不豫,加班剑三十人。

宫车晏驾,与中书令傅亮、领军将军谢晦、镇北将军檀道济同被顾命。

少帝诏曰“平理狱讼,政道所先。

朕哀荒在疚,未堪亲览。

司空、尚书令可率众官月一决狱” 帝后失德,羡之等将谋废立,而庐陵王义真轻动多过,不任四海,乃先废义真,然后废帝。

时谢晦为领军,以府舍内屋败应治,悉移家人出宅,聚将士于府内。

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先朝旧将,威服殿省,且有兵众,召使入朝,告之以谋。

事将发,道济入宿领军府。

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为内应,其日守关。

道济领兵居前,羡之等继其后,由东掖门云龙门入,宿卫先受处分,莫有动者。

先是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以像破岗,率左右唱呼引船为乐。

是夕,寝于龙舟,在天渊池。

兵士进杀二人,又伤帝指。

扶帝出东阁,收玺绶。

群臣拜辞,卫送故太子宫,迁于吴郡。

侍中程道惠劝立第五皇弟义恭,羡之不许。

遣使杀义真于新安,杀帝于吴县。

时为帝筑宫未成,权居金昌亭,帝突走出昌门,追者以门关击之倒地,然后加害。

太祖即阼,进羡之司徒,余如故,改封南平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加封。

有司奏车驾依旧临华林园听讼,诏曰“政刑多所未悉,可如先二公推讯” 元嘉二年,羡之与左光禄大夫傅亮上表归政,曰“臣闻元首司契,运枢成务。

臣道代终,事尽宣翼。

冕旒之道,理绝于上皇。

拱己之事,不行于中古。

故高宗不言,以三龄为断。

冢宰听政,以再期为节。

百王以降,罔或不然。

陛下圣德绍兴,负荷洪业,忆兆颙颙,思陶盛化。

而圣旨谦挹,委成群司。

自大礼告终,钻燧三改,大明伫照,远迩倾属。

臣等虽率诚屡闻,未能仰感,敢藉品物之情,谨因苍生之志。

伏愿陛下远存周文日昃之道,近思皇室缔构之艰,时揽万机,躬亲朝政,广辟四聪,博询庶业,则雍熙可臻,有生幸甚”上未许。

羡之等重奏曰“近写下情,言为心罄,奉被还诏,鉴许未回。

岂惟愚臣,秉心有在,询之朝野,人无异议。

何者。

形风四方,实系王德,一国之事,本之一人。

虽世代不同,时殊风异,至于主运臣赞,古今一揆。

未有浑心委任,而休明可期,此之非宜,布自遐迩。

臣等荷遇二世,休戚以均,情为国至,岂容顺默。

重披丹心,冒昧以请”上犹辞。

羡之等又固陈曰“比表披陈,辞诚俱尽,诏旨冲远,未垂听纳,三复屏营,伏增忧叹。

臣闻克隆先构,干蛊之盛业。

昧旦丕显,帝王之高义。

自皇宋创运,英圣有造,殷忧未阙,艰患仍缠。

赖天命有底,圣明承业,时屯国故,犹在民心。

泰山之安,未易可保,昏明隆替,系在圣躬。

斯诚周诗夙兴之辰,殷王待旦之日,岂得无为拱己,复玄古之风,逡巡虚挹,徇匹夫之事。

伏愿以宗庙为重,百姓为心,弘大业以嗣先轨,隆圣道以增前烈。

愚瞽所献,情尽于此”上乃许之。

羡之仍逊位退还私第,兄子佩之及侍中程道惠、吴兴太守王韶之等并谓非宜,敦劝甚苦,复奉诏摄任。

三年正月,诏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爱敬同极,岂惟名教,况乃施侔造物,义在加隆者乎。

徐羡之、傅亮、谢晦,皆因缘之才,荷恩在昔,擢自无闻,超居要重,卵翼而长,未足以譬。

永初之季,天祸横流,大明倾曜,四海遏密,实受顾托,任同负图。

而不能竭其股肱,尽其心力,送往无复言之节,事居阙忠贞之效,将顺靡记,匡救蔑闻,怀宠取容,顺成失德。

虽末因惧祸,以建大策,而逞其悖心,不畏不义。

播迁之始,谋肆鸩毒,至止未几,显行怨杀,穷凶极虐,荼酷备加,颠沛皂隶之手,告尽逆旅之馆,都鄙哀愕,行路饮涕。

故庐陵王英秀明远,徽风夙播,鲁卫之寄,朝野属情。

羡之等暴蔑求专,忌贤畏逼,造构贝锦,成此无端,罔主蒙上,横加流屏,矫诬朝旨,致兹祸害。

寄以国命,而剪为仇雠,旬月之间,再肆鸩毒,痛感三灵,怨结人鬼。

自书契以来,弃常安忍,反易天明,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昔子家从弑,郑人致讨。

宋肥无辜,荡泽为戮。

况逆乱倍于往衅,情痛深于国家,此而可容,孰不可忍。

即宜诛殛,告谢存亡。

而于时大事甫尔,异同纷结,匡国之勋实著,莫大之罪未彰。

是以远酌民心,近听舆讼,虽欲讨乱,虑或难图,故忍戚含哀,怀耻累载。

每念人生实难,情事未展,何尝不顾影恸心,伏枕泣血。

今逆臣之衅,彰暴遐迩,君子悲情,义徒思奋,家仇国耻,可得而雪,便命司寇,肃明典刑。

晦据有上流,或不即罪,朕当亲率六师,为其遏防。

可遣中领军到彦之即日电发,征北将军檀道济络驿继路,符卫军府州以时收剪。

已命征虏将军刘粹断其走伏。

罪止元凶,余无所问。

感惟永往,心情崩绝。

氛雾既袪,庶几治道” 尔日诏召羡之。

行至西明门外,时谢晦弟爵〔子肖反〕为黄门郎,正直,报亮云“殿内有异处分”亮驰报羡之。

羡之回还西州,乘内人问讯车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灶中自刭死,时年六十三。

羡之初不应召,上遣中领军到彦之、右卫将军王华追讨。

羡之死,野人以告,载尸付廷尉。

子乔之,尚高祖第六女富阳公主,官至竟陵王文学。

乔之及弟乞奴从诛。

初,羡之年少时,尝有一人来,谓之曰“我是汝祖”羡之因起拜之。

此人曰“汝有贵相,而有大厄,可以钱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灾。

过此可位极人臣”后羡之随亲之县,住在县内,尝暂出,而贼自后破县。

县内人无免者,鸡犬亦尽,唯羡之在外获全。

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余,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

及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晨见危南。

又当拜时,双鹤集太极东鸱尾鸣唤。

兄子佩之,轻薄好利,高祖以其姻戚,累加宠任,为丹阳尹,吴郡太守。

景平初,以羡之秉权,颇豫政事。

与王韶之、程道惠、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相结党与。

时谢晦久病,连灸,不堪见客。

佩之等疑其托疾有异图,与韶之、道惠同载诣傅亮,称羡之意,欲令亮作诏诛之。

亮答以为“己等三人,同受顾命,岂可相残戮。

若诸君果行此事,便当角巾步出掖门耳”佩之等乃止。

羡之既诛,太祖特宥佩之,免官而已。

其年冬,佩之又结殿中监茅亨谋反,并告前宁州刺史应袭,以亨为兖州,袭为豫州。

亨密以闻,袭亦告司徒王弘。

佩之聚党百余人,杀牛犒赐,条牒时人,并相署置,期明年正会,于殿中作乱。

未及数日,收斩之。

傅亮,字季友,北地灵州人也。

祖咸,司隶校尉。

父瑗,以学业知名,位至安成太守。

瑗与郗超善,超尝造瑗,瑗见其二子迪及亮。

亮年四五岁,超令人解亮衣,使左右持去,初无吝色。

超谓瑗曰“卿小儿才名位宦,当远逾于兄。

然保家传祚,终在大者”迪字长猷,亦儒学,官至五兵尚书。

永初二年卒,追赠太常。

亮博涉经史,尤善文词。

初为建威参军,桓谦中军行参军。

桓玄篡位,闻其博学有文采,选为秘书郎,欲令整正秘阁,未及拜而玄败。

义旗初,丹阳尹孟昶以为建威参军。

义熙元年,除员外散骑侍郎,直西省,典掌诏命。

转领军长史,以中书郎滕演代之。

亮未拜,遭母忧,服阕,为刘毅抚军记室参军,又补领军司马。

七年,迁散骑侍郎,复代演直西省。

仍转中书黄门侍郎,直西省如故。

高祖以其久直勤劳,欲以为东阳郡,先以语迪,迪大喜告亮。

亮不答,即驰见高祖曰“伏闻恩旨,赐拟东阳,家贫忝禄,私计为幸。

但凭荫之愿,实结本心,乞归天宇,不乐外出”高祖笑曰“谓卿之须禄耳,若能如此,甚协所望”会西讨司马休之,以为太尉从事中郎,掌记室。

以太尉参军羊徽为中书郎,代直西省。

亮从征关、洛,还至彭城。

宋国初建,令书除侍中,领世子中庶子。

徙中书令,领中庶子如故。

从还寿阳。

高祖有受禅意,而难于发言,乃集朝臣宴饮,从容言曰“桓玄暴篡,鼎命已移,我首唱大义,复兴皇室,南征北伐,平定四海,功成业著,遂荷九锡。

今年将衰暮,崇极如此,物戒盛满,非可久安。

今欲奉还爵位,归老京师”群臣唯盛称功德,莫晓此意。

日晚坐散,亮还外,乃悟旨,而宫门已闭。

亮于是叩扉请见,高祖即开门见之。

亮入便曰“臣暂宜还都”高祖达解此意,无复他言,直云“须几人自送”亮曰“须数十人便足”于是即便奉辞。

亮既出,已夜,见长星竟天。

亮拊髀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至都,即征高祖入辅。

永初元年,迁太子詹事,中书令如故。

以佐命功,封建城县公,食邑二千户。

入直中书省,专典诏命。

以亮任总国权,听于省见客。

神虎门外,每旦车常数百两。

高祖登庸之始,文笔皆是记室参军滕演。

北征广固,悉委长史王诞。

自此后至于受命,表策文诰,皆亮辞也。

演字彦将,南阳西鄂人,官至黄门郎,秘书监。

义熙八年卒。

二年,亮转尚书仆射,中书令、詹事如故。

明年,高祖不豫,与徐羡之、谢晦并受顾命,给班剑二十人。

少帝即位,进为中书监,尚书令。

景平二年,领护军将军。

少帝废,亮率行台至江陵奉迎太祖。

既至,立行门于江陵城南,题曰“大司马门”率行台百僚诣门拜表,威仪礼容甚盛。

太祖将下,引见亮,哭恸甚,哀动左右。

既而问义真及少帝薨废本末,悲号呜咽,侍侧者莫能仰视。

亮流汗沾背,不能答。

于是布腹心于到彦之、王华等,深自结纳。

太祖登阼,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本官悉如故。

司空府文武即为左光禄府。

又进爵始兴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进封。

元嘉三年,太祖欲诛亮,先呼入见。

省内密有报之者,亮辞以嫂病笃,求暂还家。

遣信报徐羡之,因乘车出郭门,骑马奔兄迪墓。

屯骑校尉郭泓收付廷尉,伏诛。

时年五十三。

初至广莫门,上遣中书舍人以诏书示亮,并谓曰“以公江陵之诚,当使诸子无恙”初,亮见世路屯险,著论名曰《演慎》,曰: 大道有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矣。

《易》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又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文王小心,《大雅》咏其多福。

仲由好勇,冯河贻其苦箴。

《虞书》著慎身之誉,周庙铭陛坐之侧。

因斯以谈,所以保身全德,其莫尚于慎乎。

夫四道好谦,三材忌满,祥萃虚室,鬼瞰高屋,丰屋有蔀家之灾,鼎食无百年之贵。

然而徇欲厚生者,忽而不戒。

知进忘退者,曾莫之惩。

前车已摧,后銮不息,乘危以庶安,行险而徼幸,于是有颠坠覆亡之祸,残生夭命之衅。

其故何哉。

流溺忘反,而以身轻于物也。

故昔之君子,同名爵于香饵,故倾危不及。

思忧患而豫防,则针石无用。

洪流壅于涓涓,合拱挫于纤蘖,介焉是式,色斯而举,悟高鸟以风逝,鉴醴酒而投绂。

夫岂敝著而后谋通,患结而后思复云尔而已哉。

故《诗》曰“慎尔侯度,用戒不虞”言防萌也。

夫单以营内丧表,张以治外失中,齐、秦有守一之败,偏恃无兼济之功,冰炭涤于胸心,岩墙绝于四体。

夫然,故形神偕全,表里宁一,营魄内澄,百骸外固,邪气不能袭,忧患不能及,然可以语至而言极矣。

夫以嵇子之抗心希古,绝羁独放,五难之根既拔,立生之道无累,人患殆乎尽矣。

徒以忽防于钟、吕,肆言于禹、汤,祸机发于豪端,逸翩铩于垂举。

观夫贻书良友,则匹厚味于甘鸩,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其惧患也,若无辔而乘奔,其慎祸也,犹履冰而临谷。

或振褐高栖,揭竿独往,或保约违丰,安于卑位。

故漆园外楚,忌在龟牺。

商洛遐遁,畏此驷马。

平仲辞邑,殷鉴于崔、庆,张临挹满,灼戒乎桑、霍。

若君子览兹二涂,则贤鄙之分既明,全丧之实又显。

非知之难,慎之惟难,慎也者,言行之枢管乎。

夫据图挥刃,愚夫弗为,临渊登峭,莫不惴栗。

何则。

害交故虑笃,患切而惧深。

故《诗》曰“不敢暴虎,不敢冯河”慎微之谓也。

故庖子涉族,怵然为戒,差之一毫,弊犹如此。

况乎触害犯机,自投死地。

祸福之具,内充外斥,陵九折于邛僰,泛冲波于吕梁,倾侧成于俄顷,性命哀而莫救。

呜呼。

呜呼。

故语有之曰,诚能慎之,福之根也。

曰是何伤,祸之门尔。

言慎而已矣。

亮布衣儒生,侥幸际会,既居宰辅,兼总重权。

少帝失德,内怀忧惧,作《感物赋》以寄意焉。

其辞曰: 余以暮秋之月,述职内禁,夜清务隙,游目艺苑。

于时风霜初戒,蛰类尚繁,飞蛾翔羽,翩翾满室,赴轩幌,集明烛者,必以燋灭为度。

虽则微物,矜怀者久之。

退感庄生异鹊之事,与彼同迷而忘反鉴之道,此先师所以鄙智,及齐客所以难日论也。

怅然有怀,感物兴思,遂赋之云尔。

在西成之暮晷,肃皇命于禁中。

聆蜻蛚于前庑,鉴朗月于房栊。

风萧瑟以陵幌,霜皑皑而被墉。

怜鸣蜩之应节,惜落景之怀东。

嗟劳人之萃感,何夕永而虑充。

眇今古以遐念,若循环之无终。

咏倚相之遗矩,希董生之方融。

钻光灯而散袠,温圣哲之遗踪。

坟素杳以难暨,九流纷其异封。

领三百于无邪,贯五千于有宗。

考旧闻于前史,访心迹于污隆。

岂夷阻之在运,将全丧之由躬。

游翰林之彪炳,嘉美手于良工。

辞存丽而去秽,旨既雅而能通。

虽源流之深浩,且扬榷而发蒙。

习习飞蚋,飘飘纤蝇,缘幌求隙,望爓思陵。

糜兰膏而无悔,赴朗烛而未惩。

瞻前轨之既覆,忘改辙于后乘。

匪微物之足悼,怅永念而捬膺。

彼人道之为贵,参二仪而比灵。

禀清旷以授气,修缘督而为经。

照安危于心术,镜纤兆于未形。

有徇末而舍本,或耽欲而忘生。

碎随侯于微爵,捐所重而要轻。

矧昆虫之所昧,在智士其犹婴。

悟雕陵于庄氏,几鉴浊而迷清。

仰前修之懿轨,知吾迹之未并。

虽宋元之外占,曷在予之克明。

岂知反之徒尔,喟投翰以增情。

初,奉迎大驾,道路赋诗三首,其一篇有悔惧之辞,曰“夙棹发皇邑,有人祖我舟。

饯离不以币,赠言重琳球。

知止道攸贵,怀禄义所尤。

四牡倦长路,君辔可以收。

张邴结晨轨,疏董顿夕辀。

东隅诚已谢,西景逝不留。

性命安可图,怀此作前修。

敷衽铭笃诲,引带佩嘉谋。

迷宠非予志,厚德良未酧。

抚躬愧疲朽,三省惭爵浮。

重明照蓬艾,万品同率由。

忠诰岂假知,式微发直讴”亮自知倾覆,求退无由,又作辛有、穆生、董仲道赞,称其见微之美。

长子演,秘书郎,先亮卒。

演弟悝、湛逃亡。

湛弟都,徙建安郡。

世祖孝建之中,并还京师。

檀道济,高平金乡人,左将军韶少弟也。

少孤,居丧备礼。

奉姊事兄,以和谨致称。

高祖创义,道济从入京城,参高祖建武军事,转征西。

讨平鲁山,禽桓振,除辅国参军、南阳太守。

以建义勋,封吴兴县五等侯。

卢循寇逆,群盗互起,郭寄生等聚作乱,以道济为扬武将军、天门太守讨平之。

又从刘道规讨柏谦、荀林等,率厉文武,身先士卒,所向摧破。

及徐道覆来逼,道规亲出拒战,道济战功居多。

迁安远护军、武陵内史。

复为太尉参军,拜中书侍郎,转宁朔将军,参太尉军事。

以前后功封作唐县男,食邑四百户。

补太尉主簿、咨议参军。

豫章公世子为征虏将军镇京口,道济为司马、临淮太守。

又为世子西中郎司马、梁国内史。

复为世子征虏将军司马,加冠军将军。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以道济为前锋出淮、肥,所至诸城戍望风降服。

进克许昌,获伪宁朔将军、颍川太守姚坦及大将杨业。

至成皋,伪兖州刺史韦华降。

径进洛阳,伪平南将军陈留公姚洸归顺。

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

议者谓应悉戮以为京观。

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皆释而遣之。

于是戎夷感悦,相率归之者甚众。

进据潼关,与诸军共破姚绍。

长安既平,以为征虏将军、琅邪内史。

世子当镇江陵,复以道济为西中郎司马、持节、南蛮校尉。

又加征虏将军。

迁宋国侍中,领世子中庶子,兖州大中正。

高祖受命,转护军,加散骑常侍,领石头戍事。

听直入殿省。

以佐命功,改封永修县公,食邑二千户。

徙为丹阳尹,护军如故。

高祖不豫,给班剑二十人。

出监南徐兖之江北淮南诸郡军事、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

景平元年,虏围青州刺史竺夔于东阳城,夔告急。

加道济使持节、监征讨诸军事,与王仲德救东阳。

未及至,虏烧营,焚攻具遁走。

将追之,城内无食,乃开窖取久谷。

窖深数丈,出谷作米,已经再宿。

虏去已远,不复可追,乃止。

还镇广陵。

徐羡之将废庐陵王义真,以告道济,道济意不同,屡陈不可,不见纳。

羡之等谋欲废立,讽道济入朝。

既至,以谋告之。

将废之夜,道济入领军府就谢晦宿。

晦其夕竦动不得眠,道济就寝便熟,晦以此服之。

太祖未至,道济入守朝堂。

上即位,进号征北将军,加散骑常侍,给鼓吹一部。

进封武陵郡公,食邑四千户。

固辞进封。

又增督青州、徐州之淮阳下邳琅邪东莞五郡诸军事。

及讨谢晦,道济率军继到彦之。

彦之战败,退保隐圻,会道济至。

晦本谓道济与羡之等同诛,忽闻来上,人情凶惧,遂不战自溃。

事平,迁都督江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持节、常侍如故。

增封千户。

元嘉八年,到彦之伐索虏,已平河南,寻复失之。

金墉、虎牢并没,虏逼滑台。

加道济都督征讨诸军事,率众北讨。

军至东平寿张县,值虏安平公乙旃眷。

道济率宁朔将军王仲德、骁骑将军段宏奋击,大破之。

转战至高梁亭,虏宁南将军、济州刺史寿昌公悉颊库结前后邀战,道济分遣段宏及台队主沈虔之等奇兵击之,即斩悉颊库结。

道济进至济上,连战二十余日,前后数十交,虏众盛,遂陷滑台。

道济于历城全军而反。

进位司空,持节、常侍、都督、刺史并如故。

还镇寻阳。

道济立功前朝,威名甚重。

左右腹心,并经百战,诸子又有才气,朝廷疑畏之。

太祖寝疾累年,屡经危殆,彭城王义康虑宫车晏驾,道济不可复制。

十二年,上疾笃,会索虏为边寇,召道济入朝。

既至,上间。

十三年春,将遣道济还镇,已下船矣,会上疾动,召入祖道,收付廷尉。

诏曰“檀道济阶缘时幸,荷恩在昔,宠灵优渥,莫与为比。

曾不感佩殊遇,思答万分,乃空怀疑贰,履霜日久。

元嘉以来,猜阻滋结,不义不昵之心,附下罔上之事,固已暴之民听,彰于遐迩。

谢灵运志凶辞丑,不臣显著,纳受邪说,每相容隐。

又潜散金货,招诱剽猾,逋逃必至,实繁弥广,日夜伺隙,希冀非望。

镇军将军仲德往年入朝,屡陈此迹。

朕以其位居台铉,豫班河岳,弥缝容养,庶或能革。

而长恶不悛,凶慝遂遘,因朕寝疾,规肆祸心。

前南蛮行参军庞延祖具悉奸状,密以启闻。

夫君亲无将,刑兹罔赦。

况罪衅深重,若斯之甚。

便可收付廷尉,肃正刑书。

事止元恶,余无所问”于是收道济及其子给事黄门侍郎植、司徒从事中郎粲、太子舍人隰、征北主簿承伯、秘书郎遵等八人,并于廷尉伏诛。

又收司空参军薛彤,付建康伏法。

又遣尚书库部郎顾仲文、建武将军茅亨至寻阳,收道济子夷、邕、演及司空参军高进之,诛之。

薛彤、进之并道济腹心,有勇力,时以比张飞、关羽。

初,道济见收,脱帻投地曰“乃复坏汝万里之长城”邕子孺乃被宥,世祖世,为奉朝请。

史臣曰:夫弹冠出里,结组登朝,道申于夷路,运艰于险辙,是以古人裴回于出处,交战乎临岐。

若其任重于身,恩结自主,虽复据鼎承剑,悠然不以存殁为怀。

当二公受言西殿,跪承顾托,若使死而可再,固以赴蹈为期也。

及逢权定之机,当震主之地,甫欲攘抑后祸,御蔽身灾,使桐宫有卒迫之痛,淮王非中雾之疾。

若以社稷为存亡,则义异于此。

但彭城无燕剌之衅,而有楚英之戮。

若使一昆延历,亦未知定终所在也。

谢晦言不以贼遗君父,岂徒言哉。

宋书·卷三十七·志第二十七·州郡三

〔沈约〕 〔南北朝〕

荆州刺史,汉治武陵汉寿,魏、晋治江陵,王敦治武昌,陶侃前治沔阳,后治武昌,王暠治江陵,庾亮治武昌,庾翼进襄阳,复还夏口。

桓温治江陵,桓冲治上明,王忱还江陵,此后遂治江陵。

宋初领郡三十一,后分南阳、顺阳、襄阳、新野、竟陵为雍州。

湘川十郡为湘州,江夏、武陵属郢州,随郡、义阳属司州,北义阳省,凡余十一郡。

文帝世,又立宋安左郡,领拓边、绥慕、乐宁、慕化、仰泽、革音、归德七县,后省改。

汶阳郡又度属。

今领郡十二,县四十八,户六万五千六百四。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八十。

南郡太守,秦立。

汉高帝元年,为临江国,景帝中二年复故。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新郡,寻复故。

宋初领县九,后州陵、监利度属巴陵。

旌阳,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枝江。

二汉无旌阳,见《晋太康地志》,疑是吴所立。

凡余六县,户一万四千五百四十四,口七万五千八十七。

江陵公相,汉旧县。

华容公相,汉旧县,晋武太康元年省,后复立。

当阳男相,汉旧县。

临沮伯相,汉旧县。

《晋太康》、《永守地志》属襄阳,后度。

编县男相,汉旧县。

枝江侯相,汉旧县。

南平内史,吴南郡治江南,领江陵、华容诸县。

晋武帝太康元年,分南郡江南为南平郡,治作唐,后治江安。

领县四,户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口四万五千四十九。

去州水二百五十,去京都水三千五百,无陆。

江安侯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孱陵侯相,二汉旧县,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作唐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武陵,《晋太康地志》属南平。

南安令,晋武帝分江安立。

天门太守,吴孙休永安六年,分武陵立。

充县有松梁山,山有石,石开处数十丈,其高以努仰射不至,其上名“天门”,因此名郡。

充县后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

明帝泰始三年,复旧。

领县四,户三千一百九十五。

去州水一千二百,陆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澧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临澧令,晋武帝太康四年立。

