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外篇·杂说上第七

○《春秋》(二条) 案《春秋》之书弑也,称君,君无道。

称臣,臣之罪。

如齐之简公,未闻失德,陈恒构逆,罪莫大焉。

而哀公十四年,书“齐人弑其君壬于舒州。

”斯则贤君见抑,而贼臣是党,求诸旧例,理独有违。

但此是绝笔获麟之后,弟子追书其事。

岂由以索续组,不类将圣之能者乎?

何其乖剌之甚也。

案《春秋左氏传》释《经》云:灭而不有其地曰入,如入陈,入郑,入许,即其义也。

至柏举之役,子常之败,庚辰吴入,独书以郢。

夫诸侯列爵,并建国都,惟取国名,不称都号。

何为郢之见入,遗其楚名,比于他例,一何乖踳!

寻二《传》所载,皆云入楚,岂《左氏》之本,独为谬欤?

《左氏传》(二条)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哤聒沸腾。

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

言胜捷,则收获都尽。

记奔败,则披靡横前。

申盟誓则慷慨有余。

称谲诈则欺诬可见。

谈恩惠则煦如春日。

纪严切则凛若秋霜。

叙兴邦则滋味无量。

陈亡国则凄凉可悯。

或腴辞润简牍,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而自得。

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卓绝。

如二《传》之叙事也,榛芜溢句,疣赘满行,华多而少实,言拙而寡味。

若必方于《左氏》也,非唯不可为鲁、卫之政,差肩雁行,亦有云泥路阻,君臣礼隔者矣。

《左传》称仲尼曰:“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

”夫有生而无识,有质而无性者,其唯草木乎?

然自古设比兴,而以草木方人者,皆取其善恶薰莸,荣枯贞脆而已。

必言其含灵畜智,隐身违祸,则无其义也。

寻葵之向日倾心,本不卫足,由人睹其形似,强为立名。

亦由今俗文士,谓鸟鸣为啼,花发为笑。

花之与鸟,安有啼笑之情哉?

必以人无喜怒,不知哀乐,便云其智不如花,花犹善笑,其智不如鸟,鸟犹善啼,可谓之谠言者哉?

如“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即其例也。

而《左氏》录夫子一时戏言,以为千载笃论。

成微婉之深累,玷良直之高范,不其惜乎!

○《公羊传》(二条) 《公羊》云:“许世子止弑其君。

”“曷为加弑?

讥子道之不尽也。

”其次因言乐正子春之视疾,以明许世子之得罪。

寻子春孝道,义感神明,固以方驾曾、闵,连踪丁、郭。

苟事亲不逮乐正,便以弑逆加名,斯亦拟失其流,责非其罪。

盖公羊、乐正,俱出孔父门人,思欲更相引重,曲加谈述。

所以乐正行事,无理辄书,致使编次不伦,比喻非类,言之可为嗤怪也。

语曰:“彭蠡之滨,以鱼食犬。

”斯则地之所富,物不称珍。

案齐密迩海隅,鳞介惟错,故上客食肉,中客食鱼,斯即齐之旧俗也。

然食鲂鲙鲤,诗人所贵,必施诸他国,是曰珍羞。

如《公羊传》云: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见其方食鱼飧。

曰:“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飧,是子之俭也。

吾不忍杀子。

”盖公羊生自齐邦,不详晋物,以东土所贱,谓西州亦然。

遂目彼嘉馔,呼为菲食,著之实录,以为格言非惟与左氏有乖,亦于物理全爽者矣。

○《汲冢纪年》(一条) 语曰:“传闻不如所见。

”斯则史之所述,其谬已甚,况乃传写旧记,而违其本录者乎?

至如虞、夏、商、周之《书》,《春秋》所记之说,可谓备矣。

而《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共伯名和。

郑桓公,宣王之子。

则与经典所载,乖剌甚多。

又《孟子》曰:晋谓春秋为乘。

寻《汲冢琐语》,即乘之流邪?

其《晋春秋》篇云:“平公疾,梦朱罴窥屏。

” 《左氏》亦载斯事,而云“梦黄熊入门”。

必有舍传闻而取所见,则《左传》非而《晋》文实矣。

呜呼!

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

○《史记》(八条) 夫编年叙事,溷杂难辨:纪传成体,区别易观。

昔读《太史公书》,每怪其所采多是《周书》、《国语》、《世本》、《战国策》之流。

近见皇家所撰《晋史》,其所采亦多是短部小书,省功易阅者,若《语林》、《世说》、《搜神记》、《幽明录》之类是也。

如曹、干两氏《纪》,孙、檀二《阳秋》,则皆不之取。

故其中所载美事,遗略甚多。

若以古方今,当然则知史公亦同其失矣。

斯则迁之所录,甚为肤浅,而班氏称其勤者,何哉?

孟坚又云,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服其善叙事。

岂时无英秀,易为雄霸者乎?

不然,何虚誉之甚也。

《史记?

邓通传》云:“文帝崩,景帝立。

”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书其事乎?

又《仓公传》称其“传黄帝、扁鹊之脉书。

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

”诏召问其所长,对曰:“传黄帝、扁鹊之脉书。

”以下他文,尽同上说。

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载其言,言事虽殊,委曲何别?

案迁之所述,多有此类,而刘、扬服其善叙事也,何哉?

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

以为时俗所有,故不复更载也。

案《论语》行于讲肆,列于学官,重加编勒,只觉繁费。

如管、晏者,诸子杂家,经史外事,弃而不录,实杜异闻。

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义。

昔孔子力可翘关,不以力称。

何者?

大圣之德,具美者众,不可以一介标末,持为百行端首也。

至如达者七十,分以四科。

而太史公述《儒林》,则不取游、夏之文学。

著《循吏》,则不言冉、季之政事。

至于《货殖》为传,独以子贡居先。

掩恶扬善,既忘此义。

成人之美,不其阙如?

司马迁《自序传》云:为太史公七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

乃喟然而叹曰:是予之罪也,身亏不用矣。

自叙如此,何其略哉!

夫云“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者乍似同陵陷没,以寘于刑:又似为陵所间,获罪于国。

遂令读者难得而详。

赖班固载其《与任安书》,书中具述被刑所以。

傥无此录,何以克明其事者乎?

《汉书》载子长《与任少卿书》,历说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

末云:“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案吕氏之修撰也,广招俊客,比迹春、陵,共集异闻,拟书《荀》、《孟》,思刊一字,购以千金,则当时宣布,为日久矣,岂以迁蜀之后,方始传乎?

且必以身既流移,书方见重,则又非关作者本因发愤著书之义也。

而辄引以自喻,岂其伦乎?

若要多举故事,成其博学,何不云虞卿穷愁,著书八篇?

而曰“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斯盖识有不该,思之未审耳。

昔《春秋》之时,齐有夙沙卫者,拒晋殿师,郭最称辱:伐鲁行唁,臧坚抉死。

此阉官见鄙,其事尤著者也。

而太史公《与任少卿书》,论自古刑馀之人为士君子所贱者,唯以弥子瑕为始,何浅近之甚邪?

但夙沙出《左氏传》,汉代其书不行,故子长不之见也。

夫博考前古,而舍兹不载,至于乘传车,探禹穴,亦何为者哉?

《魏世家》太史公曰:“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

’余以为不然。

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

”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

盖晋之获也,由夷吾之愎谏。

秦之灭也,由胡亥之无道。

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鲁之逐也,由稠父之违子家。

然则败晋于韩,狐突已志其兆。

亡秦者胡,始皇久铭其说。

檿弧箕服,彰于宣、厉之年。

征褰与襦,显自文、武之世。

恶名早著,天孽难逃。

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

苟推此理而言,则亡国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无讥者哉?

