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十二卷·告子下·第一节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

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

亲迎,则不得妻。

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

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

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

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

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

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

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

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

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有个任国人问屋庐子说:“礼仪和饮食哪个重要?”屋庐子回答说:“礼仪重要。”“娶妻和礼仪哪个重要?”屋庐子说:“礼仪重要。”任国人继续问:“如果依照礼仪去谋食,就会饿死;不依礼仪去谋食,就能得到吃的,那么一定要遵守礼法吗?依亲迎礼行事,就得不到妻子;不依亲迎礼行事,就能得到妻子,那么一定要依亲迎礼吗?”屋庐子回答不上来,第二天去邹国,把任国人的话告诉孟子。孟子说:“回答这个问题有什么难的呢?不去度量根基的高低,而只让顶端平齐,这样的话,一寸厚的小木块,若是放在高处,都可以使它高过尖角的高楼。金子比羽毛重,难道能因此说三钱多重的金子比一车羽毛都重吗?如果拿饮食的重要方面来和礼仪的次要方面对比,何止是吃的重要?拿婚姻的重要方面和礼仪的次要方面对比,何止是娶妻重要?你去跟他说:‘扭住哥哥的胳膊,抢他的饭吃,就能得到吃的;不扭他的胳膊,就得不到吃的,那么就该去扭吗?跨过东邻家的院墙,搂抱未出嫁的女子,就会得到妻子;不搂抱,就得不到妻子,那么就该去搂抱吗?’”


注释

任: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名,风姓。屋庐子:孟子的弟子,名连。亲迎: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新郎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此指依传统礼法娶妻。不亲迎:指用违反传统礼法的方法娶妻,如掠夺婚、野合等。邹:古国名,曹姓。周武王所封,称邾。战国时改称邹,后为楚所灭。揣:度量。岑(cén)楼:尖角高楼。一钩金:带钩用金半钧,重量为三钱多。翅(chì):通“啻”,只,仅。紾(zhěn):扭转。处子:未出嫁的女子,即处女。



孟子·第十二卷·告子下·第二节

〔孟子〕 〔周〕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

”“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 曰:“奚有于是?

亦为之而已矣。

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则为无力人矣。

今曰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

然则举乌获之任,是亦为乌获而已矣。

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

弗为耳。

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之不弟。

夫徐行者,岂人所不能哉?

所不为也。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

子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是尧而已矣。

子服桀之服,诵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 曰:“交得见于邹君,可以假馆,愿留而受业于门。

” 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

人病不求耳。

子归而求之,有余师。

孟子·第十二卷·告子下·第三节

〔孟子〕 〔周〕

公孙丑问曰:“高子曰:‘小弁,小人之诗也。

’” 孟子曰:“何以言之?

”曰:“怨。

” 曰:“固哉,高叟之为诗也!

有人于此,越人关弓而射之,则己谈笑而道之。

无他,疏之也。

其兄关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

无他,戚之也。

小弁之怨,亲亲也。

亲亲,仁也。

固矣夫,高叟之为诗也!

”曰:“凯风何以不怨?

” 曰:“凯风,亲之过小者也。

小弁,亲之过大者也。

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

亲之过小而怨,是不可矶也。

愈疏,不孝也。

不可矶,亦不孝也。

孔子曰:‘舜其至孝矣,五十而慕。

’”

孟子·第十二卷·告子下·第四节

〔孟子〕 〔周〕

宋牼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

曰:“先生将何之?

” 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罢之。

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

” 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

说之将何如?

” 曰:“我将言其不利也。

” 曰:“先生之志则大矣,先生之号则不可。

先生以利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利,以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利也。

为人臣者怀利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利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利以事其兄。

是君臣、父子、兄弟终去仁义,怀利以相接,然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先生以仁义说秦楚之王,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是三军之士乐罢而悦于仁义也。

为人臣者怀仁义以事其君,为人子者怀仁义以事其父,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是君臣、父子、兄弟去利,怀仁义以相接也。

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何必曰利?

孟子·第十一卷·告子上·第二十节

〔孟子〕 〔周〕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

学者亦必志于彀。

大匠诲人,必以规矩。

学者亦必以规矩。

孟子·第十一卷·告子上·第十九节

〔孟子〕 〔周〕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

苟为不熟,不如荑稗。

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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