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四十·志第三十·百官下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

《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

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

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

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

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

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

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

自公车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

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无员,并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

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

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

晋江左置五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

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

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

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

汉西京置。

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

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

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

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

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

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

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

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

三都尉并汉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请省。

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

中书监人,一人。

中书侍郎,四人。

中书通事舍人,四人。

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

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

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

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

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

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

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

晋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

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

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

舍人直閤内,隶中书。

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

秘书丞,一人。

秘书郎,四人。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

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后省。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

秘书典尚书奏事。

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

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

后省。

掌艺文图籍。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

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

东京图书在东观。

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

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

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

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

著作之名,自此始也。

魏世隶中书。

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

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

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

掌内军。

汉有南北军,卫京师。

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

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

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

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

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

北军中候置丞一人。

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

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

寻复为领军。

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

寻复为领军。

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

掌外军。

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

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

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

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矣。

《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

盖护军护诸将军。

哀帝元寿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

东京省,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

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汉官也。

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魏初因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

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

明帝太宁二年,复置。

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

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

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护军。

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

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

右卫将军,一人。

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

二汉、魏不置。

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

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赵序为右卫。

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

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者主之。

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

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

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军魏官也。

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

泰始八年,又置后军。

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

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

晋武帝省。

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五校并汉武帝置。

屯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

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

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

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

长水,胡部落名也。

胡骑屯宣曲观下。

韦曜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

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射之,故以为名。

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

建武十五年,复旧。

汉东京五校,典宿卫士。

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

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

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

无员,多至千人。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置中郎将领之。

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

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以奔为贲。

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

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置令、丞。

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

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

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

自虎贲至羽林,是为三将。

哀帝省。

宋高祖永初初,复置。

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

羽林监六百石。

积射将军、强弩将军。

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李沮为强弩将军。

宣帝以许延寿为强弩将军。

强弩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

晋太康十年,立射营、弩营,置积射、强弩将军主之。

自骁骑至强弩将军,先并各置一人。

宋太宗泰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

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隶左右二卫。

江右初,员十人。

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

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

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

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

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

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其任也。

晋氏不常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

汉西京官。

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

后汉、魏、晋不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

掌奏劾不法。

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

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

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

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

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

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

不知此制何时省。

中丞每月二十五日,绕行宫垣白壁。

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并中丞。

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

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

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

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

《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

秦置侍御史,汉因之。

二汉员并十五人。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

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

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

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

五曰乘曹,掌护驾。

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

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旗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

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

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

世祖大明中,复置。

废帝景和元年又省。

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

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

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

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

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

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

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

领谒者十人。

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

盖秦官也。

谒,请也。

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

秦世谒者七十人,汉因之。

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

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

然则又掌唱赞。

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半减西京也。

二汉并隶光禄勋。

魏世置谒者十人。

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

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

掌舟航及运部。

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

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

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

有参军二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

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

怀帝永嘉六年,胡入洛阳,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

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

江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

丞一人。

太子少傅,一人。

丞一人。

傅,古官也。

《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汉高帝九年,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

二汉并无丞。

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

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

二傅不得上疏曲敬。

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

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

丞一人。

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

詹,省也。

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

皆秦官也。

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

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

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

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

丞一人。

晋世置。

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

又主刑狱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

汉东京主食官令。

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率更令,一人。

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

汉东京掌庶子、舍人,晋世则不也。

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

宋则居上。

仆,一人。

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

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

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

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

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

职如侍中。

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

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

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书舍人矣。

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

食官令,一人。

职如太官令。

汉东京官也。

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

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

晋制也。

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职如三署中郎。

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

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

职如散骑、中书侍郎。

晋制也。

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

职如谒者、秘书郎也。

二汉员十六人。

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

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

太子右卫率,二人。

二率职如二卫。

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

主门卫。

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

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

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

江左初,省前后二率。

孝武太元中又置。

皆有丞,晋初置。

宋世止置左右二率。

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翊军校尉。

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

屯骑、步兵,因台校尉。

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

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

职如虎贲中郎将。

宋初置。

《周官》有旅贲氏。

汉制,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

旅,众也。

太子左积弩将军,十人。

太子右积弩将军,二人。

汉东京积弩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弩。

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弩为台职,领营兵。

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

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

宋初置。

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

江左初省。

寻又置,治江陵。

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

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

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阳,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

江左改曰镇蛮校尉。

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司马、参军。

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

镇蛮以加庐江、晋熙、西阳太守。

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

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

周改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

刺之为言,犹参觇也。

写书亦谓之刺。

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

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

其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

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

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

前汉世,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

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

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

忝私为冀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

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

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

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

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

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

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

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

《孝经》师一人,主试经。

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

律令师一人,平律。

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

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

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

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

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

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

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

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

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

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

汉武元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

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

魏复曰秀才。

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

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

牧,二千石。

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

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

守治民,丞佐之。

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晋江左皆谓之丞。

尉典兵,备盗贼。

汉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

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

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

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

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

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

四十万以上,二人。

六十万,三人。

八十万,四人。

百万,五人。

百二十万,六人。

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

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

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

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

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

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

江左以丹阳、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

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阶簿,至今行之。

太守,二千石。

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

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

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五家为伍,伍长主之。

二五为什,什长主之。

十什为里,里魁主之。

十里为亭,亭长主之。

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

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奸非。

其余诸曹,略同郡职。

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

晋江右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

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

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旅,五百人也。

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依古义也。

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

伍,当也。

伯,道也。

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

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

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

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

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

内史主治民。

丞相统众官。

中尉掌武职。

分官置职,略同京师。

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

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

又太仆为仆,司农为大农。

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

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

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

相一人,主治民。

中尉一人,主盗贼。

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

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

中大夫,无员,掌奉使京师及诸国。

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

郎中,无员。

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

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

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

宋世复改曰师。

其文学,前汉已置也。

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

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

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

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

次国上军将军、下军将军各一人。

小国上军而已。

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

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国,皆有三军。

晋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

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

江左以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令矣。

吏职皆以次损省焉。

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

晋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

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

右第一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

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

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

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弩将军,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亭侯。

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内侯。

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者。

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

右第九品。

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宋书·卷四十一·列传第一·后妃

〔沈约〕 〔南北朝〕

帝祖母号太皇太后,母号皇太后,妃号皇后,汉旧制也。

晋武帝采汉、魏之制,置贵嫔、夫人、贵人,是为三夫人,位视三公。

淑妃、淑媛、淑仪、修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充华,是为九嫔,位视九卿。

其余有美人、才人、中才人,爵视千石以下。

高祖受命,省二才人,其余仍用晋制。

贵嫔,魏文帝所制。

夫人,魏武帝初建魏国所制。

贵人,汉光武所制。

淑妃,魏明帝所制。

淑媛,魏文帝所制。

淑仪、修华,晋武帝所制。

修容,魏文帝所制。

修仪,魏明帝所制。

婕妤、容华,前汉旧号。

充华,晋武帝所制。

美人,汉光武所制。

世祖孝建三年,省夫人、修华、修容,置贵妃,位比相国。

进贵嫔,位比丞相。

贵人,位比三司,以为三夫人。

又置昭仪、昭容、昭华,以代修华、修仪、修容。

又置中才人、充衣,以为散位。

昭仪,汉元帝所制。

昭容,世祖所制。

昭华,魏明帝所制。

中才人,晋武帝所制。

充衣,前汉旧制。

太宗泰始元年,省淑妃、昭华、中才人、充衣,复置修华、修仪、修容、才人、良人。

三年,又省贵人,置贵姬,以备三夫人之数。

又置昭华,增淑容、承徽、列荣。

以淑媛、淑仪、淑容、昭华、昭仪、昭容、修华、修仪、修容为九嫔。

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列荣凡五职,班亚九嫔。

美人、中才人、才人三职为散役。

其后太宗留心后房,拟外百官,备位置内职。

列其名品于后。

后宫通尹,准录尚书,紫极户主,光兴户主。

官品第一〔各置一人,并铨六宫〕。

后宫列叙,准尚书令,铨六宫。

紫极中监尹,铨六宫。

光兴中监尹,铨六宫。

宣融户主,铨六宫。

紫极房帅,置一人。

光兴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二〔各置一人〕。

后宫司仪,准左仆射,铨人士。

后宫司政,准右仆射,铨人士。

参议女林,准银青光禄,铨人士。

中台侍御尹,铨六宫。

宣融便殿中监尹,铨六宫。

采艺房主,铨六宫。

南房主,铨六宫。

中藏女典,铨六宫。

典坊,铨六宫。

乐正,铨六宫。

内保,铨人士。

学林祭酒,铨人士。

昭阳房帅,置一人。

徽音房帅,置一人。

宣融房帅,置一人。

官品第三〔各置一人〕。

后宫都掌治职,置二人〔准左右丞,位比尚书,铨人士〕。

后宫殿中治职,置一人〔准左民尚书,铨人士〕。

后宫源典治职,置一人〔准祠部尚书,铨人士〕。

后宫谷帛治职,置一人〔准度支尚书〕。

中傅,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校事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光兴中监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紫极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宣融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有限外〕。

中台侍御奏案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赞乐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中训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女祝史,置一人。

紫极中监典,置一人。

光兴中监典,置一人。

典乐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光兴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宣融房廉帅祭酒,置一人。

官品第四。

后宫通关参事,置一人。

景德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采艺房参事。

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南房参事,置人无定数〔铨人士〕。

内房参事,置一人〔铨人士〕。

校学女史,置一人〔铨人士〕。

后宫中房帅,置二人。

后宫源典帅,置二人。

后宫谷帛帅,置二人。

中台帅,置一人。

中台侍御起居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诏诰帅,置二人。

斯男房帅,置一人。

宣豫房帅,置一人。

景德房帅,置一人。

采艺房帅,置一人。

中藏帅,置一人。

内坊帅,置一人。

南房帅,置一人。

外华房帅,置一人。

招庆房帅,置一人。

紫极诸房廉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紫极中监省帅,置一人。

紫极殿帅,置六人。

光兴殿帅,置四人。

徽音监帅,置一人。

徽章监帅,置一人。

宣融便殿中监典,置一人。

清商帅,置人无定数。

总章帅,置人无定数。

左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右西章帅,置人无定数。

中厨师,置一人。

官品第五。

中台侍御执卫,置人无定数。

中台侍御监闺帅,置二人。

中台侍御监司帅,置二人。

宣融便殿帅,置一人。

永巷帅,置一人。

后宫都掌内史,置二人。

后宫殿中内史,置一人。

后宫源典内史,置一人。

后宫谷帛内史,置二人。

后宫监临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执法内史,置一人。

中台侍御典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节度内史,置二人。

中台侍御应内史,置六人。

紫极房内史,置一人。

光兴房内史,置一人。

助教,置一人。

彩制帅,置人无定数。

装饰帅,置人无定数。

绣帅,置人无定数。

织帅,置人无定数。

学林馆帅,置一人。

宫闺帅,置一人。

教堂帅,置人无定数,〔有限外〕。

监解帅,置人无定数。

累室帅,置人无定数。

行病帅,置人无定数。

官品第六。

合堂帅,置二人。

御清帅,置一人。

监夜帅,置一人。

诸房禁防,置人无定数。

三厢禁防,置三人。

诸房厨帅,各置一人。

中厨廉,置三人。

应闺,置六人。

诸应阁,置人无定数。

宫闺史,置一人。

官品第七。

诸房中掾,各置一人。

中藏掾,各置二人。

比五品敕吏。

紫极供殿直伥。

光兴供殿直伥。

总章伎伥。

侍御扶持。

主衣。

准二卫五品,敕吏比六品。

供殿左右。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左右守藏,置四人。

典乐人。

比诸房禁防。

作伥。

比王官。

供殿给使。

〔紫极置二十人。

光兴置十人〕。

典殿,置人无定数。

比官人。

紫极三厢给事,置十人。

全堂给使,置五人。

宫闺给使,置六人。

比房。

孝穆赵皇后,讳安宗,下邳僮人也。

祖彪,字世范,治书侍御史。

父裔,字彦胄,平原太守。

后以晋穆帝升平四年嫔孝皇,晋哀帝兴宁元年四月二日生高祖。

其日,后以产疾殂于丹徒官舍,时年二十一。

葬晋陵丹徒县东乡练璧里雩山。

宋初追崇号谥,陵曰兴宁。

永初二年,有司奏曰“大孝之德,盛于荣亲。

一人有庆,光被万国。

是以灵文宠于西京,寿张显于隆汉。

故平原太守赵裔、故洮阳令萧卓,并外属尊戚,不逮休宠。

臣等仰述圣思,远稽旧章,并可追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绥。

裔命妇孙可豫章郡建昌县君,卓命妇赵可吴郡寿昌县君”孙氏,东莞人也。

其年,又诏曰“推恩之礼,在情所同。

故内树宗子,外崇后属,爰自汉、魏,咸遵斯典。

外祖赵光禄、萧光禄,名器虽隆,茅土未建,并宜追封开国县侯,食邑五百户”于是追封裔临贺县侯。

裔长子宣之,仕至江乘令。

蚤卒,无子,以弟孙袭之继宣之绍封。

袭之卒,子祖怜嗣。

齐受禅,国除。

宣之弟伦之,自有传。

孝懿萧皇后,讳文寿,兰陵兰陵人也。

祖亮,字保祚,侍御史。

父卓,字子略,洮阳令。

孝穆后殂,孝皇帝娉后为继室,生长沙景王道怜、临川烈武王道规。

义熙七年,拜豫章公太夫人。

高祖为宋王,又加太妃之号。

高祖以十二年北伐,仍停彭城、寿阳,至元熙二年入朝,因受晋禅。

在外凡五年,后常留东府。

高祖践阼,有司奏曰“臣闻道积者庆流,德洽者礼备。

故祗敬表于崇高,嘉号彰于盛典。

伏惟太妃母仪之德,化穆不言,保翼之训,光被洪业。

虽幽明同庆,而称谓未穷。

稽之前代,礼有恒准,宜式遵旧章,允副群望。

臣等请上宋王太后号皇太后”故有司奏犹称太妃也。

上以恭孝为行,奉太后素谨,及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未尝失时刻。

少帝即位,加崇曰太皇太后。

景平元年,崩于显阳殿,时年八十一。

遗令曰“孝皇背世五十余年,古不祔葬。

且汉世帝后陵皆异处,今可于茔域之内,别为一圹。

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妇人礼有所从,可一遵往式”乃开别圹,与兴宁陵合坟。

初,高祖微时,贫约过甚。

孝皇之殂,葬礼多阙。

高祖遗旨,太后百岁后不须祔葬。

至是故称后遗旨施行。

卓,初与赵裔俱赠金紫光禄大夫,又追封封阳县侯,妻下邳赵氏封吴郡寿昌县君。

卓子源之袭爵,源之见子《思话传》。

武敬臧皇后,讳爱亲,东莞人也。

祖汪,字山甫,尚书郎。

父俊,字宣乂,郡功曹。

后适高祖,生会稽宣长公主兴弟。

高祖以俭正率下,后恭谨不违。

及高祖兴复晋室,居上相之重,而后器服粗素,不为亲属请谒。

义熙四年正月甲午,殂于东城,时年四十八。

追赠豫章公夫人,还葬丹徒。

高祖临崩,遗诏留葬京师,于是备法驾,迎梓宫祔葬初宁陵。

宋初,追赠俊金紫光禄大夫,妻高密叔孙氏封迁陵永平乡君。

俊子焘,焘弟熹,熹子质,自有传。

武帝张夫人,讳阙,不知何郡县人也。

义熙初,得幸高祖,生少帝,又生义兴恭长公主惠媛。

永初元年,拜为夫人。

少帝即位,有司奏曰“臣闻严亲敬始,所因者本,充孝之道,由中被外。

伏惟夫人德并坤元,徽音光劭,发祥兆庆,诞启圣明。

宜崇极徽号,允备盛则。

从《春秋》母以子贵之义,遵汉、晋推爱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宫曰永乐”少帝既废,太后还玺绂,随居吴县。