夫国之将亡也若斯,则其将兴也亦然。

盖妫后之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与京。

毕氏之为大夫也,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

姬宗之在水浒也,鸑鷟鸣于岐山:刘姓之在中阳也,蛟龙降于丰泽。

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后。

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终能坐登大宝,自致宸极矣乎?

必如史公之议也,则亦当以其命有必至,理无可辞,不复嗟其智能,颂其神武者矣。

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不其惑乎?

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

如鱼豢《魏略议》、虞世南《帝王论》,或叙辽东公孙之败,或述江左陈氏之亡,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

○诸汉史(十条) 《汉书·孝成纪赞》曰:“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

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貌矣。

”又《五行志》曰:“成帝好微行,选期门郎及私奴客十余人,皆白水袒帻,自称富平侯家。

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或皆骑,出入远至旁县。

故谷永谏曰:陛下昼夜在路,独与小人相随。

乱服共坐,混淆无别。

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由斯而言,则成帝鱼服嫚游,乌集无度,虽外饰严重,而内肆轻薄,人君之望,不其缺如。

观孟坚《纪》、《志》所言,前后自相矛盾者矣。

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孴而相排。

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

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叙,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

如班氏之《古今人表》者,唯以品藻贤愚,激扬善恶为务尔。

既非国家递袭,禄位相承,而以复界重行,狭书细字,比于他表,殆非其类欤!

盖人列古今,本殊表限,必吝而不去,则宜以志名篇。

始自上上,终于下下,并当明为示榜,显列科条,以种类为篇章,持优劣为次第。

仍每于篇后云右若干品,凡若干人。

亦犹《地理志》肇述京华,末陈边塞,先列州郡,后言户口也。

自汉已降,作者多门,虽新书已行,而旧录仍在,必校其事,可得而言。

案刘氏初兴,书唯陆贾而已。

子长述楚、汉之事,专据此书。

譬夫行不由径,由不由户,未之闻也。

然观迁之所载,往往与旧不同。

如郦生之初谒沛公,高祖之长歌鸿鹄,非唯文句有别,遂乃事理皆殊。

又韩王名信都,而辄去“都”留“信”,用使称其姓名,全与淮阴不别。

班氏一准太史,曾无驰张,静言思之,深所未了。

司马迁之《叙传》也,始自初生,及乎行历,事无臣细,莫不备陈,可谓审矣。

而竟不书其字者,岂墨生所谓大忘者乎?

而班固仍其本传,了无损益,此又韩子所以致守株之之说也。

如固之为《迁传》也,其初宜云“迁字子长,冯翊阳夏人,其序曰”云云。

至于事终,则言“其自叙如此”。

著述之体,不当如是耶?

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

子长因录斯篇,即为列传,班氏仍旧,曾无改夺。

寻固于《马》、《扬》传末,皆云迁、雄之自叙如此。

至于《相如》篇下,独无此言。

盖止凭太史之书,未见文园之集,故使言无画一,其例不纯。

《汉书·东方朔传》,委琐繁碎,不类诸篇。

且不述其亡殁岁时及子孙继嗣,正与《司马相如》、《司马迁》、《扬雄》传相类。

寻其传体,必曼倩之自叙也。

但班氏脱略,故世莫之知。

苏子卿父建行事甚寡,韦玄成父贤德业稍多。

《汉书》编苏氏之传,则先以苏建标名。

列韦相之篇,则不以韦贤冠首,并其失也。

班固称项羽贼义帝,自取灭亡。

又云:于公高门以待封,严母扫地以待丧。

如固斯言,则深信夫天怨神怒,福善祸淫者矣。

至于其赋《幽通》也,复以天命久定,非人理所移,故善恶无征,报施多爽,斯则同现异说,前后自相矛盾者焉。

或问:张辅著《班马优劣论》云:“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固叙二百年事,八十万言,是固不如迁也。

斯言为是乎?

”答曰:“不然也。

案《太史公书》上起黄帝,下尽宗周,年代虽存,事迹殊略。

至于战国已下,始有可观。

然迁虽叙三千年事,其间详备者,唯汉兴七十余载而已。

其省也则如彼,其繁也则如此,求诸折中,未见其宜。

班氏《汉书》全取《史记》,仍去其《日者》、《仓公》等传,以为其事繁芜,不足编次故也。

若使马迁易地而处,撰成《汉书》,将恐多言费辞,有逾班氏,安得以此而定其优劣邪?

” 《汉书》断章,事终新室。

如叔皮存殁,时入中兴,而辄引与前书共编者,盖《序传》之恒例者耳。

荀悦既删略班史,勒成《汉纪》,而彪《论王命》,列在末篇。

夫以规讽隗嚣,翼戴光武,忽以东都之事,擢居西汉之中,必如是,则《宾戏》、《幽通》,亦宜同载者矣。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史通·外篇·杂说中第八

〔刘知几〕 〔唐〕

○诸晋史(六条) 东晋之史,作者多门,何氏《中兴》,实居其最。

而为晋学者,曾未之知,傥湮灭不行,良可惜也。

王、檀著书,是晋史之尤劣者,方诸前代,其陆贾、褚先生之比欤!

道鸾不揆浅才,好出奇语,所谓欲益反损,求妍更媸者矣。

臧氏《晋书》称苻坚之窃号也,虽疆宇狭于石虎,至于人物则过之。

案后石之时,张据瓜、凉,李专巴、蜀,自辽而左。

人属慕容,涉汉而南,地归司马。

逮于苻氏,则兼而有之。

《禹贡》九州,实得其八。

而言地劣于赵,是何言欤?

夫识事未精,而轻为著述,此其不知量也。

张勔抄撮晋史,求其异同,而被褐此言,不从沙汰,罪又甚矣。

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修撰,多聚异闻,其为踳驳,难以觉悟。

案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

而俗云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

及干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而收流俗怪说。

又刘敬叔《异苑》称晋武库失火,汉高祖斩蛇剑穿屋而飞,其言不经。

故梁武帝令殷芸编诸《小说》,及萧方等撰《三十国史》,乃刊为正言。

既而宋求汉事,旁取令升之书。

唐征晋语,近凭方等之录。

编简一定,胶漆不移。

故令俗之学者,说凫履登朝,则云《汉书》旧记。

谈蛇剑穿屋,必曰晋典明文。

摭彼虚词,成兹实录。

语曰:“三人成市虎”。

斯言其得之者乎!

马迁持论,称尧世无许由。

应劭著录,云汉代无王乔,其言谠矣。

至士安撰《高士传》,具说箕山之迹。

令升作《搜神记》,深信叶县之灵。

此并向声背实,舍真从伪,知而故为,罪之甚者。

近者,宋临川王义庆著《世说新语》,上叙两汉、三国及晋中朝、江左事。

刘峻注释,摘其瑕疵,伪迹昭然,理难文饰。

而皇家撰《晋史》,多取此书。

遂采康王之妄言,违孝标之正说。

以此书事,奚其厚颜。

汉吕后以妇人称制,事同王者。

班氏次其年月,虽与诸帝同编。

而记其事迹,实与后妃齐贯。

皇家诸学士撰《晋书》,首发凡例,而云班《汉》皇后除王、吕之外,不为作传,并编叙行事,寄出《外戚》篇。

案《外戚》篇所不载者,唯元后耳。

安得不引吕氏以为例乎?

