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史官建置第一

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

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之客,谅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

夫如是者何哉?

皆以图不朽之事也。

何者而称不朽乎?

盖书名竹帛而已。

向使世无竹帛,时缺史官,虽尧、舜之与桀、纣,伊、周之与莽、卓,夷、惠之与跖,蹻,商、冒之与曾、闵,俣一从物化。

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

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

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干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

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

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

故备陈其事,编之于后。

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

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

至于三代,其数渐繁。

案《周官》、《礼记》,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

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曲礼》曰:“史载笔,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

”《韩诗外传》云:“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令也。

”斯则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名目既多,职务咸异。

至于诸侯列国亦各有史官,求其位号,一同王者。

至于孔甲、尹逸,名重夏、殷,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则伯黡司籍,鲁则丘明受经,此并历代史臣之可得言者。

降及战国,史氏无废。

盖赵鞅,晋之一大夫尔,有直臣书过,操简笔于门下。

田文,齐之一公子尔,每坐对宾客,侍史记于屏风。

至若秦、赵二主渑池交会,各命其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鼓缶。

此则《春秋》“君举必书”之义也。

然则官虽无缺,而书尚有遗,故史臣等差,莫辨其序。

案《吕氏春秋》曰:“夏太史终古见桀惑乱,载其图法出奔商。

商太史向挚见纣迷乱,载其图法出奔周。

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亦以其法归周。

”又《春秋》晋、齐太史书赵、崔之弑。

郑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太史书其名,且曰七子。

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然则诸史之任,太史其最优乎?

至秦有天下,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章》。

此则自夏迄秦,斯职无改者矣。

汉兴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马谈为之。

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

叙事如《春秋》。

及谈卒,子迁嗣。

迁卒,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

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

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

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

故张衡、单扬、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侯而已。

当王莽代汉,改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

听事,侍傍记迹言行,盖效古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此其义也。

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

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

斯则兰台之职,盖当时著述之所也。

自章、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

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而都谓著作,竟无他称。

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

晋元康初,又职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已来,以“佐”名施于“作”下。

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其忧。

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

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

若中朝之华峤、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爰、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

而齐、梁二代又置修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若刘陟、谢昊、顾野王、许善心之类是也。

至若偏隅僣国,夷狄伪朝,求其史官,亦有可言者。

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

斯则典校无缺,属辞有所矣。

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

别有《曲笔》篇,言之详矣吴归命侯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左,华覈为其右。

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

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

伪汉嘉平初,公师彧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

前凉张骏时,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其国书。

蜀李与西凉朝记事,委之门下。

南凉主乌孤初定霸基,欲造国纪,以其参军郭韶为国纪祭酒,使撰录时事。

自馀伪主,多置著作宫,若前赵之和苞,后燕之董统是也。

元魏初称制,即有史臣,杂取他官,不恒厥职。

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著述,而未列名号。

其后始于秘书置著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

其佐三史者,不过一二而已。

普泰以来,三史稍替,别置修史局,其职有六人。

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史曹。

及洛京之末,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不宜归之汉士。

于是以谷纂、山伟更主文籍。

凡经二十余年,其事缺而不载。

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

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

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郎为下士,名谥虽易,而班秩不殊。

如魏收之擅名河朔,柳虬之独步关右,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

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都则与凤池相接。

而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

”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缺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

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成虚设。

凡有笔削,毕归馀官。

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事推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按《晋令》,著作郎掌起居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

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录帝言及宾客酬对。

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馀宫兼掌。

至隋,以吏部散官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兼领其事。

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既有著作,宜立起居。

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如庾自直、崔祖浚、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

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人,职与舍人同。

每天子临轩,侍立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

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

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

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

高祖、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

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

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也。

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之以成功。

今为载笑之别曹,立言贰职。

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

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诲之所执也。

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

故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笫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

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蔡姬许从孤死矣。

”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

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

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

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

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

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作《传》。

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

何者?

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

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

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

后来经始者,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

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

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

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

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

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

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

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也。

嗣宗沈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

斯岂能错综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

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

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

而书之谱传,借为美谈。

载之碑碣,增其壮观。

昔魏帝有言:“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此其效欤。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史通·外篇·古今正史第二

〔刘知几〕 〔唐〕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

”儒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又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

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春秋传》载楚左史能读三坟、五典。

《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

”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

爰及后古,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

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

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

”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

”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右说三坟五典案尧、舜相承,已见坟、典。

周监二代,各有书籍。

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

属秦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末孙曰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秦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受焉。

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才二十九篇。

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

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

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咸疑其谬。

《古文尚书》者,即孔忠所藏,科斗之文字也。

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

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十六卷。

司马迁屡访其事,故多有古说。

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

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家。

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

至于后汉,孔子之本遂绝。

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

王肃亦注《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乎?

