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杂记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

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

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

”余叩所以。

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

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

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

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

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

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

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

”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

”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

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

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

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

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

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

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

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

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

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

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

所全活可数计哉?

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

傥举旧典,可小补也。

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

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

此中可细诘哉!

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

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

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

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

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

”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

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

”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

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

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

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

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

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

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

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

”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

不如此,则人有幸心。

”主梏扑者亦然。

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

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

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

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

”曰:“无差,谁为多与者?

”孟子曰:“术不可不慎。

”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

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

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

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

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

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

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

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

”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

”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

”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

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

”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

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

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

”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

吏因以巧法。

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

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

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

噫!

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

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

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

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

居数月,漠然无所事。

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

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

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

”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高中古诗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里,当我被关在刑部监狱的时候,看见犯人死了,由墙洞里拖出去,平均每天总有三四个,不觉心里奇怪。有个曾经做过洪洞县长的杜君,站起来说:“这是生瘟疫了。现在天时正常,死的还少;过去有多到一天死十几个的。”我问是什么原因。杜君说:“这种病容易传染,生这种病的,纵然是亲人,也不敢住在一起。这监狱一共有四座老监房。每座监房有五个房间:狱卒住在当中的一间,前面有大窗通光线,屋顶有小窗透空气;其余四个房间都没有窗,可是关的犯人经常有两百多。每天天还没黑,就上锁了,大小便都在房间里,和吃饭喝水的气味混在一道。加上寒冬腊月,没钱的犯人睡在地上,等到春气一动,没有不发病的。监狱的规矩,一定要等天亮才开锁,整个晚上,活人和死人就头靠头脚对脚地睡着,没法闪躲,这便是传染人多的原因。还有奇怪的是:凡属大盗累犯,或杀人要犯,大概由于气质强悍旺盛,反倒被传染上的不到十分之一二;纵使传染上,也很快就好了。那接二连三死掉的,却都是些案子轻的罪犯、或嫌犯、或保人,是些不该绳之以法的人们。” 我说:“京师里头有顺天府尹的直辖监狱、有五城御史的司坊,为什么刑部的监狱还关着这么多囚犯?”杜君说:“近几年来打官司,凡情节比较重的,顺天府尹和五城御史便不敢做主;又九门提督调查抓来的,也都拨归刑部;而刑部本身十四个清吏司里喜欢多事的正副满汉郎官们,以及司法人员、典狱官、狱卒们,都因为人关的越多越有好处,所以只要沾上一点边就给千方百计抓进来。人一进监狱,不问有罪没罪,照例先给戴上手铐脚镣,放进老监房,使你吃尽苦头,在吃不消的时候,他们就教你怎样取保,保出去住在外面,随传随到;再照你的家庭、财产状况,把钱敲诈来,由他们按成派分。中等以上的人家,都尽其所有出钱取保;其次,要想解下手铐脚镣搬到老监房外板屋里去住的,费用也得几十两银子。至于那又穷又无依无靠的,就手铐脚镣毫不客气,作为样板,以警告其他的犯人。又有同案一起被关的,情节重的反能取保在外,情节轻的、没罪的,却吃着苦头,这种人一肚子冤气,没好吃没好睡,生了病,又没钱治,就往往死翘翘了。”我认为我们的皇上,和过去的圣人一样,有好生之德,每在批公文的时候,总给犯人死中求生,但现在竟有无辜的人这样倒霉的!如有仁人君子,能向皇上上奏除死刑及发配边疆的重犯外,其他轻犯和受到牵连还没定案的,如果另设看守所来关,不上手铐脚镣,就不知可救多少人命了!听说监狱本有五间房名叫“现监”的,是给涉案而没定案的人住的。如果能查出这种规定,实行起来,倒也不无小补。杜君说:“皇上开恩,规定做官的可住优待房,现在穷人住进老监房,大盗累犯反住进优待房,这中间的微妙,能细问吗?这样看来,只有另外关到一座监狱里,才能根本解决啊!同我关在一起的朱老头、姓余的青年和关在一起的同僚,都这样碰上疫症死了,论罪状,他们都是不该受重罚的小罪。又有某氏控告儿子不孝,左右的邻居都被关进老监,哭哭叫叫直从晚上闹到天亮。”我听了,有动于衷,曾拿杜君这些话来普通的问了问别人;结果大家说的一样,我就决定记录下来。 凡判死刑的,一经判决执行,行刑的人便先等在门外,派同党进去索讨财物,叫做“斯罗”。对有钱的犯人,要找他的亲属讲条件;对没钱的犯人,便当面直接讲条件。如果判的是剐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便先刺心;不然的话,四肢解完,心还没死。”如果判的是绞刑,便说:“答应了我的条件,第一绞便包断气;不然的话,绞你三次以后还须加用别的刑具,才死得了。”只有判的是杀头,才没什么可讨价还价的,但是仍旧可以扣留脑袋不给死者家属,达成敲诈目的。因此,有钱的自然甘心贿赂几十百两银子,没钱的也会卖尽衣服杂物报效;只有穷得绝对拿不出钱的,才真照他们所说的执行。担任捆绑的也一样,如果不满足他们开的条件,五花大绑时便先给你来个骨断筋折。每年秋决的时候,虽然皇帝朱笔勾掉的只十分三四,留下的有十分六七,但全体囚犯都须捆绑着到西市,等待命令。其中被捆绑受伤的,即便幸而留下,也必须病几个月才能好,甚或成为一辈子也治不好的暗伤。我曾问过一个老差役说:“大家对受刑受绑的既没什么深仇大恨,目的只不过希望弄点钱而已;犯人果真拿不出钱,最后又何妨放人一马,不也算积德吗?”老差役说:“这是因为要立下规矩以警告旁的犯人,并警告后来的犯人的缘故。如果不这样,便人人都心存侥幸了。”担任上刑具和拷打的也一样。和我同时被捕受审时挨过夹棍的有三个人。其中有一个人给了二十两银子的代价,只骨头受点轻伤,结果病了个把月;另一个人给了双倍代价,只伤了皮肤,二十天便好了;再一个人给了六倍代价,当天晚上便能和平常一样的走路。有人问这差役说:“犯人有的阔有的穷,既然大家都拿了钱,又何必更拿多少做分别?”差役说:“没有分别,谁愿意多出钱?”由这故事,印证孟子“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的话,真是一点也不错! 部里的老职员家里都收藏着假印信,公文下行到省级的,往往偷偷动手脚,增减着紧要的字眼,奉行的人是看不出来的。只上行上奏皇帝和咨行各部的,才不敢这样。依照法律规定:大盗没杀过人和有同犯多人的,只是主谋的一两个人立时处决,其余人犯交付八月秋审后概给减等充军。当刑部判词上奏过皇帝之后,其中有立时处决的,行刑的人先等在门外;命令—下,便捆绑出来,一时一刻也不耽搁。有某姓兄弟因把持公仓入狱,依法应该立时处决,判词都已拟好了,部员某对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弄活你们。”问什么办法,部员某说:“这不难,只消另具奏本,判词不必更改,只把案末单身没有亲戚的两个人换掉你们的名字,等到封奏时候,抽出真奏,换上此奏,就行了。” 他的一个同事说:“这样办可以欺蒙死的,却不能欺蒙长官;假使长官发觉,再行申请,我们都没活路了。”部员某笑着说:“再行申请,我们固然没活路;但长官也必定以失察见罪、连带免官。他不会只为两条人命把自己的官丢掉的,那么,我们最后还是没有死的理由的。”结果便这么办,案末两个人果然被立即处决。主审官张口结舌给吓呆了,可是终于不敢追究责任。我关在监狱的时候,还见过某姓兄弟,同狱的人都指着说:“这便是把某某人的命换来他们的头的。”后来部员某忽然在一个晚上死了,大家都说这是上天报应。 凡属杀人案件而判词上没有“谋杀”、“故意杀人”等字眼的,大概经过秋审,列入“矜疑”(情有可矜而罪在疑似之间的)类中,便可以免死,司法人员因此也就可以在法律夹缝里做手脚。有个叫郭老四的,曾四次犯杀人案,最后一次仍以“矜疑”减等,不久碰上大赦。出狱以前,一天到晚都和同党喝酒唱歌,有时直闹到天亮。有人问他过去的班,他竟一件一件原原本本道来,神气活现,好像自己了不起似的。唉!那些无耻而恶毒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原不足深责;但道理并没真正弄清,一班善良官吏往往以脱人死罪为功德,而不追究真正的实情,就使死者含冤不浅了! 有些坏人在监狱里坐久了,和典狱官狱卒们狼狈为奸,就很肥了。山阴有个姓李的,因犯杀人罪坐牢,每年都赚上几百两银子,康熙四十八年,因大赦出狱。住了几个月,无所事事。恰好他同乡有犯杀人案的,便冒名顶替。因为法律规定,如果不是故意杀人,必然可以长期监禁,不会判死罪的,五十一年,依赦例减等充军。他叹气说:“我没办法再能进这儿来了!”按照旧例,充军的人都移押顺天府待命;这时正是冬天,停止发遣,姓李的具状要求仍回刑部监狱等候春天发遣,要求再三,都没批准,还老大不高兴呢!(李敖译)