盖由读书不精,识事多阙,徒以本纪标目,以编高后之年,遂疑外戚裁篇,不述娥姁之事。

其为率略,不亦甚邪!

杨王孙布囊盛尸,裸身而葬。

伊籍对吴,以“一拜一起,未足为劳”。

求两贤立身,各有此一事而已。

而《汉书》、《蜀志》,为其立传。

前哲致讥,言之详矣。

然杨能反经合义,足矫奢葬之愆。

伊以敏辞辨对,可免“使乎”之辱。

列诸篇第,犹有可取。

近者皇家撰《晋书》,著《刘伶》、《毕卓传》。

其述事也,直载其嗜酒沈湎,悖礼乱德,若斯而已,为传如此,复何所取者哉?

○《宋略》(一条) 裴几原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

芟烦撮要,实有其力。

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

如文帝《除徐傅官诏》、颜延年《元后哀册文》、颜峻《讨二凶檄》、孝武《拟李夫人赋》、裴松之《上注国志表》、孔熙先《罪许曜词》。

凡此诸文,是尤不宜载者。

何则?

羡、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既而罪名具列,刑书是正,则先所降诏,本非实录。

而乃先后双载,坐令矛盾两伤。

夫国之不造,史有哀册。

自晋、宋已还,多载于起居注,词皆虚饰,义不足观。

必以“略”言之,故宜去也。

昔汉王数项,袁公檄曹,若不具录其文,难以暴扬其过。

至于二凶为恶,不言可知,无俟檄数,始明罪状。

必刊诸国史,岂益异同。

孝武作赋悼亡,钟心内宠,情在儿女,语非军国。

松之所论者,其事甚末,兼复文理非工。

熙先构逆怀奸,矫言欺众,且所为稿草,本未宣行。

斯并同在编次,不加铨择,岂非芜滥者邪?

向若除此数文,别存他说,则宋年美事,遗略盖寡。

何乃应取而不取,宜除而不除乎?

但近代国史,通多此累,有同自郐,无足致讥。

若裴氏者,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故偏举其事,以申掎摭去。

○后魏书(二条) 《宋书》载佛狸之入寇也,其间胜负,盖皆实录焉。

《魏史》所书,则全出沈本。

如事有可耻者,则加减随意,依违饰言。

至如刘氏献女请和,太武以师婚不许,此言尤可怪也。

何者?

江左皇族,水乡庶族,若司马、刘、萧、韩、王,或出于亡命,或起自俘囚,一诣桑干,皆成禁脔。

此皆魏史自述,非他国所传。

然则北之重南,其礼如此。

安有黄旗之主,亲屈己以求婚,而白登之阵反怀疑而不纳。

其言河汉,不亦甚哉!

观休文《宋典》,诚曰不工,必比伯起《魏书》,更为良史。

而收每云:“我视沈约,正如奴耳。

”此可谓饰嫫母而夸西施,持鱼目而笑明月者也。

近者沈约《晋书》,喜造奇说。

称元帝牛金之子,以应“牛继马后”之征。

邺中学者王劭、宋孝王言之详矣。

而魏收深嫉南国,幸书其短,著《司马叡传》,遂具录休文所言。

又崔浩谄事狄君,曲为邪说,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胃。

当时众议抵斥,事遂不行。

或有窃其书以渡江者,沈约撰《宋书?

索虏传》,仍传伯渊所述。

凡此诸妄,其流甚多,傥无迹可寻,则真伪难辨者矣。

○北齐诸史(三条) 王劭国史,至于论战争,述纷扰,贾其馀勇,弥见所长。

至如叙文宣逼孝靖以受魏禅,二王杀杨、燕以废乾明,虽《左氏》载季氏逐昭公,秦伯纳重耳,栾盈起于曲沃,楚灵败于乾豁,殆可连类也。

又叙高祖破宇文于邙山,周武自晋阳而平邺,虽《左氏》书城濮之役,鄢陵之战,齐败于鞍,吴师入郢,亦不是过也。

或问曰:王劭《齐志》,多记当时鄙言,为是乎?

为非乎?

对曰:古往今来,名目各异,区分壤隔,称谓不同。

所以晋、楚方言,齐、鲁俗语,《六经》诸子,载之多矣。

自汉已降,风俗屡迁,求诸史籍,差睹其事。

或君臣之目,施诸朋友。

或尊官之称,属诸君父。

曲相崇敬,标以处士、王孙。

轻加侮辱,号以仆父、舍长。

亦有荆楚训多为夥,庐江目桥为圯。

南呼北人曰伧,西谓东胡曰虏。

渠、们、底、个,江左彼此之辞。

乃、若、君、卿,中朝汝我之义。

斯并因地而变,随时而革,布在方册,无假推寻。

足以知甿俗之有殊,验土风之不类。

然自二京失守,四夷称制,夷夏相杂,音句尤媸。

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

重规、德棻,志在文饰。

遂使中国数百年内,其俗无得而言。

盖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

”又曰:“一物不知,君子所耻。

” 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藉多闻,以成博识。

如今之所谓者,若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易臣以奴,呼母云姊。

主上有大家之号,师人致儿郎之说。

凡如此例,其流甚多。

必寻其本源,莫详所出。

阅诸《齐志》,则了然可知。

由斯而言,劭之所录,其为弘益多矣。

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

微君懋,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

皇家修《五代史》,馆中坠稿仍存。

皆因彼旧事,定为新史。

观其朱墨所图,铅黄所拂,犹有可识者。

或以实为虚,以非为是。

其北齐国史,皆称诸帝庙号,及李氏撰《齐书》,其庙号有犯时讳者,即称谥焉。

至于变世祖为文襄,改世宗为武成。

苟除兹“世”字,而不悟“襄”、“成”有别。

诸如此谬,不可胜纪。

又其列传之叙事也,或以武定臣佐降在成朝,或以河清事迹擢居襄代。

故时日不接而隔越相偶,使读者瞀乱而不测,惊骇而多疑。

嗟乎!

因斯而言,则自古著书,未能精谠,书成绝笔,而遽捐旧章。

遂令玉石同烬,真伪难寻者,不其痛哉!

○周书 今俗所行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

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繁。

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

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

太祖敕朝廷他文,悉准于此。

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

柳虬之徒,从风而靡。

案绰文虽去彼淫丽,存兹典实。

而陷于矫枉过正之失,乖夫适俗随时之义。

苟记言若是,则其谬逾多。

爰及牛弘,弥尚儒雅。

即其旧事,因而勒成。

务累清言。

罕逢佳句。

而令狐不能别求他述,用广异闻,唯凭本书,重加润色。

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隋书》(一条) 昔贾谊上书,晁错对策。

皆有益军国,足贻劝戒。

而编于汉史,读者犹恨其繁。

如《隋书·王劭、袁充》两传,唯录其诡辞妄说,遂盈一篇。

寻又申以诋诃,尤其谄惑。

夫载言示后者,贵于辞理可观。

既以无益而书,岂若遗而不载。

盖学者神识有限,而述者注记无涯。

以有限之神识,观无涯之注记,必如是,则阅之心目,视听告劳。

书之简编,缮写不给。

呜呼!

