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十二曲·其三·枉凝眉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

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

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

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一个林黛玉,绛珠仙草;一个贾宝玉,顽石转世。 如果我们没有缘分,今生又怎能与他相遇。 如果我们有缘分,那怎么婚事(林黛玉)、知己(贾宝玉)的梦却又化为乌有? 一个常常为宝玉流泪,一个常常为黛玉感叹。 宝玉与黛玉的“爱情”终究如镜花水月一样不能成为现实。 想想还有多少眼泪,怎能经得住岁月的如此摧残。


注释

阆苑(làng yuàn):传说中神仙所住的地方。也称阆风苑、阆风之苑,传说中在昆仑山之巅,是西王母居住的地方。在诗词中常用来泛指神仙居住的地方,有时也代指帝王宫苑。 仙葩(pā):仙花。“阆苑仙葩”自然指绛珠仙子林黛玉。 瑕:玉的疵斑。“美玉无瑕”指贾宝玉。 虚化:成空,化为乌有。戚序本误作“虚花”,变动词为名词;程式乙本改作“虚话”,变心事为明言;甲戌本经涂改;今从庚辰本。 “一个枉自嗟呀(jiē yā), 一个空劳牵挂”句:一个常因宝玉而流泪(指黛玉),一个常因黛玉而感叹(指宝玉)。很显然这里说的就是正文以及脂批所提示的宝玉对黛玉诉肺腑等事。嗟呀,因悲伤而叹息。牵挂,在情况不明时对人的悬念。它与前面晴雯判词中“多情公子空牵念”的“牵念”以及后面写探春的《分骨肉》曲中“奴去也,莫牵连”的“牵连”意思相同。 “水中月、镜中花”:都是虚幻的景象。 “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句:曹雪芹八十回后原稿中有《证前缘》一回(靖藏本第七十九回批),写黛玉“泪尽夭亡”。


简介

《枉凝眉》是《红楼梦》中的判曲,主要以这首曲子写红楼梦的男女主角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理想”因各种缘故最终破灭的故事,林黛玉的泪尽而逝。曲名《枉凝眉》,意思是悲愁有何用,也即曲中所说的“枉自嗟呀”。凝眉,皱眉,悲愁的样子。



红楼梦十二曲·其四·恨无常

〔曹雪芹〕 〔清〕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销耗。

望家乡路远山高。

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红楼梦十二曲·其五·分骨肉

〔曹雪芹〕 〔清〕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

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红楼梦十二曲·其六·乐中悲

〔曹雪芹〕 〔清〕

襁褓中,父母叹双亡。

纵居那绮罗丛中谁知娇养?

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

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

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红楼梦十二曲·其七·世难容

〔曹雪芹〕 〔清〕

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

天生成孤僻人皆罕。

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

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

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

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红楼梦十二曲·其八·喜冤家

〔曹雪芹〕 〔清〕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

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贱的公府千金似下流。

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红楼梦十二曲·其一·引子

〔曹雪芹〕 〔清〕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都只为风月情浓。

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忆少年·飞花时节

〔朱彝尊〕 〔清〕

飞花时节,垂杨巷陌,东风庭院。

重帘尚如昔,但窥帘人远。

叶底歌莺梁上燕,一声声伴人幽怨。

相思了无益,悔当初相见。

胡蓝狱

〔尤侗〕 〔清〕

去年杀韩信,今年醢彭越。

徐常幸前死,诸公宁望活?

丞相戮,将军诛,觖望恣肆固有迹,坐以谋反疑有无,罪止及身或收孥。

杀胡党,杀蓝党,万十万人保无枉?

文武军民打一网。

一斗粟,一座城,一条龙,一连鹰,革左塌何纷纷,得非此辈之冤魂!

聊斋志异·卷六·狼三则(其二)

〔蒲松龄〕 〔清〕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聊斋志异·卷六·狼三则(其一)

〔蒲松龄〕 〔清〕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

歘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

步亦步,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

既走,又从之。

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即竟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

逡巡近之,则死狼也。

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