零阳令,汉旧县,属武陵。

溇中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疑是吴立。

宜都太守,《太康地志》、王隐《地道》、何志并云吴分南郡立。

张勃《吴录》云刘备立。

按《吴志》,吕蒙平南郡,据江陵,陆逊别取宜都,获秭归、枝江、夷道县。

初权与刘备分荆州,而南郡属备,则是备分南郡立宜都,非吴立也。

习凿齿云,魏武平荆州,分南郡枝江以西为临江郡。

建安十五年,刘备改为宜都。

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三,口三万四千二百二十。

去州水三百五十,无陆。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三十。

夷道令,汉旧县。

佷山男相,前汉属武陵,后汉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改为兴山,后复旧。

宜昌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此后所立。

夷陵令,汉旧县,吴改曰西陵,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巴东公相,谯周《巴记》云,初平元年,荆州帐下司马赵韪建议分巴郡诸县汉安以下为永宁郡。

建安六年,刘璋改永宁为巴东郡,以涪陵县分立丹兴、汉葭二县,立巴东属国都尉,后为涪陵郡。

《晋太康地志》,巴东属梁州,惠帝太安二年度益州。

穆帝永和初平蜀,度属荆州。

《永初郡国志》无巴渠、黾阳二县。

领县七,户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五,口四万五千二百三十七。

去州水一千三百。

去京都水四千六百八十。

鱼复侯相,汉旧县,属巴郡,刘备章武二年,改为永安,晋武帝太康元年复旧。

朐忍令,汉旧县,属巴郡。

新浦令,何志新立。

南浦令,刘禅建兴八年十月,益州牧阎宇表改羊渠立。

羊渠不详,何志吴立。

汉丰令,何志不注置立。

《太康地志》巴东有汉昌县,疑是。

巴渠令,何志不注置立。

黾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末平吴时,峡中立武陵郡,有黾阳、黔阳县,咸宁元年并省。

汶阳太守,何志新立。

先属梁州,文帝元嘉十一年度。

宋初有四县,后省汶阳县。

今领三县,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去州水七百,陆四百。

去京都四千一百。

僮阳令,何志新立。

沮阳令,何志新立。

高安令,何志新立。

南义阳太守〔义阳郡别见〕,晋末以义阳流民侨立。

宋初有四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平阳县并厥西。

平阳本为郡,江左侨立。

魏世分河东为平阳郡,晋末省为县。

今领县二,户一千六百七,口九千七百四十一。

厥西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义阳。

平氏令,汉旧名,属南阳。

新兴太守,《魏志》建安二十年,省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郡立一县,合为此郡,属并州。

晋江左侨立。

宋初六县,后省云中〔汉旧名,属云中。

〕。

孝武孝建二年,又省九原县〔汉旧名,属五原。

〕并定襄,宕渠〔流寓立。

〕并广牧。

凡今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一,口九千五百八十四。

定襄令,汉旧名。

广牧男相,汉旧名,属朔方。

新丰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流立。

南河东太守,河东郡,秦立。

晋成帝咸康三年,征西将军庾亮以司州侨户立。

宋初八县,孝武孝建二年,以广戚〔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彭城。

江左流寓立。

〕并闻喜,弘农〔江左立侨郡,后并省为县。

〕、临汾并松滋,安邑并永安。

〔临汾、安邑,汉旧名。

临汾后属平阳。

〕今领县四,户二千四百二十三,口一万四百八十七。

去州水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

闻喜令,故曲沃,秦改为左邑。

汉武帝元鼎六年,行幸至此,闻南越破,改名闻喜。

永安令,前汉彘县,顺帝阳嘉二年更名,后属平阳。

松滋令,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属安丰。

疑是有流民寓荆土,故立。

谯县令〔别见〕,谯流民寓立。

建平太守,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宜都立,领信陵、兴山、秭归、沙渠四县。

晋又有建平都尉,领巫、北井、泰昌、建始四县。

晋武帝咸宁元年,改都尉为郡,于是吴、晋各有建平郡。

太康元年吴平,并合。

五年,省建始县,后复立。

《永初郡国》有南陵、建始、信陵、兴山、永新、永宁、平乐七县,今并无。

按《太康地志》无南陵、永新、永宁、平乐、新乡五县,疑是江左所立。

信陵、兴山、沙渠,疑是吴立。

建始,晋初所立也。

领县七,户一千三百二十九,口二万八百一十四。

去州水陆一千。

去京都水四千三百八十。

巫令,汉旧县。

秭归侯相,汉旧县。

归乡公相,何志,故属秭归,吴分。

按《太康地志》云,秭归有归乡,故夔子国,楚灭之,而无归乡县,何志所言非也。

北井令,《晋太康地志》有。

先属巴东,晋武帝泰始五年度建平。

泰昌令,《晋太康地志》有。

沙渠令,《晋起居注》,太康元年立。

按沙渠是吴建平郡所领,吴平不应方立,不详。

新乡令。

永宁太守,晋安帝侨立为长宁郡。

宋明帝以名与文帝陵同,改为永宁。

宋初五县,后省绥安〔晋安帝立〕。

孝武孝建二年后,以僮阳〔晋安帝立〕并长宁,绥宁〔晋安帝立〕并上黄。

今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五十七,口四千二百七十四。

去州陆六十。

去京都三千四百三十。

长宁侯相,晋安帝立。

上黄男相,宋初属襄阳,后度。

二汉、晋并无此县。

武宁太守,晋安帝隆安五年,桓玄以沮、漳降蛮立。

领县二,户九百五十八,口四千九百一十四。

乐乡令,晋安帝立。

长林男相,晋安帝立。

郢州刺史,魏文帝黄初三年,以荆州江北诸郡为郢州,其年罢并荆,非今地。

吴又立郢州。

孝武孝建元年,分荆州之江夏、竟陵、随、武陵、天门,湘州之巴陵,江州之武昌,豫州之西阳,又以南郡之州陵、监利二县度属巴陵,立郢州。

天门后还荆。

领郡六,县三十九,户二万九千四百六十九,口十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七。

去京都水二千一百。

江夏太守,汉高帝立,本属荆州。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治安陆,此后治夏口。

又有安陆、曲陵,曲后别郡。

领县七,户五千七十二,口二万三千八百一十。

汝南侯相,本沙羡土,晋末汝南郡民流寓夏口,因立为汝南县。

沙羡令,汉旧县,吴省。

晋武太康元年复立,治夏口。

孝武太元三年,省并沙阳,后以其地为汝南实土。

沌阳子相,江左立。

孝昌侯相,《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徐志有,疑是孝武世所立。

惠怀子相,江左立。

沙阳男相,二汉旧县,本名沙羡,属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又立沙羡,而沙阳徙今所治。

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羡阳子相,晋惠帝世,安陆人朱伺为陶侃将,求分安陆东界为此县。

蒲圻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

本属长沙,文帝元嘉十六年度巴陵,孝武孝建元年度江夏。

竟陵太守,晋惠帝元康九年,分江夏西界立。

何志又有宋县,徐无。

领县六,户八千五百九十一,口四万四千三百七十五。

去州水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三千四百。

苌寿令,明帝泰始六年立。

竟陵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新市子相,汉旧县,属江夏。

霄城侯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新阳男相,《永初郡国》有,何、徐不注置立。

云杜侯相,汉旧县,属江夏。

武陵太守,《前汉地理志》,高帝立。

《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

本属荆州。

领县十,户五千九十,口三万七千五百五十五。

去州水一千。

去京都水三千。

临沅男相,汉旧县。

龙阳侯相,《晋太康地理志》、何志吴立。

汉寿伯相,前汉立,后汉顺帝阳嘉三年更名。

吴曰吴寿,晋武帝复旧。

沅南令,汉光武建武二十六年立。

迁陵侯相,汉旧县。

辰阳男相,汉旧县。

舞阳令,前汉作无阳,后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酉阳长,汉旧县。

黚阳长,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沅陵令,汉旧县。

巴陵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分长沙之巴陵、蒲圻、下隽,江夏之沙阳四县立,属湘州。

孝武孝建元年,割南郡之监利、州陵度江夏,属郢州。

二年,又度长宁之绥安属巴陵。

何志讫元嘉二十年,巴陵郡以十六年立,应在何志而阙。

领县四,户五千一百八十七,口二万五千三百一十六。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二千五百。

巴陵男相,晋武帝太康元年立,属长沙。

本领度支校尉,立郡省。

下隽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监利侯相,按《晋起居注》,太康四年,复立南郡之监利县,寻复省之。

言由先有而被省也,疑是吴所立,又是吴所省。

孝武孝建元年度。

州陵侯相,汉旧县,属南郡,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疑是吴所省也。

孝武孝建元年度。

明帝泰始四年,以绥安县并州陵。

武昌太守,《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为武昌郡。

领县三,户二千五百四十六,口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一。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

武昌侯相,魏文帝黄初二年,孙权改鄂为武昌。

阳新侯相,吴立。

鄂令,汉旧县,属江夏。

吴改鄂为武昌,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鄂县,而武昌如故。

西阳太守,本县名,二汉属江夏,魏立弋阳郡,又属焉。

晋惠帝又分弋阳为西阳国,属豫州。

宋孝武孝建元年,度郢州。

明帝泰始五年,又度豫,后又还郢。

《永初郡国》、何、徐并有弋阳县。

今领县十,户二千九百八十三,口一万六千一百二十。

去州水二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二十。

西阳令,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西陵男相,汉旧县,属江夏,后属弋阳。

孝宁侯相,本轪县,汉旧县。

孝武自此伐逆,即位改名。

蕲阳令,二汉江夏郡有蕲春县,吴立为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而县属弋阳,后属新蔡。

孝武大明八年,还西阳。

义安令,明帝泰始二年以来流民立。

蕲水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建昌、南川、长风、赤亭、鲁亭、阳城、彭波、迁溪、东丘、东安、西安、南安、房田、希水、高坡、直水、蕲水、清石十八县,属西阳。

孝武大明八年,赤亭、彭波并阳城,其余不详何时省。

东安左县长,前废帝永光元年,复以西阳蕲水、直水、希水三屯为县。

建宁左县长,孝武大明八年省建宁左郡为县,属西阳。

徐志有建宁县,当是此后为郡。

希水左县长。

阳城左县长,本属建宁左郡,孝武大明八年,省西阳之赤亭、阳城、彭城三县并建宁之阳城县,而以县属西阳。

湘州刺史,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之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建昌,江州之桂阳八郡立,治临湘。

成帝咸和三年省。

安帝义熙八年复立,十二年又省。

宋武帝永初三年又立,文帝元嘉八年省。

十六年又立,二十九年又省。

孝武孝建元年又立。

建昌郡,晋惠帝元康九年,分长沙东北下隽诸县立,成帝咸康元年省。

元嘉十六年,立巴陵郡属湘州,后度郢。

领郡十,县六十二,户四万五千八十九,口三十五万七千五百七十二。

去京都水三千三百。

长沙内史,秦立。

宋初十县,下隽、蒲圻、巴陵属巴陵。

今领县七,户五千六百八十四,口四万六千二百一十三。

临湘侯相,汉旧县。

醴陵侯相,后汉立。

浏阳侯相,吴立。

吴昌侯相,后汉立,曰汉昌,吴更名。

罗县侯相,汉旧县。

攸县子相,汉旧县。

建宁子相,吴立。

衡阳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西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五千七百四十六,口二万八千九百九十一。

去州水二百二十。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

湘西令,吴立。

湘南男相,汉旧县,属长沙。

益阳侯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乡男相,前汉无,后汉属零陵。

新康男相,吴曰新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重安侯相,前汉曰钟武,后汉顺帝永建三年更名,属零陵。

衡山男相,吴立曰衡阳,晋惠帝更名。

桂阳太守,汉高立,属荆州,晋惠帝元康元年度江州。

领县六,户二千二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九十二。

去州水一千四百,去京都水四千九百四十。

郴县伯相,汉旧县。

耒阳子相,汉旧县。

南平令,汉旧县。

临武令,汉旧县。

汝城令,江左立。

晋宁令,汉顺帝永和元年立,曰汉宁,吴改曰阳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晋宁。

零陵内史,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二十八,口六万四千八百二十八。

去州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四千八百。

泉陵子相,汉旧县。

洮阳侯相,汉旧县。

零陵子相,汉旧县。

祁阳子相,吴立。

明帝泰始初度湘东,五年复旧。

应阳男相,晋惠帝分观阳立。

观阳男相,吴立。

永昌令,吴立。

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八,口二万九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七百一。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五十。

营浦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营道侯相,汉旧县,属零陵。

舂陵令,前汉旧县,舂陵侯徙国南阳,省。

吴复立,属零陵。

泠道令,汉旧县,属零陵。

湘东太守,吴孙亮太平二年,分长沙东部都尉立。

晋世七县,孝武太元二十年,省酃〔汉旧县〕、利阳、新平〔张勃《吴录》有此二县,利作梨,晋作利音。

〕三县。

今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六,口一万七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陆七百。

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临烝伯相,吴属衡阳,《晋太康地志》属湘东。

新宁令,吴立。

茶陵子相,汉旧县,属长沙。

湘阴男相,后废帝元徽二年,分益阳、罗、湘西及巴、硖流民立。

阴山令,阴山乃是汉旧县,而属桂阳。

吴湘东郡有此阴山县,疑是吴所立。

邵陵太守,吴孙皓宝鼎元年,分零陵北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一千九百一十六,口二万五千五百六十五。

去州水七百,陆一千三百。

去京都水四千五百。

邵陵子相,何志属长沙。

按二汉无,《吴录》属邵陵。

武刚令,晋武分都梁立。

建兴男相,晋武帝分邵陵立。

高平男相,吴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曰南高平,后更曰高平。

都梁令,汉旧县,属零陵。

邵阳男相,吴立曰昭阳,晋武改。

扶县令,汉旧县,至晋曰夫夷。

汉属零陵,晋属邵陵。

案今云扶者,疑是避桓温讳去“夷”,“夫”不可为县名,故为“扶”云。

广兴公相,吴孙皓甘露元年,分桂阳南部都尉,立为始兴郡。

晋武帝平吴,以属广州,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又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泰始六年,立冈湲县,割始兴之封阳、阳山、含洭三县,立宋安郡,属湘州。

泰豫元年复囗,省冈湲县,改始兴曰广兴。

领县七,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六,口七万六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二千三百九十。

去京都水五千。

曲江侯相,汉旧县,属桂阳。

桂阳令,汉旧县,属桂阳。

阳山侯相,汉旧县,后汉曰阴山,属桂阳。

吴始兴郡无此县,当是晋后立。

贞阳侯相,汉旧县,名浈阳,属桂阳。

宋明帝泰始三年,改“浈”为“贞”。

含洭男相,汉旧县,属桂阳。

始兴令,吴立。

中宿令,汉旧县,属南海,吴度。

临庆内史,吴分苍梧立为临贺郡,属广州。

晋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九,户三千七百一十五,口三万一千五百八十七。

去州水陆二千八百。

去京都水陆五千五百七十。

临贺侯相,汉旧县。

《晋太康地志》、王隐云属南海,而二汉属苍梧,当是吴所度。

冯乘侯相,汉旧县,属苍梧。

富川令,汉旧县,属苍梧。

封阳侯相,汉旧县。

兴安侯相,吴立曰建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谢沐长,汉旧县,属苍梧。

宁新令,二汉无,当是吴所立,属苍梧,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开建令,文帝分封阳立宋昌、宋兴、开建、武化、往々〔往音生〕、永固、绥南七县。

后又分开建、武化、宋昌三县立宋建郡,属广州。

孝武大明元年悉省,唯余开建县。

抚宁令,宋末立。

始建内史,吴孙皓甘露元年,分零陵南部都尉立始安郡,属广州。

晋成帝度荆州。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度广州。

三十年,复度湘州。

明帝改名。

领县七,户三千八百三十,口二万二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千八十,陆二千六百三十。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始安子相,汉旧县,属零陵。

熙平令,吴立为尚安,晋武改。

永丰男相,吴立。

荔浦令,汉旧县,属苍梧。

平乐侯相,吴立。

建陵男相,吴立,属苍梧,宋末度。

乐化左令,宋末立。

雍州刺史,晋江左立。

胡亡氐乱,雍、秦流民多南出樊、沔,晋孝武始于襄阳侨立雍州,并立侨郡县。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割荆州之襄阳、南阳、新野、顺阳、随五郡为雍州,而侨郡县犹寄寓在诸郡界。

孝武大明中,又分实土郡县以为侨郡县境。

徐志雍州有北上洛、北京兆、义阳三郡。

北上洛,晋孝武立,领上洛、北商、酆阳、阳亭、北拒阳五县。

北京兆领北蓝田、霸城、山北三县。

并云景平中立。

义阳,云晋安帝立,领平氏、襄乡二县。

酆阳、阳亭、北拒阳,并云安帝立,余县不注置立。

今并无此三郡。

今领郡十七,县六十,户三万八千九百七十五,口十六万七千四百六十七。

去京都水四千四百,陆二千一百。

襄阳公相,魏武帝平荆州,分南郡编以北及南阳之山都立,属荆州。

鱼豢云,魏文帝立。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宜城〔汉旧县,属南郡。

〕、鄀、上黄县〔并别见〕。

徐志无。

领县三,户四千二十四,口一万六千四百九十六。

襄阳令,汉旧县,属南郡。

中庐令,汉旧县,属南郡。

巳阝县令,汉旧县,属南郡。

南阳太守,秦立,属荆州。

《永初郡国》有比阳、鲁阳、赭阳、西鄂、俯犨、叶、雉、博望八县〔并汉旧县〕。

何志无犨、雉。

徐志无比阳、鲁阳、赭阳、西鄂、博望,而有叶,余并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叶县。

领县七,户四千七百二十七,口三万八千一百三十二。

去州三百六十,去京都水四千四百。

宛县令,汉旧县。

涅阳令,汉旧县。

云阳男相,汉旧县。

故名育阳,晋孝武改。

冠军令,汉旧县,武帝分穰立。

郦县令,汉旧县。

舞阴令,汉旧县。

许昌男相,徐志无,此后所立。

本属颍川。

新野太守,何志晋惠帝分南阳立。

《永初郡国》、何志有棘阳〔别见〕、蔡阳、邓县〔并汉旧县〕。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蔡阳。

今领县五,户四千二百三十五,口一万四千七百九十三。

去州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四千五百八十。

新野侯相,汉旧县,属南阳。

文帝元嘉末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山都男相,汉旧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襄阳,《永初郡国》及何、徐属新野。

池阳令,汉旧名,属冯翊,《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

孝武大明中土断,又属此。

穰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交木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顺阳太守,魏分南阳立曰南乡,晋武帝更名。

成帝咸康四年,复立南乡,后复旧。

《永初郡国》及何志有朝阳、武当、酂、阴、泛阳、筑〔并别见〕、析〔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修阳〔唯见《永初郡国》〕凡八县。

徐志唯增朝阳。

朝阳,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七,户四千一百六十三,口二万三千一百六十三。

南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槐里男相,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侨立亦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顺阳侯相,前汉曰博山,后汉明帝更名,属南阳。

清水令,前汉属天水,后汉为天水汉阳,无此县。

《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侨立属始平。

大明土断属此。

朝阳令,汉旧县。

丹水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南阳。

何志魏立,非也。

郑县令,汉旧名,属京兆。

侨立亦属京兆,后度此。

京兆太守,故秦内史。

汉高帝元年,属塞国。

二年,更为渭南郡。

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

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魏改为京兆郡。

初侨立,寄治襄阳。

朱序没氐。

孝武太元十一年复立。

大明土断,割襄阳西界为实土。

雍州侨郡先属府,武帝永初元年属州。

《永初郡国》有蓝田〔汉旧县〕、郑、池阳〔并别见〕、南霸城〔本霸陵,汉旧县。

《太康地志》曰,霸城何志魏地。

〕、新康五县。

何志无新康而有新丰。

徐无。

孝武大明元年,省京兆之卢氏、蓝田、霸城县。

卢氏当是何志后所立,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上洛。

新康疑是晋末所立。

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七,口九千二百二十三。

杜令,二汉曰杜陵,魏改。

邓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新丰令,汉旧县。

始平太守,晋武帝泰始二年,分京兆、扶风立。

后分京兆、扶风侨立,治襄阳。

今治武当。

《永初郡国》唯有始平、平阳、清水〔别见〕三县。

何志有槐里〔别见〕、宋宁、宋嘉〔何志新立〕三县,而清水、始平与《永初郡国》同。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九十七,口五千五百十二。

武当侯相,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始平令,魏立。

武功令,汉旧名,故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平阳子相,江左平阳郡民流寓,立此。

扶风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雍国。

二年,更为中地郡,九年罢。

后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

太初元年,更名为右扶风。

侨立,治襄阳,今治筑口。

《永初郡国》及何志唯有郿、魏昌县〔魏昌,魏立,属中山〕。

孝武大明元年省魏昌。

领县三,户二千一百五十七,口七千二百九十。

筑阳令,汉旧县,属南阳,又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郿县令,汉旧名,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泛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

大明土断属此。

南上洛太守,《永初郡国》、何志雍州并有南上洛郡,寄治魏兴,今梁州之上洛是也。

此上洛盖是何志以后侨立耳。

今治臼。

何、徐志雍州南上洛,晋武帝立,北上洛云晋孝武立,非也。

徐有南北阳亭、阳安县,不注置立。

今领县二,户一百四十四,口四百七十七。

上洛男相。

〔别见〕商县令。

〔别见〕 河南太守,故秦三川郡,汉高帝更名。

光武都雒阳,建武十五年,改曰河南尹。

侨立,始治襄阳,孝武大明中,分沔北为境。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阳城、缑氏县〔汉旧名,并属河南。

〕,徐无此二县,而有侨洛阳。

〔汉旧名。

〕、阳城县,孝武大明元年省。

洛阳,当是何志后立。

领县五,户三千五百四十一,口一万三千四百七十。

去州陆三十五。

河南令,汉旧名。

新城令,汉旧名。

河阴子相,魏立。

棘阳令,汉县,故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后属新野。

大明土断属此。

襄乡令,前汉无,后汉有,属南阳。

徐志属义阳。

当是大明土断属此。

广平太守〔别见〕,江左侨立,治襄阳,今为实土。

《永初郡国》及何志并又有番阳、曲周、邯郸〔并见在〕,无酂、比阳。

徐无复邯郸县。

番阳、曲周,孝武大明元年省。

邯郸应是土断省。

领县四,户二千六百二十七,口六千二百九十三。

广平令,汉旧名。

徐志,南度以朝阳县境立。

酂县令,汉旧县,属南阳,后属顺阳。

比阳令,汉旧县,属南阳。

阴县令,汉旧县,属南阳。

义成太守,晋孝武立,治襄阳,今治均。

《永初郡国》又有下蔡、平阿县〔二县前汉属沛,后汉属九江,《晋太康地志》属淮南。

〕,何同。

孝武大明元年省下蔡,始亦流寓立也。

平阿当是何志后省。

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五千一百一。

义成侯相,晋孝武立。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冯翊太守,故秦内史。

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名为河上郡。

九年罢,复为内史。

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左内史。

太初元年,更名。

三辅流民出襄阳,文帝元嘉六年立,则何志应有而无。

治襄阳。

今治鄀。

领县三,〔疑〕户二千七十八,口五千三百二十一。

鄀县令,汉旧县,属南郡,作“若”字。

《晋太康地志》作“鄀”。

《永初郡国》及何志属襄阳,徐属此。

高陆令,《晋太康地志》属京兆。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南天水太守〔天水郡别见〕,徐志本西戎流寓。

今治岩州。

《永初郡国》、何志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

又有冀县〔汉旧名〕,孝武大明元年省。

领县四,户六百八十七,口三千一百二十二。

华阴令,前汉属京兆,后汉、魏、晋属弘农。

西县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即天水。

魏、晋属天水。

略阳侯相。

〔别见〕河阳令。

〔别见〕 建昌太守,孝建元年,刺史朱修之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

又立永宁为昌国郡,并寄治襄阳。

昌国后省。

徐志,建昌又有永宁县,今无。

领县二,户七百三十二,口四千二百六十四。

永兴令。

安宁男相。

华山太守,胡人流寓,孝武大明元年立。

今治大堤。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九十九,口五千三百四十二。

华山令,与郡俱立。

蓝田令,汉旧名,本属京兆。

上黄令,本属襄阳,立郡割度。

北河南太守,晋孝武太元十年立北河南郡,后省。

《永初郡国》、何、徐志并无。

明帝泰始末复立。

寄治宛中。

领县八。

新蔡令。

〔别见〕。

汝阴令。

〔别见〕苞信令。

〔别见〕上蔡令。

〔别见〕固始令。

〔别见〕 缑氏令。

〔别见〕新安令。

〔别见〕洛阳令。

〔别见〕 弘农太守,汉武帝元鼎四年立。

宋明帝末立,寄治五垄。

领县三。

邯郸令,汉旧名,属赵国。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圉县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留。

