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内篇·论赞第九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

二《传》云公羊子、穀梁子,《史记》云太史公。

既而班固曰赞,荀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王隐曰议,何法盛曰述,常璩曰撰,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

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

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焉。

夫论者,所以辩疑惑,释凝滞。

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 者,其义实在于斯。

司马迁始限以篇终,各书一论。

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文,史论之烦,实萌于此。

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衒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无味,承祚懦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

孟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

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

仲豫义理虽长,失在繁富。

自兹以降,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

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

若袁彦伯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

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苟得其理,遂忘其文。

观过知仁,斯之谓矣。

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

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文省可知。

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

项羽重瞳,岂舜苗裔。

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

又如班固赞曰:石建之浣衣,君子非之。

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

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也。

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

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

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

范晔改彼述名,呼之以赞。

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事多者则约之使少,理寡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

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末,篇目相离,断绝失次。

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李、南、北《齐史》,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

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

亦犹文士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

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

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

必备加击难,则五车难尽。

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春秋左氏传》一经发表,就被人们称之为假君子。其中《公羊传》和《谷梁传》被《史记》称之为太史公。后来班固称之为赞,《东观》称之为序,谢承称之为诠,陈寿称之为评,王隐称之为议,何法盛称之为述,常璩称之为撰,刘昺称之为奏。袁宏和裴子野自豪地使用自己的名字,皇甫谧和葛洪则列出他们的别号。编写史书的官员通常被称为史臣。他们的名称各异,但目的都一致,都是为了总结论述和赞美。 论述的目的就是辩证思考和解释疑惑,消除困惑。如果智者和愚者都同意,那就不需要商榷了。《孔子曰》这个引文的意义就在于这一点。司马迁开始限定篇章的结尾,每书一论。如果必须理论必不可少,就强行加入文字,史书的论述就变得繁琐,源于此种情况。众所周知,《春秋》作为历史史书,持论应该更加广泛简略。如果有些事情确凿无疑,就设立论述来裁决,这些都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写作技巧,只顾华丽的辞藻,美句,把这些内容放进简单的笔记中,却不知道一部史书的整体框架,涉及到重要与次要。必须寻找其得失,考察其异同,子长淡然淡泊,不考虑实际,承祚迟缓,不敢言切,贤才相继出现,不同时期都有。孟坚的辞句优雅,道理多贴切。尤其美妙的是,有官方的仪式风格,华丽典雅,很值得歌颂。仲豫的义理虽然详细,但过于繁杂。从那以后,流派扩展,遗忘归来,总体来说,形式多于实质,理论少于文艺,夸大雄辞,夸口过分。必须选择其中优秀的,再加以扩展应用,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中最优秀的,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次之,孙安国并没有多少可取之处,习凿齿时有可观之处。袁彦伯努力装扮玄言,谢灵运夸张高大的论述,玉卮毫无根据,又何足称道!王劭志在直截了当,言辞中既有淳朴又有野性,只关注理论,忘记了文艺。观察过失,知道仁义,这就是说的。大唐修《晋书》,作者都是当代词人,远离史官、班固,接近徐矗、庾肩吾。以这样的轻浮之句装点出历史的篇章,无异于给壮士化妆,给高士穿上华丽的丝绸。有论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重复,言简意赅。比如太史公说:看张良的相貌就像美丽的妇人;项羽的双瞳重瞳,怎么可能是舜的后裔。这里是另外加上其他的话,来补充书中的内容,所谓事无重出。还有班固夸赞石建洗衣,君子不同意;杨王孙裸体葬,比秦始皇更有智慧。这里是片言只言片语,意义非常清楚,所谓言简意赅。后来的赞语作品,多录下记载和传记中的话,只是在文辞上做了些装饰。到了后来,则天子的言行,都详细记载在传记末尾,再加上论述,使得言行前后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简单地再复述一遍。 马迁《自序传》之后,历代写作各篇,都陈述了自己的意图。之后班固改为诗体,称之为述。范晔改变了那个叙述的名字,称之为赞。接着述赞成为了例子,篇章中有一章,事情很多的地方就简略写,理论少的地方就详细展开,实事多的,详细而简略不同。也要观察人的善恶,史书的褒贬,都是离不开这一点的。 然而,总述却需要合并在一篇中,使得文章有条理,易于阅读。《后书》的蔚宗实际上与班固的书籍类似,只是各自附在正文后面,篇目相离,断断续续的。而后来的作者,却没有发现这个错误,比如萧、李、南、北的《齐史》,以及大唐新修的《晋史》,都依附范《书》误本,篇末有赞。每卷都陈述,已经很繁琐了,再加上嗣论称赞,就更加冗长了。就像文人刻碑一样,序言结束后又继续铭文;释氏演法,义尽之后又用偈言宣扬。如果写史书如此,就很难讨论到简洁的问题了。至于与夺的不一致,是非失衡,比如班固对贾谊的深刻排斥,范晔对隗嚣的虚假美化,陈寿认为诸葛不如管、萧,魏收称伊尔朱可方霍,有人说损害了实事,有人说不符合道德标准。如果必须对每一个论点进行批评,那就无法详细论述了。所以简略地总结一下。