太祖元嘉元年,拜营阳王太妃。

三年,薨。

少帝司马皇后,讳茂英,河内温人,晋恭帝女也。

初封海盐公主,少帝以公子尚焉。

宋初,拜皇太子妃。

少帝即位,立为皇后。

元嘉元年,降为营阳王妃,又为南丰王太妃。

十六年薨,时年四十七。

武帝胡婕妤,讳道安,淮南人。

义熙初,为高祖所纳,生文帝。

五年,被谴赐死,时年四十二。

葬丹徒。

高祖践阼,追赠婕妤。

太祖即位,有司奏曰“臣闻德厚者礼尊,庆深者位极。

故閟宫既构,咏歌先妣。

园陵崇卫,聿追来孝。

伏惟先婕妤柔明塞渊,光备六列,德昭坤范,训洽母仪。

用能启祚圣明,奄宅四海。

严亲莫逮,天禄永违。

臣等远准《春秋》,近稽汉、晋。

谨上尊号曰章皇太后,陵曰熙宁”立庙于京师。

太后兄子元庆,位至奉朝请。

文帝袁皇后,讳齐妫,陈郡阳夏人,左光禄大夫敬公湛之庶女也。

母本卑贱,后年五六岁,方见举。

后适太祖,初拜宜都王妃。

生子劭、东阳献公主英娥。

上待后恩礼甚笃,袁氏贫薄,后每就上求钱帛以赡与之。

上性节俭,所得不过三五万、三五十匹。

后潘淑妃有宠,爱倾后宫,咸言所求无不得。

后闻之,欲知信否,乃因潘求三十万钱与家,以观上意,信宿便得。

因此恚恨甚深,称疾不复见上。

上每入,必他处回避。

上数掩伺之,不能得。

始兴王浚诸庶子问讯,后未尝视也。

后遂愤恚成疾。

元嘉十七年,疾笃,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视上良久,乃引被覆面。

崩于显阳殿,时年三十六。

上甚相悼痛,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文甚丽。

其辞曰: 龙輁纚綍,容翟结骖。

皇涂昭列,神路幽严。

皇帝亲临祖馈,躬瞻宵载。

饰遗仪于组旒,想徂音乎珩佩。

悲黼筵之移御,痛翚褕之重晦。

降舆客位,撤奠殡阶。

乃命史臣,诔德述怀。

其辞曰: 伦昭俪升,有物有凭。

圆精初铄,方只始凝。

昭哉世族,祥发庆膺。

秘仪景胄,图光玉绳。

昌辉在阴,柔明将进。

率礼蹈和,称诗纳顺。

爰自待年,金声夙振。

亦既有行,素章增绚。

象服是加,言观惟则。

俾我王风,始基嫔德。

蕙问川流,芳猷渊塞。

方江泳汉,再谣南国。

伊昔不造,洪化中微。

用集宝命,仰陟天机。

释位公宫,登耀紫闱。

钦若皇姑,允迪前徽。

孝达宁亲,敬行宗祀。

进思才淑,傍综图史。

发音在咏,动容成纪。

壶政穆宣,房乐昭理。

坤则顺成,星轩润饰。

德之所届,惟深必测。

下节震腾,上清朓侧。

有来斯雍,无思不极。

谓道辅仁,司化莫晰。

象物方臻,眡祲告沴。

太和既融,收华委世。

兰殿长阴,椒涂弛卫。

呜呼哀哉。

戒凉在律,杪秋即穸。

霜夜流唱,晓月升魄。

八神警引,五辂迁迹。

噭々储嗣,哀哀列辟。

洒零玉墀,雨泗丹掖,抚存悼亡,感今怀昔。

呜呼哀哉。

南背国门,北首山园。

仆人案节,服马顾辕。

遥酸紫盖,眇泣素轩。

灭彩清都,夷体寿原。

邑野沦蔼,戎夏悲沄。

来芳可述,往驾弗援。

呜呼哀哉。

策既奏,上自益“抚存悼亡,感今怀昔”八字,以致其意焉。

有司奏谥宣皇后,上特诏曰“元”。

初,后生劭,自详视之,驰白太祖“此儿形貌异常,必破国亡家,不可举”便欲杀之。

太祖狼狈至后殿户外,手拨幔禁之,乃止。

后亡后,常有小小灵应。

沈美人者,太祖所幸也。

尝以非罪见责,应赐死。

从后昔所住徽音殿前度。

此殿有五间,自后崩后常闭。

美人至殿前,流涕大言曰“今日无罪就死,先后若有灵,当知之”殿诸窗户应声豁然开。

职掌遽白太祖,太祖惊往视之。

美人乃得释。

大明五年,世祖诏曰“昔汉道既灵,博平辉绝,魏国方安,嘉宪启策,皆因心所弘,酌典沿诰。

亡外祖亲王夫人柔德淑范,光启坤载。

属内位阙正,摄馈闺庭,仪被芳闱,闻宣戚里。

永言感远,思追荣秩,宜式傍鸿则,敬登徽序”乃追赠豫章郡新淦县平乐乡君。

后之所生母也。

又诏“赵、萧、臧光禄、袁敬公、平乐郡君墓,先未给茔户。

加世数已远,胤嗣衰陵,外戚尊属,不宜使坟茔芜秽。

可各给蛮户三,以供洒扫”后父湛,自有传。

文帝路淑媛,讳惠男,丹阳建康人也。

以色貌选入后宫,生孝武帝,拜为淑媛。

年既长,无宠,常随世祖出蕃。

世祖入讨元凶,淑媛留寻阳。

上即位,遣建平王宏奉迎。

有司奏曰“臣闻历集周邦,徽音克嗣,气淳汉国,沙麓发祥。

昔在上代,业隆祚远,未有不敷阴教以阐洪基,膺淑庆以载圣哲者也。

伏惟淑媛柔明内昭,徽仪外范,合灵初迪,则庶姬仰耀。

引训蕃阃,则家邦被德。

民应惟和,神属惟祉,故能诞钟睿躬,用集大命,固灵根于既殒,融盛烈乎中兴。

载厚化深,声咏允缉,宜式谐旧典,恭享极号。

谨奉尊号曰皇太后,宫曰崇宪”太后居显阳殿。

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

宫掖事秘,莫能辨也。

孝建二年,追赠太后父兴之散骑常侍,兴之妻徐氏余杭县广昌乡君。

大明四年,太后弟子抚军参军琼之上表曰“先臣故怀安令道庆赋命乖辰,自违明世。

敢缘卫戍请名之典,特乞云雨,微垂洒润”诏付门下。

有司承旨奏赠给事中。

琼之及弟休之、茂之并超显职。

太后颇豫政事,赐与琼之等财物,家累千金。

居处服器,与帝子相侔。

琼之宅与太常王僧达并门。

尝盛车服卫从造僧达,僧达不为之礼。

琼之以诉太后,太后大怒,告上曰“我尚在,而人皆陵我家。

死后,乞食矣”欲罪僧达。

上曰“琼之年少,自不宜轻造诣。

王僧达贵公子,岂可以此事加罪” 大明五年,太后随上巡南豫州,妃主以下并从。

废帝即位,号太皇太后。

太宗践阼,号崇宪太后。

初,太宗少失所生,为太后所摄养,太宗尽心祗事,而太后抚爱亦笃。

及上即位,供奉礼仪,不异旧日。

有司奏曰“夫德敷于内,典章必远。

化覃于外,徽号宜宣。

伏惟皇太后懿圣自天,母仪允著,义明八远,道变九围。

圣明登御,景胙攸改,皇太后宜即前号,别居外宫”诏曰“朕备丁艰罚,蚤婴孤苦,特蒙崇宪太后圣训抚育。

昔在蕃阃,常奉药膳,中迫凶威,抱怀莫遂。

今泰运初启,情典获申,方欲亲奉晨昏,尽欢闺禁。

不得如所奏”寻崩,时年五十五。

迁殡东宫,门题曰宗宪宫。

上又诏曰“朕幼集荼蓼,夙凭德训,龛虣定业,实资仁范,恩著屯夷,有兼常慕。

夫礼沿情施,义循事立,可特齐衰三月,以申追仰之心”谥曰昭皇太后,葬世祖陵东南,号曰修宁陵。

先是,晋安王子勋未平,巫者谓宜开昭太后陵以为厌胜。

修复仓卒,不得如礼。

上性忌,虑将来致灾。

泰始四年夏,诏有司曰“崇宪昭太后修宁陵地,大明之世,久所考卜。

前岁遭诸蕃之难,礼从权宜。

奉营仓卒,未暇营改。

而茔隧之所,山原卑陋。

顷年颓坏,日有滋甚,恒费修整,终无永固。

且详考地形,殊乖相势。

朕蚤蒙慈遇,情礼兼常,思使终始之义,载彰幽显。

史官可就岩山左右,更宅吉地。

明审龟筮,须选令辰,式遵旧典,以礼创制。

今中宇虽宁,边虏未息,营就之功,务在从简。

举言寻悲,情如切割”有司奏“北疆未缉,戎役是务,礼之详略,各沿时宜。

臣等参议,修宁陵玄宫补治毁坏,权施油殿,暂出梓宫,事毕即窆,于事为允”诏可。

琼之为衡阳内史,先后卒。

废帝景和中,以休之为黄门侍郎,茂之左军将军,并封开国县侯,邑千户。

又追赠兴之侍中、金紫光禄大夫,谥曰孝侯。

道庆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谥曰敬侯。

立道庆女为皇后,以休之为侍中,茂之黄门郎。

太宗废幼主,欲说太后之心,乃下令书曰“太皇太后蚤垂爱遇,沿情即事,同于天属。

前车骑谘议参军路休之、前丹阳丞路茂之,崇宪密戚,蚤延荣贵,并怀所勋,宜殊恒饰。

休之可黄门侍郎,领步兵校尉。

茂之可中书侍郎”太宗未即位,故称令书。

茂之又迁司徒从事中郎,休之桂阳王休范镇北谘议参军。

太宗杀世祖诸子,因此陷休之等,宥其诸子。

孝武文穆王皇后,讳宪嫄,琅邪临沂人。

元嘉二十年,拜武陵王妃。

生废帝、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楚玉、临淮康哀公主楚佩、皇女楚琇、康乐公主修明。

世祖在蕃,后甚有宠。

上入伐凶逆,后留寻阳,与太后同还京都,立为皇后。

大明四年,后率六宫躬桑于西郊,皇太后观礼。

上下诏曰“朕卜祥大昕,测辰拂羽,爰诏六宫,亲蚕川室。

皇太后降銮从御,伫跸观礼。

绿蘧既具,玄紞方修,庶仪发椒,闱化动中。

县妃主以下,可量加班锡”废帝即位,尊曰皇太后,宫曰永训。

其年,崩于含章殿,时年三十八。

祔葬景宁陵。

后父偃,字子游,晋丞相导玄孙,尚书嘏之子也。

母晋孝武帝女鄱阳公主,宋受禅,封永成君。

偃尚高祖第二女吴兴长公主讳荣男,少历显官,黄门侍郎,秘书监,侍中。

元嘉末,为散骑常侍、右卫将军。

世祖即位,以后父,授金紫光禄大夫,领义阳王师,常侍如故。

迁右光禄大夫,常侍、王师如故。

偃谦虚恭谨,不以世事关怀。

孝建二年卒,时年五十四。

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本官如故,谥曰恭公。

长子藻,位至东阳太守。

尚太祖第六女临川长公主讳英媛。

公主性妒,而藻别爱左右人吴崇祖。

前废帝景和中,主谗之于废帝,藻坐下狱死,主与王氏离婚。

泰始初,以主适豫章太守庾冲远,未及成礼而冲远卒。

宋世诸主,莫不严妒,太宗每疾之。

湖熟令袁慆妻以妒忌赐死,使近臣虞通之撰《妒妇记》。

左光禄大夫江湛孙斅当尚世祖女,上乃使人为斅作表让婚,曰: 伏承诏旨,当以临汝公主降嫔,荣出望表,恩加典外。

顾审輶蔽,伏用忧惶。

臣寒门顇族,人凡质陋,闾阎有对,本隔天姻。

如臣素流,室贫业寡,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

每不自解,无偶迄兹,媒访莫寻,素族弗问。

自惟门庆,属降公主,天恩所覃,容及丑末。

怀忧抱惕,虑不获免,征命所当,果膺兹举。

虽门泰宗荣,于臣非幸,仰缘圣贷,冒陈愚实。

自晋氏以来,配上王姬者,虽累经美胄,亟有名才,至如王敦慑气,桓温敛威,真长佯愚以求免,子敬灸足以违诏,王偃无仲都之质,而倮露于北阶,何瑀阙龙工之姿,而投躯于深井,谢庄殆自同于蒙叟,殷冲几不免于强锄。

彼数人者,非无才意,而势屈于崇贵,事隔于闻览,吞悲茹气,无所逃诉。

制勒甚于仆隶,防闲过于婢妾。

往来出入,人理之常。

当宾待客,朋从之义。

而令扫辙息驾,无窥门之期。

废筵抽席,绝接对之理。

非唯交友离异,乃亦兄弟疏阔。

第令受酒肉之赐,制以动静。

监子荷钱帛之私,节其言笑。

姆妳争媚,相劝以严。

妮媪竞前,相谄以急。

第令必凡庸下才,监子皆葭萌愚竖,议举止则未闲是非,听言语则谬于虚实。

姆妳敢恃耆旧,唯赞妒忌。

尼媪自倡多知,务检口舌。

其间又有应答问讯,卜筮师母,乃至残余饮食,诘辩与谁,衣被故敝,必责头领。

又出入之宜,繁省难衷,或进不获前,或入不听出。

不入则嫌于欲疏,求出则疑有别意,召必以三晡为期,遣必以日出为限,夕不见晚魄,朝不识曙星。

至于夜步月而弄琴,昼拱袂而披卷,一生之内,与此长乖。

又声影裁闻,则少婢奔迸。

裾袂向席,则老丑丛来。

左右整刷,以疑宠见嫌。

宾客未冠,以少容致斥。

礼则有列媵,象则有贯鱼,本无嫚嫡之嫌,岂有轻妇之诮。

况今义绝傍私,虔恭正匹,而每事必言无仪适,设辞辄言轻易我。

又窃闻诸主集聚,唯论夫族。

缓不足为急者法,急则可为缓者师,更相扇诱,本其恒意,不可贷借,固实常辞。

或言野败去,或言人笑我,虽家曰私理,有甚王宪,发口所言,恒同科律。

王藻虽复强佷,颇经学涉,戏笑之事,遂为冤魂。

褚暧忧愤,用致夭绝。

伤理害义,难以具闻。

夫螽斯之德,实致克昌。

专妒之行,有妨繁衍,是以尚主之门,往往绝嗣。

驸马之身,通离衅咎。

以臣凡弱,何以克堪。

必将毁族沦门,岂伊身眚。

前后婴此,其人虽众,然皆患彰遐迩,事隔天朝,故吞言咽理,无敢论诉。

臣幸属圣明,矜照由道,弘物以典,处亲以公,臣之鄙怀,可得自尽。

如臣门分,世荷殊荣,足守前基,便预提拂,清官显宦,或由才升,一叨婚戚,咸成恩假。

是以仰冒非宜,披露丹实。

非唯止陈一己,规全身愿。

实乃广申诸门忧患之切。

伏愿天慈照察,特赐蠲停,使燕雀微群,得保丛蔚,蠢物含生,自己弥笃。

若恩诏难降,披请不申,便当刊肤剪发,投山窜海。

太宗以此表遍示诸主。

于是临川长公主上表曰“妾遭随奇薄,绝于王氏,私庭嚣戾,致此分异。

今孤疾茕然,假息朝夕,情寄所钟,唯在一子。

契阔荼炭,持兼怜愍,否泰枯荣,系以为命。

实愿申其门衅,还为母子。

推迁黾勉,未及自闻。

先朝慈爱,鉴妾丹衷。

若赐使息彻归第定省,仰揆天旨,或有可寻。

今事迫诚切,不顾典宪,敢缘恩焘,触冒披闻。

特乞还身王族,守养弱嗣,虽死之日,实甘于生”许之。

藻弟懋,升明末贵达。

懋弟攸,太宰从事中郎,蚤卒,追赠黄门侍郎。

弟臻,升明末显宦。

前废帝何皇后,讳令婉,庐江灊人也。

孝建三年,纳为皇太子妃。

大明五年,薨于东宫徽光殿,时年十七。

葬囗囗,谥曰献妃。

上更为太子置内职二等,曰保林,曰良娣。

纳南中郎长史太山羊瞻女为良娣,宜都太守袁僧惠女为保林。

废帝即位,追崇献妃曰献皇后。

太宗践阼,迁后与废帝合葬龙山北。

后父瑀,字稚玉,晋尚书左仆射澄曾孙也。

祖融,大司农。

瑀尚高祖少女豫章康长公主讳欣男。

公主先适徐乔,美容色,聪敏有智数。

太祖世,礼待特隆。

瑀豪竞于时,与平昌孟灵休、东海何勖等,并以舆马骄奢相尚。

公主与瑀情爱隆密,何氏外姻疏戚,莫不沾被恩纪。

瑀历位清显,至卫将军。

大明八年,公主薨,瑀墓开,世祖追赠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

子迈,尚太祖第十女新蔡公主讳英媚。

迈少以贵戚居显宦,好犬马驰逐,多聚才力之士。

有墅在江乘县界,去京师三十里。

迈每游履,辄结驷连骑,武士成群。

大明末,为豫章王子尚抚军谘议参军,加宁朔将军、南济阴太守。

废帝纳公主于后宫,伪言薨殒,杀一婢送出迈第嫔葬行丧礼。

常疑迈有异图,迈亦招聚同志,欲因行幸废立。

事觉,废帝自出讨迈诛之。

太宗即位,追封建宁县侯,食邑五百户。

子曼倩嗣,齐受禅,国除。

瑀兄子亮,孝建初,为桂阳太守。

丞相南郡王义宣为逆,遣参军王师寿断桂阳道,以防广州刺史宗悫,亮收斩之。

官至新安内史。

亮弟恢,废帝元徽初,为广州刺史,未之镇,坐国哀期晦不到,免官。

复起为都官尚书,未拜,卒。

恢弟诞,司徒右长史。

诞弟衍,最知名。

性躁动。

太宗初,为建安王休仁司徒从事中郎,仍除黄门郎,未拜竟,求转司徒司马。

得司马,复求太子右率。

拜右率一二日,复求侍中。

旬日之间,求进无已。

不得侍中,以怨詈赐死。

文帝沈婕妤,讳容姬,不知何许人也。

纳于后宫,为美人。

生明帝,拜为婕妤。

元嘉三十年卒,时四十。

葬建康之莫府山。

世祖即位,追赠湘东国太妃。

太宗即位,有司奏曰“昔豳都追远,正邑缠哀,缅慕德义,敬奉园陵。

先太妃德履端华,徽景明峻,风光宸掖,训流国闱,鞠圣诞灵,蚤捐鸿祚。

臣等远模汉册,近仪晋典,谨上尊号为皇太后”下礼官议谥,谥曰宣太后,陵号曰崇宁。

以太后弟道庆为给事中,泰始三年卒,追赠通直散骑常侍,赐爵县侯。

又追赠太后父散骑常侍,母王氏成乐乡君。

明恭王皇后,讳贞风,琅邪临沂人也。

元嘉二十五年,拜淮阳王妃。

太宗改封,又为湘东王妃。

生晋陵长公主伯姒、建安长公主伯媛。

太宗即位,立为皇后。

上常宫内大集,而瑀妇人观之,以为欢笑。

后以扇障面,独无所言。

帝怒曰“外舍家寒乞,今共为笑乐,何独不视”后曰“为乐之事,其方自多。

岂有姑姊妹集聚,而瑀妇人形体。

以此为乐,外舍之为欢适,实与此不同”帝大怒,遣后令起。

后兄扬州刺史景文以此事语从舅陈郡谢纬曰“后在家为儜弱妇人,不知今段遂能刚正如此” 废帝即位,尊为皇太后,宫曰弘训。

废帝失德,太后每加勖譬,始者犹见顺从,后狂慝转甚,渐不悦。

元徽五年五月五日,太后赐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华,因此欲加鸩害,已令太医煮药,左右人止之曰“若行此事,官便应作孝子,岂复得出入狡狯”帝曰“汝语大有理”乃止。

