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第二十章·节用(上)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

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

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

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

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其为衣裘何以为?

冬以圉寒,夏以圉暑。

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芊芊。

不加者,去之。

其为宫室何以为?

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

有盗贼加固者,芊芊。

不加者,去之。

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

以圉寇乱盗贼。

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

凡为甲盾五兵,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芊芊。

不加者,去之。

其为舟车何以为?

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

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芊芊。

不加者,去之。

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

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

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

故孰为难倍?

唯人为难倍。

然人有可倍也。

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

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

”此圣王之法也。

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

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

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年矣。

此不为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

且不然已!

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

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

且大人惟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

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有与侵就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

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

圣人为政特无此。

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

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圣人在一国施政,一国的财利可以加倍增长。大到施政于天下,天下的财利可以加倍增长。这种财利的加倍,并不是向外掠夺土地;而是根据国家情况而省去无用之费,因而足以加倍。圣王施政,他发布命令、举办事业、使用民力和财物,没有不是有益于实用才去做的。所以使用财物不浪费,民众能不劳苦,他兴起的利益就多了。 他们制造衣裘是为了什么呢?冬天用以御寒,夏天用以防暑。凡是缝制衣服的原则,冬天能增加温暖、夏天能增加凉爽,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们建造房子是为了什么呢?冬天用以抵御风寒,夏天用以防御炎热和下雨。有盗贼能够增加防守之坚固的,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们制造铠甲、盾牌和戈矛等五种兵器是为了什么呢?用以抵御外寇和盗贼。如果有外寇盗贼,拥有铠甲、盾牌和五兵的就胜利,没有的就失败。所以圣人制造铠甲、盾牌和五兵。凡是制造铠甲、盾牌和五兵,能增加轻便锋利、坚而难折的,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他们制造车、船是为了什么呢?车用来行陆地,船用来行水道,以此沟通四方的利益。凡是制造车、船的原则,能增加轻快便利的,就增益它;不能增加的,就去掉。凡是他们制造这些东西,无一不是有益于实用才去做的。所以用财物不浪费,民众不劳乏,他们兴起的利益就多了。又去掉王公大人所爱好搜集的珠玉、鸟兽、狗马,用来增加衣服、房屋、兵器、车船的数量,使之增加一倍,这也是不难的。什么是难以倍增的呢?只有人是难以倍增的。然而人也有可以倍增的办法。古代圣王制订法则,说道:“男子年到二十,不许不成家,女子年到十五,不许不嫁人。”这是圣王的法规。圣王既已去世,听任百姓放纵自己,那些想早点成家的,有时二十岁就成家,那些想迟点成家的,有时四十岁才成家。拿早的与晚的相减,与圣王的法则差了十年。如果婚后都三年生一个孩子,就可多生两、三个孩子了。这不是使百姓早成家可使人口倍增吗?然而现在执政的不这样做罢了。 现在执政的人,他们使人口减少的缘故很多。他们使百姓劳乏,他们收重的税收。百姓因财用不足而冻饿死的,不可胜数。而且大人们兴师动众去攻打邻国,时间久的要一年,快的要数月,男女夫妇很久不相见,这就是减少人口的根源。再加上居住不安定,饮食不按时,生病而死的,以及被掳掠俘虏。攻城野战而死的,也不可胜数。这是不善于治政的人使人口减少的缘故,采取多种手段而造成的吧!圣人施政绝对没有这种情况,圣人施政,他使人口众多的方法,也是多种手段造成的。 所以墨子说:“除去无用的费用,是圣王之道,天下的大利呀。”



墨子·第二十一章·节用(中)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餍,殁世而不卷。

古者明王圣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此也。

” 是故古者圣王制为节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轮车鞼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

”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古者圣王制为饮食之法,曰:“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

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不致远国珍怪异物。

”何以知其然?