《晋太康地志》无此县。

卢氏令。

〔别见〕 梁州刺史,《禹贡》旧州,周以梁并雍,汉以梁为益,治广汉雒县。

魏元帝景元四年平蜀,复立梁州,治汉中南郑,而益州治成都。

李氏据梁、益,江左于襄阳侨立梁州。

李氏灭,复旧。

谯纵时,又治汉中。

刺史治魏兴。

纵灭,刺史还治汉中之苞中县,所谓南城也。

文帝元嘉十年,刺史甄法护于南城失守,刺史萧思话还治南郑。

《永初郡国》又有宕渠郡、北宕渠郡。

《宋起居注》,元嘉十六年,割梁州宕渠郡度益州。

今益部宕渠郡曰南宕渠。

何、徐并有北宕渠郡,唯领宕渠一县。

何云,本巴西流民。

今无。

汉中太守,秦立。

汉献帝建安二十年,魏武平张鲁,复汉宁郡为汉中,疑是此前改汉中曰汉宁也。

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又疑是李氏所省,李氏平后复立。

《永初郡国》又有苞中、怀安〔汉、晋、何、徐并无二县。

〕二县。

领县四,户一千七百八十六,口一万三百三十四。

南郑令,汉旧县。

城固令,汉旧县。

沔阳令,汉旧县。

西乡令,蜀立曰南乡,晋武帝太康二年更名。

魏兴太守,魏文帝以汉中遗民在东垂者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十三。

〔疑〕去州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西城令,汉旧县,属汉中。

郧乡令,本锡县,二汉旧县,属汉中,后属魏兴。

魏、晋世为郡,后省。

武帝太康五年,改为郧乡。

何志晋惠帝立,非也。

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

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

五年,改长利为锡。

广城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兴晋令,魏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旬阳令,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

上庸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徐并属上庸,何无。

长乐令,《永初郡国》、何、徐并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广昌子相,何志属上庸,晋成帝立。

晋地记,武帝太康元年,改上庸之广昌为庸昌,二年省。

疑是魏所立。

安晋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延寿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蜀郡流民。

宣汉令,《永初郡国》、何、徐属晋昌。

本建平流离民。

新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云新兴、吉阳、东关三县,属晋昌郡。

何云晋元帝立,本巴、汉流民。

宋末省晋昌郡,立新兴郡,以晋昌之长乐、安晋、延寿、安乐属魏兴郡,宣汉属巴渠郡,宁都属安康郡。

《永初郡国》有永安县,何、徐无。

今亦无复新兴县。

何云巴东夷人。

今领县二。

吉阳令,本益州流民。

东关令,本建平流民。

新城太守,故属汉中,魏文帝分立,属荆州。

江左还本。

领县六,户一千六百六十八,口七千五百九十四。

去州陆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五千三百。

房陵令,汉旧县,属汉中,《太康地志》、王隐无。

绥阳令,魏立,后改为秭归,晋武帝太康二年,复为绥阳。

昌魏令,魏立。

祁乡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作“沶”〔音祁〕。

阆阳令,何志不注置立。

乐平令,何志不注置立。

上庸太守,魏明帝太和二年,分新城之上庸、武陵、北巫为上庸郡。

景初元年,又分魏兴之魏阳,锡郡之安富、上庸为郡。

疑是太和后省,景初又立也。

魏属荆州,江左还本。

《永初郡国》有上庸、广昌。

何有广昌。

领县七,户四千五百五十四,口二万六百五十三。

去州陆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六千七百。

上庸令,汉旧县,属汉中。

安富令,《晋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北巫令,何志晋武帝立。

按魏所分新城之北巫,应即是此县,然则非晋武立明矣。

微阳令,魏立曰建始,晋武帝改。

武陵令,前汉属汉中,后汉、《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无。

新安令,《永初郡国》、何、徐有。

何云本建平流民。

吉阳令,《永初郡国》云北吉阳,何、徐无。

晋寿太守,晋地记云,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何志故属梓潼。

而益州南晋寿郡悉有此诸县。

《永初郡国》、徐又有南晋寿、南兴、乐南、兴安县。

何无南兴乐,云南晋寿,惠帝立,余并不注置立。

今领县四,去州陆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属梓潼。

何志晋惠帝立。

按《晋起居注》,武帝太康元年,改梓潼之汉寿曰晋寿。

汉寿之名,疑是蜀立,云惠帝立,非也。

白水令,汉旧县,属广汉,《晋太康地志》属梓潼。

邵欢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疑是蜀立曰昭欢,晋改也。

兴安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不注置立。

华阳太守,徐志新立。

《永初郡国》、何并无,寄治州下。

领县四。

户二千五百六十一,口万五千四百九十四。

华阳令。

兴宋令。

宕渠令。

嘉昌令,徐不注置立。

新巴太守,晋安帝分巴西立。

何、徐又有新归县,何云新立,今无。

领县三。

户三百九十三,口二千七百四十九。

新巴令,晋安帝立。

晋城令,晋安帝立。

晋安令,晋安帝立。

北巴西太守,何志不注置立。

《宋起居注》,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北巴西郡,属益州。

今益州无此郡。

又《永初郡国》、何、徐梁州并有北巴西而益州无,疑是益部侨立,寻省。

梁州北巴西是晋末所立也。

《永初郡国》领阆中、汉昌二县。

何又有宋昌县,云新立。

徐无宋昌,有宋寿。

何、徐并领县四,今六。

〔疑〕去州一千四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阆中令。

〔别见〕安汉令。

〔别见〕南国令。

〔即南充国,别见。

〕西国令。

〔即西充国,别见。

〕 平周令,益州巴西有平州县。

北阴平太守,《晋太康地志》故广汉属国都尉。

何志蜀分立。

《永初郡国》曰北阴平,领阴平、绵竹、平武、资中、胄旨五县。

何、徐直曰阴平,领二县与此同。

户五百六,口二千一百二十四。

寄治州下。

阴平令,前汉、后汉属广汉属国,名宙底。

《晋太康地志》阴平郡阴平县注云,宙底。

当是故宙底为阴平。

《永初郡国》胄旨县,即宙底也。

〔当是后又立此县,而字误也。

〕 平武令,蜀立曰广武,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阴平太守,《永初郡国》唯领阴平一县。

徐志无南字,云阴平旧民流寓立,唯领怀旧一县。

何无。

今领县二,户四百七。

阴平令。

怀旧令,徐志不注置立。

巴渠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七,户五百,口二千一百八十三。

宣汉令〔别见〕,与郡新立。

始兴令,何志新立。

巴渠令,何志新立。

东关令,何志新立。

始安令,何志新立。

下蒲令,何志无,徐志不注置立。

晋兴令,何志晋安帝立。

案《永初郡国》,梁部诸郡,唯巴西有此县,不容是此晋兴。

若是晋安帝时立,便应在《永初郡国》,疑何谬也。

怀安太守,何志新立。

领县二,户四百七,口二千三百六十六。

寄治州下。

怀安令,何志新立。

义存令,何志新立。

宋熙太守,何、徐志新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八十五,口三千一百二十八。

去州七百。

去京都九千八百。

兴乐令。

归安令。

宋安令。

元寿令。

嘉昌令,何志五县并新立。

白水太守,《永初郡国》、何并无,徐志仇池氐流寓立。

有汉昌县。

今领县六。

户六百五。

新巴令。

汉德令。

晋寿令。

益昌令。

兴安令。

平周令,徐志作“平州”。

此五县,徐并不注置立。

南上洛太守,《晋太康地志》分京兆立上洛郡,属司隶。

《永初郡国》、何志并属雍州,侨寄魏兴,即此郡也。

徐志巴民新立,徐志时已属梁州矣。

《永初郡国》无丰阳而有阳亭,何、徐有,何不注阳亭置立。

领县六。

上洛令,前汉属弘农,后汉属京兆。

何云魏立,非也。

商县令,上洛同。

流民令,何不注置立。

丰阳长,《永初郡国》无,何作酆阳,新立。

徐作丰。

渠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作拒阳。

义县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北上洛太守,徐志巴民新立。

领县七,户二百五十四。

北上洛令。

丰阳令。

流民令。

阳亭令。

拒阳令,“拒”字与南上洛不同。

商县令,徐志无。

西丰阳令,徐志无。

安康太守,宋末分魏兴之安康县及晋昌之宁都县立。

安康令,二汉安阳县,属汉中,汉末省。

魏复立,属魏兴。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何云魏立,非也。

宁都令,蜀郡流民。

南宕渠太守,《永初郡国》有宕渠郡,领宕渠、汉兴、宣汉三县,属梁州。

元嘉十六年,度属益州,非此南宕渠也。

何、徐梁并无此郡,疑是徐志后所立。

宕渠令。

汉安令。

宣汉令。

宋康令。

三县并新置。

怀汉太守,孝武孝建二年立。

领县三,户四百十九。

永丰长。

绥来长。

预德长。

秦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五年,分陇右五郡及凉州金城、梁州阴平并七郡为秦州,治天水冀县。

太康三年并雍州,惠帝元康七年复立。

何志晋孝武复立,寄治襄阳。

安帝世在汉中南郑。

领郡十四,县四十二,户八千七百三十二,口四万八百八十八。

武都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河池、故道县〔并汉旧县〕。

今领县三,户一千二百七十四,口六千一百四十。

下辨令,汉旧县。

上禄令,汉旧县,后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又立。

陈仓令,汉旧县,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秦国。

略阳太守,《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故曰汉阳,魏分立曰广魏,武帝更名。

《永初郡国》有清水县〔别见〕,何、徐无。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五十九,口五千六百五十七。

略阳令,前汉属天水,后汉汉阳即天水,《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雍州南天水、益州安固郡又有此县。

临汉令,何志新立。

上邽令,前汉属陇西,后汉属汉阳,《晋太康地志》属天水。

何志流寓割配。

安固太守,《永初郡国志》有安固郡,又有南安固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今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五,口二千四十四。

桓陵令。

〔别见〕 南桓陵令,《永初郡国》及何志安固郡唯领桓陵一县,徐志又有此县。

西京兆太守,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三,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五百五十二。

蓝田令〔别见〕,《永初郡国志》无。

杜令。

〔别见〕 鄠令,二汉属扶风,《晋太康地志》属始平。

南太原太守〔太原别见〕,何志云,故属并州,流寓割配。

《永初郡国》又有清河〔别见〕、高堂县〔别见翼州平原郡,作高唐。

〕。

领县一,户二百三十三,口一千一百五十六。

平陶令,汉旧名。

南安太守,何志云故属天水,魏分立。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六百二十,口三千八十九。

桓道令,汉旧名,属天水,后汉属汉阳,作“獂”。

中陶令,何志魏立。

《晋太康地志》有。

冯翊太守,三辅流民出汉中,文帝元嘉二年侨立。

领县五,户一千四百九十,口六千八百五十四。

莲芍令。

〔别见〕顿阳令,汉旧名。

下辨令,徐志故属略阳,流寓割配。

何无此县。

高陆令,二汉、魏无,《晋太康地志》有,属京兆。

何志流寓割配。

万年令。

〔别见〕 陇西太守,秦立。

文帝元嘉初,关中民三千二百三十六户归化,六年立,今领县六。

户一千五百六十一,口七千五百三十。

襄武令,汉旧名。

临洮令,汉旧名。

河关令,前汉属金城,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陇西。

狄道令,汉旧名。

大夏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首阳令。

始平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

领县三,户八百五十九,口五千四百四十一。

始平令,《太康地志》有,何志晋武帝立。

而雍州始平郡之始平县,何云魏立。

按此县末虽各立,本是一县,何为不同。

槐里令。

〔别见〕 宋熙令,何无,徐新立。

金城太守,汉昭帝始元六年立。

《永初郡国》无,何、徐领县二,户三百七十五,口一千。

金城令,汉旧名。

榆中令,汉旧名。

安定太守,汉武帝元鼎三年立。

《永初郡国志》无。

领县二,户六百四十,口二千五百一十八。

朝那令,汉旧名。

宋兴令,何志新立。

天水太守,汉武元鼎三年立,明帝改曰汉阳。

雍州已有此郡。

《永初郡国》无。

领县二,户八百九十三,口五千二百二十八。

阿阳令,汉旧名,《晋太康地志》无。

新阳令,《晋太康地志》有,何志魏立。

西扶风太守〔扶风郡别见〕,晋末三辅流民出汉中侨立。

领县二,户百四十四。

郿令。

〔别见〕武功令。

〔别见〕 北扶风太守,孝武孝建二年,以秦、雍流民立。

领县三,时又有广长郡,又立成阶县,领氐民,寻省。

武功令。

〔别见〕华阴令。

〔别见〕 始平县。

〔别见〕

宋书·卷三十六·志第二十六·州郡二

〔沈约〕 〔南北朝〕

南豫州刺史,晋江左胡寇强盛,豫部歼覆,元帝永昌元年,刺史祖约始自谯城退还寿春。

成帝咸和四年,侨立豫州,庾亮为刺史,治芜湖。

咸康四年,毛宝为刺史,治邾城。

六年,荆州刺史庾翼镇武昌,领豫州。

八年,庾怿为刺史,又镇芜湖。

穆帝永和元年,刺史赵胤镇牛渚。

二年,刺史谢尚镇芜湖。

四年,进寿春。

九年,尚又镇历阳。

十一年,进马头。

升平元年,刺史谢奕戍谯。

哀帝隆和元年,刺史袁真自谯退守寿春。

简文咸安元年,刺〔史桓熙戍历阳。

孝武宁康元年,刺〕史桓冲戍姑孰。

太元十年,刺史朱序戍马头。

十二年,刺史桓石虔戍历阳。

安帝义熙二年,刺史刘毅戍姑孰。

宋武帝欲开拓河南,绥定豫土,九年,割扬州大江以西、大雷以北,悉属豫州,豫基址因此而立。

十三年,刺史刘义庆镇寿阳。

永初三年,分淮东为南豫州,治历阳。

淮西为豫州。

文帝元嘉七年〔合二豫州为一,十六年又分,二十二年又合,考武大明三年〕,又分。

五年,割扬州之淮南、宣城又属焉。

徙治姑孰。

明帝泰始二年又合,而以淮南、宣城还扬州。

九月又分,还治历阳。

三年五月,又合。

四年,以扬州之淮南、宣城为南豫州,治宣城,五年罢。

时自淮以西,悉没寇矣。

七年,复分历阳、淮阴、南谯、南兖州之临江立南豫州。

泰豫元年,以南汝阴度属豫州,豫州之庐江度属南豫州。

按淮东自永初至于大明,便为南豫,虽乍有离合,而分立居多。

爰自泰始甫失淮西,复于淮东分立两豫。

今南豫以淮东为境,不复于此更列二州,览者按此以淮东为境,推寻便自得泰始两豫分域也。

徐志领郡十三,县六十一,户三万七千六百二,口二十一万九千五百。

今领郡十九,县九十一。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历阳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淮南立,属扬州,安帝割属豫州。

《永初郡国》唯有历阳、乌江、龙亢三县,何、徐又有酂、雍丘二县。

今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五十六,口一万九千四百七十。

历阳令,汉旧县,属九江。

乌江令,二汉无,《晋书》有乌江,《太康地志》属准南。

龙亢令,汉旧名,属沛郡,《晋太康地志》属谯。

江左流寓立。

雍丘令,汉旧名,属陈留。

流寓立,先属泰山郡,文帝元嘉八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流寓立,文帝元嘉八年度。

南谯太守〔谯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于淮南侨立郡县,后割地志咸实土。

《郡国》又有酂县,何、徐无。

今领县六,户四千四百三十二,口二万二千三百五十八。

去州水五百四十,陆一百七十。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山桑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谯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铚令,汉属沛,《晋太康地志》属谯。

扶阳令,前汉属沛,后汉、《晋太康地志》并无。

蕲令。

〔别见〕城父令,前汉属沛,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谯。

庐江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淮南国立。

光武建武十三年,又省六安国以并焉。

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九,口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七。

去州水二千七百二十,陆四百七十。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陆六百三十一。

灊令,汉旧县。

舒令,汉旧县。

始新令,《永初郡国》、何并无,徐有始新左县,明帝泰始三年立。

南汝阴太守〔汝阴郡别见〕,江左立。

领县五,户二千七百一,口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五。

去州陆三百。

去京都水一千,陆五百三十。

汝阴令〔别见〕,所治即二汉、晋合肥县,后省。

慎令,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汝阴。

宋令。

〔别见〕 阳夏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

《晋太康地志》陈令属梁,无复此县。

又晋地志,惠帝永康中复立。

《永初郡国》、何并属南梁,徐志属此。

安阳令〔别见〕,《永初郡国》、何并属南梁,徐属此。

南梁太守〔梁郡别见〕,晋孝武太元中,侨立于淮南,安帝始有淮南故地,属徐州。

武帝永初二年,还南豫,孝武大明六年废属西豫,改名淮南,八年复旧。

《永初郡国》又有虞、阳夏、安丰三县〔并别见〕。

何、徐无安丰。

又有义昌而并无宁陵县。

今领县九,户六千二百一十二,口四万二千七百五十四。

去州水一千八百,陆五百。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七百。

睢阳令,汉旧名。

孝武大明六年,改名寿春,八年复旧。

前废帝永光有义宁、宁昌二县并睢阳。

所治即二汉、晋寿春县,后省。

蒙令。

〔别见〕 虞令,汉旧名。

谷熟令,汉旧名。

陈令,前汉属淮阳,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梁。

义宁长,何无,徐有,宋末又立。

新汲令,汉旧名,属颍川。

崇义令,《永初郡国》羌人始立。

宁陵〔别见〕,徐志后所立。

晋熙太守,晋安帝分庐江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二十一,口七千四百九十七。

去州陆八百,无水。

去京都水一千二百,无陆。

怀宁令,晋安帝立。

新冶令,晋安帝立。

阴安令,汉旧名,属魏郡,《晋太康地志》属顿丘。

南楼烦令,《永初郡国》、何、徐志无。

太湖左县长,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太湖、吕亭二县,属晋熙,后省,明帝太始二年复立。

弋阳太守,本县名,属汝南,魏文帝分立。

领县六,户三千二百七十五,口二万四千二百六十二。

去州陆一千一百,去京都水〔阙〕。

期思令,汉旧县。

弋阳令,汉旧县。

安丰令,旧郡,晋安帝并为县。

乐安令,新立。

茹由令,新立。

安丰太守,魏文帝分庐江立。

江左侨立,晋安帝省为县,属弋阳,宋末复立。

安丰令,《前汉地理志》无,后汉属庐江。

松滋令。

〔别见〕 汝南太守。

〔别见〕上蔡侯相。

〔别见〕平舆令。

〔别见〕北新息令。

〔别见〕 真阳令。

〔别见〕安城令。

〔别见〕南新息令。

〔别见〕临汝令,汉旧名。

〔别见〕 阳安令。

〔别见〕西平令。

〔别见〕瞿阳令。

〔别见〕安阳令。

〔别见〕 新蔡太守。

〔别见〕鲖阳令。

〔别见〕固始令。

〔别见〕新蔡令。

〔别见〕 东苞信令。

〔别见〕西苞信令,徐志南豫唯一苞信,疑是后侨立所分。

东郡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苌平、父阳而有扶沟〔别见〕。

何无阳夏、扶沟,徐无阳夏。

项城令。

〔别见〕西华令。

〔别见〕 阳夏令。

〔别见〕苌平令。

〔别见〕谷阳令。

〔别见〕南顿太守〔别见〕,帖治陈郡。

南顿令。

〔别见〕和城令。

〔别见〕颍川太守。

〔别见〕邵陵令。

〔别见〕 临颍令。

〔别见〕曲阳令。

〔别见〕西汝阴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无此郡。

汝阴令。

〔别见〕 安城令。

〔别见〕楼烦令。

〔别见〕宋令。

〔别见〕汝阳太守。

〔别见〕 汝阳令。

〔别见〕武津令。

陈留太守〔别见〕,《永初郡国》无浚仪、封丘,而有酸枣,何、徐无封丘、尉氏。

浚仪令。

〔别见〕小黄令。

〔别见〕 雍丘令。

〔别见〕白马令。

〔别见〕襄邑令。

〔别见〕封丘令,汉旧名。

尉氏令。

〔别见〕 南陈左郡太守,少帝景平中省此郡,以宋民度属南梁、汝阴郡,而《永初郡国》无,未详。

孝建二年以蛮户复立。

分赤官左县为蓼城左县。

领县二。

乐〔疑〕大明八年,省郡,即名为县,属陈左县。

边城左郡太守,文帝元嘉二十五年,以豫部蛮民立茹由、乐安、光城、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七县,属弋阳郡。

徐志有边城郡,领雩娄、史水、开化、边城两县。

大明八年,复省为县,属弋阳,后复立。

领县四,户四百一十七,口二千四百七十九。

雩娄令,二汉属庐江,《晋太康地志》云属安丰。

开化令。

史水令。

边城令。

光城左郡太守,《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按《起居注》,大明八年,省光城左郡为县,属弋阳,疑是大明中分弋阳所立。

八年复省,后复立。

乐安令。

茹由令。

光城令。

此三县,徐志属弋阳。

豫州刺史,后汉治谯,魏治汝南安成,晋平吴后治陈国,晋江左所治,已列于前。

《永初郡国》、何、徐寄治睢阳,而郡县在淮西。

徐又有边城,别见南豫州。

何又有初安、绥城二郡,初安领新怀、怀德二县,绥城领安昌、招远二县,并云新立。

徐无,则是徐志前省也。

领郡十,县四十三,户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九,口一十五万八百三十九。

汝南太守,汉高帝立。

领县十一,户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一,口八万九千三百四十九。

去州水一千,陆七百。

去京都水三千,陆一千五百。

上蔡令,汉旧县。

平乐令,汉旧县。

北新息令,汉旧县。

慎阳令,汉旧县。

《永初郡国》及徐并作真阳。

安成令,汉旧县。

南新息令,汉旧县。

朗陵令,汉旧县。

阳安令,汉旧县。

西平令,汉旧县。

瞿阳令,汉旧县,作灈阳。

安阳令,汉旧县。

晋武太康元年,改为南安阳。

新蔡太守,晋惠帝分汝阴立,今帖治汝南。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七十四,口一万九千八百八十。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二千五百,陆一千四百。

鲖阳令,汉旧县。

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又立。

固始令,故名寝丘之地也。

汉光武更名。

晋成帝咸康二年,并新蔡,后又立。

新蔡令,汉旧县。

苞信令,前汉无,后汉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汝阴。

后汉《郡国》、《晋太康地志》并作“褒”。

谯郡太守,何志故属沛,魏明帝分立。

按王粲诗“既入谯郡界,旷然消人忧”粲是建安中亡,非明帝时立明矣。

《永初郡国》无长垣县。

今领县六,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七千四百四。

去州陆道三百五十。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二百。

蒙令,汉旧县,属沛。

蕲令,汉旧县,属沛。

宁陵令,前汉属陈留,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梁。

魏令,故魏郡,流寓配属。

襄邑令。

长垣令,汉旧县,属陈留。

《永初郡国》无。

何故属陈留,徐新配。

梁郡太守,秦砀郡,汉高更名。

孝武大明元年度徐州,二年还豫。

领县二,户九百六十八,口五千五百。

去州陆一百六十。

去京都水九百。

下邑令,汉旧县。

何云魏立,非也。

砀令,汉旧县。

陈郡太守,汉高立为淮阳国,章帝元和三年更名。

晋初并,梁王肜薨,还为陈。

《永初郡国》有扶沟〔前汉属淮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陈留。

〕、阳夏〔别见〕,而无谷阳、长平。

领县四,户六百九十三,口四千一百一十三。

去州陆七百六十。

去京都水一千四百五十。

项城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陈郡。

西华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初省,惠帝永康元年复立,属颍川。

江左度此。

谷阳令,本苦县,前汉旧淮阳,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梁,成帝咸康三年更名长平令,前汉属汝南,后汉属陈,《晋太康地志》属颍川。

南颍太守,故属汝南,晋惠帝分立。

领县二,户五百二十六,口二千三百六十五。

去州七百六十。

去京都陆一千四百五十。

南顿令,汉旧县,何故属汝阳,晋武帝改属汝南。

按《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汝阳郡。

和城令,何江左立。

颍川太守,秦立。

魏分颍川为襄城郡,晋成帝咸康二年,省襄城还并颍川。

《永初郡国》又有许昌〔本名许,汉旧县。

魏曰许昌〕、新汲〔别见〕、鄢陵、长社、颍阴、阳翟〔四县并汉旧县。

阳翟,魏、晋属河南。

〕六县,而无曲阳。

领县三,户六百四十九,口三千五百七十九。

去州一千。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邵陵令,汉旧县,属汝南,《晋太康地志》属颍川。

临颍令,汉旧县。

曲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汝阳太守,《晋太康地志》、王隐《地道》无此郡,应是江左分汝南立。

晋成帝咸康三年,省并汝南,后又立。

领县二,户九百四十一,口四千四百九十五。

去州二百。

去京都陆一千四百,水三千五百。

汝阳令,汉旧县,属汝南。

何故属汝阴,晋武改属汝南。

按晋武分汝南为汝阴,何所言非也。

武津令,何不注置立。

汝阴太守,晋武帝分汝南立,成帝咸康二年,省并新蔡,后复立。

领县四,户二千七百四十九,口一万四千三百三十五。

汝阴令,汉旧县。

宋令,前汉名新郪。

章帝建初四年,徙宋公国于此,改曰宋。

宋城令,汉旧县。

楼烦令,汉旧县,属雁门。

流寓配属。

陈留太守,汉武帝元狩元年立,属兖州,中原乱废。

晋成帝咸康四年复立,《永初郡国》属兖州,何、徐属豫州。

《永初郡国》无浚仪,有酸枣〔别见〕。

今领县四,户百九十六,口二千四百一十三。

寄治谯郡长垣县界。

浚仪令,汉旧名。

小黄令,汉旧名。

白马令,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濮阳。

雍丘令,汉旧名。

江州刺史,晋惠帝元康元年,分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十郡为江州。

初治豫章,成帝咸康六年,移治寻阳。

庾翼又治豫章,寻还寻阳。

领郡九,县六十五,户五万二千三十三,口二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去京都水一千四百。