史通·内篇·序例第十

〔刘知几〕 〔唐〕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

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

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

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

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毛义养亲。

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

峤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爰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衒文彩。

后来所作,他皆若斯。

如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

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

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

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

盖为史之道,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何为者?

滥觞笔迹,容或可观。

累屋重架,无乃太甚。

譬夫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解嘲》。

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

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

国无法,则上下靡定。

史无例,则是非莫准。

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

左氏立传,显其区域。

科条一辨,彪炳可观。

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

唯令升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孙已下,遂蹑其踪。

史便中兴,于斯为盛。

若沈《宋》之志序,萧《齐》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其实例也。

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

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

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异夫范依叔骏,班习子长。

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

案皇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

”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

又案百药《齐书》例云:“人有本行字者,今并书其名。

”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

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

又《晋》、《齐》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

”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

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释非理,成其偶中。

所谓画蛇而加以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史通·内篇·题目第十一

〔刘知几〕 〔唐〕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乘。

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略为主。

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

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

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

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

案吕、陆二氏,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

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

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

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

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

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

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

而何氏《中兴》,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

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

至如陈、项诸雄,寄编汉籍。

董、袁群贼,附列《魏志》。

既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

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

顾后来作者,莫之遵效。

逮《新晋》,始以十六国主持,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

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

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郑、诸葛传是也。

必人多而姓同者,则结定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

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标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

《春秋》万国,事具《传》中。

读者研寻,篇中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

魏收因之,则又甚矣。

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则云僣晋司马叡、岛夷刘裕。

河西酋长,则云私署凉州牧张寔、私署凉王李暠。

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

必如收意,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僣西楚霸王项羽、伪宁朔王隗嚣。

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二具言,无所不尽者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

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

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史通·内篇·断限第十二

〔刘知几〕 〔唐〕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

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

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孟子”。

此皆正其疆里,开其首端。

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

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若《汉书》之立表志,其殆侵官离局者乎?

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

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

《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

表志所录,乃尽犠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

胶柱调瑟,不亦谬欤!

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

《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

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

一成其例,莫之敢移。

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吕而已。

若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不涉霸图,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

夫汉之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之毙,遂刊于《魏书》乎?

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

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

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

伯符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

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

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

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故氐、羌有录,索虏成传。

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

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前作,遂乃南笼典午,北吞诸伪,比于群盗,尽入传中。

但当有晋元、明之时,中原秦、赵之代,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

又张、李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与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

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

譬夫行不由径,非所闻焉。

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斯则可矣。

如班《书?

地理志》,首全写《禹贡》一篇。

降为后书,持续前史。

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

昔春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章名。

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

诸如此说,求之历代,何书不有?