顺帝即位,齐王秉权,宗室刘晃、刘绰、卜伯兴等有异志,太后颇与相关。

顺帝禅位,太后与帝逊于东邸,因迁居丹阳宫,拜汝阴王太妃。

顺帝殂于丹阳,更立第京邑。

建元元年,薨于第,时年四十四。

追加号谥,葬以宋后礼。

父僧朗,事别见《景文传》。

明帝陈贵妃,讳妙登,丹阳建康人,屠家女也。

世祖常使尉司采访民间子女有姿色者。

太妃家在建康县界,家贫,有草屋两三间。

上出行,问尉曰“御道边那得此草屋,当由家贫”赐钱三万,令起瓦屋。

尉自送钱与之,家人并不在,唯太妃在家,时年十二三。

尉见其容质甚美,即以白世祖,于是迎入宫。

在路太后房内,经二三年,再呼,不见幸。

太后因言于上,以赐太宗。

始有宠,一年许衰歇,以乞李道儿。

寻又迎还,生废帝,故民中皆呼废帝为李氏子。

废帝后每自称李将军,或自谓李统。

太宗即位,拜贵妃,礼秩同皇太子妃。

废帝践阼,有司奏曰“臣闻河龙启圣,理浃民神。

郊电基皇,庆烁天地。

故资敬之道,粹古铭风。

沿贵之谊,眇代凝则。

伏惟贵妃含和日晷,表淑星枢,徽音峻古,柔光照世,声华帝掖,轨秀天嫔,景发皇明,祚昌睿命。

而备物之章,未焕彝策。

远酌前王,允陟鸿典。

臣等参议,谨上尊号曰皇太妃。

舆服一如晋孝武帝太后故事。

置家令一人。

改诸国太妃曰太妃〔妃音怡〕。

宫曰弘化”追赠太妃父金宝散骑常侍,金宝妻王氏永世县成乐乡君。

升明初,降为苍梧王太妃。

伯父照宗,中书通事舍人。

叔佛念,步兵校尉。

兄敬元,通直郎,南鲁郡太守。

佛念大通货贿,侵乱朝政。

升明初,赐死。

后废帝江皇后,讳简珪,济阳考城人,北中郎长史智渊孙女。

泰始五年,太宗访求太子妃,而雅信小数,名家女多不合。

后弱小,门无强荫,以卜筮最吉,故为太子纳之。

讽朝士州郡令献物,多者将直百金。

始兴太守孙奉伯止献琴书,其外无余物。

上大怒,封药赐死,既而原之。

太子即帝位,立为皇后。

帝既废,降为苍梧王妃。

智渊自有传。

明帝陈昭华,讳法容,丹阳建康人也。

太宗晚年,痿疾不能内御,诸弟姬人有怀孕者,辄取以入宫。

及生男,皆杀其母,而以与六宫所爱者养之。

顺帝,桂阳王休范子也,以昭华为母焉。

明帝崩,昭华拜安成王太妃。

顺帝即位,进为皇太妃。

顺帝禅位,去皇太妃之号。

顺帝谢皇后,讳梵境,陈郡阳夏人,右光禄大夫庄孙女也。

升明二年,立为皇后。

顺帝禅位,降为汝阴王妃。

庄自有传。

史臣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故圣人顺民情而为之度,王宫六列,士室二等,皆司事设防,典文曲立。

若夫义笃阃闱,化形邦国,古先哲王有以之致治者矣。

夫后妃专夕,配以德升。

姬嫱并御,进非色幸。

欲使情有覃被,爱罔偏流,专贞内表,妖蛊外息。

至于降班在四,簪珥成行。

同列者三,环佩系响,乃可以燮理阴教,辅佐君德。

宋氏藉晋世令典,娉纳有章,伣天作俪,必四岳之后。

虽正位天闺,礼亢尊极,而衰恹易兆,恩宴难留,一谢属车之尘,永隔青蒲之地。

是故元后愤终,良有以也。

自元嘉以降,内职稍繁,椒庭绮观,千门万户,而淫妆怪饰,变炫无穷。

自汉氏昭阳之轮奂,魏室九华之照曜,曾不能概其万一。

徒以所选止于军署之内,征引极乎厮皂之间,非晋氏采择滥及冠冕也。

且爱止帷房,权无外授,戚属饩赉,岁时不过肴浆,斯为美矣。

及太祖之倾惑潘妪,谋及妇人。

大明之沦溺殷姬,并后匹嫡,至使多难起于肌肤,并命行于同产,又况进于此者乎。

以斯言之,三代、二汉之亡于淫嬖,非不幸也。

宋书·卷四十二·列传第二·刘穆之王弘

〔沈约〕 〔南北朝〕

刘穆之,字道和,小字道民,东莞莒人,汉齐悼惠王肥后也,世居京口。

少好《书》、《传》,博览多通,为济阳江敳所知。

敳为建武将军、琅邪内史,以为府主簿。

初,穆之尝梦与高祖俱泛海,忽值大风,惊惧。

俯视船下,见有二白龙夹舫。

既而至一山,峰崿耸秀,林树繁密,意甚悦之。

及高祖克京城,问何无忌曰“急须一府主簿,何由得之”无忌曰“无过刘道民”高祖曰“吾亦识之”即驰信召焉。

时穆之闻京城有叫噪之声,晨起出陌头,属与信会。

穆之直视不言者久之。

既而反室,坏布裳为绔,往见高祖。

高祖谓之曰“我始举大义,方造艰难,须一军吏甚急,卿谓谁堪其选”穆之曰“贵府始建,军吏实须其才,仓卒之际,当略无见逾者”高祖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济矣”即于坐受署。

从平京邑,高祖始至,诸大处分,皆仓卒立定,并穆之所建也。

遂委以腹心之任,动止咨焉。

穆之亦竭节尽诚,无所遗隐。

时晋纲宽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右,负势陵纵,小民穷蹙,自立无所。

重以司马元显政令违舛,桓玄科条繁密。

穆之斟酌时宜,随方矫正,不盈旬日,风俗顿改。

迁尚书祠部郎,复为府主簿,记室录事参军,领堂邑太守。

以平桓玄功,封西华县五等子。

义熙三年,扬州刺史王谧薨。

高祖次应入辅,刘毅等不欲高祖入,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

或欲令高祖于丹徒领州,以内事付尚书仆射孟昶。

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高祖。

沈先见穆之,具说朝议。

穆之伪起如厕,即密疏白高祖曰“皮沈始至,其言不可从”高祖既见沈,且令出外,呼穆之问曰“卿云沉言不可从,其意何也”穆之曰“昔晋朝失政,非复一日,加以桓玄篡夺,天命已移。

公兴复皇祚,勋高万古。

既有大功,便有大位。

位大勋高,非可持久。

公今日形势,岂得居谦自弱,遂为守藩之将邪。

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本欲匡主成勋,以取富贵耳。

事有前后,故一时推功,非为委体心服,宿定臣主之分也。

力敌势均,终相吞咀。

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

前者以授王谧,事出权道,岂是始终大计必宜若此而已哉。

今若复以他授,便应受制于人。

一失权柄,无由可得。

而公功高勋重,不可直置,疑畏交加,异端互起,将来之危难,可不熟念。

今朝议如此,宜相酧答,必云在我,厝辞又难。

唯应云神州治本,宰辅崇要,兴丧所阶,宜加详择。

此事既大,非可悬论,便暂入朝,共尽同异。

公至京,彼必不敢越公更授余人,明矣”高祖从其言,由是入辅。

从征广固,还拒卢循,常居幕中画策,决断众事。

刘毅等疾穆之见亲,每从容言其权重,高祖愈信仗之。

穆之外所闻见,莫不大小必白,虽复闾里言谑,途陌细事,皆一二以闻。

高祖每得民间委密消息以示聪明,皆由穆之也。

又爱好宾游,坐客恒满,布耳目以为视听,故朝野同异,穆之莫不必知。

虽复亲昵短长,皆陈奏无隐。

人或讥之,穆之曰“以公之明,将来会自闻达。

我蒙公恩,义无隐讳,此张辽所以告关羽欲叛也”高祖举止施为,穆之皆下节度。

高祖书素拙,穆之曰“此虽小事,然宣彼四远,愿公小复留意”高祖既不能厝意,又禀分有在。

穆之乃曰“便纵笔为大字,一字径尺,无嫌。

大既足有所包,且其势亦美”高祖从之,一纸不过六七字便满。

凡所荐达,不进不止,常云“我虽不及荀令君之举善,然不举不善”穆之与朱龄石并便尺牍,常于高祖坐与龄石答书。

自旦至日中,穆之得百函,龄石得八十函,而穆之应对无废也。

转中军太尉司马。

八年,加丹阳尹。

高祖西讨刘毅,以诸葛长民监留府,总摄后事。

高祖疑长民难独任,留穆之以辅之。

加建威将军,置佐吏,配给实力。

长民果有异谋,而犹豫不能发,乃屏人谓穆之曰“悠悠之言,皆云太尉与我不平,何以至此”穆之曰“公溯流远伐,而以老母稚子委节下,若一毫不尽,岂容如此邪”意乃小安。

高祖还,长民伏诛。

十年,进穆之前将军,给前军府年布万匹,钱三百万。

十一年,高祖西伐司马休之,中军将军道怜知留任,而事无大小,一决穆之。

迁尚书右仆射,领选,将军、尹如故。

十二年,高祖北伐,留世子为中军将军,监太尉留府,转穆之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将军、尹、领选如故。

甲仗五十人,入殿。

入居东城。

穆之内总朝政,外供军旅,决断如流,事无拥滞。

宾客辐辏,求诉百端,内外咨禀,盈阶满室,目览辞讼,手答笺书,耳行听受,口并酧应,不相参涉,皆悉赡举。

又数客昵宾,言谈赏笑,引日亘时,未尝倦苦。

裁有闲暇,自手写书,寻览篇章,校定坟籍。

性奢豪,食必方丈,旦辄为十人馔。

穆之既好宾客,未尝独餐,每至食时,客止十人以还者,帐下依常下食,以此为常。

尝白高祖曰“穆之家本贫贱,瞻生多阙。

自叨忝以来,虽每存约损,而朝夕所须,微为过丰。

自此以外,一毫不以负公”十三年,疾笃,诏遣正直黄门郎问疾。

十一月卒,时年五十八。

高祖在长安,闻问惊恸,哀惋者数日。

本欲顿驾关中,经略赵、魏。

穆之既卒,京邑任虚,乃驰还彭城,以司马徐羡之代管留任,而朝廷大事常决穆之者,并悉北谘。

穆之前军府文武二万人,以三千配羡之建威府,余悉配世子中军府。

追赠穆之散骑常侍、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又表天子曰“臣闻崇贤旌善,王教所先。

念功简劳,义深追远。

故司勋秉策,在勤必书,德之休明,没而弥著。

故尚书左仆射、前将军臣穆之,爰自布衣,协佐义始,内端谋猷,外勤庶政,密勿军国,心力俱尽。

及登庸朝右,尹司京畿,翼新王化,敷赞百揆。

顷戎军远役,居中作捍,抚寄之勋,实洽朝野。

方宣赞盛猷,缉隆圣世,志绩示究,远迩悼心。

皇恩褒述,班同三事,荣哀兼备,宠灵已厚。

臣伏思寻,自义熙草创,艰患未弭,外虞既殷,内难弥结,时屯世故,靡岁暂宁。

岂臣以寡乏,负荷国重,实赖穆之匡翼之益。

岂唯谠言嘉谋,益于民听。

若乃忠规远画,潜虑密谟,造膝诡辞,莫见其际。

功隐于视听,事隔于皇朝者,不可称记。

所以陈力一纪,克遂有成,出征入辅,幸不辱命,微夫人之左右,未有宁济其事者矣。

履谦居寡,守之弥固,每议及封赏,辄深自抑绝。

所以勋高当年,而未沾茅社,抚事永伤,胡宁可昧。

谓宜加赠正司,追甄土宇,俾大赉所及,永秩于善人,忠正之烈,不泯于身后。

臣契阔屯泰,旋观始终,金兰之分,义深情密。

是以献其乃怀,布之朝听”于是重赠侍中、司徒,封南昌县侯,食邑千五百户。

高祖受禅,思佐命元勋,诏曰“故侍中、司徒南昌侯刘穆之,深谋远猷,肇基王迹,勋造大业,诚实匪躬。

今理运惟新,蕃屏并肇,感事怀人,实深悽悼。

可进南康郡公,邑三千户。

故左将军、青州刺史王镇恶,荆、郢之捷,克剪放命,北伐之勋,参迹方叔。

念勤惟绩,无忘厥心。

可进龙阳县侯,增邑千五百户”谥穆之曰文宣公。

太祖元嘉九年,配食高祖庙庭。

二十五年四月,车驾行幸江宁,经穆之墓,诏曰“故侍中、司徒、南康文宣公穆之,秉德佐命,翼亮景业,谋猷经远,元勋克茂,功铭鼎彝,义彰典策,故已嗣徽前哲,宣风后代者矣。

近因游践,瞻其茔域,九原之想,情深悼叹。

可致祭墓所,以申永怀” 穆之三子,长子虑之嗣,仕至员外散骑常侍卒。

子邕嗣。

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

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河东王歆之尝为南康相,素轻邕。

后歆之与邕俱豫元会,并坐。

邕性嗜酒,谓歆之曰“卿昔尝见臣,今不能见劝一杯酒乎”歆之因斅孙晧歌答之曰“昔为汝作臣,今与汝比肩。

既不劝汝酒,亦不愿汝年”邕所至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

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疮痂落床上,因取食之。

灵休大惊。

答曰“性之所嗜”灵休疮痂未落者,悉褫取以饴邕。

邕既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啖,遂举体流血”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互与鞭,鞭疮痂常以给膳。

卒,子肜嗣。

大明四年,坐刀砍妻,夺爵土,以弟彪绍封。

齐受禅,降为南康县侯,食邑千户。

穆之中子式之字延叔,通《易》好士。

累迁相国中兵参军,太子中舍人,黄门侍郎,宁朔将军、宣城淮南二郡太守。

在任赃货狼藉,扬州刺史王弘遣从事检校。

从事呼摄吏民,欲加辨覆。

式之召从事谓曰“治所还白使君,刘式之于国家粗有微分,偷数百万钱何有,况不偷邪。

吏民及文书章之互在”从事还具白弘,弘曰“刘式之辩如此奔”亦由此得停。

还为太子右率,左卫将军,吴郡太守。

卒,追赠征虏将军。

从征关、洛有功,封德阳县五等侯,谥曰恭侯。

长子敳,世祖初,黄门侍郎。

敳弟衍,大明末,以为黄门郎,出为豫章内史。

晋安王子勋称伪号,以为中护军。

事败伏诛。

衍弟瑀,字茂琳,少有才气,为太祖所知。

始与王浚为南徐州,以瑀补别驾从事史,为浚所遇。

瑀性陵物护前,不欲人居己上。

时浚征北府行参军吴郡顾迈轻薄而有才能,浚待之甚厚,深言密事,皆与参之。

瑀乃折节事迈,深布情款,家内妇女间事,言语所不得至者,莫不倒写备说。

迈以瑀与之款尽,深相感信。

浚所言密事,悉以语瑀。

瑀与迈共进射堂下,瑀忽顾左右索单衣帻,迈问其所以,瑀曰“公以家人待卿,相与言无所隐,而卿于外宣泄,致使人无不知。

我是公吏,何得不启”因而白之。

浚大怒,启太祖徙迈广州。

迈在广州,值萧简为乱,为之尽力,与简俱死。

瑀迁从事中郎,领淮南太守。

元嘉二十九年,出为宁远将军、益州刺史。

元凶弑立,以为青州刺史。

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

世祖即位,召为御史中丞。

还至江陵,值南郡王义宣为逆,瑀陈其不可,言甚切至。

义宣以为丞相左司马,俱至梁山。

瑀犹乘其蜀中船舫,又有义宣故部曲潜于梁山洲外下投官军。

除司徒左长史。

明年,迁御史中丞。

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

弹王僧达云“荫籍高华,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笔端。

寻转右卫将军。

瑀愿为侍中,不得,谓所亲曰“人仕宦不出当入,不入当出,安能长居户限上”因求益州。

世祖知其此意,许之。

孝建三年,除辅国将军、益州刺史。

既行,甚不得意。

至江陵,与颜竣书曰“朱修之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

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其年,坐夺人妻为妾,免官。

大明元年,起为东阳太守。

明年,迁吴兴太守。

侍中何偃尝案云“参伍时望”瑀大怒曰“我于时望何参伍之有”遂与偃绝。

及为吏部尚书,意弥愤愤。

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其年,疽发背,何偃亦发背痈。

瑀疾已笃,闻偃亡,欢跃叫呼,于是亦卒。

谥曰刚子。

子卷,南徐州别驾。

卷弟藏,尚书左丞。

穆之少子贞之,中书黄门侍郎,太子右卫率。

宁朔将军、江夏内史。

卒官。

子裒,始兴相,以赃货系东冶内。

穆之女适济阳蔡祐,年老贫穷。

世祖以祐子平南参军孙为始安太守。

王弘,字休元,琅邪临沂人也。

曾祖导,晋丞相。

祖洽,中领军。

父珣,司徒。

弘少好学,以清恬知名,与尚书仆射谢混善。

弱冠,为会稽王司马道子骠骑参军主簿。

时农务顿息,末役繁兴,弘以为宜建屯田,陈之曰“近面所咨立屯田事,已具简圣怀。

南亩事兴,时不可失,宜早督田畯,以要岁功。

而府资役单刻,控引无所,虽复厉以重劝,肃以严威,适足令囹圄充积,而无救于事实也。

伏见南局诸冶,募吏数百,虽资以廪赡,收入甚微。

愚谓若回以配农,必功利百倍矣。

然军器所须,不可都废,今欲留铜官大冶及都邑小冶各一所,重其功课,一准扬州。

州之求取,亦当无乏,余者罢之,以充东作之要。

又欲二局田曹,各立典军募吏,依冶募比例,并听取山湖人,此皆无损于私,有益于公者也。

其中亦应畴量,分判番假,及给廪多少,自可一以委之本曹。

亲局所统,必当练悉,且近东曹板水曹参军纳之领此任,其人颇有干能,自足了其事耳。

顷年以来,斯务弛废,田芜廪虚,实亦由此。

弘过蒙饰擢,志输短效,岂可相与寝默,有怀弗闻邪。

至于当否,尊自当裁以远鉴。

若所启谬允者,伏愿便以时施行,庶岁有务农之勤,仓有盈廪之实,礼节之兴,可以垂拱待也”道子欲以为黄门侍郎,珣以其年少固辞。

珣颇好积聚,财物布在民间。

珣薨,弘悉燔烧券书,一不收责。

余旧业悉以委付诸弟。

未免丧,后将军司马元显以为咨议参军,加宁远将军,知记室事,固辞不就。

道子复以为谘议参军,加建威将军,领中兵,又固辞。

时内外多难,在丧者皆不终其哀,唯弘固执得免。

桓玄克京邑。

收道子付廷尉,臣吏畏恐,莫敢瞻送。

弘时尚在丧,独于道侧拜,攀车涕泣,论者称焉。

高祖为镇军,召补咨议参军。

以功封华容县五等侯,迁琅邪王大司马从事中郎。

出为宁远将军、琅邪内史,尚书吏部郎中,豫章相。

卢循寇南康诸郡,弘奔寻阳。

高祖复命为中军咨议参军,迁大司马右长史,转吴国内史。

义熙十一年,征为太尉长史,转左长史。

从北征,前锋已平洛阳,而未遣九锡,弘衔使还京师,讽旨朝廷。

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反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遂卒。