寻阳太守,寻阳本县名,因水名县,水南注江。

二汉属庐江,吴立蕲春郡,寻阳县属焉。

晋武帝太康元年,省蕲春郡,以寻阳属武昌,改蕲春之安丰为高陵及邾县,皆属武昌。

二年,以武昌之寻阳复属庐江郡。

惠帝永兴元年,分庐江、武昌立寻阳郡。

寻阳县后省。

领县三,户二千七百二十,口一万六千八。

柴桑男相,二汉属豫章,晋属武昌。

郡既立,治此。

鼓泽子相,汉、《晋太康地志》属豫章,立寻阳郡后,割度。

松滋伯相,前汉属庐江,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安丰。

安丰县名,前汉无,后汉属庐江,晋武帝立为安丰郡。

江左流民寓寻阳,侨立安丰、松滋二郡,遥隶扬州,安帝省为松滋县。

寻阳又有弘农县流寓。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并松滋。

豫章太守,汉高帝立,本属扬州。

《永初郡国》有海昏〔汉旧县〕,何志无。

今领县十二,户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九,口一十二万二千五百七十三。

去州水六百,陆三百五十。

去京都水一千九百,陆二千一百。

南昌侯相,汉旧县。

新淦侯相,汉旧县。

丰城侯相,吴立曰富城,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建城侯相,汉旧县。

望蔡子相,汉灵帝中平中,汝南上蔡民分徙此地,立县名曰上蔡。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平侯相,汉灵帝中平中立汉平,吴更名。

永修男相,汉灵帝中平中立。

建昌公相,汉和帝永元十六年,分海昏立。

豫宁侯相,汉献帝建安中立,吴曰西安,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康乐侯相,吴孙权黄武中立,曰阳乐,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吴令,汉灵帝中平中立。

艾侯相,汉旧县。

鄱阳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五年,孙权分豫章立,治鄱阳县。

赤乌八年,徙治吴芮故城。

《永初郡国》有历陵县〔汉旧县〕,何志无。

领县六,户三千二百四十二,口一万九百五十。

去州水四百四十。

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四十,陆二千六十。

广晋令,吴立曰广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鄱阳侯相,汉旧县。

余干令,汉旧县。

上饶男相,吴立。

《太康地志》有,王隐《地道》无。

葛阳令,吴立。

乐安男相,吴立。

临川内史,吴孙亮太平二年,分豫章东部都尉立。

领县九,户八千九百八十三,口六万四千八百五。

去州水一千一百,陆一千二十。

去京都水二千八百三十,陆三千。

临汝侯相,汉和帝永元八年立。

西丰侯相,吴立曰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新建侯相,吴立。

永城男相,吴立。

宜黄侯相,吴立。

南城男相,汉旧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曰新南城,江左复旧。

南丰令,吴立。

东兴侯相,吴立。

安浦男相,吴立。

庐陵太守,庐陵本县名,属豫章,汉献帝兴平元年,孙策分豫章立。

领县九,户四千四百五十五,口三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去州水二千,陆一千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六百。

石阳子相,前汉无,后汉有。

西昌侯相,吴立。

东昌子相,吴立。

吉阳男相,吴立。

己丘男相,吴立。

兴平侯相,吴立。

阳丰男相,吴曰阳城,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高昌男相,吴立。

遂兴男相,吴立曰新兴,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永初郡国》无比县,何、徐并有。

安成太守,孙皓宝鼎二年,分豫章、庐陵、长沙立。

《晋太康地志》属荆州。

领县七,户六千一百一十六,口五万三百二十三。

去州水三千三百,陆三千六百。

去京都水三千七百,无陆。

平都子相,前汉曰安平,后汉更名,属豫章。

新喻侯相,吴立。

宜阳子相,汉旧县,本名宜春,属豫章,晋孝武改名。

永新男相,吴立。

安复侯相,汉旧县,本名安成,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属长沙。

萍乡侯相,吴立。

广兴侯相,《晋太康地志》有此县,何云江左立,非也。

南康公相,晋武帝太康三年,以庐陵南部都尉立。

领县七,户四千四百九十三,口三万四千六百八十四。

去州水三千七百四十。

去京都水三千八十。

赣侯相,汉旧县,属豫章。

宁都子相,吴立曰杨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雩都侯相,汉旧县,属豫章。

平固侯相,吴立曰平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康公相,吴立曰安南,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陂阳男相,吴立曰揭阳,晋武帝太康五年,以西康揭阳移治故陂阳县,改曰陂县,然则陂阳先已为县矣。

后汉《郡国》无,疑是吴所立而改曰揭阳也。

南野伯相,汉旧县,属豫章。

虔化男相,孝武大明五年,以虔化屯立。

南新蔡太守,江左立。

领县四,户一千七百三十,口八千八百四十八。

去州水二百。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七十,陆一千八百八十。

苞信令〔别见〕,本作褒信,《永初郡国》作苞信。

慎令,汉旧名,本属汝南。

宋令〔别见〕,徐志云宋乐,后复旧。

阳唐左县令,孝武大明八年立。

建安太守,本闽越,秦立为闽中郡。

汉武帝世,闽越反,灭之,徙其民于江、淮间,虚其地。

后有遁逃山谷者颇出,立为冶县,属会稽。

司马彪云,章安是故冶,然则临海亦冶地也。

张勃《吴录》云“闽越王冶铸地,故曰安闽王冶。

此不应偏以受名,盖句践冶铸之所,故谓之冶乎。

闽中有山名湛,疑湛山之炉铸剑为湛炉也”后分冶地为会稽东、南二部都尉。

东部,临海是也。

南部,建安是也。

吴孙休永安三年,分南部立为建安郡。

领县七。

〔疑〕户三千四十二,口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

去州水二千三百八十。

去京都水三千四十,并无陆。

吴兴子相,汉末立曰汉兴,吴更名。

将乐子相,《晋太康地志》有。

邵武子相,吴立曰昭武,晋武帝更名。

建阳男相,《晋太康地志》有。

绥成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徐不注置立。

沙村长,《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徐不注置立。

晋安太守,晋武帝太康三年,分建安立。

领县五,户二千八百四十三,口一万九千八百三十八。

去州水三千九百九十。

去京都水三千五百八十。

侯官囗相,前汉无,后汉曰东侯官,属会稽。

原丰令,晋武帝太康三年,省建安典船校尉立。

晋安男相,吴立曰东安,晋武帝更名。

罗江男相,吴立,属临海。

晋武帝立晋安郡,度属。

温麻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温麻船屯立。

《永初郡国》无,何、徐并有。

青州刺史,治临淄。

江左侨立,治广陵。

安帝义熙五年,平广固,北青州刺史治东阳城,而侨立南青州如故。

后省南青州,而北青州直曰青州。

孝武孝建二年,移治历城。

大明八年,还治东阳。

明帝失淮北,于郁洲侨立青州,立齐、北海、西海郡。

旧州领郡九,县四十六,户四万五百四,口四十万二千七百二十九。

去京都陆二千。

齐郡太守,秦立。

领县七,户七千三百四十六,口万四千八百八十九。

临淄令,汉旧县。

西安令,汉旧县。

安平令,六国时其地曰安平,二汉、魏、晋曰东安平。

前汉属淄川,后汉属北海,魏度属齐。

般阳令,前汉属济南,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齐。

广饶令,汉旧县。

昌国令,汉旧县。

益都令,魏立。

济南太守,汉文帝十六年,分齐立。

晋世济岷郡,云魏平蜀,徙蜀豪将家于济、河,故立此郡。

安帝义熙中土断,并济南。

案《晋太康地志》无济岷郡。

《永初郡国》济南又有祝阿〔二汉属平原,《晋太康地志》无。

〕、於陵县〔汉旧县〕,而无朝阳、平陵二县。

领县六,户五千五十六,口三万八千一百七十五。

去州陆四百。

去京都二千四百。

历城令,汉旧县。

朝阳令,前汉曰朝阳,后汉、晋曰东朝阳。

二汉属济南,《晋太康地志》属乐安。

著令,汉旧县。

土鼓令,汉旧县,晋无。

逢陵令,二汉、晋无,《永初郡国》、何、徐有。

平陵令,汉旧县,至晋并曰东平陵。

乐安太守,汉高立,名千乘,和帝永元七年更名。

领县三,户二千二百五十九,口一万四千九百九十一。

去州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千乘令,汉旧县。

临济令,前汉曰狄,安帝永初二年更名。

博昌令,汉旧名。

高密太守,汉文帝分齐为胶西,宣帝本始元年,更名高密。

光武建武十三年,并北海,晋惠帝又分城阳立〔城阳郡,前汉有,后汉无,魏复分北海立。

〕。

宋孝武并北海。

领县六,户二千三百四,口一万三千八百二。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陆一千六百。

黔陬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淳于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高密令,前汉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夷安令,前汉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营陵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昌安令,汉安帝延光元年立,属高密,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平昌太守,故属城阳,魏文帝分城阳立,后省,晋惠帝又立。

领县五,户二千二百七十,口一万五千五十。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陆千七百。

安丘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平昌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东武令,二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

琅邪令,二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无。

朱虚令,前汉属琅邪,安帝永初元年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北海太守,汉景帝中二年立。

领县六,户三千九百六十八,口三万五千九百九十五。

寄治州下。

都昌令,汉旧县。

寄治州下,余依本治。

胶东令,本胶东国,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剧令,二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墨令,前汉属胶东,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下密令,前汉属胶东,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北海。

平寿令,汉旧县。

东莱太守,汉高帝立。

领县七,户一万一百三十一,口七万五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五百。

去京都二千一百。

曲城令,汉旧县。

掖令,汉旧县。

扌弦令,汉旧县。

卢乡令,汉旧县。

牟平令,汉旧县。

当利令,汉旧县。

黄令,汉旧县。

太原太守,秦立,属并州。

文帝元嘉十年,割济南、太山立。

领县三,户二千七百五十七,口二万四千六百九十四。

去州陆五百。

去京都一千八百。

山茌令,汉旧县,属泰山。

孝武孝建元年,度济北。

太原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属泰山。

祝阿令。

〔别见〕 长广太守,本长广县,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云故属东莱。

《起居注》,咸宁三年,以齐东部县为长广郡。

领县四,户二千九百六十六,口二万二十三。

去州五百。

去京都一千九百五十。

不其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长广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莱,《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昌阳令,晋惠帝元康八年,分长广县立。

挺令,前汉属胶东,后汉属北海,《晋太康地志》属长广。

冀州刺史,江左立南冀州,后省。

义熙中更立,治青州,又省。

文帝元嘉九年,又分青州立,治历城,割土置郡县。

领郡九,县五十,户三万八千七十六,口一十八万一千一。

去京都陆二千四百。

广川太守,本县名,属信都,《地理志》不言始立。

景帝二年,以为广川国,宣帝甘露三年复。

明帝更名乐安,安帝延光中,改曰安平。

晋武帝太康五年,又改为长乐。

广川县,前汉属信都,后汉属清河,魏属勃海,晋还清河。

何志,广川江左所立。

又有蓚县〔前汉属信都,后汉、晋属勃海。

〕,而无广川。

孝武大明元年,省广川之枣强〔前汉属清河,后汉、晋江左无。

〕、勃海之浮阳、高城〔并汉旧县〕,立广川县,非旧广川县也。

属广川郡。

领县四,户三千二百五十,口二万三千六百一十四。

去州陆一百六十。

去京都陆一千九百八十。

广川令。

〔巳前见〕。

中水令,前汉属涿,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孝武大明七年,自河间割度。

武强令,何江左立。

索卢令,何江左立。

平原太守,汉高帝立。

旧属青州,魏、晋属冀州。

领县八,户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万九千二百六十七。

广宗令,前汉无,后汉属钜鹿。

《晋太康地志》属安平。

《永初郡国》、何无。

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平原令,汉旧县。

鬲令,汉旧县。

安德令,汉旧县。

平昌令,汉旧县。

后汉无。

《晋太康地志》曰西平昌。

般县令,汉旧县。

茌平令,前汉属东郡,后汉属济北,《晋太康地志》属平原。

高唐令,汉旧县。

清河太守,汉立,桓帝建和二年,改曰甘陵,魏复旧。

何有重合县〔别见〕。

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九十四,口二万九千二百七十四。

去州一百一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清河令,二汉无,《晋太康地志》有。

武城令,汉旧县,并曰东武城。

绎幕令,汉旧县。

贝丘令,汉旧县。

零令,汉旧县,作灵。

鄃令,汉旧县。

安次令,前汉旧县,属勃海,后汉属广阳,《晋太康地志》属燕国。

乐陵太守,晋武帝分平原立。

旧属青州,今来属。

领县五,户三千一百三,口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一。

去州一百四十。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乐陵令,汉旧县,故属平原。

阳信令,二汉属勃海,《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新乐令。

〔别见〕 厌次令,前汉曰富平,明帝更名,属平原,《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泾沃令,前汉属千乘,后汉无。

何云魏立,当是魏复立也。

《晋太康地志》属乐陵。

魏郡太守,汉高帝立。

二汉属冀州,魏、晋属司隶,江左屡省置。

宋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八,户六千四百五,口三万三千六百八十二。

魏令,汉旧县。

安阳令,《晋太康地志》有。

聊城令,汉属东郡,晋属平原。

博平安,汉属东郡,晋属平原。

肥乡令,《晋太康地志》属广平。

蠡吾令,前汉属涿,后汉属中山,《晋太康地志》属高阳。

孝武始立,属高阳,大明七年度此。

顿丘令〔别见〕,文帝元嘉二十八年,流民归顺,孝武孝建二年立。

临邑令,汉属东郡,晋属济北。

孝武孝建二年,与顿丘同立。

河间太守,汉文帝二年,分赵立。

江左屡省置,宋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六,户二千七百八十一,口一万七千七百七。

乐城令,汉旧县。

城平令,前汉属勃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武垣令,前汉属涿,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河间。

章武令,二汉属勃海,《晋太康地志》属章武。

江左立,属广川,孝武大明七年度此。

南皮令,汉旧县,属勃海。

孝武始立,属勃海,大明七年度此。

阜城令,前汉勃海有阜城县,《续汉》安平有阜城县,注云“故昌城”。

汉信都有昌城,未详孰是。

顿丘太守〔别见〕,江左屡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四,户一千二百三十八,口三千八百五十一。

顿丘令。

〔别见〕卫国令,《晋太康地志》有。

肥阳令,何志以前无。

阴安令,二汉属魏。

魏属阳平,晋属顿丘。

高阳太守,高阳,前汉县名,属涿,后汉属河间。

晋武帝泰始元年,分涿为范阳,又属焉。

后又分范阳为高阳。

江左屡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五,户二千二百九十七,口一万四千七百二十五。

安平令,前汉属涿,后汉属安平,《晋太康地志》属博陵。

饶阳令,前汉属涿,《续汉》安平有饶阳县,注云“故名饶,属涿”按《地理》,涿唯有饶阳县,无饶县。

邺令,汉旧县,属魏郡。

江左避愍帝讳,改曰临漳。

孝武始立,属魏郡,大明七年度此。

高阳令。

〔已见〕 新城令,前汉属中山,后汉属涿,《晋太康地志》属高阳,并曰北新城。

勃海太守,汉高帝立,属幽州。

后汉、晋属冀州。

江左省置,孝武又侨立,何无。

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五,口万二千一百六十六。

长乐令,晋之长乐郡也。

疑是江左省为县,至是又立。

蓚令。

〔别见。

何志属广川。

徐志属此。

〕重合令,汉旧县。

司州刺史,汉之司隶校尉也。

晋江左以来,沦没戎寇,虽永和、太元王化暂及,太和、隆安还复湮陷。

牧司之任,示举大纲而已。

县邑户口,不可具知。

武帝北平关、洛,河南底定,置司州刺史,治虎牢,领河南〔汉旧郡〕、荥阳〔晋武帝泰始元年,分河南立。

〕、弘农〔汉旧郡〕实土三郡。

河南领洛阳、河南、巩、缑氏、新城、梁〔并汉旧县〕、河阴〔《晋太康地志》有〕、陆浑〔汉旧县,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南。

〕、东垣〔二汉、《晋太康地志》、何有垣县〕、新安〔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东。

〕、西东垣〔新立〕凡十一县。

荥阳领京、密、荥阳、卷、阳武、苑陵、中牟、开封、成皋〔并汉旧县。

属河南。

〕凡九县。

弘农领弘农、陕、宜阳、黾池、卢氏〔并汉旧县〕、曲阳〔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凡七县。

三郡合二十七县,一万六千三百六户。

又有河内〔汉旧郡〕、东京兆〔京兆别见雍州,东京兆新立。

〕二侨郡。

河内寄治河南,领温、野王、轵、河阳、沁水、山阳、怀、平皋、〔并汉旧名。

〕、朝歌〔二汉属河内,《晋太康地志》属汲郡。

晋武太康元年始立。

〕凡十县。

东京兆寄治荥阳,领长安〔汉旧县〕、万年〔别见〕、新丰〔别见〕、蓝田〔别见〕、蒲阪〔二汉、《晋太康地志》属河东。

〕凡六县。

合十六县,一千九百九十二户。

少帝景平初,司州复没北虏。

文帝元嘉末,侨立于汝南,寻亦省废。

明帝复于南豫州之义阳郡立司州,渐成实土焉。

领郡四,县二十,去京都水二千七百,陆一千七百。

义阳太守,魏文帝立,后省,晋武帝又立。

《太康地志》、《永初郡国》、何志并属荆州,徐则南豫也。

明帝泰始五年,度郢州,后废帝元徽四年,属司州。

领县七。

户八千三十二,口四万一千五百九十七。

平阳侯相,前汉无,后汉属江夏曰平春,《晋太康地志》属义阳,晋孝武改。

鄳令,二汉属江夏,《晋太康地志》属义阳,并作鄳,音盲。

《永初郡国》、何并作鄳。

钟武令,前汉属江夏,后汉、《晋太康地志》无,《永初郡国》属义阳。

宝城令,孝武孝建三年,分鄳立。

义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后省。

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阳立。

平春令,孝武孝建三年,分平阳立。

环水长,《永初郡国》、何、徐并无。

明帝泰始三年,度属宋安郡,后省宋安,还此。

宋安,本县名,孝武大明八年,省义阳郡所统东随二左郡立为宋安县,属义阳。

明帝立为郡。

随阳太守,晋武帝分南阳义阳立义阳国,太康年,又分义阳为随国,属荆州。

孝武孝建元年度属郢,前废帝永光元年度属雍。

明帝泰始五年还属郢,改为随阳。

后废帝元徽四年,度属司州。

徐志又有革音县,今无。

领县四,户四千六百。

去京都三千四百八十。

随阳子相,汉随县属南阳,《晋太康地志》属义阳。

后随国与郡俱改。

永阳男相,徐志有。

关西令〔别见荆州,作厥西。

〕,宋末新立。

西平林令,宋末新立。

安陆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分江夏立,属郢州。

后废帝元徽四年度司州。

徐志有安蛮县,《永初郡国》、何并无,当是何志后所立。

寻为郡,孝武大明八年,省为县,属安陆。

明帝泰始初,又立为左郡,宋末又省。

领县二,户六千四十三,口二万五千八十四。

去京都水二千三百。

安陆公相,汉旧县,属江夏。

江夏又有曲陵县,本名石阳,吴立。

《晋起居注》,太康元年,改江夏石阳曰曲陵。

明帝泰始六年,并安陆。

南汝南太守。

〔汝南郡别见〕 平舆令。

北新息令。

真阳令。

安城令。

南新息令。

安阳令。

〔并别见〕 临汝令,新立。

宋书·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州郡一

〔沈约〕 〔南北朝〕

唐尧之世,置十有二牧,及禹平水土,更制九州,冀州尧都,土界广远,济、河为兖州,海、岱为青州,海、岱及淮为徐州,淮、海为扬州,荆及衡阳为荆州,荆、河为豫州,华阳、黑水为梁州,黑水、西河为雍州。

自虞至殷,无所改变。

周氏既有天下,以徐并青,以梁并雍,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

汉初又立徐、梁二州。

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趾,北置朔方,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为十三州,而司隶部三辅、三河诸郡。

东京无复朔方,改交趾曰交州,凡十二州。

司隶所部如故。

及三国鼎歭,吴得扬、荆、交三州,蜀得益州,魏氏犹得九焉。

吴又分交为广。

魏末平蜀,又分益为梁。

晋武帝太康元年,天下一统,凡十有六州。

后又分凉、雍为秦,分荆、扬为江,分益为宁,分幽为平,而为二十矣。

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

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

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

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

自淮以北,化成虏庭。

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今志大较以大明八年为正,其后分派,随事记列。

内史、侯、相,则以升明末为定焉。

地理参差,其详难举,实由名号骤易,境土屡分,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

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寻校推求,未易精悉。

今以班固马彪二志、太康元康定户、王隐《地道》、晋世《起居》、《永初郡国》、何徐《州郡》及地理杂书,互相考覆。

且三国无志,事出帝纪,虽立郡时见,而置县不书。

今唯以《续汉郡国》校《太康地志》,参伍异同,用相征验。

自汉至宋,郡县无移改者,则注云“汉旧”,其有回徙,随源甄别。

若唯云“某无”者,则此前皆有也。

若不注置立,史阙也。

扬州刺史,前汉刺史未有所治〔它州同〕,后汉治历阳,魏、晋治寿春,晋平吴治建业。

成帝咸康四年,侨立魏郡〔别见〕,肥乡〔别见〕、元城〔汉旧县,晋属阳平〕二县,后省元城。

又侨立广川郡〔别见〕,领广川一县,宋初省为县,隶魏郡。

江左又立高阳〔别见〕、堂邑二郡〔别见〕,高阳领北新城〔别见〕、博陆〔博陆县,霍光所封,而二汉无,晋属高阳。

〕二县。

堂邑,领堂邑一县,后省堂邑并高阳,又省高阳并魏郡,并隶扬州,寄治京邑。

文帝元嘉十一年省,以其民并建康。

孝建元年,分扬州之会稽、东阳、新安、永嘉、临海五郡为东扬州。

大明三年罢州,以其地为王畿,以南台侍御史部诸郡,如从事之部传焉,而东扬州直云扬州。

八年,罢王畿,复立扬州,扬州还为东扬州。

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东扬州并扬州。

顺帝升明三年,改扬州刺史曰牧。

领郡十,领县八十。

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

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

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

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

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治建业。

元帝太兴元年,改为尹。

领县八,户四万一千一十,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一。

建康令,本秣陵县。

汉献帝建安十六年置县,孙权改秣陵为建业。

晋武帝平吴,还为秣陵。

太康三年,分秣陵之水北为建业。

愍帝即位,避帝讳,改为建康。

秣陵令,其地本名金陵,秦始皇改。

本治去京邑六十里,今故治村是也。

晋安帝义熙九年,移治京邑,在斗场。

恭帝元熙元年,省扬州府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

丹杨令,汉旧县。

江宁令,晋武帝太康元年,分秣陵立临江县。

二年,更名。

永世令,吴分溧阳为永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惠帝世,度属义兴,寻复旧。

义兴又有平陵县,董览《吴地志》云“晋分永世”《太康》、《永宁地志》并无,疑是江左立。

文帝元嘉九年,以并永世、溧阳二县。

溧阳令,汉旧县。

吴省为屯田。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湖熟令,汉旧县。

吴省为典农都尉。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句容令,汉旧县。

会稽太守,秦立,治吴。

汉顺帝永建四年,分会稽为吴郡,会稽移治山阴。

领县十,户五万二千二百二十八,口三十四万八千一十四。

去京都水一千三百五十五,陆同。

山阴令,汉旧县。

永兴令,汉旧余暨县,吴更名。

上虞令,汉旧县。

余姚令,汉旧县。

剡令,汉旧县。

诸暨令,汉旧县。

始宁令,何承天志,汉末分上虞立。

贺《续会稽记》云“顺帝永建四年,分上虞南乡立”《续汉志》无。

《晋太康三年地志》有。

句章令,汉旧县。

鄮令,汉旧县。

鄞令,汉旧县。

吴郡太守,分会稽立。

孝武大明七年,度属南徐。

八年,复旧。

领县十二,户五万四百八十八,口四十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

去京都水六百七十,陆五百二十。

吴令,汉旧县。

娄令,汉旧县。

嘉兴令,此地本名长水,秦改曰由拳。

吴孙权黄龙四年,由拳县生嘉禾,改曰禾兴。

孙皓父名和,又改名曰嘉兴。

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

海盐令,汉旧县。

《吴记》云“本名武原乡,秦以为海盐县” 盐官令,汉旧县。

《吴记》云“盐官本属嘉兴,吴立为海昌都尉治,此后改为县”非也。

钱唐令,汉旧县。

富阳令,汉旧县。

本曰富春。

孙权黄武四年,以为东安郡。

七年,省。

晋简文郑太后讳“春”,孝武改曰富阳。

新城令,浙江西南名为桐溪,吴立为新城县,后并桐庐。

《晋太康地志》无。

张勃云“晋末立”疑是太康末立,寻复省也。

晋成帝咸和九年又立。

建德令,吴分富春立。

桐庐令,吴分富春立。

寿昌令,吴分富春立。

新昌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兴太守,孙皓宝鼎元年,分吴、丹阳立。

领县十,户四万九千六百九,口三十一万六千一百七十三。

去京都水九百五十,陆五百七十。

乌程令,汉旧县,先属吴。

东迁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后废帝元徽四年,更名东安。

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武康令,吴分乌程、余杭立永安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长城令,晋武帝太康三年,分乌程立。