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阯,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

逮至其厚爱,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塯,啜于土形,斗以酌,俯仰周旋,威仪之礼,圣王弗为。

古者圣王制为衣服之法,曰:“冬服绀之衣,轻且暖。

夏服绤之衣,轻且凊,则止。

”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

古者圣人为猛禽狡兽暴人害民,于是教民以兵行。

日带剑,为刺则入,击则断,旁击而不折,此剑之利也。

甲为衣,则轻且利,动则兵且从,此甲之利也。

车为服重致远,乘之则安,引之则利,安以不伤人,利以速至,此车之利也。

古者圣王为大川广谷之不可济,于是利为舟楫,足以将之,则止。

虽上者三公、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饰,此舟之利也。

古者圣王制为节葬之法,曰:“衣三领,足以朽肉。

棺三寸,足以朽骸。

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

”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宫室之时,因陵丘堀穴而处焉。

圣王虑之,以为堀穴,曰:冬可以避风寒,逮夏,下润湿上熏烝,恐伤民之气,于是作为宫室而利。

然则为宫室之法,将奈何哉?

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

”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

墨子·第二十二章·节用(下)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

”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

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

众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

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

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

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

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

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

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

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

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

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

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

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

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

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

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

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

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

”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

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

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

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

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

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

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

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

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

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

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

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

财以成者,扶而埋之。

后得生者,而久禁之。

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

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

父母死,丧之三年。

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

族人五月。

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

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

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

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

上不听治,刑政必乱。

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

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

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

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

是以僻婬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婬暴,而不可胜禁也。

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

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

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

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

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无以为积委也。

若苛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

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

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

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

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

”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

”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

衣衾三领,足以覆恶。

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死则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

”子墨子曰:“不然!

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既■而后哭,满坎无封。

已葬,而牛马乘之。

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穀木之棺,葛以缄之。

已葬,而市人乘之。

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

既葬,收馀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

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

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

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差通,垄虽凡山陵。

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

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

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

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

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

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哉?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居处。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

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

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

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

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埋葬之有节矣。

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

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

于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

衣三领,足以朽肉。

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

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

”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墨子·第二十五章·节葬(下)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

”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

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募,则从事乎众之。

众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

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

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

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

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巳矣。

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

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

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

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

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

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

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

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

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

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

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

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

”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

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

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梃、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

满意。

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

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

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

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禀。

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

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

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

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

财以成者,扶而埋之。

后得生者,而久禁之。

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

父母死,丧之三年。

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

族人五月。

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耳最),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

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

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

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民人,而既以不可矣。

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

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

上不听治,刑政必乱。

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

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

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

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

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

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

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还而毋负己也。

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

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

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

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无为积委也。

若苟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

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

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

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

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

”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

”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是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

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

”子墨子曰:“不然。

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既犯而后哭,满坎无封。

巳葬,而牛马乘之。

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

已葬,而市人乘之。

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

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

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

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

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土余)差通,垄虽凡山陵。

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

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

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

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

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

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哉?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局处。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

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

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

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葬埋之有节矣。

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

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

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

衣三领,足以朽肉。

掘地之深,下无沮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

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

”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墨子·第二十六章·天志(上)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

”何以知之?

以其处家者知之。

若处家得罪于家长,犹有邻家所避逃之。

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

不可不慎矣!

恶有处家而得罪于家长而可为也?

”非独处家者为然,虽处国亦然。

处国得罪于国君,犹有邻国所避逃之。

然且亲戚、兄弟、所知识,共相儆戒,皆曰:“不可不戒矣!

不可不慎矣!

谁亦有处国得罪于国君而可为也?

”此有所避逃之者也,相儆戒犹若此其厚,况无所逃避之者,相儆戒岂不愈厚,然后可哉?

且语言有之曰:“焉而晏日焉而得罪,将恶避逃之?

”曰:“无所避逃之。

”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

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

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

然则天亦何欲何恶?

天欲义而恶不义。

然则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义,则我乃为天之所欲也。

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

然则我何欲何恶?

我欲福禄而恶祸祟。

若我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然则我率天下之百姓,以从事于祸祟中也。

然则何以知天之欲义而恶不义?

曰: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

有义则富,无义则贫。

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

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

曰:且夫义者,政也。

无从下之政上,必从上之政下。

是故庶人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士政之。

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将军、大夫政之。

将军、大夫竭力从事,未得次己而为政,有三公、诸侯政之。

三公、诸侯竭力听治,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子政之。

天子未得次己而为政,有天政之。

天子为政于三公、诸侯、士、庶人,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

天之为政于天子,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

故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欲以天之为政于天子,明说天下之百姓,故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

我未尝闻天下之所求祈福于天子者也,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

故于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

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

谁反天意而得罚者?