而高祖还彭城,弘领彭城太守。

宋国初建,迁尚书仆射领选,太守如故。

奏弹谢灵运曰“臣闻闲厥有家,垂训《大易》,作威专戮,致诫《周书》,斯典或违,刑兹无赦。

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力人桂兴淫其嬖妾,杀兴江涘,弃尸洪流。

事发京畿,播闻遐迩。

宜加重劾,肃正朝风。

案世子左卫率康乐县公谢灵运过蒙恩奖,频叨荣授,闻礼知禁,为日已久。

而不能防闲阃闱,致兹纷秽,罔顾宪轨,忿杀自由。

此而勿治,典刑将替。

请以事见免灵运所居官,上台削爵土,收付大理治罪。

御史中丞都亭侯王准之,显居要任,邦之司直,风声噂沓,曾不弹举。

若知而弗纠,则情法斯挠。

如其不知,则尸昧已甚。

岂可复预班清阶,式是国宪。

请免所居官,以侯还散辈中。

内台旧体,不得用风声举弹,此事彰赫,曝之朝野,执宪蔑闻,群司循旧,国典既颓,所亏者重。

臣弘忝承人乏,位副朝端,若复谨守常科,则终莫之纠正。

所以不敢拱默,自同秉彝。

违旧之愆,伏须准裁”高祖令曰“灵运免官而已,余如奏。

端右肃正风轨,诚副所期,岂拘常仪,自今为永制” 十四年,迁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二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

至州,省赋简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加散骑常侍。

以佐命功,封华容县公,食邑二千户。

三年,入朝,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高祖因宴集,谓群公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傅亮之徒并撰辞欲盛称功德。

弘率尔对曰“此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时人称其简举。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谋废立,召弘入朝。

太祖即位,以定策安社稷,进位司空,封建安郡公,食邑千户。

上表固辞曰“臣闻赵武称随会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

臣千载幸会,谬荷荣遇,虽以智能虚薄,政绩蔑闻,而言无隐情,窃所庶几。

向令天启其心,预定大策,而名编司勋,功不见纪,固将请不赏之罪,悬龙蛇之书,岂当稽违成命,苟修小节。

但无功勤,暴之四海,进阙君子劳心之谋,退微小人劳力之效,而圣朝僭赏于上,愚臣苟忝于下,则为厚诬当时,永贻口实。

窃财之诮,比此为轻,惟尘盛猷,亏玷为大。

微躬所惜,一朝亦尽,非唯仰尘国纪,实亦俯畏友朋。

忧心弥疹,胡颜靡托。

且凡人之交,尚申知己,况在明主,可用理干。

所以敢遂愚狷,守之以死”乃见许。

加使持节、侍中,改监为都督,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如故。

徐羡之等以废弑之罪将见诛,弘既非首谋,弟昙首又为上所亲委,事将发,密使报弘。

羡之等诛,征弘为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给班剑三十人。

上西征谢晦,弘与骠骑彭城王义康居守,入住中书下省,引队仗出入。

司徒府权置参军。

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逊位,曰“臣闻三才虽殊,其致则一。

故世道休明,五福攸应。

政有失德,咎征必显。

臣抑又闻之,台辅之职,论道赞契,上佐人主,燮理阴阳。

位以德授,则和气淳穆。

寇窃非据,则谪见于天。

是以陈平有辞,不滥主者之局。

邴吉停驾,大惧牛喘之由。

斯固有国之所同,天人之远旨。

陛下圣哲御世,光隆中兴,宜休征表祥,醴泉毖涌。

而顷阴阳隔并,亢旱成灾,秋无严霜,冬无积雪,疾厉之气,弥历四时。

此岂非任失其人,覆餗之咎。

臣以庸短,自毕凡流,谬逢嘉运,叨恩在昔。

陛下忘其不腆,又重之以今任。

正位槐鼎,统理神州,珥貂衣衮,总录朝端,内外要重,顿萃微躬,穷极宠贵,人臣莫比。

令德居之,犹或难称,矧伊陋昧,何以克任。

此之易了,不俟明识。

但受命之始,属值时艰,六戎亲戒,忧及社稷,诚是臣下致节忘身之时,当有何心,尘挠圣听。

所以黾勉从事,循墙驰驱,志在宣力,虑不及远。

既鲸鲵折首,西夏底定,便宜诉其本怀,避贤谢拙。

而常人偷安,日甘一日,实亦仰佩天眷,未能自已。

荏苒推迁,忽及三载。

遂令负乘之衅,彰著幽明,愆伏之灾,患缠氓庶。

上缺皇朝缉熙之美,下增官谤覆折之灾。

伏念惶赧,五情飞散,虽曰厚颜,何以宁处。

不远而复,《大易》攸称,小惩大戒,细人之福。

近复之美,非所敢觖,惩戒之幸,窃怀庶几。

今履端惟始,朝庆礼毕,辄还私门,思愆家巷,庶微塞天谴,少弭谤讟。

伏愿鉴其所守,即而许之。

临启愧塞,不自宣尽” 先是,彭城王义康为荆州刺史,镇江陵。

平陆令河南成粲与弘书曰“仆闻轨物设教,必随时制宜。

世代盈虚,亦与之消息。

夫势之所处,非亲不居。

是以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权轴之要,任归二南,斯前代之明谟,当今之显辙。

明公位极台鼎,四海具瞻。

劬劳夙夜,义同吐握。

而总录百揆,兼牧畿甸,功实盛大,莫之与俦。

天道福谦,宜存挹损。

骠骑彭城王道德昭备,上之懿弟,宗本归源,所应推先,宜出据列蕃,齐光鲁、卫。

明公高枕论道,燮理阴阳,则天下和平,灾害不作。

福庆与大宋升降,享年与松、乔齐久,名垂万代,岂不美欤”弘本有退志,挟粲言,由是固自陈请,乃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曰“臣闻异姓为后,宗周之明义。

亲不在外,有国之所先。

故鲁长滕君,《春秋》所美,楚出弃疾,前史垂诫。

矧乃茂亲明德,道光一时,述职侯甸,朝政弗及,而以庶族庸陋浮华之臣,超逾先典,居中赞契,岂所以宪章古式,缉熙治道。

骠骑将军臣义康,徽猷渊邈,明德弥劭,敷政江汉,化被荆南,搢绅属情,想乐当务,周旦之寄,不谋同词,分陕虽重,比此为轻。

臣实空暗,阶恩逾越,俯积素餐,仰玷盛化,公私二三,无一而可。

昔孙叔未进,优孟见弓攵。

展季在下,臧文贻讥。

况道隆地昵,义兼前礼。

臣于古人,无能为役,负乘窃位,万物谓何,虽曰厚颜,胡宁以处。

斯亡之惧,实疚其心。

乞解州录,以允民望。

伏愿陛下远存至公,近鉴丹款,俯顺朝野,改授亲贤。

岂惟下臣,获免大戾,凡厥众隶,孰不庆幸。

若天眷罔已,脱复迟回,请出臣表,逮闻外内,朝议舆诵,或有可择”诏曰“省表,远拟隆周经国之体,近述《大易》卑牧之志,三复冲旨,良用怃然。

公体道渊虚,明识经远,毗翼艰难,勋猷光茂,俾朕获辰居垂拱,司契委成。

岂容高逊总录,固辞神州,使成务有亏,以重朕之不德邪。

深存礼国,所望夤亮。

骠骑亲贤之寄,地均旦、奭,还入内辅,参赞机务,辄敬从所执”义康由是代弘为司徒,与之分录。

弘又表曰“近冒表闻,披陈愚管,实冀天鉴,体其至诚。

而奉被还诏,未蒙酧察,徒尘圣览,仰延优旨,顾影惭惶,罔识攸厝。

臣忝荷要重,四载于今。

既违前史量力之诫,又微古人进贤之美,尸位固宠,日积官谤,旋观周行,兴愧已后。

况在亲贤,朝野归德,甫思引身,曷云能补,惟尘大典,亏丧已多。

不悟天眷之隆,复垂恩奖,名器弗改,蒙宠如旧,感遇自揆,茫若无涯。

臣义康既总录百揆,毗赞盛化,忝厕下风,咨凭有所。

内朝细务,庶可免竭,神州任重,望实兼该,臣何人斯,寇窃不已。

为尔推迁,覆败将及,就无人事之愆,必有阴阳之患。

伏念惟忧,疢如疾首,不知何理,可以自安。

但成旨已决,涣汗难反,加臣懦劣,少无此志,进不能抗言陈辞,以死自固。

退不能重茧置冰,鲜食为瘠。

祗畏天威,遂复俯仰。

至于摄督所部,料综文案,曹局吏役,所须不多,其余文武,皆为冗长。

相府初建,或有未充,请留职僚同事而已,自此以外,及诸资实,一送司徒。

臣受恩深重,休戚是预,义无虚饰,苟自贬损。

伏愿圣察,特垂许顺,不令诚诉,其见抑夺”上又诏曰“卫军表如此,司徒宜须事力,可顺公雅怀,割二千人配府,资储不烦事送” 弘博练治体,留心庶事,斟酌时宜,每存优允。

与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无士人不罪之科。

然每至诘谪,辄有请诉。

若垂恩宥,则法废不可行。

依事纠责,则物以为苦怨。

宜更为其制,使得忧苦之衷也。

又主守偷五匹,常偷四十匹,并加大辟,议者咸以为重,宜进主守偷十匹、常偷五十匹死,四十匹降以补兵。

既得少宽民命,亦足以有惩也。

想各言所怀” 左丞江奥议“士人犯盗赃不及弃市者,刑竟,自在赃污淫盗之目,清议终身,经赦不原。

当之者足以塞愆,闻之者足以鉴诫。

若复雷同群小,谪以兵役,愚谓为苦。

符伍虽比屋邻居,至于士庶之际,实自天隔,舍藏之罪,无以相关。

奴客与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

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

如其无奴,则不应坐”右丞孔默之议“君子小人,既杂为符伍,不得不以相检为义。

士庶虽殊,而理有闻察,譬百司居上,所以下不必躬亲而后同坐。

是故犯违之日,理自相关。

今罪其养子、典计者,盖义存戮仆。

如此,则无奴之室,岂得宴安。

但既云复士,宜令输赎。

常盗四十匹,主守五匹,降死补兵,虽大存宽惠,以纾民命。

然官及二千石及失节士大夫,时有犯者,罪乃可戮,恐不可以补兵也。

谓此制可施小人,士人自还用旧律” 尚书王准之议“昔为山阴令,士人在伍,谓之押符。

同伍有愆,得不及坐,士人有罪,符伍纠之。

此非士庶殊制,实使即刑当罪耳。

夫束脩之胄,与小人隔绝,防检无方,宜及不逞之士,事接群细,既同符伍,故使纠之。

于时行此,非唯一处。

左丞议奴客与邻伍相关,可得检察,符中有犯,使及刑坐。

即事而求,有乖实理。

有奴客者,类多使役,东西分散,住家者少。

其有停者,左右驱驰,动止所须,出门甚寡,典计者在家十无其一。

奴客坐伍,滥刑必众,恐非立法当罪本旨。

右丞议士人犯偷,不及大辟者,宥补兵。

虽欲弘士,惧无以惩邪。

乘理则君子,违之则小人。

制严于上,犹冒犯之,以其宥科,犯者或众。

使畏法革心,乃所以大宥也。

且士庶异制,意所不同” 殿中郎谢元议谓“事必先正其本,然后其末可理。

本所以押士大夫于符伍,而所以检小人邪。

可使受检于小人邪。

士犯坐奴,是士庶天隔,则士无弘庶之由,以不知而押之于伍,则是受检于小人也。

然则小人有罪,士人无事,仆隶何罪,而令坐之。

若以实相交关,贵其闻察,则意有未因。

何者。

名实殊章,公私异令,奴不押符,是无名也。

民乏资财,是私贱也,以私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

由此而言,谓不宜坐。

还从其主,于事为宜。

无奴之士,不在此例。

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已应获罪,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输赎,于事非谬。

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

此自是辨章二本,欲使各从其分。

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士庶,于义为美。

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幸可同宽宥之惠。

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 吏部郎何尚之议“按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奴输赎。

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事,定以必知之法。

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

今多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沾,恒在程、卓。

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惬。

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

然奴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

意同左丞议” 弘议曰“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谪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宥,故不尽亲谪耳。

吴及义兴适有许、陆之徒,以同符合给,二千石论启丹书。

己未间,会稽士人云十数年前,亦有四族坐此被责,以时恩获停。

而王尚书云人旧无同伍坐,所未之解。

恐莅任之日,偶不值此事故邪。

圣明御世,士人诚不忧至苦,然要须临事论通,上干天听为纷扰,不如近为定科,使轻重有节也。

又寻甲符制,蠲士人不传符耳,令史复除,亦得如之。

共相押领,有违纠列,了无等衰,非许士人闾里之外也。

诸议云士庶缅绝,不相参知,则士人犯法,庶民得不知。

若庶民不许不知,何许士人不知。

小民自非超然简独,永绝尘秕者,比门接栋,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

右丞百司之言,粗是其况。

如衰陵士人,实与里巷关接,相知情状,乃当于冠带小民。

今谓之士人,便无小人之坐。

署为小民,辄受士人之罚。

于情于法,不其颇欤。

且都令不及士流,士流为轻,则小人令使征预其罚,便事至相纠,闾伍之防,亦为不同。

谓士人可不受同伍之谪耳,罪其奴客,庸何伤邪。

无奴客,可令输赎,又或无奴僮为众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当亲临列上,依事遣判。

又主偷五匹、常偷四十匹,谓应见优量者,实以小吏无知,临财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求之于心,常有可愍,故欲小进匹数,宽其性命耳。

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

士人无私相偷四十匹理,就使至此,致以明罚,固其宜耳,并何容复加哀矜。

且此辈士人,可杀不可谪,有如诸论,本意自不在此也。

近闻之道路,聊欲共论,不呼乃尔难精。

既众议纠纷,将不如其已。

若呼不应停寝,谓宜集议奏闻,决之圣旨”太祖诏“卫军议为允” 弘又上言“旧制,民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

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

而考之见事,犹或未尽。

体有强弱,不皆称年。

且在家自随,力所能堪,不容过苦。

移之公役,动有定科,循吏隐恤,可无其患,庸宰守常,已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称言。

乃有务在丰役,增进年齿,孤远贫弱,其敝尤深。

至令依寄无所,生死靡告,一身之切,逃窜求免,家人远计,胎孕不育,巧避罗宪,实亦由之。

今皇化惟新,四方无事,役召之宜,应存乎消息。

十五至十六,宜为半,十七为全”从之。

其后,弘寝疾,弘表屡乞骸骨,上辄优诏不许。

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余如故。

其年,薨,时年五十四。

即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侍中、录尚书、刺史如故。

谥曰文昭公,配食高祖庙廷。

其年,诏曰“乃者三逆煽祸,实繁有徒,爰初遵养,暨于明罚,外虞内虑,实维艰难。

故太保华容县公弘、故卫将军华、故左光禄大夫昙首,抱义怀忠,乃情同至,筹谋庙堂,竭尽智力,经营夷险,简自朕心。

国耻既雪,允膺茅土,而并执谦挹,志不命逾,故用伫朝典,将有后命。

盛业不究,相系殒落,永怀伤叹,痛恨无已。

弘可增封千户,华、昙首封开国县侯,食邑各千户。

护军将军建昌公彦之,深诚密谟,比踪齐望,其复先食邑,以酧忠勋”又诏“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之美,同规古人。