注释

狱中杂记:该文作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三月。 刑部狱:清政府刑部所设的监狱。刑部,明清两朝设六部,刑部掌刑律狱讼。 窦(dòu):孔穴,这里指监狱墙上打开的小洞。 洪洞(tóng)令:洪洞县令。洪洞,今山西洪洞县。 作:神情激动。 疫作:瘟疫流行。 天时顺正:气候正常。 十数人:一作“数十人”。 叩所以:询问原因。 遘(gòu)者:得这种传染病的人。遘:遇、遭受,指染病。 牖(yǒu)其前:在前方开一个窗洞。牖,窗。 屋极:屋顶。 薄暮:傍晚。 下管键:落锁。 矢溺:大小便。矢,同“屎”;溺,同“尿”。 相薄(bó):相混杂,相侵袭。薄,迫近。 质明:天正明的时候。 启钥:开锁。 并踵顶而卧:并排睡一起。踵,脚后跟;顶,头顶。 旋避:回避。 积贼:惯偷。积,久、习。 气杰旺:精力特别旺盛。 或随有瘳(chōu):有的人染上病也随即就痊愈了。瘳,病愈。 骈死:并列而死。骈,并。 轻系:轻罪被囚的犯人。 佐证:证人。 京兆狱:京城的监狱,即当时顺天府监狱。京兆,指清朝包括国都在内的顺天府。 五城御史司坊:即五城御史衙门的监狱。清朝时京城设巡查御史,分管东、西、南、北、中五个地区,所以叫五城御史。 迩年:近年。 九门提督:全名是提督九门步兵统领。掌管京城九门督查职务的武官。九门,指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城门。 所访缉纠诘:所访查缉捕来受审讯的人。 十四司正副郎:清初刑部设十四司,每司正职为郎中,副职为员外郎。 好事者:多事的人。 书吏:掌管文牍的小吏。 钩致:钩取,即逮捕。 械手足:手脚戴上刑具。 俾:使。 导以取保:诱导犯人花钱保释。 “量其家”句:衡量他们家中财产多少作为敲诈的依据。剂,契劵,字据。这里指作为要挟的根据。 中家:中产之家。 “为标准”句:做样子警告其他人。 罹(lí)其毒:遭受其毒害。 寝食违节:睡觉吃饭都不正常。 伏见:即看到。伏,表示谦卑。 圣上:臣民对皇帝的尊称。这里指康熙皇帝。 质:询问,评判。 上:皇帝。 昌言:献言。 结正:定罪。正,治罪。 羁:关押。 旧典:过去的制度。 推恩:施恩。 细诘:深究。 拔本塞源:拔除弊端的根本,堵塞弊端的源头。 朱翁:不详。 余生:名湛,字石民,戴名世的学生。 同官:县名,今陕西铜川市。 泛讯:广泛地询问。 死刑狱上:判处死刑的案件上报呈批。 斯罗:也作“撕罗”、“撕掳”,排解、打理的意思。 极刑:凌迟处死的刑罚。行刑时先断其肢体,最后断其气。 绞缢:绞刑。 加别械:加别的刑具。 大辟:斩首。 要:要挟。 质其首:用人头作抵押来勒索。 罄:用尽。 治之如所言:按照他们说的那样处理犯人。 主缚者:执行捆缚犯人的役吏。 大决:即秋决。封建时代规定秋天处决犯人。 勾者:每年八月,由刑部会同九卿审判死刑犯人,呈交皇帝御决。皇帝用朱笔勾上的,立即处死;未勾上的为留者,暂缓执行。 西市:清代京城行刑的地方,在今北京市宣武区菜市口。 痼(gù)疾:积久不易治的疾病。 老胥:多年的老役吏。胥,掌管文案的小吏。 幸心:侥幸心理。 主梏扑者:专管上刑具、打板子的人。 木讯:用木制刑具如板子、夹棍等拷打审讯。 间月:一个多月。间,隔。 兼旬:两旬,二十天。 有无不均:即贫富不一。 术不可不慎:语出《孟子·公孙丑上》:“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将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术,技艺、技术,这里指职业。意谓选择职业不可不慎重。 直省:直属朝廷管辖的省分。 上闻:报告皇上的文书。 移关诸部:移送文书,通告朝廷各部。移关,平行机关来往的文书。 功令:朝廷所定法令。 狱词上:审判书已上报。 不羁晷(guǐ)刻:不留片刻。晷刻,指很短的时间。 别具本章:另外写奏章上呈。 俟封奏时潜易之:等加封向皇帝奏请时偷偷地换过。 主谳(yàn)者:负责审判的官员。谳,审判定罪。 倘复请之:如果重新上奏请示。 口呿(qū)舌挢(jiǎo):张口结舌。舌挢,翘起舌头,形容惊讶的样子;呿,张口不能说话。 冥谪:受到阴曹地府的惩罚。 无谋、故者:不是预谋或故意杀人的。 矜疑:指其情可悯,其事可疑的案件。矜,怜悯、惋惜。刑部秋审时,把各种死刑案件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类,后两类可减等处理或宽免。 巧法:取巧枉法,玩弄法令。 矜诩(xǔ):炫耀。 渫(xiè):污浊。 鬻狱:出卖狱讼。 道之不明:世道是非不明。 情:指真实情况。 枉民:使百姓蒙受冤屈。 奇(jī)羡:赢馀。 代承:代为承担。 援赦减等:根据大赦条例减刑。 谪戍:发配充军。 故例:旧例。 具状求在狱:呈文请求留在狱中。


