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桓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衰,伐郑。

【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

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

将享诸郊。

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

」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

」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

」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

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

弗克而还。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十五年春季,周桓王派大夫家父来鲁国索取车辆,这是不合于礼的。诸侯不进贡车辆、礼服,天子不求取个人财物。 祭仲专权,郑厉公对他很担心,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去杀他。雍纠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雍姬知道了,对她母亲说:“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近?”她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父亲却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说:“雍氏不在他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我怀疑这件事,所以告诉您。”祭仲就杀了雍纠,把尸体摆在周氏的池塘边。郑厉公装载了尸体逃离郑国,说:“大事和妇女商量,死得活该。” 夏季,郑厉公逃亡到蔡国。六月二十二日,郑昭公进入郑国。许叔进入许国都城。桓公和齐襄公在艾地会见,目的是为了谋划安定许国。 秋季,郑厉公凭借栎地的人杀了檀伯,因而就居住在栎地。 冬季,鲁桓公与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地会见,策划进攻郑国,以便护送厉公回国。可是战争失败了,军队各自回国。



左传·桓公·桓公十六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冬,城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

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

夷姜缢。

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

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

寿子告之,使行。

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

有无父之国则可也。

」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

急子至,曰:「我之求也。

此何罪?

请杀我乎!

」又杀之。

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

惠公奔齐。

左传·桓公·桓公十七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癸巳,葬蔡桓侯。

及宋人、卫人伐邾。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

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

姑尽所备焉。

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 蔡桓侯卒。

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

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

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

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谓昭公知所恶矣。

公子达曰:「高伯其为戮乎?

复恶已甚矣。

左传·桓公·桓公十八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

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传】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

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

易此,必败。

」 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

齐侯通焉。

公谪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

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

请以彭生除之。

」齐人杀彭生。

秋,齐侯师于首止。

子亹会之,高渠弥相。

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

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

人曰:「祭仲以知免。

」仲曰:「信也。

」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

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

王子克奔燕。

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

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

」周公弗从,故及。

左传·庄公·庄公元年

〔左丘明〕 〔周〕

【经】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孙于齐。

夏,单伯送王姬。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王姬归于齐。

齐师迁纪、郱、鄑、郚。

【传】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

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为外,礼也。

左传·庄公·庄公三年

〔左丘明〕 〔周〕

【经】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夏四月,葬宋庄公。

五月,葬桓王。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冬,公次于滑。

【传】三年春,溺会齐师伐卫,疾之也。

夏五月,葬桓王,缓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纪于是乎始判。

冬,公次于滑,将会郑伯,谋纪故也。

郑伯辞以难。

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左传·桓公·桓公十四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乙亥,尝。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

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乙亥,尝。

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

焚渠门,入,及大逵。

伐东郊,取牛首。

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左传·桓公·桓公十三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

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

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

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

举趾高,心不固矣。

」遂见楚子曰:「必济师。

」楚子辞焉。

入告夫人邓曼。

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

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

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

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

」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

」及鄢,乱次以济。

遂无次,且不设备。

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

大败之。

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

楚子曰:「孤之罪也。

」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

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

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左传·桓公·桓公十二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公会宋公于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

丙戌,卫侯晋卒。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

丁未,战于宋。

【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

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

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

冬,又会于龟。

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

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

《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

』无信也。

」 楚伐绞,军其南门。

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

」从之。

绞人获三十人。

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

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

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左传·桓公·桓公十一年

〔左丘明〕 〔周〕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秋七月,葬郑庄公。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突归于郑。

郑忽出奔卫。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

公会宋公于夫钟。

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

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

莫敖患之。

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

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

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

若败郧师,四邑必离。

」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

」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

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

成军以出,又何济焉?

」莫敖曰:「卜之?

」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

」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

祭仲曰:「必取之。

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

三公子皆君也。

」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

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

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

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

」亦执厉公而求赂焉。

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

己亥,厉公立。

左传·桓公·桓公十年

〔左丘明〕 〔周〕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

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

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

弗献。

既而悔之。

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

」乃献。

又求其宝剑。

叔曰:「是无厌也。

无厌,将及我。

」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

郑公子忽有功焉。

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

鲁以周班后郑。

郑人怒,请师于齐。

齐人以卫师助之。

故不称侵伐。

先书齐、卫,王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