原乡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故鄣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安吉令,汉灵帝中平二年,分故鄣立。

余杭令,汉旧县,先属吴。

临安令,吴分余杭为临水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於潜令,汉旧县,先属丹阳。

淮南太守,秦立为九江郡,兼得庐江豫章。

汉高帝四年,更名淮南国,分立豫章郡,文帝又分为庐江郡。

武帝元狩元年,复为九江郡,治寿春县。

后汉徙治阴陵县。

魏复曰淮南,徙治寿春。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历阳〔别见〕、当涂、逡道诸县,二年,复立钟离县〔别见〕,并二汉旧县也。

三国时,江淮为战争之地,其间不居者各数百里,此诸县并在江北淮南,虚其地,无复民户。

吴平,民各还本,故复立焉。

其后中原乱,胡寇屡南侵,淮南民多南度。

成帝初,苏峻、祖约为乱于江淮,胡寇又大至,民南度江者转多,乃于江南侨立淮南郡及诸县。

晋末,遂割丹阳之于湖县为淮南境。

宋孝武大明六年,以淮南郡并宣城,宣城郡徙治于湖。

八年,复立淮南郡,属南豫州。

明帝泰始三年,还属扬州。

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六十二,口二万五千八百四十。

去京都水一百七十,陆一百四十。

于湖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杨县立,本吴督农校尉治。

当涂令,晋成帝世,与逡道俱立为侨县,晋末分于湖为境。

繁昌令,汉旧名,本属颍川。

魏分颍川为襄城,又属焉。

晋乱,省襄城郡,以此县属淮南,割于湖为境。

襄垣令,其地本芜湖。

芜湖县,汉旧县。

至于晋末,立襄垣县,属上党。

上党民南过江,立侨郡县,寄治芜湖,后省上党郡为县,属淮南。

文帝元嘉九年,省上党县并襄垣。

定陵令,汉旧名,本属襄城,后割芜湖为境。

逡道令,汉作逡遒,晋作逡道,后分芜湖为境。

宣城太守,晋武帝太康元年,分丹阳立。

领县十,户一万一百二十,口四万七千九百九十二。

去京都水五百八十,陆五百。

宛陵令,汉旧县。

广德令,何志云“汉旧县”《二汉志》并无,疑是吴所立。

怀安令,吴立。

宁国令,吴立。

宣城令,汉旧县。

安吴令,吴立。

泾令,汉旧县。

临城令,吴立。

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子明得仙于此县山,故以为名。

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

石城令,汉旧县。

东阳太守,本会稽西部都尉,吴孙皓宝鼎元年立。

领县九,户一万六千二十二,口一十万七千九百六十五。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陆同。

长山令,汉献帝初平二年,分乌伤立。

太末令,汉旧县。

乌伤令。

永康令,赤乌八年,分乌伤上浦立。

信安令,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立曰新安。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宁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丰安令,汉献帝兴平二年,孙氏分诸暨立。

定阳令,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孙氏分信安立。

遂昌令,孙权赤乌二年,分太末立曰平昌。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临海太守,本会稽东部都尉。

前汉都尉治鄞,后汉分会稽为吴郡,疑是都尉徙治章安也。

孙亮太平二年立。

领县五,户三千九百六十一,口二万四千二百二十六。

去京都水二千一十九,陆同。

章安令,《续汉志》“故治,闽中地,光武更名”《晋太康记》“本鄞县南之回浦乡,汉章帝章和中立”未详孰是。

临海令,吴分章安立。

始丰令,吴立曰始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宁海令,何志,汉旧县。

按《二汉志》、《晋太康地志》无。

乐安令,晋康帝分始丰立。

永嘉太守,晋明帝太宁元年,分临海立。

领县五,户六千二百五十,口三万六千六百八十。

去京都水二千八百,陆二千六百四十。

永宁令,汉顺帝永建四年,分章安东瓯乡立,或云顺帝永和三年立。

安固令,吴立曰罗阳,孙皓改曰安阳。

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松阳令,吴立。

乐成令,晋孝武宁康三年,分永宁立。

横阳令,晋武帝太康四年,以横藇船屯为始阳,仍复更名。

新安太守,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孙权分丹阳立曰新都,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领县五,户一万二千五十八,口三万六千六百五十一。

去京都水一千八百六十,陆一千八百。

始新令,孙权分歙立。

遂安令,孙权分歙为新定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歙令,汉旧县。

海宁令,孙权分歙为休阳县,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分歙置诸县之始,又分置黎阳,大明八年,省并海宁。

黟令,汉旧县。

南徐州刺史,晋永嘉大乱,幽、冀、青、并、兖州及徐州之淮北流民,相率过淮,亦有过江在晋陵郡界者。

晋成帝咸和四年,司空郗鉴又徙流民之在淮南者于晋陵诸县,其徙过江南及留在江北者,并立侨郡县以司牧之。

徐、兖二州或治江北,江北又侨立幽、冀、青、并四州。

安帝义熙七年,始分淮北为北徐,淮南犹为徐州。

后又以幽、冀合徐,青、并合兖。

武帝永初二年,加徐州曰南徐,而淮北但曰徐。

文帝元嘉八年,更以江北为南兖州,江南为南徐州,治京口,割扬州之晋陵、兖州之九郡侨在江南者属焉,故南徐州备有徐、兖、幽、冀、青、并、扬七州郡邑。

《永初二年郡国志》又有南沛、南下邳、广平、广陵、盱眙、钟离、海陵、山阳八郡。

南沛、广陵、海陵、山阳、盱眙、钟离割属南兖,南下邳并南彭城,广平并南泰山。

今领郡十七,县六十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

去京都水二百四十,陆二百。

南东海太守〔东海郡别见〕,晋元帝初,割吴郡海虞县之北境为东海郡,立郯、朐、利城三县,而祝其、襄贲等县寄治曲阿。

穆帝永和中,郡移出京口,郯等三县亦寄治于京。

文帝元嘉八年立南徐,以东海为治下郡,以丹徒属焉。

郯、利城并为实土。

《永初郡国》有襄贲〔别见〕、祝其、厚丘〔并汉旧名〕、西隰〔何江左立〕四县,文帝元嘉十二年,省厚丘并襄贲。

何、徐无厚丘,余与《永初郡国》同。

其襄贲、祝其、西隰,是徐志后所省也。

领县六,户五千三百四十二,口三万三千六百五十八。

郯令,汉旧名。

文帝元嘉八年,分丹徒之岘西为境。

丹徒令,本属晋陵,古名朱方,后名谷阳,秦改曰丹徒。

孙权嘉禾三年,改曰武进。

晋武帝太康三年,复曰丹徒。

武进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徒、曲阿立。

毗陵令,宋孝武大明末,度属此。

朐令,汉旧名。

晋江左侨立。

宋孝武世,分郯西界为土。

利城令,汉旧名。

晋江左侨立。

宋文帝世,与郡俱为实土。

南琅邪太守〔琅邪郡别见〕,晋乱,琅邪国人随元帝过江千余户,太兴三年,立怀德县。

丹杨虽有琅邪相而无此地。

成帝咸康元年,桓温领郡,镇江乘之蒲洲金城上,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

《永初郡国》有阳都〔前汉属城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费、即丘〔并别见〕三县,并割临沂及建康为土。

费县治宫城之北。

元嘉八年,省即丘并阳都。

十五年,省费并建康、临沂。

孝武大明五年,省阳都并临沂。

今领县二,户二千七百八十九,口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七。

去州水二百,陆一百。

去京都水一百六十。

临沂令,汉旧名。

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琅邪。

江乘令,汉旧县。

本属丹阳,吴省为典农都尉。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晋陵太守,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

晋武帝太康二年,省校尉,立以为毗陵郡,治丹徒,后复还毗陵。

东海王越世子名毗,而东海国故食毗陵。

永嘉五年,帝改为晋陵。

始自毗陵徙治丹徒。

太兴初,郡及丹徒县悉治京口,郗鉴复徙还丹徒。

安帝义熙九年,复还晋陵。

本属扬州,文帝元嘉八年,度属南徐。

领县六,户一万五千三百八十二,口八万一百一十三。

去州水一百七十五,陆同。

去京都水四百,陆同。

晋陵令,本名延陵,汉改曰毗陵,后与郡俱改。

延陵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曲阿之延陵乡立。

无锡令,汉旧县。

吴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南沙令,本吴县司盐都尉署。

吴时名沙中。

吴平后,立暨阳县割属之。

晋成帝咸康七年,罢盐署,立以为南沙县。

曲阿令,本名云阳,秦始皇改曰曲阿。

吴嘉禾三年,复曰云阳。

晋武帝太康二年,复曰曲阿。

暨阳令,晋武帝太康二年,分无锡、毗陵立。

义兴太守,晋惠帝永兴元年,分吴兴之阳羡、丹阳之永世立。

永世寻还丹阳。

本扬州,明帝泰始四年,度南徐。

领县五,户一万三千四百九十六,口八万九千五百二十五。

去州水四百,陆同。

去京都水四百九十,陆同。

阳羡令,汉旧县。

临津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义乡令,故属长城、阳羡,立郡分立。

国山令,故属阳羡,立郡分立。

绥安令,武帝永初三年,分宣城之广德、吴兴之故鄣、长城及阳羡、义乡五县立。

南兰陵太守〔兰陵郡别见〕,领县二,户一千五百九十三,口一万六百三十四。

兰陵令。

〔别见〕 承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合乡县并承。

《永初郡国》、何、徐并无合乡县。

南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盖县〔别见〕。

领县三,户一千四百二十四,口九千八百五十四。

莒令。

〔别见〕 东莞令〔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盖县并此。

姑幕令,汉旧名。

临淮太守,汉武帝元狩六年立,光武以并东海。

明帝永平十五年,复分临淮之故地为下邳郡。

晋武帝太康元年,复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郡,治盱眙。

江左侨立。

《永初郡国》又有盱眙县,何、徐无。

领县七,户三千七百一十一,口二万二千八百八十六。

海西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广陵。

射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凌令,前汉属泗水,后汉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又立,属广陵。

淮浦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淮阴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广陵。

东阳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长乐令,本长乐郡〔别见〕,并合为县。

淮陵太守,本淮陵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惠帝永宁元年,以为淮陵国。

《永初郡国》又有下相〔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广阳〔广阳,汉高立为燕国,昭帝更名。

光武省并上谷,和帝永元八年复立。

魏、晋复为燕国。

前汉广阳县,后汉无,晋复有此也。

〕二县。

今领县三,户一千九百五,口一万六百三十。

司吾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后废帝元徽五年五月,改名桐梧,顺帝升明元年复旧。

徐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属临淮。

阳乐令,汉旧名,本属辽西。

文帝元嘉十三年,以下相并阳乐。

南彭城太守〔彭城郡别见〕,江左侨立。

晋明帝又立南下邳郡,成帝又立南沛郡。

文帝元嘉中,分南沛为北沛,属南兖,而南沛犹属南徐。

孝武大明四年,以二郡并并南彭城。

领县十二,户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八,口六万八千一百六十三。

吕令。

〔别见〕武原令,汉旧名。

傅阳令,汉旧名。

蕃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立遂诚县。

武帝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薛令〔别见〕,义旗初,免军户为建熙县。

永初元年,改从旧名。

开阳令,前汉属东海,章帝建初五年属琅邪。

晋侨立,犹属琅邪,安帝度属彭城。

杼秋令,汉旧名。

洨令,前汉属梁,后汉、晋属沛。

下邳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北凌令,本属南下邳,二汉无,《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本名凌,而广陵郡旧有凌县,晋武帝太康二年,以下邳之凌县非旧土而同名,改为北凌。

僮令〔别见〕,本属南下邳。

南下邳有良城县〔别见〕,文帝元嘉十二年并僮。

南清河太守〔清河郡别见〕,领县四,户一千八百四十九,口七千四百四。

清河令。

〔别见〕东武城令。

〔别见〕 绎幕令。

〔别见〕贝丘令。

〔别见〕 南高平太守〔高平郡别见〕,《永初郡国》又有钜野、昌邑二县〔并汉旧名〕。

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一十八,口九千七百三十一。

金乡令。

〔别见〕 湖陆令,前汉曰湖陵,汉章帝更名。

高平令〔别见〕。

文帝元嘉十八年,以钜野并高平。

南平昌太守〔平昌郡别见〕,领县四,户二千一百七十八,口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一。

安丘令。

〔别见〕 新乐令,二汉无,魏分平原为乐陵郡,属冀州,而新乐县属焉。

晋江左立乐陵郡及诸县,后省,以新乐县属此。

东武令。

〔别见〕 高密令〔别见〕,江左立高密国,后为南高密郡。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为高密县,属此。

南济阴太守,二汉、晋属兖州,前汉初属梁国,景帝中六年,别为济阴国,宣帝甘露二年,更名定陶国,后还曰济阴。

《永初郡国》又有句阳、定陶二县〔并汉旧名〕今领县四,户一千六百五十五,口八千一百九十三。

城武令。

〔别见〕冤句令,汉旧名。

单父令,前汉属山阳。

城阳令,汉旧名。

南濮阳太守,本东郡,属兖州。

晋武帝咸宁二年,以封子允,以东不可为国名,东郡有濮阳县,故曰濮阳国。

濮阳,汉旧名也,允改封淮南,还曰东郡。

赵王伦篡位,废太孙臧为濮阳王,王寻废,郡名遂不改。

《永初郡国》又有鄄城县。

〔二汉属济阴,《晋太康地志》属濮阳也。

〕今领县二,户二千二十六,口八千二百三十九。

廪丘令,前汉及《晋太康地志》有廪丘县,后汉无。

文帝元嘉十二年,以鄄城并廪丘。

榆次令,汉旧名,至晋属太原。

南泰山太守〔泰山郡别见〕,《永初郡国》有广平〔汉武帝征和二年,立为平干国。

宣帝五凤二年,改为广平。

光武建武十三年,省并钜鹿。

魏分钜鹿、魏郡复为广平。

江左侨立郡,晋成帝咸康四年省,后又立。

〕,寄治丹徒,领广平、番阳〔番阳,二汉属赵,《晋太康地志》属广平。

〕、曲周〔前汉属广平,作曲周。

后汉属钜鹿。

《晋太康地志》属广平,作曲梁。

〕三县。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广平郡为广平县,属南泰山。

今领县三,户二千四百九十九,口一万三千六百。

南城令。

〔别见〕武阳令。

〔别见〕广平令,前汉属广平,后汉属钜鹿,《太康地志》属广平。

济阳太守,晋惠分陈留为济阳国。

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三十二,口八千一百九十二。

考城令,前汉曰甾,属梁国,章帝更名,属陈留。

《太康地志》无。

鄄城令。

〔别见〕 南鲁郡太守〔鲁郡别见〕,又有樊县。

〔前汉属东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任城也。

〕今领县二,户一千二百一十一,口六千八百一十八。

鲁令。

〔别见〕 西安令,汉旧名,本属齐郡。

齐郡过江侨立,后省,以西安配此。

文帝元嘉十八年,以樊并西安。

《永初郡国》无西安县。

徐州刺史,后汉治东海郯县,魏、晋、宋治彭城。

明帝世,淮北没寇,侨立徐州,治钟离。

泰豫元年,移治东海朐。

后废帝元徽元年,分南兖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又分秦郡之顿丘、梁郡之谷熟、历阳之酂,立新昌郡,置徐州,还治钟离。

今先列徐州旧郡于前,以新割系。

旧领郡十二,县三十四。

户二万三千四百八十五,口十七万五千九百六十七。

今领郡三,县九。

彭城去京都水一千三百六十,陆一千。

彭城太守,汉高立为楚国,宣帝地节元年,改为彭城郡。

黄龙元年,又为楚国。

章帝还为彭城。

领县五,户八千六百二十七,口四万一千二百三十一。

彭城令,汉县。

吕令,汉旧县。

蕃令,汉旧县,属鲁。

晋惠帝元康中度。

蕃音皮。

汉末太傅陈蕃子逸为鲁相,改音。

薛令,汉旧县,属鲁。

晋惠帝元康中度。

留令,汉旧县。

沛郡太守,秦泗水郡,汉高更名。

旧属豫州,江左改配。

领县三,户五千二百九,口二万五千一百七十。

去州陆六十。

去京都一千。

萧令,汉旧县。

相令,汉旧县。

沛令,汉旧县。

下邳太守,前汉本临淮郡,武帝立,明帝改为下邳。

晋武帝分下邳之淮南为临淮,而下邳如故。

领县三。

户三千九十九,口一万六千八十八。

去州水二百,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千一百六十,陆八百。

下邳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良成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僮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下邳。

兰陵太守,晋惠帝元康元年,分东海立。

领县三,户三千一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七。

去州陆二百。

去京都水一千六百,陆一千三百。

昌虑令,汉旧县。

承令,汉旧县。

合乡令,汉旧县。

东海太守,秦郯郡,汉高更名。

明帝失淮北,侨立青州于赣榆县。

泰始七年,又立东海县属东海郡,又割赣检置郁县,立西海郡,并隶侨青州。

领县二,户二千四百一十一,口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一。

去州水一千,陆八百。

去京都水一千,陆六百七十。

襄贲令,汉旧县。

赣榆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东海。

魏省,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

咸宁三年,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复立。

领县三,户八百八十七。

口七千三百二十。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

莒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诸令,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城阳。

东莞令,汉旧县。

东安太守,东安故县名,前汉属城阳,后汉属琅邪,《晋太康地志》属东莞,晋惠帝分东莞立。

领县三,户一千二百八十五,口一万七百五十五。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陆一千三百。

盖令,前汉属琅邪,后汉属太山,《晋太康地志》属乐安。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新泰令,魏立,属泰山。

发干令,汉旧名,属东郡。

《太康地志》无,江左来配。

琅邪太守,秦立。

领县二,户一千八百一十八,口八千二百四十三。

去州陆四百。

去京都水一千五百,陆一千一百。

费令,前汉属东海,后汉属泰山,《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即丘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太康地志》属琅邪。

淮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五十五,口一万五千三百六十三。

去州水六百,陆五百。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五十。

角城令,晋安帝义熙中土断立。

晋宁令,故属济岷,流寓来配。

宿预令,晋安帝立。

上党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阳平太守,阳平本县名,属东郡。

魏分东郡及魏郡为阳平郡。

故属司州,流寓来配。

《永初郡国》又有廪丘县〔别置〕。

今领县三,户一千七百二十五,口一万三千三百三十。

馆陶令,汉旧名。

阳平令,汉旧名。

濮阳令,本流寓郡,并省来配。

济阴太守,汉景帝立,属兖州。

流寓徐土,因割地为境。

领县三,户二千三百五,口一万一千九百二十八。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

孝武大明元年度。

定陶令,汉旧名。

孝武大明五年改为长。

顿丘令,属顿丘,流寓割配。

北济阴太守,孝武孝建元年升立。

领县三,户九百二十七,口三千八百十。

城武令,前汉属山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丰令,汉旧名,属沛。

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离狐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

钟离太守,本属南兖州,晋安帝分立。

案汉九江郡、晋淮南郡有钟离县,即此地也。

领县三,户三千二百七十二,口一万七千八百三十二。

去京都陆六百二十,水一千三十。

燕县令〔别见〕,故属东燕。

流寓因配。

朝歌令,本属河内,晋武帝分河内为汲,又属焉。

流寓因配。

乐平令,前汉曰清,属东郡,章帝更名,《晋太康地志》无。

流寓因配。

马头太守,属南豫州,故淮南当涂县地,晋安帝立,因山形立名。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二千三百一十。

去京都水一千七百五十,陆六百七十。

虞县令,汉旧名,属梁郡。

流寓因配。

零县令,晋安帝立。

济阳令,故属济阳。

流寓因配。

新昌太守,后废帝元徽元年立。

顿丘令,二汉属东郡,魏属阳平。

晋武帝泰始二年,分淮阳置顿丘郡,顿丘县又属焉。

江左流寓立,属秦。

先有沛县,元嘉八年并顿丘,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谷熟令,前汉无,后汉、晋属梁。

《永初郡国》、何、徐志并属南梁。

后废帝元徽元年度。

酂令,汉属沛,晋属谯。

文帝元嘉八年,自南谯度属历阳,后废帝元徽元年度属此。

南兖州刺史,中原乱,北州流民多南渡,晋成帝立南兖州,寄治京口。

时又立南青州及并州,武帝永初元年,省并并南兖。

文帝元嘉八年,始割江淮间为境,治广陵。

《永初郡国》领十四郡。

南高平、南平昌、南济阴、南濮阳、南泰山、济阳、南鲁山郡,今并属徐州。

又有东燕郡,江左分濮阳所立也,领燕县〔前汉曰南燕,后汉曰燕,并属东郡。

《太康地志》属濮阳。

〕、白马、平昌、考城凡四县。

文帝元嘉十八年,省考城并燕。

十九年,省东燕郡为东燕县,属南濮阳,后又省东燕郡。

南东平郡领范、蛇丘、历城凡三县。

高密郡领淳于、黔陬、营陵、夷安凡四县。

南齐郡领安西、临菑凡二县。

南平原郡领平原、高唐、茌平〔并别见〕凡三县。

济岷郡〔江左立〕,领营城、晋宁〔江左立〕凡二县。

雁门郡〔汉旧郡〕领楼烦〔别见〕、阴馆〔前汉作“观”,后汉、晋作“馆”也。

〕、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太康地志》属雁门也。

〕、崞、马邑〔并汉旧名〕凡五县。

凡七郡,二十三县,并省属南徐州。

诸侨郡县何志又有钟离、雁门、平原、东平、北沛五郡。

钟离今属徐州。

雁门领楼烦、阴馆、广武三县。

平原领茌平、临菑、营城、平原四县。

东平领范、朝阳、历城三县。

北沛领符离、萧、相、沛四县。

〔符离,汉旧县。

余并别见。

〕凡十四县。

《起居注》,元嘉十一年,以南兖州东平之平陆并范,寿张并朝阳,平原之济岷、晋宁并营城〔先是,省济岷郡为县。

〕,高唐并茌平。

按此五县,元嘉十一年所省,则平陆、寿张疑在《永初郡国志》,而无此二县,未详。

徐志有南东平郡,领范、朝阳、历城、楼烦、阴观、广武、茌平、营城、临菑、平原十县,则是雁门、平原并东平也。

孝武大明五年,以东平并广陵。

宋又侨立新平、北淮阳、北济阴、北下邳、东莞五郡。

元嘉二十八年,南兖州徙治盱眙。

三十年,省南兖州并南徐,其后复立,还治广陵。

徐志领郡九,县三十九,户三万一千一百一十五,口十五万九千三百六十二。

宋末领郡十一,县四十四。

去京都水二百五十,陆一百八十。

广陵太守,汉高六年立,属荆国,十一年,更属吴。

景帝四年,更名江都国。

武帝元狩三年,更名广陵。

旧属徐州。

晋武帝太康三年,治淮阴故城,后又治射阳〔射阳别见〕。

江左治广陵。

《永初郡国》又有舆〔前汉属临淮,后汉省临淮属广陵,文帝元嘉十三年并江都也。

〕、肥如、潞、真定、新市五县。

〔并二汉旧名。

肥如属辽西,潞属上党,真定前汉属真定,后汉省真定属常山,晋亦属常山。

新市二汉、晋属中山。

《永初郡国》云四县本属辽西,则是晋末辽西侨郡省并广陵也。

何有肥如、新市,徐与今同也。

〕今领县四,户七千七百四十四,口四万五千六百一十三。

广陵令,汉旧县。

海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高邮令,汉旧县。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元年复立。

江都令,汉旧县。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六年复立。

江左又省并舆县,元嘉十三年复立,以并江都。

海陵太守,晋安帝分广陵立。

《永初郡国》属徐州。

领县六,户三千六百二十六,口二万一千六百六十。

去州水一百三十,陆同。

去京都水三百九十,陆同。

建陵令,晋安帝立。

临江令,晋安帝立。

如皋令,晋安帝立。

宁海令,晋安帝立。

蒲涛令,晋安帝立。

临泽令,明帝泰豫元年立。

山阳太守,晋安帝义熙中土断分广陵立。

案汉景帝分梁为山阳,非此郡也。

《永初郡国》属徐州。

领县四,户二千八百一十四,口二万二千四百七十。

去州水三百,陆同。

去京都水五百,陆同。

山阳令,射阳县境,地名山阳,与郡俱立。

盐城令,旧曰盐渎,前汉属临淮,后汉、晋属广陵。

三国时废,晋武帝太康二年复立。

晋安帝更名。

东城令,晋安帝立。

左乡令,晋安帝立。

盱眙太守,盱眙本县名,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属临淮,晋安帝分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百一十八,口六千八百二十五。