而作之者,曾不知前撰已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

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钧。

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

为史之体,有若于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

”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

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

然必谓都无其累,则吾未之许也。

史通·内篇·编次第十三

〔刘知几〕 〔唐〕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

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

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得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

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

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余亲。

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

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于元王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

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

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

向居刘末,职才卿士。

昭穆既疏,家国又别。

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代并编。

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京共列。

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尚曰周王。

君未系颈,且云秦国。

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建年,不编《平纪》之末。

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

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

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弟及,历数相承。

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窟。

夫东观秉笔,容或谄于当时,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僣盗,为我驱除。

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

而陈寿《蜀书》首标二牧,次列先主,以继焉、璋。

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

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暗,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

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

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欤!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犹在,而遽列和年。

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

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黜永元而尊中兴,显义宁而隐大业。

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

行之一时,庶叶权道。

播之千载,宁为格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

表志异体,不必相涉。

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相与因循。

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

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

闻义不徙,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后外戚而先夷狄。

老子与韩非并列,贾诩将荀彧同编,《孙弘传赞》,宜居《武》、《宣》纪末。

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

如斯舛谬,不可胜纪。

今略其尤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史通·内篇·称谓第十四

〔刘知几〕 〔唐〕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

”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必也正名乎!

” 是知名之折中,君子所急。

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邪!

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

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僣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也。

自兹已降,论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

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

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

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

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为屈者乃成寇贼也。

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

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

二方之于上国,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而并霸。

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

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

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

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

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各谥,僣帝者皆称之以王。

此则赵犹人君,加以主号。

杞用夷礼,贬同子爵。

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

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愧德,其唯武王。

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

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

如成、穆两帝,刘、萧二明,梁简文兄弟,齐武成昆季,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

而史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此诸天子,可也。

必若当涂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

故《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也而已。

至如元氏,起于边朔,其君乃一部之酋之长耳。

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六君。

自开辟以来,未之有也。

而《魏书?

序纪》,袭其虚号,生则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

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

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

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赤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皆出当代,史臣编录,无复张驰。

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

及后来作者,颇慕斯流,亦时采新名,列成篇题。

若王《晋》之《处士》、《寒俊》,沈《宋》之《二凶》、《索虏》,即其事也。

唯魏收远不师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无所宪章。

其撰《魏书》也,乃以平阳王为出帝,司马氏为僣晋,桓、刘已下,通曰岛夷。

夫其陷齐则轻抑关右,党魏则深诬江外,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语必不经,名惟骇物。

昔汉世原涉大修坟墓,乃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欲以继迹京兆,齐声曹尹,而人莫之肯从,但云原氏阡而已。

故知事非允当,难以遵行。

如收之苟立诡名,不依故实,虽复刊诸竹帛,终罕传于讽诵也。

抑又闻之,帝王受命,历数相承,虽旧君已没,而致敬无改,岂可等之凡庶,便书之以名者乎?

近代文章,实同儿戏。

有天子而称讳者,若姬满、刘庄之类是也。

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泽之类是也。

史论立言。

理当雅正。

如班述之叙圣卿也,而曰董公惟亮。

范赞之言季孟也,至曰隗王得士。

习谈汉主,则谓昭烈为玄德。

裴引魏室,则目文帝为曹丕。

夫以淫乱之臣,忽隐其讳,正朔之后,反呼其名。

意好奇而辄为,文逐韵而便作。

用舍之道,其例无恒。

但近代为史,通多此失。

上才犹且若是,而况中庸者乎?

今略举一隅,以存标格云尔。

史通·内篇·书志第八

〔刘知几〕 〔唐〕

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

及班、马著史,别裁书志。

考其所记,多效《礼经》。

且纪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片文,于斯备录。

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

名目虽异,体统不殊。

亦犹楚谓之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则有前曰《平准》,后云《食货》。

古号《河渠》,今称《沟洫》。

析《郊祀》为《宗庙》,分《礼乐》为《威仪》。

《悬象》出于《天文》,《郡国》生于《地理》。

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异而大同。

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

《百官》、《舆服》,谢拾孟坚之遗。

王隐后来,加以《瑞异》。

魏收晚进,弘以《释老》。

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

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已久,不悟其非。

亦有事应可书,宜别标一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察。

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

(以上《书志序》)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

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

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绵长,故书有《天官》,诸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