苟自古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

案《隋史》讥王君懋撰齐、隋二史叙录繁碎。

至如刘臻还宅,访子方知。

王劭思书,为奴所侮。

此而毕载,为失更多。

可谓尤而效之,罪之甚焉者矣。

史通·外篇·杂说下第九

〔刘知几〕 〔唐〕

○诸史(六条) 夫盛服饰者,以珠翠为先。

工缋事者,以丹青为主。

至若错综乖所,分有失宜,则彩绚虽多,巧妙不足者矣。

观班氏《公孙弘传赞》,直言汉之得人,盛于武、宣二代,至于平津善恶,寂蔑无睹。

持论如是,其义靡闻。

必矜其美辞,爱而不弃,则宜微有改易,列于《百官公卿表》后。

庶寻文究理,颇相附会。

以兹编录,不犹愈乎?

又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

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

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

其有事可书而不书者,不应书而书者。

至如班固叙事,微小必书,至高祖破项垓下,斩首八万,曾不涉言。

李《齐》于《后主纪》,则书幸于侍中穆提婆第,于《孝昭纪》则不言亲戎以伐奚,于边疆小寇无不毕纪,如司马消难拥数州之地以叛,曾不挂言,略大举小,其流非一。

昔刘勰有云:“自卿、渊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

向、雄已后,颇引书以助文。

”然近史所载,亦多如是。

故虽有王平所识,仅通十字。

霍光无学,不知一经。

而述其言语,必称典诰。

良由才乏天然,故事资虚饰者矣。

案《宋书》称武帝入关,以镇恶不伐,远方冯异。

于渭滨游览,追思太公。

夫以宋祖无学,愚智所委,安能援引古事,以酬答群臣者乎?

斯不然矣。

更有甚于此者,睹周、齐二国,俱出阴山,必言类互乡,则宇文尤甚。

而牛弘、王劭,并掌策书,其载齐言也,则浅俗如彼。

其载周言也,则文雅若此。

夫如是,何哉?

非两邦有夷夏之殊,由二史有虚实之异故也。

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经典,多依《史》、《汉》,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鵩鸟之辞而文同屈、宋,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

世称近史编语,唯《周》多美辞。

夫以博采古文而聚成今说,是则俗之所传有《鸡九锡》、《酒孝经》、《房中志》、《醉乡记》,或师范《五经》,或规模《三史》,虽文皆雅正,而事悉虚无,岂可便谓南、董之才,宜居班、马之职也?

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

平头上尾,尤忌于时。

对语丽辞,盛行于俗。

始自江外,被于洛中。

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

假有辨如郦叟,吃若周昌,子羽修饰而言,仲田率尔而对,莫不拘以文禁,一概而书,必求实录,多见其妄矣。

夫晋、宋已前,帝王传授,始自锡命,终于登极。

其间笺疏款曲,诏策频烦。

虽事皆伪迹,言并饰让,犹能备其威仪,陈其文物,俾礼容可识,朝野具瞻。

逮于近古,我则不暇。

至如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

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静之敕。

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剪裁浮辞者哉?

但二萧《陈》、《隋》诸史,通多此失,唯王劭所撰《齐志》,独无是焉。

夫以暴易暴,古人以为嗤。

如彦渊之改魏收也,以非易非,弥见其失矣。

而撰《隋史》者,称澹大矫收失者,何哉?

且以澹著书方于君懋,岂唯其间可容数人而已,史臣美澹而讥劭者,岂所谓通鉴乎?

语曰:“蝉翼为重,千钧为轻。

” 其斯之谓矣!

○别传(九条) 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

”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

案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

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

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

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

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

聚麀之诮,起自昭公。

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之所载,何其阙如!

又以女子一身,而作嫔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

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

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嫔七国诸王,校以年代,殊为乖剌。

至于他篇兹例甚众。

故论楚也,则平王与秦穆同时。

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

今粗举一二,其流可知。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

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列仙》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

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

呜呼!

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

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

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

案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覆之。

又甘茂谓苏代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

”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

及向之著书也,乃用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特为指实,何其妄哉!

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

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

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

复有怀嬴失节,目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仙。

立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

杨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唯有“品藻”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

且雄哂子长爱奇多杂,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

然其撰《甘泉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之矣。

然则文章小道,无足致嗤。

观其《蜀王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其言如是,何其鄙哉!

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也。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欲求不朽,弘之在人。

何者交阯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

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

求诸人物,自古阙载。

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

既而士燮著录,刘昞裁书,则磊落英才,粲然盈瞩者矣。

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何以取闻于后世乎?

是知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

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

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父于江渚。

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

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

以兹叙事,足验凭虚。

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邪!

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谮其好色。

曹植至洛,宓妃睹于岩畔。

撰汉、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

嵇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

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

况此二渔父者,较年则前后别时,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

苟如是,则苏代所言双擒蚌鹬,伍胥所遇渡水芦中,斯并渔父善事,亦可同归一录,何止揄袂缁帷之林,濯缨沧浪之水,若斯而已也。

庄周著书,以寓言为主。

嵇康述《高士传》,多引其虚辞。

至若神有混沌,编诸首录。

苟以此为实,则其流甚多,至如蛙鳖竞长,蚿蛇相邻,莺鸠笑而后方,鲋鱼忿以作色。

向使康撰《幽明录》、《齐谐记》,并可引为真事矣。

夫识理,何为而薄周、孔哉?

杜元凯撰《女记》,博采经籍前史,显录古老明言,而事有可疑,犹阙而不载。

斯岂非理存雅正,心嫉邪僻者乎?

君子哉若人也!

长者哉若人也!

《李陵集》有《与苏武书》,词采壮丽,音句流靡。

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殆后来所为,假称陵作也。

迁《史》缺而不载,良有以焉。

编于《李集》中,斯为谬矣。

○杂识(十条) 夫自古学者,谈称多矣。

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

习于《太史》者,偏嫉孟坚。

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

又观世之学者,或躭玩一经,或专精一史。

谈《春秋》者,则不知宗周既陨,而人有六雄。

论《史》、《汉》者,则不悟刘氏云亡,而地分三国。

亦犹武陵隐士,灭迹桃源,当此晋年,犹谓暴秦之地也。

假有学穷千载,书总五车,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经之主人。

而夫有云:“虽多亦安用为?

”其斯之谓也。

夫邹好长缨,齐珍紫服,斯皆一时所尚,非百王不易之道也。

至如汉代《公羊》,擅名《三传》,晋年《庄子》,高视《六经》。

今并挂壁不行,缀旒无绝。

岂与夫《春秋左氏》、《古文尚书》,虽暂废于一朝,终独高于千载。

校其优劣,可同年而语哉?

夫书名竹帛,物情所竞,虽圣人无私,而君子亦党。

盖《易》之作也,本非记事之流,而孔子《系辞》,辄盛述颜子,称其“殆庶”。

虽言则无愧,事非虚美,亦由视予犹父,门人日亲,故非所要言,而曲垂编录者矣。

既而扬雄寂寞,师心典诰,至于童乌稚子,蜀汉诸贤,《太玄》、《法言》,恣加褒赏,虽内举不避,而情有所偏者焉。

夫以宣尼叡哲,子云参圣,在于著述,不能忘私,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

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

子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大人儒。

”儒诚有之,史亦宜然。

盖左氏明、司马迁,君子之史也。

吴均、魏书,小人之史也。

其薰莸不类,何相去之远哉?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

”史云史云,文饰云哉?

何则?

史有固当以好善主,嫉恶为次。

若司马迁、班叔皮,史之好善者也。

晋董狐、齐南史,史之嫉恶者也。

必兼此二者,而重之以文饰,其唯左丘明乎!