去州水四百九十,陆二百九。

去京都水七百,陆五百。

考城令。

〔别见〕阳城令,晋安帝立。

直渎令,晋安帝立。

信都令,信都虽汉旧名,其地非也。

地在河北,宋末立。

睢陵令,前汉属临淮,后汉属下邳,《晋太康地志》无。

宋末立。

秦郡太守,晋武帝分扶风为秦国,中原乱,其民南流,寄居堂邑。

堂邑本为县,前汉属临淮,后汉属广陵,晋又属临淮。

晋惠帝永兴元年,分临淮淮陵立堂邑郡,安帝改堂邑为秦郡。

《永初郡国》属豫州,元嘉八年度南兖。

《永初郡国》又领临涂〔晋、宋立〕、平丘〔汉旧,属陈留,《晋太康地志》无。

〕、外黄〔汉旧名,属陈留。

〕、沛、雍丘、浚仪、顿丘〔别见〕凡七县。

何无雍丘、外黄、平丘、沛,徐又无浚仪。

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

后废帝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一万五千二百九十六。

去州水二百四十一,陆一百八十。

去京都水一百五十,陆一百四十。

秦令,本属秦国,流寓立。

文帝元嘉八年,以临涂并秦,以外黄并浚仪。

孝武孝建元年,以浚仪并秦。

义成令,江左立。

尉氏令,汉旧名,属陈留。

文帝元嘉八年,以平丘并尉氏。

怀德令,孝武大明五年立。

又以历阳之乌江,并此为二县,立临江郡。

前废帝永光元年,省临江郡。

怀德即住郡治,乌江还本也。

南沛太守〔沛郡别见〕,何志云,北沛新立。

徐云南沛。

《永初郡国》又有符离、洨〔并别见〕、竹邑〔前汉曰竹。

李奇曰,今邑也。

后汉曰竹邑。

至晋并属沛。

〕杼秋〔前汉属梁,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沛。

〕四县。

杼秋治无锡,余并治广陵。

文帝元嘉十二年,以北沛郡竹邑并杼秋,何、徐并无此二县,不详。

《起居注》,孝武大明五年,分广陵为沛郡,治肥如县。

时无复肥如县,当是肥如故县处也。

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无肥如县。

沛郡宜是大明五年以前省,其时又立也。

今领县三,户一千一百九,口一万二千九百七十。

萧县令。

〔别见〕相县令。

〔别见〕沛县令。

〔别见〕新平太守,明帝泰始七年立。

江阳令。

郡同立。

海安令。

郡同立。

北淮阳太守,宋末侨立。

晋宁令。

〔别见〕 宿预令。

〔别见〕角城令。

〔别见〕北济阴太守〔济阴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广平令,前汉临淮有广平县,后汉以后无。

定陶令。

〔别见〕阳平令。

〔别见〕上党令。

〔别见〕冤句令。

〔别见〕 馆陶令。

〔别见〕北下邳太守〔下邳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僮县令。

〔别见〕下邳令。

〔别见〕 宁城令。

〔别见〕东莞太守〔东莞郡别见〕,宋失淮北侨立。

莒县令。

〔别见〕诸县令。

〔别见〕 东莞令。

〔别见〕柏人令,汉旧名,属赵国。

宋失淮北侨立。

兖州刺史,后汉治山阳昌邑,魏、晋治廪丘。

武帝平河南,治滑台。

文帝元嘉十三年,治邹山,又寄治彭城。

二十年,省兖州,分郡属徐、冀州。

三十年六月复立,治瑕丘。

〔二汉山阳有瑕丘县〕。

《永初郡国》有东郡、陈留、濮阳三郡,而无阳平。

东郡领白马〔别见〕、凉城〔二汉东郡有聊城县,《晋太康地志》无,疑此是。

〕、东燕〔别见〕三县。

陈留郡领酸枣〔汉旧县〕、小黄、雍丘、白马、襄邑、尉氏六县。

〔郡县并别见。

〕濮阳郡领濮阳、廪丘〔并别见〕二县。

宋末失淮北,侨立兖州,寄治淮阴〔淮阴别见〕。

兖州领郡六,县三十一,户二万九千三百四十,口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泰山太守,汉高立。

《永初郡国》又有山茌〔别见〕、莱芜〔汉旧名〕、太原〔本郡,侨立此县〕三县,而无钜平县。

今领县八,户八千一百七十七,口四万五千五百八十一。

去州陆八百。

去京都陆一千八百。

奉高令,汉旧县。

钜平令,汉旧县。

嬴令,汉旧县。

牟令,汉旧县。

南城令,前汉属东海,后汉、晋属泰山。

武阳令,汉旧县。

梁父令,汉旧县。

博令,汉旧县。

高平太守,故梁国,汉景帝中六年,分为山阳国。

武帝建元五年为郡。

晋武帝泰始元年更名。

《永初郡国》及徐并又有任城县〔前汉属东平,章帝元和元年,分东平为任城,又属焉。

晋亦属任城。

江左省郡为县也。

〕,后省。

今领县六,户六千三百五十八,口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二。

去州陆二百二十。

去京都陆一千三百三十。

宋明帝泰始五年,侨立于淮南当涂县界,领高平、金乡二县。

其年,又立睢陵县。

高平令,前汉名稿,章帝更名。

方与令,汉旧县。

金乡令,前汉无,后汉、晋有。

钜野令,汉旧县。

平阳令,汉旧县。

曰南平阳。

亢父令,汉旧县。

旧属任城。

鲁郡太守,秦薛郡,汉高后更名。

本属徐州,光武改属豫州,江左属兖州。

领县六,户四千六百三十一,口二万八千三百七。

去州陆三百五十。

去京都陆一千一百。

邹令,汉旧县。

汶阳令,汉旧县。

鲁令,汉旧县。

阳平令,孝武大明元年立。

新阳令,孝武大明中立。

卞令,明帝泰始二年立。

东平太守,汉景帝分梁为济东国,宣帝更名。

领县五,户四千一百五十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九十五。

去州水五百,陆同。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四百。

宋末又侨立于淮阴。

无盐令,汉旧县。

平陆令,汉旧县。

须昌令,前汉属东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东平。

寿昌令,春秋时曰良,前汉曰寿良,属东郡。

光武改曰寿张,属东平。

范令,汉旧县。

四县并治郡下。

阳平太守,魏分魏郡立。

文帝元嘉中,流寓来属,后省,孝武大明元年复立。

领县五,户二千八百五十七,口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一。

馆陶令,汉旧名,寄治无盐。

乐平令,魏立,属阳平。

后汉东郡有乐平,非也。

寄治下平陆。

元城令,汉旧。

寄治无盐。

平原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顿丘令〔别见〕,孝武大明中立。

济北太守,汉和帝永元二年,分泰山立。

《永初郡国》有临邑〔二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东阿〔二汉属东郡,晋无。

〕二县,孝武大明元年省,应在何志而无,未详。

领县三,户三千一百五十八,口一万七千三。

去州陆七百。

去京都水二千,陆一千五百。

宋末又侨立于淮阳。

蛇丘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卢令,前汉属泰山,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谷城令,前汉无,后汉属东郡,《晋太康地志》属济北。

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四·五行五

〔沈约〕 〔南北朝〕

《五行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谓土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思心不睿,是谓不圣。

厥咎瞀,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

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班固曰“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华孽,刘歆传以为蠃虫之孽,谓螟属也。

稼穑不成: 吴孙皓时,尝岁无水旱,苗稼丰美,而实不成,百姓以饥,皞境皆然,连岁不已。

吴人以为伤露,非也。

按刘向《春秋说》曰“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无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此其义也。

皓初迁都武昌,寻迁建业,又起新馆,缀饰珠玉,壮丽过甚,破坏诸宫,增修苑囿,犯暑妨农,官民疲怠。

《月令》,“季夏不可以兴土功”。

皓皆冒之。

此治宫室饰台榭之罚,与《春秋》鲁庄公三筑台同应也。

班固曰“无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皆为稼穑不成” 晋穆帝永和十年,三麦不登,至关西亦然。

自去秋至是夏,无水旱,无麦者,如刘向说也。

又俗云,“多苗而不实为伤”,又其义也。

恒风: 魏齐王正始九年十一月,大风数十日,发屋折树。

十二月戊子晦,尤甚,动太极东阁。

魏齐王嘉平元年正月壬辰朔,西北大风,发屋折木,昏尘蔽天。

按管辂说此为时刑,大风,执政之忧也。

是时曹爽区瞀目专,骄僭过度,天戒数见,终不改革。

此思心不睿,恒风之罚也。

后逾旬而爽等灭。

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

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

政悖德隐,兹谓乱。

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

守义不进,兹谓眊。

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

臣易上政,兹谓不顺。

厥风大飙发屋。

赋敛不理,兹谓祸。

厥风绝经纪,止即温,温即虫。

侯专封,兹谓不统。

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

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

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

公常于利,兹谓乱。

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

弃正作淫,兹谓惑。

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

侯不朝,兹谓叛。

厥风无恒,地变赤,雨杀人” 吴孙权太元元年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株,石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

按华核对,役繁赋重,区瞀不睿之罚也。

明年,权薨。

吴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丙申,大风震电。

是岁,魏遣大众三道来攻,诸葛恪破其东兴军,二军亦退。

明年,恪又攻新城,丧众大半,还伏诛。

吴孙休永安元年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

是时孙綝一门五侯,权倾吴主,风雾之灾,与汉五侯、丁、傅同应也。

十二月丁卯夜,又大风,发木扬沙。

明日,綝诛。

晋武帝泰始五年五月辛卯朔,广平大风折木。

晋武帝咸宁元年五月,下邳、广陵大风,坏千余家,折树木。

咸宁元年五月甲申,广陵、司吾、下邳大风折木。

咸宁三年八月,河间大风折木。

晋武帝太康二年五月,济南大风,折木伤麦。

太康二年六月,高平大风折木,发坏邸阁四十余区。

太康八年六月,郡国八大风。

太康九年正月,京都风雹,发屋拔木。

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四年六月,大风雨拔树。

元康五年四月庚寅夜,暴风,城东渠波浪。

七月,下邳大风,坏庐舍。

九月,雁门、新兴、太原、上党灾风伤稼。

明年,氐、羌反叛,大兵西讨。

元康九年六月,飙风吹贾谧朝服,飞数百丈。

明年,谧诛。

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京都连大风,发屋折木。

十二月,太子废。

晋惠帝永康元年二月,大风拔木。

三月,愍怀被害。

己卯,丧柩发许还洛,是日,大风雷电,帏盖飞裂。

永康元年四月,张华第舍飙风折木,飞缯轴六七。

是月,华遇害。

永康元年十一月戊子朔,大风从西北来,折木飞石。

明年正月,赵王伦篡位。

晋惠帝永兴元年正月癸酉,赵王伦祠太庙,灾风暴起,尘沙四合。

其年四月,伦伏辜。

晋元帝永昌元年七月丙寅,大风拔木,屋瓦皆飞。

永昌元年八月,暴风坏屋,拔御道柳树百余株。

其风纵横无常,若风自八方来者。

十一月,宫车晏驾。

晋成帝咸康四年三月壬辰,成都大风,发屋折木。

四月,李寿袭杀李期。

晋康帝建元元年七月庚申,晋陵、吴郡灾风。

晋穆帝升平元年八月丁未,策立皇后何氏。

是日疾风。

升平五年正月戊戌朔,疾风。

晋海西公太和六年二月,大风迅急。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三月戊申朔,暴风迅起,从丑上来,须臾转从子上来,飞沙扬砾。

晋孝武帝太元元年二月乙丑朔,暴风折木。

太元二年闰三月甲子朔,暴风疾雨俱至,发屋折木。

太元二年六月,长安大风拔苻坚宫中树。

其后坚再南伐,身戮国亡。

太元四年八月乙未,暴风。

太元十二年正月壬午夜,暴风。

太元十二年七月甲辰,大风拔木。

太元十七年六月乙未,大风折木。

晋安帝元兴二年二月甲辰,大风雨,大航门屋瓦飞落。

明年,桓玄篡位,由此门入。

元兴三年正月,桓玄游大航南,飘风飞其卑輗盖。

三月,玄败。

元兴三年五月,江陵大风折木。

是月,桓玄败于峥嵘洲,身亦屠裂。

元兴三年十一月丁酉,大风,江陵多死者。

晋安帝义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风起。

义熙五年闰十月丁亥,大风发屋。

明年,卢循至蔡洲。

义熙六年五月壬申,大风拔北郊树,树几百年也。

琅邪、扬州二射堂倒坏。

是日,卢循大舰漂没。

甲戌,又风,发屋折木。

是冬,王师南讨。

义熙十年四月己丑朔,大风拔木。

义熙十年六月辛亥,大风拔木。

明年,西讨司马休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正月癸亥朔旦,暴风发殿庭,会席翻扬数十丈。

五月,帝废。

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二月庚申,寿阳骤雨,有回风云雾,广三十许步,从南来,至城西回散灭。

当其冲者,室屋树木摧倒。

元嘉二十九年三月,大风,拔木飞瓦。

元嘉三十年正月,大风拔木,雨冻杀牛马,雷电晦冥。

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风吹初宁陵隧口左标折。

钟山通天台新成,飞倒,散落山涧。

明年闰五月,帝崩。

前废帝永光元年正月乙未朔,京邑大风。

明帝泰始二年三月丙申,京邑大风。

泰始二年四月甲子,京邑大风。

泰始二年五月丁未,京邑大风。

泰始二年五月己酉,京邑大风。

泰始二年九月乙巳,京邑大风。

后废帝元徽二年七月甲子,京邑大风。

元徽三年三月丁卯,京邑大风。

元徽三年六月甲戌,京邑大风。

元徽四年十一月辛卯,京邑大风。

元徽五年三月庚寅,京邑大风,发屋折木。

元徽五年六月甲寅,京邑大风。

夜妖: 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闰正月戊戌,大风晦暝,行者皆顿伏。

近夜妖也。

刘向曰“正昼而暝,阴为阳,臣制君也”时晋景王讨毌丘俭,是日始发。

魏元帝景元三年十月,京都大震,昼晦。

此夜妖也。

班固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刘向《春秋说》云“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令专事,冥晦。

明年,鲁季友卒,果世官而公室卑矣”魏见此妖,晋有天下之应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三年十二月乙未,大风晦暝。

其后帝崩,而诸侯违命,干戈内侮,权夺于元显,祸成于桓玄。

是其应也。

蠃虫之孽 晋孝武咸宁元年七月,郡国螟。

九月,青州又螟。

咸宁元年七月,郡国有青虫食禾稼。

咸宁四年,司、冀、兖、豫、荆、扬郡国皆螟。

晋武帝太康四年,会稽彭蜞及蟹皆化为鼠,甚众,覆野,大食稻为灾。

太康九年八月,郡国二十四螟,螟说与蝗同。

是时帝听谗诉。

太康九年九月,虫伤稼。

晋惠帝元康二年九月,带方、含资、提奚、南新、长岑、海冥、列口虫食禾叶荡尽。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梁、益、凉三州螟。

是时齐王冏秉政。

贪苛之应也。

永宁元年十月,南安、巴西、江阳、太原、新兴、北海青虫食禾叶,甚者十伤五六。

永宁元年十二月,郡国八螟。

牛祸: 晋武帝太康九年,幽州塞北有死牛头语。

近牛祸也。

是时帝多疾病,深以后事为念,而托付不以至公,思心瞀乱之应也。

师旷曰“怨昚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义也。

晋惠帝太安中,江夏张骋所乘牛言曰“天下方乱,乘我何之”骋惧而还,犬又言曰“归何蚤也”寻后牛又人立而行。

骋使善卜者卦之。

谓曰“天下将有兵乱,为祸非止一家”其年张昌反,先略江夏,骋为将帅。

于是五州残乱,骋亦族灭。

京房《易妖》曰“牛能言,如其言占吉凶”《易萌气枢》曰“人君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妖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又其应也。

晋愍帝建武元年,曲阿门牛生犊,一体两头。

元帝太兴元年,武昌太守王谅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

三年后死。

又有牛生一足三尾,皆生而死。

按司马彪说,两头者,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之象也。

京房《易传》曰“足多者,所任邪也。

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其后皆有此应。

晋元帝太兴四年十二月,郊牛死。

按刘向说《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区瞀昏乱,故天不飨其祀。

元帝中兴之业,实王导之谋也。

刘隗探会主意,以得亲幸,导见疏外。

此区瞀不睿之祸也。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护军牛生犊,两头六足。

是冬,苏峻作乱。

咸和七年,九德民袁荣家牛产犊,两头八足,二尾共身。

京房《易传》“杀无罪,则牛生妖” 桓玄之国在荆州,诣刺史殷仲堪,行至鹤穴,逢一老公,驱青牛,形色瑰异。

桓玄即以所乘牛易取。

乘至零陵泾溪,骏驶非常,因息驾饮牛。

牛径入江水不出。

玄遣人觇守,经日无所见。

宋文帝元嘉三年,司徒徐羡之大儿乔之行欲入广莫门。

牛径将入廷尉寺,左右禁捉不能禁。

入方得出。

明日被收。

元嘉二十九年,晋陵送牛,角生右胁,长八尺。

明年二月,东宫为祸。

孝武帝大明三年,广州刺史费淹献三角水牛。

黄眚黄祥: 蜀刘备章武二年,东伐。

二月,自秭归进屯夷道。

六月,秭归有黄气见,长十余里,广数十丈。

后逾旬,备为陆逊所破。

近黄祥也。

魏齐王正始中,中山王周南为襄邑长。

有鼠从穴出,语曰“王周南,尔以某日死”南不应。

鼠还穴。

后至期,更冠帻皂衣出,语曰“周南,汝日中当死”又不应。

鼠复入,斯须更出,语如向日。

适欲日中,鼠入复出,出复入,转更数语如前。

日适中,鼠曰“周南,汝不应我,复何道”言绝,颠蹶而死,即失衣冠。

取视,俱如常鼠。

案班固说,此黄祥也。

是时曹爽秉政,竞为比周,故鼠作变也。

宋孝武大明七年春,太湖边忽多鼠。

其年夏,水至,悉变成鲤鱼。

民人一日取,转得三五十斛。

明年,大饥。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黄雾四塞,埃气蔽天。

案杨宣对,近土气,乱之祥也。

晋元帝永昌二年正月癸巳,黄雾四塞。

晋穆帝永和七年三月,凉州大风拔木,黄雾下尘。

是时张重华纳谮,出谢艾为酒泉太守,而所任非其人。

至九年死,嗣子见弑。

是其应也。

京房《易传》曰“闻善不予,兹谓不知。

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

黄者,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至绝世也” 晋安帝元兴元年十月丙申朔,黄雾昏浊,不雨。

宋文帝元嘉十八年秋七月,天有黄光,洞照于地。

太子率更令何承天谓之荣光,太平之详,上表称庆。

地震: 吴孙权黄武四年,江东地连震。

是时权受魏爵命,为大将军、吴王,改元专制,不修臣迹。

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董仲舒、刘向并云“臣下强盛,将动而为害”之应也。

魏明帝青龙二年十一月,京都地震,从东来,隐隐有声,屋瓦摇。

魏明帝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

是秋,吴将朱然围江夏,荆州刺史胡质击退之。

又公孙渊自立为燕王,改年,置百官。

明年,讨平之。

吴孙权嘉禾六年五月,江东地震。

赤乌二年正月,地又再震。

是时吕壹专政,步骘上疏曰“伏闻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威福,无罪无辜,横受重刑,虽有大臣,不见信任。

如此,天地焉得无变。

故嘉禾六年、赤乌二年,地连震动,臣下专政之应也。

冀所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后卒败。

魏齐王正始二年十一月,南安郡地地震。

正始三年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

十二月,魏郡地震。

正始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

是时曹爽专政,迁太后于永宁宫,太后与帝相泣而别。

连年地震,是其应也。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江东地仍震。

是时权听谗,寻黜朱据,废太子。

蜀刘禅炎兴元年,蜀地震。

时宦人黄皓专权。

按司马彪说,奄宦无阳施,犹妇人也。

此皓见任之应,与汉和帝时同事也。

是冬,蜀亡。

晋武帝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

是年冬,新平氐、羌叛。

明年,孙皓大遗众入涡口。

叛虏寇秦、凉,刺史胡烈、苏愉并为所害。

泰始七年六月丙申,地震。

武帝世,始于贾充,终于杨骏,阿党昧利,苟专权宠,终丧天下,由是也。

末年所任转敝,故亦一年六震,是其应也。

裴叔则曰“晋德所以不比隆尧、舜者,以有贾充诸人在朝” 晋武帝咸宁二年八月庚辰,河南、河东、平阳地震。

咸宁四年六月丁未,阴平、广武地震。

甲子,阴平、广武地又震。

晋武帝太康二年二月庚申,淮南、丹阳地震。

太康五年正月壬辰,地震。

太康六年七月己丑,地震。

太康七年七月,南安、犍为地震。

八月,京兆地震。

太康八年五月壬子,建安地震。

七月,阴平地震。

八月,丹阳地震。

太康九年正月,会稽、丹阳、吴兴地震。

四月辛酉,长沙、南海等郡国八地震。

七月至于八月,地又四震,其三有声如雷。

太康十年十二月己亥,丹阳地震。

晋武帝太始元年,地震。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辛酉,京都地震。

元康四年二月,蜀郡山崩杀人。

上谷、上庸、辽东地震。

五月壬子,寿春山崩,洪水出,城坏,地坠方三十丈,水出杀人。

六月,寿春大雷震,山崩地坼,家人陷死,上庸郡亦如之。

八月,上谷地震,水出,杀百余人。

居庸地裂,广三十六丈,长八十四丈,水出,大饥。

上庸四处山崩地陷,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

十月,京都地震。

十一月,荥阳、襄城、汝阴、梁国、南阳地皆震。

十二月,京都又震。

是时贾后乱朝,据权专制,终至祸败之应也。

汉邓太后摄政时,郡国地震。

李固以为“地,阴也,法当安静。

今乃越阴之职,专阳之政,故应以震”此同事也。

京房《易传》曰“无德专禄,兹谓不顺。

厥震动,丘陵涌水出”又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

兹谓阴乘阳,弱胜强”又曰“阴背阳,则地裂。

父子分离,夷、羌叛去”元康五年五月丁丑,地震。

六月,金城地震。

元康六年正月丁丑,地震。

元康八年正月丙辰,地震。

晋惠帝太安元年十月,地震。

是时齐王冏专政。

太安二年十二月丙辰,地震。

是时长沙王专政。

晋孝怀帝永嘉三年十月,荆、湘二州地震。

时司马越专政。

永嘉四年四月,兖州地震。

晋愍帝建兴二年四月甲辰,地震。

是时幼主在上,权倾于下,四方云扰,兵乱不息。

建兴三年六月丁卯,长安地震。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西平地震,涌水出。

十二月,庐陵、豫章、武昌、西陵地震,山崩。

干宝曰“王敦陵上之应”太兴二年五月癸丑,祁山地震,山崩杀人。

是时相国南阳王保在祁山称晋王,不终之象也。

太兴三年四月庚寅,丹阳、吴郡、晋陵地震。

其年,南平郡山崩,出雄黄数千斤。

晋成帝咸和二年三月,益州地震。

四月己未,豫章地震。

是年,苏峻作乱。

咸和九年三月丁酉,会稽地震。

是时政在臣下。

晋穆帝永和元年六月癸亥,地震。

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政在臣下,所以连年地震。

永和二年十月,地震。

永和三年正月丙辰,地震。

永和四年十月己未,地震。

永和五年正月庚寅,地震。

永和九年八月丁酉,京都地震,有声如雷。

永和十年正月丁酉,地震,有声如雷,鸡雉鸣呴。

永和十一年四月乙酉,地震。

五月丁未,地震。

晋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凉州地震。

晋哀帝隆和元年四月甲戌,地震。

是时政在将相,人主南面而已。

隆和元年四月丁丑,凉州地震,浩亹山崩。

张天锡降亡之象也。

隆和二年二月庚寅,江陵地震。

是时桓温专政。

晋海西太和元年二月,凉州地震水涌。

晋简文帝咸安二年十月辛未,安成地震。

晋孝武帝宁康元年十月辛未,地震。

是时嗣主幼冲,政在将相。

宁康二年七月甲午,凉州地震山崩。

晋孝武帝太元二年闰月壬午,地震。

五月丁丑,地震。

太元十一年六月己卯,地震。

是后缘河诸将,连岁兵役。

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夜,地震。

太元十七年六月癸卯,地震。

十二月己未,地又震。

是时群小弄权,天下侧目。

太元十八年正月癸亥朔,地震。

二月乙未,地震。

晋安帝隆安四年九月癸酉,地震。

是时幼主冲昧,政在臣下。

晋安帝义熙四年正月壬子夜,地震有声。

十月癸亥,地震。

义熙五年正月戊戌夜,寻阳地震,有声如雷。

明年,卢循下。

义熙八年,自正月至四月,南康、庐陵地四震。

明年,王旅西讨荆、益。

宋文帝元嘉七年四月丙辰,地震。

时遣军经略司、兖。

元嘉十二年四月丙辰,京邑地震。

元嘉十五年七月辛未,地震。

元嘉十六年,地震。

孝武帝大明二年四月辛丑,地震。

大明六年七月甲申,地震,有声自河北来,鲁郡山摇地动,彭城城女墙四百八十丈坠落,屋室倾倒,兖州地裂泉涌,二年不已。

其后虏主死,兖州刺史夏侯祖权卒。

明帝泰始二年四月,地震。

泰始四年七月己酉,东北有声如雷,地震。

明帝泰豫元年闰七月甲申,东北有声如雷,地震。

后废帝元徽二年四月戊申,地震。

元徽五年五月戊申,地震。

七月,帝殒。

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青州城南地,远望见地中如水有影,人马百物皆见影中,积年乃灭。