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

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

”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

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

我所利,兼而利之。

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

’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业万世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

”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

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

我所利,交而贼之。

恶人者,此为之博也。

贱人者,此为之厚也。

’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 然则何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

以其兼而明之。

何以知其兼而明之?

以其兼而有之。

何以知其兼而有之?

以其兼而食焉。

何以知其兼而食焉?

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于上帝鬼神。

天有邑人,何用弗爱也?

且吾言杀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

杀无辜者谁也?

则人也。

予之不祥者谁也?

则天也。

若以天为不爱天下之百姓,则何故以人与人相杀,而天予之不祥?

此我所以知天之爱天下之百姓也。

顺天意者,义政也。

反天意者,力政也。

然义政将奈何哉?

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

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

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

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

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

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

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

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员,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尽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

何以知之?

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

墨子·第二十七章·天志(中)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为仁义者,则不可不察义之所从出。

”既曰不可以不察义之所欲出,然则义何从出?

子墨子曰:“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者出。

”何以知义之不从愚且贱者出,而必自贵且知者出也?

曰:义者,善政也。

何以知义之为善政也?

曰: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是以知义之为善政也。

夫愚且贱者,不得为政乎贵且知者。

然后得为政乎愚且贱者。

此吾所以知义之不从愚且贱者出,而必自贵且知者出也。

然则孰为贵?

孰为知?

曰: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

然则义果自天出矣。

今天下之人曰:“当若天子之贵诸侯,诸侯之贵大夫,傐明知之,然吾未知天之贵且知于天子也。

”子墨子曰:“吾所以知天贵且知于天子者,有矣。

曰:天子为善,天能赏之。

天子为暴,天能罚之。

天子有疾病祸祟,必斋戒沐浴,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则天能除去之。

然吾未知天之祈福于天子也。

此吾所以知天之贵且知于天子者。

不止此而已矣,又以先王之书驯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

曰:‘明哲维天,临君下土。

’则此语天之贵且知于天子。

不知亦有贵、知夫天者乎?

曰: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

然则义果自天出矣。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

”既以天之意以为不可不慎已,然则天之将何欲何憎?

子墨子曰:“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

不止此而已,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

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

”上强听治,则国家治矣。

下强从事,则财用足矣。

若国家治,财用足,则内有以洁为酒醴粢盛,以祭祀天鬼。

外有以为环璧珠玉,以聘挠四邻。

诸侯之冤不兴矣,边境兵甲不作矣。

内有以食饥息劳,持养其万民,则君臣上下惠忠,父子兄弟慈孝。

故唯毋明乎顺天之意,奉而光施之天下,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慎也。

” 且夫天子之有天下也。

辟之无以异乎国君、诸侯之有四境之内也。

今国君、诸侯之有四境之内也,夫岂欲其臣国、万民之相为不利哉!

今若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家则攻小家,欲以此求赏誉,终不可得,诛罚必至矣。

夫天之有天下也,将无已异此。

今若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都则伐小都,欲以此求福禄于天,福禄终不得,而祸祟必至矣。

然有所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则夫天亦且不为人之所欲,而为人之所不欲矣。

人之所不欲者,何也?

曰:疾病祸祟也。

若已不为天之所欲,而为天之所不欲,是率天下之万民以从事乎祸祟之中也。

故古者圣王,明知天鬼之所福,而辟天鬼之所憎,以求兴天下之利,而除天下之害。

是以天之为寒热也,节四时、调陰陽雨露也。

时五谷孰,六畜遂,疾灾、戾疫、凶饥则不至。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意不可不慎也。

” 且夫天下盖有不仁不祥者,曰:当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子,与谓之不祥者。

今夫天,兼天下而爱之,撽遂万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否矣。

然独无报夫天,而不知其为不仁不祥也。

此吾所谓君子明细而不明大也。

且吾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者,有矣。

曰:以磨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

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

雷降雪霜雨露,以长遂五谷丝麻,使民得而财利之。

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以临司民之善否。

为王公侯伯,使之赏贤而罚暴,贼金木鸟兽,从事乎五谷丝麻,以为民衣食之财,自古及今,未尝不有此也。

今有人于此,欢若爱其子,竭力单务以利之,其子长,而无报子求父,故天下之君子,与谓之不仁不祥。

今夫天,兼天下而爱之,撽遂万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天之所为,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否矣。

然独无报夫天,而不知其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谓君子明细而不明大也。

且吾所以知天爱民之厚者,不止此而足矣。

曰杀不辜者,天予不祥。

不辜者谁也?

