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心亭记

滁州之西南,泉水之涯,欧阳公作州之二年,构亭曰“丰乐”,自为记,以见其名义。

既又直丰乐之东几百步,得山之高,构亭曰“醒心”,使巩记之。

凡公与州之宾客者游焉,则必即丰乐以饮。

或醉且劳矣,则必即醒心而望,以见夫群山之相环,云烟之相滋,旷野之无穷,草树众而泉石嘉,使目新乎其所睹,耳新乎其所闻,则其心洒然而醒,更欲久而忘归也。

故即其所以然而为名,取韩子退之《北湖》之诗云。

噫!

其可谓善取乐于山泉之间,而名之以见其实,又善者矣。

虽然,公之乐,吾能言之。

吾君优游而无为于上,吾民给足而无憾于下。

天下之学者,皆为材且良。

夷狄鸟兽草木之生者,皆得其宜,公乐也。

一山之隅,一泉之旁,岂公乐哉?

乃公所寄意于此也。

若公之贤,韩子殁数百年而始有之。

今同游之宾客,尚未知公之难遇也。

后百千年,有慕公之为人而览公之迹,思欲见之,有不可及之叹,然后知公之难遇也。

则凡同游于此者,其可不喜且幸欤!

而巩也,又得以文词托名于公文之次,其又不喜且幸欤!

庆历七年八月十五日记。


忧民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在滁州的西南面,一泓泉水的旁边,欧阳公任知州的第二年,建造了一个名叫“丰乐”的亭子,并亲自作记,以表明这个名称的由来。不久以后,又在丰乐亭的东面几百步,找到一个山势较高的地方,建造了一个叫“醒心”的亭子,让我作记。 每逢欧阳公与州里的宾客们到这里游览,就肯定要到丰乐亭喝酒。有时喝醉了,就一定要登上醒心亭眺望。那里群山环抱、云雾相生、旷野无垠、草木茂盛、泉水嘉美,所见到的美景使人眼花缭乱,所听到的泉声使人为之一振。于是心胸顿觉清爽、洒脱而酒醒,更想久留而不返回了。所以就根据这个缘故给亭命名为“醒心亭”,是取自韩退之的《北湖》诗。啊,这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善于在山水之间寻找快乐,又用所见到的美景来给它命名吧,这就更有水平了。 尽管这样,我是能够说出欧阳公真正的快乐的。我们的皇帝在上悠然自得,无为清静;我们的百姓在下丰衣足食,心无不满;天下的学者都能成为良材;四方的少数民族以及鸟兽草木等生物都各得其宜。这才是欧阳公真正的快乐啊!一个山角落,一汪清泉水,哪里会是欧阳公的快乐所在呢?他只不过是在这里寄托他的感想啊! 像欧阳公这样的贤人,韩愈死后几百年才产生一个。今天和他同游的宾客还不知道欧阳公那样的贤人是很难遇到的。千百年后,有人仰慕欧阳公的为人,瞻仰他的遗迹,而想要见他的人,就会因没有与他同时代而感叹。到那时,才知道遇到欧阳公真难。如此说来,凡是现在与欧阳公同游的人,能不感到欢喜和幸运吗?而我曾巩又能够用这篇文章托名在欧阳公文章的后面,又能不欢喜和庆幸吗? 宋仁宗庆历七年八月十五日记。


注释

滁(chú)州:宋州名,属淮南东路,今安徽省滁州市。 涯:边际。 欧阳公:即欧阳脩(公元1007年-公元1072年),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作州:任知州。 构:建筑。 几:将近、接近。 得:寻到。 即:到达。 滋(zī):生。 嘉(jiā):美。 洒(sǎ)然:不拘束的样子。 即:猜想。 所以然:可以造成这种醒心的效果。 韩子退之:即韩愈,字退之。 《北湖》:韩愈的诗歌作品。 其实:这个地方真实的情景。 吾君:这里指宋仁宗。 优游:悠闲自得的样子。 无为:清静丽无所事事。 给(jǐ)足:富裕,丰足。 且良:泛指有才能。 夷狄(yí dí):泛指少数民族。夷,我国古代对东部各民崩的统称;狄,我国古代北部的一个民族。 隅(yú):角落。 寄意:寄托自已的心意。 殁(mò):死。 始:才。 托名:依托他人而扬名。


简介

宋仁宗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欧阳脩因支持范仲淹等人的政治革新,被贬为滁州太守,因而放情山水,以诗酒自娱。宋仁宗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八月,欧阳修建醒心亭,作者为此而写下《醒心亭记》。文章描写欧阳脩等人登亭游山的乐趣,热情地赞扬了欧阳脩忧国忧民以普天下之乐为乐,而不愿一己独乐的宽阔胸怀。