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颐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

自是欧阳、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购得,诣阙以献。

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

古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右说《尚书》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

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作《春秋》。

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十二公行事。

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

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

《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

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穀梁》,乃召名儒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

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

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

逮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

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右说《春秋》。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

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

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传国语》,二十一篇。

斯盖采书、志等文,非唯鲁之史记而已。

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

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三篇。

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

右说《左传》。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

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

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惲祖述其书,遂宣布焉。

而十篇未成,有录而已。

元、成之间,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等传,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

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其谬。

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右说《史记》《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以后,阙而不灵。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

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

又雄、歆褒美伪新,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

于是采其旧事。

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

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

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书系,悉录家书封上。

固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

即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

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

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

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读。

其八表乃《天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

而《古今人表》尤不类本书。

始自汉末,迄乎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三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繁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

经五六年乃就。

其言简要,亦与纪传并行。

右说《汉书》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

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

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

复命待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于单、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思安等后,《儒林列传》入崔篆诸人。

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

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纪》。

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

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

会董卓作乱,大驾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

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

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唯著《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

泰始中,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元兴武,终于孝献,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又散骑常侍华峤删定《东观记》为《汉后书》,帝纪十二、皇后纪二、典十、列传七十、谱三,总九十七篇。

其十典竟不成而卒。

自斯已往,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

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

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篇。

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二家而已。

右说《后汉书》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创纪传,累载不成。

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藉,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定。

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

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

孚、峻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

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覈访求往事,相与记述。

并作之中,曜、莹为首。

当归命侯时,昭广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

覈表请召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

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已草而罢。

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戒,有益风化,愿垂采录。

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

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多。

宋文帝以《国志》载事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

由是世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右说《三国志》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束晳又撰十志。

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

先是,历阳令陈郡王铨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

子隐博学多闻,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

为其同僚虞预所诉,坐事免官。

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瘐亮于武昌镇。

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

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

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

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

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

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

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官,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已下,相次继作。

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朝。

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

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

采正典与杂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为纪十、志十二、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

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者焉。

右说《晋书》。

宋史,元嘉中,著作郎何承天草创纪传。

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

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

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言。

孝建初,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

宝生被诛。

大明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

爰因何、山、苏所述,勒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

自永光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史。

始自义熙肇号,终乎升明三年。

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传,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

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

”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右说《宋书》。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志》,以见其才。

沈约复撰齐史二十篇。

梁天建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

诏付秘阁。

起升明之年,尽永元之代。

为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

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

”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

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

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右说《齐书》。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昊相承撰录,已有百篇。

值承圣沦没,并从焚荡。

庐江何之元、沛国刘璠以所闻见,穷其始末,各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

陈祠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

但既当朝务,兼知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

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繁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

隋文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三史。

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

定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右说《梁书》、《陈书》。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高祖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光帝,聪怒而诛之。

刘曜时,平舆子和苞撰《汉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令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

其后又令王兰、陈安、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

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

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追撰二石事,集为《邺都记》、《赵记》等书。

前燕有起居注,杜辅全录以为《燕纪》。

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

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

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撰二主起居注。

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

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之书》十卷。

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

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令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

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菀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从事中郎刘昞又各著《凉书》。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

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

后著作郎董朏追录旧语,十不一存。

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修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

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

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

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扶风马僧虔、何东卫隆景并著《秦史》。

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

泓从弟和都,仕魏为佐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承光之世,并受命著其国书。

及统万之亡,多见焚烧。

西凉与西秦,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

段龟龙记吕氏,宗钦记沮渠氏,郭韶记秃发氏,韩显宗记冯氏。

唯有四者可知,自馀不详谁作。

魏氏黄门侍郎崔鸿,乃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

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

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十卷。

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右说《十六国春秋》。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纪,唯为十卷,而条例未成。

暨乎明元,废而不述。

神□二年,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鉴、高谠、邓颍、晁继、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十卷。

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

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并参著作,续成前史书,叙述国事,无隐所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

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

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

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

时有校书郎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

如是者五六岁。

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

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为纪传异科。

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

温子升复修《孝庄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

魏史官私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目击>仲让、裴昂之,高孝幹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

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

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

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

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

迁怒所至,毁及高曾。

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

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

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

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毙于狱中。

群怨谤声不息。

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

武成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

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澹与颜之推、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

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

炀帝以澹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褚亮、欧阳询等佐之。

会素薨而止。

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右说《魏书》高齐史,天统初,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

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记行师,不载它事。

自武平后,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

王乃凭述起居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时有六卷。

李在齐预修国史,创纪传书二十七卷。

自开皇初,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上送官,藏之秘府。

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

今之言齐史者,惟王、李二家云。

右说《北齐书》。

宇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有可称。

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叙纪纲,仍皆抵忤。

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右说《后周书》。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

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

炀帝世,惟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

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

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

事具于上。

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

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合为《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

书成,下于史阁。

惟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

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

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

太宗崩后,刊勒始成。

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称为《五代史志》。

右说《隋书》。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武德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

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编年体,号为“实录”。

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兼廉撰纪传,粗成三十卷。

至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

虽云繁杂,时有可观。

龙朔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总统史任。

更增前作,混成百卷。

如《高宗本纪》及永徽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

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

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邕焉。

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笑。

惜其短岁,功业未终。

至长寿中,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撰为《唐书》百有十卷。

凤及以喑聋不才,而辄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索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罕能自远。

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

其有出自胸臆,申其机杼,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

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

披其章句,不识所以。

既而悉收姚、许诸本,欲使其书独行。

由是皇家旧事,残缺殆尽。

长安中,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封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元年又与坚、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

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

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

自馀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右说《唐书》。

相和歌辞·北上行

〔李白〕 〔唐〕

北上何所苦,北上缘太行。

磴道盘且峻,巉岩凌穹苍。

马足蹶侧石,车轮摧高冈。

沙尘接幽州,烽火连朔方。

杀气毒剑戟,严风裂衣裳。

奔鲸夹黄河,凿齿屯洛阳。

前行无归日,返顾思旧乡。

惨戚冰雪里,悲号绝中肠。

尺布不掩体,皮肤剧枯桑。

汲水涧谷阻,采薪陇坂长。

猛虎又掉尾,磨牙皓秋霜。

草木不可餐,饥饮零露浆。

叹此北上苦,停骖为之伤。

何日王道平?

