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哲理


译文、注释、简介、赏析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亦:也。欲:喜爱。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舍:舍弃。取:选取。甚:胜于。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心:思想勿丧:不丧失。丧,丧失。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得到。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穷乏者:穷人。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与:同“欤”,语气助词。乡:同“向”,先前、从前。已:停止。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通假字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词类活用名词作动词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动词作名词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本文主旨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简介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心(舍生取义之心)”。《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具说服力。



夸父逐日

〔无名氏〕 〔周〕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

渴,欲得饮,饮于河、渭。

河、渭不足,北饮大泽。

未至,道渴而死。

弃其杖,化为邓林。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 〔周〕

舜发于畎亩之中,傅说举于版筑之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士,孙叔敖举于海,百里奚举于市。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然后能改。

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

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寡人之于国也

〔孟子〕 〔周〕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

河东凶亦然。

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

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 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

’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

’?

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富贵不能淫

〔孟子〕 〔周〕

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

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

” 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

子未学礼乎?

丈夫之冠也,父命之。

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

’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

得志,与民由之。

不得志,独行其道。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朝三暮四

〔庄子〕 〔周〕

宋有狙公者,爱狙,养之成群,能解狙之意。

狙亦得公之心。

损其家口,充狙之欲。

俄而匮焉,将限其食,恐众狙之不训于己也。

先诳之曰:“与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

”众狙皆起怒。

俄而曰:“与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

”众狙皆伏而喜。

类型

朝代

形式