自兹以降,吾未之见也。

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但举其宏纲,存其大体而已。

非谓丝毫必录,琐细无遗者也。

如宋孝王、王劭之徒,其所记也,喜论人帷薄不修,言貌鄙事,讦以为直,吾无取焉。

夫故立异端,喜造奇说,汉有刘向,晋有葛洪。

近者沈约,又其甚也。

后来君子,幸为详焉。

昔魏史称朱异有口才,挚虞有笔才,故知喉舌翰墨,其辞本异。

而近世作者,撰彼口语,同诸笔文。

斯皆以元瑜、孔璋之才,而处丘明、子长之任。

文之与史,何相乱之甚乎?

夫载笑立言,名流今古。

如马迁《史记》,能成一家。

扬雄《太玄》,可传千载。

此则其事尤大,记之于传可也。

至于近代则不然。

其有雕虫末伎,短才小说,或为集不过数卷,或著书才至一篇,莫不一一列名,编诸传末。

事同《七略》,巨细必书,斯亦烦之甚者。

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至于今称之。

”若汉代青翟、刘舍,位登丞相,而班史无录。

姜诗、赵壹,身止计吏,而谢《书》有传。

即其例也。

今之修史者则不然。

其有才德阙如,而位宦通显,史臣载笔,必为立传。

其所记也,止具其生前历官,殁后赠谥,若斯而已矣。

虽其间伸以状迹,粗陈一二,幺麽恒事,曾何足观。

始自伯起《魏书》,迄乎皇家《五史》,通多此体。

流荡忘归,《史》、《汉》之风,忽焉不嗣者矣。

史通·外篇·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刘知几〕 〔唐〕

班氏著志,牴牾者多。

在于《五行》,芜累尤甚。

今辄条其错缪,定为四科: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

又于四科之中,疏为杂目,类聚区分,编之如后。

第一科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

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

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

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

其志叙言之不从也,先称史记周单襄公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

又称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案宣公六年,自《左传》所载也。

夫上论单襄,则持史记以标首。

下列曼满,则遗《左氏》而无言。

遂令读者疑此宣公,亦出史记。

而不云鲁后,莫定何邦。

是非难悟,进退无准。

此所谓史记、《左氏》交错相亻并也。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

案成公者,即鲁侯也。

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

何则?

《春秋》者,鲁史之号。

言《春秋》则知是鲁君。

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

胶柱不移,守株何甚。

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

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

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

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

次叙稼穑不成,直云严公二十八年而已。

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

年代已隔,去鲁尤疏。

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

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

必为永例,理亦可容。

在诸异科,事又不尔。

求之画一,其例无恒。

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案本《志》叙汉以前事,多略其书名。

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以金玦。

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

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

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

省则都捐,繁则太甚。

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第二科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

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

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

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

五曰标举年号,详略无准。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

既除丧而燕。

叔向曰:王其不终乎!

吾闻之,所乐必卒焉。

今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

礼,王之大经也。

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

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

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将不免。

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

专者速及,侈则将以力毙。

九月,高子出奔北燕,所载至此,更无他说。

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陈。

而班氏探诸本传,直写片言。

阅彼全书,唯征半事。

遂令学者疑丘明之说,有是有非。

女齐之言,或得或失。

此所谓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也。

《志》云:成帝于鸿嘉、永始之载,好为微行,置私田于民间。

谷永谏曰: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

而况王蓄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

已下弗云成帝意悛与不悛,谷永言效与不效。

谏词虽具,诸事阙如。

此所谓直引时谈,竟无它述者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云釐公十年冬,大雨雹。

随载刘向之占,次云《公羊经》曰“大雨雹”,续书董生之解。

案《公羊经》所说,与上奚殊?

而再列其辞,俱云“大雨雹”而已。

又此科始言大雪与雹,继言殒霜杀草,起自春秋,讫乎汉代。

其事既尽,乃重叙雹灾。

分散相离,断绝无趣。

夫同是一类,而限成二条。

首尾纷拏,而章句错糅。

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

史官所录,须存凡例。

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

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

武称元鼎,每岁皆书。

哀曰建平,同年必录。

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释灾多滥者,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

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

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

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

五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

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

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

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志》云:“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

”“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

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

”案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

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

正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

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

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至诚。

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

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谓“人之情伪尽知之矣”者乎!

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也。

《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雩。

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蒐于比蒲。

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

先是,公自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

案大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

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

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

夫以国家恒事,而坐延灾眚,岁月既遥,而方闻响应。

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

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志》云:严公七年秋,大水。

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桓公。

严释父仇,复娶齐女,未人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应也。

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

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

案此说有三失焉。

何者?

严公十三年、十一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及鄑。

夫以制胜克敌,策勋命赏,可以欢荣降福,而反愁怨贻灾邪?

其一失也。

且先是数年,严遭大水,校其时月,殊在战前。

而云与宋交兵,故二国大水,其二失也。

况于七年之内,已释水灾,始以齐女为辞,终以宋师为应。

前后靡定,向背何依?

其失三也。

夫以一灾示青,而三说竞兴,此所谓敷演多端,准的无主也。

其释“厥咎舒,厥罚恒燠”,以为其政弛慢,失在舒缓,故罚之以燠,冬而亡冰。

寻其解《春秋》之无冰也,皆主内失黎庶,外失诸侯,不事诛赏,不明善恶,蛮夷猾夏,天子不能讨,大夫擅权,邦君不敢制。

若斯而已矣。

次至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而云先是遣卫、霍二将军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归,而大行庆赏。

上又闵悔勤劳,遣使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

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于是天下咸喜。

案汉帝其武功文德也如彼,其先猛后宽也如此,岂是有懦弱凌迟之失,而无刑罚戡定之功哉!

何得苟以无冰示灾,便谓与昔人同罪。

矛盾自已,始末相违,岂其甚邪?

此所谓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也。

《志》云:孝昭元凤三年,太山有大石立。

眭孟以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

京房《易传》云:“太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

”又曰:石立于山,同姓为天下雄。

案此当是孝宣皇帝即位之祥也。

宣帝出自闾阎,坐登扆极,所谓庶人受命者也。

以曾孙血属,上纂皇统,所谓同姓雄者。

昌邑见废,谪君远方,所谓人君虏者也。

班《书》载此征祥,虽具有剖析,而求诸后应,曾不缕陈。

叙事之宜,岂其若斯?

苟文有所阙,则何以载言者哉?

此所谓但伸解释,不显符应也。

《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未央宫。

又云:绥和二年,男子王褒入北司马门,上前殿。

班《志》虽有证据,言多疏阔。

今聊演而申之。

案女子九岁者,九则阳数之极也。

男子王褒者,王则臣君之姓也。

入北司马门上前殿者,三莽始为大司马,至哀帝时就国,帝崩后,仍此官,因以篡位。

夫人入司马门而上殿,亦由从大司马而升极。

灾祥示兆,其事甚明。

忽而不书,为略何甚?

此所谓解释虽谠,义理非精也。

《志》云:哀帝建平四年,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未生二月,儿啼腹中。

及生,不举,葬之陌上。

三日,人过闻啼声。

母掘土收养。

寻本《志》虽述此妖灾,而了无解释。

案人从胞到育,含灵受气,始末有成数,前后有定准。

至于在孕甫尔,遽发啼声者,亦由物有基业未彰,而形象已兆,即王氏篡国之征。

生而不举,葬而不死者,亦由物有期运已定,非诛剪所平,即王氏受命之应也。

又案班云小女陈持弓者,陈即莽所出。

如女子田无啬者,田故莽之本宗。

事既同占,言无一概。

岂非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乎?