开颜睹天光。

史通·外篇·疑古第三

〔刘知几〕 〔唐〕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

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

其于事也则不然。

至若少昊之以鸟名官,陶唐之御龙拜职。

夏氏之中衰也,其盗有后羿、寒浞。

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

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其事。

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

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

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

及左氏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

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传》大行,擅名于世。

又孔门之著录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

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语》而已。

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

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

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

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

语其缺略,可胜道哉!

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又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

在于史籍,其义亦然。

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

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

”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汉景帝曰:“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斯并曩贤精鉴,已有先觉。

而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

斯乃周公之格言。

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

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

观夫子之定礼也,隐、闵非命,恶、视不终,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

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国风》,皆有怨剌,在于鲁国,独无其章。

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为同姓,而司败发问,对以“知礼”。

斯验世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缺漏无补。

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聋瞽。

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

凡有十条,列之于后。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云“克明俊德。

”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之人,比屋可封。

”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

案《春秋传》云:高阳、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

此十六族也。

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

帝鸿氏、少昊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谓之“浑沌”、“穷奇”、“梼杌”。

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

缙云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谓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称“四凶”。

而尧亦不能去。

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不分,贤愚共贯。

且《论语》有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

是则当咎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

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

其疑一也。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虞舜。

”孔氏《注》曰:“尧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

”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

”而书云其地有城,以“囚尧”为号。

识者凭斯异说,颇为禅授为疑。

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

何者?

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

观近古有奸雄奋发,自号勤王,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

求诸历代,往往而有。

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

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

其疑二也。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

”《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

”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汨罗,在汉则邑称零桂。

地总百越,山连五岭。

人风婐婳,地气歊瘴。

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

况以万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国?

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舍兹宝位,如释重负。

何得以垂殁之年,更践不毛之地?

兼复二纪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者乎?

历观自古人君废逐,若夏桀放于南巢,赵迁迁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斯则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

其疑三也。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益为启所诛。

”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

”凡此数事,语异正经。

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

案舜之放尧,无事别说,足验其情,已于此篇前言之详矣。

夫唯益与伊尹见戮,并于正书,犹无其证。

推而论之,如启之诛益,仍可覆也。

何者?

舜废尧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机权,势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

其事不成,自贻伊咎。

观夫近古篡夺,桓独不全,马仍反正。

若启之诛益,亦由晋之杀玄乎?

若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之祸者平?

其疑四也。

《汤誓序》云:“汤伐桀,战于鸣条。

”又云:“汤放桀于南巢,唯有惭德。

” 而《周书·殷祝》篇称“桀让汤王位”云云。

此则有异于《尚书》。

如《周书》之所说,岂非汤既胜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让,归王于己。

盖欲比迹尧、舜,袭其高名者乎?

又案《墨子》云:汤以天下让务光,而使人说曰:汤欲加恶名于汝。

务光遂投清泠之泉而死。

汤乃即位无疑。

然则汤之饰让,伪迹甚多。

考墨家所言,雅与《周书》相会。

夫《书》之作,本出《尚书》,孔父截剪浮词,裁成雅诰,去其鄙事,直云“惭德”,岂非欲灭汤之过,增桀之恶者乎?

其疑五也。

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

何者?

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

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

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欲加之罪,能无辞乎?

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列纣罪,有倍《五经》。

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

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朝!

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于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

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平?

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云:“杀武庚”。

案禄父即商纣之子也。

属社稷倾覆,家国沦亡,父首枭悬,母躯分裂,永言怨耻,生人莫二。

向使其侯服事周,而全躯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为生?

含齿戴发,何以为貌?

既而合谋二叔,徇节三监,虽君亲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诚可见,考诸名教,生死无惭。

议者苟以其功业不成,便以顽人为目。

必如是,则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向若陨仇雪怨,众败身灭,亦当隶迹丑徒,编名逆党者邪?

其疑七也。

《论语》曰:“大矣!

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

”案《尚书·序》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

”夫姬氏爵乃诸侯,而辄行征伐,结怨王室,殊无愧畏。

此则《春秋》荆蛮之灭诸姬,《论语》季氏之伐颛臾也。

又案某书曰:朱雀云云,文王受命称王云云。

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僣号而陵天子也。

然则戡黎灭崇,自同王者,服事之道,理不如斯。

亦犹近者魏司马文王害权臣,黜少帝,坐加九锡,行驾六马。

及其殁也,而荀勖犹谓之人臣以终。

盖姬之事殷,当比马之臣魏,必称周德之大者,不亦虚为其说乎?