简介

《狱中杂记》是清代文学家方苞的一篇散文。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方苞因《南山集》案牵连入狱。《南山集》为桐城人戴名世所著。戴名世在《南山集》的《与余生书》一文中提出写历史时应给明末几个皇帝立“本纪”。此事被御史赵申乔揭发,戴名世全家及其族人牵累定死罪者甚多。方苞也因《南山集》序文上列有名字,被捕入狱。开始在江宁县狱,后解至京城,下刑部狱。两年后出狱,被编入汉军旗,以奴隶身份入值南书房。康熙皇帝死后被特赦,解除旗籍。后累官至礼部侍郎。这篇文章是方苞出狱后,追述他在刑部狱中所见所闻的记录。



新竹

〔郑板桥〕 〔清〕

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

明年再有新生者,十丈龙孙绕凤池。

题画兰

〔郑板桥〕 〔清〕

身在千山顶上头,突岩深缝妙香稠。

非无脚下浮云闹,来不相知去不留。

潍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一书

〔郑燮〕 〔清〕

读书以过目成诵为能,最是不济事。

眼中了了,心下匆匆,方寸无多,往来应接不暇,如看场中美色,一眼即过,与我何与也?

千古过目成诵,孰有如孔子者乎?

读《易》至韦编三绝,不知翻阅过几千百遍来,微言精义,愈探愈出,愈研愈入,愈往而不知其所穷。

虽生知安行之圣,不废困勉下学之功也。

东坡读书不用两遍,然其在翰林读《阿房宫赋》至四鼓,老吏苦之,坡洒然不倦。

岂以一过即记,遂了其事乎!