曰人也。

予之不祥者谁也?

曰天也。

若天不爱民之厚,夫胡说人杀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

此吾之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也。

且吾所以知天之爱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

曰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有之。

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亦有矣。

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谁也?

曰:若昔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是也。

尧、舜、禹、汤、文、武,焉所从事?

曰:从事“兼”,不从事“别”。

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

观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无所不利,是谓天德。

聚敛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义也。

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

”不止此而已,书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曰:“将何以为?

将以识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也。

”《皇矣》道之曰:“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

”帝善其顺法则也,故举殷以赏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誉至今不息。

故夫爱人、利人,顺天之意,得天之赏者,既可得留而已。

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谁也?

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纣、幽、厉者是也。

桀、纣、幽、厉,焉所从事?

曰:从事别,不从事兼。

别者,处大国则攻小国,处大家则乱小家,强劫弱,众暴寡,诈谋愚,贵傲贱。

观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无所利,是谓天贼。

聚敛天下之丑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仁也、非义也。

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

”不止此而已,又书其事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曰将何以为?

将以识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也。

《太誓》之道之曰:“纣越厥夷居,不肯事上帝,弃厥先神祗不祀,乃曰:‘吾有命。

’无廖其务天下,天亦纵弃纣而不葆。

”察天以纵弃纣而不葆者,反天之意也。

故夫憎人、贼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罚者,既可得而知也。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辟人无以异乎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

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圜与不圜也,曰:“中吾规者,谓之圜。

不中吾规者,谓之不圜。

”是以圜与不圜,皆可得而知也。

此其故何?

则圜法明也。

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

”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知之。

此其故何?

则方法明也。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

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

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

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

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

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

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

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墨白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义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顺也。

顺天之意者,义之法也。

墨子·第十九章·非攻(下)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

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

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

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

”今天下之同意者,圣王之法也,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

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

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义而后为之行。

是以动,则不疑速通。

成得其所欲,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

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

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

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

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

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口,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

又况失列北桡乎哉?

罪死无赦!

”以惮其众。

夫无兼国覆军,贼虐万民,以乱圣人之绪。

意将以为利天乎?

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鬼乎?

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人乎?

夫杀之人为利人也博矣!

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也,则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师者之相为不利者也,曰:“将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习,师不众,率不利和,威不圉,害之不久,争之不疾,孙之不强。

植心不坚,与国诸侯疑。

与国诸侯疑,则敌生虑而意羸矣。

偏具此物,而致从事焉,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今不尝观其说好攻伐之国,若使中兴师,君子,庶人也,必且数千,徒倍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矣。

久者数岁,速者数月。

是上不暇听治,士不暇治其官府,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纴,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

然而又与其车马之罢毙也,幔幕帷盖,三军之用,甲兵之备,五分而得其一,则犹为序疏矣。

然而又与其散亡道路,道路辽远,粮食不继,傺食饮之时,厕役以此饥寒冻馁疾病而转死沟壑中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不利于人也,天下之害厚矣。

而王公大人,乐而行之。

则此乐贼灭天下之万民也,岂不悖哉?

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余也。

今又以争地之故,而反相贼也,然则是亏不足,而重有余也。

今逮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

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

”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

彼非所谓“攻”,谓“诛”也。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

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

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

苗师大乱,后乃遂几。

禹既巳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

逮至乎夏王桀,天有(车告)命,日月不时,寒暑杂至,五谷焦死,鬼呼国,鹤鸣十夕余。

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

夏德大乱,予既卒其命于天矣,往而诛之,必使汝堪之。

”汤焉敢奉率其众,是以乡有夏之境,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

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于夏之城闲西北之隅。

”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荐章天命,通于四方,而天下诸侯莫敢不宾服,则此汤之所以诛桀也。

逮至乎商王纣,天不序其德,祀用失时,兼夜中十日,雨土于薄,九鼎迁止,妇妖宵出,有鬼宵吟,有女为男,天雨肉,棘生乎国道,王兄自纵也。

赤鸟衔珪,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

”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

武王践功,梦见三神曰:“予既沈渍殷纣于酒德矣,往攻之,予必使汝大堪之”武王乃攻狂夫,反商之周,天赐武王黄鸟之旗。

王既巳克殷,成帝之来,分主诸神,祀纣先王,通维四夷,而天下莫不宾。

焉袭汤之绪,此即武王之所以诛纣也。

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曰:“子以攻伐为不义,非利物与?