言念始终,情增凄叹。

可赐钱百万,米千斛” 世祖大明五年,车驾游幸,经弘墓。

下诏曰“故侍中、中书监、太保、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华容文昭公弘,德猷光劭,鉴识明远。

故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太子詹事豫章文侯昙首,夙尚恬素,理心贞正。

并绸缪先眷,契阔屯夷,内亮王道,外流徽誉。

以国图令勋,民思茂惠。

朕薄巡都外,瞻览坟茔,永言想慨,良深于怀。

便可遣使致祭墓所” 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之,谓为王太保家法。

虽历任藩辅,不营财利,薨亡之后,家无余业。

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面加责辱。

少时尝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就弘求县,辞诉颇切。

此人尝以蒱戏得罪,弘诘之曰“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默然。

子锡嗣。

少以宰相子,起家为员外散骑,历清职,中书郎,太子左卫率,江夏内史。

高自位遇。

太尉江夏王义恭当朝,锡箕踞大坐,殆无推敬。

卒官。

子僧亮嗣。

齐受禅,降爵为侯,食邑五百户。

弘少子僧达,别有传。

弘弟虞,廷尉卿。

虞子深,有美名,官至新安太守。

虞弟抑,光禄大夫。

抑弟孺,侍中。

孺弟昙首,别有传。

弘从父弟练,晋中书令珉子也。

元嘉中,历显官,侍中,度支尚书。

练子钊,世祖大明中,亦经清职,黄门郎,临海王子顼晋安王子勋征虏、前军长史,左民尚书。

太宗初,为司徒左长史。

随司徒建安王休仁出赭圻,时居母忧,加冠军将军。

忤犯休仁,出为始兴相。

休仁恚之不已,太宗乃收付廷尉,赐死。

史臣曰:晋纲弛紊,其渐有由。

孝武守文于上,化不下及,道子昏德居宗,宪章坠矣。

重之以国宝启乱,加之以元显嗣虐,而祖宗之遗典,群公之旧章,莫不叶散冰离,扫地尽矣。

主威不树,臣道专行,国典人殊,朝纲家异,编户之命,竭于豪门,王府之蓄,变为私藏。

由是祸基东妖,难结天下,荡荡然王道不绝者若綖。

高祖一朝创义,事属横流,改乱章,布平道,尊主卑臣之义,定于马棰之间。

威令一施,内外从禁,以建武、永平之风,变太元、隆安之俗,此盖文宣公之为也。

为一代宗臣,配飨清庙,岂徒然哉。

宋书·卷四十三·列传第三·徐羡之傅亮檀道济

〔沈约〕 〔南北朝〕

徐羡之,字宗文,东海郯人也。

祖宁,尚书吏部郎,江州刺史,未拜卒。

父祚之,上虞令。

羡之少为王雅太子少傅主簿,刘牢之镇北功曹,尚书祠部郎,不拜,桓修抚军中兵曹参军。

与高祖同府,深相亲结。

义旗建,高祖版为镇军参军,尚书库部郎,领军司马。

与谢混共事,混甚知之。

补琅邪王大司马参军,司徒左西属,徐州别驾从事史,太尉咨议参军。

义熙十一年,除鹰扬将军、琅邪内史,仍为大司马从事中郎,将军如故。

高祖北伐,转太尉左司马,掌留任,以副贰刘穆之。

初,高祖议欲北伐,朝士多谏,唯羡之默然。

或问何独不言,羡之曰“吾位至二品,官为二千石,志愿久充。

今二方已平,拓地万里,唯有小羌未定,而公寝食不忘。

意量乖殊,何可轻豫”刘穆之卒,高祖命以羡之为吏部尚书、建威将军、丹阳尹,总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

转尚书仆射,将军、尹如故。

十四年,大司马府军人朱兴妻周坐息男道扶年三岁,先得痫病,周因其病发,掘地生埋之,为道扶姑女所告,正周弃市刑。

羡之议曰“自然之爱,虎狼犹仁。

周之凶忍,宜加显戮。

臣以为法律之外,故尚弘物之理。

母之即刑,由子明法,为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

虽伏法者当罪,而在宥者靡容。

愚谓可特申之遐裔”从之。

高祖践阼,进号镇军将军,加散骑常侍。

上初即位,思佐命之功,诏曰“散骑常侍、尚书仆射、镇军将军、丹阳尹徐羡之,监江州豫州之西阳新蔡诸军事、抚军将军、江州刺史华容侯王弘,散骑常侍、护军将军作唐男檀道济,中书令、领太子詹事傅亮,侍中、中领军谢晦,前左将军、江州刺史宜阳侯檀韶,使持节、雍梁南北秦四州荆州之河北诸军事、后将军、雍州刺史关中侯赵伦之,使持节、督北徐兖青三州诸军事、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南城男刘怀慎,散骑常侍、领太子左卫率新淦侯王仲德,前冠军将军、北青州刺史安南男向弥,左卫将军滠阳男刘粹,使持节、南蛮校尉佷山子到彦之,西中郎司马南郡宜阳侯张邵,参西中郎将军事、建威将军、河东太守资中侯沈林子等,或忠规远谋,扶赞洪业。

或肆勤树绩,弘济艰难。

经始图终,勋烈惟茂,并宜与国同休,飨兹大赉。

羡之可封南昌县公,弘可华容县公,道济可改封永修县公,亮可建城县公,晦可武昌县公,食邑各二千户。

韶可更增邑二千五百户,仲德可增邑二千二百户。

怀慎、彦之各进爵为侯,粹改封建安县侯,并增邑为千户。

伦之可封霄城县侯,食邑千户。

邵可封临沮县伯,林子可封汉寿县伯,食邑六百户。

开国之制,率遵旧章” 羡之迁尚书令、扬州刺史,加散骑常侍。

进位司空、录尚书事,常侍、刺史如故。

羡之起布衣,又无术学,直以志力局度,一旦居廊庙,朝野推服,咸谓有宰臣之望。

沈密寡言,不以忧喜见色。

颇工弈棋,观戏常若未解,当世倍以此推之。

傅亮、蔡廓常言“徐公晓万事,安异同” 高祖不豫,加班剑三十人。

宫车晏驾,与中书令傅亮、领军将军谢晦、镇北将军檀道济同被顾命。

少帝诏曰“平理狱讼,政道所先。

朕哀荒在疚,未堪亲览。

司空、尚书令可率众官月一决狱” 帝后失德,羡之等将谋废立,而庐陵王义真轻动多过,不任四海,乃先废义真,然后废帝。

时谢晦为领军,以府舍内屋败应治,悉移家人出宅,聚将士于府内。

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先朝旧将,威服殿省,且有兵众,召使入朝,告之以谋。

事将发,道济入宿领军府。

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为内应,其日守关。

道济领兵居前,羡之等继其后,由东掖门云龙门入,宿卫先受处分,莫有动者。

先是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以像破岗,率左右唱呼引船为乐。

是夕,寝于龙舟,在天渊池。

兵士进杀二人,又伤帝指。

扶帝出东阁,收玺绶。

群臣拜辞,卫送故太子宫,迁于吴郡。

侍中程道惠劝立第五皇弟义恭,羡之不许。

遣使杀义真于新安,杀帝于吴县。

时为帝筑宫未成,权居金昌亭,帝突走出昌门,追者以门关击之倒地,然后加害。

太祖即阼,进羡之司徒,余如故,改封南平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加封。

有司奏车驾依旧临华林园听讼,诏曰“政刑多所未悉,可如先二公推讯” 元嘉二年,羡之与左光禄大夫傅亮上表归政,曰“臣闻元首司契,运枢成务。

臣道代终,事尽宣翼。

冕旒之道,理绝于上皇。

拱己之事,不行于中古。

故高宗不言,以三龄为断。

冢宰听政,以再期为节。

百王以降,罔或不然。

陛下圣德绍兴,负荷洪业,忆兆颙颙,思陶盛化。

而圣旨谦挹,委成群司。

自大礼告终,钻燧三改,大明伫照,远迩倾属。

臣等虽率诚屡闻,未能仰感,敢藉品物之情,谨因苍生之志。

伏愿陛下远存周文日昃之道,近思皇室缔构之艰,时揽万机,躬亲朝政,广辟四聪,博询庶业,则雍熙可臻,有生幸甚”上未许。

羡之等重奏曰“近写下情,言为心罄,奉被还诏,鉴许未回。

岂惟愚臣,秉心有在,询之朝野,人无异议。

何者。

形风四方,实系王德,一国之事,本之一人。

虽世代不同,时殊风异,至于主运臣赞,古今一揆。

未有浑心委任,而休明可期,此之非宜,布自遐迩。

臣等荷遇二世,休戚以均,情为国至,岂容顺默。

重披丹心,冒昧以请”上犹辞。

羡之等又固陈曰“比表披陈,辞诚俱尽,诏旨冲远,未垂听纳,三复屏营,伏增忧叹。

臣闻克隆先构,干蛊之盛业。

昧旦丕显,帝王之高义。

自皇宋创运,英圣有造,殷忧未阙,艰患仍缠。

赖天命有底,圣明承业,时屯国故,犹在民心。

泰山之安,未易可保,昏明隆替,系在圣躬。

斯诚周诗夙兴之辰,殷王待旦之日,岂得无为拱己,复玄古之风,逡巡虚挹,徇匹夫之事。

伏愿以宗庙为重,百姓为心,弘大业以嗣先轨,隆圣道以增前烈。

愚瞽所献,情尽于此”上乃许之。

羡之仍逊位退还私第,兄子佩之及侍中程道惠、吴兴太守王韶之等并谓非宜,敦劝甚苦,复奉诏摄任。

三年正月,诏曰“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爱敬同极,岂惟名教,况乃施侔造物,义在加隆者乎。

徐羡之、傅亮、谢晦,皆因缘之才,荷恩在昔,擢自无闻,超居要重,卵翼而长,未足以譬。

永初之季,天祸横流,大明倾曜,四海遏密,实受顾托,任同负图。

而不能竭其股肱,尽其心力,送往无复言之节,事居阙忠贞之效,将顺靡记,匡救蔑闻,怀宠取容,顺成失德。

虽末因惧祸,以建大策,而逞其悖心,不畏不义。

播迁之始,谋肆鸩毒,至止未几,显行怨杀,穷凶极虐,荼酷备加,颠沛皂隶之手,告尽逆旅之馆,都鄙哀愕,行路饮涕。

故庐陵王英秀明远,徽风夙播,鲁卫之寄,朝野属情。

羡之等暴蔑求专,忌贤畏逼,造构贝锦,成此无端,罔主蒙上,横加流屏,矫诬朝旨,致兹祸害。

寄以国命,而剪为仇雠,旬月之间,再肆鸩毒,痛感三灵,怨结人鬼。

自书契以来,弃常安忍,反易天明,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昔子家从弑,郑人致讨。

宋肥无辜,荡泽为戮。

况逆乱倍于往衅,情痛深于国家,此而可容,孰不可忍。

即宜诛殛,告谢存亡。

而于时大事甫尔,异同纷结,匡国之勋实著,莫大之罪未彰。

是以远酌民心,近听舆讼,虽欲讨乱,虑或难图,故忍戚含哀,怀耻累载。

每念人生实难,情事未展,何尝不顾影恸心,伏枕泣血。

今逆臣之衅,彰暴遐迩,君子悲情,义徒思奋,家仇国耻,可得而雪,便命司寇,肃明典刑。

晦据有上流,或不即罪,朕当亲率六师,为其遏防。

可遣中领军到彦之即日电发,征北将军檀道济络驿继路,符卫军府州以时收剪。

已命征虏将军刘粹断其走伏。

罪止元凶,余无所问。

感惟永往,心情崩绝。

氛雾既袪,庶几治道” 尔日诏召羡之。

行至西明门外,时谢晦弟爵〔子肖反〕为黄门郎,正直,报亮云“殿内有异处分”亮驰报羡之。

羡之回还西州,乘内人问讯车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灶中自刭死,时年六十三。

羡之初不应召,上遣中领军到彦之、右卫将军王华追讨。

羡之死,野人以告,载尸付廷尉。

子乔之,尚高祖第六女富阳公主,官至竟陵王文学。

乔之及弟乞奴从诛。

初,羡之年少时,尝有一人来,谓之曰“我是汝祖”羡之因起拜之。

此人曰“汝有贵相,而有大厄,可以钱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灾。

过此可位极人臣”后羡之随亲之县,住在县内,尝暂出,而贼自后破县。

县内人无免者,鸡犬亦尽,唯羡之在外获全。

随从兄履之为临海乐安县,尝行经山中,见黑龙长丈余,头有角,前两足皆具,无后足,曳尾而行。

及拜司空,守关将入,彗星晨见危南。

又当拜时,双鹤集太极东鸱尾鸣唤。

兄子佩之,轻薄好利,高祖以其姻戚,累加宠任,为丹阳尹,吴郡太守。

景平初,以羡之秉权,颇豫政事。

与王韶之、程道惠、中书舍人邢安泰、潘盛相结党与。

时谢晦久病,连灸,不堪见客。

佩之等疑其托疾有异图,与韶之、道惠同载诣傅亮,称羡之意,欲令亮作诏诛之。

亮答以为“己等三人,同受顾命,岂可相残戮。

若诸君果行此事,便当角巾步出掖门耳”佩之等乃止。

羡之既诛,太祖特宥佩之,免官而已。

其年冬,佩之又结殿中监茅亨谋反,并告前宁州刺史应袭,以亨为兖州,袭为豫州。

亨密以闻,袭亦告司徒王弘。

佩之聚党百余人,杀牛犒赐,条牒时人,并相署置,期明年正会,于殿中作乱。

未及数日,收斩之。

傅亮,字季友,北地灵州人也。

祖咸,司隶校尉。

父瑗,以学业知名,位至安成太守。

瑗与郗超善,超尝造瑗,瑗见其二子迪及亮。

亮年四五岁,超令人解亮衣,使左右持去,初无吝色。

超谓瑗曰“卿小儿才名位宦,当远逾于兄。

然保家传祚,终在大者”迪字长猷,亦儒学,官至五兵尚书。

永初二年卒,追赠太常。

亮博涉经史,尤善文词。

初为建威参军,桓谦中军行参军。

桓玄篡位,闻其博学有文采,选为秘书郎,欲令整正秘阁,未及拜而玄败。

义旗初,丹阳尹孟昶以为建威参军。

义熙元年,除员外散骑侍郎,直西省,典掌诏命。

转领军长史,以中书郎滕演代之。

亮未拜,遭母忧,服阕,为刘毅抚军记室参军,又补领军司马。

七年,迁散骑侍郎,复代演直西省。

仍转中书黄门侍郎,直西省如故。

高祖以其久直勤劳,欲以为东阳郡,先以语迪,迪大喜告亮。

亮不答,即驰见高祖曰“伏闻恩旨,赐拟东阳,家贫忝禄,私计为幸。

但凭荫之愿,实结本心,乞归天宇,不乐外出”高祖笑曰“谓卿之须禄耳,若能如此,甚协所望”会西讨司马休之,以为太尉从事中郎,掌记室。

以太尉参军羊徽为中书郎,代直西省。

亮从征关、洛,还至彭城。

宋国初建,令书除侍中,领世子中庶子。

徙中书令,领中庶子如故。

从还寿阳。

高祖有受禅意,而难于发言,乃集朝臣宴饮,从容言曰“桓玄暴篡,鼎命已移,我首唱大义,复兴皇室,南征北伐,平定四海,功成业著,遂荷九锡。

今年将衰暮,崇极如此,物戒盛满,非可久安。

今欲奉还爵位,归老京师”群臣唯盛称功德,莫晓此意。

日晚坐散,亮还外,乃悟旨,而宫门已闭。

亮于是叩扉请见,高祖即开门见之。

亮入便曰“臣暂宜还都”高祖达解此意,无复他言,直云“须几人自送”亮曰“须数十人便足”于是即便奉辞。

亮既出,已夜,见长星竟天。

亮拊髀曰“我常不信天文,今始验矣”至都,即征高祖入辅。

永初元年,迁太子詹事,中书令如故。

以佐命功,封建城县公,食邑二千户。

入直中书省,专典诏命。

以亮任总国权,听于省见客。

神虎门外,每旦车常数百两。

高祖登庸之始,文笔皆是记室参军滕演。

北征广固,悉委长史王诞。

自此后至于受命,表策文诰,皆亮辞也。

演字彦将,南阳西鄂人,官至黄门郎,秘书监。

义熙八年卒。

二年,亮转尚书仆射,中书令、詹事如故。

明年,高祖不豫,与徐羡之、谢晦并受顾命,给班剑二十人。

少帝即位,进为中书监,尚书令。

景平二年,领护军将军。

少帝废,亮率行台至江陵奉迎太祖。

既至,立行门于江陵城南,题曰“大司马门”率行台百僚诣门拜表,威仪礼容甚盛。

太祖将下,引见亮,哭恸甚,哀动左右。

既而问义真及少帝薨废本末,悲号呜咽,侍侧者莫能仰视。

亮流汗沾背,不能答。

于是布腹心于到彦之、王华等,深自结纳。

太祖登阼,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本官悉如故。

司空府文武即为左光禄府。

又进爵始兴郡公,食邑四千户,固让进封。

元嘉三年,太祖欲诛亮,先呼入见。

省内密有报之者,亮辞以嫂病笃,求暂还家。

遣信报徐羡之,因乘车出郭门,骑马奔兄迪墓。

屯骑校尉郭泓收付廷尉,伏诛。

时年五十三。

初至广莫门,上遣中书舍人以诏书示亮,并谓曰“以公江陵之诚,当使诸子无恙”初,亮见世路屯险,著论名曰《演慎》,曰: 大道有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矣。

《易》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又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文王小心,《大雅》咏其多福。