此所谓妖祥可知,寝默无说也。

当春秋之时,诸国贤俊多矣。

如沙鹿其坏,梁山云崩,鹢退蜚于宋者,龙交斗于郑水。

或伯宗、子产,具述其非妖。

或卜偃、史过,盛言其必应。

盖于时有识君子以为美谈。

故左氏书之不刊,贻厥来裔。

既而古今路阻,闻见壤隔,至汉代儒者董仲舒、刘向之徒,始别构异闻,辅申它说。

以兹后学,陵彼先贤,皆今谚所谓“季与厥昆,争知嫂讳”者也。

而班《志》尚舍长用短,捐旧习新,苟出异同,自矜魁博,多见其无识者矣。

此所谓不循经典,自任胸怀也。

第四科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

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

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

《志》云:庶征之恒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刘歆以为釐十六年,《左氏传》释六鶂退飞是也。

案旧史刘向学《谷梁》,刘歆学《左氏》。

既祖习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

而周木斯拔,郑车偾济,风之为害,备于《尚书》、《左传》。

向则略而不信,歆则知而不传。

又详言从怪,历叙群妖。

述雨氂为灾,而不寻赵毛生地。

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鹯。

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

盖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

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

若景帝承平,赤风如血。

于公在职,亢阳为旱。

惟纪与传,各具其详,在于《志》中,独无其说也,何哉?

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左传》云:宋人逐猰狗,华臣出奔陈。

又云:宋公子地有白马,景公夺而朱其尾鬛。

地弟辰以肖叛。

班《志》书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

案《左氏》所载,斯流实繁。

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介。

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

曹亡首于获雁,郑弑萌于解鼋。

郄至夺而家灭,华元杀羊而卒奔。

此亦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独舍而不论,唯征犬马而已。

此所谓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书》自《春秋》以前,所有国家灾眚,贤哲占侯,皆出于《左氏》、《国语》者也。

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终鲁之定、哀,而不云《国语》,唯称史记,岂非忘本徇末,逐近弃远者乎?

此所谓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种。

但其失既众,不可殚论。

故每日之中,或举一事。

庶触类而长,他皆可知。

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戒将来。

至如春秋已还,汉代而往,其间日蚀、地震、石陨、山崩、雨雹、雨鱼、大旱、大水、犬豕为祸,桃李冬花,多直叙其灾,而不言其应。

此乃鲁史之《春秋》、《汉书》之帝纪耳,何用复编之于此志哉!

昔班叔皮云:司马迁叙相如则举其郡县,著其字。

萧、曹、陈平之属,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盖有所未暇也。

若孟坚此《志》,错谬殊多,岂亦刊削未周者邪?

不然,何脱略之甚也。

亦有穿凿成文,强生异义。

如蜮之惑,麋之为迷,陨五石者,齐五子之征。

溃七山者,汉七国之象。

叔服会葬,郕伯来奔,亢阳所以成妖,郑易许田,鲁谋莱国,食苗所以为祸。

诸如此比,其类弘多。

徒有解释,无足观采。

知音君子,幸为详焉。

史通·外篇·点繁第六

〔刘知几〕 〔唐〕

夫史之繁文,已于《叙事篇》言之详矣然凡俗难晓,下愚不移。

虽六卷成言,而三隅莫反。

盖语曰:“百闻不如一见。

”是以聚米为谷,贼虏之虚实可知。

画地成图,山川之形势易悉。

昔陶隐居《本草》,药有冷热味者,朱墨点其名。

阮孝绪《七录》,书有文德殿者,丹笔写其字。

由是区分有别,品类可知。

今辄拟其事,抄自古史传文有繁者,皆以笔点其繁上。

凡字经点者,尽宜去之。

如其间有文句亏缺者,细书侧注于其右。

或回易数字,或加足片言,俾分布得所,弥缝无缺。

庶观者易悟,其失自彰。

知我摭实谈,非是苟诬前哲。

《孔子家语》曰:鲁公索氏将祭而忘其牲。

孔子闻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矣。

一年而亡。

门人问曰: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

今果如期而亡,夫子何以知然?

《家语》曰:晋将伐宋,使觇之,宋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哭之哀。

觇者死,言于晋侯曰:宋阳门之介夫死,而城子罕哭之哀,民咸悦矣,宋始未可伐也。

《史记?

五帝本纪》曰:诸侯之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百姓之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皆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

……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

《夏本纪》曰: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

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

禹之曾大父曰,昌意及父鲧,皆不得在帝位为人臣者,鲧之子也。

《项羽本纪》曰: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

字羽。

初起时,年二十四。

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剪所杀者也。

燕子梁,梁,籍季父也。

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吕氏本纪》曰: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

生孝惠帝。

女鲁元太后公主。

及高祖为汉王,得定陶戚姬,爱幸,生赵隐王如意。

高祖嫌孝惠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类我。

又戚姬幸,常独从上之关东,日夜啼泣,欲立其子赵王如意以代太子。

吕后年长,常留守,希见,上益疏。

如意立为赵王后,几代太子者数矣。

赖大臣挣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无废。

《宋世家》曰:初,元公之孙纠,景公杀之。

景公卒,纠之子宋公子特攻杀太子而自立,是为昭公。

昭公者,元公之曾庶孙也。

昭公父公孙纠,纠父公子礻耑秦。

即元公少子也。

景公杀昭公父纠,故昭公怨,杀太子而自立。

《三王世家》曰: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

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

至今无位号,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

群臣私望,不敢越识而言。

窃不胜犬马之必,昧死,原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

惟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央宫,制曰:下御史。

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丞非下御史书到,言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太傅臣安行宗正事昧死上言。

大司马臣去病上疏曰: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

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

群臣私望,不敢越识而言。

臣切不胜犬马之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

惟陛下幸察。

制曰:下御史。

臣谨与史二千石,二千石臣贺等议曰:古者裂地立国,并建诸侯,以承天子,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

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职,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让自贬,以劳天下。

虑皇子未有号位。

臣青翟臣汤等宜奉义尊职愚蠢不逮事。

方今盛夏吉时,臣青翟臣汤等昧死,请立皇子,臣闳臣旦臣胥为诸侯王。

昧死请所立国名。

已上有言语相重者,今略点发如此。

但此一篇所记,全宜削除,今辄具列于斯,籍为鉴戒者尔。

凡为史者,国有诏诰,十分不当取其一焉。

故汉元帝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媮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悯焉。

永惟蒸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

其罢甘泉、建章宫卫士,各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所讳,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

”及荀悦撰《汉纪》,略其文曰:“朕惟众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其罢甘泉、建章宫卫士,各令就农,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

”自余钞撮,他皆仿此。

近则天朝诸撰史者,凡有制诰,一字不遗。

唯去诏首称门下,诏尾去主者施行而已。

时武承嗣监修国史,见之大怒,谓史官曰:“公辈是何人?

而敢辄减诏书!

”自是史官写诏书,虽门下赞诏亦录。

后予闻此说,每嗢噱而已。

必以《三王世家》相比,其繁碎则又甚于斯。

是知史官之愚,其来尚矣。

今之作者,何独笑武承嗣而已哉!