其疑八也。

《论语》曰:“太伯可谓至德也已。

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案《吕氏春秋》所载云云,斯则太王钟爱厥孙,将立其父。

太伯年居长嫡,地实妨贤。

向若强颜苟视,怀疑不去,大则类卫伋之诛,小则同楚建之逐,虽欲勿让,君亲其立诸?

且太王之殂,太伯来赴,季历承考遗命,推让厥昆。

太伯以形质已残,有辞获免。

原夫毁兹玉体,从彼被发者,本以外绝嫌疑,内释猜忌,譬雄鸡自断其尾,用获免于人犠者焉。

又案《春秋》,晋士蒍见申生之将废也,曰:为吴太伯,犹有令名。

斯则太伯、申生,事如一体。

直以出处有异,故成败不同。

若夫子之论太伯也,不美其因病成妍,转祸为福,斯则当矣。

如云“可谓至德”者,无乃谬为其誉乎?

其疑九也。

《尚书·金縢》篇云:“管、蔡流言,公将不利于孺子。

”《左传》云:“周公杀管叔而放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

”案《尚书·君奭》篇《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

召公不说。

”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主之威,迹居疑似,坐招讪谤。

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愤懑。

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侧闻异议,能不怀猜?

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误我。

而周公自以不諴,遽加显戮,与夫汉代之赦淮南,明帝之宽阜陵,一何远哉!

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义薄矣。

而《书》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

其疑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书》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

今取其正经雅言,理有难晓,诸子异说,义或可凭,参而会之,以相研核。

如异于此,则无论焉。

夫远古之书,与近古之史,非唯繁约不类,固亦向背皆殊。

何者?

近古之史也,言唯详备,事罕甄择,使夫学者睹一邦之政,则善恶相参。

观一主之才,而贤愚殆半。

至于远古则不然。

夫其所录也,略举纲维,务存褒讳,寻其终始,隐没者多。

尝试言之,向使汉、魏、晋、宋之君生于上代,尧、舜、禹、汤之主出于中叶,俾史官易地而书,各叙时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

若乃轮扁称其糟粕,孔氏述其传疑,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

《武成》之篇,吾取其二三简。

推此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

岂比夫王沈之不实,沈约之多诈,若斯而已哉。

史通·外篇·惑经第四

〔刘知几〕 〔唐〕

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应运而生,生人以来,未之有也。

故使三千弟子、七十门人,钻仰不及,请益无倦。

然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

何者?

睹仲由之不悦,则矢天厌以自明。

答言偃之弦歌,则称戏言以释难。

斯则圣人之设教,其理含弘,或援誓以表心,或称非以受屈。

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

嗟夫!

古今世殊,师授路隔,恨不得亲膺洒扫,陪五尺之童。

躬奉德音,抚四科之友。

而徒以研寻蠹简,穿凿遗文,菁华久谢,糟粕为偶。

遂使理有未达,无由质疑。

是用握卷踌躇,挥毫悱愤。

傥梁木斯坏,魂而有灵,敢效接舆之歌,辄同林放之问。

但孔氏之立言行事,删《诗》赞《易》,其义既广,难以具论。

今惟摭其史文,评之于后。

何者?

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

杞伯以夷礼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

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

此则人伦臧否,在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

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

夫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凡在含识,皆知耻惧。

苟欺而可免,则谁不愿然?

且官为正卿,反不讨贼。

地居冢嫡,药不亲尝。

遂皆被以恶名,播诸来叶。

必以彼三逆,方兹二弑,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

迹涉瓜李,乃凝脂显录。

嫉恶之情,岂其若是?

其所未谕一也。

又案齐荼野幕之戮,事起阳生。

楚灵乾溪之缢,祸由观从。

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城门火而池鱼及。

必如是,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以其君卞急而好洁,可行欺以激怒,遂倾瓶水以沃庭,俾废炉而烂卒。

斯亦罪之大者,奚不书弑乎?

其所未谕二也。

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

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

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

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

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

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

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

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

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

其所未谕三也。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

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

戎实豺狼,非我族类。

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

其所未谕四也。

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则虽贱亦志。

斯岂非国之大事,不可限以常流者耶?

如阳虎盗入于讙,拥阳关而外叛,《传》具其事,《经》独无闻,何哉?

且弓玉云亡,犹获显记。

城邑失守,反不沾书。

略大存小,理乖惩劝。

其所未谕五也。

案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不避其讳。

此《春秋》之例也。

何为般、野之殁,皆以名书,而恶、视之殂,直云“子卒”。

其所未谕六也。

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以上通谓之杀。

此《春秋》之例也。

案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大夫荀息”。

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

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

其所未谕七也。

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

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姜氏淫奔,子般夭酷。

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

如公送晋葬,公与吴盟,为齐所止,为邾所败,盟而不至,会而后期,并讳而不书,岂非烦碎之甚?

且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

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

何者?

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

其所未谕八也。

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

“伯于阳”者何?

公子阳生也。

子曰:“我乃知之矣”。

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

”曰:“如尔所不知何?

”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

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时有弛张。

或沿或革,曾无定体,其所未谕九也。

又书事之法,其理宜明。

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则前后相会。

讨一人之出入,则始末可寻。

如定六年书“郑灭许,以许男斯归。

”而哀元年书“许男与楚围蔡。

” 夫许既灭矣,君执家亡,能重列诸侯,举兵围国者何哉?