昔者楚熊丽,始讨此睢山之间,越王繄亏,出自有遽,始邦于越。

唐叔与吕尚邦齐、晋。

此皆地方数百里,今以并国之故,四分天下而有之,是故何也?

子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

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

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而四国独立。

此譬犹医之药万有余人,而四人愈也,则不可谓良医矣。

” 则夫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曰:“我非以金玉、子女、壤地为不足也,我欲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也。

”子墨子曰:“今若有能以义名立于天下,以德求诸侯者,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

夫天下处攻伐久矣,譬若傅子之为马然。

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诸侯者,大国之不义也,则同忧之。

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小国城郭之不全也,必使修之,布粟之绝则委之,币帛不足则共之。

以此效大国,则小国之君说。

人劳我逸,则我甲兵强。

宽以惠,缓易急,民必移。

易攻伐以治我国,攻必倍。

量我师举之费,以争诸侯之毙,则必可得而序利焉。

督以正,义其名,必务宽吾众,信吾师,以此授诸侯之师,则天下无敌矣,其为下不可胜数也。

此天下之利,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则此可谓不知利天下之臣务矣。

是故子墨子曰:“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

今欲为仁义,求为上士,尚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非攻”之为说,而将不可不察者此也!

墨子·第十八章·非攻(中)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情欲誉之审,赏罚之当,刑政之不过失。

……”是故子墨子曰:“古者有语:‘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以见(“见”通“现”)知隐’。

谋若此可得而知矣。

” 今师徒(行军)唯毋兴起,冬行恐寒,夏行恐暑,此不可以冬夏为者也。

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

今唯毋废一时(一季),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

今尝计军上(为“出”字之误):竹箭、羽旄(máo古代用牦牛尾装饰的旗子)、幄幕、甲盾、拨劫(“拨”同“瞂”fá盾牌,“劫”同“鉣”jié组带铁,一种马具),往而靡弊腑(为“腐”之假借字)冷(当作“泠”lí

g清凉:泠风。

泠泠(a.形容清凉。

b.形容声音清越)。

姓。

古同“零”,凋零)不反(通“返”)者,不可胜数。

又与矛、戟、戈、剑、乘车,其列住(为“往则”之误)碎拆靡弊而不反者,不可胜数。

与其牛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胜数。

与其涂道之修远,粮食辍绝而不继,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也。

与其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肌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

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则是鬼神之丧其主后(鬼神因此丧失后代祭祀的),亦不可胜数。

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若此甚众,然而何为为之?

曰:“我贪伐胜之名,及得之利,故为之。

”子墨子言曰:“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

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

”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攻此不用锐,且无杀,而徒得此然也?

杀人多必数于万,寡必数于千,然后三里之城,七里之郭且可得也。

今万乘之国,虚数于千,不胜而入。

广衍数于万,不胜而辟(开发建设)。

然则土地者,所有余也。

王(为“士”字之误)民者,所不足也。

今尽王(为“士”字之误)民之死,严下上之患,以争虚城,则是弃所不足,而重所有余也。

为政若此,非国之务者也。

饰攻战者言曰:“南则荆、吴之王,北则齐、晋之君,始封于天下之时,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数百里也。

人徒之众,未至有数十万人也。

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

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

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

”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

譬若医之药人之有病者然,今有医于此,和合其祝药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药之。

万人食此,若医四五人得利焉,犹谓之非行药也。

故孝子不以食其亲,忠臣不以食其君。

古者封国于天下,尚者以耳之所闻,近者以目之所见,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

”何以知其然也?

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闲于大国之闲,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

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

虽南者陈、蔡,其所以亡于吴、越之间者,亦以攻战。

虽北者且不一著何(“且不一著何”当作“且一不著何”。

“一”疑为“以”字之误。

),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闲者,亦以攻战也。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为“今”字之误)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恶失,欲安而恶危,故当攻战,而不可不非。

” 饰攻战者之言曰:“彼不能收用彼众,是故亡。

我能收用我众,以此攻战于天下,谁敢不宾服哉!