惟虞世南、张睢阳、张方平,平生书不再读,迄无佳文。

且过辄成诵,又有无所不诵之陋。

即如《史记》百三十篇中,以《项羽本纪》为最,而《项羽本纪》中,又以巨鹿之战、鸿门之宴、垓下之会为最。

反覆诵观,可欣可泣,在此数段耳。

若一部《史记》,篇篇都读,字字都记,岂非没分晓的钝汉!

更有小说家言,各种传奇恶曲,及打油诗词,亦复寓目不忘,如破烂厨柜,臭油坏酱悉贮其中,其龌龊亦耐不得。

苍松怪石图题诗

〔李方膺〕 〔清〕

君不见,岁之寒,何处求芳草。

又不见,松之乔,青青复矫矫。

天地本无心,万物贵其真。

直干壮山岳,秀色无等伦。

饱历冰与霜,千年方未已。

拥护天阙高且坚,迥干春风碧云里。

芙蕖

〔李渔〕 〔清〕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

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

”则谓非草本不得矣。

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

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

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

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

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

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

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

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

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者也,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

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

无如酷好一生。

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怠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口技

〔林嗣环〕 〔清〕

京中有善口技者。

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众宾团坐。

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 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遥闻深巷犬吠声,便有妇人惊觉欠伸,摇其夫语猥亵事。

夫呓语,初不甚应,妇摇之不止,则二人语渐间杂,床又从中戛戛。

既而儿醒,大啼。

夫令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

夫起溺,妇亦抱儿起溺。

床上又一大儿醒,狺狺不止。

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床声,夫叱大儿声,溺瓶中声,溺桶中声,一齐凑发,众妙毕备。

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也。

未几,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

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

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

两儿齐哭。

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

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

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

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

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

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峡江寺飞泉亭记

〔袁枚〕 〔清〕

余年来观瀑屡矣。

至峡江寺而意难决舍,则飞泉一亭为之也。

凡人之情,其目悦,其体不适,势不能久留。

天台之瀑,离寺百步。

雁荡瀑旁无寺。

他若匡庐,若罗浮,若青田之石门,瀑未尝不奇,而游者皆暴日中,踞危崖,不得从容以观。

如倾盖交,虽欢易别。

惟粤东峡山高不过里许,而蹬级纡曲,古松张覆,骄阳不炙。

过石桥,有三奇树鼎足立,忽至半空,凝结为一。

凡树皆根合而枝分,此独根分而枝合,奇已。

登山大半,飞瀑雷震,从空而下,瀑旁有室,即飞泉亭也。

纵横丈馀,八窗明净。

闭窗瀑闻,开窗瀑至。

人可坐可卧,可箕踞,可偃仰,可放笔砚,可瀹茗置饮,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取九天银河,置几席间作玩。

当时建此亭者,其仙乎!

僧澄波善弈,余命霞裳与之对枰。

于是水声、棋声、松声、鸟声,参错并奏。

顷之又有曳杖声从云中来者,则老僧怀远抱诗集尺许来索余序。

于是吟咏之声,又复大作。

天籁人籁,合同而化。

不图观瀑之娱,一至于斯!

亭之功大矣!

坐久,日落,不得已下山,宿带玉堂。

正对南山,六树蓊郁,中隔长江,风帆往来,妙无一人肯?

泊岸来此寺者。

僧告余日:“峡江寺俗名飞来寺。

”余笑日:“寺何能飞!

惟他日余之魂梦,或飞来耳!

”僧日:“无徵不信。

公爱之,何不记之?

”余日:“诺。

”已遂述数行,一以自存,一以与僧。

采桑子·明月多情应笑我

〔纳兰性德〕 〔清〕

明月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

辜负春心,独自闲行独自吟。

近来怕说当时事,结遍兰襟。

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

春风

〔袁枚〕 〔清〕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

来扫千山雪,归留万国花。

山行杂咏

〔袁枚〕 〔清〕

十里崎岖半里平,一峰才送一峰迎。

青山似茧将人裹,不信前头有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