赏析

南宋学者黄震《黄氏日抄·卷六十三》:《醒心亭记》为欧阳公守滁作,洒然使人醒者也。 清代理学家张伯行《唐宋八大家文钞·卷十五》:《丰乐亭记》,欧公自道其乐也。《醒心亭记》,子固能道欧公之乐也。然皆所谓“后天下之乐而乐”者,结处尤一往情深。 清代学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二》:其言之非谀且妄,故后半但觉清新。后之人则不可以率尔画虎也。



道山亭记

〔曾巩〕 〔宋〕

闽,故隶周者也。

至秦,开其地,列于中国,始并为闽中郡。

自粤之太末,与吴之豫章,为其通路。

其路在闽者,陆出则阸于两山之间,山相属无间断,累数驿乃一得平地,小为县,大为州,然其四顾亦山也。

其途或逆坂如缘縆,或垂崖如一发,或侧径钩出于不测之溪上:皆石芒峭发,择然后可投步。

负戴者虽其土人,犹侧足然后能进。

非其土人,罕不踬也。

其溪行,则水皆自高泻下,石错出其间,如林立,如士骑满野,千里下上,不见首尾。

水行其隙间,或衡缩蟉糅,或逆走旁射,其状若蚓结,若虫镂,其旋若轮,其激若矢。

舟溯沿者,投便利,失毫分,辄破溺。

虽其土长川居之人,非生而习水事者,不敢以舟楫自任也。

其水陆之险如此。

汉尝处其众江淮之间而虚其地,盖以其陿多阻,岂虚也哉?

福州治侯官,于闽为土中,所谓闽中也。

其地于闽为最平以广,四出之山皆远,而长江在其南,大海在其东,其城之内外皆涂,旁有沟,沟通潮汐,舟载者昼夜属于门庭。

麓多桀木,而匠多良能,人以屋室巨丽相矜,虽下贫必丰其居,而佛、老子之徒,其宫又特盛。

城之中三山,西曰闽山,东曰九仙山,北曰粤王山,三山者鼎趾立。

其附山,盖佛、老子之宫以数十百,其瑰诡殊绝之状,盖已尽人力。

光禄卿、直昭文馆程公为是州,得闽山嵚崟之际,为亭于其处,其山川之胜,城邑之大,宫室之荣,不下簟席而尽于四瞩。

程公以谓在江海之上,为登览之观,可比于道家所谓蓬莱、方丈、瀛州之山,故名之曰“道山之亭”。

闽以险且远,故仕者常惮往,程公能因其地之善,以寓其耳目之乐,非独忘其远且险,又将抗其思于埃壒之外,其志壮哉!

程公于是州以治行闻,既新其城,又新其学,而其馀功又及于此。

盖其岁满就更广州,拜谏议大夫,又拜给事中、集贤殿修撰,今为越州,字公辟,名师孟云。

饮归亭记

〔曾巩〕 〔宋〕

金溪尉汪君名遘,为尉之三月,斥其四垣为射亭。

既成,教士于其间,而名之曰饮归之亭。

以书走临川,请记于予。

请数反不止。

予之言何可取?

汪君徒深望予也。

既不得辞,乃记之曰: 射之用事已远,其先之以礼乐以辨德,《记》之所谓宾、燕、乡饮,大射之射是也。

其贵力而尚技以立武,《记》之所谓四时教士贯革之射是也。

古者海内洽和,则先礼射,而弓矢以立武,亦不废于有司。

及三代衰,王政缺,礼乐之事相属而尽坏,揖让之射滋亦熄。

至其后,天下尝集,国家尝闲暇矣。

先王之礼,其节文皆在,其行之不难。

然自秦汉以来千有馀岁,衰微绌塞,空见于六艺之文,而莫有从事者,由世之苟简者胜也。

争夺兴而战禽攻取之党奋,则强弓疾矢巧技之出不得而废,其不以势哉?

今尉之教射,不比乎礼乐而贵乎技力。

其众虽小,然而旗旄镯鼓,五兵之器,便习之利,与夫行止步趋迟速之节,皆宜有法,则其所教亦非独射也。

其幸而在乎无事之时,则得以自休守境而填卫百姓。

其不幸杀越剽攻,骇惊闾巷,而并逐于大山长谷之间,则将犯晨夜,蒙雾露,蹈厄驰危,不避矢石之患,汤火之难,出入千里,而与之有事,则士其可以不素教哉?