”子墨子言曰:“子虽能收用子之众,子岂若古者吴阖闾哉?

”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

次注林,出于冥隘之径,战于柏举,中楚国而朝宋与及鲁。

至夫差之身,北而攻齐,舍于汶上,战于艾陵,大败齐人,而葆之大山。

东而攻越,济三江五湖,而葆之会稽。

九夷之国莫不宾服。

于是退不能赏孤,施舍群萌,自恃其力,伐其功,誉其志,怠于教遂。

筑姑苏之台,七年不成。

及若此,则吴有离罢之心。

越王句践视吴上下不相得,收其众以复其雠,入北郭,徙大内,围王宫,而吴国以亡。

昔者晋有六将军,而智伯莫为强焉。

计其土地之博,人徒之众,欲以抗诸侯,以为英名,攻战之速,故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众,以攻中行氏而有之。

以其谋为既已足矣,又攻兹范氏而大败之,并三家以为一家而不止,又围赵襄子于晋阳。

及若此,则韩、魏亦相从而谋曰:“古者有语:唇亡则齿寒。

赵氏朝亡,我夕从之,赵氏夕亡,我朝从之。

诗曰:鱼水不务,陆将何及乎!

是以三主之君,一心戳力,辟门除道,奉甲兴士,韩、魏自外,赵氏自内,击智伯大败之。

” 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有语曰: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

镜于水,见面之容。

镜于人,则知吉与凶。

今以攻战为利,则盖尝鉴之于智伯之事乎?

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

墨子·第十七章·非攻(上)

〔墨子〕 〔周〕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此何也?

以亏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

是何故也?

以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

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至杀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

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

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

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

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

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

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白黑之辩矣。

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

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

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

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

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墨子·第十三章·尚同(下)

〔墨子〕 〔周〕

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计国家百姓所以治者而为之,必计国家百姓之所以乱者而辟之。

”然计国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

何以知其然也?

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是明于民之善非也。

若苟明于民之善非也,则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也。

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

上之为政也,不得下之情,则是不明于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于民之善非,则是不得善人而赏之,不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不赏而暴人不罚,为政若此,国众必乱。

故赏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计得下之情,将奈何可?

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然后可矣!

”何以知尚同一义之可而为政于天下也?

然胡不审稽古之治为政之说乎?

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长也,百姓为人。

若苟百姓为人,是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千人千义。

逮至人之众,不可胜计也。

则其所谓义者,亦不可胜计。

此皆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是以厚者有斗,而薄者有争。

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义也,是故选择贤者,立为天子。

天子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天下,是以选择其次,立为三公。

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

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

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

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

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说也,唯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今此何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

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

则是上下相贼也。

何故以然?

则义不同也。

若苟义不同者有党,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赏而辟百姓之毁。

是以为善者必未可使劝,见有赏也。

上以若人为暴,将罚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罚,而怀百姓之誉。

是以为暴者必未可使沮,见有罚也。

故计上之赏誉,不足以劝善,计其毁罚,不足以沮暴。

此何故以然?

则义不同也。

然则欲同一天下之义,将奈何可?

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赏使家君,试用家君发宪布令其家?

曰:“若见爱利家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家者,亦必以告。

”若见爱利家以告,亦犹爱利家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家不以告,亦犹恶贼家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辟其毁罚。

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

家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之赏,而暴人之罚,则家必治矣。

然计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家既已治,国之道尽此已邪?

则未也。

国之为家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乱,而薄者有争。

故又使家君总其家之义,以尚同于国君,国君亦为发宪布令于国之众,曰:“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国者,亦必以告。

”若见爱利国以告者,亦犹爱利国者也,上得且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国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国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若国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

是以民见善者言之,见不善者言之。

国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

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矣。

然计若国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能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国既已治矣,天下之道尽此已邪?