《魏公子传》曰:高祖始微少时,数闻公子贤。

及即天子位,每过大梁,常祠公子。

高祖十二年,从击黥布还,为公子置守冢五家,世世岁以四时奉祠公子。

太史公曰:吾过大梁之墟,求问其所谓夷门以征信陵君故事。

说者云:当战国之时,夷门者,城之东门也,天下诸公子,亦有喜士者矣。

然而信陵君之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名冠诸侯,有以也。

名冠诸侯不虚耳。

高祖每过之,而令民奉祠不绝也。

《鲁仲连传》曰:仲连好奇伟倜傥之画策,而不肯仕官任职,游好持高节。

游于赵。

赵孝成王时,而秦王使白起破赵长平之军,前后四十余万,秦遂东围邯郸,赵王恐,诸侯之救兵,莫敢击秦军。

魏安厘王使将军晋鄙救赵,畏秦,止于阴,不进。

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间入邯郸,因平原君谓赵王曰:秦所以急围赵者,前与齐湣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号。

今齐湣王已益弱,方今惟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复求为帝,赵诚发使尊秦昭王为帝,秦必喜,罢兵去。

平原君犹豫未有所决,此时鲁连适游赵地会秦围赵,闻魏将欲令赵尊秦为帝,乃见平原君,曰:事将奈何?

平原君曰:胜也,何敢言事。

前亡四十万之众于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能去。

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令赵帝秦,今其人在此,胜也何敢言事。

鲁连曰:吾始以君为天下之贤公子也。

吾乃今然后知君非天下之贤公子也,梁客新垣衍安在?

吾请为君责而归之。

平原君曰:胜请为绍则见之于先生。

平原君遂见新垣衍曰:东国有鲁连先生者,今其人在此,胜请为绍介交之于将军。

新垣衍曰:吾闻鲁连先生,齐之高士也。

衍,人臣也,使事有职,吾不愿见鲁连先生。

平原君曰:胜已泄之矣。

新垣衍许诺,鲁仲连见新垣衍而无言,新垣衍曰: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皆有求平原君者也。

今吾观先生之玉貌,非有所求于平原君者也。

曷为久居此重围之中而不去?

鲁连……梁未睹秦称帝之害故耳!

使梁睹秦称帝之害,则必且赵矣。

新垣衍曰:秦称帝之害何如?

鲁连曰:……吾将使秦王烹醢梁王,新垣衍怏然不悦,曰:嘻!

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先生又乌能使秦王烹醢梁王?

鲁连曰:固也,吾将言之,……今秦万乘之国也,与梁亦万乘之国也,俱据万乘之国,交有称王之名,睹其一战而胜,欲从而帝之……于是新垣衍起,再拜而谢曰:始以先生为庸人,吾乃今日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适会魏公子无忌夺晋鄙军以求赵,击秦军,秦军遂引而去。

于是平原君欲封鲁连,鲁连辞让谢使者三,终不肯受。

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鲁连寿。

……《屈原贾生传》曰:汉有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过湘水投书以吊屈原。

贾生名谊,洛阳人也。

云云乃以谪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贾生既辞往行闻长沙卑湿,自以为寿不得长,又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

其词曰:……贾生为长沙王太傅,后三年,有鸮飞入贾生舍,止于坐隅,楚人命鸮曰:鵩。

贾生既以谪居长沙,长沙卑湿,自以为恐寿不得长,伤悼之,乃为赋以自广,其词曰:……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

贾生自伤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

贾生之死,时年三十三矣。

《扁鹊仓公传》曰: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淄人也。

姓淳于氏,名意,少而喜医方术。

高后八年,更受师同郡元里公乘阳庆,庆年七十余,无子,使意尽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与之,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

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乃药论甚精,受之三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

……诏召问所为治病死生验者几何人?

主名为谁?

诏问故太仓长臣意方伎所长,及所能治病者,有其书无有?

皆安受学?

受学几何岁?

尝有所验?

何县里人?

何病?

医药已,其病之状皆何如?

其悉而对。

臣意对曰:自意少时,喜医药。

医药方试之,多不验者。

至高后八年,得见师临淄元里公乘阳庆。

庆年七十余,意得见事之。

谓意曰:“尽去而方书,非是也。

庆有古先道遗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

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书甚精。

我家给富,心爱公,欲尽以我禁方书悉教公,” 臣意即曰:“幸甚,非意之所敢望也。

”臣意即避席再拜,谒受其脉书上下经,五色诊奇咳术,揆度阴阳外变药论石神接阴阳禁书,受读解验之,可一年所,明岁即验之,有验。

然尚未精也。

要事之三年所,即尝以为人治诊病,决死生,有验精良。

今庆已死十年,臣意年尽三年,三十九岁也。

齐侍御史成自言病头痛,臣意诊其脉,告曰:君之病恶不可言也《宋世家》初云:襄公嗣位后,仍谓为宋襄公,不去宋襄二字。

《吴世家》云阖闾,《越世家》云勾践,每于其号上加“吴王”、“越王”字,句句未尝舍之。

《孟尝君》传曰:“冯公形容状貌甚辨。

”案形容、状貌同是一说,而敷演重出,分为四言。

凡如此流,不可胜载。

其《十二诸侯表》曰:“孔子次《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繁重。

”又《屈原传》曰:“其文约,其辞微。

” 观子长此言,实有深鉴。

及自撰《史记》,榛芜若此,岂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乎?

《汉书·龚遂传》曰:上遣使者征遂。

议曹王生请从。

功曹以为王生素嗜酒,亡节度,不可使,遂不听。

从至京师,王生日饮酒,不视太守。

会遂引入宫,王生醉,从后呼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

”遂还,问其故,王生曰:“天子即问君何以治渤海,君不可有所陈对,宜曰:‘皆圣主之德,非小臣之力也。

’” 遂受其言,既至前,上果问以治状,遂对如王生言。

天子悦其有让,笑曰:“君安得长者之言而称之?

”遂因前曰:“臣非知此,乃臣议曹教戒臣也。

”上以遂年老,不任公卿,拜为水衡都尉。

议曹王生为水衡丞《新晋书·袁宏传》曰:袁宏有逸才,文章绝美,曾为《咏史诗》,是其风情所寄。

少孤贫,以运租自业。

谢尚时镇牛渚。

秋夜乘月,率尔与左右微服泛江。

会宏在舫中,讽其所作《咏史诗》,咏声既清会亮,词又藻拔丽,遂驻听久之,遣问焉,答云:“是袁临汝郎所诵诗。

”即其咏史之作也。

尚倾率有胜致,即迎升舟,与之谈论,申旦不寐。

自此名誉日茂云云。

从桓温北伐,作《北征赋》,皆其文之高者。

尝与王珣、伏滔同在桓温坐,温令滔读其宏所作《北征赋》。

至“闻所传于相传,云获麟于此野。

诞灵物以瑞德,奚受体于虞者!