盖其间行事,必当有说。

《经》既不书,《传》又阙载,缺略如此,寻绎难知,其所未谕十也。

案晋自鲁闵公已前,未通于上国。

至僖二年灭下阳已降,渐见于《春秋》。

盖始命行人自达于鲁也,而《琐语》、《晋春秋》载鲁国闵公时事,言之甚详。

斯则闻事必书,无假相赴者也。

盖当时国史,它皆仿此。

至于夫子所修也则不然。

凡书异国,皆取来告。

苟有所告,虽小必书。

如无其告,虽大亦阙。

故宋飞六鹢,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

晋灭三邦,大事也,以无告而阙之。

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比夫诸国史记,奚事独为疏阔?

寻兹例之作也,盖因周礼旧法,鲁策成文。

夫子既撰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者乎?

其所未谕十一也。

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

而《春秋》记它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

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

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

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

其所未谕十二也。

凡所未谕,其类尤多,静言思之,莫究所以。

岂“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 者欤?

将“某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者欤?

如其与夺,诸谢不敏。

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攸纵,将圣多能,便谓所著《春秋》,善无不备。

而审形者少,随声者多,相与雷同,莫之指实,榷而为论,其虚美者有五焉。

案古者国有史官,具列时事,观汲冢所记,皆与鲁史符同。

至如周之东迁,其说稍备。

隐、桓已上,难得而详。

此之烦省,皆与《春秋》不别。

又“获君曰止。

”“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杀,”“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

”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

则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

加以史策有阙文,时月有失次,皆存而不正,无所用心,斯又不可得而殚说矣。

而太史公云:夫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其虚美一也。

又案:宋襄公执滕子而诬之以得罪,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春秋》皆承告而书,曾无变革。

是则无辜者反加以罪,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戒,其义安在?

而左丘明论《春秋》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彰,”“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其虚美二也。

又案,《春秋》之所书,本以褒贬为主。

故《国语》晋司马侯对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

”公曰:“孰能?

”对曰:“羊舌肸习于《春秋》。

”至于董狐书法而不隐,南史执简而累进,又甯殖出君,而卒之犹名在策书。

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

自夫子之修《春秋》也,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本国之弑逐其君者有七,莫不缺而靡录,使其有逃名者。

而孟子云:“孔子成《春秋》,乱臣贼子惧。

”无乃乌有之谈欤?

其虚美三也。

又案《春秋》之文,虽有成例,或事同书异,理殊画一。

故太史公曰:“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罔,而褒忌讳之辞也。

”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

孟子云:“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其虚美四也。

又案,赵穿杀君而称宣子之弑,江乙亡布而称令尹所盗,此则春秋之世,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隐晦其说。

斯盖当时之恒事,习俗所常行。

而班固云:“仲尼殁而微言绝。

”观微言之作,岂独宣父者邪?

其虚美五矣。

考兹众美,征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

语曰:“众善之,必察焉。

”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

” 寻世之言《春秋》者,得非睹众善而不察,同尧、舜之多美者乎?

昔王充设论,有《问孔》之篇。

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

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将来学者,幸为详之。

史通·外篇·申左第五

〔刘知几〕 〔唐〕

古之人言《春秋》、三《传》者多矣,战国之世,其事罕闻。

当前汉专用《公羊》,宣皇已降,《穀梁》又立于学。

至成帝世,刘歆始重《左氏》,而竟不列学官。

大抵自古重两《传》而轻《左氏》者,固非一家,美《左氏》而讥两《传》者,亦非一族。

互相攻击,各用朋党,哤聒纷竞,是非莫分。

然则儒者之学,苟以专精为主,至于治章句,通训释,斯则可矣。

至于论大体,举宏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

故使今古疑滞,莫得而申者焉。

必扬榷而论之,言《传》者固当以《左氏》为首。

但自古学《左氏》者,谈之又不得其情,如贾逵撰《左氏长义》,称在秦者为刘氏,乃汉室所宜推先。

但取悦当时,殊无足采。

又案桓谭《新论》曰:“《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

” 而《东观汉记》陈元奏云:“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诋訾,故中道而废。

”班固《艺文志》云:丘明与孔子观鲁史记而作《春秋》,有所贬损,事形于《传》,惧罹时难,故隐其书。

末世口说流行,遂有《公羊》、《穀梁》、《邹氏》诸传。

而于《固集》复有难《左氏》九条三评等科。

夫以一家之言,一人之说,而参差相背,前后不同。

斯又不足观也。

夫解难者以理为本,如理有所阙,欲令有识心伏,不亦难乎?

今聊次其所疑,列之于后。

盖《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

案《春秋》昭二年: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子所以王也。

”然《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

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

其长一也。

又案哀三年,鲁司铎火,南宫敬叔命周人出御书,子服、景伯命宰人出礼书,其时于鲁文籍最备。

丘明既躬为太史,博总群书,至如梼杌、纪年之流,《郑书》、《晋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

其《传》广包它国,每事皆详。

其长二也。

《论语》子曰:“左丘明耻之,某亦耻之。

”夫以同圣之才,而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所摭,实广闻见。

其长三也。

如穀梁、公羊者,生于异国,长自后来,语地则与鲁产相违,论时则与宣尼不接。

安得以传闻之说,与亲见者争先者乎?