今亭之作,所以教士,汪君又谓古者师还必饮至于庙,以纪军实。

今庙废不设,亦欲士胜而归则饮之于此,遂以名其亭。

汪君之志,与其职可谓协矣!

或谓汪君儒生,尉文吏,以礼义禁盗宜可止,顾乃习斗而喜胜,其是与?

夫治固不可以不兼文武,而施泽于堂庑之上,服冕搢笏,使士民化、奸宄息者,固亦在彼而不在此也。

然而天下之事能大者固可以兼小,未有小不治而能大也。

故汪君之汲汲于斯,不忽乎任小,其非所谓有志者邪!

越州赵公救灾记

〔曾巩〕 〔宋〕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

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馀人以告。

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

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馀石,佐其费。

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

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

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

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

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

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

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馀石,平其价予民。

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

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

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

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

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

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

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

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

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

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

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

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

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

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

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

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

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

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

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

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

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

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

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

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学舍记

〔曾巩〕 〔宋〕

予幼则从先生受书,然是时,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上下,未知好也。

十六七时,窥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知好之,则于是锐意欲与之并。

而是时,家事亦滋出。

由斯以来,西北则行陈、蔡、谯、苦、淮、汴、睢、泗,出于京师。

东方则绝江舟漕河之渠,逾五湖,并封、禺、会稽之山,出于东海上。

南方则载大江,临夏口而望洞庭,转彭蠡,上庾岭,由浈阳之泷,至南海上。

此予之所涉世而奔走也。

蛟鱼汹涌湍石之川,巅崖莽林貙虺之聚,与夫雨旸寒燠、风波雾毒不测之危,此予之所单游远寓而冒犯以勤也。

衣食药物,庐舍器用,箕筥碎细之间,此予之所经营以养也。

天倾地坏,殊州独哭,数千里之远,抱丧而南,积时之劳,乃毕大事,此予之所遘祸而忧艰也。

太夫人所志,与夫弟婚妹嫁,四时之祠,属人外亲之问,王事之输,此予之所皇皇而不足也。

予于是力疲意耗,而又多疾,言之所序,盖其一二之粗也。

得其闲时,挟书以学,于夫为身治人,世用之损益,考观讲解,有不能至者。

故不得专力尽思,琢雕文章,以载私心难见之情,而追古今之作者为并,以足予之所好慕,此予之所自视而嗟也。

今天子至和之初,予之侵扰多事故益甚,予之力无以为,乃休于家,而即其旁之草舍以学。

或疾其卑,或议其隘者,予顾而笑曰:“是予之宜也。

予之劳心困形,以役于事者,有以为之矣。

予之卑巷穷庐,冗衣砻饭,芑苋之羹,隐约而安者,固予之所以遂其志而有待也。

予之疾则有之,可以进于道者,学之有不至。

至于文章,平生之所好慕,为之有不暇也。

若夫土坚木好、高大之观,固世之聪明豪隽挟长而有恃者所得为,若予之拙,岂能易而志彼哉?

”遂历道其少长出处,与夫好慕之心,以为《学舍记》。

好事近·悼春

〔李清照〕 〔宋〕

风定落花深,帘外拥红堆雪。

长记海棠开后,正伤春时节。

酒阑歌罢玉尊空,青釭暗明灭。

魂梦不堪幽怨,更一声啼鴂。

寄欧阳舍人书

〔曾巩〕 〔宋〕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

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

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

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

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

此其所以与史异也。

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

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

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

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

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为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

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

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所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

后之作铭者,常观其人。

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

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

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

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

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

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

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

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

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

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

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

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

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

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其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

况巩也哉?

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繇,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

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庭?

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

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

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

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

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

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

所谕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

愧甚,不宣。

巩再拜。

赠黎安二生序

〔曾巩〕 〔宋〕

赵郡苏轼,余之同年友也。

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余,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

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余。

读其文,诚闳壮隽伟,善反复驰骋,穷尽事理。

而其材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

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

顷之,黎生补江陵府司法参军。

将行,请余言以为赠。

余曰﹕“余之知生,既得之于心矣,乃将以言相求于外邪?

”黎生曰﹕“生与安生之学于斯文,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

今求子之言,盖将解惑于里人。

” 余闻之,自顾而笑。

夫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

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

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

此余所以困于今而不自知也。

世之迂阔,孰有甚于予乎!

今生之迂,特以文不近俗,迂之小者耳,患为笑于里之人。

若余之迂大矣,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讵止于笑乎?

然则若余之于生,将何言哉?