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

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

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

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

至如惑退舍,宋公延龄,中台告坼,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

若乃体分蒙澒,色著青苍,丹曦素魄之躔次,黄道紫宫之分野,既不预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其间唯有袁山松、沈约、萧子显、魏收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

凡所记录,多合事宜。

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

(以上《天文志》)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

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

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

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

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

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

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

天文则星占、月会、浑图、周髀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

史臣所书,宜其辍简。

而近世有著《隋书》者,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

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

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

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

必不能去,当变其体。

近者宋孝王《关东风俗传》亦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

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

习兹楷则,庶免讥嫌。

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 于宋生得之矣。

(以上《艺文志》)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

此理昭昭,不易诬也。

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

又语曰:“太岁在酉,乞浆得酒。

太岁在巳,贩妻鬻子。

”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

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晦明莫之测也。

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

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

其事也如江璧传于郑客,远应始皇。

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

门枢白发,元后之祥。

桂树黄雀,新都之识谶。

举夫一二,良有可称。

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宝皆迂阔。

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旱雩舛侯,螟螣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遂,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

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徵,昊穹垂谪,厥罚安在?

探赜索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

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只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

作者犹广之以《拾遣》,加之以《语录》。

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所略。

盖亦多矣。

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失其事?

何得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

夏徵舒之构逆,当夫昭代。

楚严作霸,荆国始僣称王。

高宗谅阴,亳都实生桑谷。

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

鲁僖末年,三桓世官,杀嫡立庶。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

移的就箭,曲取相谐。

掩耳盗钟,自云无觉。

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鹙著青色,负蠜非中国之虫,鸲鹆为夷狄之鸟。

如斯诡妄,不可殚论。

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亦惑乎?

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

向、歆之解,父子不同。

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

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藏荣绪、沈约、萧子显相承载笔,竞志五行。

虽未能尽善,而大较多实。

何者?

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

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

兼以古书从略,求徵应者难该。

近史尚繁,考祥符者易洽。

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

日蚀不常,文伯所对。

至如梓慎之占星象,赵达之明风角,单扬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徵晋乱于苍鸟,斯皆肇彰先觉,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

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

若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

”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

”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呜呼!

世之作者,其鉴之哉!

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受嗤千载也。

(以上《五行志》)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广闻见,难为删削也。

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

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而言焉。

夫圆首方足,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貌,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

四支六府,疴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灼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

且身名并列,亲疏自明,岂可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

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

茫茫九州,言语各异,大汉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威之广被。

且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

既艺文有志,何不为《方言志》乎?

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

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五行》出刘向《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

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

若加以二志,幸有其书,何独舍诸?

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

虽递补所阙,各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

何者?

京邑翼翼,四方是则。

千门万户,兆庶仰其威神。

虎踞龙蹯,帝王表其尊极。

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

阿房、未央,穷奢者由其败国。

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

且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

故齐府肇建,颂魏都以立宫。

代国初迁,写吴京而树阙。

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

至如两汉之都咸、洛,晋、宋之宅金陵,魏徙伊、瀍,齐居漳、滏,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模宏远,名号非一。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

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列状四荒之经。

观之者擅其博闻,学之者骋其多识。

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筇竹传节,蒟酱流味,大宛献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

爰及魏、晋,迄于周、隋,咸迹遐迩来王,任土作贡。

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

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公。

不议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

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

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于晚叶,谱学尤烦。

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士庶。

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

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

及永嘉东渡,流寓扬、越。

代氏南迁,革夷从夏。

于是中朝江左,南北混淆。

华壤边民,虏汉相杂。

隋有天下,文轨大同。

江外、山东,人物殷凑。

其间高门素族,非复一家。

郡正州都,世掌其任。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往,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