仲由好勇,冯河贻其苦箴。

《虞书》著慎身之誉,周庙铭陛坐之侧。

因斯以谈,所以保身全德,其莫尚于慎乎。

夫四道好谦,三材忌满,祥萃虚室,鬼瞰高屋,丰屋有蔀家之灾,鼎食无百年之贵。

然而徇欲厚生者,忽而不戒。

知进忘退者,曾莫之惩。

前车已摧,后銮不息,乘危以庶安,行险而徼幸,于是有颠坠覆亡之祸,残生夭命之衅。

其故何哉。

流溺忘反,而以身轻于物也。

故昔之君子,同名爵于香饵,故倾危不及。

思忧患而豫防,则针石无用。

洪流壅于涓涓,合拱挫于纤蘖,介焉是式,色斯而举,悟高鸟以风逝,鉴醴酒而投绂。

夫岂敝著而后谋通,患结而后思复云尔而已哉。

故《诗》曰“慎尔侯度,用戒不虞”言防萌也。

夫单以营内丧表,张以治外失中,齐、秦有守一之败,偏恃无兼济之功,冰炭涤于胸心,岩墙绝于四体。

夫然,故形神偕全,表里宁一,营魄内澄,百骸外固,邪气不能袭,忧患不能及,然可以语至而言极矣。

夫以嵇子之抗心希古,绝羁独放,五难之根既拔,立生之道无累,人患殆乎尽矣。

徒以忽防于钟、吕,肆言于禹、汤,祸机发于豪端,逸翩铩于垂举。

观夫贻书良友,则匹厚味于甘鸩,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其惧患也,若无辔而乘奔,其慎祸也,犹履冰而临谷。

或振褐高栖,揭竿独往,或保约违丰,安于卑位。

故漆园外楚,忌在龟牺。

商洛遐遁,畏此驷马。

平仲辞邑,殷鉴于崔、庆,张临挹满,灼戒乎桑、霍。

若君子览兹二涂,则贤鄙之分既明,全丧之实又显。

非知之难,慎之惟难,慎也者,言行之枢管乎。

夫据图挥刃,愚夫弗为,临渊登峭,莫不惴栗。

何则。

害交故虑笃,患切而惧深。

故《诗》曰“不敢暴虎,不敢冯河”慎微之谓也。

故庖子涉族,怵然为戒,差之一毫,弊犹如此。

况乎触害犯机,自投死地。

祸福之具,内充外斥,陵九折于邛僰,泛冲波于吕梁,倾侧成于俄顷,性命哀而莫救。

呜呼。

呜呼。

故语有之曰,诚能慎之,福之根也。

曰是何伤,祸之门尔。

言慎而已矣。

亮布衣儒生,侥幸际会,既居宰辅,兼总重权。

少帝失德,内怀忧惧,作《感物赋》以寄意焉。

其辞曰: 余以暮秋之月,述职内禁,夜清务隙,游目艺苑。

于时风霜初戒,蛰类尚繁,飞蛾翔羽,翩翾满室,赴轩幌,集明烛者,必以燋灭为度。

虽则微物,矜怀者久之。

退感庄生异鹊之事,与彼同迷而忘反鉴之道,此先师所以鄙智,及齐客所以难日论也。

怅然有怀,感物兴思,遂赋之云尔。

在西成之暮晷,肃皇命于禁中。

聆蜻蛚于前庑,鉴朗月于房栊。

风萧瑟以陵幌,霜皑皑而被墉。

怜鸣蜩之应节,惜落景之怀东。

嗟劳人之萃感,何夕永而虑充。

眇今古以遐念,若循环之无终。

咏倚相之遗矩,希董生之方融。

钻光灯而散袠,温圣哲之遗踪。

坟素杳以难暨,九流纷其异封。

领三百于无邪,贯五千于有宗。

考旧闻于前史,访心迹于污隆。

岂夷阻之在运,将全丧之由躬。

游翰林之彪炳,嘉美手于良工。

辞存丽而去秽,旨既雅而能通。

虽源流之深浩,且扬榷而发蒙。

习习飞蚋,飘飘纤蝇,缘幌求隙,望爓思陵。

糜兰膏而无悔,赴朗烛而未惩。

瞻前轨之既覆,忘改辙于后乘。

匪微物之足悼,怅永念而捬膺。

彼人道之为贵,参二仪而比灵。

禀清旷以授气,修缘督而为经。

照安危于心术,镜纤兆于未形。

有徇末而舍本,或耽欲而忘生。

碎随侯于微爵,捐所重而要轻。

矧昆虫之所昧,在智士其犹婴。

悟雕陵于庄氏,几鉴浊而迷清。

仰前修之懿轨,知吾迹之未并。

虽宋元之外占,曷在予之克明。

岂知反之徒尔,喟投翰以增情。

初,奉迎大驾,道路赋诗三首,其一篇有悔惧之辞,曰“夙棹发皇邑,有人祖我舟。

饯离不以币,赠言重琳球。

知止道攸贵,怀禄义所尤。

四牡倦长路,君辔可以收。

张邴结晨轨,疏董顿夕辀。

东隅诚已谢,西景逝不留。

性命安可图,怀此作前修。

敷衽铭笃诲,引带佩嘉谋。

迷宠非予志,厚德良未酧。

抚躬愧疲朽,三省惭爵浮。

重明照蓬艾,万品同率由。

忠诰岂假知,式微发直讴”亮自知倾覆,求退无由,又作辛有、穆生、董仲道赞,称其见微之美。

长子演,秘书郎,先亮卒。

演弟悝、湛逃亡。

湛弟都,徙建安郡。

世祖孝建之中,并还京师。

檀道济,高平金乡人,左将军韶少弟也。

少孤,居丧备礼。

奉姊事兄,以和谨致称。

高祖创义,道济从入京城,参高祖建武军事,转征西。

讨平鲁山,禽桓振,除辅国参军、南阳太守。

以建义勋,封吴兴县五等侯。

卢循寇逆,群盗互起,郭寄生等聚作乱,以道济为扬武将军、天门太守讨平之。

又从刘道规讨柏谦、荀林等,率厉文武,身先士卒,所向摧破。

及徐道覆来逼,道规亲出拒战,道济战功居多。

迁安远护军、武陵内史。

复为太尉参军,拜中书侍郎,转宁朔将军,参太尉军事。

以前后功封作唐县男,食邑四百户。

补太尉主簿、咨议参军。

豫章公世子为征虏将军镇京口,道济为司马、临淮太守。

又为世子西中郎司马、梁国内史。

复为世子征虏将军司马,加冠军将军。

义熙十二年,高祖北伐,以道济为前锋出淮、肥,所至诸城戍望风降服。

进克许昌,获伪宁朔将军、颍川太守姚坦及大将杨业。

至成皋,伪兖州刺史韦华降。

径进洛阳,伪平南将军陈留公姚洸归顺。

凡拔城破垒,俘四千余人。

议者谓应悉戮以为京观。

道济曰“伐罪吊民,正在今日”皆释而遣之。

于是戎夷感悦,相率归之者甚众。

进据潼关,与诸军共破姚绍。

长安既平,以为征虏将军、琅邪内史。

世子当镇江陵,复以道济为西中郎司马、持节、南蛮校尉。

又加征虏将军。

迁宋国侍中,领世子中庶子,兖州大中正。

高祖受命,转护军,加散骑常侍,领石头戍事。

听直入殿省。

以佐命功,改封永修县公,食邑二千户。

徙为丹阳尹,护军如故。

高祖不豫,给班剑二十人。

出监南徐兖之江北淮南诸郡军事、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

景平元年,虏围青州刺史竺夔于东阳城,夔告急。

加道济使持节、监征讨诸军事,与王仲德救东阳。

未及至,虏烧营,焚攻具遁走。

将追之,城内无食,乃开窖取久谷。

窖深数丈,出谷作米,已经再宿。

虏去已远,不复可追,乃止。

还镇广陵。

徐羡之将废庐陵王义真,以告道济,道济意不同,屡陈不可,不见纳。

羡之等谋欲废立,讽道济入朝。

既至,以谋告之。

将废之夜,道济入领军府就谢晦宿。

晦其夕竦动不得眠,道济就寝便熟,晦以此服之。

太祖未至,道济入守朝堂。

上即位,进号征北将军,加散骑常侍,给鼓吹一部。

进封武陵郡公,食邑四千户。

固辞进封。

又增督青州、徐州之淮阳下邳琅邪东莞五郡诸军事。

及讨谢晦,道济率军继到彦之。

彦之战败,退保隐圻,会道济至。

晦本谓道济与羡之等同诛,忽闻来上,人情凶惧,遂不战自溃。

事平,迁都督江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新蔡晋熙四郡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江州刺史,持节、常侍如故。

增封千户。

元嘉八年,到彦之伐索虏,已平河南,寻复失之。

金墉、虎牢并没,虏逼滑台。

加道济都督征讨诸军事,率众北讨。

军至东平寿张县,值虏安平公乙旃眷。

道济率宁朔将军王仲德、骁骑将军段宏奋击,大破之。

转战至高梁亭,虏宁南将军、济州刺史寿昌公悉颊库结前后邀战,道济分遣段宏及台队主沈虔之等奇兵击之,即斩悉颊库结。

道济进至济上,连战二十余日,前后数十交,虏众盛,遂陷滑台。

道济于历城全军而反。

进位司空,持节、常侍、都督、刺史并如故。

还镇寻阳。

道济立功前朝,威名甚重。

左右腹心,并经百战,诸子又有才气,朝廷疑畏之。

太祖寝疾累年,屡经危殆,彭城王义康虑宫车晏驾,道济不可复制。

十二年,上疾笃,会索虏为边寇,召道济入朝。

既至,上间。

十三年春,将遣道济还镇,已下船矣,会上疾动,召入祖道,收付廷尉。

诏曰“檀道济阶缘时幸,荷恩在昔,宠灵优渥,莫与为比。

曾不感佩殊遇,思答万分,乃空怀疑贰,履霜日久。

元嘉以来,猜阻滋结,不义不昵之心,附下罔上之事,固已暴之民听,彰于遐迩。

谢灵运志凶辞丑,不臣显著,纳受邪说,每相容隐。

又潜散金货,招诱剽猾,逋逃必至,实繁弥广,日夜伺隙,希冀非望。

镇军将军仲德往年入朝,屡陈此迹。

朕以其位居台铉,豫班河岳,弥缝容养,庶或能革。

而长恶不悛,凶慝遂遘,因朕寝疾,规肆祸心。

前南蛮行参军庞延祖具悉奸状,密以启闻。

夫君亲无将,刑兹罔赦。

况罪衅深重,若斯之甚。

便可收付廷尉,肃正刑书。

事止元恶,余无所问”于是收道济及其子给事黄门侍郎植、司徒从事中郎粲、太子舍人隰、征北主簿承伯、秘书郎遵等八人,并于廷尉伏诛。

又收司空参军薛彤,付建康伏法。

又遣尚书库部郎顾仲文、建武将军茅亨至寻阳,收道济子夷、邕、演及司空参军高进之,诛之。

薛彤、进之并道济腹心,有勇力,时以比张飞、关羽。

初,道济见收,脱帻投地曰“乃复坏汝万里之长城”邕子孺乃被宥,世祖世,为奉朝请。

史臣曰:夫弹冠出里,结组登朝,道申于夷路,运艰于险辙,是以古人裴回于出处,交战乎临岐。

若其任重于身,恩结自主,虽复据鼎承剑,悠然不以存殁为怀。

当二公受言西殿,跪承顾托,若使死而可再,固以赴蹈为期也。

及逢权定之机,当震主之地,甫欲攘抑后祸,御蔽身灾,使桐宫有卒迫之痛,淮王非中雾之疾。

若以社稷为存亡,则义异于此。

但彭城无燕剌之衅,而有楚英之戮。

若使一昆延历,亦未知定终所在也。

谢晦言不以贼遗君父,岂徒言哉。

宋书·卷三十九·志第二十九·百官上

〔沈约〕 〔南北朝〕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

何薨,曹参代之。

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阳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

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

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阳王保为右丞相。

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

汉西京初不置。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

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马,一人。

掌武事。

司,主也。

马,武也。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籍以曹无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

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

及置司空,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又加大。

王莽居摄,以汉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将军,一人。

凡将军皆掌征伐。

周制,王立六军。

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

将军之名,起于此也。

楚怀王遣三将入关,宋义为上将。

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

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

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魏明帝青龙三年,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

其后又在三司上。

晋景帝为大将军,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后还复旧。

晋武帝践阼,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

有苍头字宜禄。

至汉,丞相府每有所关白,到阁辄传呼“宜禄”,以此为常。

丞相置三长史。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及瘳,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上尊酒。

汉景帝三公病,遣中黄门问病。

魏、晋则黄门郎,尤重者或侍中也。

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二长史而已。

汉东京太傅府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

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太傅不置长史也。

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省录众事。

御属一人,令史二十二人。

御属主为公御,令史则有阁下、记室、门下令史,其余史阙。

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属三十一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五人。

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一人。

司空别有道桥掾。

其余张减之号,史阙不可得知也。

汉东京大将军、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人。

骑、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

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奸主罪法。

其领兵外讨,则营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

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曲下有屯,屯有屯长一人。

若不置校尉,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

又有军假司马、军假候,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

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府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焉。

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史阙不可得知。

置令史、御属者,则是同三府也。

其云掾史者,则是有掾而无属,又无令史、御属,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职僚,史不备书。

及晋景帝为大将军,置掾十人,西曹、东曹、户曹、仓曹、贼曹、金曹、水曹、兵曹、骑兵各一人,则无属矣。

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骁骑将军、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主簿四人,舍人十九人,参军二十二人,参战十一人,掾、属三十三人。

东曹掾、属各一人。

西曹属一人,户曹掾一人,属二人。

贼曹掾一人,属二人。

金曹掾、属各一人。

兵曹掾、属各一人,骑兵掾二人,属一人。

车曹掾、属各一人。

铠曹掾、属各一人。

水曹掾、属各一人,集曹掾、属各一人,法曹掾、属各一人,奏曹掾、属各一人,仓曹属二人,戎曹属一人,马曹属一人,媒曹属一人,合为三十三人。

散属九人,凡四十二人。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

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

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

安平献王孚为太宰,增掾、属为十人,兵、铠、士、营军、刺奸五曹皆置属,并前为十人也。

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为二十人,兵曹分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车、马十曹,皆置属,则为二十人。

赵王伦为相国,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参军二十人,主簿、记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属四十人,东西曹又置属,其余十八曹皆置掾,则四十人矣。

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御属职录事也。

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

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

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

长史、司马、舍人,秦官。

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前汉官,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

御属、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

本于府主无敬,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轻慢苞,始制施敬。

祭酒,晋官也,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

夫祭祀以酒为本,长者主之,故以祭酒为称。

汉之侍中、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并为祭酒焉。

公府祭酒,盖因其名也。

长史、从事中郎主吏,司马主将,主簿、祭酒、舍人主阁内事,参军、掾、属、令史主诸曹事。

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

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

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

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

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主讽议事,晋江左初置,因军谘祭酒也。

宋高祖为相,止置谘议参军,无定员。

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

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

江左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记室、东曹、西曹、度支、户曹、法曹、金曹、仓曹、理曹、中兵、外兵、骑兵、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铠曹、田曹、士曹、骑士、车曹参军。

其东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骑士、车曹凡十三曹,今阙所余十二曹也。

其后又有直兵、长流、刑狱、城局、水曹、右户、墨曹七曹。

高祖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曹则犹二也。

今小府不置长流参军者,置禁防参军。

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

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

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

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

参军督护,江左置。

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

公府长史、司马,秩千石。

从事中郎,六百石。

东西曹掾,四百石。

他掾三百石。

属二百石。

特进,前汉世所置,前后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

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骠骑将军上。

骠骑将军,一人。

汉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

汉西京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车骑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

鱼豢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

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

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则位次三司”晋、宋车骑、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

卫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卫将军。

三号位亚三司。

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

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节都督,无定员。

前汉遣使,始有持节。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

建安中,魏武帝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

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

魏文帝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

三年,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

明帝太和四年,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高贵公正元二年,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

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

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

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

晋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居之。

宋氏人臣则无也。

江夏王义恭假黄钺。

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征东将军,一人。

汉献帝初平三年,马腾居之。

征南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

征西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冯异居之。

征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

黄初中,位次三公。

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镇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魏武帝居之。

镇南将军,一人。

后汉末,刘表居之。

镇西将军,一人。

后汉初平三年,韩遂居之。

镇北将军,一人。

中军将军,一人。

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时为杂号。

镇军将军,一人。

魏以陈群为之。

抚军将军,一人。

魏以司马宣王为之。

中、镇、抚三号比四镇。

安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陶谦为之。

安南将军,一人。

安西将军,一人。

后汉末,段煨为之。

安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镇北、四安,魏黄初、太和中置” 平东将军,一人。

平南将军,一人。

平西将军,一人。

平北将军,一人。

四平,魏世置。

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

左将军以下,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

征虏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

冠军将军,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

冠军之名,自此始也。

魏正始中,以文钦为冠军将军、扬州刺史。

辅国将军,汉献帝以伏完居之。

宋太宗泰始四年,改为辅师。

后废帝元徽二年,复故。

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

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

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

西中郎将。

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鄢陵侯曹彰居之。

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

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之。

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

扬威将军,魏置。

广威将军,魏置。

建武将军,魏置。

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

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

扬武将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

广武将军,晋江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

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之。

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

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

宁远将军,晋江左置。

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

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以路博德为之。

凌江将军,魏置。

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

其威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

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

横野,以耿纯居之。

荡寇,汉建安中,满宠居之。

虎威,于禁居之。

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

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

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

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

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州治中,因其名也。

功曹参军一人,主佐囗囗记室下,户曹上。

监以下不置谘议、记室,余则同矣。

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

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

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

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

秦改曰奉常,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

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

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

至东京凡十四人。

《易》,施、孟、梁丘、京氏。

《尚书》,欧阳、大小夏侯。

《诗》,齐、鲁、韩。

《礼》,大小戴。

《春秋》,严、颜:各一博士。

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

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

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

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

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

《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

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

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

晋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来,损其员。

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

丞一人。

并前汉置。

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

丞一人。

丞,汉东京初置。

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

丞一人。

掌祭祀读祝迎送神。

太祝,周旧官也。

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

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

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

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

保章氏,掌天文。

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

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

丞一人。

掌凡诸乐事。

周时为大司乐。

汉西京曰太乐令。

汉东京曰大予乐令。

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

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

魏世置。

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

丞一人。

光,明也。

禄,爵也。

勋,功也。

秦曰郎中令,汉因之。

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

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

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

光禄勋郊祀掌三献。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

宫殿门户,至今犹属。

晋哀帝兴宁二年,省光禄勋,并司徒。

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

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

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

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

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

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

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

后汉光禄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

魏以来复无员。

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

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

丞二人。

掌宫门屯兵,秦官也。

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

后元年,复为卫尉。

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

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

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

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

丞一人。

掌刑辟。

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

兵狱同制,故曰廷尉。

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

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

秦为廷尉。

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

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

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监,一人。

正、监并秦官。

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

魏、晋以来,直云监。

廷尉评,一人。

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

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

魏、晋以来,直云评。

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

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

廷尉律博士,一人。

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

丞一人。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

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

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

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

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

丞一人。

掌舂御米。

汉东亦置。

导,择也。

择米令精也。

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茎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