山崩地陷裂: 吴孙权赤乌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鸿水溢。

按刘向说,“山,阳,郡也。

水,阴,民也。

天戒若曰,君道崩坏,百姓将失其所也”与《春秋》梁山崩,汉齐、楚众山发水同事也。

“夫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

吴虽帝,其实列国,灾发丹阳,其天意矣。

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

后二年而权薨,薨二十六年而吴亡。

魏元帝咸熙二年二月,太行山崩。

此魏亡之征也。

其冬,晋有天下。

晋武帝太始三年三月戊子,太行山崩。

太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坠三里。

此晋之咎征也。

至帝晏驾,而禄去王室,怀、愍沦胥于北,元帝中兴于南,是其应也。

京房《易传》曰“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王受命,人君虏” 晋武帝太康五年丙午,宣帝庙地陷。

太康六年三月,南安新兴县山崩,涌水出。

太康七年七月,朱提之大泸山崩,震坏郡舍。

阴平之仇池崖陨。

太康八年七月,大雨。

殿前地陷,方五尺,深数丈。

晋惠帝元康四年五月壬子,地陷,方三十丈,杀人。

史阙其处。

元康四年八月,居庸地裂,广三十丈,长百三十丈,水出杀人。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三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

永嘉三年八月乙亥,鄄城城无故自坏七十余丈,司马越恶之,迁于濮阳。

此见沴之异也。

越卒陵上,终亦受祸。

永嘉三年七月戊辰,当阳地裂三所,所广三丈,长二百余步。

京房《易传》曰“地坼裂者,臣下分离,不肯相从也”其后司马越、苟晞交恶,四方牧伯莫不离散,王室遂亡。

永嘉三年十月,宜都夷道山崩。

永嘉四年四月,湘东酃黑石山崩。

晋元帝太兴四年八月,常山崩,水出,滹沱盈溢,大木倾拔。

晋成帝咸和四年十月,柴桑庐山西北崖崩。

十二月,刘胤为郭默所杀。

晋惠帝元康九年六月夜,暴雷雨。

贾谧斋屋柱陷入地,压谧床帐。

此木沴土,土失其性,不能载也。

明年,谧诛。

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范阳地然,可以爨。

此火沴土也。

是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晋安帝义熙八年三月壬寅,山阴有声如雷,地陷深广各四尺。

义熙十年五月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

此水沴土也。

《五行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

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

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疴,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常阴 吴孙亮太平三年,自八月沉阴不雨,四十余日。

是时将诛孙綝,谋泄。

九月戊午,綝以兵围宫,废亮为会稽王。

此常阴之罚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十二月,太史奏久阴不雨,将有阴谋。

皓深惊惧。

时陆凯等谋因其谒庙废之。

及出,留平领兵前驱,凯语平,平不许,是以不果。

皓既肆虐,群下多怀异图,终至降亡。

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四月,连阴不雨。

元徽三年八月,多阴。

后二年,废帝殒。

射妖: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玄猿缘山,手射中之。

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

芝曰“嘻。

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

此射妖也。

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

芝叹息,投弓水中,自知当死矣。

晋恭帝之为琅邪王时,好奇戏,尝闭一马于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而死。

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而今射之,不祥甚矣”于是乃止,而马已被十许箭矣。

此盖射妖也。

俄而桓玄篡位。

龙蛇之孽: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

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于井,非嘉祥矣。

魏以改年,非也。

晋武不贺,是也。

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废兴之应也。

魏,土运。

青,木色也,而不胜于金。

黄得位,青失位之象也。

青龙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

故高贵乡公卒败于兵。

案刘向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

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

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魏高贵乡公正元元年冬十月戊戌,黄龙见于邺井中。

魏高贵乡公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

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

甘露二年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

甘露三年,黄龙青龙仍见顿丘、冠军、阳夏县界井中。

景元三年二月,青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皓天册中,龙乳于长沙民家,啖鸡雏。

京房《易妖》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后皓降。

晋武帝咸宁二年六月丙申,白龙二见于九原井中。

晋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龙见于武库井中。

帝见龙,有喜色,百僚将贺。

刘毅独表曰“昔龙漦夏庭,祸发周室。

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不贺也。

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于人,子产言之当矣。

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

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美,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

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后赵王幽死之象也。

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室宇邃密,非龙所处。

后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

勒、虎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史臣案龙为休瑞,而屈于井中,前史言之已祥。

但兆幽微,非可臆断,故《五行》、《符瑞》两存之。

晋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桴罕羌妓产一龙子,色似锦文,尝就母乳,遥见神光,少得就视。

晋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橑上,数年而人不知,但怪府中数失小儿及猪犬之属。

后一蛇夜出,伤于刃,不能去,乃觉之。

发徒攻击,移时乃死。

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

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赐以为帝溺于色之应也。

魏氏宫人猥多,晋又过之,宴游是湎,此其孽也。

《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晋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菑有大蛇长十余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径从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

天戒若曰,齐方有刘章定倾之功,若不厉节忠慎,又将蹈章失职夺功之辱也。

齐王冏不悟,虽建兴复之功,而以骄陵取祸。

负二小蛇出朝市,皆有象类也。

晋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

京房《易妖》曰“蛇见于邑,不出三年,有大兵。

国有大忧”其后讨灭王敦及其党与。

马祸: 晋武帝太熙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

按刘向说,此兵象也。

及帝晏驾之后,王室毒于兵祸,是其应也。

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又有“天子亲伐,马生角”。

《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马有生角” 晋惠帝元康元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力士推之不能动。

伦入轺车,乃进。

此马祸也。

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非傅导行礼之人。

伦不悟,故亡。

元康九年十一月戊寅冬,有牝骝马惊奔至廷尉讯堂,悲鸣而死。

是殆愍怀冤死之象也。

见廷尉讯堂,又天意乎。

晋孝怀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南城门。

晋元帝大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杨演马生驹,两头自颈前别,生而死。

按司马彪说,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

是后王敦陵上。

晋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色赤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于殿前,盘旋走出,寻逐莫知所在。

己卯,帝不豫,六月崩。

此马祸,又赤祥也。

张重华在凉州,将诛其西河相张祚,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皆无后尾。

晋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都督桓玄。

案刘向说,马不当生角,由玄不当举兵向上也。

睹灾不悟,故至夷灭。

人疴: 魏文帝黄初初,清河宋士宗母化为鳖,入水。

魏明帝太和三年,曹休部曲兵奚农女死复生。

时人有开周世冢,得殉葬女子,数日而有气,数月而能语。

郭太后爱养之。

又太原民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问其本事,不知也。

视其墓木,可三十岁。

案京房《易传》,至阴为阳,下人为上,晋宣王起之象也。

汉平帝、献帝并有此异,占以为王莽、曹操之征。

公孙渊炊,有小儿蒸死甑中,其后夷灭。

吴孙亮建兴二年,诸葛恪将征淮南,有孝子著衰衣入其阁。

诘问,答曰“不自觉入也”时中外守备,亦悉不见。

众皆异之。

及还,果见杀。

恪已被害,妻在室,使婢沃盥,闻婢血曈。

又眼目视瞻非常,妻问其故,婢蹶然跃起,头至栋,攘臂切齿曰“诸葛公乃为峻所杀” 吴孙休永安四年,安吴民陈焦死七日,复穿冢出。

干宝曰“此与汉宣帝同事。

乌程侯皓承废故之家,得位之祥也” 吴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母,年八十,因浴化为鼋。

兄弟闭户卫之,掘堂上作大坎,实水其中。

鼋入坎戏一二日,恒延颈外望,伺户小开,便轮转自跃,入于远潭,遂不复还。

与汉灵帝时黄氏母事同,吴亡之象也。

魏元帝咸熙二年八月,襄武县言有大人见,长三丈余,迹长三尺二寸,发白,着黄巾黄单衣,柱杖,呼民王始语曰“今当太平”寻晋代魏。

晋武帝泰始五年,元城人年七十,生角。

案《汉志》说,殆赵王伦篡乱之象也。

晋武帝咸宁二年二月,琅邪人颜畿病死,棺敛已久,家人咸梦畿谓己曰“我当复生,可急开棺”遂出之。

渐能饮食屈申视瞻,不能行语也。

二年复死。

其后刘渊、石勒遂亡晋室。

晋惠帝元康中,安丰有女子周世宁,年八岁,渐化为男,至十七八,而气性成。

此刘渊、石勒荡覆晋室之妖也。

汉哀帝、献帝时并有此异,皆有易代之兆。

京房《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

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阳,厥咎亡” 晋惠帝永宁初,齐王冏唱义兵,诛除乱逆,乘舆反正。

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寄产。

门者诘之,妇人曰“我截齐便去耳”是时齐王冏匡复王室,天下归功。

识者为其恶之。

后果斩戮。

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冏大司马府,大呼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冏杀之。

明年十二月戊辰,冏败,即甲子旬也。

晋惠帝太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云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

干宝曰“夫禁庭,尊秘之处。

今贱人径入,而门卫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逾上之妖也”是后帝北迁邺,又西迁长安,盗贼蹈籍宫阙,遂亡天下。

晋惠帝世,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娉,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

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得病亡。

后其夫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

其夫径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

后婿闻之,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

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晋惠帝世,杜锡家葬,而婢误不得出。

后十余年,开冢祔葬,而婢尚生。

其始如瞑,有顷渐觉。

问之,自谓当一再宿耳。

初婢之埋,年十五六,及开冢更生,犹十五六也。

嫁之有子。

晋惠帝光熙元年,会稽谢真生子,大头有鬓,两蹠反向上,有男女两体。

生便作丈夫声,经日死。

晋惠、怀之世,京、洛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人道,而性尤淫。

案此乱气之所生也。

自咸宁、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皆相放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

故男女气乱,而妖形作也。

元帝太兴初,又有女子阴在腹上,在扬州,性亦淫。

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

在腹,天下有事。

在背,天下无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吴郡吴县万祥婢生子,鸟头,两足马蹄,一手无毛,黄色,大如枕。

晋愍帝建兴四年,新蔡县吏任侨妻胡,年二十五,产二女,相向,腹心合同,自胸以上,齐以下,各分。

此盖天下未一之妖也。

时内史吕会上言“案《瑞应图》,异根同体谓之连理,异苗同颖谓之嘉禾。

草木之异,犹以为瑞,今二人同心,《易》称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嘉征显见,生于陕东之国,斯盖四海同心之瑞,不胜喜踊,谨画图以上”时有识者哂之。

晋中兴初,有女子,其阴在腹,当齐下。

自中国来江东,性甚淫,而不产。

京房《易妖》曰“人生子,阴在首,天下大乱。

在腹,天下有事。

在背,天下无后” 晋元帝太兴三年十二月,尚书驺谢平妻生女,堕地濞濞有声,须臾便死。

鼻目皆在顶上,面处如项,口有齿,都连为一,胸如鳖,手足爪如鸟爪,皆下句。

京房《易妖》曰“人生他物,非人所见者,皆为天下大兵”后二年,有石头之败。

晋明帝太宁二年七月,丹阳江宁侯纪妻死,三日复生。

晋成帝咸康四年十一月辛丑,有何一人诣南止车门自列为圣人所使。

录付光录外部检问,是东海郯县吕畅,辞语落漠,髡鞭三百,遣。

咸康五年四月,下邳民王和侨居暨阳。

息女可,年二十,自云“上天来还,得征瑞印绶,当母天下”晋陵太守以为妖,收付狱。

至十一月,有人持柘杖,绛衣,诣止车门口,列为圣人使,求见天子。

门候受辞,列姓吕名锡。

云王和女可,右足下有七星,星皆有毛,长七寸,天今命可为天下母。

奏闻,即伏诛。

并下晋陵诛可。

晋康帝建元二年十月,卫将军营督过望所领兵陈渎女壹,有文在足,曰“天下之母”。

灸之逾明,京都喧哗。

有司收系以闻,俄自建康县狱亡去。

石虎末,大武殿前所图贤圣人像人头,忽悉缩入肩中。

晋孝武帝宁康初,南郡州陵女人唐氏,渐化为丈夫。

晋安帝义熙七年,无锡人赵朱,年八岁,一旦暴长八尺,髭须蔚然,三日而死。

义熙中,东阳人黄氏生女不养,埋之。

数日于土中啼,取养遂活。

义熙末,豫章吴平人有二阳道,重累生。

晋恭帝元熙元年,建安人阳道无头正平,本下作女人形体。

宋文帝元嘉十七年,刘斌为吴郡。

娄县有一女,忽夜乘风雨,恍忽至郡城内。

自觉去家正炊顷,衣不沾濡。

晓在门上求通,言“我天使也”斌令前,因曰“府君宜起迎我,当大富贵。

不尔,必有凶祸”斌问所以来,亦不自知也。

谓是狂人,以付狱,符其家迎之。

数日乃得去。

后二十日许,斌诛。

孝武帝大明中,张畅为会稽郡,妾怀孕,儿于腹中啼,声闻于外。

畅寻死。

大明末,荆州武宁县人杨始欢妻,于腹中生女儿。

此儿至今犹存。

明帝泰豫元年正月,巨人见太子西池水上,迹长三尺余。

后废帝元徽中,南东莞徐坦妻怀孕,儿在腹中有声。

元徽中,暨阳县女人于黄山穴中得二卵,如斗大,剖视有人形。

魏文帝黄初四年三月,宛、许大疫,死者万数。

魏明帝青龙二年四月,大疫。

青龙三年正月,京都大疫。

吴孙权赤乌五年,大疫。

吴孙亮建兴二年四月,诸葛恪围新城。

大疫,死者太半。

吴孙皓凤凰二年,疫。

晋武帝泰始十年,大疫。

吴土亦同。

晋武帝咸宁元年十一月,大疫,京都死者十万人。

晋武帝太康三年春,疫。

晋惠帝元康二年十一月,大疫。

元康七年五月,秦、雍二州疾疫。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五月,秦、雍州饥疫至秋。

永嘉六年,大疫。

晋元帝永昌元年十一月,大疫,死者十二三。

河朔亦同。

晋成帝咸和五年五月,大饥且疫。

晋穆帝永和九年五月,大疫。

晋海西太和四年冬,大疫。

晋孝武帝太元五年五月,自冬大疫,至于此夏,多绝户者。

晋安帝义熙元年十月,大疫,发赤班乃愈。

义熙七年春,大疫。

宋文帝元嘉四年五月,京都疾疫。

孝武帝大明元年四月,京邑疾疫。

大明四年四月,京邑疾疫。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

有司奏免太尉。

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

其令百官各虔厥职。

后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黄初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

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

黄初五年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

后二年,宫车晏驾。

魏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

帝诏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

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

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

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

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

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

群公卿士,其各勉修厥职。

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魏明帝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太和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见《吴历》〕。

魏明帝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纪》无。

正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纪》无。

正始六年四月壬子,日有蚀之。

十月戊寅朔,又日有蚀之。

正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

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扬等转改法度。

会有日蚀变,诏群臣问得失。

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

周公辅政,慎于其朋。

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

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

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矣。

正始九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魏齐王嘉平元年二月己未,日有蚀之。

魏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甘露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按谷永说,正朝,尊者恶之。

京房占曰“日蚀乙酉,君弱臣强。

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魏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景元三年三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

泰始七年五月庚辰,日有蚀之。

泰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

泰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

泰始十年三月癸亥,日有蚀之。

晋武帝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

咸宁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晋武帝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

太康六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太康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乙亥,诏曰“比年灾异屡发,邦之不臧,实在朕躬。

震蚀之异,其咎安在。

将何施行,以济其愆”太尉亮、司徒舒、司空瓘逊位,弗许。

太康八年正月戊申朔,日有蚀之。

太康九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后二年,宫车晏驾。

晋惠帝元康九年十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晋惠帝永康元年四月辛卯朔,日有蚀之。

晋惠帝永宁元年闰三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晋惠帝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尊者恶之。

七月乙酉朔,又日有蚀之既。

占曰“日蚀尽,不出三月,国有凶”十一月,宫车晏驾。

十二月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日有蚀之。

永嘉二年正月丙午朔,日有蚀之。

永嘉六年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十一月,帝为刘曜所虏。

十二月乙卯朔,又日有蚀之。

明年,帝崩于平阳。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晋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

晋成帝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咸康七年二月甲子朔,日有蚀之。

咸康八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正朝,尊者恶之。

六月,宫车晏驾。

晋穆帝永和七年正月丁酉朔,日有蚀之。

永和十二年十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穆帝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不尽如钩。

明年,宫车晏驾。

晋哀帝隆和元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晋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巳朔,日有蚀之。

太和五年七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明年,废为海西公。

晋孝武帝宁康三年十月癸酉朔,日有蚀之。

晋孝武帝太元四年闰月己酉朔,日有蚀之。

太元六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蚀之。

太元九年十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太元十七年五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太元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明年,宫车晏驾。

海西时有此变。

又曰,臣有蔽主明者。

晋惠帝永兴元年十一月,黑气分日。

晋惠帝光熙元年五月癸巳,日散,光流如血,所照皆赤。

甲午,又如之。

占曰“君道失明”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乙亥,黄黑气掩日,所照皆黄。

案《河图占》曰“日薄也”。

其说曰“凡日蚀皆于晦朔,有不于晦朔者,为日薄。

虽非日月同宿,时阴气盛,掩薄日光也。

占类蚀”永喜二年二月癸卯,白虹贯日,青黄晕五重。

占曰“白虹贯日,近臣不乱,则诸侯有兵,破亡其地”明年,司马越杀缪播等,暴蔑人主。

五年,胡破京都,帝遂见虏。

一说王者有兵周之象。

永嘉五年三月庚申,日散,光如血,下流,所照皆赤。

日中有若飞燕鸟者。

晋愍帝建武元年正月庚子,白虹弥天,三日并照,日有重晕,左右两珥。

占曰“白虹,兵气也。

三、四、五、六日俱出并争,天下兵作,王立亦如其数”又曰“三日并出,不过三旬,诸侯争为帝” 晋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日有蚀之。

晋安帝元兴二年四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晋安帝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日有蚀之。

义熙十年九月己巳朔,日有蚀之。

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义熙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明年,宫车晏驾。

晋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日有蚀之。

宋少帝景平二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元嘉六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十一月己丑朔,又日有蚀之,不尽如钩,蚀时星见,晡方没,河北地暗。

元嘉十二年正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元嘉十七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蚀之。

元嘉十九年七月甲戌晦,日有蚀之。

元嘉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日有蚀之。

元嘉三十年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既,星辰毕见。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既,列宿粲然。

孝武帝大明五年九月甲寅朔,日有蚀之。

明帝泰始四年八月丙子朔,日有蚀之。

十月癸酉,又日有蚀之。

泰始五年十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后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顺帝升明二年九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升明三年三月癸卯朔,日有蚀之。

吴孙权赤乌十一年二月,白虹贯日,时地又频震。

权发诏,深戒惧天眚。

晋武帝泰始五年七月甲寅,日晕再重,白虹贯之。

晋武帝太康元年正月己丑朔,五色气冠日,自卯至酉。

占曰“君道失明。

丑主斗、牛,斗、牛为吴地”是时孙皓淫暴,四月降。

晋惠帝元康九年正月,日中有若飞燕者,数月乃消。

王隐以为愍怀废死之征也。

晋惠帝永康元年十月乙未,日斗,黄雾四塞。

占曰“不及三年,下有拔城大战”晋惠帝永宁元年九月甲申,日有黑子。

按京房占“黑者,阴也。

臣不掩君恶,令下见百姓恶君”日重晕,天下有立王。

晕而珥,天下有立侯。

故陈卓曰“当有大庆,天下其参分乎”三月而江东改元朔,胡亦改元朔,跨曹、刘疆宇。

于是兵连积世。

晋元帝太兴四年三月癸亥,日有黑子。

辛亥,帝亲录讯囚徒。

晋元帝永昌元年十月辛卯,日有黑子。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己丑朔,日晕无光。

癸巳,黄雾四塞。

占曰“君道失明,臣有阴谋”是时王敦陵上,卒伏其辜。

晋成帝咸康元年七月,白虹贯日。

咸康八年正月壬申,日中有黑子。

丙子,乃灭。

晋海西公太和四年四月戊辰,日晕厚密,白虹贯日中。

太和六年三月辛未,白虹贯日,日晕五重。

十一月,桓温废帝。

张重华在凉州,日暴赤如火,中有三足乌,形见分明,数旦乃止。

晋安帝元兴元年二月甲子,日晕,白虹贯日。

明年,桓玄篡位。

晋安帝义熙元年五月庚午,日有采珥。

义熙十一年,日在东井,有白虹十余丈,在南干日。

依司马彪说,则灾在分野,羌亡之象也。

晋恭帝元熙二年正月壬辰,日晕,东西有直珥各一丈,白气贯之交匝。

晋孝怀帝永嘉五年三月丙申夜,月蚀既。

丁酉夜,又蚀既。

占曰“月蚀既尽,夫人忧”又曰“其国贵人死” 安帝义熙九年十二月辛卯朔旦,月犹见东方。

按占,谓之“侧匿” 宋文帝元嘉二十九年十一月己卯朔,日始出,色赤如血,外生牙,块垒不员。

明年二月,宫车晏驾。

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日始出四五丈,色赤如血,未没四五丈,亦如之。

至于八年春,凡三,谓日死。

闰五月,帝崩。

后废帝元徽三年三月乙亥,日未没数丈,日色紫赤无光。

元徽五年三月庚寅,日晕五重,又重生二直,一抱一背。

文帝元嘉中,有两白虹见宣阳门外。

后废帝元徽二年八月壬子夜,白虹见。

元徽四年正月己酉,白虹贯日。

后帝升明元年九月乙未夜,白虹见东方。

宋书·卷三十三·志第二十三·五行四

〔沈约〕 〔南北朝〕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其性而为灾也。

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

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

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

惟火沴水”鱼孽,刘歆传以为介虫之孽,谓蝗属也。

水不润下: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

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

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邺,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厥灾水。

其水也,雨杀人已陨霜,大风天黄。

饥而不损,兹谓泰。

厥灾水杀人。

避遏有德,兹谓狂。

厥灾水,水流杀人也。

已水则地生虫。

归狱不解,兹谓追非。

厥水寒杀人。

追诛不解,兹谓不理。

厥水五谷不收。

大败不解,兹谓皆阴。

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流漂二百余家。

十三年秋,丹阳故鄣等县又鸿水溢。

案权称帝三十年,竟不于建业创七庙,但有父坚一庙,远在长沙,而郊禋礼礼阙。

嘉禾初,群臣奏宜效祀,又弗许。

末年虽一南郊,而北郊遂无闻焉。

且三江、五湖、衡、霍、会稽,皆吴、楚之望,亦不见秩,反礼罗阳妖神,以求福助。

天意若曰,权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示此罚,欲其感悟也。

太元元年,又有大风涌水之异。

是冬,权南郊,疑是鉴咎征乎。

还而寝疾。

明年四月,薨。

一曰,权时信纳谮诉,虽陆议勋重,子和储贰,犹不得其终。

与汉安帝听谗、免杨震、废太子同事也。

且赤乌中无年不用兵,百姓愁怨。

八年秋,将军马茂等又图逆云。

魏明帝景初元年九月,淫雨过常,冀、兖、徐、豫四州水出,没溺杀人,漂失财产。

帝自初即位,便淫奢极欲,多占幼女,或夺士妻,崇饰宫室,妨害农战,触情恣欲,至是弥甚。

号令逆时,饥不损役,此水不润下之应也。

吴孙亮五凤元年夏,大水。

亮即位四年,乃立权庙。

又终吴世,不上祖宗之号,不修严父之礼,昭穆之数有阙。

亮及休、皓又并废二郊,不秩群神。

此简宗庙,不祭祀之罚也。

又是时,孙峻专政,阴胜阳之应乎。

吴孙休永安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涌溢。

昔岁作浦里塘,功费无数,而田不可成,士卒死叛,或自贼杀,百姓愁怨,阴气盛也。

休又专任张布,退盛冲等,吴人贼之之应也。

吴孙休永安五年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

晋武帝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

七年六月,大雨霖,河、洛、伊、沁皆溢,杀二百余人。

帝即尊位,不加三后祖宗之号。

泰始二年,又除明堂南郊五帝坐,同称昊天上帝,一位而已。

又省先后配地之礼。

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与汉成帝同事。

一曰,昔岁及此年,药兰泥、白虎文秦凉杀刺史胡烈、牵弘,遣田璋讨泥。

又司马望以大众次淮北御孙皓。

内外兵役,西州饥乱,百姓愁怨,阴气盛也。

咸宁初,始上祖宗号,太熙初,还复五帝位。

晋武帝咸宁元年九月,徐州水。

二年七月癸亥,河南魏郡暴水,杀百余人。

八月,荆州郡国五大水。

去年采择良家子女,露面入殿,帝亲简阅,务在姿色,不访德行。

有蔽匿者,以不敬论。

搢绅愁怨,天下非之。

阴盛之应也。

咸宁三年六月,益、梁二州郡国八暴水,杀三百余人。

七月,荆州大水。

九月,始平郡大水。

十月,青、徐、兖、豫、荆、益、梁七州又水。

是时贾充等用事日盛,而正人疏外者多。

咸宁四年七月,司、冀、兖、豫、荆、扬郡国二十大水。

晋武帝太康二年六月,泰山、江夏大水。

泰山流三百家,杀六千余人。

江夏亦杀人。

是时平吴后,王浚为元功,而诋劾妄加。

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

收吴姬五千,纳之后宫。

此其应也。

太康四年七月,司、豫、徐、兖、荆、扬郡国二十大水,伤秋稼,坏屋室,有死者。

太康六年三月,青、凉、幽、冀郡国十五大水。

太康七年九月,西方安定等郡国八大水。

太康八年六月,郡国八大水。

晋惠帝元康二年,有水灾。

元康五年五月,颍川、淮南大水。

六月,城阳、东莞大水杀人。

荆、扬、徐、兖、豫五州又大水。

是时帝即位已五载,犹未郊祀,烝尝亦多不身亲近。

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

班固曰“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望秩山川。

若乃不敬鬼神,政令违逆,则雾水暴至,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水不润下也”元康六年五月,荆、扬二州大水。