则未也。

天下之为国数也甚多,此皆是其国,而非人之国,是以厚者有战,而薄者有争。

故又使国君选其国之义, 以尚同于天子。

天子亦为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曰:“若见爱利天下者,必以告。

若见恶贼天下者,亦以告。

”若见爱利天下以告者,亦犹爱利天下者也,上得则赏之,众闻则誉之。

若见恶贼天下不以告者,亦犹恶贼天下者也,上得且罚之,众闻则非之。

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长上之赏誉,避其毁罚,是以见善、不善者告之。

天子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天下必治矣。

然计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而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

故当尚同之为说也,尚用之天子,可以治天下矣。

中用之诸侯,可而治其国矣。

小用之家君,可而治其家矣。

是故大用之治天下不窕,小用之治一国一家而不横者,若道之谓也。

故曰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

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

意独子墨子有此而先王无此?

其有邪,则亦然也。

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

何以知其然也?

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

”此言见淫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淫辟者也。

故古之圣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论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为之人,助之视听者众。

故与人谋事,先人得之。

与人举事,先人成之。

光誉令闻,先人发之。

唯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

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

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

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

”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

是故古之圣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

千里之内,有暴人焉,其乡里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罚之。

故唯毋以圣王为聪耳明目与?

岂能一视而通见千里之外哉?

一听而通闻千里之外哉?

圣王不往而视也,不就而听也,然而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足者,何也?

其以尚同为政善也。

是故子墨子曰:“凡使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其前,明罚以率其后。

为政若此,唯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

” 是以子墨子曰:“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情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尚同之说而不可不察。

尚同,为政之本而治要也。

墨子·第十二章·尚同(中)

〔墨子〕 〔周〕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复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盖其语曰,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

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

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

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

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

隐匿良道,不以相教。

腐朽余财,不以相分。

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

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既以立矣,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独一同天下之义,是故选择天下赞阅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置以为三公,与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

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为天下博大,山林远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

是故靡分天下,设以为万诸侯国君,使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国君既已立矣,又以为唯其耳目之请,不能一同其国之义,是故择其国之贤者,置以为左右将军大夫,以至乎乡里之长,与从事乎一同其国之义。

天子、诸侯之君、民之正长,既已定矣,天子为发政施教,曰:“凡闻见善者,必以告其上。

闻见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亦必是之。

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秋祭祀不敢失时几,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居处不敢怠慢。

曰:其为正长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为正长也,下者万民有便利乎其为政长也。

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强从事焉,则天、鬼之福可得也。

万民之所便利而能强从事焉,则万民之亲可得也。

其为政若此,是以谋事得,举事成,入守固,出诛胜者,何故之以也?

曰:唯以尚同为政者也。

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时,天下之正长犹未废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乱者,何故之以也?

”子墨子曰:“方今之时之以正长,则本与古者异矣。

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

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刑不善哉?

用刑则不善也。

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

’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

则此岂刑不善哉?

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

是以先王之书《术令》之道曰:‘唯口出好兴戎。

’则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为谗贼寇戎,则此岂口不善哉?

用口则不善也,故遂以为谗贼寇戎。

” 故古者之置正长也,将以治民也。

譬之若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

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

是以先王之书、相年之道曰:“夫建国设都,乃作后王君公,否用泰也。

轻大夫师长,否用佚也。

维辩使治天均。

”则此语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

将此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

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

今王公大人之为刑政则反此:政以为便譬、宗於父兄故旧,以为左右,置以为正长。

民知上置正长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

是故上下不同义。

若苟上下不同义,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

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赏,吾将赏之。

”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

曰人众与处,于众得非,则是虽使得上之赏,未足以劝乎!

上唯毋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曰:“人可罚,吾将罚之。

”若苟上下不同义,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

曰人众与处,于众得誉,则是虽使得上之罚,未足以沮乎!

若立而为政乎国家,为民正长,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沮暴,则是不与乡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长之时”同乎?

若有正长与无正长之时同,则此非所以治民一众之道。

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

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

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

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

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

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淫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

”先王之言曰:“非神也。

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

”助己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

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谈谋度速得矣。

助之动作者众,即其举事速成矣。

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

是以先王之书《周颂》之道之曰:“载来见辟王,聿求厥章。

”则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 加,莫敢不宾。

当此之时,本无有敢纷天子之教者。

《》曰:“我马维骆,六辔沃若,载驰载驱,周爰咨度。

”又曰:“我马维骐,六辔若丝,载驰载驱,周爰咨谋。

”即此语也。

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

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请将欲富其国家,众其人民,治其刑狱,定其社稷,当若尚同之不可不察,此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