丞一人。

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

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

汉东京及魏并不置。

晋武泰始十年复置。

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

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

丞一人。

掌中服御之物。

秦官也,汉因之。

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

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

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

并掌造军器。

秦官也,汉因之。

于周则为玉府。

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

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

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

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

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

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

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

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

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

丞一人。

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

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

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

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

丞一人。

掌染,秦官也,汉因之。

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

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

丞一人。

掌土木之役。

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

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

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

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鸿,大也。

胪,陈也。

晋江左初省。

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

周穆王所置,秦因之。

《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

晋江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

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

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

太仆,汉成帝置。

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魏改汉制,在九卿下。

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

有后则置,无则省。

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

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阴官,秋者阴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

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

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

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

尚犹主也。

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

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

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

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

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

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

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

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

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

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嵩、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二十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

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

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

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

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

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

后何充解录,又参关尚书。

录尚书职无不总。

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之官,大录万机之政也”凡重号将军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

大明末复置。

此后或置或省。

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

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

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

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

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

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

其四曰客曹,主外国夷狄事。

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凡六尚书。

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

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仆射、右丞,掌禀假钱谷。

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

吏曹掌选举、斋祠。

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

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

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

吏曹任要,多得超迁”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

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

晋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

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又置。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

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

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

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不五曹尚书。

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

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书。

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

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

仆射、尚书,分领诸曹。

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

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

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

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

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

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

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

《汉仪》,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

匈奴单于,宣帝之世,保塞内附。

成帝世,单于还北庭矣。

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则置郎疑是光武时,所主匈奴,是南单于也。

《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

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

主作文书,起立事草。

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

尚书寺居建礼门内。

尚书郎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绵緤为之。

给帷帐、毡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给尚书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护衣服,奏事明光殿。

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

以丹朱色地,谓之丹墀。

尚书郎口含鸡舌香,以其奏事答对,欲使气息芬芳也。

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

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

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而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隃麋墨一丸。

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

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

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

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

晋江左初,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余十七曹也。

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

宋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曹。

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并置。

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盖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

太宗世,省骑兵。

今凡二十曹郎。

以三公、比部主法制。

度支主算。

支,派也。

度,景也。

都官主军事刑狱。

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

今尚书官上朝及下,禁断行人,犹其制也。

汉又制,丞、郎见尚书,呼曰明时。

郎见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则有都令史、令史、书令史、书吏干。

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自晋至今,或减或益,难以定言。

《汉仪》有丞相令史。

令史,盖前汉官也。

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朱诞,则都令史其来久矣。

分曹所掌如尚书也。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

八坐丞郎初拜,并集都坐,交礼。

迁,又解交。

汉旧制也。

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复解交也。

尚书令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库令,一人。

掌军器,秦官。

至二汉,属执金吾。

晋初罢执金吾,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二汉、魏、晋并隶太仆。

太仆既省,隶尚书驾部。

上林令,一人。

丞一人。

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

丞、尉属水衡都尉。

池监隶少府。

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隶少府。

晋江左阙。

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将军,一人。

司马一人。

主工匠土木之事。

汉左右校令,其任也。

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

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

侍中,四人。

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

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

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

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

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

汉西京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

久次者为仆射。

汉东京又属少府,犹无员。

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答。

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操斩白蛇剑,参乘。

余皆骑,在乘舆车后。

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

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

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

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

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

秩比二千石。

宋书·卷三十八·志第二十八·州郡四

〔沈约〕 〔南北朝〕

益州刺史,汉武帝分梁州立,所治别见梁州,领郡二十九,县一百二十八,户五万三千一百四十一,口二十四万八千二百九十三。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七十。

蜀郡太守,秦立。

晋武帝太康中,改曰成都国,后复旧。

领县五,户一万一千九百二,口六万八百七十六。

成都令,汉旧县。

郫令,汉旧县。

繁县令,汉旧县。

鞞县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并曰牛鞞,属犍为,何志晋穆帝度此。

永昌令,孝建二年,以侨户立。

广汉太守,汉高帝六年立。

《晋太康地志》属梁州。

领县六,户四千五百八十六,口二万七千一百四十九。

去州陆六百。

去京都水九千九百。

雒县令,汉旧县。

什邡令,汉旧县。

郪县令,汉旧县。

新都令,汉旧县,晋武帝为王国,太康六年省为县。

属广汉。

阳泉令,蜀分绵竹立。

伍城令,晋武帝咸宁四年立,太康六年省,七年又立。

何志刘氏立。

巴西太守,谯周《巴记》,建安六年,刘璋分巴郡垫江以上为巴西郡。

徐志本南阳冠军流民,寓入蜀汉,晋武帝立,非也。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

何志梁、益二州无此郡。

领县九,户四千九百五十四,口三万三千三百四十六。

阆中令,汉旧县,属巴郡。

西充国令,《汉书地理志》,巴郡有充国县。

《续汉郡国志》,和帝永元二年,分阆中立充国县。

二志不同。

《晋太康地志》有西南二充国,属巴西。

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六年,分充国为南充国。

安汉令,旧县,属巴郡。

汉昌令,和帝永元中立。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平州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野民归化立。

怀归令,徐志不注置立。

益昌令,徐志不注置立。

梓潼太守,《晋太康地志》刘氏分广汉立。

本属梁州,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永初郡国》又有汉德、新兴,徐同。

徐云,新兴,义熙九年立。

汉德,旧县。

案二汉并无汉德县,《晋太康地志》、王隐并有,疑是刘氏所立。

何益、梁二州无此郡。

领县四,户三千三十四,口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六。

涪令,汉旧县,属广汉。

梓潼令,汉旧县,属广汉。

西浦令,徐志义熙九年立。

万安令,徐志旧县。

二汉、晋并无。

巴郡太守,秦立。

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三十四,口一万三千一百八十三。

去州内水一千八百,陆五百,外水二千二百。

去京都水六千。

江州令,汉旧县。

临江令,汉旧县。

垫江令,汉旧县,献帝建安六年度巴西,刘禅建兴十五年复旧。

枳令,汉旧县。

遂宁太守,《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立。

领县四,户三千三百二十。

巴兴令,徐志不注置立,疑是李氏所立。

德阳令,前汉无,后汉、《晋太康地志》属广汉。

广汉令,汉旧县,属广汉。

宁蜀郡复有此县,未知孰是。

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江阳太守,刘璋分犍为立。

中失本土,寄治武阳。

领县四,户一千五百二十五,口八千二十七。

江阳令,汉旧县,属犍为。

绵水令。

〔别见〕 汉安令。

〔别见〕常安令,晋孝武立。

怀宁太守,秦、雍流民,晋安帝立。

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三,户一千三百一十五,口五千九百五十。

寄治成都。

始平令。

〔别见〕 西平令,《永初郡国》直云西。

何志故属天水,名西县。

万年令,汉旧名,属冯翊。

宁蜀太守,《永初郡国》有而何无,徐云旧立。

《永初郡国》及徐并有西垫江县,今无。

领县四,户一千六百四十三。

广汉令〔别见〕,遂宁郡复有此县。

广都令,汉旧县,属蜀郡。

升迁令,《晋太康地志》属汶山。

西乡令,本名南乡,属汉中,晋武太康三年更名。

越巂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故邛都国。

何志无。

领县八,户一千三百四十九。

邛都令,汉旧县。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

台登长,汉旧县。

晋兴长,《永初郡国》有。

会无长,汉旧县。

卑水长,汉旧县。

定莋长,汉旧县。

苏利长,汉县曰苏示,囗曰苏利。

汶山太守,《晋太康地志》汉武帝立,孝宣地节三年合蜀郡,刘氏又立。

领县二,户一千一百七,口六千一百五。

去州陆一百。

去京都水一万。

都安侯相,蜀立。

晏官令,何志魏平蜀立。

《晋太康地志》无。

南阴平太守〔阴平郡别见〕,永嘉流寓来属,寄治苌阳。

领县二。

户一千二百四十,口七千五百九十七。

阴平令。

〔别见〕绵竹令,汉旧县,属广汉。

犍为太守,汉武帝建元六年,开夜郎国立。

领县五,户一千三百九十,口四千五十七。

去州陆九十。

去京都水一万。

武阳令,汉旧县。

南安令,汉旧县。

资中令,汉旧县。

僰道令,汉旧县。

治官令,晋安帝义熙十年立。

始康太守,关陇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四,户一千六十三,口四千二百二十六。

寄治成都。

始康令,晋安帝立。

新城子相,晋安帝立。

谈令,晋安帝立。

晋丰令,晋安帝立。

晋熙太守,秦州流民,晋安帝立。

领县二,户七百八十五,口三千九百二十五。

晋熙令,晋安帝立。

苌阳令,晋安帝立。

晋原太守,李雄分蜀郡为汉原,晋穆帝更名。

领县五,户一千二百七十二,口四千九百六十。

去州陆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江原男相,汉旧县,属蜀郡。

临邛令,汉旧县,属蜀郡。

晋乐令,何志故属沈黎。

《晋太康地志》无沈黎郡及晋乐县。

徙阳令,前汉徙县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

《晋太康地志》有徙阳县,属汉嘉。

汉嘉令,前汉青衣县属蜀郡,顺帝阳嘉二年更名。

刘氏立为汉嘉郡,晋江右犹为郡,江左省为县。

宋宁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吴营侨立。

领县三,户一千三十六,口八千三百四十二。

寄治成都。

欣平令,与郡俱立。

宜昌令,与郡俱立。

永安令,与郡俱立。

安固太守,张氏于凉州立。

晋哀帝时,民流入蜀,侨立此郡,本属南秦,文帝元嘉十六年度益州。

领县六,户一千一百二十,口六千五百五十七。

去州一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

略阳令。

〔别见〕桓陵令,张氏立。

临渭令,《晋太康地志》属略阳。

清水令。

〔别见〕。

下邽令,何志汉旧县。

案二汉、晋并无此县。

兴固令,何志新立。

南汉中太守,晋地记,孝武太元十五年,梁州刺史周琼表立。

徐志,北汉中民流寓,孝武大明三年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属梁州,领县与此同。

以《永初郡国》及《起居》检,则是太元所立,而何志无此郡,当是永初以后省,大明三年复立也。

领县五,户一千八十四,口五千二百四十六。

南长乐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郑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苞中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沔阳令,徐志与郡俱立。

南城固令,徐志与郡俱立。

北阴平太守,徐志本属秦州,文帝元嘉二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何志,秦、梁、益并无。

领县四,户一千五十三,口六千七百六十四。

阴平令。

〔已见〕 南阳令,徐志本南阳白民流寓立。

桓陵令,徐志本安固郡民流寓立。

顺阳令,徐志本南阳民流寓立。

武都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并无此郡。

徐志本属秦州,流寓立。

领县五。

户九百八十二,口四千四百一。

武都令,汉旧名。

下辩令。

〔别见〕汉阳令,汉旧名。

略阳令,汉属略阳郡,流寓配。

安定令,旧安定郡,流寓配。

新城太守,何志新分广汉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口五千九百七十一。

去州〔阙〕去京都九千五百三十。

北五城令,何志新分五城立。

怀归令,何志新立。

南新巴太守〔新巴郡别见〕,《起居注》新巴民流寓,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立。

何志新立,新巴民先属梁州,既立害配。

领县六,户一千七十,口二千六百八十三。

新巴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城令,何志晋安帝立。

晋安令,何志晋安帝立。

汉昌令,何志晋安帝立。

桓陵令,何志晋哀帝立。

按《起居注》,南新巴,元嘉十二年立。

何云新立,则非先有此郡,而云此诸县晋哀帝、安帝立,不详。

绥归令,何无此。

徐有,不注置立。

南晋寿太守,梁州元有晋寿,文帝元嘉十二年,于剑南以侨流立。

领县五,户一千五十七,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去州一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

晋寿令。

〔别见〕 兴安令。

〔别见〕 兴乐令,二汉、魏无。

《晋太康地记》云“元年更名。

本曰白马,属汶山”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益部,无白马县。

邵欢令。

〔别见〕 白马令。

〔别见〕 宋兴太守,文帝元嘉十年,免建平营立。

领南陵、建昌二县。

何志无复南陵,有南汉、建忠。

徐无建忠,有永川,何云建忠新立。

领县三,户四百九十六,口一千九百四十三。

寄治成都。

南汉令,何志晋穆帝立。

故属汉中,流寓来配。

建昌令,何志新立。

永川令,徐志新立。

南宕渠太守,徐志本南中民,蜀立。

《起居注》,本属梁州,元嘉十六年度。

《永初郡国》梁州有宕渠郡,领县三,与此同。

而无“南”字,何同。

若此郡元嘉十六年度益,则何志应在益部,不详。

领县三,户五百四,口三千一百二十七。

宕渠令,二汉、《晋太康地志》属巴郡。

汉兴令,二汉、魏无,晋地志有,属兴古郡。

宣汉令,前汉无,后汉属巴郡,《晋太康地志》无。

天水太守〔别见〕,《永初郡国》、何志益州无此郡。

徐志与今同。

领县三,户四百六十一。

宋兴令,徐志不注置立。

上邽令。

〔别见〕 西县长。

〔别见〕 东江阳太守,何志晋安帝初,流寓入蜀,今新复旧土为郡。

领县二,户一百四十二,口七百四十。

去州一千五百八十。

去京都水八千九十。

汉安令,前汉无,后汉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江阳。

绵水令,何志晋孝武立。

沈黎太守,《蜀记》云“汉武元鼎十一年,分蜀西部邛莋为沈黎郡,十四年罢”案元鼎至六年,云十一年,非也。

又二汉、晋并无此郡,《永初郡国》有,何无,徐云旧郡。

领县四,户六十五。

城阳令,徐不注置立。

兰令,汉旧县,属越巂,作“阑”,《晋太康地志》无。

旄牛令,前汉属蜀郡,后汉属蜀郡属国都尉,《晋太康地志》属汉嘉。

宁州刺史,晋武帝太始七年分益州南中之建宁、兴古、云南、永昌四郡立。

太康三年省,立南夷校尉。

惠帝太安二年复立,增牂牁、越巂、朱提三郡。

成帝咸康四年,分牂牁、夜郎、朱提、越巂四郡为安州,寻罢并宁州。

越巂复还益州。

今领郡十五,县八十一,户一万二百五十三。

去京都一万三千三百。

建宁太守,汉益州郡滇王国,刘氏更名。

领县十三,户二千五百六十二。

味县令,汉旧县。

同乐令,晋武帝立。

谈槁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牧麻令,汉旧县,作牧靡。

漏江令,汉旧县,属牂牁。

晋武帝立。

同濑长,汉旧县。

“同”作“铜”。

昆泽长,汉旧县。

新定长,《晋太康地志》有。

存邑,《晋太康地志》有。

同并长,汉旧县,前汉作同并,属牂牁。

晋武帝咸宁五年省,哀帝复立。

万安长,江左立。

毋单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新兴长,江左立。

晋宁太守,晋惠帝太安二年,分建宁西七县为益州郡,晋怀帝更名。

领县七,户六百三十七。

去州七百三十。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七百。

建伶令,旧汉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连然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滇池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谷昌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秦臧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阙〕〔俞元长,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双柏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建宁。

牂牁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领县六,户一千九百七十。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二千。

万寿令,晋武帝立。

且兰令,汉旧县云故且兰,《晋太康地志》无。

故毋敛令,汉旧县。

晋乐令,江左立。

丹南长,江左立。

新宁长,何、徐不注置立。

平蛮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平夷郡,后避桓温讳改。

领县二,户二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一万三千。

平蛮令,汉旧县,属牂牁,故名平夷。

鄨令,汉旧县,属牂牁。

夜郎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牂牁、朱提、建宁立。

领县四,户二百八十八。

去州一千。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

夜郎令,汉旧县,属牂牁。

广谈长,《晋太康地志》属牂牁。

谈乐长,江左立。

谈柏令,汉旧县,属牂牁。

朱提太守,刘氏分犍为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十。

去州七百二十。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六百。

朱提令,前汉属犍为,后汉属犍为属国都尉。

堂狼令,前汉属犍为,“狼”作“琅”。

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临利长,江左立。

汉阳长,前汉属犍为,后汉无,《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南秦长,本名南昌,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南广太守,晋怀帝分朱提立。