按董仲舒说,水者,阴气盛也。

是时贾后乱朝,宠树贾、郭。

女主专政之应也。

元康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水溢。

汉成帝时有此妖,班固以为王莽之象。

及赵伦篡位,即此应也。

伦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又天意乎。

元康八年九月,荆、扬、徐、兖、冀五州大水。

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卒害太子,旋亦祸灭。

元康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南阳、东海大水。

是时,齐王冏秉政专恣。

阴盛之应。

晋惠帝太安元年七月,兖、豫、徐、冀四州水。

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

是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

阴气盛也。

晋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

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作威,后终夷灭。

大兴四年七月,大水。

明年有石头之败。

晋元帝永昌二年五月,荆州及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晋明帝太宁元年五月,丹阳、宣城、吴兴、寿阳大水。

是时王敦疾害忠良,威权震主,寻亦诛灭。

晋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

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民望,决事禁中。

阴胜阳也。

咸和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

是冬,苏峻称兵,都邑涂炭。

咸和四年七月,丹阳、宣城、吴兴、会稽大水。

是冬,郭默作乱,荆、豫共讨之,半岁乃定。

咸和七年五月,大水。

是时帝未亲务,政在大臣。

阴胜阳也。

晋成帝咸康元年八月,长沙、武陵大水。

是年三月,石虎掠骑至历阳,四月,围襄阳。

于是加王导大司马,集徒旅。

又使赵胤、路永、刘仕、王允之、陈光五将军,各帅众戍卫。

百姓愁怨。

阴气盛也。

晋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

是时幼主冲弱,母后临朝。

又将相大臣,各争权政。

与咸和初同事也。

永和五年五月,大水。

永和六年五月,大水。

永和七年七月甲辰夜,涛水入石头,死者数百人。

去年,殷浩以私忿废蔡谟,遐迩非之。

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选徒聚甲,各崇私权。

阴胜阳之应也。

一说涛入石头,江右以为兵占。

是后殷浩、桓温、谢尚、荀羡连年征伐。

晋穆帝升平二年五月,大水。

是时桓温权制朝廷,征伐是专。

升平五年四月,大水。

晋海西太和六年六月,京都大水,平地数尺,侵及太庙。

朱雀大航缆断,三艘流入大江。

丹阳、晋陵、吴国、吴兴、临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荡没,黎庶饥馑。

初四年,桓温北伐败绩,十丧其九。

五年,又征淮南,逾岁乃克。

百姓愁怨之应也。

晋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涛水入石头。

明年,妖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略取武库三库甲仗,游击将军毛安之讨灭之。

晋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

是时孝武幼弱,政在将相。

太元五年,大水。

去年氐贼攻没襄阳,又向广陵。

于是逼徙江、淮民悉令南渡,三州失业,道馑相望。

谢玄虽破句难等,自后征戍不已。

百姓愁怨之应也。

太元六年六月,荆、江扬三州大水。

太元十年夏,大水。

初八年,破苻坚,自后有事中州,役无已岁。

兵民愁怨之应也。

太元十三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

明年,丁零、鲜卑寇扰司、兖镇戍,西、北疲于奔命。

太元十五年七月,兖州大水。

是时缘河纷争,征戍勤悴。

太元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漂船舫,有死者。

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

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民多死。

后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师。

京师亦发大众以御之。

太元十九年七月,荆州、彭城大水伤稼。

太元二十年,荆州、彭城大水。

太元二十一年五月癸卯,大水。

是时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晋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

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都。

是年春,又杀郗恢。

阴盛作威之应也。

仲堪寻亦败亡。

隆安五年五月,大水。

是时司马元显作威陵上,又桓玄擅西夏,孙恩乱东国。

阴胜阳之应也。

晋安帝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

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

是时贡使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

江右虽有涛变,未有若斯之甚。

三月,义军克京都,玄败走,遂夷灭。

元兴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

晋安帝义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涛水入石头。

义熙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涛水入石头。

明年,骆球父环潜结桓胤、殷仲文等谋作乱,刘稚亦谋反,凡所诛灭数十家。

义熙三年五月丙午,大水。

义熙四年十二月戊寅,涛水入石头。

明年,王旅北讨鲜卑。

义熙六年五月丁巳,大水。

乙丑,卢循至蔡洲。

义熙八年六月,大水。

义熙九年五月辛巳,大水。

义熙十年五月丁丑,大水。

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扉及限。

七月乙丑,淮北灾风大水杀人。

义熙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

明年,王旅北讨关、河。

宋文帝元嘉五年六月,京邑大水。

七年,右将军到彦之率师入河。

元嘉十一年五月,京邑大水。

十三年,司空檀道济诛。

元嘉十二年六月,丹阳、淮南、吴、吴兴、义兴五郡大水,京邑乘船。

元嘉十八年五月,江水泛溢,没居民,害苗稼。

明年,右军将军裴方明率雍、梁之众伐仇池。

元嘉十九年、二十年,东诸郡大水。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京邑大水。

孝武帝孝建元年八月,会稽大水,平地八尺。

后二年,虏寇青、冀州,遣羽林军卒讨伐。

孝武帝大明元年五月,吴兴、义兴大水。

大明四年八月,雍州大水。

大明四年,南徐、南兖州大水。

后废帝元徽元年六月,寿阳大水。

顺帝升明元年七月,雍州大水,甚于关羽樊城时。

升明二年二月,於潜翼异山一夕五十二处水出,流漂居民。

七月丙午朔,涛水入石头,居民皆漂没。

恒寒: 庶征之恒寒,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皆常寒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

厥异寒。

诛罚过深,当燠而寒,尽六日,亦为雹。

害正不诛,兹谓养贼。

寒七十二日,杀飞禽。

道人始去,兹谓伤。

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

战不量敌,兹谓辱命。

其寒虽雨物不茂” 吴孙权嘉禾三年九月朔,陨霜伤谷。

按刘向说“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

是时校事吕壹专作威福,与汉元帝时石显用事陨霜同应。

班固书九月二日,陈寿言朔,皆明未可以伤谷也。

壹后亦伏诛。

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

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

诛不原情,兹谓不仁。

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

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

佞人依刑,兹谓私贼。

其霜在草根土隙间。

不教而诛,兹谓虐。

其霜反在草下” 嘉禾四年七月,雨雹,又陨霜。

案刘向说“雹者阴胁阳”。

是时吕壹作威用事,诋毁重臣,排陷无辜。

自太子登以下,咸患毒之,而壹反获封侯宠异。

与《春秋》公子遂专任,雨雹同应也。

汉安帝信谗,多杀无辜,亦雨雹。

董仲舒曰“凡雹皆为有所胁,行专一之政”故也。

吴孙权赤乌四年正月,大雪,平地深三尺,鸟兽死者太半。

是年夏,全琮等四将军攻略淮南、襄阳,战死者千余人。

其后权以谗邪,数责让陆议,议愤恚致卒。

与汉景、武大雪同事也。

赤乌十一年四月,雨雹。

是时权听谗,将危太子。

其后朱据、屈晃以迕意黜辱,陈象以忠谏族诛,而太子终废。

此有德遭险,诛罚过深之应也。

晋武帝泰始六年冬,大雪。

泰始七年十二月,大雪。

明年。

有步阐、杨肇之败,死伤甚众。

泰始九年四月辛未,陨霜。

是时贾充亲党比周用事。

与鲁定公、汉元帝时陨霜同应也。

晋武帝咸宁三年八月,平原、安平、上党、秦郡霜害三豆。

咸宁三年八月,河间暴风寒冰,郡国五陨霜伤谷。

是后大举征吴,马隆又帅精勇讨凉州。

咸宁五年五月丁亥,钜鹿、魏郡雨雹伤禾、麦。

辛卯,雁门雨雹伤秋稼#咸宁五年六月庚戌,汲郡、广平、陈留、荥阳雨雹。

丙辰,又雨雹,损伤秋麦千三百余顷,坏屋百三十余间。

癸亥,安定雨雹。

七月丙申,魏郡又雨雹。

闰月壬子,新兴又雨雹。

八月庚子,河东、弘农又雨雹,兼伤秋稼三豆。

晋武帝太康元年三月,河东、高平霜雹,伤桑、麦。

四月,河南、河内、河东、魏郡、弘农雨雹,伤麦、豆。

五月,东平、平阳、上党、雁门、济南雨雹,伤禾、麦、三豆。

太康元年四月庚午,畿内县二及东平范阳县雨雹。

癸酉,畿内县五又雨雹。

是时王浚有大功,而权戚互加陷抑,帝从容不断。

阴胁阳之应也。

太康二年二月辛酉,殒霜于济南、琅邪,伤麦。

壬申,琅邪雨雪伤麦。

三月甲午,河东陨霜害桑。

太康二年五月丙戌,城阳、章武、琅邪伤麦。

庚寅,河东、乐安、东平、济阴、弘农、濮阳、齐国、顿丘、魏郡、河内、汲郡、上党雨雹,伤禾稼。

太康二年六月,郡国十六雨雹。

太康三年十二月,大雪。

太康五年七月乙卯,中山、东平雨雹,伤秋稼。

太康五年七月甲辰,中山雨雹。

九月,南安大雪折木。

太康六年二月,东海霜伤桑、麦。

太康六年三月戊辰,齐郡临菑、长广不其等四县,乐安梁邹等八县,琅邪临沂等八县,河间易城等六县,高阳北新城等四县,陨霜伤桑、麦。

太康六年六月,荥阳、汲郡、雁门雨雹。

太康八年四月,齐国、天水二郡陨霜。

十二月,大雪。

太康九年正月,京都大风雨雹,发屋拔木。

四月,陇西陨霜。

太康十年四月,郡国八陨霜。

晋惠帝元康二年八月,沛及汤阴雨雹。

元康三年四月,荥阳雨雹。

弘农湖、华阴又雨雹,深三尺。

是时贾后凶淫专恣,与《春秋》鲁桓夫人同事。

阴气盛也。

元康五年六月,东海雨雹,深五寸。

十二月,丹阳雨雹。

元康五年十二月,丹阳建业大雪。

元康六年三月,东海陨霜杀桑、麦。

元康七年五月,鲁国雨雹。

七月,秦、雍二州陨霜杀稼。

元康九年三月旬有八日,河南、荥阳、颍川陨霜伤禾。

五月,雨雹。

是时贾后凶躁滋甚,是冬遂废愍怀。

晋惠帝永宁元年七月,襄城雨雹。

是时齐王冏专政。

十月,襄城、河南、高平、平阳风雹,折木伤稼。

晋惠帝光熙元年闰八月甲申朔,霰雪。

刘向曰“盛阳雨水汤热,阴气胁之,则转而为雹。

盛阴雨雪凝滞,阳气薄之,则散而为霰”今雪非其时,此听不聪之应也。

晋孝怀帝永嘉元年十二月冬,雪平地三尺。

永嘉七年十月庚午,大雪。

晋愍帝建兴元年十一月戊午,会稽大雨震电。

己巳夜,赤气曜于西北。

是夕,大雨震电。

庚午,大雪。

案刘向说,“雷以二月出,八月入”。

此月雷电者,阳不闭藏也。

既发泄而明日便大雪,皆失节之异也。

是时刘载僭号平阳,李雄称制于蜀,九州幅裂,西京孤微。

为君失时之象。

晋元帝太兴二年三月丁未,成都风雹杀人。

太兴三年三月,海盐郡雨雹。

是时王敦陵上。

晋元帝永昌二年十二月,幽、冀、并三州大雪。

晋明帝太宁元年十二月,幽、冀、并州大雪。

太宁二年四月庚子,京都大雨雹,燕雀死。

太宁三年三月丁丑,雨雹。

癸巳,陨霜。

四月,大雨雹。

是年帝崩,寻有苏峻之乱。

晋成帝咸和六年三月癸未,雨雹。

是时帝幼弱,政在大臣。

咸和九年八月,成都雪。

其日李雄死。

晋成帝咸康二年正月丁巳,皇后见于太庙。

其夕雨雹。

晋康帝建元元年八月,大雪。

是时政在将相,阴气盛也。

与《春秋》鲁昭公时季孙宿专政同事。

刘向曰“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

出非其时,迫近象也” 晋穆帝永和三年八月,冀方大雪,人马多冻死。

永和五年六月,临漳暴风震霆,雨雹大如升。

永和十年五月,凉州雪。

明年八月,桴罕护军张瓘帅宗混等攻灭张祚,更立张曜灵弟玄靓。

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臣为乱”永和十一年四月壬申朔,雪。

十二月戊午,雷。

己未,雷。

是时帝幼,母后称制,政在大臣。

晋穆帝升平二年正月,大雪。

晋孝武帝太元二年四月己酉,雨雹。

十二月,大雪。

是时帝幼弱,政在将相。

太元十二年四月己丑,雨雹。

是时有事中州,兵役连岁。

太元二十年五月癸卯,上虞雨雹。

太元二十一年四月丁亥,雨雹。

是时张夫人专幸,及帝暴崩,兆庶尤之。

太元二十一年十二月,连雪二十三日。

是时嗣主幼冲,冢宰专政。

晋安帝隆安二年三月乙卯,雨雹。

是秋,王恭、殷仲堪入伐,终皆诛。

晋安帝元兴二年十二月,酷寒过甚。

是时桓玄篡位,政事烦苛,是其应也。

晋氏失在舒缓,玄则反之。

刘向曰“周衰无寒岁,秦灭无燠年”此之谓也。

元兴三年正月甲申,霰雪,又雷。

雷霰不应同日,失节之应也。

二月,义兵起,玄败。

元兴三年四月丙午,江陵雨雹。

是时安帝蒙尘。

晋安帝义熙元年四月壬申,雨雹。

是时四方未一,钲鼓日戒。

义熙五年三月己亥,雪深数寸。

义熙五年五月癸巳,溧阳雨雹。

九月己丑,广陵雨雹。

明年,卢循至蔡洲。

义熙五年九月己丑,广陵雨雹。

义熙六年正月丙寅,雪,又雷。

义熙六年五月壬申,雨雹。

义熙八年四月辛未朔,雨雹。

六月癸亥,雨雹,大风发屋。

是秋,诛刘藩等。

义熙十年四月辛卯,雨雹。

宋文帝元嘉九年春,京都雨雹,溧阳、盱眙尤甚,伤牛马,杀禽兽。

元嘉十八年三月,雨雹。

二十五虏寇青州。

元嘉二十五年正月,积雪冰寒。

元嘉二十九年五月,盱眙雨雹,大如鸡卵。

三十年,国家祸乱,兵革大起。

孝武帝大明元年十二月庚寅,大雪,平地二尺余。

明年,虏侵冀州,遣羽林军北讨。

明帝泰始五年四月壬辰,京邑雨雹。

后废帝元徽三年五月乙卯,京邑雨雹。

雷震: 魏明帝景初中,洛阳城东桥、洛水浮桥桓楹,同日三处俱震。

寻又震西城上候风木飞乌。

时劳役大起,帝寻晏驾。

吴孙权赤乌八年夏,震宫门柱。

又击南津大桥桓楹。

孙亮建兴元年十二月朔,大风震电。

是月又雷雨。

义同前说。

亮终废。

晋武帝太康六年十二月甲申朔,淮南郡震电。

太康七年十二月己亥,毗陵雷电,南沙司盐都尉戴亮以闻。

太康十年十二月癸卯,庐江、建安雷电大雨。

晋惠帝永康元年六月癸卯,震崇阳陵标西南五百步,标破为七十片。

是时贾后陷害鼎辅,宠树私戚。

与汉桓帝时震宪陵寝同事也。

后终诛灭。

晋惠帝永兴二年十月丁丑,雷电。

晋怀帝永嘉四年十月,震电。

晋元帝永昌二年七月丙子朔,雷震太极殿柱。

永昌二年十一月,会稽、吴郡雨震电。

晋明帝太宁元年七月丙子朔,震太极殿柱。

晋成帝咸和元年十月己巳,会稽郡大雨震电。

咸和三年六月辛卯,临海大雷,破郡府内小屋柱十枚,杀人。

咸和三年九月二日立冬,会稽震电。

咸和四年十二月,吴郡、会稽震电。

咸和四年十二月,丹阳震电。

晋穆帝永和七年十月壬午,雷雨、震电。

晋穆帝升平元年十一月庚戌,雷。

乙丑,又雷。

升平五年十月庚午,雷发东南。

晋孝武帝太元五年六月甲寅,雷震含章殿四柱。

太元五年十二月,雷声在南方。

太元十四年七月甲寅,震宣阳门西柱。

晋安帝隆安二年九月壬辰,雨雷。

晋安帝元兴三年,永安皇后至自巴陵。

将设仪导入宫,天雷,震人马各一俱殪。

晋安帝义熙四年十一月辛卯朔,西北疾风。

癸丑,雷。

义熙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庙,破东鸱尾,彻壁柱。

义熙六年正月丙寅,雷。

丁卯,又雪。

义熙六年十二月壬辰,大雷。

义熙九年十一月甲戌,雷。

乙亥,又雷。

宋文帝元嘉四年十一月癸丑,雷。

元嘉五年六月丙寅,震太庙,破东鸱尾,彻壁柱。

元嘉六年正月丙寅,雷且雪。

元嘉七年十月丙子,雷。

元嘉八年十二月庚辰,雷。

元嘉九年十一月甲戌,雷且雪。

元嘉十四年,震初宁陵口标,四破至地。

十七年,废大将军彭城王义康。

骨肉相害,自此始也。

前废帝景和元年九月甲午,雷震。

明帝泰始二年九月辛巳,雷震。

泰始四年十月辛卯,雷震。

泰始四年十一月癸卯朔,雷震。

泰始五年十一月乙巳,雷震。

泰始六年十一月庚午,雷。

后废帝元徽三年九月戊戌,雷。

元徽三年九月丁未,雷。

元徽三年九月戊午,雷震。

元徽三年十月辛未,雷。

甲戌,又雷。

从帝升明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丙申,震建阳门。

鼓妖: 晋惠帝元康九年三月,有声若牛,出许昌城。

十二月,废太子,幽于许宫。

按《春秋》晋文公柩有声如牛,刘向以为鼓妖。

其说曰“声如此,怒象也。

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甲之祸”此其类也。

明年,贾后遣黄门孙虑杀太子,击以药杵,声闻于外。

苏峻在历阳,外营将军鼓自鸣,如人弄鼓者。

峻手自斫之,曰“我乡土时有此,则城空矣”俄而作乱夷灭。

此听不聪之罚,鼓妖先作也。

石虎末,洛阳城西北九里石牛在青石趺上,忽鸣唤,声闻四十里。

虎遣人打落两耳及尾,铁钉钉四脚。

晋孝武太元十五年三月己酉朔,东北有声如雷。

案刘向说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无云而雷,此君不恤下,下民将叛之象也。

及帝崩而天下渐乱,孙恩、桓玄交陵京邑。

吴兴长城县夏架山有石鼓,长丈余,面径三尺所,下有盘石为足,鸣则声如金鼓,三吴有兵。

晋安帝隆安中大鸣,后有孙灵秀之乱。

鱼孽: 魏齐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鱼集于武库屋上。

此鱼孽也。

王肃曰“鱼生于渊,而亢于屋,介鳞之物,失其所也。

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后果有东关之败。

干宝又以为高贵乡公兵祸之应。

二说皆与班固旨同。

晋武帝太康中,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

干宝曰“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兵类也。

鱼既极阴,屋上太阳,鱼见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至惠帝初,诛杨骏,废太后,矢交馆阁。

元康末,贾后谤杀太子,寻亦诛废。

十年间,母后之难再兴,是其应也。

自是祸乱构矣。

京房《易妖》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 蝗虫: 魏文帝黄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民饥。

案蔡邕说“蝗者,在上贪苛之所致也”是时孙权归从,帝因其有西陵之役,举大众袭之,权遂背叛。

晋武帝泰始十年六月,蝗。

是时荀、贾任政,疾害公直。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于秦、雍,草木牛马毛鬣皆尽。

是时天下兵乱,渔猎生民,存亡所系,唯司马越、苟晞而已,而竞为暴刻,经略无章。

晋愍帝建兴四年六月,大蝗。

去岁胡寇频攻北地、冯翊,暐允等悉众御之。

是时又御刘曜,为曜所破,西京遂溃。

晋元帝太兴元年六月,兰陵合乡蝗,害禾稼。

乙未,东莞蝗虫纵广三百里,害苗稼。

太兴元年七月,东海、彭城、下邳、临淮四郡蝗虫害禾、豆。

太兴元年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尽,至于二年。

是时中州沦丧,暴乱滋甚。

太兴二年五月,淮陵、临淮、淮南、安丰、庐江诸郡蝗食秋麦。

太兴三年五月癸丑,徐州及扬州江西诸郡蝗,吴民多饿死。

去年,王敦并领荆州,苛暴之衅,自此兴矣。

又是年初,徐州刺史蔡豹帅众伐周抚。

晋孝武帝太元十五年八月,兖州蝗。

是时丁零寇兖、豫,鲜卑逼河南,征戍不已。

太元十六年五月,飞蝗从南来,集堂邑县界,害苗稼。

是年春,发取江州兵营甲士二千人家口六七千人,配护军及东宫,后寻散亡殆尽。

又边将连有征杀。

豕祸: 吴孙皓宝鼎元年,野豕入右司马丁奉营。

此豕祸也。

后奉见遣攻谷阳,无功反,皓怒,斩其导军。

及举大众北出,奉及万彧等相谓曰“若至华里,不得不各自还也”此谋泄,奉时虽已死,皓追讨谷阳事,杀其子温,家属皆远徙。

豕祸之应也。

龚遂曰“山野之兽,来入宫室,宫室将空”又其象也。

晋孝怀帝永嘉中,寿春城内有豕生两头而不活。

周馥取而观之。

时通数者窃谓曰“夫豕,北方之畜,胡、狄象也。

两头者,无上也。

生而死,不遂也。

天意若曰,勿生专利之谋,将自致倾覆也”周馥不悟,遂欲迎天子,令诸侯,俄为元帝所败。

是其应也。

石勒亦寻渡淮,百姓死者十八九。

晋愍帝建武元年,有豕生八足。

听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凡妖作,各象其类。

足多者,所任邪也”是后有刘隗之变。

晋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钱塘民家豭豕生两子,皆人面,如胡人状,其身犹豕。

京房《易妖》曰“豕生人头豕身者,邑且乱亡”此豭豕而产,异之甚者也。

晋孝武帝太元十年四月,京都有豕,一头二身八足。

十三年,京都民家豕产子,一头二身八足。

并与建武同妖也。

是后宰相沈酗,不恤朝政,近习用事,渐乱国纲,至于大坏也。

黑眚黑祥:晋孝怀帝永嘉五年十二月,黑气四塞。

近黑祥也。

宋文帝元嘉二十六年三月,幸京口。

有黑气暴起,占有兵。

明年,虏南寇至瓜步,饮马于江。

火沴水: 晋武帝太康五年六月,任城、鲁国池水皆赤如血。

案刘向说,近火沴水也。

听之不聪之罚也。

京房《易传》曰“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水流赤” 晋穆帝升平三年二月,凉州城东池中有火。

四年四月,姑臧泽水中又有火。

此火沴水之妖也。

明年,张天锡杀中护军张邕。

邕,执政臣也。

晋安帝元兴二年十月,钱塘临平湖水赤。

桓玄讽吴郡使言开除,以为己瑞。

俄而玄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