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四十二章经·第四章·善恶并明

佛言:众生以十事为善,亦以十事为恶。

何等为十?

身三,口四,意三。

身三者:杀、盗、淫。

口四者: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意三者:嫉、恚、痴。

如是十事不顺圣道,名十恶行。

是恶若止,名十善行耳。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佛说:“对众生而言,以十类事为善,以十类事为恶。是哪十类事呢?身体犯的有三类,言语犯的有四类,意念犯的有三类。身体犯的三类是:杀生、偷盗、行淫。言语犯的四类是:两舌、恶骂、妄语、绮语。意念犯的三类是:嫉妒、嗔恨、愚痴。[4] 上面所讲的身三、口四、意三,这十件事情,假如我们不能够随顺着圣道,那么,这个就叫做十恶,十种最大的罪恶。如果把这十种恶事停止下来,不要去做,就称为十善了。”


简介

《佛说四十二章经》,简称《四十二章经》,佛教著作,据说是东汉迦叶摩腾、竺法兰汉译,一般认为是古代中国译出的第一部佛教经典。内容是把佛所说的某一段话称为一章,共选了四十二段话所编集而成。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册。《四十二章经》论其胜义,盖有四端:一、辞最简驯,二、义最精富,三、胪者古真,四、传最平易。用以上四重以观察于佛,则佛之全体大用明。



佛说四十二章经·第五章·转重令轻

〔释迦牟尼〕 〔周〕

佛言:人有众过而不自悔,顿息其心,罪来赴身,如水归海,渐成深广。

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消灭。

如病得汗,渐有痊损耳。

佛说四十二章经·第六章·忍恶无嗔

〔释迦牟尼〕 〔周〕

佛言:恶人闻善,故来挠乱者,汝自禁息,当无嗔责。

彼来恶者而自恶之。

佛说四十二章经·第七章·恶还本身

〔释迦牟尼〕 〔周〕

佛言:有人闻吾守道,行大仁慈,故致骂佛,佛默不对。

骂止,问曰:子以礼从人,其人不纳,礼归子乎?

对曰:归矣。

佛言:今子骂我,我今不纳,子自持祸归子身矣!

犹响应声,影之随形,终无免离,慎勿为恶!

佛说四十二章经·第三章·割爱去贪

〔释迦牟尼〕 〔周〕

佛言:剃除须发而为沙门。

受道法者,去世资财,乞求取足,日中一食,树下一宿,慎勿再矣!

使人愚蔽者,爱与欲也。

佛说四十二章经·第二章·断欲绝求

〔释迦牟尼〕 〔周〕

佛言:出家沙门者,断欲去爱,识自心源,达佛深理,悟无为法,内无所得,外无所求,心不系道亦不结业,无念无作非修非证,不历诸位而自崇最,名之为道。

类型

朝代

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