领县四,户四百四十。

去州水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百。

南广令,汉旧县,属犍为,《晋太康地志》属朱提。

新兴令,何志不注置立。

晋昌令,江左立。

常迁长,江左立。

建都太守,晋成帝分建宁立。

领县六,户一百七。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十。

新安令,晋成帝立。

经云令,晋成帝立。

永丰令,晋成帝立。

临江令,晋成帝立。

麻应长,晋成帝立。

遂安长,晋成帝立。

西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兴古之东立。

何志晋成帝立,非也。

《永初郡国》、何志并有西宁县,何云晋成帝立,今无。

领县五,户一百七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三百。

西平令,何志晋成帝立。

温江令,何志晋成帝立。

都阳令,何志晋成帝立。

案《晋起居注》,太康二年置兴古之都唐县,疑是。

晋绥长,何志晋成帝立。

义成长,何志晋成帝立。

案此五县应与郡俱立。

西河阳太守,晋成帝分河阳立。

领县三,户三百六十九。

去州二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五百。

芘苏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永昌。

“芘”作“比”。

成昌令,晋成帝立。

建安长,晋成帝立。

东河阳太守,晋怀帝永嘉五年,宁州刺史王逊分永昌、云南立。

《永初郡国》又有西河阳,领楪榆、遂段、新丰三县,何、徐无。

〔遂段、新丰二县,二汉、晋并无。

〕领县二,户一百五十二。

去州二千。

去京都水一万五千。

东河阳令,何不注置立,疑与郡俱立。

楪榆长,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前汉》“楪”作“叶”。

云南太守,《晋太康地志》云,故属永昌。

何志刘氏分建宁、永昌立。

领县五,〔疑〕户三百八十一。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云南令,前汉属益州郡,后汉属永昌,《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云平长,晋武帝咸宁五年立。

东古复长,汉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并云姑复。

《永初郡国》、何并云东古复,何不注置立。

西古复长,《永初郡国》有。

何不注置立。

兴宁太守,晋成帝分云南立。

领县二,户七百五十三。

去州一千五百。

去京都水一万四千五百。

梇栋令,汉旧县,属益州,《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青蛉令,汉旧县,属越巂,《晋太康地志》属云南。

兴古太守,汉旧郡,《晋太康地志》故牂牁。

何志刘氏分建宁、牂牁立,则是后汉末省也。

领县六,户三百八十六。

去州二千三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漏卧令,汉旧县。

属牂牁。

宛暖令,汉旧,属牂牁。

本名宛温,为桓温改。

律高令,汉旧县,属益州郡,后省。

晋武帝咸宁元年,分建宁郡修云、俞元二县间流民复立律高县。

修云、俞元二县,二汉无。

西安令,江左立。

句町令,汉旧县,属牂牁。

南兴长。

江左立。

梁水太守,晋成帝分兴古立。

领县七,户四百三十一。

去州水三千。

去京都水一万六千。

梁水令,与郡俱立。

腾休长,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何志故属建宁,晋武帝从兴古治之,遂以属焉。

西隋令,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并作“随”。

毋棳令,汉旧县,属益州郡,《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刘氏改曰西丰,晋武帝泰始五年,复为毋棳。

新丰长,何志不注置立。

建安长,何志不注置立。

镡封长,汉旧县,属牂牁,《晋太康地志》属兴古。

广州刺史,吴孙休永安七年,分交州立。

领郡十七,县一百三十六,户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六,口二十万六千六百九十四。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南海太守,秦立。

秦败,尉他王此地,至汉武帝元鼎六年,开属交州。

领县十,户八千五百七十四,口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七。

番禺男相,汉旧县。

熙安子相,文帝立。

增城令,前汉无,后汉有。

博罗男相,汉旧县。

二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

酉平令,《永初郡国》有。

龙川令,旧县。

怀化令,晋安帝立。

绥宁男相,文帝立。

高要子相,汉旧县,属苍梧,文帝废。

始昌令,文帝立。

苍梧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立。

《永初郡国》又有高要、建陵、宁新、都罗、端溪、抚宁六县。

建陵、宁新,吴立。

都罗,晋武分建陵立。

晋武帝太康元年,改新宁曰宁新。

端溪〔别见〕、抚宁始见《永初郡国》。

高要,何志无,余与《永初郡国》同。

徐志无建陵、宁新、抚宁三县。

何、徐二志并有怀熙一县。

思安、封兴、荡康、侨宁四县,疑是宋末度此也。

今领县十一,户六千五百九十三,口万一千七百五十三。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五千五百九十。

广信令,汉旧县。

猛陵令,汉旧县。

怀熙令,文帝立。

思安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封兴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荡康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侨宁令,《永初郡国》有,及何志并属晋康,徐志度此。

遂成令,《永初郡国》有。

丁留令,晋武帝太康七年,以苍梧蛮夷宾服立,囗作“丁溜”。

溜音留。

广陵令,《永初郡国》有。

武化令,徐志以前无,疑是宋末所立。

晋康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治元溪。

《永初郡国》治龙乡。

何志无复龙乡县,当是晋末立。

元嘉二十年前,以龙乡并端溪也。

《永初郡国》又有封兴、荡康、思安、辽安、开平县。

何志无辽安、开平二县,余与《永初郡国》同。

封兴、荡康、思安〔别见〕、辽安、开平,应是晋末立,元嘉二十年前省。

今领县十四,户四千五百四十七,口一万七千七百一十。

去州水五百,去京都水五千八百。

端溪令,汉旧县,何志属苍梧,徐志属此。

晋化令,何志不注置立,疑是晋末所立。

都城令,何志晋初分建陵立,今无建陵县。

按《太康地志》唯有都罗、武城县。

乐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宾江令,何志无,徐志有。

说城令,何志无,徐志有。

元溪令,《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夫阮令,《永初郡国》有。

侨宁令,何志云汉旧县,检二汉《地理》《郡国》,无。

苍梧又有侨宁县。

安遂令,文帝立。

永始令,文帝立。

武定令,文帝立。

文招令,何志无,徐志有二文招,一属绥建,一属晋康。

熙宁令,何志无,徐志有。

新宁太守,晋穆帝永和七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平兴、永城县,何、徐志有永城,无平兴。

此二县当是晋末立。

平兴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永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何志又有熙宁县,云新立,当是文帝所立。

徐志无,当是元嘉二十年后省也。

今领县十四,户二千六百五十三,口一万五百一十四。

去州水六百二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

南兴令,何志汉旧县。

检二汉《地理》《郡国》、《晋太康地志》并无。

《永初郡国》有。

临允令,汉旧县,属合浦,《晋太康地志》属苍梧。

何志,吴度苍梧。

新兴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博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甘东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单牒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潭令,文帝立。

平乡令,文帝立。

城阳令,文帝立。

威化令,文帝立。

初兴令,文帝立。

抚纳令,徐志有。

归顺令,徐志有。

永平太守,晋穆帝升平五年,分苍梧立。

《永初郡国》有雷乡、卢平、员乡、逋宁、开城五县,当是与郡俱立。

何、徐志无雷乡、员乡,又有熙平,云新立,疑是文帝所立。

雷乡、员乡当是元嘉二十年以前省。

卢平、逋宁、开城当是大明八年以后省。

今领县七,〔疑〕户一千六百九,口一万七千二百二。

去州水一千二百。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

安沂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丰城令,吴立,属苍梧。

《永初郡国》并安沂,当是宋初并。

何志有,当是元嘉中复立。

苏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徐曰藉平。

叔安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夫宁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武林令,文帝立。

郁林太守,秦桂林郡,属尉他,武帝元鼎六年复,更名。

《永初郡国》有安远、程安、威定〔三县别见〕、中胄、归化五县。

中胄疑即桂林之中溜。

归化,二汉、《晋太康地志》无,疑是是江左所立。

何志无中胄、归化,余三县属桂林,徐志同。

今领县十七,户一千一百二十一,口五千七百二十七。

去州水一千六百。

去京都水七千九百。

布山令,汉旧县。

领方令,汉旧县,吴改曰临浦,晋武复旧。

阿林令,汉旧县。

郁平令,吴立曰阴平,晋武太康元年更名。

新邑令,吴立。

建初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徐同。

宾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威化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新林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龙平令,《永初郡国》有,何志不注置立。

安始令,吴立曰建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怀安令,何志吴改,未知先何名。

《吴录》地理无怀安县名。

《太康地志》无。

《永初郡国》有。

晋平令,吴立曰长平,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绥宁令,《永初郡国》并领方,何无徐有。

归代令,徐志有。

中胄令,徐志有。

建安令,《永初郡国》有,何无,徐有。

桂林太守,本县名,属郁林。

吴孙皓凤皇三年,分郁林,治武熙县,不知何时徙。

《永初郡国》有常安、夹阳二县。

夹阳,晋武帝太康元年分龙冈立。

常安,《太康地志》有而王隐无。

何、徐并无此二县。

今领县七,户五百五十八,口二千二百五。

去州水一千五百七十五。

去京都水六千八百。

中溜令,汉旧县,属郁林,《晋太康地志》无。

龙定令,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龙冈,疑是。

《永初郡国》、何、徐并云龙定。

武熙令,本曰武安,应是吴立,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故属郁林。

阳平令,《永初郡国》、何、徐并有。

何云新置。

按晋武帝太康元年,立桂林之洋平县,疑是。

安远令,晋武帝太康六年立,属郁林。

《永初郡国》犹属郁林,何、徐属此。

程安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威定令,《永初郡国》属郁林,何、徐属此。

疑是江左立。

高凉太守,二汉有高凉县,属合浦。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立,治思平县,不知何时徙。

吴又立高熙郡,太康中省并高凉,宋世又经立,寻省。

《永初郡国》高凉又有石门、广化、长度、宋康四县。

何、徐并无宋康,当是宋初所立,元嘉二十年以前省,其余当是江左所立。

领县七,户一千四百二十九,口八千一百二十三。

去州水一千一百。

去京都水六千六百。

思平令,《晋太康地志》有。

莫阳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

平定令,何志有,不注置立。

安宁令,吴立。

罗州令,何志新立。

西巩令,何志新立。

禽乡令,何志新立。

新会太守,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

《广州记》云“永初元年,分新宁立,治盆允”未详孰是。

领县十二,户一千七百三十九,口万五百九。

去州三百五十。

宋元令,《永初郡国》无,文帝元嘉九年,割南海、新会、新宁三郡界上新民立宋安、新熙、永昌、始成、招集五县。

二十七年,改宋安为宋元。

新熙令。

永昌令。

始成令。

招集令。

盆允令,《永初郡国》故属南海,何、徐同。

新夷令,吴立曰平夷,晋武帝太康元年更名,故属南海。

封平令,《永初郡国》云故属新宁,何云故属南海,徐同。

封乐令,文帝元嘉十二年,以盆允、新夷二县界归化民立。

初宾令,何志新立。

义宁令,何志新立。

始康令,何志新立。

东官太守,何志故司盐都尉,晋成帝立为郡。

《广州记》,晋成帝咸和六年,分南海立。

领县六,户一千三百三十二,口一万五千六百九十六。

去州水三百七十。

去京都水五千六百七十。

宝安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安怀令,《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兴宁令,江左立。

海丰男相,《永初郡国》、何、徐并不注置立。

海安男相,吴曰海宁,晋武改名。

《太康地志》属高兴。

欣乐男相,本属南海,宋末度。

义安太守,晋安帝义熙九年,分东官立。

领县五,户一千一百一十九,口五千五百二十二。

去州三千五百。

去京都水八千九百。

海阳令,何志晋初立。

《晋太康地志》无。

晋地记故属东官。

绥安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海宁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潮阳令,何志与郡俱立。

晋地记故属东官。

义招令,晋安帝义熙九年,以东官五营立。

宋康太守,本高凉西营,文帝元嘉九年立。

领县九,户一千五百一十三,口九千一百三十一。

去州水九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九百七十。

广化令,《晋太康地志》有,属高兴,《永初郡国》属高凉。

单城令,何志新立。

逐度令,何志新立。

海邻令,何志新立。

化隆令,何志新立。

开宁令,何志新立。

绥定令,何志新立。

石门长,何志故属高凉。

威覃长,徐志有。

绥建太守,文帝元嘉十三年立。

孝武孝建元年,有司奏化注、永固、绥南、宋昌、宋泰五县,旧属绥建,中割度临贺,相去既远,疑还绥建。

今唯有绥南,余并无。

何、徐又有新招县,云本属苍梧,元嘉十九年改配。

徐志晋康复有此县,疑误。

今领县七,〔疑〕户三千七百六十四,口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一。

去州〔阙〕。

新招令,本四会之官细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化蒙令,本四会古蒙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怀集令,本四会之银屯乡,元嘉十三年分为县。

四会男相,汉旧县,属南海。

化穆令,何志新立。

绥南令,《永初郡国》、徐并无。

海昌太守,文帝元嘉十六年立。

何有覃化县,徐无。

领县五,户一千七百二十四,口四千七十四。

去州水六百五十。

去京都水五千四百九十四。

宁化令,徐志新立。

威宁令,徐志新立。

永建令,徐志新立。

招怀令,徐志新立。

兴定令,文帝元嘉九年立,属新会,后度此。

宋熙太守,文帝元嘉十八年,以交州流寓立昌国、义怀、绥宁、新建四县为宋熙郡,今无此四县。

二十七年,更名宋隆。

孝武孝建中,复改为宋熙。

领县七,户二千八十四,口六千四百五十。

去州水三百四十五。

去京都水五千二百。

平兴令,徐志新立。

初宁令,徐志新立。

建宁令,徐志新立。

招兴令,徐志新立。

崇化令,徐志新立。

熙穆令,徐志新立。

崇德令,徐志新立。

宁浦太守,《晋太康地志》,武帝太康七年改合浦属国都尉立。

《广州记》,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吴分郁林立,治平山县。

《吴录》孙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为合浦北部尉,领平山、兴道、宁浦三县。

又云晋分平山为始定,宁浦为涧阳,未详孰是。

《永初郡国》有安广县,无始定县。

何、徐并无此郡。

领县六。

涧阳令,晋武帝太康七年立。

《永初郡国》作“简阳”。

兴道令,晋武帝太康元年,以合浦北部营之连道立。

《吴录》有此县,未详。

宁浦令,《晋太康地记》本名昌平,武帝太康元年更名。

《吴录》有此县,未详。

吴安令,《吴录》无。

平山令,《晋太康地记》有。

始定令,《晋太康地记》有,《永初郡国》无。

晋兴太守,晋元帝太兴元年,分郁林立。

晋兴。

熙注。

桂林。

增翊。

安广。

广郁。

晋城。

郁阳。

乐昌郡。

乐昌令。

始昌令。

宋元令。

乐山令。

义立令 安乐令。

交州刺史,汉武帝元鼎六年开百越,交趾刺史治龙编。

汉献帝建安八年,改曰交州,治苍梧广信县。

十六年,徙治南海番禺县。

及分为广州,治番禺。

交州还治龙编。

领郡八,县五十三,户一万四百五十三。

去京都水一万。

交趾太守,汉武帝元鼎六年开。

领县十二,户四千二百三十三。

龙编令,汉旧县。

句漏令,汉旧县。

朱涘令,汉旧县。

吴兴令,吴立。

西于令,汉旧县。

定安令,汉旧县。

望海令,汉光武建武十九年立。

海平令,吴立曰军平,晋武改名。

武宁令,吴立。

羸〔力知反〕娄令,汉旧县。

曲敭音阳〕令,汉旧县。

南定令,吴立曰武安,晋武改。

何志无。

武平太守,吴孙皓建衡三年讨扶严夷,以其地立。

领县六。

〔上阙〕户一千四百九十。

去州水二百一十,陆〔下阙〕。

〔上阙〕《吴录》无,《晋太康地志》有。

吴定长,吴立。

新道长,江左立。

晋化长,江左立。

九真太守,汉武元鼎六年立。

领县十二,〔疑〕户二千三百二十八。

去州水八百。

去京都水一万一百八十。

移风令,汉旧县。

故名居风,吴更名。

胥浦令,汉旧县。

松原令,晋武帝分建初立。

高安令,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晋分常乐立。

建初令,吴立。

常乐令,吴立。

军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军平县。

武宁令,吴立,何志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此县,而交趾有。

都庞〔音龙〕长,汉旧县。

《吴录》有,《晋太康地志》无。

宁夷长,何志晋武帝立,《太康地志》无。

津梧长,晋武帝分移风立。

九德太守,故属九真,吴分立。

何志领县七,今领县十一,户八百九。

去州水九百。

去京都水一万九百。

浦阳令,晋武帝分阳远立。

阳远,吴立曰阳成,太康二年更名,后省。

九德令,何志吴立。

咸欢令,汉旧县。

都禋长,何志晋武帝分九德立。

西安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

《吴录》亦无。

南陵长,何志晋武帝立。

《太康地志》无,王隐有。

越常长,何志吴立,《太康地志》无。

宋泰令,宋末立。

宋昌令,宋末立。

希平令,宋末立。

日南太守,秦象郡,汉武元鼎六年更名,吴省,晋武帝太康三年复立。

领县七,户四百二。

去州水二千四百。

去京都水一万六百九十。

西卷令,汉旧县作“卷”。

卢容令,汉旧县。

象林令,汉旧县。

寿泠令,晋武太康十年,分西卷立。

朱吾令,汉旧县。

无劳长,晋武分北景立。

北景长,汉旧县。

义昌郡,宋末立。

宋平郡,孝武世,分日南立宋平县,后为郡。

越州刺史,明帝泰始七年立。

百梁太守,新立。

忄龙苏太守,新立。

永宁太守,新立。

安昌太守,新立。

富昌太守,新立。

南流太守,新立。

临漳太守,先属广州。

合浦太守,汉武帝立,孙权黄武七年,更名珠官,孙亮复旧。

先属交州。

领县七,户九百三十八。

去京都水一万八百。

合浦令,汉旧县。

徐闻令,故属朱崖。

晋平吴,省朱崖,属合浦。

朱官长,吴立,“朱”作“珠”。

荡昌长,晋武分合浦立。

朱卢长,吴立。

晋始长,晋武帝立。

新安长,江左立。

宋寿太守,先属交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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