谓余之迂为善,则其患若此。

谓为不善,则有以合乎世,必违乎古。

有以同乎俗,必离乎道矣。

生其无急于解里人之惑,则于是焉,必能择而取之。

遂书以赠二生,并示苏君,以为何如也?

战国策目录序

〔曾巩〕 〔宋〕

刘向所定着《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

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

及其后,诈谋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

其说既美矣。

率〈鲍本“率”作“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其旧俗已熄久矣。

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为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所不可为哉?

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也。

〈鲍本无“也”字〉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

二子之道,如是而已。

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

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

此理之不易者也。

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

能勿苟而已矣。

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

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

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

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

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亦灭其国。

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悟也。

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法〈鲍本“法”上有“为”字〉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敝,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

则此书之不泯,不泯其可乎?

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

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

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

岂必灭其籍哉?

放而绝之,莫善于是。

故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

至于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秦、汉之起,二百四五十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

《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云。

编校史馆书籍臣曾巩序。

书巢记

〔陆游〕 〔宋〕

陆子既老且病,犹不置读书,名其室曰书巢。

客有问曰:“鹊巢于木,巢之远人者。

燕巢于梁,巢之袭人者。

凤之巢,人瑞之。

枭之巢,人覆之。

雀不能巢,或夺燕巢,巢之暴者也。

鸠不能巢,伺鹃育雏而去,则居其巢,巢之拙者也。

上古有有巢氏,是为未有宫室之巢。

尧民之病水者,上而为巢,是为避害之巢。

前世大山穷谷中,有学道之士,栖木若巢,是为隐居之巢。

近时饮家者流,或登木杪,酣醉叫呼,则又为狂士之巢。

今子幸有屋以居,牖户墙垣,犹之比屋也,而谓之巢,何耶?

” 陆子曰:“子之辞辩矣,顾未入吾室。

吾室之内,或栖于椟,或陈于前,或枕藉于床,俯仰四顾,无非书者。

吾饮食起居,疾痛呻吟,悲忧愤叹,未尝不与书俱。

宾客不至,妻子不觌,而风雨雷雹之变,有不知也。

间有意欲起,而乱书围之,如积槁枝,或至不得行,辄自笑曰:‘此非吾所谓巢者邪。

’” 乃引客就观之。

客始不能入,既入又不能出,乃亦大笑曰:“信乎其似巢也。

” 客去,陆子叹曰:“天下之事,闻者不如见者知之为详,见者不如居者知之为尽。

吾侪未造夫道之堂奥,自藩篱之外而妄议之,可乎?

”因书以自警。

淳熙九年九月三日,甫里陆某务观记。

信州兴造记

〔王安石〕 〔宋〕

晋陵张公治信之明年,皇祜二年也,奸强帖柔,隐诎发舒,既政大行,民以宁息。

夏六月乙亥,大水。

公徙囚于高狱,命百隶戒,不恭有常诛。

夜漏半,水破城,灭府寺,苞民庐居。

公趋谯门,坐其下,敕吏士以桴收民,鳏孤老癃与所徙之囚,成得不死。

丙子,水降。

公从宾佐按行隐度,符县调富民、水之所不至者钱夫,户七百八十六,收佛寺之积材一千一百三十有二。

不足,则前此公所命富民出粟以赒贫民者二十三人,自言日:“食新矣,愿输粟直以佐材费。

” 七月甲午,募人城水之所入,垣郡府之缺,考监军之室,立司理之狱。

营州之西北亢爽之墟,以宅屯驻之师,除其故营,以时教士刺伐坐作之法。

作驿曰饶阳,作宅曰回车。

筑二亭于南门之外,左曰仁,右曰智,山水之所附也。

筑一亭于州门之左,曰宴,月吉所以属宾也。

凡为城垣九千尺。

为屋八,以楹数之,得五百五十二。

自七月九日,卒九月七日,为日五十二,为夫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

中家以下,见城郭室屋之完,而不知材之所出,见徒之合散,而不见役使之及己。

凡故之所有必具,其所无也,乃今有之。

故其经费卒不出县官之给。

公所以救灾补败之政如此,其贤于世吏远矣。

今州县之灾相属,民未病灾也,且有治灾之政出焉。

弛舍之不适,裒取之不中,元奸宿豪舞手以乘民,而民始病。

病极矣,吏乃自喜,民相与诽且笑之,而不知也。

吏而不知为政,其重困民多如此。

此予所以哀民,而闵吏之不学也。

由是而言,则为公之民,不幸而遇害灾,其亦庶乎无憾矣。

十月二十日,临川王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