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节

孟子曰:“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

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

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

一正君而国定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孟子说:“为官的小人不值得去谴责,政治不值得去非议。只有大人才能纠正君主心术的错误。君主仁,就没有人不仁;君主义,就没有人不义;君主正,就没有人不正,一旦把君主端正了,国家就安定了。”


注释

适(zhé):通“谪”,谴责。 间(jiàn):诋毁,非议。 格:纠正。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一节

〔孟子〕 〔周〕

孟子曰:“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二节

〔孟子〕 〔周〕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三节

〔孟子〕 〔周〕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四节

〔孟子〕 〔周〕

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

乐正子见孟子。

孟子曰:“子亦来见我乎?

” 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 曰:“子来几日矣?

”曰:“昔者。

” 曰:“昔者,则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

” 曰:“舍馆未定。

” 曰:“子闻之也,舍馆定,然后求见长者乎?

” 曰:“克有罪。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二十五节

〔孟子〕 〔周〕

孟子谓乐正子曰:“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

我不意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十九节

〔孟子〕 〔周〕

孟子曰:“事孰为大?

事亲为大。

守孰为大?

守身为大。

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

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

孰不为事?

事亲,事之本也。

孰不为守?

守身,守之本也。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

将彻,必请所与。

问有余,必曰‘有’。

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

将彻,不请所与。

问有余,曰:‘亡矣’。

将以复进也。

此所谓养口体者也。

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十八节

〔孟子〕 〔周〕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

” 孟子曰:“势不行也。

教者必以正。

以正不行,继之以怒。

继之以怒,则反夷矣。

‘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

’则是父子相夷也。

父子相夷,则恶矣。

古者易子而教之。

父子之间不责善。

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十七节

〔孟子〕 〔周〕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 孟子曰:“礼也。

”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

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

嫂溺,援之以手。

子欲手援天下乎?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十六节

〔孟子〕 〔周〕

孟子曰:“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

侮夺人之君,惟恐不顺焉,恶得为恭俭?

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

孟子·第七卷·离娄上·第十五节

〔孟子〕 〔周〕

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

眸子不能掩其恶。

胸中正,则眸子了焉。

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

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