如休文《宋籍》,广以《符瑞》。

伯起《魏篇》,加之《释老》。

徒以不急为务,曾何足云。

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

庶乎后来作者,择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各纂次,以志名编。

夫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也。

对曰: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

远则汉有《三辅典》,近则隋有《东都记》。

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宫阙名》,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

盖都邑之事,尽在是矣。

谱牒之作,盛于中古。

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挚虞《族姓记》。

江左有两王《百家谱》,中原有《方思格》。

盖氏族之事,尽在事矣。

自沉莹著《监海水土》,周处撰《阳羡风土》,厥类众多,谅非一族。

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

《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穷。

盖方物之事,尽在是矣。

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

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

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海之贫罄哉?

(以上杂志)

史通·内篇·表历第七

〔刘知几〕 〔唐〕

盖谱之建名,起于周代,表之所作,因谱象形。

故桓君山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上,并效周谱。

”此其证欤?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

何者?

《易》以六爻穷变化,《经》以一字成褒贬,《传》包五始,《诗》含六义。

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

观马迁《史记》则不然矣。

夫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

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

且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

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越至世家,表在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

既而班、《东》二史,各相祖述,迷而不悟,无异逐狂。

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

何者?

当春秋、战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表。

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

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郡县,何用表其年数,以别于天子者哉!

又有甚于斯者。

异哉,班氏之《人表》也!

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

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表乎?

且其书上自庖犠,下穷嬴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剪截,何断而为限乎?

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

当晋氏播迁,南据扬、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间诸伪,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长。

崔鸿著表,颇有甄明,比于《史》、《汉》群篇,其要为切者矣。

若诸子小说,编年杂记,如韦昭《洞纪》、陶弘景《帝代年历》,皆因表而作,用成其书。

既非国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史通·内篇·列传第六

〔刘知几〕 〔唐〕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

盖纪者,编年也。

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

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

《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

如项王立传,而以本纪名,非惟羽僣之盗,不可同于天子。

且推其序事,皆作传言,求谓之纪,不可得也。

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

子曾不之怪,何独尤于《项纪》哉?

”对曰:不然。

夫五帝之与夏、殷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

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后羿,似黄帝之蚩尤。

譬诸闰位,容可列纪。

方之骈拇,难以成编。

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

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析为列传,不入殷篇。

《项纪》则上下同载,君臣交杂,纪名传体,所以成嗤。

夫纪传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

案范晔《汉书》记后妃六宫,其实传也,而谓之为纪。

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

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时而异。

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

若陈馀、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相参并录是也。

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

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废。

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

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庸自托,得厕于朋流。

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

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

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

借如召平、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

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

嗟乎!

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

其间则有生无令闻,死无异迹,用使游谈者靡徵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

若斯人者,可胜纪哉!

古人以没而不朽为难,盖为此也。

史通·内篇·世家第五

〔刘知几〕 〔唐〕

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

当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迄乎秦世,分为七雄。

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

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

案: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

至如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

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而名实无准。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

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藩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

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管氏之三归反坫?

又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

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

至于汉代则不然。

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

异姓封侯者,必从宦天朝,不临方域。

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方经数世,虽名班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

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

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

自兹已降,年将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扬、益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

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

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

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蜀世家。

持彼僣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冲之规乎!

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

牛弘《周史》,南记萧詧。

考其传体,宜曰世家。

但近古著书,通无此称。

用使马迁之目,湮没不行。

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

史通·内篇·本纪第四

〔刘知几〕 〔唐〕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

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

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

及司马迁之著《史记》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

后世因之,守而勿失。

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

但区域既定,而疆理不分,遂令后之学者罕详其义。

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

若以西伯、在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

必以西北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

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

项羽僣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

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

春秋吴、楚僣拟,书如列国。

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曰西楚,号止霸王者乎?

霸王者,即当时诸侯。

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

曹武虽曰人臣,实同王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

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

后来作者,宜准于斯。

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

年既不编,何纪之有?

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倘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

逮伯起之次《魏书》,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

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

此其义也。

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

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

世之读者,幸为详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