譬犹近世,汉之太史,晋之著作,撰成国典,时号正书。

既而《先贤》、《耆旧》、《语林》、《世说》,竞造异端,强书它事。

夫以传自委巷,而将班、马抗衡。

访诸古老,而与干、孙并列。

斯则难矣。

彼二《传》之方《左氏》,亦奚异于此哉?

其短一也。

《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

王子朝告于诸侯,闵马父嘉其辨说。

凡如此类,其数实多。

斯盖当时发言,形于翰墨。

立名不朽,播于他邦。

而丘明仍其本语,就加编次。

亦犹近代《史记》载乐毅、李斯之文语,《汉书》录晁错、贾生之笔。

寻其实也,岂是子长稿削,孟坚雌黄所构者哉?

观二《传》所载。

有异于此。

其录人言也,语乃龃龉文皆琐碎。

夫如是者何哉?

盖彼得史官之简书,此传流俗之口说,故使隆促各异,丰俭不同。

其短二也。

寻《左氏》载诸大夫词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征近代则循环可覆。

必料其功用厚薄,指意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

斯盖当时国史已有成文,丘明但编而次之,配《经》称《传》而已也。

如二《传》者,记言载事,失彼菁华。

寻源讨本,取诸胸臆。

夫自我作故,无所准绳,故理甚迂僻,言多鄙野,比诸《左氏》不可同年。

其短三也。

案二《传》虽以释《经》为主,其缺漏不可殚论。

如《经》云:“楚子麇卒”而《左传》云:公子围所杀。

及公、穀作《传》,重述《经》文,无所发明,依违而已。

其短四也。

《汉书》载成方遂诈称戾太子,至于阙下。

隽不疑曰:昔卫蒯聩得罪于先君,将入国,太子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

遂命执以属吏。

霍光由是始重儒学。

案隽生所引,乃《公羊》正文。

如《论语》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

子贡曰:夫子不为也。

何则?

父子争国,枭獍为曹,礼法不容,名教同嫉。

而《公羊》释义,反以卫辄为贤,是违父子之教,失圣人之旨,奖进恶徒,疑误后学。

其短五也。

若以彼三长,校兹五短,胜负之理,断然可知。

必执二《传》之文,唯取依《经》为主。

而于内则为国隐恶,于外则承赴而书,求其本事,大半失实,已于《惑经》篇载之详矣。

寻斯义之作也,盖是周礼之故事,鲁国之遗文,夫子因而修之,亦存旧制而已。

至于实录,付之丘明,用使善恶毕彰,真伪尽露。

向使孔《经》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

盖语曰:仲尼修《春秋》,逆臣贼子惧。

又曰:《春秋》之义也,欲盖而彰,求名而亡,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寻《春秋》所书,实兼此义,而《左传》所录,无愧斯言。

此则《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相须而成。

如谓不然,则何者称为劝戒者哉?

儒者苟讥左氏作《传》,多叙《经》外别事。

如楚、郑与齐三国之贼弑,隐、桓、昭、哀四君之篡逐。

其外则承告于彼,其内则隐讳如此。

若无左氏立《传》,其事无由获知。

然设使世人习《春秋》而唯取两《传》也,则当其时二百四十年行事茫然阙如,俾后来学者,兀成聋瞽者矣。

且当秦、汉之世,《左氏》未行,遂使《五经》、杂史、百家诸子,其言河汉,无所遵凭。

故其记事也:当晋景行霸,公室方强,而云屠岸攻赵,有程婴、杵臼之事。

鲁侯御宋,得俊乘丘,而云庄公败绩,有马惊流矢之祸。

楚、晋相遇,唯在邲役,而云二国交战,置师于两棠。

子罕相国,宋睦于晋,而云晋将伐宋,觇哭阳门。

鲁师灭项,晋止僖公,而云项实齐桓所灭。

《春秋》为贤者讳。

襄年再盟,君臣和叶,而云诸侯失政,大夫皆执国权。

其记时也:盖秦缪居春秋之始,而云其女为荆平夫人。

韩、魏处战国之时,而云其君陪楚庄葬马。

《列子》书论尼父而云生在郑穆公之年。

扁鹊医疗虢公,而云时当赵简子之日。

栾书仕于周子,而云以晋文如猎,犯颜直言。

荀息死于奚齐,而云观晋灵作台,累棋申诫。

式以先为后,或以后为先,月日颠倒,上下翻覆。

古来君子,曾无所疑。

及《左传》既行,而其失自显。

语其弘益,不亦多乎?

而世之学者,犹未之悟,所谓忘我大德,日用而不知者焉。

然自丘明之后,迄于魏灭。

年将千祀,其书寝废。

至晋太康年中,汲冢获书,全同《左氏》。

故束晳云:“若使此书出于汉世,刘歆不作五原太守矣。

”于是挚虞、束晳引其义以相明,王接、荀顗取其文以相证,杜预申以注释,干宝藉为师范。

由是世称实录,不复言非,其书渐行,物无异议。

故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于是授《春秋》于丘明,授《孝经》于曾子。

《史记》云: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次《春秋》。

七十子之徒口授其传旨,有刺讥褒讳之文,不可以书见也。

鲁君子左氏明惧弟子人各异端,失其真意,故因孔氏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

夫学者苟能征此二说,以考三《传》,亦足以定是非,明真伪者矣。

何必观汲冢而后信者乎?