疚尼父之恸泣,似实恸而非假。

岂一性之足伤,乃致伤于天下。

”其本至此便改韵。

珣云:“此赋方传千载,无容率尔。

今于‘天下’之后,移韵徙事,然于写送之致,似为未尽。

”滔云:“得益写韵一句,或为小胜。

”温曰:“卿思益之。

”宏应声曰:“感不绝于予心,愬流风而独写”云云。

谢安尝赏其机对辩速,后安为扬州刺史,宏自吏部郎出为东阳郡,乃祖道于冶亭,时贤皆集。

谢安欲以卒迫试之,临别,执其手,顾就左右取以一扇授之,曰:“聊以赠行。

”宏应声答曰:“辄当奉扬仁风,慰彼黎庶。

”观者无叹服。

时人叹其率而能要焉。

《十六国春秋》曰:郭瑀有女始笄,妙选良偶,有心于刘昞,遂别设一席于座前,谓诸弟子曰:“吾有一女,年向成长,欲觅一快女婿。

谁坐此席者,吾当婚焉。

”昞遂奋衣来坐,神志湛然。

曰:“向闻先生欲求快女婿,昞其人也。

史通·外篇·申左第五

〔刘知几〕 〔唐〕

古之人言《春秋》、三《传》者多矣,战国之世,其事罕闻。

当前汉专用《公羊》,宣皇已降,《穀梁》又立于学。

至成帝世,刘歆始重《左氏》,而竟不列学官。

大抵自古重两《传》而轻《左氏》者,固非一家,美《左氏》而讥两《传》者,亦非一族。

互相攻击,各用朋党,哤聒纷竞,是非莫分。

然则儒者之学,苟以专精为主,至于治章句,通训释,斯则可矣。

至于论大体,举宏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

故使今古疑滞,莫得而申者焉。

必扬榷而论之,言《传》者固当以《左氏》为首。

但自古学《左氏》者,谈之又不得其情,如贾逵撰《左氏长义》,称在秦者为刘氏,乃汉室所宜推先。

但取悦当时,殊无足采。

又案桓谭《新论》曰:“《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

” 而《东观汉记》陈元奏云:“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诋訾,故中道而废。

”班固《艺文志》云:丘明与孔子观鲁史记而作《春秋》,有所贬损,事形于《传》,惧罹时难,故隐其书。

末世口说流行,遂有《公羊》、《穀梁》、《邹氏》诸传。

而于《固集》复有难《左氏》九条三评等科。

夫以一家之言,一人之说,而参差相背,前后不同。

斯又不足观也。

夫解难者以理为本,如理有所阙,欲令有识心伏,不亦难乎?

今聊次其所疑,列之于后。

盖《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

案《春秋》昭二年: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

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子所以王也。

”然《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

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

其长一也。

又案哀三年,鲁司铎火,南宫敬叔命周人出御书,子服、景伯命宰人出礼书,其时于鲁文籍最备。

丘明既躬为太史,博总群书,至如梼杌、纪年之流,《郑书》、《晋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

其《传》广包它国,每事皆详。

其长二也。

《论语》子曰:“左丘明耻之,某亦耻之。

”夫以同圣之才,而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所摭,实广闻见。

其长三也。

如穀梁、公羊者,生于异国,长自后来,语地则与鲁产相违,论时则与宣尼不接。

安得以传闻之说,与亲见者争先者乎?

譬犹近世,汉之太史,晋之著作,撰成国典,时号正书。

既而《先贤》、《耆旧》、《语林》、《世说》,竞造异端,强书它事。

夫以传自委巷,而将班、马抗衡。

访诸古老,而与干、孙并列。

斯则难矣。

彼二《传》之方《左氏》,亦奚异于此哉?

其短一也。

《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

王子朝告于诸侯,闵马父嘉其辨说。

凡如此类,其数实多。

斯盖当时发言,形于翰墨。

立名不朽,播于他邦。

而丘明仍其本语,就加编次。

亦犹近代《史记》载乐毅、李斯之文语,《汉书》录晁错、贾生之笔。

寻其实也,岂是子长稿削,孟坚雌黄所构者哉?

观二《传》所载。

有异于此。

其录人言也,语乃龃龉文皆琐碎。

夫如是者何哉?

盖彼得史官之简书,此传流俗之口说,故使隆促各异,丰俭不同。

其短二也。

寻《左氏》载诸大夫词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征近代则循环可覆。

必料其功用厚薄,指意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

斯盖当时国史已有成文,丘明但编而次之,配《经》称《传》而已也。

如二《传》者,记言载事,失彼菁华。

寻源讨本,取诸胸臆。

夫自我作故,无所准绳,故理甚迂僻,言多鄙野,比诸《左氏》不可同年。

其短三也。

案二《传》虽以释《经》为主,其缺漏不可殚论。

如《经》云:“楚子麇卒”而《左传》云:公子围所杀。

及公、穀作《传》,重述《经》文,无所发明,依违而已。

其短四也。

《汉书》载成方遂诈称戾太子,至于阙下。

隽不疑曰:昔卫蒯聩得罪于先君,将入国,太子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

遂命执以属吏。

霍光由是始重儒学。

案隽生所引,乃《公羊》正文。

如《论语》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

子贡曰:夫子不为也。

何则?

父子争国,枭獍为曹,礼法不容,名教同嫉。

而《公羊》释义,反以卫辄为贤,是违父子之教,失圣人之旨,奖进恶徒,疑误后学。

其短五也。

若以彼三长,校兹五短,胜负之理,断然可知。

必执二《传》之文,唯取依《经》为主。

而于内则为国隐恶,于外则承赴而书,求其本事,大半失实,已于《惑经》篇载之详矣。

寻斯义之作也,盖是周礼之故事,鲁国之遗文,夫子因而修之,亦存旧制而已。

至于实录,付之丘明,用使善恶毕彰,真伪尽露。

向使孔《经》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

盖语曰:仲尼修《春秋》,逆臣贼子惧。

又曰:《春秋》之义也,欲盖而彰,求名而亡,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寻《春秋》所书,实兼此义,而《左传》所录,无愧斯言。

此则《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相须而成。

如谓不然,则何者称为劝戒者哉?

儒者苟讥左氏作《传》,多叙《经》外别事。

如楚、郑与齐三国之贼弑,隐、桓、昭、哀四君之篡逐。

其外则承告于彼,其内则隐讳如此。

若无左氏立《传》,其事无由获知。

然设使世人习《春秋》而唯取两《传》也,则当其时二百四十年行事茫然阙如,俾后来学者,兀成聋瞽者矣。

且当秦、汉之世,《左氏》未行,遂使《五经》、杂史、百家诸子,其言河汉,无所遵凭。

故其记事也:当晋景行霸,公室方强,而云屠岸攻赵,有程婴、杵臼之事。

鲁侯御宋,得俊乘丘,而云庄公败绩,有马惊流矢之祸。

楚、晋相遇,唯在邲役,而云二国交战,置师于两棠。

子罕相国,宋睦于晋,而云晋将伐宋,觇哭阳门。

鲁师灭项,晋止僖公,而云项实齐桓所灭。

《春秋》为贤者讳。

襄年再盟,君臣和叶,而云诸侯失政,大夫皆执国权。

其记时也:盖秦缪居春秋之始,而云其女为荆平夫人。

韩、魏处战国之时,而云其君陪楚庄葬马。

《列子》书论尼父而云生在郑穆公之年。

扁鹊医疗虢公,而云时当赵简子之日。

栾书仕于周子,而云以晋文如猎,犯颜直言。

荀息死于奚齐,而云观晋灵作台,累棋申诫。

式以先为后,或以后为先,月日颠倒,上下翻覆。

古来君子,曾无所疑。

及《左传》既行,而其失自显。

语其弘益,不亦多乎?

而世之学者,犹未之悟,所谓忘我大德,日用而不知者焉。

然自丘明之后,迄于魏灭。

年将千祀,其书寝废。

至晋太康年中,汲冢获书,全同《左氏》。

故束晳云:“若使此书出于汉世,刘歆不作五原太守矣。

”于是挚虞、束晳引其义以相明,王接、荀顗取其文以相证,杜预申以注释,干宝藉为师范。

由是世称实录,不复言非,其书渐行,物无异议。

故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于是授《春秋》于丘明,授《孝经》于曾子。

《史记》云: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次《春秋》。

七十子之徒口授其传旨,有刺讥褒讳之文,不可以书见也。

鲁君子左氏明惧弟子人各异端,失其真意,故因孔氏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

夫学者苟能征此二说,以考三《传》,亦足以定是非,明真伪者矣。

何必观汲冢而后信者乎?

从此而言,则于三《传》之优劣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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