从此而言,则于三《传》之优劣见矣。

史通·内篇·自叙第三十六

〔刘知几〕 〔唐〕

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

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

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

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

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书而听。

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

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

”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

于时年甫十有二矣。

所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

父兄欲令博观义疏,精此一经。

辞以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

次又读《史》、《汉》、《三国志》。

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假师训。

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

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

但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

洎年登弱冠,射策登朝,于是思有余闲,获遂本愿。

旅游京洛,颇积岁年,公私借书,恣情披阅。

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竞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

加以自小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之襟腑,非由染习。

故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

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

于是郝然自失,无辞以对。

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

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

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

凡有异同,蓄诸方寸。

及年以过立,言悟日多,常恨时无同好,可与言者。

维东海徐坚,晚与之遇,相得甚欢,虽古者伯牙之识锺期,管仲之知鲍叔,不是过也。

复有永城朱敬则、沛国刘允济、义兴薛谦光、河南元行冲、陈留吴兢、寿春裴怀古,亦以言议见许,道术相知。

所有扬榷,得尽怀抱。

每云:“德不孤,必有邻,四海之内,知我者不过数子而已矣。

” 昔仲尼以睿圣明哲,天纵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惧览之者之不一,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以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入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迄于周。

其文不刊,为后王法。

自兹厥后,史籍逾多,苟非命世大才,孰能刊正其失?

嗟予小子,敢当此任!

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

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

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

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

既朝廷有知意者,遂以载笔见推。

由是三为史臣,再入东观。

每惟皇家受命,多历年所,史官所编,粗惟纪录。

至于纪传及志,则皆未有其书。

长安中,会奉诏预修《唐史》。

及今上即位,又敕撰《则天大圣皇后实录》。

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

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凿枘相违,龃龉难入。

故其所载削,皆与俗浮沉。

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

嗟乎!

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

见用于时,而美志不遂。

郁怏孤愤,无以寄怀。

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

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

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上自太公,下至商鞅。

其错综经纬,自谓兼于数家,无遗力矣。

然自《淮南》已后,作者无绝。

必商榷而言,则其流又众。

盖仲尼既殁,微言不行。

史公著书,是非多谬。

由是百家诸子,诡说异辞,务为小辨,破彼大道,故扬雄《法言》生焉。

儒者之书,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

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

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

五常异,百行殊执,能有兼偏,知有长短。

苟随才而任使,则片善不遗,必求备而后用,则举世莫可,故刘劭《人物志》生焉。

夫开国承家,立身立事,一文一武,或出或处,虽贤愚壤隔,善恶区分,苟时无品藻,则理难铨综,故陆景《典语》生焉。

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圆通,家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生焉。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

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

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

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以纳诸胸中,曾懘不芥者矣。

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

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

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

而此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

获罪于时,固其宜矣。

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

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

”抑斯之谓也。

昔梁征士刘孝标作《叙传》,其自比于冯敬通者有三。

而予辄不自揆,亦窃比于扬子云者有四焉。

何者?

扬雄尝好雕虫小技,老而悔其少作。

余幼喜诗赋,而壮都不为,耻以文士得名,期以述者自命。

其似一也。

扬雄草《玄》,累年不就,当时闻者,莫不哂其徒劳。

余撰《史通》,亦屡移寒暑。

悠悠尘俗,共以为愚。

其似二也。

扬雄撰《法言》,时人竞尤其妄,故作《解嘲》以训之。

余著《史通》,见者亦互言其短,故作《释蒙》以拒之。

其似三也。

扬雄少为范踆、刘歆所重,及闻其撰《太玄经》,则嘲以恐盖酱瓿。

然刘、范之重雄者,盖贵其文彩若《长扬》、《羽猎》之流耳。

如《太玄》深奥,理难探赜。

既绝窥逾,故加讥诮。

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当时。

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

其似四也。

夫才唯下劣,而迹类先贤。

是用铭之于心,持以自慰。

抑犹有遗恨,惧不似扬雄者有一焉。

何者?

雄之《玄经》始成,虽为当时所贱,而桓谭以为数百年外,其书必传。

其后张衡、陆绩果以为绝伦参圣。

夫以《史通》方诸《太玄》,今之君山,即徐、朱等数君是也。

后来张、陆,则未之知耳。

嗟乎!

傥使平子不出,公纪不生,将恐此书与粪土同捐,烟烬俱灭。

后之识者,无得而观。

此予所以抚卷涟洏,泪尽而继之以血也。

史通·内篇·辨职第三十五

〔刘知几〕 〔唐〕

夫设官分职,儜绩课能,欲使上无虚授,下无虚受,其难矣哉!

昔汉文帝幸诸将营,而目周亚夫为真将军。

嗟乎!

必于史职求真,斯乃特为难遇者矣。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

何则?

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

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

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

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

昔鲁叟之修《春秋》也,不藉三桓之势。

汉臣之著《史记》也,无假七贵之权。

而近古每有撰述,必以大臣居首。

案《晋起居注》载康帝诏,盛称著述任重,理藉亲贤,遂以武陵王领秘书监。

寻武陵才非河献,识异淮南,而辄以彼藩翰,董斯邦籍,求诸称职,无闻焉尔。

既而齐撰礼书,和士开总知。

唐修《本草》,徐世勣监统。

夫使辟阳、长信指挥马、郑之前,周勃、张飞弹压桐、雷之右,斯亦怪矣。

大抵监史为难,斯乃尤之尤者。

若使直若南史,才若马迁,精勤不懈若扬子云,谙识故事若应仲远,兼斯具美,督彼群才,使夫载言记事,藉为模楷,搦管操觚,归其仪的,斯则可矣。

但今之从政则不然,凡居斯职者,必恩幸贵臣,凡庸贱品,饱食安步,坐啸画诺,若斯而已矣。

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善,则亦不知恶之为恶。

故凡所引进,皆非其才,或以势利见升,或以干祈取擢。

遂使当官效用,江左以不落为谣,拜职辨名,洛中以职闲为说。

言之可为大噱,可为长叹也。

曾试论之,世之从仕者,若使之为将也,而才无韬略。

使之为吏也,而术靡循良。

使之属文也,而匪闲于辞赋。

使之讲学也,而不习于经典。

斯则负乘致寇,悔吝旋及。

虽五尺儿童,犹知调笑者矣。

唯夫修史者则不然。

或当官卒岁,竟无刊述,而人莫之省也。

或辄不自揆,轻弄笔端,而人莫之见也。

由斯而言,彼史曹者,崇扃峻宇,深附九重,虽地处禁中,而人同方外。

可以养拙,可以藏愚,绣衣直指所不能绳,强项申威所不能及。

斯固素餐之窟宅,尸禄之渊薮也。

凡有国有家者,何事于斯职哉!

昔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又语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

”观历代之置史臣,有同嬉戏,而竟不废其职者,盖存夫爱礼,吝彼典刑者乎!

昔丘明之修《传》也,以避时难。

子长之立《记》也,藏于名山。

班固之成《书》也,出自家庭。

陈寿之草《志》也,创于私室。

然则古来贤俊,立言垂后,何必身居廨宇,迹参僚属,而后成其事乎?

是以深识之士,知其若斯,退居清静,杜门不出,成其一家,独断而已。

岂与夫冠猴献状,评议其得失者哉!

史通·内篇·杂述第三十四

〔刘知几〕 〔唐〕

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

行诸历代,以为格言。

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

夏禹敷土,实著《山经》。

《世本》辨姓,著自周室。

《家语》载言,传诸孔氏。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

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

史氏流别,殊途并鹜。

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

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陆纪》、姚最《梁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

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

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纪》、顾协《琐语》、谢绰《拾遗》。

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

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

此之谓琐言者也。

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

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部耆旧》、虞预《会稽典录》。

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

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

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

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

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

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

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

此之谓地理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

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

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

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

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

即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

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

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

此其为弊之甚者也。

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藉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

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第,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

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

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昺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

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

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

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

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

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

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

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

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气,可以益寿延年。

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

及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

地理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

阚骃所书,殚于四国。

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

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

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

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

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楝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

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

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

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

且同自郐,无足讥焉。

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

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

”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

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

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

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

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

葑菲之体,诗人不弃。

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

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

”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史通·内篇·杂述第三十四

〔刘知几〕 〔唐〕

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

行诸历代,以为格言。

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

夏禹敷土,实著《山经》。

《世本》辨姓,著自周室。

《家语》载言,传诸孔氏。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

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

史氏流别,殊途并鹜。

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

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陆纪》、姚最《梁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

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

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纪》、顾协《琐语》、谢绰《拾遗》。

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

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

此之谓琐言者也。

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

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部耆旧》、虞预《会稽典录》。

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

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

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

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

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

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

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

此之谓地理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

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

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

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

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

即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

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

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

此其为弊之甚者也。

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藉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

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第,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

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

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昺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

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

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

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

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

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

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

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

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气,可以益寿延年。

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

及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

地理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

阚骃所书,殚于四国。

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

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

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

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

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楝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

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

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

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

且同自郐,无足讥焉。

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

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

”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

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

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

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

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

葑菲之体,诗人不弃。

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

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

”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史通·内篇·杂述第三十四

〔刘知几〕 〔唐〕

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

行诸历代,以为格言。

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

夏禹敷土,实著《山经》。

《世本》辨姓,著自周室。

《家语》载言,传诸孔氏。

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

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

史氏流别,殊途并鹜。

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

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陆纪》、姚最《梁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

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

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纪》、顾协《琐语》、谢绰《拾遗》。

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已。

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

此之谓琐言者也。

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

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部耆旧》、虞预《会稽典录》。

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

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

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

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

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

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

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

此之谓地理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

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

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

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

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

即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

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

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

此其为弊之甚者也。

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藉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

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第,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

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

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昺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

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

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

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

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

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

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

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

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气,可以益寿延年。

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

及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

地理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

阚骃所书,殚于四国。

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

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

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

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

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楝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

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

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

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

且同自郐,无足讥焉。

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

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

”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

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

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

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

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

葑菲之体,诗人不弃。

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

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

”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